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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司机喊了几十次救命,还是被烧死 [打印本页]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8-12 18:39     标题: 司机喊了几十次救命,还是被烧死

车祸,司机被卡驾驶室内出不来,驾驶室着火,司机喊几十遍救命,旁边警察无力灭火,消防队未到,只能眼睁睁看着司机被烧死

http://v.youku.com/v_show/id_XOTQ1Njc3NDk2.html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8-12 19:36

只能同情了
作者: qwe108    时间: 2017-8-14 09:13

虽然平常非常恨这类开大车,尤其是泥头车的司机(特指那些不管路边行人的死活的恶司机)。
但是这种情况也只能表示遗憾了。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8-15 18:58

大车对小车的威胁的确很大,但也不能一概而论的说恶司机吧,人家操控起来也很有难度啦,有时候碰到也难免,只是说为了生活,居然在众目睽睽下被活活烧死,难免悲伤,还有那几个警察,看上去也很淡定,居然不砸窗,有些围观的人还有笑声,真尼玛操蛋。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5 19:54



QUOTE: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8-15 18:58 发表
大车对小车的威胁的确很大,但也不能一概而论的说恶司机吧,人家操控起来也很有难度啦,有时候碰到也难免,只是说为了生活,居然在众目睽睽下被活活烧死,难免悲伤,还有那几个警察,看上去也很淡定,居然不砸窗 ...

砸車救火畢竟不是警察的責任
上去了受傷了還要自己買單

這個層面上來說雙方是平等的,如果是警察卡在裡面了喊救命,估計卡車司機也是一臉淡定在邊上看
作者: 朱炎陽    时间: 2017-8-15 20:47     标题: 回复 #5 灰炎陽 的帖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消防也属于警察职责之一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8-15 21:46



QUOTE:
原帖由 灰炎陽 于 2017-8-15 19:54 发表
砸車救火畢竟不是警察的責任
上去了受傷了還要自己買單


不是救火是救人,救人不是警察职责?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5 23:01



QUOTE: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8-15 21:46 发表


不是救火是救人,救人不是警察职责?

火場救人不一定是,好比病床上救人不是
救人也得分場合吧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5 23:02



QUOTE:
原帖由 朱炎陽 于 2017-8-15 20:47 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消防也属于警察职责之一

說明在場的警察可能是有這職責,也可能是沒有
好比交警不抓小偷,刑警不抓酒駕道理一樣嘛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5 23:14



QUOTE: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8-15 18:58 发表
大车对小车的威胁的确很大,但也不能一概而论的说恶司机吧,人家操控起来也很有难度啦,有时候碰到也难免,只是说为了生活,居然在众目睽睽下被活活烧死,难免悲伤,还有那几个警察,看上去也很淡定,居然不砸窗 ...

圍觀太淡定,或者還笑出來的,這些肯定都是素質有問題了,社會通病
熱愛圍觀而且還沒有半點同理心,一臉酷酷的,這個確實是當代特色
現在這代人都羞於表露感情,以鐵面為榮,如果你表露很同情,一直驚呼,旁人會覺得你這人很沒用,大驚小怪

但這個只能說小節道德做得不好,警察工作上沒有甚麼硬傷

說句大實話,那種出勤的片警的責任是盡量控制場面,控制能控制的,比如兩個老頭打架之類的
剩下的就是通報功能
有悍匪就叫特警,有火就報消防

火勢這麼大,是隨時會爆炸的
視頻也看得很清楚,突然間呼一下就可以馬上燒起來,這個狀況沒裝備,沒訓練的人是救不了的

徒手砸車不是這麼容易的,救火,或者說控制一下火勢也是沒這麼容易,還有司機肯定已經卡住了
警察肯定還要把座椅切開,或者甚麼卡住的東西切開
警察真上去,也是起一個墊背的功能

========

當然,有的人就覺得警察應該上去墊個背
像上次有個新聞,一個匪徒當著兩個片警(無武器)的面前在商店裡捅死了一個女人

軒轅吃瓜眾有人說了,警察應該在商店抄兩個鍋上去制服匪徒,
我真是驚得滿頭大汗,抄兩個平底鍋,這是岳雲還是李元霸?

