
标题: 女方家两度加价索21万彩礼 男方:卖女儿?爱结不结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9-30 18:13 标题: 女方家两度加价索21万彩礼 男方:卖女儿?爱结不结
https://item.btime.com/33j88tepc77873al8e666qq9pjr?from=assist
作者:
cangbei 时间: 2017-9-30 18:26
人家女孩说了,她自己去借钱为她父母填个面子,这话敢丢出来也是说明女方本身是真心的。换我,能接受。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9-30 18:28
越穷逼的地方,越穷逼的家庭,就越要彩礼,换来给儿子找对象,只能说两个字“穷逼”。
发达地区,富裕家庭,女儿都是倒贴的。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9-30 18:36
要錢沒問題,但不能要得連信用都沒有
蘋果8賣多少錢來著?八千就八千,也不能一直試探性地向上標啊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9-30 18:50
原帖由 cangbei 于 2017-9-30 18:26 发表
人家女孩说了,她自己去借钱为她父母填个面子,这话敢丢出来也是说明女方本身是真心的。换我,能接受。
借了要还不?谁还?有这样的爹妈,你娶她女儿以后的账本还多着类。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9-30 19:48 标题: 回复 #5 江山笑 的帖子
独生女倒也罢了, 要是有弟弟,很可能就是坑了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9-30 19:49 标题: 回复 #4 碧炎陽 的帖子
谁叫他不讨价还价的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9-30 19:52 标题: 回复 #7 大将文钦 的帖子
这与纯生意不同,生意成交就成交了,这事儿来日方长,你总不能一辈子跟她娘家讨价还价吧。
作者:
zeloti 时间: 2017-9-30 21:51
江苏盐城,苏中地区,虽说不是穷地方,依然受苏北影响
作者:
阿尔法孝直 时间: 2017-9-30 21:59
喂,妖妖灵吗?有人拐卖妇女。对,21万……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9-30 23:23
光哥肯定是一分不要的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10-1 12:29 标题: 回复 #8 江山笑 的帖子
讨价还价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对方得寸进尺,对方加价就是惯得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1 19:46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9-30 23:23 发表
光哥肯定是一分不要的
那怎么可能?
作者:
木土 时间: 2017-10-1 22:07
喂,妖妖灵吗?有人拐卖妇女。对,21万……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10-1 23:35 标题: 回复 #13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彩礼是要的,但光哥给的嫁妆肯定比彩礼多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10-2 10:31
别人不给怎么办?光哥不同意的话就是干涉婚姻自由,违法的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2 11:51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10-2 10:31 发表
别人不给怎么办?光哥不同意的话就是干涉婚姻自由,违法的
婚姻法哪条规定了,父母必须同意子女的婚姻?
我不同意,但我不干涉,这就不违法。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10-2 12:52 标题: 回复 #17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那要不要是您的事儿,给不给就是别人的事儿了。不给您也不能干涉,不违法没错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2 13:54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10-2 12:52 发表
那要不要是您的事儿,给不给就是别人的事儿了。不给您也不能干涉,不违法没错
我当然不干涉,但没嫁礼,肯定就是不同意结婚。这也不违法啊。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10-2 14:05 标题: 回复 #17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尊重子女的选择,但保留意见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2 14:46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13:54 发表
我当然不干涉,但没嫁礼,肯定就是不同意结婚。这也不违法啊。
這裡我認為不能用不同意,
因為針對別人的結婚不是您的權利
同意這詞應該是默認自己有權利的情況下的
這裡應該說是不支持,不建議
好比我不同意自己買果8,不建議別人買果8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2 17:25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14:46 发表
這裡我認為不能用不同意,
因為針對別人的結婚不是您的權利
同意這詞應該是默認自己有權利的情況下的
這裡應該說是不支持,不建議
好比我不同意自己買果8,不建議別人買果8
如果我没有同意的权利,人家为什么要找我商量?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2 17:29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17:25 发表
如果我没有同意的权利,人家为什么要找我商量?
正確的答案只有一個,錯誤的答案千奇百怪,最簡單的說法是人家錯了貝
習俗咩,做個樣子,感情上希望得到雙方父母祝福
實際上的潛在好處是跟雙邊父母打好關係換取爾後的經濟,家庭支持,比如買房買車,帶小孩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17:43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2 17:52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17:29 发表
正確的答案只有一個,錯誤的答案千奇百怪,最簡單的說法是人家錯了貝
習俗咩,做個樣子,感情上希望得到雙方父母祝福
實際上的潛在好處是跟雙邊父母打好關係換取爾後的經濟,家庭支持,比如買房買車,帶小孩
做个样子?
等你结婚,你把这事就做个样子试试?
法律不是万能的。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10-2 17:53
千言万语一句话,只要光哥不认为自己不同意女儿就结不成婚就行了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2 19:21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17:52 发表
做个样子?
等你结婚,你把这事就做个样子试试?
法律不是万能的。
還是那句老話,自身要足夠強大才能不講法,如果本身太弱小,不講法是自損行為
拿彩禮來說吧,如果一方給不了另一方非要的彩禮金額,而女孩本身置身事外的話
這個時候近乎是敵我矛盾了,我認為雙方任何手段都會使出來,沒啥轉彎餘地
一毛錢彩禮都不給的人,說實在的,我認識的人裡面雖然不多,但也是有一些的
中國人也有,老外也有
我認為這是風土問題,不給彩禮不應該是一種天然錯誤被批鬥
彩禮之爭可以有,但應該是未婚夫妻之間的爭論,
雙方父母上場也行,但只能是一種被委託者的角色,不能是決策人
如果被委託者談成決策人角色就越俎代庖了
換句話說如果女方自己和女方家屬沒有共識的話,以女方自己的看法作準
如果任一方父母對結婚條件不滿意,那應該自己對內先開會一下,
比如說岳母不服氣這個彩禮,那岳母和女兒兩個自己先共識一下,雙方先達成一致再對外談判
這個要多少彩禮,必須是女兒連帶岳母提出的要求,不能岳母自己提出
這跟做生意一樣的,一個談判只能一個代表,如果一個談判可以雙方各派20個代表,各自提出20個條件,那還怎麼談,
沒有總經理說了10萬,然後生產主管還能再來推翻要18萬,業務部門又提出21萬的道理
像頂樓那種女兒願意嫁,岳母不同意,
要麼是無效行為,要麼就是唱雙簧行為
我認為就看頂樓的內容,更像是唱雙簧行為
即女兒自己是同意兩度加價21萬的,只是為了面子上故意演一下不情願
這個處理方式很簡單
問問女方本人是否同意21萬彩禮?不回答代表默認
如果同意,那婚事告吹就是你一個人的責任,也少來演一堆苦情戲碼給男方看
要演苦情戲,回自己家去慢慢演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0:13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2 19:52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19:21 发表
還是那句老話,自身要足夠強大才能不講法,如果本身太弱小,不講法是自損行為
拿彩禮來說吧,如果一方給不了另一方非要的彩禮金額,而女孩本身置身事外的話
這個時候近乎是敵我矛盾了,我認為雙方任何手段都會使出來,沒啥轉彎餘地
一毛錢彩禮都不給的人,說實在的,我認識的人裡面雖然不多,但也是有一些的
中國人也有,老外也有
我認為這是風土問題,不給彩禮不應該是一種天然錯誤被批鬥
彩禮之爭可以有,但應該是未婚夫妻之間的爭論,
雙方父母上場也行,但只能是一種被委託者的角色,不能是決策人
如果被委託者談成決策人角色就越俎代庖了
換句話說如果女方自己和女方家屬沒有共識的話,以女方自己的看法作準
如果任一方父母對結婚條件不滿意,那應該自己對內先開會一下,
比如說岳母不服氣這個彩禮,那岳母和女兒兩個自己先共識一下,雙方先達成一致再對外談判
這個要多少彩禮,必須是女兒連帶岳母提出的要求,不能岳母自己提出
這跟做生意一樣的,一個談判只能一個代表,如果一個談判可以雙方各派20個代表,各自提出20個條件,那還怎麼談,
沒有總經理說了10萬,然後生產主管還能再來推翻要18萬,業務部門又提出21萬的道理
像頂樓那種女兒願意嫁,岳母不同意,
要麼是無效行為,要麼就是唱雙簧行為
我認為就看頂樓的內容,更像是唱雙簧行為
即女兒自己是同意兩度加價21萬的,只是為了面子上故意演一下不情願
彩礼本身不属于法律范畴,而是风俗习惯,既然是风俗习惯,那么就按风俗习惯来说,这个彩礼还真就是女方父母要的,因为这钱就是给他们的,所以别人才是没有这个资格,包括女儿本身。女方父母要彩礼,从风俗习惯上说,那就是天经地义,压根就不是什么委托人,你要是认为越俎代庖,只能说,你理解错了。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19:55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2 20:29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19:52 发表
彩礼本身不属于法律范畴,而是风俗习惯,既然是风俗习惯,那么就按风俗习惯来说,这个彩礼还真就是女方父母要的,因为这钱就是给他们的,所以别人才是没有这个资格,包括女儿本身。女方父母要彩礼,从风俗习惯上说,那就是天经地义,压根就不是什么委托人,你要是认为越俎代庖,只能说,你理解错了。
合同精神不是這麼說的,應該是誰具備交易的資格,那交易就跟誰談
最終誰得的錢,買主沒有義務知道
好比說女兒去應聘,那人事經理就會跟女兒談工作待遇,工作內容
至於這個工資是女兒自已拿去用,還是女兒父母拿去用,還是女兒七舅爺拿去用,人事經理不想知道,也不可能會去跟拿錢者逐一去談
(如果你工資/彩禮是分給家族30口人的,我豈不是要叫上30個人來談?)
=========
法律的日常存在意義就是讓大家放下自己家的村規,然後在社會上圖共識,不然你講一句張氏村規第一條,我也引一段陳家村規第五條,那就沒完沒了了
既然一邊的風俗是要大彩禮,一邊的風俗是不給大彩禮,那兩邊風俗抵消,只能坐下來談法律範疇
彩禮是女兒要到手之後無償贈予給父母的,而不是父母天然有權利拿的,這點很好理解
女兒才是結婚買賣下的"有價值產品","岳父母"不是產品,或者說是負價值產品
拿錢買老婆很多人願意,拿錢買丈母娘沒有人會願意,這錢是討老婆的錢
======
這裡不上崗上線講,講兩個實際觀點
1. 任一方父母不同意彩禮,那就先說服自家孩子,為人父母的管好自己孩子就好(甚至很多成人兒女都不一定受管教了),別總想管到別人家的孩子
2. 既然默許了父母的彩禮要求,那就主動承擔起責任,不要假裝與自己無關
這是成人的社會,不要唱雙簧,如果你開個淘寶店,你聘了自己老媽當業務員,業務員答應對方說一條褲子10塊包郵,你知情而且不反對,事後你就該發貨,你沒啥好冤的,店是你的,產品是你的,業務是你叫的,生意是在你眼皮子底下談的,你憑甚麼不認帳?
作為新聞的女兒,父母要的彩禮既然你也沒反對,那就說明是你同意21萬,那人家不娶你,合情合理,你沒啥好委屈的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0:44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2 20:44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0:29 发表
合同精神不是這麼說的,應該是誰具備交易的資格,那交易就跟誰談
最終誰得的錢,買主沒有義務知道
好比說女兒去應聘,那人事經理就會跟女兒談工作待遇,工作內容
至於這個工資是女兒自已拿去用,還是女兒父母拿 ...
这不是什么合同,更不是什么人事经理谈话。
彩礼不是什么女儿要了,再给自己的父母,就是男方直接给女方的父母。女方养了一个女儿,嫁到男方家里,这彩礼就是一种经济补偿,是女方父母多年养育之恩的经济补偿,不存在什么女孩要了,再给自己父母。
我上面说了,这彩礼不是说女方什么人都可以要的,只有女方的父母有这个资格。扯其他人都没用。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20:46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2 20:48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20:44 发表
这是不是什么合同。
彩礼不是什么女儿要了,自己的父母,就是男方直接给女方的父母。女方养了一个女儿,嫁到男方家里,这彩礼就是一种经济补偿,不存在什么女孩要了,再给自己父母。
父母本身沒有承包婚姻的權利,也沒有否定婚姻的權利
說白了,我買一部車,你既不能拍板過戶這車,也不能中止我買車的交易,你自然沒有資格上場跟我談價格
硬要上場,可以,你是一個委託人身份,在原車主同意情況下,你代表她的意願來談
這個錢只能是一種自願贈予的情況
女兒自願情況下去要錢,然後把錢轉贈予給父母
未婚妻要錢天經地義,因為女兒有決定婚姻的權利,也有否定婚姻的權利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2 20:50 标题: 回复 #29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彩禮是未婚妻想給誰,就給誰的
如果妻子打小父母就不疼,外公外婆最疼,妻說我彩禮只給外公外婆,父母一毛不給,也沒有問題
妻子要全給母親,也沒問題,要全送去給七舅爺,也行
無非就是一個名詞叫啥的問題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0:53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2 20:58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0:50 发表
彩禮是未婚妻想給誰,就給誰的
如果妻子打小父母就不疼,外公外婆最疼,妻說我彩禮只給外公外婆,父母一毛不給,也沒有問題
妻子要全給母親,也沒問題,要全送去給七舅爺,也行
無非就是一個名詞叫啥的問題
不可能。除非是外公外婆养的,父母没尽过养育的责任。
彩礼就是男方直接给女方父母的。女孩对彩礼本身没有半分支配权。
如果女孩有这个权利,想给谁就给谁,那她自己留下不就行了?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2 21:07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20:58 发表
不可能。除非是外公外婆养的,父母没尽过养育的责任。
彩礼就是男方直接给女方父母的。女孩对彩礼本身没有半分支配权。
如果女孩有这个权利,想给谁就给谁,那她自己留下不就行了?
----說明女方還是有指定權,父母沒有天然權利
女孩當然有權利想給誰就給誰,像我長大的地方彩禮錢女方就有權自留也有權利給家人,也有權利各分一點
光哥沒聽說過逆彩禮的嗎?女家不收彩禮,甚至還倒貼一堆嫁妝
彩禮給父母談判,談判過程誓必會有一個結果:就是自己的一小部分婚姻權利讓出了
這是一個人格矮化的過程,相當於退回舊社會了,婚姻權利不(完全)在婦女自身
當然,這個在自願情況下問題不大,你自己的權利,你自願送誰就送誰
話又說回來了,既然女方自願讓出婚姻權利給自己父母,那談成個甚麼樣,就欣然接受吧
你把權利送給父母,那父母用掉了,自然就不歸你了,求仁得仁,求孝得孝,好事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1:12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2 21:14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1:07 发表
----說明女方還是有指定權,父母沒有天然權利
女孩當然有權利想給誰就給誰,像我長大的地方彩禮錢女方就有權自留也有權利給家人,也有權利各分一點
光哥沒聽說過逆彩禮的嗎?女家不收彩禮,甚至還倒貼一堆嫁妝
彩禮給父母談判,談判過程誓必會有一個結果:就是自己的一小部分婚姻權利讓出了
這是一個人格矮化的過程,相當於退回舊社會了,婚姻權利不(完全)在婦女自身
當然,這個在自願情況下問題不大,你自己的權利,你自願送誰就送誰
話又說回來了,既然女方自願讓出婚姻權利給自己父母,那談成個甚麼樣,就欣然接受吧
交出權利,那就不歸你了,求仁得仁
有毛线个指定权?
彩礼的本质,我说了,是男方直接给女方父母的经济补偿,是补偿女方父母生育与养育之恩的。
如果女方父母只有生育,无养育,那养育方才能得到一部份,而不是说,这是由女孩指定的。更何况这种情况极其少见。
彩礼的谈判,就是男方与女方父母的谈判,女方父母这个权利是天然的,与生具备的,不是别人给的。但如果女孩觉得自己父母谈判能力弱,自己上场也可以,不过,谈不上什么女孩人格的矮化,因为女孩本身就没有这个权利。
要讲婚姻的权利,那是法律的事情,与彩礼无关。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2 21:26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21:14 发表
有毛线个指定权?
彩礼的本质,我说了,是男方直接给女方父母的经济补偿,是补偿女方父母生育与养育之恩的。
如果女方父母只有生育,无养育,那养育方才能得到一部份,而不是说,这是由女孩指定的。更何况这种情况极其少见。
彩礼的谈判,就是男方与女方父母的谈判,女方父母这个权利是天然的,与生具备的,不是别人给的。但如果女孩觉得自己父母谈判能力弱,自己上场也可以,不过,谈不上什么女孩人格的矮化,因为女孩本身就没有这个权利。
要讲婚姻的权利,那是法律的事情,与彩礼无关。
彩禮當然是作為一個婚姻權利的附屬形式存在的,花彩禮,然後得老婆,好像花錢買手機的道理一樣,錢跟手機怎麼能說無關呢?
如果排除婚姻權利來講,那男家無端端送岳母一堆錢甚麼意思?雷鋒社區送大禮嗎?
說白了男家的錢是花錢買老婆的,不是花錢買丈母娘的
至於老婆把這錢轉贈給誰,男家不管,老婆就算把這筆錢都自己存起來,男方也無所謂
無非就是得不得到對方老人祝福,日後有沒有遺產的問題,贍養責任可能會加重一點(對方獅子大開口),沒了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2 21:30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1:26 发表
彩禮當然是作為一個婚姻權利的附屬形式存在的,花彩禮,然後得老婆,好像花錢買手機的道理一樣,錢跟手機怎麼能說無關呢?
如果排除婚姻權利來講,那男家無端端送岳母一堆錢甚麼意思?雷鋒社區送大禮嗎?
說白了男家的錢是花錢買老婆的,不是花錢買丈母娘的
至於老婆把這錢轉贈給誰,男家不管,老婆就算把這筆錢都自己存起來,男方也無所謂
無非就是得不得到對方老人祝福,日後有沒有遺產的問題,贍養責任可能會加重一點(對方獅子大開口),沒了
彩礼是补偿女方父母的生育与养育之恩的,说过无数遍了吧。
女孩既没生自己,又没养自己,哪来的支配权?
女方嫁给男方,就与父方家庭脱离关系了。所以才说什么未嫁从父,既嫁从夫,民间还有个说法,叫做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在古代,为什么说养老是儿子的事情,而不是女儿的?原因就是儿子是自己家里人,女儿是外人。
讲婚姻权利,那是现代的法律,不是风俗习惯。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21:33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2 21:32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21:30 发表
彩礼是补偿女方父母的生育与养育之恩的,说过无数遍了吧。
女孩既没生自己,又没养自己,哪来的支配权?
女方嫁给男方,就与父方家庭脱离关系了。所以才说什么未嫁从父,既嫁从夫,民间还有个说法,叫做 ...
彩禮是女孩討來補償自己親生父母的啊,
男方討的是老婆,男方本身跟丈人丈母娘又不認識,
男家本身不欠女家家屬甚麼,只是看在夫妻情面上代替女孩補償罷了
女方生育養育之恩由男方付錢沒啥理由,又不是賣女兒
男方付錢給女方,作為嫁入自家的一個贈予,然後女孩再拿這個轉贈來報答自己父母,這才言之成理
嫁娶風俗習慣在世界上少說也有100種,沒有誰的風俗習慣天然比對方的風俗習慣段位高
風俗習慣只能在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執行
比如中秋節我去你家拜訪,你們風俗是吃月餅,我的風俗也是吃月餅,這時你可以請我吃一塊月餅
如果我的風俗是不吃月餅的,你不能強壓我吃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1:37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2 21:35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1:32 发表
彩禮是女孩討來補償自己親生父母的啊,
男方討的是老婆,男方本身跟丈人丈母娘又不認識,
男家本身不欠女家甚麼,只是看在夫妻情面上代替女孩補償罷了
说了一万次了,彩礼从来不是女孩讨来补偿给亲生父母的,而是男方直接给女方父母的。
男方把女孩娶过去,这就是欠的,人家生养的女儿,凭什么给你了?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2 21:39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21:35 发表
说了一万次了,彩礼从来不是女孩讨来补偿给亲生父母的,而是男方直接给女方父母的。
男方把女孩娶过去,这就是欠的,人家生养的女儿,凭什么给你了?
