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司法部出台“五不准”措施 [打印本页]
作者:
ptcn 时间: 2017-8-17 14:48 标题: 司法部出台“五不准”措施
这个系列案子,公证处一方最开始的说辞貌似是“与我们无关”。但目前的进展是公证处主任已经被停职,不知道是否还会进一步处罚。
实际上的性质是非常恶劣、严重的。这个“五不准”,实际上等于是和谐了公证法。几十家的房子稀里糊涂被人夺走了,按现在帝都的房间,这价值不上亿也差不多,咱想不明白的是,这么大的动静,居然是明目张胆的公开运作,还真以为戴个“公证”的招牌官家就不管了。要是只整一两套房子还差不多。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这案子充分说明了,在天朝是根本就不能搞“司法独立”的。现在各路官家以权力制度严格约束的情况下,司法人员都如此胆大妄为,若真“独立”了这系统就先崩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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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use.ifeng.com/detail/2017_08_17/51175646_0.shtml
司法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
2017年08月17日 08:36
来源:政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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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8月14日夜,司法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让异地炒房、借名炒房和杠杆炒房客陷入了危险境地。
一、司法部发布《五不准》通知
据悉,为严肃公证执业纪律,规范公证执业行为,加强公证工作管理,确保公证质量,司法部近日印发《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通知提出了进一步具体规范公证执业的五项措施。
该通知总共有五条,核心内容如下:
一、不准为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公证机构、公证员应严格审查公证申请人的身份,未经证件视读、单独谈话、交叉印证、身份证识别仪核验等程序,不得办理公证。申请人使用临时身份证,公证员未到公安部门核实的,不得受理公证申请。
二、不准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公证。在有关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公证机构不得办理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的融资合同公证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三、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公证机构、公证员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委托公证时,不得办理一次性授权全部重要事项的委托公证,不得在公证书中设定委托不可撤销、受托人代为收取售房款等内容。
四、不准办理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公证机构、公证员在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委托公证时,应当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审查其与受托人是否具有亲属关系,不得办理名为委托实为担保,或者可能存在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
五、不准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公证机构、公证员应当尽到更高标准的审查注意义务,不得片面依赖书面证据材料而忽视沟通交流,不得只重程序合规而轻实体内容审查。
从司法部出台的“五不准”规定来看,更像是一个补漏措施,这将无疑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权益。与此同时,“五不准”中三四条,直接影响到房地产交易,尤其对炒房客异地买房以及借名买房以及卖房产生较大影响。
[ 本帖最后由 ptcn 于 2017-8-17 15:46 编辑 ]
作者:
x-dvd 时间: 2017-8-17 15:09
这个“五不准”不是针对炒房的,而是那些放贷的。
委托他人卖房本身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不知道这几年怎么就被放贷的盯上了,套路就是你来借钱/办不知道啥事,我不要你抵押房产,你只要办一张卖房的委托书给我,从而成功达成“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更要命的是,由于债务人有求于人,倒也配合,你不上点心,根本看不出来。
当然啦,还有一些本来就TM是其中的一环,就是拿回扣的,当初捞钱捞得欢,今日终究拉清单,可惜不能统统送进局子
倒是苦了那些正常办委托的人,这一纸下来,很多委托书都要被枪毙。
作者:
ptcn 时间: 2017-8-17 15:51
原帖由 x-dvd 于 2017-8-17 15:09 发表
这个“五不准”不是针对炒房的,而是那些放贷的。
委托他人卖房本身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不知道这几年怎么就被放贷的盯上了,套路就是你来借钱/办不知道啥事,我不要你抵押房产,你只要办一张卖房的委托书给我, ...
标题有误导,编了一下。
咱注重的是其中涉及公证处的内容,对炒房之类不关心。
而且,这个事件一直在被各路洗地、淡化。此事现在的重点,是公证处这边是否有人被追究刑责。
这个套路其实已经玩了有几年了,按相关报道,开始的几个苦主也告到了法院,并且已经折腾了不止一个来回了。但只有一个快退休的公证员被取消了资质。这可能是愈演愈烈直到胆大妄为的一个实际过程。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7 18:11
原帖由 x-dvd 于 2017-8-17 15:09 发表
这个“五不准”不是针对炒房的,而是那些放贷的。
委托他人卖房本身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不知道这几年怎么就被放贷的盯上了,套路就是你来借钱/办不知道啥事,我不要你抵押房产,你只要办一张卖房的委托书给我, ...
我之前講過
相對於暴力打人,搶錢之類的顯性犯罪
召妓,賭博,借貸這樣的隱性犯罪很難杜絕
主要難點是
1. 社會有客觀需求
2. 事發時沒有明顯求助意願的受害人
3. 大家都具備犯案工具
技術上要杜絕搶匪很簡單,把兇器都控制起來,給予公民一個快速報警系統就可以了
技術上要杜絕放貸很難,公民的錢你不可能控制起來,你給予公民一個快速報警系統也沒用,人家當下急著要錢呢,怎麼可能給你報案
我認為任何短平快的技術手法都很難針對到放貸
能做的只能是促進社會公平,給予杜會共同富裕之類的長遠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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