我印象很深刻:XDVD兄說了,那怕空手也應該上去,用生命掩護女人先走

我認為不現實=)
作者: qwe108    时间: 2017-8-16 08:28     标题: 回复 #10 灰炎陽 的帖子

比较认同。
最后一个,要看是不是自己的女人,如果是,那肯定是要上的。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8-16 08:42     标题: 回复 #10 灰炎陽 的帖子

咱也不是苛求警察一定要救出他,就是觉着警察一不够积极,二没有尽力。拿个榔头,石头砸玻璃并不是特别的难事。
作者: 朱炎陽    时间: 2017-8-16 09:46     标题: 回复 #9 灰炎陽 的帖子

警种只是内部分工,这相当于Ai逻辑上优先顺序
比如消防在场,主要职责由消防负责,民警协助
消防不在,由民警负责
交警遇上小偷也得抓,理由同上
现在哪个车上没有救生锤,随便征用一个砸玻璃应该是可行的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8-16 09:55     标题: 回复 #13 朱炎陽 的帖子

您没听见吗,拉不出来,说明被卡住了,而不是砸不砸玻璃的问题

当然,从视频来看,咱也赶脚警察是不够积极的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0:00



QUOTE:
原帖由 朱炎陽 于 2017-8-16 09:46 发表
警种只是内部分工,这相当于Ai逻辑上优先顺序
比如消防在场,主要职责由消防负责,民警协助
消防不在,由民警负责
交警遇上小偷也得抓,理由同上

现在哪个车上没有救生锤,随便征用一个砸玻璃应该是可行的



QUOTE: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8-16 08:42 发表
咱也不是苛求警察一定要救出他,就是觉着警察一不够积极,二没有尽力。拿个榔头,石头砸玻璃并不是特别的难事。

在火場救人需要穿防火衣的
警察那種一身布衣的走過去,火勢一旺起來就變火人了

要是沒火當然有辦法救,關鍵是有火

======

就當沒火來講
救生錘管不管用我表示存疑

司機更像是被卡住了,而不是窗子弄不開,救命啊聲音這麼清楚說明大車窗子是大開的,那種特大車窗子人要爬出來沒啥問題
翻車最大問題是駕駛室已經變形了

======

紅字部分我認為不對
1. 是理念不對,職業分工不會是這麼個劃分法
2. 與實際不符,你說的交警抓小偷現象我是沒見過
3. 有點嚴以律人寬以待己的味道,你可以撫心自問,或者問問在座其他人
誰能替同公司別的工種幹活?按你這個意思,如果當場負責人不在,一個公司職員當然有義務幹這公司任何業務了,財務不在,你有義務去算工資,品檢不在,你有義務品檢
因為這是你公司業務嘛,優先負責人不在,你就應該負責

生活中我們能聽到的解釋更多是:"負責你的同事不在,請你過一會再來"之類的
連出點力都沒人願意,更遑論是要別人冒死上去救人了,這種話過於涼薄

[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8-16 10:04 编辑 ]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8-16 10:13

不是说卡住了就不用砸玻璃了,砸了玻璃好歹司机不容易被烟熏死,或者砸了玻璃离救人总是更近一步。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0:15



QUOTE: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8-16 08:42 发表
咱也不是苛求警察一定要救出他,就是觉着警察一不够积极,二没有尽力。拿个榔头,石头砸玻璃并不是特别的难事。

我認為警察
一確實不夠積極,素質太差
二已經盡力,能做的基本就是站一邊

=====

如果警察是富有大愛地鼓勵當事人,充滿同情地四處張望尋求方案,不斷聯絡支援,然後站近一點點,跑得滿頭大汗薰得一臉黑黑的
也不需要他們做甚麼有意義的舉動,基本就沒啥問題了