1. 首先不憑啥,婚姻權利自然存在,父母也沒有干涉權
2. 情份上,就憑女孩自已討到一筆錢然後轉贈給父母報答了,也是一種報答形式,為什麼您要求報答只能有一個方向,一個形式呢?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2 21:40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21:30 发表
讲婚姻权利,那是现代的法律,不是风俗习惯。
嫁娶風俗習慣在世界上少說也有100種,沒有誰的風俗習慣天然比對方的風俗習慣段位高
風俗習慣只能在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執行
比如中秋節我跟你在路上巧遇,你風俗是吃月餅,我的風俗也是吃月餅,這時你可以請我吃一塊月餅
如果我的風俗是不吃月餅的,你不能強壓我吃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1:41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2 21:48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1:40 发表
嫁娶風俗習慣在世界上少說也有100種,沒有誰的風俗習慣天然比對方的風俗習慣段位高
風俗習慣只能在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執行
比如中秋節我跟你在路上巧遇,你風俗是吃月餅,我的風俗也是吃月餅,這時你可以請我 ...
嫁娶风俗惯就算有一百万种,你要娶人家的女孩,就得按人家的风俗习惯。在中国,就讲中国的,哪怕你是火星人也得按中国的来。
在古代,男女双方都不见面,讲究的是父母之命,这礼钱婚前就直接下过了。
要是你说,女孩要来的,他们没见面,女孩怎么要?托梦?也不怕托错了?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2 21:52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21:48 发表
嫁娶风俗惯就算有一百万种,你要娶人家的女孩,就得按人家的风俗习惯。在中国,就讲中国的,哪怕你是火星人也得按中国的来。
在古代,男女双方都不见面,讲究的是父母之命,这礼钱婚前就直接下过了。
要 ...
風俗只宜律己不宜律人,中國風俗也太多了,你要一鼓腦抓一個人往他身上套,誰都會反抗
風俗是一種自娛自樂的行為,比如愛寫春聯的,大家可以結個春聯社,自己好好寫一寫,
愛吃月餅的,就結個月餅社
但社內規章只能管自己的社員,不能管到社外人員
中國的風俗習慣也要中國人本人自願才行,比如張三家的小孩不愛吃月餅,你也不能說因為他是中國人,他一家都是中國人,所以就硬塞人家嘴裡吧?
彩禮要成功成為一個風俗至少也要女孩一家共識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1:59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2 21:58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1:52 发表
中國的風俗習慣也要中國人本人自願才行,比如張三家的小孩不愛吃月餅,你也不能說因為他是中國人,他一家都是中國人,所以就硬塞人家嘴裡吧?
彩禮要成功成為一個風俗至少也要女孩一家同意,男孩一家同意
不与你扯这么多。
在中国,从古至今,娶媳妇要给礼钱,是男方直接给女方父母的,就是这么回事。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2 22:02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21:58 发表
不与你扯这么多。
在中国,从古至今,娶媳妇要给礼钱,是男方直接给女方父母的,就是这么回事。
前提是女方要自願,如果女方不自願您說這些都不對的
如果女方自願,那女方父母就是談判委託人,或者說自身權利讓出
女方應該對自己委託人的談判結果服從,不然就是輸打贏要的耍賴行為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2 22:05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2:02 发表
前提是女方要自願,如果女方不自願您說這些都不對的
如果女方自願,那女方父母就是談判委託人,或者說自身權利讓出
女方應該對自己委託人的談判結果服從,不然就是輸打贏要的耍賴行為
不与你扯这么多。
在中国,从古至今,娶媳妇要给礼钱,是男方直接给女方父母的,就是这么回事。
彩礼是风俗习惯,是从古代传下来的,现在大家也要遵守。
在古代就是父母同意把女儿嫁给谁,就嫁给谁,没有什么自愿。
现在讲自愿,那是法律上的事情。这里讲的是风俗习惯,法律请靠边站。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22:08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2 22:08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19:52 发表
彩礼本身不属于法律范畴,而是风俗习惯,既然是风俗习惯,那么就按风俗习惯来说,这个彩礼还真就是女方父母要的,因为这钱就是给他们的,所以别人才是没有这个资格,包括女儿本身。女方父母要彩礼,从风俗习 ...
女方父母有沒有資格要彩禮,這是女方父母自己家庭內部的問題,他們是怎麼養育女兒的,是怎麼生育的,這個對外人員無從得知
男家只能根據自己的能力,和女孩的實際價值,大概估算著給一筆錢,至於這筆錢夠不夠支持養育成本,男家一不關心,二無從查看
說白了我買一件衣服,是看衣服的價值給的錢,不是看衣服的成本給的錢
再者"最終誰拿錢,誰就有資格上場談判",這個說法也是不成熟的
上面用工資舉的例子已經說明得很清楚了
談判的拍板人應該是提供成交物的雙方
比如我跟某某廠家訂貨,我就跟該廠長(指定的人)談判,至於廠長收到錢是給小三,給債主,給老婆,給七舅爺,我不關心
七舅爺要來找我談判呢?對不起,我不跟七舅爺談,我只跟廠長談,七舅爺愣是掏出張廠長欠他十萬塊的欠條,廠長全家都是他養大的,也沒用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2:11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2 22:10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22:05 发表
现在讲自愿,那是法律上的事情。这里讲的是风俗习惯,法律请靠边站。
講風俗習慣等於沒講,風俗習慣太多了,多到無所適從
兩邊風俗習慣不一樣啊,如果一樣就好解決了
那怕都同意給彩禮,風俗也還是會有不一樣的,有的村子是30萬的,有的村子是3萬的......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2 22:13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2:10 发表
講風俗習慣等於沒講,風俗習慣太多了,多到無所適從
兩邊風俗習慣不一樣啊,如果一樣就好解決了
那怕都同意給彩禮,風俗也還是會有不一樣的,有的村子是30萬的,有的村子是3萬的......
彩礼本来就是风俗习惯,在开始,我就说了,如果这个前提都不存在,你过来与我谈什么?
不管彩礼多少,就是男方给女方父母的,扯别的没有用。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2 22:18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22:13 发表
彩礼本来就是风俗习惯,在开始,我就说了,如果这个前提都不存在,你过来与我谈什么?
不管彩礼多少,就是男方给女方父母的,扯别的没有用。
風俗不一致本身就可以是一個前提,任意兩個人交流一定都會有兩種可能性:風俗相同/風俗不同
這個現象很正常啊,人和人是流動的,自然會有不同風俗的交互流動
比如有人粽子吃甜的是風俗,有的人粽子不甜的是風俗,這時風俗的意義就是說人和人如何保持尊重,而有限度地不要用自己的風俗去強施於別人
最好是各吃各的
拿彩禮來講,如果岳父母很重視這風俗,小兩口不太重視,那岳父母這個風俗估計只能管理他們內部,比如岳父母可以加強宣傳一下,或者不支持,不祝福小兩口,不建議自己女兒出嫁
這也是我回的第一帖的內容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2:21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2 22:21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2:18 发表
風俗不一致本身就是一個前提
這個現象很正常啊,人和人是流動的,自然會有不同風俗的交互流動
比如有人粽子吃甜的是風俗,有的人粽子不甜的是風俗,這時風俗的意義就是說人和人如何保持尊重,而有限度地不要用 ...
你乱扯什么?
我说的就是,按照中国人风俗习惯,男方要娶媳妇,就是直接给女方父母礼钱,根本没有什么女孩要的,然后给父母之说。
你要非说,你的风俗习惯是女孩向男方要钱,给女方父母,抱歉,这不是中国的风俗,这是你的村规。
以前,你是拿出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特例,来否认传统,现在开始用上村规了。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22:22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2 22:24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22:21 发表
你乱扯什么?
我说的就是,按照中国人风俗习惯,男方要娶媳妇,就是直接给女方父母礼钱,根本没有什么女孩要的,然后给父母之说。
你要非说,你的风俗习惯是女孩向男方要钱,给女方父母,抱歉,这不是中 ...
上面強調很多次了,中國人的風俗習慣管不了中國14億人,只能管當中的一部分,比如1億,或者3億
即便它是中國人的風俗,也只能規管一些自願遵守中國人風俗習慣的人
一些不自願者,就會提出一些類風俗,反風俗
而有風俗者遇見無風俗者,就會有交流,碰撞,勢必一方讓步,或者都讓步,走折衷,或者一拍兩散
這時擁有結婚權利的兩個人就會有壓倒的優勢,他們如果支持風俗,那風俗就成立,他們如果不支持風俗,那風俗就不成立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2:26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2 22:31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2:24 发表
上面強調很多次了,中國人的風俗習慣管不了中國14億人,只能管當中的一部分,比如1億,或者3億
即便它是中國人的風俗,也只能規管一些自願遵守中國人風俗習慣的人
一些不自願者,就會提出一些類風俗,反風俗
而有風俗者遇見無風俗者,就會有交流,碰撞,勢必一方讓步,或者都讓步,走折衷,或者一拍兩散
這時擁有結婚權利的兩個人就會有壓倒的優勢,他們如果支持風俗,那風俗就成立,他們如果不支持風俗,那風俗就不成立
你我讨论的是彩礼,彩礼本身就是风俗习惯,你要是不愿意讲这个风俗习惯,那就不讲吧。既然要讲,那么就按着彩礼这个风俗习惯来啊。
而彩礼就是男方直接给女方父母的,没有什么女孩上去要,然后她愿意给谁就给谁这一说。
你要非要说这么做,那就不是彩礼啊。
你过来,与我扯什么啊?
我什么谈,支持或者不支持这个风俗习惯了?
你要是不支持这个,就不支持吧,过来找我做什么?吃饱了撑的?我在这里,就是说,如果要是男方给彩礼的话,那么就是男方直接给女方父母。如果你都不想给彩礼(包括打着彩礼名义,而不是彩礼的),你我之间讨论哪有什么基础啊?我又什么时候说,彩礼这个风俗习惯要管14亿人了?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22:33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2 22:31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22:21 发表
你乱扯什么?
我说的就是,按照中国人风俗习惯,男方要娶媳妇,就是直接给女方父母礼钱,根本没有什么女孩要的,然后给父母之说。
你要非说,你的风俗习惯是女孩向男方要钱,给女方父母,抱歉,这不是中 ...
說實在的,撇開那個名詞不談,您認為結婚應該是打平合適,還是男家賺錢合適,還是女家賺錢合適
然後這筆錢應該是陪嫁給女兒合適,還是岳父母拿走合適,還是留給小兩口合適
我理解各地風俗確實是不一樣的,光哥您上面的看法是不是太自信了一點啊,您北方人代表全中國?
我隨手上天涯搜了一下,說法千把萬個,我都貼不過來
http://bbs.tianya.cn/post-female-39188-1.shtml
==============
問:我08年要结婚了
刚才爸爸说:按照风俗,彩礼通常要比嫁妆多,因为女方通常要赚一点的,嫁妆一般都比彩礼少的。
请问各地有这样的风俗吗???
请有经验的姐姐进来说说吧!
想骂人的愤青不必进来了。
答1:我们那有这种习俗,彩礼比嫁妆多点,这是礼节表示男方的诚意
可有的人会狮子大开口,没多少多少钱就不给人。。像是卖女儿。。。
当然也有些不介意的,如果男方经济条件不好,女方还会倒贴,我姐就是这样,我姐夫家里很穷,拿来的彩礼一分不少给他还倒贴嫁妆。
答2:可能各地习俗不同
答3: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嫁妆要比彩礼多的
这样女儿嫁过去了才不被婆家人小看
嫁妆越多视娘家人越疼女儿
有些男方家条件好彩礼给得很多而嫁妆实在是没东西要买了就直接嫁钱(存折)
没有娘家赚嫁女儿的彩礼钱之说
当然每个地方风俗不一样
我是指我们那块地儿
答4: 我们家这边也是哦~ 男方的彩礼肯定要比女方的多~也不见得多多少,形式上而已拉~ 而且给的彩礼结婚后好多都要还给新婚夫妇的~hoho,比如男方买房子,女方就买车子~
不过男方多点的话~ 心理感觉会好一些吧~!!
不是说现在生男儿是赔钱。。。女儿抱金砖么~
不过无论如何都是为了小两口子好吧~
答5: 我只听说嫁妆要比彩礼多,还没见谁反过来说的。
答6: 各家都有各家的做法.
我去年结婚的时候,老公拿了一笔钱给我爸妈,我爸妈给了我们两倍的钱.还打算等我们房子装修完后,再送些被子,床上用品之类的给我们.
一年多了,每次跟老公说起时,总是无比自豪,丝毫不会觉得抬不起头.一直都觉得爸妈对我真好.
其实,爸妈并不富有,周围的邻居家也有不少会赚一些彩礼钱,甚至全吞,或要求更多.但我的爸妈没有这么做.
因为爸妈对我如此之好,在往后的日子里,我更加要想法设法对他们更好.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2:36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2 22:34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22:31 发表
你我讨论的是彩礼,彩礼本身就是风俗习惯,你要是不愿意讲这个风俗习惯,那就不讲吧。既然要讲,那么就按着彩礼这个风俗习惯来啊。
而彩礼就是男方直接给女方父母的,没有什么女孩上去要,然后她愿意给谁就 ...
我認為雙方父母提任何風俗最好都是雙方子女(男孩女孩同時)可以接受的,最低限度己方子女必須要接受
然後己方子女作為談判負責人對談判結論負責任
這個情況下任何風俗都是合理的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2 22:39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2:31 发表
說實在的,撇開那個名詞不談,您認為結婚應該是打平合適,還是男家賺錢合適,還是女家賺錢合適
然後這筆錢應該是賠嫁給女兒合適,還是岳父母拿走合適,還是留給小兩口合適
我理解各地風俗確實是不一樣的,光哥您上面的看法是不是太自信了一點啊,您一塊地代表全中國?
我隨手上天涯搜了一下,說法千把萬個,我都貼不過來
問:我08年要结婚了
刚才爸爸说:按照风俗,彩礼通常要比嫁妆多,因为女方通常要赚一点的,嫁妆一般都比彩礼少的。
请问各地有这样的风俗吗???
请有经验的姐姐进来说说吧!
想骂人的愤青不必进来了。
答1:我们那有这种习俗,彩礼比嫁妆多点,这是礼节表示男方的诚意
可有的人会狮子大开口,没多少多少钱就不给人。。像是卖女儿。。。
当然也有些不介意的,如果男方经济条件不好,女方还会倒贴,我姐就是这样,我姐夫家里很穷,拿来的彩礼一分不少给他还倒贴嫁妆。
答2:可能各地习俗不同
答3: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嫁妆要比彩礼多的
这样女儿嫁过去了才不被婆家人小看
嫁妆越多视娘家人越疼女儿
有些男方家条件好彩礼给得很多而嫁妆实在是没东西要买了就直接嫁钱(存折)
没有娘家赚嫁女儿的彩礼钱之说
当然每个地方风俗不一样
我是指我们那块地儿
你要把话题带到那去啊?
我什么时候说过,我这代表全中国啊?现在是你把乱七八糟的扯在一起,非说我代表全中国。
就比如说,我说馒头吃饱了不饿,你非过来说,馒头吃饱也饿,比如,那谁吃了米饭就不饿,这个人从来就没吃过馒头。这有什么相干啊?
问题是,彩礼就是男方直接女方父母的啊,嫁妆,你又扯进来做什么?嫁妆又不是彩礼。
彩礼自古就存在啊,古代男女两个年轻人都不见面,媒人过来说合,女方父母同意,收下男方的礼,这就可以结婚了。
这过程中,哪里有什么女孩出来与男方谈判?
在中国古代,你找出来啊。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2 22:41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2:34 发表
我認為雙方父母提任何風俗最好都是雙方子女(男孩女孩同時)可以接受的,最低限度己方子女必須要接受
然後己方子女作為談判負責人對談判結論負責任
這個情況下任何風俗都是合理的
你认为是你认为,彩礼这个风俗习惯不是你认为,也不是我认为,这是从古代传下来的。
我再说一次,彩礼自古就存在啊,古代男女两个年轻人都不见面,媒人过来说合,女方父母同意,收下男方的礼,这就可以结婚了。
这过程中,哪里有什么女孩出来与男方谈判?
你要是觉得这个不合理,那是你的事啊。总不能因为你认为不合理,所以风俗习惯就不是这样的。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2 22:41 标题: 回复 #55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中國古代怎麼做成為不了現在該怎麼做的根據,這是最基本的看法
您可以說任意的小兩口行為不符合古代的風俗,所以擁護該風俗的父母有權利不支持他們的婚姻,不建議他們結合,這個應該是結論了
我一開始回帖到現在退帖都一直是這麼個說詞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14:46 发表
這裡我認為不能用不同意,
因為針對別人的結婚不是您的權利
同意這詞應該是默認自己有權利的情況下的
這裡應該說是不支持,不建議
好比我不同意自己買果8,不建議別人買果8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2:48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2 22:50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2:41 发表
中國古代怎麼做成為不了現在該怎麼做的根據,這是最基本的看法
您可以說他這個行為不符合古代的風俗,所以擁護該風俗的父母有權利不支持他們的婚姻,不建議他們結合,這個應該是結論了
我一開始回帖到現在退帖都一直是這麼個說詞
你乱扯什么鬼啊。
我最开始就说了。
既然是彩礼,这是风俗习惯,就不要讲法律。
我说就是,彩礼这个风俗习惯,就是男方直接给女方父母的,而不是什么女孩要来,再给女方父母,或者女孩有支配权,或指定权之类的。
至于这个风俗习惯,合不合理,这不在讨论范围内。至于彩礼这件事是不是该废除,这也是另外一件事,你把这些事情,混一起,找我来做什么?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2 22:55
我最开始就说的,如果不给我彩礼,我肯定不同意结婚。
你非说我没有同意的权利。
我回答的是,我没有同意的权利,人家找我做什么?
然后,你扯了一堆乱七八糟,什么人事经理之类,说什么彩礼是女孩要来,然后给父母的。
然后就扯到现在。
我就奇怪了,说彩礼从古至今就是男方直接给女方父母的。你非说古代的做法,不成为现在的依据。
问题在这里。你要是说古代的做法不成为现在的依据,我没否认啊。我不同意,他们照样可以结婚啊,但这不代表,彩礼这个风俗习惯是女孩要来,再给父母的。
这是两回事。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2 22:57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22:50 发表
你乱扯什么鬼啊。
我最开始就说了。
既然是彩礼,这是风俗习惯,就不要讲法律。
我说就是,彩礼这个风俗习惯,就是男方直接给女方父母的,而不是什么女孩要来,再给女方父母,或者女孩有支配权,或指 ...