現在他們衣冠楚楚地瞧著人家燒死,自然形象是不好的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0:19



QUOTE: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8-16 10:13 发表
不是说卡住了就不用砸玻璃了,砸了玻璃好歹司机不容易被烟熏死,或者砸了玻璃离救人总是更近一步。

不值啊,司機燒死就是短短一分鐘的事,消防車也沒影
上去砸個玻璃改變不了多少,而且還可能白搭自己一條命

如果砸個玻璃真這麼輕鬆,誰都敢上去砸了

1. 燒傷了咋辦呢?現有這個足本賠償機制嗎?
2. 不救又如何呢?現有處罰機制嗎?
3. 有訓練嗎?平時待遇足夠嗎?他們有社會地位和認同感嗎?

警察也是打工的,如果機制明顯對警察不利,你非要用"純道德"號召他們上去做對他們有損無利的事情,他們肯定反抗的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8-16 10:24     标题: 回复 #18 灰炎陽 的帖子

从画面分析,砸玻璃危险不大,警察因公受伤国家保障,这个不用担心。警察有义务积极救人。扯什么社会地位认同感就扯淡了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0:26



QUOTE: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8-16 10:13 发表
不是说卡住了就不用砸玻璃了,砸了玻璃好歹司机不容易被烟熏死,或者砸了玻璃离救人总是更近一步。

火勢是會瞬間變旺的
不像淹水是慢慢淹起來

你看視頻3分鐘處,火原本還小小的,是會突然燒出來的
如果湊巧在第3分鐘有人個蹲下去砸玻璃,他就肯定得進醫院了,最不濟也是個破相

人燒傷是妥妥的,或者講句難聽點萬一車上有柴油之類的直接炸死都是有可能的

=====

人和人之間交流最重要是承認對方的貢獻,或者說承認客觀事件有難度,不要輕描淡寫
如果一個警察冒死上去破了窗,像您這樣把他形容成這沒啥難度啊,只是拿個石頭錘子砸一下的事
以後下一個警察肯定不上了

=====

知乎有一帖是員工罵老闆,啥都不幹數錢,員工是弱勢群體
老闆罵員工,啥都不懂領工資,老闆是弱勢群體
有個回帖的說了,那你們互換一下不就好了,老闆把店關了去打工,員工辭職去創業,大家都當上自己心目中的贏家了
作者: 朱炎陽    时间: 2017-8-16 10:28     标题: 回复 #15 灰炎陽 的帖子

创业型公司不就是这样的干的么
请你百度下一警多能
也就是说让交警干刑警的活不需要法律上的赋权
只要公安局内部安排就可以了
跟公司里面一样,专职专人,是从效率和安全上考虑,不是给你不干什么活的特权
财务和品检这两个是需要职业认证的职位,不要混为一谈
保洁不在,让你拖下地,有什么不可以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0:31



QUOTE: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8-16 10:26 发表
从画面分析,砸玻璃危险不大,警察因公受伤国家保障,这个不用担心。警察有义务积极救人。扯什么社会地位认同感就扯淡了

1. 你看3:10的地方,原本是沒火的地方,突然就呼一聲火就冒出來了,當然我們看客看得很清楚,知道火勢會在3:10燒出來,前3分鐘都是絕對安全的
但是在現場的人,他們不知道下一秒會不會是3:10

2. 如果我是警察,聽到像您這麼反覆強調危險不大,那我就更不救了
我扶個老人,捐個款,或者公交讓個座,你還非得湊上來說我這貢獻很小,那我樂得不貢獻了
既然危險不大,就算了吧,讓那人自救吧
我也認為他處境危險不大
=)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8-16 10:32     标题: 回复 #21 灰炎陽 的帖子

您的意思是砸玻璃有危险警察就不用去砸了。这理论恐怕站不住脚。

警察本身就是含有危险的一个职业,捉贼危险,救人也危险,怕危险就不去,那就不用干警察了。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0:35



QUOTE:
原帖由 朱炎陽 于 2017-8-16 10:28 发表
保洁不在,让你拖下地,有什么不可以

這倒是好例子啊,就拿這麼舉手之勞的來說
您問問周邊大家誰會很積極拖?

1. 不願意,不樂意的人多了去了
2. 軟反抗的也很多,基本就慢吞吞地拖
連拖個地都反抗,進火場就不用說了

你非要說警察得救,他們也可以救,慢吞吞地拿個減火器打醬油嘛

[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8-16 10:38 编辑 ]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0:37



QUOTE: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8-16 10:32 发表
您的意思是砸玻璃有危险警察就不用去砸了。这理论恐怕站不住脚。
警察本身就是含有危险的一个职业,捉贼危险,救人也危险,怕危险就不去,那就不用干警察了。

法律上警察好像沒有失職處罰之類的刑事,民事後果,最多就是職務處罰,也就是開除
警察不想救人好比廚師不想炒菜,頂多就是開除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8-16 10:39     标题: 回复 #25 灰炎陽 的帖子

有没有失职是一回事,怎么处罚那又是另一会事,你承认警察有失职之处就够了,怎么处罚不是现在要讨论的。别扯太多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7-8-16 10:41

雷锋只是个被某些社会群体讥笑的虚拟人物.

而警察只是一个职业,处理险情现在不是都推崇要讲科学,讲技术么?

不要搞得 拳民 气氛太浓了,义和团似的,以为练神打呢,喊一声"XX万岁,就火神辟易"了?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0:42



QUOTE: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8-16 10:32 发表
您的意思是砸玻璃有危险警察就不用去砸了。这理论恐怕站不住脚。
警察本身就是含有危险的一个职业,捉贼危险,救人也危险,怕危险就不去,那就不用干警察了。

1. 我意思是警察沒有救人配備,是救不出來的,甚至是沒法走近去的
2. 警察不救人不道德,江兄莫要見怪我多說一句,但反觀有的人一直拱警察上去,就像現場拍視頻那個哥,自己站得十丈遠一直呼籲警察先救人先救人,我認為也是不太好,沒有比警察好

警察不是軍人,沒有送死也得上的"現實軍法"規定,你可道德上強調他就是有,但事實上我看不到他有
我理解沒有具體的警察法吧?
有的話請江兄和偽炎陽兄給咱掃個盲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0:47



QUOTE: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8-16 10:39 发表
有没有失职是一回事,怎么处罚那又是另一会事,你承认警察有失职之处就够了,怎么处罚不是现在要讨论的。别扯太多

你說警察要救人,所以他們就該去砸窗,這種話當然也有些可取
對比
警察也可以說自己已經起了救人義務了,他們1聯繫了消防,2也自己拿了減火器上去噴了

二者相看警察的對應也更合理
他們內部審查不見得會理解成"他們有失職"

我認為警察更可能無失職,或者說頂多上限就是個失職,連違法違規都談不上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8-16 10:50     标题: 回复 #28 灰炎陽 的帖子

警察本就有救人职责,不救就是失职,而不是道德问题。

普通人没有这个职责。普通人看到危险大可躲的远远的,警察不行。
作者: 朱炎陽    时间: 2017-8-16 10:52



QUOTE:
原帖由 灰炎陽 于 2017-8-16 10:35 发表

這倒是好例子啊,就拿這麼舉手之勞的來說
您問問周邊大家誰會很積極拖?

1. 不願意,不樂意的人多了去了
2. 軟反抗的也很多,基本就慢吞吞地拖
連拖個地都反抗,進火場就不用說了

你非要說警察得救,他們也 ...

这就是人与人的差别了
积极主动的人更有可能获得升迁
赖蛤蟆一样戳一下蹦哒一下的只好永远在底层叭着了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0:59



QUOTE: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8-16 10:32 发表
您的意思是砸玻璃有危险警察就不用去砸了。这理论恐怕站不住脚。

您這裡拋出一個"理論",咱就當你是合理的理論吧
然後人家冒死衝進去,您認為二者對等嗎?你出理論他出命?