一開始找您,是因為我認為法律上其實父母沒啥干預權利,所以父母只能說不太樂意,不太支持,其實也沒啥好辦法,甚至談不同意都十分勉強,這點您和我是共識的
再者我看法就是說這個風俗習慣能管到的人非常有限,名叫中國習俗,其實也就管那麼一部分人,這麼隨口想到一說罷了,您說的內容本身我不反對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3:00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2 22:58
第一,我现在回答你一次,我有不同意的权力,注意,讲到权力,这是法律。因为你先说什么我有没有这个权利的。
在中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我没有不同意的权力,同样法律规定,任何人都有不同意的权力。
第二,彩礼这个风俗习惯,就是男方直接给女方父母的,不是什么女孩要来,再给女方父母的。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2 22:59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2:57 发表
一開始找您,是因為我認為法律上任何父母都沒啥干預權利,所以父母只能說不太樂意,不太支持,其實也沒啥好辦法,甚至談不同意都十分勉強,這點您和我是共識的
再者我看法就是說這個風俗習慣能管到的人非常有限,名叫中國習俗,其實也就管那麼一部分人,這麼隨口想到一說罷了,您說的內容本身我不反對
我从来就没说,我有干预的权力。我只是说,我有不同意的权力。但不同意,不是干预。
不同意,没啥勉强的,这是我生而就有的权力。
这个风俗习惯现在有多大作用,也是另外一回事,但是彩礼就是男方直接给女方父母的。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23:01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2 23:11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22:58 发表
第一,我现在回答你一次,我有不同意的权力,注意,讲到权力,这是法律。因为你先说什么我有没有这个权利的。
在中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我没有不同意的权力,同样法律规定,任何人都有不同意的权力。
第二,彩礼这个风俗习惯,就是男方直接给女方父母的,不是什么女孩要来,再给女方父母的。
1. 一般意義上是你的權利範圍(至少你要有一部分)才能說同意,我上面買車的例子說得很清楚了
車是您的,您可以說不同意賣,車不是您的(比如說車是我的,你說你不同意我賣自己的車,這個說起來就比較別扭),日常語文上我們只能說您不建議賣,不支持賣,真輪不上您來同意
當然您硬要這麼講,我認為不是說不行,只是說這個用法比較罕見
我一開始語氣也是非常婉轉地說,您也不是說100%錯,只是這個用法略牽強
既然您這麼不樂意聽,那當我沒說,我收回上面的看法,您確實有不同意的權利,是我多嘴了
2. 風俗習慣上我不表態,但法律權利上理解是這麼看的:女孩有權不與某男結婚(直到男方掏出一筆資產),女方也有權把這筆資產贈給自己父母
這二者都是天經地義的,而且合乎談判原則,女孩自己對自己的婚姻結果負責(可能是談崩了,不結了),然後自己取一個與家人的共識價格提出
還有,這個說法可以解釋任何形式下的其他表現:比如彩禮只給單親,彩禮只給祖父母,彩禮自己拿了(截流一部分)不給出來
如果女孩連這樣的權利都沒有,那很多事情法理上就不能自圓其說,
比如嫁娶權如果100%在女孩,那女方父母用甚麼酬碼談判呢?如果給10萬女兒也是嫁,給1萬女兒也是嫁,那就不叫談判彩禮了,叫乞求彩禮
談判彩禮之所以成立,就說明談判的岳父母掌握了"否定權",彩禮不夠,婚姻告吹
這樣的權利,要看女兒是否自願,有可能是涉侵權的
同理還會有比如本新聞這類的尷尬,女孩自己吃乾抹淨,自己家人索要21萬,自己還置身事外,一副自己其實沒要錢的雙簧嘴臉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3:22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2 23:19
如果都按古老舊社會的論調來理解彩禮,那頂樓女孩就更沒有發脾氣的立場了
她有自己的結婚權利,她自己不要,非要走舊社會路線讓父母去包辦彩禮,那結果就是她得到了一個無人權的下場,
她有啥好抱怨的,她應該高興才是,嫁不了自己想嫁的人,這個結局我認為也算符合她追求的傳統之一
自憐情緒太重,我表示比較遺憾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3:21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2 23:23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3:11 发表
1. 一般意義上是你的權利範圍(至少你要有一部分)才能說同意,我上面買車的例子說得很清楚了
車是您的,您可以說不同意賣,車不是您的(比如說車是我的,你說你不同意我賣車......),日常語文上我們只能說您不建議賣,不支持賣,真輪不上您來同意
當然您硬要這麼講,我認為不是說不行,只是說這個用法比較罕見
我一開始語氣也是非常婉轉地說,您也不是說100%錯,只是這個用法略牽強
既然您這麼不樂意聽,那當我沒說,我收回上面的看法,您確實有不同意的權利,是我多嘴了
2. 風俗習慣上我不表態,但法律權利上理解是這麼看的:女孩有權不與某男結婚(直到男方掏出一筆資產),女方也有權把這筆資產贈給自己父母
這二者都是天經地義的,而且合乎談判原則,女孩自己對自己的婚姻結果負責(可能是談崩了,不結了),然後自己取一個與家人的共識價格提出
如果女孩連這樣的權利都沒有,那很多事情法理上就不能自圓其說,
比如嫁娶權如果100%在女孩,那女方父母用甚麼酬碼談判呢?如果給10萬女兒也是嫁,給1萬女兒也是嫁,那就不叫談判彩禮了,叫乞求彩禮
談判彩禮之所以成立,就說明談判的岳父母掌握了"否定權",彩禮不夠,婚姻告吹
這樣的權利,要看女兒是否自願,有可能是涉侵權的
同理還會有比如本新聞這類的尷尬,女孩自己吃乾抹淨,自己家人索要21萬,自己還置身事外,一副自己其實沒要錢的雙簧嘴臉
同意就是对某种主张赞成,不同意,就是不赞成,没有你说什么权利范围。
你的例子怪异。你要卖你的车,我自然有不同意你卖这部车的权力,但是你愿不愿意听从,是你的事。
从法律上讲,就不要讲彩礼,你要讲彩礼,就不要讲法律,这是最简单的。
至于你说的那种男方出钱,女孩同意嫁给他,然后女孩有权这笔资产赠给父母,这是违法的。所以你那种法理的逻辑,毫无意义。
婚姻法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但女方索要彩礼,却可以通过风俗习惯之名绕过这条法律。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23:25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2 23:24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3:19 发表
如果都按古老舊社會的論調來理解彩禮,那頂樓女孩就更沒有發脾氣的立場了
她有自己的結婚權利,她自己不要,非要走舊社會路線讓父母去包辦彩禮,那結果就是她得到了一個無人權的下場,
她有啥好抱怨的,她應該高興才是,嫁不了自己想嫁的人,這個結局我認為也算符合她追求的傳統之一
自憐情緒太重,我表示比較遺憾
现在不是有法律吗?
但有法律的存在,并不代表,彩礼这个风俗习惯,改成了是女孩要来,自行支配的。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2 23:28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23:23 发表
同意就是某种主张赞成,不同意,就是不赞成,没有你说什么权利范围。
你的例子怪异。你要卖你的车,我自然有不同意你卖这部车的权力,但是你愿不愿意听从,是你的事。
从法律上讲,就不要讲彩礼,你要讲彩礼,就不要讲法律,这是最简单的。
至于你说的那种男方出钱,女孩同意嫁给他,然后女孩有权这笔资产赠给父母,这是违法的。
婚姻法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但女方索要彩礼,却可以通过风俗习惯之名绕过这条法律。
同意這詞我不多說了,您的說法我認為也合理,真心的,這裡不反駁了
=====
我不認為女孩要求一筆錢是違法的,至少操作上很多情況可以避免做成違法的
比如男方自願贈予一筆錢,女方自願下嫁,這個很正常合理
具體看怎麼做法,直接寫一張合同,這吃相就比較不雅了
100%的人際關係都是這樣的
你幫我做一些事,給我一些好處,我就跟你親切度提高,這是人際的本質
如果連這樣都違法,我認為比較不通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2 23:31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23:24 发表
现在不是有法律吗?
但有法律的存在,并不代表,彩礼这个风俗习惯,改成了是女孩要来,自行支配的。
我看法很簡單,我再談一次,在法律風俗的同步下,只要達成自願,風俗就可以完美履行
1. 作為父母,彩禮或任何類似問題,都應該先跟自家孩子共識一下,不然在法內框架很難達到目標
2. 作為兒女,法律保障了你自己的權益,同時你就應該對自己的嫁娶負全責,這時賴天賴地賴父母,就太難看了
這頂樓的妹子不值得同情,因為彩禮是在她默許的情況下提出的
同理,如果有個屌絲男讓母親去談判,最後娶了個怪老婆,或者自己婚事談崩了,也不值得同情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3:32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2 23:35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3:28 发表
我不認為女孩要求一筆錢是違法的,至少操作上很多情況可以避免做成違法的
比如男方自願贈予一筆錢,女方自願下嫁,這個很正常合理
具體看怎麼做法,直接寫一張合同,這吃相就比較不雅了
100%的人際關係都是這樣的
你幫我做一些事,給我一些好處,我就跟你親切度提高,這是人際的本質
如果連這樣都違法,我認為比較不通
当然违法,上面我法律条文都列出来了。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2 23:37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3:31 发表
我看法很簡單,我再談一次,在法律風俗的同步下,只要達成自願,風俗就可以完美履行
1. 作為父母,彩禮或任何類似問題,都應該先跟自家孩子共識一下,不然在法內框架很難達到目標
2. 作為兒女,法律保障了你自己的權益,同時你就應該對自己的嫁娶負全責,這時賴天賴地賴父母,就太難看了
這頂樓的妹子不值得同情,因為彩禮是在她默許的情況下提出的
同理,如果有個屌絲男讓母親去談判,最後娶了個怪老婆,或者自己婚事談崩了,也不值得同情
法律风俗,再怎么同步。
彩礼也是男方直接给女方父母的,这是给女方父母的直接补偿,不是什么女孩去谈判。
你见过谁家过礼,是女孩直接去谈的?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2 23:57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23:37 发表
法律风俗,再怎么同步。
彩礼也是男方直接给女方父母的,这是给女方父母的直接补偿,不是什么女孩去谈判。
你见过谁家过礼,是女孩直接去谈的?
誰去談不重要,這筆錢的本質是怎麼樣才重要
如果錢不是給老婆而由老婆再贈予的,很多權利上的理解就說不通
最簡單的幾個問題:
彩禮錢能不能給父母以外的人呢,由姑娘自己指定給誰行不行?
彩禮談不攏了,父母有沒有權利桌子一拍,咱姑娘不嫁了?有沒有?
女孩場面上當然不能自己談,自己談了以後多招恨,丈母娘一年去婆家去不了兩次,招恨的場面用丈母娘上沒錯
借個白手套,關鍵時唱個雙簧,大家好下台,人之常情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00:01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23:35 发表
当然违法,上面我法律条文都列出来了。
這個條文我認為空間很大,普遍來說我認為不是您這麼個理解法的
您這個說法太從嚴了,事實上沒有這樣的例子,按您這理解是不是結婚前要買個銀戒指也違法?銀戒指是不是財物?
別說結婚了,就是牽個手,索個吻,甚至追求過程,很可能男方都得花錢
您理解得比實際執行嚴格太多,按您這理解99%國人違法,即便以風俗方式也是違法,那條也沒說風俗可以排除,說明還是有補充條款的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00:03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00:26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2 23:57 发表
誰去談不重要,這筆錢的本質是怎麼樣才重要
如果錢不是給老婆而由老婆再贈予的,很多權利上的理解就說不通
最簡單的幾個問題:
彩禮錢能不能給父母以外的人呢,由姑娘自己指定給誰行不行?
彩禮談不攏了,父母有沒有權利桌子一拍,咱姑娘不嫁了?有沒有?
女孩場面上當然不能自己談,自己談了以後多招恨,丈母娘一年去婆家去不了兩次,招恨的場面用丈母娘上沒錯
借個白手套,關鍵時唱個雙簧,大家好下台,人之常情
从本质上,给老婆,再由老婆指定给别人,这才是说不通的。
这笔钱是给女方父母的,是补偿女方父母生养的,自然是直接给女方父母,女孩自然没有权利指定给别人。
女孩不生养自己,这笔钱怎么能归她?
是你说的,女孩与男方谈判,还说什么,如果由于女孩父母谈,这是人格的矮化。
彩礼谈不拢,婚怎么结是另外一回事。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00:33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00:01 发表
這個條文我認為空間很大,普遍來說我認為不是您這麼個理解法的
您這個說法太從嚴了,事實上沒有這樣的例子,按您這理解是不是結婚前要買個銀戒指也違法?銀戒指是不是財物?
別說結婚了,就是牽個手,索個吻,甚至追求過程,很可能男方都得花錢
您理解得比實際執行嚴格太多,按您這理解99%國人違法,即便以風俗方式也是違法,那條也沒說風俗可以排除,說明還是有補充條款的
谈恋爱时,怎么花钱,不违法啊。
婚姻法保障的是婚姻,又不保障恋爱。
彩礼这种民俗可不违法。最高法院对离婚时彩礼的纷争,都有解释。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01:05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00:26 发表
从本质上,给老婆,再由老婆指定给别人,这才是说不通的。
这笔钱是给女方父母的,是补偿女方父母生养的,自然是直接给女方父母,女孩自然没有权利指定给别人。
女孩不生养自己,这笔钱怎么能归她?
...
紅字說法就有問題了,女方實際執行上當然可以指定把彩禮給任何人,您說的無權是道德意義上的無權,不是我所問的無權
女孩本人對男家才是最有價值的,女孩父母沒價值,沒價值自然也沒有價格
這裡說難聽點,如果女孩,岳父,岳母一起掉水裡,男家立場只能先救女孩
錢歸不歸女孩,這個女家自己內部協商,那怕最後共識是捐給村委會也沒關係,在男家立場這筆錢是花在女孩身上的,這個說法沒問題
女孩生不生養自己,這是女家自己的問題
說真的男家只是個給錢走人的動作,女孩兒時吃了家裡多少飯,男家不可考的
很多打工妹都自述自己14歲出來打工,每個月給家裡寄多少錢
自己小時候才吃了家裡多少多少,該還的都還光了
--------這裡我不是說彩禮合理性問題,我想帶出一點是說,女孩有沒有欠女家,欠多少,這個是因人而異的,而很多信息外人不知道
娶老婆要男家報答女方父母,這個說法毛病太多了
首先人權上就不合理,撫養是義務,但這裡就算了,咱就當是經濟帳來講,毛病也很多
1. 父母具體給了多少,是精養,是賤養,男方怎麼知道?信息就不對等
2. 不符合經濟原理,成本從來都不能當成價格,你養女兒的成本跟咱沒關係,咱只關心結論的價值多少
舉個例子,女家花了500萬,最後養出個小胖妹,醜八怪,還刁頑,也是不能開大價格的
反之父母就是不毛不拔,最後培養出個十佳女丈夫,男家也可以買單
從價值原理看,男方付的錢,不能是"撫養"的錢,是"市值"的錢
3. 最終提供婚姻行為的是女方,從這個過程看錢給別人也不恰當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01:30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01:16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22:50 发表
既然是彩礼,这是风俗习惯,就不要讲法律。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2 23:37 发表
法律风俗,再怎么同步。
彩礼也是男方直接给女方父母的,这是给女方父母的直接补偿,不是什么女孩去谈判。
你见过谁家过礼,是女孩直接去谈的?
風俗和法律不必須對立,光哥這個說法太油條了,直接一個風俗不講法律,就把法律打倒了,順便迴避了違法問題,我認為不是這麼解釋的
給彩禮,討彩禮也有很多不同的做法,就這麼籠統含糊地說這些都是風俗,與法律無關,這樣對合法清白,尊重法律地拿到彩禮的人也不公平
事實上這裡的群體就分成兩類了,1.拿到善彩禮的,2.拿到惡彩禮的
風俗有兩種
1. 不一定違法的風俗:在自願情況下可以遵守的風俗,比如吃月餅,給彩禮,可以算合法,某程度上也可以是非法的
2. 非法風俗:在任何情況下都明顯和法律相悖,比如納妾,土葬
如果父母包辦的過程中大包大攬情況太嚴重,比如收了錢可以直接強嫁給村頭王老虎,不用問女孩意願的,那就是非法風俗,警察可以直接抓起來
如果要是合法風俗,那必須是表現出一定的自願高度,用我上面說的月餅舉例,必須是我願意吃,你願意請,這才是合法,良性風俗,如果你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抄起個月餅就往我嘴裡塞(或者說我直接在你家敲詐強討月餅),對不起,這就叫邪風陋習,土炮村規
任何一樣合法的風俗,那必須是當事人完全自願配合,那怕50%自願都不行,必須是100%自願,在彩禮上,風俗的具體表現為:
1. 父母和子女高度共識的,
2. 錢流程按我說的走,先給女兒,女兒贈予父母,同時父母談判角色邊沿化,具體來說就是沒有否決權
用您的文字說法就是父母有權不同意,但這種不同意只是一種自己其實無權決策,純粹表達不贊成的主張,類似於你不同意我賣掉我的車這類的"局外人反對主張"
如果按您的說法,彩禮不經女兒,也不用跟女兒共識,女家可以直接要一筆錢作為補償,我認為這是本可以合法的風俗,用了違法手法操作
風俗文化的履行上應該開明一點,盡量想辦法往合法的風俗文化上靠,不要一直想著往違法的文化上靠
======
如果你這裡完全撇開法律問題,就籠統地講風俗,那這不是我回帖的原意
我進這帖的原生理解風俗應該是一種友善合法的行為,強索彩禮,這是惡俗,
這裡可能有個文字上的誤會,您認為惡俗也是風俗的一種的話,那我表達的確實不是這個,我當時思考的風俗不包括這些的,就此打住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01:49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01:55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00:26 发表
从本质上,给老婆,再由老婆指定给别人,这才是说不通的。
这笔钱是给女方父母的,是补偿女方父母生养的,自然是直接给女方父母,女孩自然没有权利指定给别人。
女孩不生养自己,这笔钱怎么能归她?
...
講個實際一點的,我認為合理地要彩禮的方式,是這樣的:
父母:你好,是這樣的,關於彩禮問題咱老兩口是這麼想的,這個畢竟是一個文化問題嘛,加上孩子出嫁了,勢必會孝順你們家多一點,我們兩老沒啥照顧
如果寬裕的話,能不能給個某某數,如果不行,我們不支持這段婚姻,我會說服女兒不嫁你,看咱誰手段高強,
你有本事讓女兒非要嫁你,那就嫁吧,我不會祝福你們,遺產沒你的份,贍養義務你躲不了,過年過節也少來往,沒啥事就少走動吧
不合理的是直接一個吊炸天的大媽:
要xx元,要這個,那個,沒有錢?滾,我們家姑娘不嫁了
========
過去社會最大的問題是:不知道維權
現在社會上最大的問題是維權維成了侵權,不知道自己的權利界線在那裡
父母的權利界線只在遺產,祝福,感情往來諸如此類的
超過這條線,就不行了
從上次那個老漢不同意女兒嫁外國人要斷絕父女關係,到這個彩禮問題,我的看法都差不多
維權應該在自己的權利範圍內
自己範圍內,想放高射炮都行,自己範圍外,想多拿一根針,不行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0:52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10-3 10:24
彩礼法律是没有明文规定的
但大多人(包括咱)认为,彩礼就是给女方父母的,他们自然拥有支配权。——如果说不给彩礼,就不同意、阻止女儿嫁出去,介又是另一个话题了。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0:50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10-3 10:24 发表
彩礼法律是没有明文规定的
但大多人(包括咱)认为,彩礼就是给女方父母的,他们自然拥有支配权。——如果说不给彩礼,就不同意、阻止女儿嫁出去,介又是另一个话题了。
如果從禮的層面看水兄說的是對的,給多給少隨個心意,這個本質上才是禮
這年頭彩禮跟份子錢,都變味了
生活中眼見,特別是能上新聞的,大部分所謂彩禮的形式都是"偽彩禮,真索彩"居多,甚少"真彩禮"
像頂樓那種,一會說10萬,一會說18萬,一會說21萬的,就是所謂的"另一個話題"
而且這種偽彩禮應該是佔生活主導的,水兄這個話我認為某程度上說反了,應該說不給彩禮也同意嫁,不阻止女兒嫁,這才是另一個話題
把他們歸一個彩禮範疇來探討,這本身就不清不楚
時下大部分人談彩禮都是用"阻止結婚"當談判籌碼的------如果有人反駁這點,聲稱自己不會阻止女兒出嫁,只是用溫柔敦厚的話語在談加碼,我認為是很虛偽的
無非就是一個語氣禮不禮貌的區別
粗獷一點的大媽會說"沒錢滾蛋"
禮貌一點的阿姨會講"哦你暫時不願意啊,沒關係,那您再回家,跟您父母商量一下,這邊阿姨也再商量一下,畢竟您知道的,阿姨也不容易....."