我認為很多時候提出一個做法應該是一些雙贏合作性的建議,而不是一些理論上正確的建議
特別是一些對一方很困難的建議

1. 我不希望單純在理論上跟您討論,因為這個很累,不會有結論,而且會流於你我人身上的兩難
這點能不能放下不談,或者就權當您理論對吧

2. 比理論更重要的是怎麼樣才能有一個機制積極地推動他們去做一件事
當你理論已經正確了,你還是要面對這個問題,你怎麼樣讓別人義無反顧地去實行你的理論呢?

========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供應商該不該漲原材料費用呢?
買家有買家的理論,賣家有賣家的

兩個人理論誰對呢,我認為是分不出來的,兩個人下場辯論,最有可能的結論是誰辯論水平高,誰的理論就勝出,然後不歡而散
站賣家的角度,不是要思考自己理論對不對,而是要想怎麼讓買家願意給自己漲

最好的辦法是自己拿出更優質的貨品,或者更優質的條件,然後跟買家談,或者說找更好的買家
反之亦然

這世界上沒有一個說甚麼"我的理論對,你就得按我的價格走",或者說"我的理論對,你就得進火場"這樣的做法

[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8-16 11:04 编辑 ]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1:01



QUOTE:
原帖由 朱炎陽 于 2017-8-16 10:52 发表


这就是人与人的差别了
积极主动的人更有可能获得升迁
赖蛤蟆一样戳一下蹦哒一下的只好永远在底层叭着了

第一類人是積極主動
第二類人是像您說的

還有第三類
自己不動而且一直鼓動別人衝鋒陷陣.....

比如當場拍視頻那位哥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1:06



QUOTE: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8-16 10:50 发表
警察本就有救人职责,不救就是失职,而不是道德问题。

普通人没有这个职责。普通人看到危险大可躲的远远的,警察不行

警察不是軍人,沒有送死也得上的"現實軍法"規定,你可道德上強調他就是有,但事實上我看不到他有
我理解沒有具體的警察法吧?
有的話請江兄和偽炎陽兄給咱掃個盲

===

哥們,紅字部分您已經反覆講過多次了,能不能給出一個具體證據?不要給一些綱領性的條文,給一個具體的案例行不行?

比如我說不闖紅燈是司機的職責,我會給你一個闖紅燈違規的案例

[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8-16 11:08 编辑 ]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1:19



QUOTE:
原帖由 朱炎陽 于 2017-8-16 10:52 发表


这就是人与人的差别了
积极主动的人更有可能获得升迁
赖蛤蟆一样戳一下蹦哒一下的只好永远在底层叭着了

偽炎陽兄這裡說到了獎罰機制的重要性了
而不是純理論正義與否
如果機制上是對警察有利的,自然人人捨生忘死上去救
現在人人都選擇消極上去,說明升遷方面的吸引不足,可能是機率太低,可能是升遷回報不足,當然也可能是他們笨,算不出來

=====

義務有兩種
1. 是強義務,類似說公司有交社保的義務,開車有交強險的義務,警察有穿警服的義務
2. 是弱義務(傳統道德義務),比如商家有優質服務的義務,公民有建設社會的義務,警察有犧牲的義務

我認為弱義務跟道德是差不多意思的
區別就是弱義務沒有後果

江山笑兄和朱炎陽兄強調的義務如果是說警察有弱義務,我表示不反對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8-16 11:22



QUOTE:
原帖由 灰炎陽 于 2017-8-16 11:06 发表
哥們,紅字部分您已經反覆講過多次了,能不能給出一個具體證據?不要給一些綱領性的條文,給一個具體的案例行不行?