如果進入了一直討價還價的階段,如果有當事人意識參與,比較合理
如果沒有當事人意識,這裡要說不違法,我認為是說不圓的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1:00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1:00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01:05 发表
紅字說法就有問題了,女方實際執行上當然可以指定把彩禮給任何人,您說的無權是道德意義上的無權,不是我所問的無權
女孩本人對男家才是最有價值的,女孩父母沒價值,沒價值自然也沒有價格
這裡說難聽點,如果女孩,岳父,岳母一起掉水裡,男家立場只能先救女孩
錢歸不歸女孩,這個女家自己內部協商,那怕最後共識是捐給村委會也沒關係,在男家立場這筆錢是花在女孩身上的,這個說法沒問題
女孩生不生養自己,這是女家自己的問題
說真的男家只是個給錢走人的動作,女孩兒時吃了家裡多少飯,男家不可考的
很多打工妹都自述自己14歲出來打工,每個月給家裡寄多少錢
自己小時候才吃了家裡多少多少,該還的都還光了
--------這裡我不是說彩禮合理性問題,我想帶出一點是說,女孩有沒有欠女家,欠多少,這個是因人而異的,而很多信息外人不知道
娶老婆要男家報答女方父母,這個說法毛病太多了
首先人權上就不合理,撫養是義務,但這裡就算了,咱就當是經濟帳來講,毛病也很多
1. 父母具體給了多少,是精養,是賤養,男方怎麼知道?信息就不對等
2. 不符合經濟原理,成本從來都不能當成價格,你養女兒的成本跟咱沒關係,咱只關心結論的價值多少
舉個例子,女家花了500萬,最後養出個小胖妹,醜八怪,還刁頑,也是不能開大價格的
反之父母就是不毛不拔,最後培養出個十佳女丈夫,男家也可以買單
從價值原理看,男方付的錢,不能是"撫養"的錢,是"市值"的錢
3. 最終提供婚姻行為的是女方,從這個過程看錢給別人也不恰當
你的有权,从哪里来的?我是奇怪了。
从形式上讲,女孩不能去谈判,从本质上说,这是给女方父母的生养女儿的补偿,从民俗上讲,这就是直接给女方父母的,从现实上讲,提到彩礼,男方要觉得多,事先都是做女孩的工作,然后女孩回去做父母的工作(如果女孩有支配权,还用得着这么费事?)从法律上讲,这些也是给女方的,不是给女孩的,因为女孩嫁人,就离开父母,单成家了。
这个权利从哪里来?彩礼还成了女方家里协商?协商,拿你的话来说,才是什么女方父母的人格矮化。
再说一遍,彩礼是直接给女孩父母的,至于不给彩礼,女孩嫁不嫁,是另外一个话题,并不是说女孩有嫁的自由,她就有彩礼上的权利。这是完全不同的。
女孩同意嫁给对方,这是必要不充分条件,而彩礼是充分不必要条件。
至于有的家庭,女儿到底欠家里多少,那是另一个话题,你就不用扯进来了。
至于男方知不知道女方花多少钱养,这也是一个话题,也不用多扯了。你要是非说什么经济账,我还纳闷了,你买东西,就一定要知道对方的成本?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1:06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1:02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01:55 发表
講個實際一點的,我認為合理地要彩禮的方式,是這樣的:
父母:你好,是這樣的,關於彩禮問題咱老兩口是這麼想的,這個畢竟是一個文化問題嘛,加上孩子出嫁了,勢必會孝順你們家多一點,我們兩老沒啥照顧
如果寬裕的話,能不能給個某某數,如果不行,我們不支持這段婚姻,我會說服女兒不嫁你,看咱誰手段高強,
你有本事讓女兒非要嫁你,那就嫁吧,我不會祝福你們,遺產沒你的份,贍養義務你躲不了,過年過節也少來往,沒啥事就少走動吧
不合理的是直接一個吊炸天的大媽:
要xx元,要這個,那個,沒有錢?滾,我們家姑娘不嫁了
========
過去社會最大的問題是:不知道維權
現在社會上最大的問題是維權維成了侵權,不知道自己的權利界線在那裡
父母的權利界線只在遺產,祝福,感情往來諸如此類的
超過這條線,就不行了
從上次那個老漢不同意女兒嫁外國人要斷絕父女關係,到這個彩禮問題,我的看法都差不多
維權應該在自己的權利範圍內
自己範圍內,想放高射炮都行,自己範圍外,想多拿一根針,不行
要彩礼合不合适,所谓过去懂不懂维权等等,这都是其它话题,我不想与你在这里纠缠。
我只是告诉你,彩礼就是男方直接给女方父母的,处置权也归女方父母,仅此而已。
上次那个老头不同意女儿嫁外国人,否则断绝父女关系,这是妥妥的干涉,是违法的。你如果认可老头的做法,就更应该认可彩礼是给女方父母的。
你的逻辑极怪,很多事情,你都是完全不同的标准。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1:04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1:05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1:00 发表
你的有权,从哪里来的?我是奇怪了。
从形式上讲,女孩不能去谈判,从本质上说,这是给女方父母的生养女儿的补偿,从民俗上讲,这就是直接给女方父母的,从现实上讲,提到彩礼,男方要觉得多,事先都是做女孩的工作,然后女孩回去做父母的工作(如果女孩有支配权,还用得着这么费事?)从法律上讲,这些也是给女方的,不是给女孩的,因为女孩嫁人,就离开父母,单成家了。
这个权利从哪里来?彩礼还成了女方家里协商?协商,拿你的话来说,才是什么女方父母的人格矮化。
至于有的家庭,女儿到底欠家里多少,那是另一个话题,你就不用扯进来了。
至于男方知不知道女方花多少钱养,这也是一个话题,也不用多扯了。你要是非说什么经济账,我还纳闷了,你买东西,就一定要知道对方的成本?
所謂法無禁止即可為,甚麼叫有權,比如女孩讓男家把彩禮匯到自己戶頭,把彩禮都自截了,或者都捐給紅十字會了
做完這個動作後,法院不會判她個一二三四的,這就叫有權
好比我有權吃樹皮,也有權空手開磚,不論這個合不合常理,至少沒人可以侵犯我的自由,這就叫有權
======
紅字這當然是同一個話題,您怎麼理解叫做彩禮民俗上是給女方父母的補償?
我理解意思就是說白了從小到大吃多少飯,用多少衣服,付出多少心力,行,你直接折算一下,用人民幣報個價格
既然你說彩禮是給女家父母的補償,那補償當然要談到對應的成本?不然您的補償基數從何而來?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1:13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1:10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1:02 发表
要彩礼合不合适,所谓过去懂不懂维权等等,这都是其它话题,我不想与你在这里纠缠。
我只是告诉你,彩礼就是男方直接给女方父母的,处置权也归女方父母,仅此而已。
上次那个老头不同意女儿嫁外国人,否则断绝父女关系,这是妥妥的干涉,是违法的。你如果认可老头的做法,就更应该认可彩礼是给女方父母的。
你的逻辑极怪,很多事情,你都是完全不同的标准。
我的邏輯就是大家互相有自己的權利,女兒有隨便嫁的權利,老頭有不跟女兒來往的權利,
你有你的行為,我有我的看法
我認為光哥的邏輯是比較老派的,確實極正常,但這是錯誤的
您的邏輯大抵就是家族和諧核心,老頭也不能不認女兒,女兒也不能不尊重父母
和個稀泥,大家開開心心,這個方式好使,合理,而且大部分和樂家庭都是這樣的,說坦白我家也是這樣的,誰吃飽飯沒事幹跟自己一家人講法治
但是不能公平處理紛爭,如果雙方本身就既有矛盾,你非要用大愛蓋過理據,就不現實,大愛能蓋過理據,那還起甚麼紛爭?
==========
斷絕父女關係這個話屬於說重了,考慮老頭一個農村人沒文化,他這麼表達是沒問題的,抓這個字眼批鬥他我認為說不過去
細想一下斷絕父女關係是甚麼概念?具體表徵就是老死不相往來,見面不用喊爸爸了,過年中秋別來我家作客,我以後任何對女兒女婿支持都不會給
這裡一條條拆解下來,每一條都不違法,符合雙方的權利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1:12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1:17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1:00 发表
至于有的家庭,女儿到底欠家里多少,那是另一个话题,你就不用扯进来了。
這個話簡直說不通到極點
一個女兒,如果根本沒欠家庭一分錢,更甚者我們舉個極端一點的說法:假設有個女兒甚至已經反資助了家庭3000萬
父母在這情況下憑甚麼還能索要養育之恩,生育之恩的彩禮錢
女兒欠家裡多少當然是財禮的基礎核心
啥都撇開另一個話題,那彩禮豈不是開了上帝模式了,丈母娘隨口講個數,沒有任何數據可反駁的?神說要要光,於是便有了光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1:22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1:18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1:05 发表
所謂法無禁止即可為,甚麼叫有權,比如女孩讓男家把彩禮匯到自己戶頭,把彩禮都自截了,或者都捐給紅十字會了
做完這個動作後,法院不會判她個一二三四的,這就叫有權
好比我有權吃樹皮,也有權空手開磚,不論這個合不合常理,至少沒人可以侵犯我的自由,這就叫有權
======
紅字這當然是同一個話題,您怎麼理解叫做彩禮民俗上是給女方父母的補償?
我意思就是說白了從小到大吃多少飯,用多少衣服,付出多少心力,行,你直接折算一下,用人民幣報個價格
既然你說彩禮是給女家父母的補償,那補償當然要談到對應的成本?不然您的補償從何而來?
你花了你父母的钱,法院一样不会判你个一二三四。
然后,你偷偷地从父母的账号中挪个几万,往大道上一撒,你父母找你,你说法无禁止即可为,你有权动这笔钱。是不是?
彩礼是彩礼,除了彩礼之外,都是另外的话题。包括什么女儿到底欠家里多少,与男方知道女方欠多少。
好吧,要是你这种从经济上讲的话,女方要多少都是正常的。没有父母就没有女儿,生命是无价的。先不用说别的成本,这个成本,你算吧,是多少钱。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1:21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1:18 发表
你花了你父母的钱,法院一样不会判你个一二三四。
然后,你偷偷地从父母的账号中挪个几万,往大道上一撒,你父母找你,你说法无禁止即可为,你有权动这笔钱。是不是?
彩礼是彩礼,除了彩礼之外,都是另外的话题。包括什么女儿到底欠家里多少,与男方知道女方欠多少。
好吧,要是你这种从经济上讲的话,女方要多少都是正常的。没有父母就没有女儿,生命是无价的。先不用说别的成本,这个成本,你算吧,是多少钱。
兒子偷父母幾萬違法的新聞太多了,光哥真要我找出來?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1:23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1:17 发表
這個話簡直說不通到極點
一個女兒,如果根本沒欠家庭一分錢,更甚者我們舉個極端一點的說法:假設有個女兒甚至已經反資助了家庭3000萬
父母在這情況下憑甚麼還能索要養育之恩,生育之恩的彩禮錢
女兒欠家裡多少當然是財禮的基礎核心
啥都撇開另一個話題,那彩禮豈不是開了上帝模式了,丈母娘隨口編,神說要要光,於是便有了光
你这才叫不通到极点。彩礼就是彩礼,扯别的都是另一个话题。
女孩资助家里别说3000万,就是资助3000亿,她能把自己变出来?父母就凭这个,就可以要生养之恩的彩礼钱。看来是有3000万就可以,要有光,于是世界就有了光,对吧?
一条生命,你说欠多少?
拿你的话说,法无禁止即可为。
女孩就是给自己父母3万亿,然后女方父母就是要彩礼,要了之后,法院也不会判个一二三四,因此父母就是有权。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1:26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1:18 发表
好吧,要是你这种从经济上讲的话,女方要多少都是正常的。没有父母就没有女儿,生命是无价的。先不用说别的成本,这个成本,你算吧,是多少钱。
生育無價是一種大愛友愛的道德觀念,不是一個基於道理的觀念
你的這個邏輯立足點無非就是佔了一個子女年齡比父母小的先天優勢,然後說父母能生出兒女,兒女生不出父母這樣的自然規律罷了
人文大愛上,您這麼說,說得通,但較真起來,說不通的
好比我昨天畫了個畫,你隨手撕了,我說這畫是無價的,花多少錢都還原不了,你怎麼都沒辦法賠我一張一模一樣的畫
這有點為辯而辯的態度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1:28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1:23 发表
你这才叫不通到极点。彩礼就是彩礼,扯别的都是另一个话题。
女孩资助家里别说3000万,就是资助3000亿,她能把自己变出来?父母就凭这个,就可以要生养之恩的彩礼钱。看来是有3000万就可以,要有光,于是世界就有了光,对吧?
一条生命,你说欠多少?
拿你的话说,法无禁止即可为。
女孩就是给自己父母3万亿,然后女方父母就是要彩礼,要了之后,法院也不会判个一二三四,因此父母就是有权。
你還是一直在躲避父母應該先跟女兒有共識這個情況,直接就把有共識,和沒共識的人攪和在一起講
女方父母如果跟女兒共識了,要彩禮,當然有權,因為這個權利相當於是女兒交給父母的,如果沒有共識,女兒想嫁,父母不讓嫁,法院別說一二三四,連五六七八都在等著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1:29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1:10 发表
我的邏輯就是大家互相有自己的權利,女兒有隨便嫁的權利,老頭有不跟女兒來往的權利,
你有你的行為,我有我的看法
我認為光哥的邏輯是比較老派的,確實極正常,但這是錯誤的
您的邏輯大抵就是家族和諧核心,老頭也不能不認女兒,女兒也不能不尊重父母
和個稀泥,大家開開心心,這個方式好使,合理,而且大部分和樂家庭都是這樣的,說坦白我家也是這樣的,誰吃飽飯沒事幹跟自己一家人講法治
但是不能公平處理紛爭,如果雙方本身就既有矛盾,你非要用大愛蓋過理據,就不現實,大愛能蓋過理據,那還起甚麼紛爭?
==========
斷絕父女關係這個話屬於說重了,考慮老頭一個農村人沒文化,他這麼表達是沒問題的,抓這個字眼批鬥他我認為說不過去
細想一下斷絕父女關係是甚麼概念?具體表徵就是老死不相往來,見面不用喊爸爸了,過年中秋別來我家作客,我以後任何對女兒女婿支持都不會給
這裡一條條拆解下來,每一條都不違法,符合雙方的權利
我逻辑老不老派是,我不知道。但绝对不是错误的。
老头不能不认女儿,这是法律规定的。亲生父母子女的血缘关系,不能断绝。就是父母提出断绝关系,也没有法律效用。
你的逻辑从来不是什么大家都有自己的权利,也不是和稀泥,而是一笔糊涂账,至少我弄不明白。
相反,我说是才是互相有自己的权利。女孩有自由的嫁人权力,但对彩礼没有支配权利,父方父线有拥有彩礼的权力,但没有不让女孩嫁人的权利。老头有不与女儿来往的权利,但没有断绝父女关系的权利。这才是公平处理纷争的权力。
PS1,深圳与广州要是农村的话,全中国估计没有城市了。
PS2,如果没文化,老头会说,我不认你这个女儿,而不是我与你断绝父女关系。
PS3,不管农村也好,没文化也好,话是断绝父女关系,轮不到你打补丁。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1:31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1:32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1:23 发表
你这才叫不通到极点。彩礼就是彩礼,扯别的都是另一个话题。
女孩资助家里别说3000万,就是资助3000亿,她能把自己变出来?父母就凭这个,就可以要生养之恩的彩礼钱。看来是有3000万就可以,要有光,于是世 ...
生育再怎麼說也只是一個勞動行為,跟洗個碗,擦個桌子沒有甚麼本質區別,大家都懂得生育,只是時光不可逆罷了
講這個沒意思,大部分過去的物件都是無價的,包括我昨天刪掉的一個遊戲紀錄,你花多少錢,也還原不出來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1:32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1:28 发表
你還是一直在躲避父母應該先跟女兒有共識這個情況,直接就把有共識,和沒共識的人攪和在一起講
女方父母如果跟女兒共識了,要彩禮,當然有權,因為這個權利相當於是女兒交給父母的,如果沒有共識,女兒想嫁,父母不讓嫁,法院別說一二三四,連五六七八都在等著
有没有共识,女方父母都是有这个权利,不是什么女孩交给父母的,而是就是男方直接给女方父母的。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1:36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1:29 发表
我逻辑老不老派是,我不知道。但绝对不是错误的。
老头不能不认女儿,这是法律规定的。亲生父母子女的血缘关系,不能断绝。就是父母提出断绝关系,也没有法律效用。
你的逻辑从来不是什么大家都有自己的权利,也不是和稀泥,而是一笔糊涂账,至少我弄不明白。
相反,我说是才是互相有自己的权利。女孩有自由的嫁人权力,但对彩礼没有支配权利,父方父线有拥有彩礼的权力,但没有不让女孩嫁人的权利。老头有不与女儿来往的权利,但没有断绝父女关系的权利。这才是公平处理纷争的权力。
PS1,深圳与广州要是农村的话,全中国估计没有城市了。
PS2,如果没文化,老头会说,我不认你这个女儿,而不是我与你断绝父女关系。
PS3,不管农村也好,没文化也好,话是断绝父女关系,轮不到你打补丁。
斷絕父女關係本身不是一個法律概念,打不打補丁,都是這麼理解的,法律就沒這概念,你要分析他,那肯定要拆解裡面的行為看
如果裡面每一樣行為都合法,那整個做法沒啥問題
好比結拜兄弟,法律也是不認的,你能說結拜兄弟違法嗎?要看他們具體做甚麼,如果是三個小年輕自己燒黃紙結拜了,天天自己去玩,去喝酒,去釣魚,去郊遊
我認為合法到不行
如果你說其中一個要用結拜兄弟身份去繼承另一個兄弟的東西之類的,那法律就不支持了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1:41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1:39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1:32 发表
有没有共识,女方父母都是有这个权利,不是什么女孩交给父母的,而是就是男方直接给女方父母的。
你的權利又是那種空炮權利,好像上面有權不同意的那種"不同意"
女方父母有向男方要錢的權利,好比我也有權向男方父母要錢的權利,女方鄰居也有向男方要錢的權利,女方小學同學也有向男方要錢的權利
您說的要是這種權利,那確實有權
只是這種日常習慣上,我會歸類成無權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1:45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1:32 发表
生育再怎麼說也只是一個勞動行為,跟洗個碗,擦個桌子沒有甚麼本質區別,大家都懂得生育,只是時光不可逆罷了
講這個沒意思,大部分過去的物件都是無價的,包括我昨天刪掉的一個遊戲紀錄,你花多少錢,也還原不出來
还有这种道理?
你去洗个碗,擦个桌子,给我生个孩子出来。游戏纪录?这玩意能比得上一个孩子?
你的逻辑就是没完没了,一个大网。
第一根线:
你说彩礼,女孩与男方谈判,要来钱,再给女方父母,我说,过礼时,没见过女孩直接谈判的,你说形式不重要,本质重要;
我说本质,彩礼是男方给女方父母的经济补偿,你非说给个成本,我说买东西没听说过,一定要知道成本才能买。
你非举特例,说什么女孩不欠家里的,先不说这种例子对不对,就看绝对数量就知道。我说生命无价,你补偿吧,你按劳动补偿。
你要是XX了一个女明星,是不是人家还得给你钱,因为你付出劳动了?
第二根线:
我说彩礼是一个风俗习惯,你啰嗦了半天,没办法,只得承认,风俗习惯上,彩礼就是直接给女方父母,又非说按法律。
我按法律,女孩直接向男方要钱才结婚,是违法的,彩礼按照法律不违法,举了法律条文。
你不认可,拿出了第三根线,什么我是和稀泥,你是谁的权力是谁的权力,我告诉你,我说的才是谁的权务,就是谁的权力。
然后你又回到了第一根钱。
我觉得你就是过来捣乱的。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1:53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1:39 发表
你的權利又是那種空炮權利,好像上面有權不同意的那種"不同意"
女方父母有向男方要錢的權利,好比我也有權向男方父母要錢的權利,女方鄰居也有向男方要錢的權利,女方小學同學也有向男方要錢的權利
您說的要是這種權利,那確實有權
只是這種日常習慣上,我會歸類成無權
你的权力根本就不是权力。
你有什么权力向男方要彩礼钱?
人家结婚,你去要彩礼钱,人家打了你一顿,只要没有什么明显伤害,警察都会说你活该。
你卖你的车,我就是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你来打我一顿,警察肯定处理你。
你愿意归类于无权是你事情,就象你认为,彩礼是女孩要来,再给父母的,那是你认为。
但是,过礼时,女孩不上谈判桌,这个钱又是直接给女方父母,这个你改变不了。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1:57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1:56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1:36 发表
斷絕父女關係本身不是一個法律概念,打不打補丁,都是這麼理解的,法律就沒這概念,你要分析他,那肯定要拆解裡面的行為看
如果裡面每一樣行為都合法,那整個做法沒啥問題
好比結拜兄弟,法律也是不認的,你能說結拜兄弟違法嗎?要看他們具體做甚麼,如果是三個小年輕自己燒黃紙結拜了,天天自己去玩,去喝酒,去釣魚,去郊遊
我認為合法到不行
如果你說其中一個要用結拜兄弟身份去繼承另一個兄弟的東西之類的,那法律就不支持了
断绝父女关系,就是一个法律概念。
要是养父子(女),处得僵了,父亲可以断绝父子(女)关系。
你别拆解分析。一辆汽车,你拆解完了,非按整车卖,谁会同意?