哥们儿,说警察救人是道德不是职责,大概中国也就独你一份了吧,没文化的老太都知道有困难,有危险找警察吧,没救人职责找警察干嘛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另根据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
作者: x-dvd    时间: 2017-8-16 11:23

中国是不是TG的中国?
警察是不是人民警察?
没办法,TG领导的人民警察就是比资本主义的暴力机器素质高,对你多点要求咋啦?不服啊?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1:30



QUOTE: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8-16 11:22 发表


哥们儿,说警察救人是道德不是职责,大概中国也就独你一份了吧,没文化的老太都知道有困难,有危险找警察吧,没救人职责找警察干嘛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另根据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

果不其然,我上面35樓預先強調下,您還是拿出了一個"應當",弱義務的條文

理論上警察任何情況都應該救人
現實上不論從實行上還是後果上,機制上來看,警察都是有選擇性的

1. 在具體職責內
2. 在有保障情況下

========這裡轉一帖=========

“必须”与“应当”是有区别的。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有:
第一,程度不同。
“必须”具有无条件性,即不论主体的意愿如何,客观上必然要求主体去实施某种行为、实现某种结果,因而“必须”是无条件义务性法律规范(即强义务)。
而“应当”则是一种原则性的规定或一般要求,因此允许在执行中有一定的灵活性,允许例外和特殊情况存在(弱义务)。
第二,性质不同。
“必须”形式的法律规范是表现出客观上的必然性,不能不这样、由不得行为人自由裁量和主观上的选择,因而这种指向是客观现实的、排他性的。
“应当”形式的法律规范表现出立法者的指向是引导性的,符合立法者要求的价值标准。
第三,引起的法律后果不同。
“必须”属于无条件义务性规范(强义务),必须一律强制执行,不得有任何托辞或借口,不得不依照规范的要求去实行,一旦违反,即必遭制裁。
“应当”属于有条件义务性规范(弱义务),因而一般来说没有相对应的法律后果。

[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8-16 11:34 编辑 ]
作者: x-dvd    时间: 2017-8-16 11:33



QUOTE:
原帖由 灰炎陽 于 2017-8-16 11:30 发表

果不其然,我上面再三強調下,您還是拿出了一個"應當",弱義務的條文

理論上警察任何情況都應該救人
現實上不論從實行上還是後果上,機制上來看,警察都是有選擇性的

1. 在具體職責內
2. 在有保 ...

你确定这个概念吗?
警察法的我不知道,但刑法中的“应当”指的就是“必须”。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1:37



QUOTE:
原帖由 x-dvd 于 2017-8-16 11:33 发表

你确定这个概念吗?
警察法的我不知道,但刑法中的“应当”指的就是“必须”。

我不確定,但很多工商法都有這條,
我理解都是軟義務

X兄,江山笑兄轉出來的,您咋問我確不確定呢?
誰主張誰舉證,應該是他給了一個確定的看法

既然您二位都不確定,不知道,那您們是不是得面對一下質疑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1:40



QUOTE:
原帖由 x-dvd 于 2017-8-16 11:33 发表

你确定这个概念吗?
警察法的我不知道,但刑法中的“应当”指的就是“必须”。

還有另外一個佐證的看法:
刑法您是內行,刑法中的應當是有連帶後果的吧,比如應當XXX,觸犯者可能判處A年-B年不等

有的條文單獨寫一個應當,並未有連帶後面任何後果,當強義務來理解,我認為是不成立的
既然是必須,又沒有後果,那怎麼理解呢?