结义兄弟这个,没有任何可比性,你能不能不举出一堆无效的例子来?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2:06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1:45 发表
还有这种道理?
你去洗个碗,擦个桌子,给我生个孩子出来。游戏纪录?这玩意能比得上一个孩子?
你的逻辑就是没完没了,一个大网。
第一根线:
你说彩礼,女孩与男方谈判,要来钱,再给女方父母,我说,过礼时,没见过女孩直接谈判的,你说形式不重要,本质重要;
我说本质,彩礼是男方给女方父母的经济补偿,你非说给个成本,我说买东西没听说过,一定要知道成本才能买。
你非举特例,说什么女孩不欠家里的,先不说这种例子对不对,就看绝对数量就知道。我说生命无价,你补偿吧,你按劳动补偿。
你要是XX了一个女明星,是不是人家还得给你钱,因为你付出劳动了?
第二根线:
我说彩礼是一个风俗习惯,你啰嗦了半天,没办法,只得承认,风俗习惯上,彩礼就是直接给女方父母,又非说按法律。
我按法律,女孩直接向男方要钱才结婚,是违法的,彩礼按照法律不违法,举了法律条文。
你不认可,拿出了第三根线,什么我是和稀泥,你是谁的权力是谁的权力,我告诉你,我说的才是谁的权务,就是谁的权力。
然后你又回到了第一根钱。
我觉得你就是过来捣乱的。
1. 生命無價這個就不用扯了,道德課上講一下可以,用來管人家,不可能
每一棵小草都是世上獨一無二的,你要是踩了人家一棵小草,別說讓你賠無價,就是讓你賠1000,你都會嫌貴
首先很多勞動服務是不可逆的,這個是時空特性
要談還原這個,就是耍賴
如果您是一個理髮師,您幫人無償理了個頭,隔天您說不行,你得補償我
對方一般而言是不能補償你的
就算真補償,也只能按一個理髮師行情,大概給你個20,50這樣,你開口說這個髮型獨一無二的,不行,那你得把頭髮一根根再接回去,我不給你理了,我要你還原成沒理之前的樣子
對不起,不可能,時光機尚未發明呢
一個女孩如果倒給家裡3000萬,家裡還振振有詞能要補償,這就是相當於一個耍賴的理髮師
橫向來看,大部分企業經營幾十年下來,都比懷胎十月難多了,他們都值不了3000萬,生個孩子憑啥呢?
豎向來看,生育居然能值個3000萬,那請問女孩的父母是如何報答爺爺奶奶的,爺爺奶奶又是如何報答曾爺爺曾奶奶的
既然要談,那就要在同一個基數上談,你自己如果只給自己父母供養100萬(不考慮通漲),你向兒女索取3000萬道德根據是甚麼?
你的大愛特別金貴獨特,你的名聲就值2900萬?
2. 彩禮商探上很多時候是違法的,也有一些彩禮是合法的,這裡應該分開探討,不應該直接一個框子通通裝了,通稱風俗習慣,
這樣善良的人得不到肯定,卑鄙的人卻得到了開脫
好比中秋節給自己小孩吃月餅是不是風俗,那要看你怎麼個吃法
如果是小孩愛吃,這就是風俗,如果小孩不愛吃,你硬塞,這就是違法風俗
3. 法律條文那點不說了,法律不是語文問題,我跟您也不是法律專家
我尊敬您是前輩,所以一直客氣地迴避不直接講
這裡如果直接點說就是您舉的例子語文上也倒說得過去,但法律不是這麼理解的
如果您非要自證條文合理,那得拿一些案例出來
聊個天,我無意刁難您,但條文,不是您這種理解方式
婚前未婚妻索要財物,不違法
老漢用自身關係"要脅"女兒,不違法
作者:
朱炎陽 时间: 2017-10-3 12:27
改革38年,没学会民主精神,自由人格
反倒又把被无产阶级专政打倒的封建彩礼,糟粕国学翻出来了
这国怎定体问我陷思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2:54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2:06 发表
1. 生命無價這個就不用扯了,道德課上講一下可以,用來管人家,不可能
每一棵小草都是世上獨一無二的,你要是踩了人家一棵小草,別說讓你賠無價,就是讓你賠1000,你都會嫌貴
首先很多勞動服務是不可逆的,這個是時空特性
要談還原這個,就是耍賴
如果您是一個理髮師,您幫人無償理了個頭,隔天您說不行,你得補償我
對方一般而言是不能補償你的
就算真補償,也只能按一個理髮師行情,大概給你個20,50這樣,你開口說這個髮型獨一無二的,不行,那你得把頭髮一根根再接回去,我不給你理了,我要你還原成沒理之前的樣子
對不起,不可能,時光機尚未發明呢
一個女孩如果倒給家裡3000萬,家裡還振振有詞能要補償,這就是相當於一個耍賴的理髮師
橫向來看,大部分企業經營幾十年下來,都比懷胎十月難多了,他們都值不了3000萬,生個孩子憑啥呢?
豎向來看,生育居然能值個3000萬,那請問女孩的父母是如何報答爺爺奶奶的,爺爺奶奶又是如何報答曾爺爺曾奶奶的
既然要談,那就要在同一個基數上談,你自己如果只給自己父母供養100萬(不考慮通漲),你向兒女索取3000萬道德根據是甚麼?
你的大愛特別金貴獨特,你的名聲就值2900萬?
2. 彩禮商探上很多時候是違法的,也有一些彩禮是合法的,這裡應該分開探討,不應該直接一個框子通通裝了,通稱風俗習慣,
這樣善良的人得不到肯定,卑鄙的人卻得到了開脫
好比中秋節給自己小孩吃月餅是不是風俗,那要看你怎麼個吃法
如果是小孩愛吃,這就是風俗,如果小孩不愛吃,你硬塞,這就是違法風俗
3. 法律條文那點不說了,法律不是語文問題,我跟您也不是法律專家
我尊敬您是前輩,所以一直客氣地迴避不直接講
這裡如果直接點說就是您舉的例子語文上也倒說得過去,但法律不是這麼理解的
如果您非要自證條文合理,那得拿一些案例出來
聊個天,我無意刁難您,但條文,不是您這種理解方式
婚前未婚妻索要財物,不違法
老漢用自身關係"要脅"女兒,不違法
1、成本是你提出来的,现在又说不可能,你到底是什么标准?生育不是劳动。生育不是时间不可逆的事情,你不要偷换概念。你打碎了东西,可以用金钱来赔,打死了人家的狗,也可以用金钱来赔,你要是杀了人,基本上就是偿命。
既然你从经济上来说,没有说,这个东西的价值就一定要按成本来的,你去买东西,难道非要知道成本?
父孩的父母是怎么报答他父母的,与男方没有半点关系。
彩礼是因人而定,这个因人而定是因女方父母而定,不是依别人而定。
这与什么善良,卑鄙有个毛线关系?
2、彩礼就是合法的,有人可以不要,但不这代表要彩礼不合法。要彩礼是女方父母的权力,与女孩无关,女孩在这里只有同意嫁人或者不嫁的权利,没有彩礼的处置权。
3、我不是什么法律专家,但我看得懂法律条文。法律条文这么写的,违反了自然是违法,无须案例,中国又不是判例法系。
中国违反宪法的多了去了,但谁说违反宪法不是违法?
至于合不合理,又是另外一个话题,法律只讲合不合法,不讲合不合理。
婚前未婚妻索要财物,不一定违法,但借着婚姻来索要,就是违法。
老汉与女儿不相往来不违法,但要以断绝父女关系来不允许女儿嫁人,就是违法。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3:12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3:14
原帖由
朱炎陽 于 2017-10-3 12:27 发表
改革38年,没学会民主精神,自由人格
反倒又把被无产阶级专政打倒的封建彩礼,糟粕国学翻出来了
这国怎定体问我陷思
彩礼这玩意,现在正常情况下,无非两点,一个是面子,男方拿的彩礼越多,面子就越好看;另一个就是男方的诚意,你拿出来的越多,表明诚意也就越高。一般来说,彩礼结婚时,女方都会带回去的。只有个别奇葩的,才会象卖女儿似的。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4:40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2:54 发表
1、成本是你提出来的,现在又说不可能,你到底是什么标准?生育不是劳动。生育不是时间不可逆的事情,你不要偷换概念。你打碎了东西,可以用金钱来赔,打死了人家的狗,也可以用金钱来赔,你要是杀了人,基本上就是偿命。
既然你从经济上来说,没有说,这个东西的价值就一定要按成本来的,你去买东西,难道非要知道成本?
父孩的父母是怎么报答他父母的,与男方没有半点关系。
彩礼是因人而定,这个因人而定是因女方父母而定,不是依别人而定。
这与什么善良,卑鄙有个毛线关系?
如果把生育報答談成一個買賣,那至少要有兩個先決條件
1. 先談好價格再生,出生之前,先徵求女孩同不同意付3000萬,不同意,那就不生
先生完再說這價格,而且還報一個天價,給了3000萬還說不夠不夠,這行為比打劫還兇
2. 基於生育特殊性,事後再報價也勉強夠格,但報價也應該有一個合理性,
本身事後報價已經是比較過分了,報價再不合理,那就是強拿卡要了
這個邏輯如果在親生女兒上講得通,那走遍全中國用這招基本一生不愁吃穿了
見人就遞個紙巾,然後說這張紙巾值1萬,這都能成立那大家都不用打工了
比如理髮要報一個理髮的行情價,生育要報一個養育的行情
一般養育一個孩子能回報多少,那基本就是多少,每家的小孩養法都差不多的話,沒理由說這家女兒100萬,我家女兒就非得報答3000萬
如果養育恩情真值3000萬,那自己又回饋了多少給自己的父母呢?
自己用低標報答父母,然後向兒女開了一個神高標,這不是耍流氓嘛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4:47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4:49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4:40 发表
如果把生育報答談成一個買賣,那至少要有兩個先決條件
1. 先談好價格再生,出生之前,先徵求女孩同不同意付3000萬,不同意,那就不生
先生完再說這價格,而且還報一個天價,給了3000萬還說不夠不夠,這行為比打劫還兇
2. 基於生育特殊性,事後再報價也勉強夠格,但報價也應該有一個合理性,
本身事後報價已經是比較過分了,報價再不合理,那就是強拿卡要了
比如理髮要報一個理髮的行情價,生育要報一個養育的行情
一般養育一個孩子能回報多少,那基本就是多少,每家的小孩養法都差不多的話,沒理由說這家女兒100萬,我家女兒就非得報答3000萬
如果養育恩情真值3000萬,那自己又回饋了多少給自己的父母呢?
自己用低標報答父母,然後向兒女開了一個神高標,這不是耍流氓嘛
1、你生孩子之前,先与自己的孩子谈价格,好不?
2、这不是报价,这是一个补偿,懂吗?彩礼到底是多少,是另外一回事,这与彩礼是给女方父母的,不能混为一谈。值多少钱,轮不到男方管。你有本事,可以直接与女孩结婚,不给彩礼,但是这并不是说,彩礼不是直接给女方父母的。
人家父母怎么报答自己父母的,与男方什么关系?咸吃萝卜淡操心。人家的外祖父母要了什么样的彩礼,与人家父母向你要了什么样的彩礼没关系。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4:52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4:57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4:49 发表
1、你生孩子之前,先与自己的孩子谈价格,好不?
2、这不是报价,这是一个补偿,懂吗?彩礼到底是多少,是另外一回事,这与彩礼是给女方父母的,不能混为一谈。值多少钱,轮不到男方管。你有本事,可以直接与女孩结婚,不给彩礼,但是这并不是说,彩礼不是直接给女方父母的。
人家父母怎么报答自己父母的,与男方什么关系?咸吃萝卜淡操心。人家的外祖父母要了什么样的彩礼,与人家父母向你要了什么样的彩礼没关系。
1. 既然不談價格,那就是白送
生育本身在現代意義上應該是沒有補償機制的
因為不能詢價,也不能衡量
撫養可以按價值來定,但是這樣一來很多父母就不滿意了,因為能衡量,就無法獅子大張口了,必須或多或少掌握一些無法衡量的東西
2. 既然是補償肯定牽涉到一個問題啊,女孩欠家庭多少,如果沒欠多少,甚至是家庭欠女孩,那還談甚麼補償?
你欠我二十萬我不用你還,你就應該燒高香了,你怎麼還能要求我補償你呢?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5:03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4:57 发表
1. 既然不談價格,那就是白送
生育本身在現代意義上應該是沒有補償機制的
因為不能詢價,也不能衡量
撫養可以按價值來定,但是這樣一來很多父母就不滿意了,因為能衡量,就無法獅子大張口了,必須或多或少掌握一些無法衡量的東西
2. 既然是補償肯定牽涉到一個問題啊,女孩欠家庭多少,如果沒欠多少,甚至是家庭欠女孩,那還談甚麼補償?
1、什么叫做不谈价格就是白送?人家不卖不行啊。
2、补偿自然是女方父母开价,轮不到男方以什么成本来计算。生育养育,还有这么年的感情,凭什么你拿个成本来定价?人家父母愿意开多少,是人家父母的事情,这是天经地义。我看中你的房子,把你房子占了,给个补偿。
当年你盖房子用了什么料,料钱是多少,地价是多少,然后加在一起,给你,你会同意?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5:11
另外,就算按照养女儿的成本,也不是说十万二十万能下来的。你以为养个孩子钱很少?
北上深(广州没朋友,不清楚)我的同学朋友,养女儿这些年每年少的十几万,多的三四十万,就算到20岁,这就是几百万,上千万。
还有现在的十几万,20年后可不是十几万了,拿现值法算吧,或者购买力平价计算。
还有因为养女儿,造成的收入下降,这笔钱又是多少?
我有一个女性朋友,孩子现在6岁,七年前,她年薪三十的万,怀孕辞职,现在是全职太太。这七年的收入是多少?可不是什么210万,人家收入可以上涨的,还有七年前三十万,与现在的三十万是两回事,到时候要算下来,有几个男方拿得出来?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5:17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5:16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5:11 发表
另外,就算按照养女儿的成本,也不是说十万二十万能下来的。你以为养个孩子钱很少?
北上深(广州没朋友,不清楚)我的同学朋友,养女儿这些年每年少的十几万,多的三四十万,就算到20岁,这就是几百万,上千 ...
可以,這個說法可以,就按你這個說法成立,咱就按1000萬說吧,那勢必每個女兒都不一樣,
有懂事的,自己累計做的家務都可以折50萬了,那就是950萬,有會賺錢的,本身已經賺100萬上交了,那就是900萬
這裡每個女兒情況都不一樣,而這些情況由女家跟男家談,對男家來說就有信用危機
你說你養育之恩值800萬,我怎麼知道你說的是不是真話?
對於我來說,我對這個老婆,挺滿意的,我願意給她500萬,至於她要500萬都給你,還是說只肯給你200萬,這是女家自己關上門的問題
我男家一概不知啊,你們內部理論
女孩要是認這800萬,自己拿出婚前儲蓄再給你們補300萬,也行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5:21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5:16 发表
可以,這個說法可以,就按你這個說法成立,咱就按1000萬說吧,那勢必每個女兒都不一樣,
有懂事的,自己累計做的家務都可以折50萬了,那就是950萬,有會賺錢的,本身已經賺100萬上交了,那就是900萬
這裡每個女兒情況都不一樣,而這些情況由女家跟男家談,對男家來說就有信用危機
你說你養育之恩值800萬,我怎麼知道你說的是不是真話?
對於我來說,我對這個老婆,挺滿意的,我願意給她500萬,至於她要500萬都給你,還是說只肯給你200萬,這是女家自己關上門的問題
我男家一概不知啊,你們內部理論
女孩要是認這800萬,自己拿出婚前儲蓄再給你們補300萬,也行
真话假话轮不到你管。人家父母开出8个亿,也轮不到你指手划脚。
还有,你给的500万,不是给女孩的,是给女孩父母的。更不是说什么女孩认可,是男方认可。男方不认可,可以不结婚,也可以把人家女儿骗过来,但彩礼就是直接给女方父母的。
另外,这种成本法是你提出来的,出来男方信任危机,你去解决。
我一直说的是,彩礼是直接给女方父母的,从来没说过,用什么成本来算。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5:22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5:22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5:03 发表
1、什么叫做不谈价格就是白送?人家不卖不行啊。
2、补偿自然是女方父母开价,轮不到男方以什么成本来计算。生育养育,还有这么年的感情,凭什么你拿个成本来定价?人家父母愿意开多少,是人家父母的事情,这是天经地义。我看中你的房子,把你房子占了,给个补偿。
当年你盖房子用了什么料,料钱是多少,地价是多少,然后加在一起,给你,你会同意?
1. 已經發生的服務無法退回啊,你賣我一部手機,你說不賣,行,我還你貝
你幫我理了個髮,你說不賣,我怎麼還你?我把頭髮一根根再貼回去?
你說來說去無非就是說女兒能不能自己把自己塞回去肚子裡,當然不能
商業社會你走上街享受過的服務,你去洗個腳,去洗個頭,去請個司機截你一段,有那一樣你是享受完還可以自己倒退回來的?
這裡生育完再說不賣,就是強盜邏輯
這個強盜邏輯也就自己家裡講講可以
你明天出去賣水餃,賣了十碗,後天把這群人又叫回來,說錢要追加一萬,不然把吃下去的水餃給我還原,我看誰會理你
如果你這套邏輯能成立,那做啥都能致富了,隨便都是錢,多到都花不光,
別說3000萬了,3000億都有得是,何必逼迫自己女兒呢
2. 女方父母要開價那要證明自己的付出比女兒的付出多,如果女兒照顧你,比你照顧女兒還多,那怎麼能要補償呢?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5:35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5:24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5:21 发表
真话假话轮不到你管。人家父母开出8个亿,也轮不到你指手划脚。
还有,你给的500万,不是给女孩的,是给女孩父母的。更不是说什么女孩认可,是男方认可。男方不认可,可以不结婚,也可以把人家女儿骗过来, ...
女方父母有開價權利
只是這個權利又是那種空炮權利,好像上面有權不同意的那種"不同意"
女方父母有向男方要錢的權利,好比我也有權向男方父母要錢的權利,女方鄰居也有向男方要錢的權利,女方小學同學也有向男方要錢的權利
您說的要是這種權利,那確實有權
只是這種日常習慣上,我會歸類成無權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5:25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5:24 发表
女方父母有開價權利
只是這個權利又是那種空炮權利,好像上面有權不同意的那種"不同意"
女方父母有向男方要錢的權利,好比我也有權向男方父母要錢的權利,女方鄰居也有向男方要錢的權利,女方小學同 ...
你的权力根本就不是权力。
你有什么权力向男方要彩礼钱?
人家结婚,你去要彩礼钱,人家打了你一顿,只要没有什么明显伤害,警察都会说你活该。
你卖你的车,我就是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你来打我一顿,警察肯定处理你。
你愿意归类于无权是你事情,就象你认为,彩礼是女孩要来,再给父母的,那是你认为。
但是,过礼时,女孩不上谈判桌,这个钱又是直接给女方父母,这个你改变不了。
你要给彩礼就只能给人家父母。这就是实实在在的权力。
如果你认为女方父母处置彩礼的权力是空炮权力,那所谓的女孩支配彩礼的权力压根就是不存在。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5:31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5:32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5:25 发表
你的权力根本就不是权力。
你有什么权力向男方要彩礼钱?
人家结婚,你去要彩礼钱,人家打了你一顿,只要没有什么明显伤害,警察都会说你活该。
你卖你的车,我就是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你来打我 ...
你這說法有意思了,對你合法你說合法,對我合法的你說要打
父母開價8億,就天經地義,我去要個彩禮,就非得被打,對方能不能打中我還不一定呢
生一個孩子,如果實際價值有8億,那中國早就是世界第一富了
你說這8億,沒有根據,有價無市,無法變現,純粹自己講著好玩
也可以說8億,也可以說888888888888888888888億,反正講貝,講大一點也不怕,鍵盤費點電的問題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5:37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5:03 发表
2、补偿自然是女方父母开价,轮不到男方以什么成本来计算。生育养育,还有这么年的感情,凭什么你拿个成本来定价?人家父母愿意开多少,是人家父母的事情,这是天经地义。我看中你的房子,把你房子占了,给个补偿。
房子是女孩的,補償款得女孩自己來談,或者用女孩的意願派一個委託人來談,房主的父母作為非業主,無權拿到補償款
同理我娶這老婆,婚姻權在女孩手上
彩禮要多少錢,女孩為主,女孩開多少,就是多少
女孩開出再多,也無所謂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5:38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5:32 发表
你這說法有意思了,對你合法你說合法,對我合法的你說要打
父母開價8億,就天經地義,我去要個彩禮,就非得被打,對方能不能打中我還不一定呢
生一個孩子,如果實際價值有8億,那中國早就是世界第一富了
你說這8億,沒有根據,有價無市,無法變現,純粹自己講著好玩
也可以說8億,也可以說888888888888888888888億,反正講貝,講大一點也不怕,鍵盤費點電的問題
废话,人家结婚,你不是人家父母,去要彩礼,那就是捣乱的,人家不打你打谁?
不管多少个亿,彩礼就是直接给女方父母,是你非算彩礼应该多少,倒打一耙,找我做什么?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5:41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5:38 发表
废话,人家结婚,你不是人家父母,去要彩礼,那就是捣乱的,人家不打你打谁?
不管多少个亿,彩礼就是直接给女方父母,是你非算彩礼应该多少,倒打一耙,找我做什么?
彩禮如果是禮物性質,那送多送少一個心意,如果是補償性質,那我肯定會想問你一句,你付出了甚麼,這具體是補償甚麼內容?
你這個答案挺有意思:補償甚麼內容你不用管了,反正就值這筆錢,我說是就是
女兒如果付出家庭遠多於家庭付出給女兒,家庭憑啥要補償?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5:42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5:38 发表
废话,人家结婚,你不是人家父母,去要彩礼,那就是捣乱的,人家不打你打谁?
不管多少个亿,彩礼就是直接给女方父母,是你非算彩礼应该多少,倒打一耙,找我做什么?
我賣自己的車,你跑來不同意,我對你還是客客氣氣的
怎麼現在換個邊,你嫁女兒,我要個彩禮,你就非得揍我呢?
光哥您這個暴力傾向是不是過份了一點
我的車你可以說三道四?我討個彩頭錢不行啊?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5:43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5:41 发表
彩禮如果是禮物性質,那送多送少一個心意,如果是補償性質,那我肯定會想問你一句,你付出了甚麼,這具體是補償甚麼內容?
你這個答案挺有意思:補償甚麼內容你不用管了,反正就值這筆錢,我說是就是
女兒如果付出家庭遠多於家庭付出給女兒,家庭憑啥要補償?
第一,轮到你问付出什么?你是谁啊?
第二,生育养育,这比天都大,怎么就不行啊?
第三,女儿付出多少,与彩礼是直接给女方父母的,没关系,你不要把不相干的事情扯在一起。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5:46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5:42 发表
我賣自己的車,你跑來不同意,我對你還是客客氣氣的
怎麼現在換個邊,你嫁女兒,我要個彩禮,你就非得揍我呢?
光哥您這個暴力傾向是不是過份了一點
我的車你可以說三道四?我討個彩頭錢不行啊?
你卖你的车,我说不同意,你可以不理我,也可以客客气气的,我可不是捣乱的。我就是说,我觉得你卖这个车,对你不好而已。
人家结婚过礼呢,你一个不相干的人,上门去讨彩礼,不是捣乱是什么?这种人生大事,你来捣乱,人家打你,太正常了,不打你,这才叫窝囊废。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5:47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5:43 发表
第一,轮到你问付出什么?你是谁啊?
第二,生育养育,这比天都大,怎么就不行啊?
第三,女儿付出多少,与彩礼是直接给女方父母的,没关系,你不要把不相干的事情扯在一起。
你說的付出是甚麼概念?我理解實際上就是一些勞動損失,比如生的時候痛一下,懷胎的時候一些損失,養育過程中的一些心力資源,這些都是有價有市可以量化出來的
而兒女在家庭也是有付出的,具體也差不多,也是用勞動價值和金錢價值衡量
按你這麼說父母怎麼開價都行,兒女能不能也對自己的貢獻開價?
比如父母說生孩子,每天送他上幼兒園,這個值100萬,兒女能不能也列個單子,我幫家裡修了個電視機,洗了十年的碗,我這些也值30萬
如果只有你的服務能開價,兒女的服務不能開價,不說抵消全部了,抵扣一部分總可以吧,如果兒女做啥都不能抵扣,這甚麼意思?明搶嗎?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5:57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5:57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5:47 发表
你說的付出是甚麼概念?我理解實際上就是一些勞動損失,比如生的時候痛一下,懷胎的時候一些損失,養育過程中的一些心力資源,這些都是有價有市可以量化出來的
而兒女在家庭也是有付出的,具體也差不多,也是用勞動價值和金錢價值衡量
按你這麼說父母怎麼開價都行,兒女能不能也對自己的貢獻開價?
比如父母說生孩子,每天送他上幼兒園,這個值100萬,兒女能不能也列個單子,我幫家裡修了個電視機,洗了十年的碗,我這些也值100萬
如果只有你的服務能開價,別人的服務不能開價,這跟搶劫沒區別啊
付出多了去了,我上面列了一部份。
怀孕与生孩子期间,遭的罪,你就一句痛一下?前几天可是有人因为这个痛自杀了。
养孩子付出的精力,有价有市,可以量化?
我告诉你,我养孩子付出的精力,你就算给我一个亿,让我象照顾我女儿一样,这么照顾一个陌生人,我可以告诉你,我做不到。
当然,你可以给我一个亿,签一个合同,让我必须达到,我会签,我会说我能做到,但实际上,是绝对做不到,这世界上,也没有人能做到。
比如:我陪孩子上课外班,不仅她学,我在旁边一样记笔记,回来不懂的,我要按照老师讲的方法,给她讲明白。背单词,她不背,我背,与她比赛,看谁背得多,背得快。要是一个不相干的人,多少钱,我也做不到。
另外,咱们说的是彩礼是归谁所有的事,不是开价的事。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5:59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5:57 发表
我告诉你,我养孩子付出的精力,你就算给我一个亿,让我象照顾我女儿一样,这么照顾一个陌生人,我可以告诉你,我做不到。
当然,你可以给我一个亿,签一个合同,让我必须达到,我会签,我会说我能做到,但实际上,是绝对做不到,这世界上,也没有人能做到。
這個說法反之也是一樣的,您給你女兒1個億,讓她孝順一個陌生人向孝順您一樣,她也做不到
您女兒現在還小,到了快結婚的時候,沒準她已經可以報答您一部分了
您認為您的付出是她用任何方式都不能報答抵扣的嗎?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6:03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5:57 发表
另外,咱们说的是彩礼是归谁所有的事,不是开价的事。
說了啊,彩禮不能歸父母,可以由女兒轉贈給父母
具體原因是
1. 男家不知道父母和女兒的關係,說句難聽點的,這父母是親生的,還是群演都行,他們只關心結婚證,結婚女人是不是真的,丈母娘是怎麼樣都行
2. 女方是實際提供婚姻的這個產品,產品所有權100%在女方手上,父母這裡的角色只是一個民俗象徵意義,無法左右婚姻,自然也無法談判價格
這個很好理解吧,我的車,只能由我,或者我委託的人來談,剩下的,連我父母,都不能代表我談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6:04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5:59 发表
這個說法反之也是一樣的,您給你女兒1個億,讓她孝順一個陌生人向孝順您一樣,她也做不到
您女兒現在還小,到了快結婚的時候,沒準她已經可以報答您一部分了
您認為您的付出是她用任何方式都不能報答抵扣的嗎?
你别越扯越远。
现在说的就是,彩礼是男方直接给女方父母的。其它的,与此无关。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6:06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6:04 发表
你别越扯越远。
现在说的就是,彩礼是男方直接给女方父母的。其它的,与此无关。
給多少?1元?10元?既然要談,那是不是得給個理由,憑啥給你?
給了你,你提供甚麼服務,不給你,你又提供甚麼?
如果給1萬是甚麼個情況,給1.5萬又是甚麼個情況
您向別人拿錢,總得有個理據啊
啥都沒有一律說給給給給給,這個喉嚨一發音,自然就能生錢嗎?
法理上如果是有衝突的話,女方結婚權又不在女家父母手上,女家父母如果付出又十分有限
那為什麼要給呢?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6:08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6:07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6:03 发表
說了啊,彩禮不能歸父母,可以由女兒轉贈給父母
具體原因是
1. 男家不知道父母和女兒的關係,說句難聽點的,這父母是親生的,還是群演都行,他們只關心結婚證,結婚女人是不是真的,丈母娘是怎麼樣都行
2. 女方是實際提供婚姻的這個產品,產品所有權100%在女方手上,父母這裡的角色只是一個民俗象徵意義,無法左右婚姻,自然也無法談判價格
這個很好理解吧,我的車,只能由我,或者我委託的人來談,剩下的,連我父母,都不能代表我談
1、男方如果女方父母与女儿关系都不清楚,甚至连是不是亲生父母都不知道,那是脑子有问题,2货一个。
2、女方不是产品。产品是女孩离开了父母,补偿的是这个。所以彩礼就只能给女方父母。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6:09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6:06 发表
給多少?1元?10元?既然要談,那是不是得給個理由,憑啥給你?
給了你,你提供甚麼服務,不給你,你又提供甚麼?
如果給1萬是甚麼個情況,給1.5萬又是甚麼個情況
您向別人拿錢,總得有個理據啊
啥都沒有一律說給給給給給,這個喉嚨一發音,自然就能生錢嗎?
凭什么给?凭人家是女孩的父母啊。
男方给女方父母,人家才同意把女儿嫁出去的,不给就不同意啊。
至于多少是另外一回事,那是女方父母自己的决定。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6:11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6:07 发表
1、男方如果女方父母与女儿关系都不清楚,甚至连是不是亲生父母都不知道,那是脑子有问题,2货一个。
2、女方不是产品。产品是女孩离开了父母,补偿的是这个。所以彩礼就只能给女方父母。
女孩離開父母時有兩個狀況啊
1. 女孩在家時間內付出>父母付出
2. 女孩在家時間內付出<父母付出
這裡還是用上面的例子再講一次,如果一個父母沒啥撫養過女兒,而女兒已經給這家帶了很多錢了
這時應該父母補償女兒,不是反之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6:13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6:09 发表
凭什么给?凭人家是女孩的父母啊。
男方给女方父母,人家才同意把女儿嫁出去的,不给就不同意啊。
至于多少是另外一回事,那是女方父母自己的决定。
不同意能影響婚姻嗎?如果不能,好像您不同意我賣我的車這種不同意?
如果是,那就這樣吧
他們繼續不同意,這邊好好過日子
皆大歡喜,雙方權益都搞定,錢也都到位不跑了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6:13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6:11 发表
女孩離開父母時有兩個狀況啊
1. 女孩在家時間內付出>父母付出
2. 女孩在家時間內付出<父母付出
這裡還是用上面的例子再講一次,如果一個父母沒啥撫養過女兒,而女兒已經給這家帶了很多錢了
這時應該父母補償女兒,不是反之
你举这些玩意与彩礼不搭边。你举什么例子也不搭边,我说过无数遍了吧。
女孩在家里付出多少,那人家是一家人,男方现在过来,是把人家一家人分开,你举这些玩意,有个毛用?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6:15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6:13 发表
你举这些玩意与彩礼不搭边。你举什么例子也不搭边,我说过无数遍了吧。
女孩在家里付出多少,那人家是一家人,男方现在过来,是把人家一家人分开,你举这些玩意,有个毛用?
ab分開一定是a掏錢給b,不能是b掏錢給a?
如果你這說法成立,那就是a有一個神賦的天然正義,謂之訴之權威,如果您是這個看法,那啥也不用說了
相當於輸打贏要,你贏了,你就拿錢,你輸了,你就開打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6:17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6:13 发表
你举这些玩意与彩礼不搭边。你举什么例子也不搭边,我说过无数遍了吧。
女孩在家里付出多少,那人家是一家人,男方现在过来,是把人家一家人分开,你举这些玩意,有个毛用?
現代彩禮還有一個問題是,女方結婚後很多權益都趨向平等,比如雙方父母都有贍養照顧義務,大家也都可以自由在娘家婆家往來
這個層面上說甚麼嫁出女兒潑出水,出嫁從夫,把一家人分開,都是沒有的事兒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6:17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6:13 发表
不同意能影響婚姻嗎?如果不能,好像您不同意我賣我的車這種不同意?
如果是,那就這樣吧
他們繼續不同意,這邊好好過日子
皆大歡喜,雙方權益都搞定,錢也都到位不跑了
这可不一样。
不同意,当然会影响婚姻。在中国,有几个孩能嫁给父母不同意的男的?父母不同意,100个女儿有99个都得做父母的工作,让父母同意才行,剩下那一个,又有几个能过上好日子?
另外,这个话题打住,与彩礼直接给女方父母无关,我可不陪你跑火车。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6:20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6:13 发表
你举这些玩意与彩礼不搭边。你举什么例子也不搭边,我说过无数遍了吧。
女孩在家里付出多少,那人家是一家人,男方现在过来,是把人家一家人分开,你举这些玩意,有个毛用?
女孩是不是這家一家人,女孩在父母身上得益多少,女孩該還給兩老多少錢,這些都得有女孩自己的意見參與啊
女孩在這家得到多少東西這是女孩本身最有發言權的
兩老自己裁判兼運動員,自己插個標怎麼講都行,男方是不是也一頭霧水,我咋知道你們啥關係,你們感情好不好我也不懂,你們多疼女兒,養女兒付出了個啥我也不懂啊
我錢就這麼多,我都掏出來,給您姑娘,您自己協商,不就好了,你們大家都明白人,就別牽連我啊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6:20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6:17 发表
現代彩禮還有一個問題是,女方結婚後很多權益都趨向平等,比如雙方父母都有贍養照顧義務,大家也都可以自由在娘家婆家往來
這個層面上說甚麼嫁出女兒潑出水,出嫁從夫,把一家人分開,都是沒有的事兒
把一家人分开,那是什么没有的事?
从法律上讲,女儿出嫁了,与父母就不是一个家庭,与丈夫才是一个家庭。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6:22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6:20 发表
女孩是不是這家一家人,女孩在父母身上得益多少,女孩該還給兩老多少錢,這些都得有女孩自己的意見參與啊
女孩在這家得到多少東西這是女孩本身最有發言權的
兩老自己裁判兼運動員,自己插個標怎麼講都行,男方是不是也一頭霧水,我咋知道你們啥關係,你們感情好不好我也不懂,你們多疼女兒,養女兒付出了個啥我也不懂啊
我錢就這麼多,我都掏出來,給您姑娘,您自己協商,不就好了,你們大家都明白人,就別牽連我啊
我解释无数遍了吧。这是不相干的。
女孩同意嫁人,她是自愿离开父母,她还要什么补偿?
女孩父母是因为女儿,离开了这个家庭,所以就要给补偿。
你愿意拿出多少钱,给女孩,那是你的事,但是彩礼就是直接给女方父母的。
你总是乱扯。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6:23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6:20 发表
把一家人分开,那是什么没有的事?
从法律上讲,女儿出嫁了,与父母就不是一个家庭,与丈夫才是一个家庭。
從法律上講男家女家都平等了,但一般民俗上多是男孩的爹媽掏錢給女孩的爹媽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6:24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6:23 发表
從法律上講男家女家都平等了,但一般民俗上多是男孩的爹媽掏錢給女孩的爹媽
你又开始讲民俗了?
好的很,民俗上,彩礼就是男方直接给女方父母的。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6:25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6:22 发表
我解释无数遍了吧。这是不相干的。
女孩同意嫁人,她是自愿离开父母,她还要什么补偿?
女孩父母是因为女儿,离开了这个家庭,所以就要给补偿。
你愿意拿出多少钱,给女孩,那是你的事,但是彩礼就是 ...
男方不可能補償父母,男方連這兩個人都不認識,也沒在這兩人身上得任何恩惠,他們的關係是過去女父母照顧女孩,將來女孩照顧男孩,勞動關係是間接關係,所以付款關係也是間接關係
如果女孩將來能給男孩帶來100萬的價值,比如唱個歌啦,一起快快樂樂,生兒育女,那男孩就願意掏出100萬總值給女方這一大家子
至於女家屬具體怎麼個分法,男孩不知道,也不可能去考慮,跟他沒關係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6:27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6:27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6:24 发表
你又开始讲民俗了?
好的很,民俗上,彩礼就是男方直接给女方父母的。
這個技巧有意思,您上面講法律時怎麼不提一下法律上男方有權不給彩禮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6:27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6:25 发表
男方不可能補償父母,男方連這兩個人都不認識,也沒在這兩人身上得任何恩惠,他們的關係是過去女父母照顧女孩,將來女孩照顧男孩
如果女孩將來能給男孩帶來100萬的價值,比如唱個歌啦,一起快快樂樂,生兒育女,那男孩就願意掏出100萬總值給女方這一大家子
至於女家屬具體怎麼個分法,男孩不知道,也不可能去考慮,跟他沒關係
你连女方父母不认识,就与人家女孩结婚?还有这种事?
至于女孩之后给男方带来什么价值,与彩礼是直接给女方父母的,没关系,你能不能不扯这些没用的?
彩礼就是直接给女方父母的,理由我之前举了一堆了。
什么叫不可能补偿女方父母,彩礼就是补偿。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6:30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6:28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6:27 发表
這個技巧有意思,您上面講法律時怎麼不提一下法律上男方有權不給彩禮
不是我意思啊。
你讲民俗,我就讲民俗啊。
你讲法律,咱也讲法律啊。
你一会法律,一会民俗的,为什么倒打一耙找我?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6:29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6:27 发表
你连女方父母不认识,就与人家女孩结婚?还有这种事?
至于女孩之后给男方带来什么价值,与彩礼是直接给女方父母的,没关系,你能不能不扯这些没用的?
彩礼就是直接给女方父母的,理由我之前举了一堆了。
女孩帶來的價值極少,那男方顯然就不會給女方父母甚麼彩禮了
這個是再明顯不過的事
如果女兒貌若天仙溫柔得不得了,男孩自己傾向願意給大大的彩禮
這個彩禮男方給的不是考慮成本補償,而是男方對這女人的實際價值估算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6:31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6:20 发表
把一家人分开,那是什么没有的事?
从法律上讲,女儿出嫁了,与父母就不是一个家庭,与丈夫才是一个家庭。
行,我們重頭講一次這帖,從法律上講如果女兒出嫁了,和父母就不是一個家庭,變成跟丈夫一個家庭了
這個放男孩身上也一樣的
如果這也能換算成金錢的話,那雙方父母理應領到同樣的金額,事實上彩禮上只保障女家父母有錢,所以您這個說法就不合理
戶口本上改動一下,這裡不一定能換算成金錢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6:32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6:32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6:29 发表
女孩帶來的價值極少,那男方顯然就不會給女方父母甚麼彩禮了
這個是再明顯不過的事
如果女兒貌若天仙溫柔得不得了,男孩自己傾向願意給大大的彩禮
這個彩禮男方給的不是考慮成本補償,而是男方對這女人的實 ...
你是做梦吧?
你去看吧,全中国有多少例不给彩礼的原因是由于女孩带来的价值极少?
你要是结婚时,与女孩说,你嫁给我,带来的价值极少,所以我就不给什么彩礼了。女孩肯嫁给你,太阳从西面出来。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6:35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6:31 发表
行,我們重頭講一次這帖,從法律上講如果女兒出嫁了,和父母就不是一個家庭,變成跟丈夫一個家庭了
這個放男孩身上也一樣的
如果這也能換算成金錢的話,那雙方父母理應領到同樣的金額,事實上彩禮上只保障女家父母有錢,所以您這個說法就不合理
戶口本上改動一下,這裡不一定能換算成金錢
你结婚时,可以向女方要彩礼,我不拦着你。
你可以对女方说,你得给我彩礼,然后我决定是不是给我父母,这个彩礼我有支配权。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6:36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6:35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6:32 发表
你是做梦吧?
你去看吧,全中国有多少例不给彩礼的原因是由于女孩带来的价值极少?
你要是结婚时,与女孩说,你嫁给我,带来的价值极少,所以我就不给什么彩礼了。女孩肯嫁给你,太阳从西面出来。
這有甚麼不好理解的,您想說甚麼?
假設其他因素固定,如果一個7分女和一個5分女開一樣價格,當然只有7分女能嫁出去
男孩不是雷鋒,男孩作為一個利己人類,他考慮的動機只有一個,就是結婚付出是不是能大於結婚收獲
如果女方價值太低,他當然不可能為了虛無縹緲的報恩,民俗一類原因花大價錢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6:37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6:36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6:35 发表
你结婚时,可以向女方要彩礼,我不拦着你。
是的,由此可說明,法律上離開了家,並不意味著有實際吃虧,有補償可領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6:38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6:36 发表
是的,由此可說明,法律上離開了家,並不意味著有實際吃虧,有補償可領
女方就是吃亏了,人家一家人分开了。
男方不一样啊。男方那是娶,女方是嫁。娶是把人娶进自己的家门,嫁是把自己的人嫁到别人的家门。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6:39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6:35 发表
這有甚麼不好理解的,您想說甚麼?
假設其他因素固定,如果一個7分女和一個5分女開一樣價格,當然只有7分女能嫁出去
男孩不是雷鋒,男孩作為一個利己人類,他考慮的動機只有一個,就是結婚付出是不是能大於結婚收 ...
理解不了,再看一遍。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6:42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6:38 发表
女方就是吃亏了,人家一家人分开了。
男方不一样啊。男方那是娶,女方是嫁。娶是把人娶进自己的家门,嫁是把自己的人嫁到别人的家门。
這個題材比較宏大,我不想東拉西扯,但你這麼談開問題就大了
你這裡會衍生一個附加道德問題啊,嫁娶是大家共識還是你一廂情願
女家父母晚年女孩要不要贍養?女孩一年有沒有權利回娘家次數多於回婆家
如果女方這些承諾都做不到(回娘家比回婆家還多,贍養自己父母比對方父母還好)
這時您所謂的嫁娶,嫁方吃虧,所以可以領彩禮,具體是甚麼概念?
如果嫁沒吃虧,或者吃虧甚少,這時又憑啥得彩禮?
法律上也不保障男方有"娶"的具體權益,法律只認結婚,不認"娶妻"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6:43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6:46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6:42 发表
這個題材比較宏大,我不想東拉西扯,但你這麼談開問題就大了
你這裡會衍生一個附加道德問題啊,嫁娶是大家共識還是你一廂情願
女家父母晚年女孩要不要贍養?女孩一年有沒有權利回娘家次數多於回婆家
如果女方這些承諾都做不到(回娘家比回婆家還多,贍養自己父母比對方父母還好)
這時您所謂的嫁娶,嫁方吃虧,所以可以領彩禮,具體是甚麼概念?
法律上也不保障男方有"娶"的具體權益,法律只認結婚,不認"娶妻"
你又开始扯。
现在就是说,彩礼就是直接给女方父母的。
火阳,你别回了,你从昨天到现在,其实就是车轱辘话,没完没了。我现在真是再浪费时间。
下次你有什么事情,要找我聊,别用这种车轱辘来绕我。我受不了。
我开始就与你说了,民俗上,彩礼就是直接给女方父母的。
法律上,女孩不能以结婚为由,向男方索要钱财。但财礼做为民俗之一,法律是认可的。也就是,无论是法律还是民俗,都是一回事,都是民俗,就是直接给女方父母的。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6:50 标题: 回复 #151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這點是沒錯的,同時
1. 父母在討彩禮時,沒有甚麼具體談判的籌碼,因為婚事不是他們能左右的,說白了就是討著好玩,不然就是侵權性的談判
2. 討彩禮時必須跟自己女兒有共識
這裡可以反觀,這個權利還是由女孩自己轉交出去的
討彩禮可以是合法的,但要做到規範一點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6:53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6:50 发表
這點是沒錯的,同時
1. 父母在討彩禮時,沒有甚麼具體談判的籌碼,因為婚事不是他們能左右的,說白了就是討著好玩,不然就是侵權性的談判
2. 討彩禮時必須跟自己女兒有共識
這裡可以反觀,這個權利還是由女孩自己 ...
你怎么又来了,而且还是车轱辘。你这个理由,我早驳过了吧,不用再重新列一遍吧。
彩礼是女方父母的权力,不是什么女孩出让转交的。
民俗上,彩礼就是直接给女方父母的。
法律上,女孩不能以结婚为由,向男方索要钱财。但财礼做为民俗之一,法律是认可的。也就是,无论是法律还是民俗,都是一回事,都是民俗,就是直接给女方父母的。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16:57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6:53 发表
你怎么又来了,而且还是车轱辘。你这个理由,我早驳过了吧,不用再重新列一遍吧。
彩礼是女方父母的权力,不是什么女孩出让的。
民俗上,彩礼就是直接给女方父母的。
法律上,女孩不能以结婚为由, ...
女方憑甚麼去要彩禮呢?除了談談歷史外?
談彩禮時,價格不足也不能影響女孩出嫁
這是基本前提吧
我跟你同時參加一個商業談判,你上場談,你談成的價格,必須由我點頭,你想賣的客戶,必須經我同意,貨由我提供,我隨時可以不賣,你能不能拿到貨款,你沒有一點保障
那我是甚麼身份,您是甚麼身份,這點呼之欲出了,我是貨主,我是主導,而你,是受我委託出場的
至於錢是打到誰帳戶上,這不重要,您的權利是由我掌握的,我可以隨便指定一個帳號讓對方去打款
我報任意號,只要我承諾發貨,對方都會打錢的
我還有事,這裡打住了,不擔誤您時間了,謝謝,再見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7:00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7:06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6:57 发表
女方憑甚麼去要彩禮呢?除了談談歷史外?
談彩禮時,價格不足也不能影響女孩出嫁
這是基本前提吧
我跟你同時參加一個商業談判,你上場談,你談成的價格,必須由我點頭,你想買的客戶,必須經我同意,貨由我提供
那我是甚麼身份,您是甚麼身份,這點呼之欲出了,我是貨主,我是主導,而你,是受我委託出場的
至於錢是打到誰帳戶上,這不重要,您的權利是由我掌握的,我可以隨便指定一個帳號讓對方去打款
我報任意號,對方都會打錢的
我還有事,這裡打住了,不擔誤您時間了,謝謝,再見
第一,凭什么要,我说过无数遍了,凭他们是女孩的父母。
第二,女孩不是商品,非要说是商品,那也是女孩离开自己家庭,这是商品。这也说过无数遍了吧。
而且彩礼的价格,绝大多数都是由女方父母定的,不是由女孩定的。货主就是女孩父母,女孩拥有的只是曾经与历史。压根就没权力。
我再说一遍,女孩同意嫁,是必要条件,彩礼是充分条件。
这两个条件是不能混在一起的。你总是把这两混一起。
从法律与民俗上讲,彩礼都是直接给女方父母的。
要是女孩自己随便报账号,然后男方打钱,女方父母肯定了才行,如果不同意,这婚还是结不了。不然,女方父母说没收到彩礼,男方肯定认为女孩是个骗子。谁还肯娶个骗子?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17:12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11:21 发表
兒子偷父母幾萬違法的新聞太多了,光哥真要我找出來?
那是儿子单独成了家。如果还是一个家庭,那就不违法。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20:52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7:06 发表
我再说一遍,女孩同意嫁,是必要条件,彩礼是充分条件。
这两个条件是不能混在一起的。你总是把这两混一起。
从法律与民俗上讲,彩礼都是直接给女方父母的。
要是女孩自己随便报账号,然后男方打钱,女方父母肯定了才行,如果不同意,这婚还是结不了。不然,女方父母说没收到彩礼,男方肯定认为女孩是个骗子。谁还肯娶个骗子?
還是一句老話,彩禮是個民俗,具體怎麼實施,每個人的吃相不一樣,跟月餅是民俗一樣,你可以吃成好的民俗,也可以吃成惡俗
彩禮如果是多少隨心,大家吃相都好看的話,我認為是好事
彩禮如果進入來回反覆談判的話
時下大部分人談彩禮都是用"阻止結婚"當談判籌碼的------如果有人反駁這點,聲稱自己不會阻止女兒出嫁,只是用溫柔敦厚的話語在談加碼,我認為是很虛偽的
無非就是一個語氣禮不禮貌的區別
粗獷一點的大媽會說"沒錢滾蛋"
禮貌一點的阿姨會講"哦你暫時不願意啊,沒關係,那您再回家,跟您父母商量一下,這邊阿姨也再商量一下,畢竟您知道的,阿姨也不容易....."
其實話的內容都一樣,就是---------錢沒到位,就先不嫁了
如果進入了一直討價還價的階段,如果有當事人意識參與,比較合理
如果沒有當事人意識,這裡要說不違法,我認為是說不圓的
======
女孩完全可以隨便報個帳戶,說這筆錢你打我遊戲戶口上,我就嫁你,或者說不用彩禮了,我直接嫁,
或者說彩禮直接給我吧,我不想報答我父母了,或者說我父母對我不好,我犯不著報答了
完全合情合理
======
聊著聊著我愈發明白我一開始說的甚麼意思了,彩禮其實只是做個樣子罷了
好來好去嘛,長輩,給個面子的問題
古代未嫁從父,父母掌握婚娶大權,這個民俗不用說也知道自然成立
男孩連女孩都不認識,自然只能跟未來丈人,丈母娘談判
放現在,只剩下一個象徵意義,拿一大堆彩禮去老丈人家:求求您,我很愛您女兒,請把女兒嫁給我吧
這說實在的,只是一句客套話,如果女兒本身是肯嫁的,老丈人其實說啥都白搭
反過來以往習俗有媳婦要跟婆婆請安之類的,或者跪下奉茶之類的,同理
輩份在這裡,給個面子貝
如果惹急了,不請安,不奉茶,同樣沒問題
您上面上文下理綜合起來我看到兩個意思
1. 嫁女的父母有天大的權利索要彩禮,然而男孩女孩可以一毛不給-----沒有實際意義
2. 如果彩禮得不到滿足,嫁女的父母有權利反對婚姻,然而男孩女孩可以照樣結合-----沒有實際意義
說穿了,您的這兩個權利都是無用權利,紙老虎,象徵意義,泥菩薩
這種權利硬要說是權利,語文上也說得通,這裡不反駁
我認為日常意義上的權利應該是硬權利,比如我買一盒包子,這包子完全是我的,我有砸了的權利,也有吃了的權利,也有放著的權利,你要吃,對不起,我認為你沒權利
您說那些都是軟權利......你要求吃我的包子,你有權利嗎?確實有啊,你有要求的權利,但這個意義不大,大部分人都不會給你吃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20:55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7:12 发表
那是儿子单独成了家。如果还是一个家庭,那就不违法。
我試著找幾個看看,確實不好找,好多新聞看起來都好假,我對找簡體字新聞表示不內行
===============
兒子偷錢遭父親報警 一審被判拘役3個月
來源:網易 2016-05-26 14:44:00
(原標題:懲戒家賊!兒子偷父親2000元一審被判拘役3個月)
偷家裏的錢不算偷?你錯了!
兒子偷父親2000元
一審被判拘役3個月
當代生活報訊兒女偷父母的錢,不少人會認為是家賊,所謂家賊難防,大多是不了了之。南寧市劉圩鎮某村的玉某偷走父親2000元,沒想到父親卻較真了,報警要求處理兒子。近日,南寧市青秀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玉某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該案也提醒市民,別以為家庭成員或親屬間的偷盜就不算偷,親人一旦較真,小偷就會被追究刑責。
玉某已經成年,但平日遊手好閑、好吃懶做,被父親“趕走”獨自居住。2015年5月30日11時許,玉某來到父親老玉家中,發現家中無人。玉某便用鐵釺等工具,撬開父親庫房的磚牆,將父親放在庫房中的現金2000元和一台黑色收音機拿走。拿到錢後,玉某馬上大吃大喝揮霍一空。
老玉回家後,很快發現錢被盜,知道兒子遊手好閑,老玉馬上斷定是玉某所為。為了給兒子個教訓,老玉一氣之下報警,並要求民警依法處罰玉某。玉某很快被逮捕,後取保候審。經曆了這一遭後,玉某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也取得了父親老玉的諒解。
青秀區法院審理認為,玉某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已構成盜竊罪。鑒於玉某所盜竊的是其近親屬的財物,自願認罪,其父親亦表示諒解,依法從輕處罰。根據他的犯罪事實、悔罪表現,宣告緩刑對他所居住的社區無重大不良影響。最終,法院給予玉某3個拘役的處罰,緩刑6個月。
主審該案的覃法官告訴記者,家庭成員及近親屬間盜竊罪並不罕見,但是很多家庭由於“家醜不可外揚”的觀念,往往對犯罪行為隱忍甚至包庇,或者僅僅是訓誡,反而縱容了犯罪。但家庭成員及近親屬間盜竊罪在處理上區別於普通盜竊罪,一般會從寬處理。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偷拿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的財物,獲得諒解的,一般可不認為是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酌情從寬”。對盜竊數額較大,應追究刑事責任的,從寬處理可以起到教育懲戒的目的,又維護了家庭和諧穩定。
本文來源:廣西新聞網作者:王斯責任編輯:劉丹_BJS2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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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九江:19岁儿子多次行窃 父亲忍痛将其送进监狱
大江网讯 沈林、记者朱超、实习生王稀珍报道:九江修水一王姓男子19岁的儿子王某多次将贼手伸入别人家中,父亲知晓事情怒而报警,将儿子送进了监狱。
10月26日,大江网记者获悉,近日,九江市修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认定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2011年12月13日,被告人王某窜到修水县黄沙镇矛田移民点,见丁某家中无人,即进入房内,偷走一台电脑显示器,后将盗得的赃物卖在黄沙镇街上一废品店,获赃款20元。
2012年4月初的一天下午,被告人王某窜到修水县城某建筑工地伺机作案,趁万某不注意将其放在床头的一部“步步高”牌手机偷走,后将该手机卖给了一过路人,获赃款10元。4月27日晚,被告人王某又一次窜至义宁镇洪坑村邓源组冯某家,趁无人之机,撬门锁入室,偷走一台电动机,一只旅行箱及60元现金。后将盗得的电动机卖给修水城南一废品店,获赃款70元,并将旅行箱丢弃。
5月30日下午,被告人王某再一次窜到义宁镇黄土坑11组邓某家,见屋内无人,于是撬门锁入室,盗走一台小型笔记本电脑,一部电话机和一枚黄金耳钉,并将盗得的赃物藏于亲戚家中。次日晚,其父亲老王发现此赃物后即报警,带被告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将赃款追回退给失主。经鉴定:以上被盗物品共计价值3390元。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21:05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21:11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11:56 发表
断绝父女关系,就是一个法律概念。
要是养父子(女),处得僵了,父亲可以断绝父子(女)关系。
你别拆解分析。一辆汽车,你拆解完了,非按整车卖,谁会同意?
结义兄弟这个,没有任何可比性,你能不 ...
您內容是對的,您證明的是老頭的要求得不到法律的全部支持,這是正確的
他動議的內容法律不支持,不代表他就違法了,這是兩回事
您可以動議,說您加班了一個小時,您認為你需要補償10萬,法律不會支持您,只會按您的工資基數給你一定的補償,比如補您500塊吧
您的提議法律不支持,充其量就一個無效提議,然而您並不違法
老頭提倡說要斷絕父女關係,要看具體怎麼做,如果他純粹是不跟兒女來往,不給兒女資助,我認為沒啥大問題
充其量說就是您法律比他厲害,他是法盲,而您不是罷了,您完全可以嘲笑他
您能因為人家法盲說了兩句法律不支持的話,就直接判他違法,我認為這是比較超過的
老頭沒有具體甚麼出格行為(比如燒了女兒的戶口本之類的)前,我認為是100%合法的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21:20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21:54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20:52 发表
還是一句老話,彩禮是個民俗,具體怎麼實施,每個人的吃相不一樣,跟月餅是民俗一樣,你可以吃成好的民俗,也可以吃成惡俗
彩禮如果是多少隨心,大家吃相都好看的話,我認為是好事
彩禮如果進入來回反覆談判的話
時下大部分人談彩禮都是用"阻止結婚"當談判籌碼的------如果有人反駁這點,聲稱自己不會阻止女兒出嫁,只是用溫柔敦厚的話語在談加碼,我認為是很虛偽的
無非就是一個語氣禮不禮貌的區別
粗獷一點的大媽會說"沒錢滾蛋"
禮貌一點的阿姨會講"哦你暫時不願意啊,沒關係,那您再回家,跟您父母商量一下,這邊阿姨也再商量一下,畢竟您知道的,阿姨也不容易....."
其實話的內容都一樣,就是---------錢沒到位,就先不嫁了
如果進入了一直討價還價的階段,如果有當事人意識參與,比較合理
如果沒有當事人意識,這裡要說不違法,我認為是說不圓的
======
女孩完全可以隨便報個帳戶,說這筆錢你打我遊戲戶口上,我就嫁你,或者說不用彩禮了,我直接嫁,
或者說彩禮直接給我吧,我不想報答我父母了,或者說我父母對我不好,我犯不著報答了
完全合情合理
======
聊著聊著我愈發明白我一開始說的甚麼意思了,彩禮其實只是做個樣子罷了
好來好去嘛,長輩,給個面子的問題
古代未嫁從父,父母掌握婚娶大權,這個民俗不用說也知道自然成立
男孩連女孩都不認識,自然只能跟未來丈人,丈母娘談判
放現在,只剩下一個象徵意義,拿一大堆彩禮去老丈人家:求求您,我很愛您女兒,請把女兒嫁給我吧
這說實在的,只是一句客套話,如果女兒本身是肯嫁的,老丈人其實說啥都白搭
反過來以往習俗有媳婦要跟婆婆請安之類的,或者跪下奉茶之類的,同理
輩份在這裡,給個面子貝
如果惹急了,不請安,不奉茶,同樣沒問題
您上面上文下理綜合起來我看到兩個意思
1. 嫁女的父母有天大的權利索要彩禮,然而男孩女孩可以一毛不給-----沒有實際意義
2. 如果彩禮得不到滿足,嫁女的父母有權利反對婚姻,然而男孩女孩可以照樣結合-----沒有實際意義
說穿了,您的這兩個權利都是無用權利,紙老虎,象徵意義,泥菩薩
這種權利硬要說是權利,語文上也說得通,這裡不反駁
我認為日常意義上的權利應該是硬權利,比如我買一盒包子,這包子完全是我的,我有砸了的權利,也有吃了的權利,也有放著的權利,你要吃,對不起,我認為你沒權利
您說那些都是軟權利......你要求吃我的包子,你有權利嗎?確實有啊,你有要求的權利,但這個意義不大,大部分人都不會給你吃
洋洋洒洒写了一堆,一半是无关的废话。
女方父母怎么要彩礼,要多少彩礼,这与彩礼直接归父母所有,是没有关系的。
不能说,你要五十万彩礼,这彩礼就是直接归父母所有,要一百万,就不是直接归父母所有。
至于当事人,只有女方的父母,与男方,都参与了。女孩本身不是当事人。结婚她是当事人,要彩礼,她不是当事人。
如果之前都谈好了,后来女孩对男方说,这个彩礼,我不想给我父母,你们男方把钱打另外一个账户,只要男方脑子没有贵恙,就不会同意。
还合情合理呢?是既不合情,也不合礼,更不合法,轻则是违反婚姻法,重则可以说是骗子。
我说的意思,你完全混成一团,还说我是和稀泥,明明是你缠杂不清。
1、嫁女,女方父母有权力索要彩礼,男方要是不给,那就是没走这个程序,没走这个程序,你拿来说什么事?咱们的前提就是有彩礼,你扯没给彩礼有什么用?就象我之前举的例子,我说馒头可以吃饱,你说馒头不能吃饱,我问为什么?你说,某人天天吃米饭,他也吃饱了,所以馒头可以吃饱是不对的。
2、彩礼得到不到满足,女方父母就不同意结婚,从法律上讲,女孩是可以嫁过去,但是你找找,在中国有几个这个案例?100个里面都未必有1个。
我说女方父母有要彩礼的权力就是你说的硬权力啊。女方父母因为彩礼谈不妥,难道不可以不同意结婚?就算万里挑一,你找到一个,与你私奔了,这不是说彩礼女方有支配权啊,是压根就没走彩礼这个程序。
如果说,女方父母这个权力是纸老虎,泥菩萨,那么所谓的女孩对彩礼有支配权,那是纸老鼠,烂泥。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21:57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20:55 发表
兒子偷錢遭父親報警 一審被判拘役3個月
來源:網易 2016-05-26 14:44:00
(原標題:懲戒家賊!兒子偷父親2000元一審被判拘役3個月)
偷家裏的錢不算偷?你錯了!
兒子偷父親2000元
一審被判拘役3個月
當代生活報訊兒女偷父母的錢,不少人會認為是家賊,所謂家賊難防,大多是不了了之。南寧市劉圩鎮某村的玉某偷走父親2000元,沒想到父親卻較真了,報警要求處理兒子。近日,南寧市青秀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玉某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該案也提醒市民,別以為家庭成員或親屬間的偷盜就不算偷,親人一旦較真,小偷就會被追究刑責。
玉某已經成年,但平日遊手好閑、好吃懶做,被父親“趕走”獨自居住。2015年5月30日11時許,玉某來到父親老玉家中,發現家中無人。玉某便用鐵釺等工具,撬開父親庫房的磚牆,將父親放在庫房中的現金2000元和一台黑色收音機拿走。拿到錢後,玉某馬上大吃大喝揮霍一空。
老玉回家後,很快發現錢被盜,知道兒子遊手好閑,老玉馬上斷定是玉某所為。為了給兒子個教訓,老玉一氣之下報警,並要求民警依法處罰玉某。玉某很快被逮捕,後取保候審。經曆了這一遭後,玉某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也取得了父親老玉的諒解。
青秀區法院審理認為,玉某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已構成盜竊罪。鑒於玉某所盜竊的是其近親屬的財物,自願認罪,其父親亦表示諒解,依法從輕處罰。根據他的犯罪事實、悔罪表現,宣告緩刑對他所居住的社區無重大不良影響。最終,法院給予玉某3個拘役的處罰,緩刑6個月。
主審該案的覃法官告訴記者,家庭成員及近親屬間盜竊罪並不罕見,但是很多家庭由於“家醜不可外揚”的觀念,往往對犯罪行為隱忍甚至包庇,或者僅僅是訓誡,反而縱容了犯罪。但家庭成員及近親屬間盜竊罪在處理上區別於普通盜竊罪,一般會從寬處理。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偷拿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的財物,獲得諒解的,一般可不認為是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酌情從寬”。對盜竊數額較大,應追究刑事責任的,從寬處理可以起到教育懲戒的目的,又維護了家庭和諧穩定。
本文來源:廣西新聞網作者:王斯責任編輯:劉丹_BJS2760
这个儿子已经单独成家了,经济独立,父母撵出去了。这是两家人,人家苦主报警,法院自然会处理。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20:55 发表
原标题:九江:19岁儿子多次行窃 父亲忍痛将其送进监狱
大江网讯 沈林、记者朱超、实习生王稀珍报道:九江修水一王姓男子19岁的儿子王某多次将贼手伸入别人家中,父亲知晓事情怒而报警,将儿子送进了监狱。
10月26日,大江网记者获悉,近日,九江市修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认定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2011年12月13日,被告人王某窜到修水县黄沙镇矛田移民点,见丁某家中无人,即进入房内,偷走一台电脑显示器,后将盗得的赃物卖在黄沙镇街上一废品店,获赃款20元。
2012年4月初的一天下午,被告人王某窜到修水县城某建筑工地伺机作案,趁万某不注意将其放在床头的一部“步步高”牌手机偷走,后将该手机卖给了一过路人,获赃款10元。4月27日晚,被告人王某又一次窜至义宁镇洪坑村邓源组冯某家,趁无人之机,撬门锁入室,偷走一台电动机,一只旅行箱及60元现金。后将盗得的电动机卖给修水城南一废品店,获赃款70元,并将旅行箱丢弃。
5月30日下午,被告人王某再一次窜到义宁镇黄土坑11组邓某家,见屋内无人,于是撬门锁入室,盗走一台小型笔记本电脑,一部电话机和一枚黄金耳钉,并将盗得的赃物藏于亲戚家中。次日晚,其父亲老王发现此赃物后即报警,带被告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将赃款追回退给失主。经鉴定:以上被盗物品共计价值3390元。
这是偷别人的东西。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21:59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21:11 发表
您內容是對的,您證明的是老頭的要求得不到法律的全部支持,這是正確的
他動議的內容法律不支持,不代表他就違法了,這是兩回事
您可以動議,說您加班了一個小時,您認為你需要補償10萬,法律不會支持您,只會按您的工資基數給你一定的補償,比如補您500塊吧
您的提議法律不支持,充其量就一個無效提議,然而您並不違法
老頭提倡說要斷絕父女關係,要看具體怎麼做,如果他純粹是不跟兒女來往,不給兒女資助,我認為沒啥大問題
充其量說就是您法律比他厲害,他是法盲,而您不是罷了,您完全可以嘲笑他
您能因為人家法盲說了兩句法律不支持的話,就直接判他違法,我認為這是比較超過的
老頭沒有具體甚麼出格行為(比如燒了女兒的戶口本之類的)前,我認為是100%合法的
你又在偷换概念。
老头说断绝父女关系,是得不到法律支持,但以这个来逼迫女儿不能嫁人,这就是违法。这就是具体出格的行为。你的认为,违反婚姻法。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21:59 标题: 回复 #160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沒有真正的蘇格蘭人
沒有真正的蘇格蘭人(No true Scotsman)或訴諸純潔(appeal to purity)是一種非形式謬誤,係指在原來的普遍宣稱遇到反例時,提出一個理想、純靜的標準以為其辯護的論證方式。
這個詞首先由哲學家Antony Flew於1975年在他的著作"Thinking About Thinking: Do I sincerely want to be right?"中首先提出[1]。
想像一位名叫Hamish McDonald的蘇格蘭人,坐下打開他的《格拉斯哥先驅晨報》,看見一則新聞「布萊頓(位於英格蘭南部)色魔再度犯案!」他震驚地說:「沒有蘇格蘭人會幹這種事!」隔天他又打開報紙,看見新聞描述一位亞伯丁人(該城位於蘇格蘭)更殘暴的行為,相較之下布萊頓色魔還算是個紳士。這顯示Hamish的想法是錯的,但他會承認嗎?似乎不會。這次他說:「沒有『真正的』蘇格蘭人會作這種事。」
——Antony Flew,Thinking About Thinking (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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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您是這個意思,
只有給父母的,咨詢父母意見的才叫彩禮,所以彩禮都是給父母的,都得問父母意見的
這麼說,倒也是合理
我認為彩禮就是泛指結婚過程中男女家的金錢流向,雙邊可以抵扣,這裡的錢叫甚麼名字不論
這個情況下彩禮給誰都行,不給也行
籠統地說,如果男家給女家,和女家給男家的金額都差不多,那等於啥禮都沒有,裸婚
硬要細說,也可以說雙方都給足禮了,但我認為這個說法沒有實際意義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22:01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22:04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21:57 发表
这个儿子已经单独成家了,经济独立,父母撵出去了。这是两家人,人家苦主报警,法院自然会处理。
这是偷别人的东西。
主審該案的覃法官告訴記者,家庭成員及近親屬間盜竊罪並不罕見,但是很多家庭由於“家醜不可外揚”的觀念,往往對犯罪行為隱忍甚至包庇,或者僅僅是訓誡,反而縱容了犯罪。但家庭成員及近親屬間盜竊罪在處理上區別於普通盜竊罪,一般會從寬處理。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偷拿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的財物,獲得諒解的,一般可不認為是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酌情從寬”。對盜竊數額較大,應追究刑事責任的,從寬處理可以起到教育懲戒的目的,又維護了家庭和諧穩定。
這段文字您沒有看法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22:06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21:59 发表
原來您是這個意思,
只有給父母的,咨詢父母意見的才叫彩禮,所以彩禮都是給父母的,都得問父母意見的
這麼說,倒也是合理
我認為彩禮就是泛指結婚過程中男女家的金錢流向,雙邊可以抵扣,這裡的錢叫甚麼名字不論
這個情況下彩禮給誰都行,不給也行
籠統地說,如果男家給女家,和女家給男家的金額都差不多,那等於啥禮都沒有,裸婚
硬要細說,也可以說雙方都給足禮了,但我認為這個說法沒有實際意義
在中国,彩礼都是给女方父母的,不存在你说的,给女孩,然后由女孩再给父母的彩礼。所以你的说法,才是真正的没有实际意义。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22:09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22:09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22:04 发表
主審該案的覃法官告訴記者,家庭成員及近親屬間盜竊罪並不罕見,但是很多家庭由於“家醜不可外揚”的觀念,往往對犯罪行為隱忍甚至包庇,或者僅僅是訓誡,反而縱容了犯罪。但家庭成員及近親屬間盜竊罪在處理上區別於普通盜竊罪,一般會從寬處理。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偷拿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的財物,獲得諒解的,一般可不認為是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酌情從寬”。對盜竊數額較大,應追究刑事責任的,從寬處理可以起到教育懲戒的目的,又維護了家庭和諧穩定。
這段文字您沒有看法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自己家的财物,是肯定不按犯罪处理啊,近亲属的财物,才有可能处理,而且处罚时还有所区别。
如果这个儿子与父母没分家,还是一家人,肯定法院不会管。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22:09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21:59 发表
你又在偷换概念。
老头说断绝父女关系,是得不到法律支持,但以这个来逼迫女儿不能嫁人,这就是违法。这就是具体出格的行为。你的认为,违反婚姻法。
老頭純粹就一個口誤,他如果深深一鞠躬道歉,說自己說錯了,他不是斷絕父女關係,他原意是說如果女兒嫁洋人,老頭就斷絕來往
這樣改口一下是不是就合法了呢?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22:12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22:09 发表

老頭純粹就一個口誤,他如果深深一鞠躬道歉,說自己說錯了,他不是斷絕父女關係,他原意是說如果女兒嫁洋人,老頭就斷絕來往
這樣改口一下是不是就合法了呢?
那不代表开始他没有违法。
还有即使这样,也不代表他一定不违法,看他怎么说。如果他说,女儿嫁洋人,我就不想与女儿有什么来往了,这没问题,但老头要是说,我不准你嫁洋人,我就与你永不见面,当没你这个女儿,这就是违法。
老头有不同意的权力,但没有不准的权力,拿着父女亲情,逼迫女儿不能嫁洋人,就是违法。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22:14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22:06 发表
在中国,彩礼都是给女方父母的,不存在你说的,给女孩,然后由女孩再给父母的彩礼。所以你的说法,才是真正的没有实际意义。
古代給父母有道理,因為父母確實有這個實權
現代給父母,感情上說得通,古往今來給個面子,畢竟尊重一下老人家
但道理上有點站不住腳,父母原則上其實管不了任何事,等於一個象徵式地詢問一下
沒有太大實際意義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22:17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22:16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22:12 发表
那不代表开始他没有违法。
还有即使这样,也不代表他一定不违法,看他怎么说。如果他说,女儿嫁洋人,我就不想与女儿有什么来往了,这没问题,但老头要是说,我不准你嫁洋人,我就与你永不见面,当没你这个女儿,这就是违法。
老头有不同意的权力,但没有不准的权力,拿着父女亲情,逼迫女儿不能嫁洋人,就是违法。
我原帖一直都是這麼個意思,實操上看不出有甚麼犯法的大問題,除非是吃相太難看
您這三個情形a(老頭的做法)b(紅字)c(藍字)內涵完全是一樣的,就是用不與女兒來往來限制女兒不嫁洋人,無非就是一個言詞上的區別
本質上這個行為不違法,說話說得太沖了自然違法,說真的也是個蛋疼法,人文主義正確
好比招聘看到女性一律不聘,不違法,如果直接寫招聘告示上限男性,違法
====
如果有個大妹子說要送個lv,就可以上床,說這麼直白,我認為是違法的
如果說得隱喻一點,這個具體就不說了,我認為不違法的可能性大大的
說實在的,收個lv,上個床,犯個毛線法
這些法通稱蛋疼法,行為本質本身完全可以合法,抓的不是壞人,純抓一些笨的壞人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22:23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22:22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22:16 发表
我原帖一直都是這麼個意思,實操上看不出有甚麼犯法的大問題,除非是吃相太難看
您說的做法內涵完全是一樣的,就是用不與女兒來往來限制女兒不嫁洋人,無非就是一個言詞上的區別
本質上這個行為不違法,說話說得太沖了自然違法,說真的也是個蛋疼法,人文主義正確
好比招聘看到個女性不聘,不違法,如果直接寫招聘告示上限男性,違法
不是说话太冲了的问题。
我不同意你嫁洋人,与我不许你嫁洋人,你要嫁洋人,我就与你断绝父女关系。这两种表达的行为是不一样的。
老头可以说,我不同意你嫁洋人,你要嫁洋人,我就不准备嫁妆,这没问题,法律没要求父母必须给嫁妆,父母给嫁妆是自愿的,女儿嫁了一个父母不认可的男人,凭啥还要父母自愿给嫁妆?
问题是,女儿要嫁给洋人,老头给嫁妆那是更好,是锦上添花,不给,也无所谓,所以这话没用。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22:24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22:22 发表
不是说话太冲了的问题。
我不同意你嫁洋人,与我不许你嫁洋人,你要嫁洋人,我就与你断绝父女关系。这两种表达的行为是不一样的。
老头可以说,我不同意你嫁洋人,你要嫁洋人,我就不准备嫁妆,这没问题 ...
您上面說的紅藍字行為具體看有甚麼不一樣?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22:30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22:24 发表
您上面說的紅藍字行為具體看有甚麼不一樣?
不一样啊。
女儿嫁洋人,我就不想有什么来往了,这可以多种解释啊,嫁了洋人,离家太远,再加上老头老太太与外国女婿不知道如何相处,所以只能是不想有什么来往,这是客观情况造成的,如果说女儿嫁洋人,我就不认你这个女儿,那是主观态度,是用父女亲情干涉婚姻。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22:32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22:14 发表
古代給父母有道理,因為父母確實有這個實權
現代給父母,感情上說得通,古往今來給個面子,畢竟尊重一下老人家
但道理上有點站不住腳,父母原則上其實管不了任何事,等於一個象徵式地詢問一下
沒有太大實際意義
实际意义大了去了。
女方父母要是不同意结婚,这婚95%就结不了。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22:35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22:32 发表
实际意义大了去了。
女方父母要是不同意结婚,这婚95%就结不了。
合情合理,中國文化重孝嘛
這裡兩個層面看
1. 兒女太弱,比如需要資助之類的,女方父母本身很牛逼,家裡又能安排工作又能掏錢買房
2. 兒女重感情,人性上過不了
一是用情,二是用勢,或是雙管齊下,總是能交出一定的私權出來
這放我身上,我也肯定是當95%
1. 我可能某程度上也需要家庭支持(呃其實沒需要,只是隨口一說,如果我很窮,我家庭有支持我的實力)
2. 我重視我和父母的關係
他們肯定能影響我的婚姻,但這個影響是我自願上交的,我要不自願,他們沒辦法
家庭(族)內犧牲自己的財富,權利,這是正常廣泛行為,像您花時間賠孩子背單詞,非常正常
說你有這義務,孩子有這天然權利嗎?沒有,說是不是95%人都會這麼做呢(可能沒您這麼細心)?確實是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22:39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22:37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22:30 发表
不一样啊。
女儿嫁洋人,我就不想有什么来往了,这可以多种解释啊,嫁了洋人,离家太远,再加上老头老太太与外国女婿不知道如何相处,所以只能是不想有什么来往,这是客观情况造成的,如果说女儿嫁洋人,我 ...
我意思就是老頭本身行為是沒問題的,老死不相往來沒關係,但是言語上必須說得藝術一點,只要不落下口實,就沒問題
如果女兒女婿想見面,老頭一臉吊炸天說俺不見你,誰讓你不聽俺的亂嫁,老頭就有點問題
老頭要是油滑一點,說你隨便嫁吧,往後我都在忙呢,不見了,明天也忙,也不見了
.....呵呵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22:44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10-3 22:52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22:35 发表
合情合理,中國文化重孝嘛
這裡兩個層面看
1. 兒女太弱,比如需要資助之類的,女方父母本身很牛逼,家裡又能安排工作又能掏錢買房
2. 兒女重感情,人性上過不了
一是用情,二是用勢,或是雙管齊下,總是能交出 ...
这就是我说的。
一般情况下,现在彩礼本身就是两个作用,一个是女儿出嫁了,男方肯出一大笔钱,面子好看;第二个就是,表明男方态度,男方很想娶这个女孩,所以出了这么一大笔钱。
实际上,多数人嫁女,要的彩礼再多,结婚那天,都会让女儿带过来,而且还赔上嫁妆。就是说,彩礼与嫁妆都是双方父母给子女的,让他们组成家庭有一个好的经济基础。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23:05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22:52 发表
这就是我说的。
一般情况下,现在彩礼本身就是两个作用,一个是女儿出嫁了,男方肯出一大笔钱,面子好看;第二个就是,表明男方态度,男方很想娶这个女孩,所以出了这么一大笔钱。
实际上,多数人嫁女,要的彩礼再多,结婚那天,都会让女儿带过来,而且还赔上嫁妆。就是说,彩礼与嫁妆都是双方父母给子女的,让他们组成家庭有一个好的经济基础。
這是好事,事實上那怕不全給,也不一定不是好事,彩禮很多情況只要操作得好,都是好事一樁
這裡反觀新聞裡的大媽,和奇葩女,槽點就太多了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0-3 23:12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0-3 22:52 发表
这就是我说的。
一般情况下,现在彩礼本身就是两个作用,一个是女儿出嫁了,男方肯出一大笔钱,面子好看;第二个就是,表明男方态度,男方很想娶这个女孩,所以出了这么一大笔钱。
实际上,多数人嫁女,要 ...
我之前有一個女同事,她在老家結的婚
那是我第一次聽說這麼具體的彩禮例子,18歲以前我幾乎是不懂這嘛毛玩意的,我家不談錢字,大人從來不教我這東西,有也是在報紙上稍看一下,知道是一筆結婚花的錢,具體給多少,不懂
實際數字我忘了,男方說彩禮給5萬行不行,
(這個金額很便宜了,女同事年紀比較大,她跟我說時已經是往事了,大概是2000年代初的價格)
類似說丈母娘說不行,彩禮要10萬,然後自己家不會全收,會在酒席上退一半
還是甚麼來著,反正流程很奇葩,我都忘了怎麼講了
我左想右想就沒聽懂這甚麼意思,收5萬不行,給你10萬,你退一半就行
直接準備一張五萬的道具支票,道具鈔票給你就好了,非要多領這5萬搞毛啊?
銀行一來二往一直往返有意思嗎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0-3 23:23 编辑 ]
作者:
诸葛弩 时间: 2017-10-11 09:26
彩礼这种东西本来就不该存在。。。我大重庆就没彩礼。。。来重庆娶老婆的外地人也没有说主动给彩礼的。纯粹就是卖女儿想法,卖女儿价格越高老脸越光彩,这种想法不要说是女儿作想。早几十年没有的东西现又死灰复燃了。女权主义者不来吼男女不平等了。
作者:
sos2290 时间: 2017-10-11 10:07
个人观察,彩礼风俗一般有两个原因:一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卖”女儿为儿子娶老婆,或者缓解家庭经济压力,二是经济较发达地区互相攀比。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10-11 10:42 标题: 回复 #180 诸葛弩 的帖子
彩礼是几千年都有的东西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10-11 10:55
主要是乡下卖女儿,城里的情况好,女方又不指望这个钱。
而且带孩子的往往是女方的家长,就当请保姆了。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10-11 12:07 标题: 回复 #183 szwd1997 的帖子
这就是独生女的好处
作者:
诸葛弩 时间: 2017-10-11 14:45 标题: 回复 #182 大将文钦 的帖子
裹脚也有几千年。。。磕头也有几千年。。。男女不平等可能不止几千年。本来双选的事情两个人爱咋地咋的,人是自己选的,生活以后自己过。父母非参与进来做什么。
[ 本帖最后由 诸葛弩 于 2017-10-11 14: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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