[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8-16 11:41 编辑 ]
作者: x-dvd    时间: 2017-8-16 11:42



QUOTE:
原帖由 灰炎陽 于 2017-8-16 11:37 发表

我不確定,但很多工商法都有這條,
我理解都是軟義務

X兄,江山笑兄轉出來的,您咋問我確不確定呢?
誰主張誰舉證,應該是他給了一個確定的看法

既然您二位都不確定,不知道,那您們是不是得面對一下質疑

我是说警察法里这个“应当”的理解,是否如你所说的这样,分成强弱。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1:46



QUOTE:
原帖由 x-dvd 于 2017-8-16 11:42 发表

我是说警察法里这个“应当”的理解,是否如你所说的这样,分成强弱。

41樓咱提供了一個側面看法,願請教之
=====
您老哥上次那帖也在,見10樓底部

警察應該冒死救人,這個是您和江山笑兄的觀點吧
您們是不是應該解釋得更完整一點,而不是讓我來解釋警察不必冒死

畢竟不想死這點沒啥好解釋的
誰主張誰舉證
如果"應當"這個詞有疑問,您二位是不是可以釋疑一下,而不是模稜兩可地讓警察去死一死好了

[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8-16 11:50 编辑 ]
作者: x-dvd    时间: 2017-8-16 11:57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这里的应当就是必须。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2:16



QUOTE:
原帖由 x-dvd 于 2017-8-16 11:57 发表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这里的应当就是必须。

您這裡應當的用法是用在一個"前因,後果"的說明上
也就恰好是我的看法

像江山笑兄引用的那句應當只有一個前提,沒有任何後果
怎麼理解成為一個強義務呢?
作者: 朱炎陽    时间: 2017-8-16 12:24



QUOTE:
原帖由 灰炎陽 于 2017-8-16 11:46 发表

41樓咱提供了一個側面看法,願請教之
=====
您老哥上次那帖也在,見10樓底部

警察應該冒死救人,這個是您和江山笑兄的觀點吧
您們是不是應該解釋得更完整一點,而不是讓我來解釋警察不必冒死

畢竟不想死 ...

冒死其实是个概率问题
行人过马路都有概率被撞死,这是客观存在的
如果领导让你去马路对面买个东西,你说这不行,不应该冒死过马路
那么真炎阳兄说说多大机率就不应该冒死了呢

士兵冲锋有多大机率GG?
消防员冲上去灭火又有多大机率冒死

这么较劲的话很次执行冒死任务时是不是都应该用电脑算下机率
比如 士兵冲锋冒死的责任是50%,那么神风特攻队这种命令可以拒绝执行

警察冒死的责任是10%,没计算出概率就先暂停等待
这TM跟意大利兵一样,没撬棍开弹药箱就不打仗了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2:32



QUOTE:
原帖由 朱炎陽 于 2017-8-16 12:24 发表
冒死其实是个概率问题
行人过马路都有概率被撞死,这是客观存在的
如果领导让你去马路对面买个东西,你说这不行,不应该冒死过马路
那么真炎阳兄说说多大机率就不应该冒死了呢

士兵冲锋有多大机率GG?
消防员冲上去灭火又有多大机率冒死

这么较劲的话很次执行冒死任务时是不是都应该用电脑算下机率
比如 士兵冲锋冒死的责任是50%,那么神风特攻队这种命令可以拒绝执行

警察冒死的责任是10%,没计算出概率就先暂停等待
这TM跟意大利兵一样,没撬棍开弹药箱就不打仗了

生活中的機率更多是感覺出來,而不是算出來
行人闖紅燈"冒死"過馬路,省一分鐘,人人都願意
進火場"冒死"救那人,救人一命,人人都不願意

兩個機率帳人人都會算,沒人會提出來說事,就您會提出來講
您這是心裡門清,明知故問
按您說的"過馬路也有概率死,火場救人也有概率死
所以火場救人可以去冒死一下,就跟過馬路差不多,很正常的"


這種話您自己信嗎?拿來這種話來講理,是想忽悠別人?還是想充實一下自己言論看起來豐滿一些?您是不倒翁還我是不倒翁?

如果是一個人在馬路對面被個小東西卡住了,只要過個馬路就能救他,如果不考慮他事後訛人,我認為人人都應該去救
如果警察連這都不救,我認為應該拖去槍斃
但是進火場,可不是像你說的過馬路


22樓,概率我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1. 燒傷概率足夠大,大到大部分人都覺得很為難
2. 回報幾乎是零

QUOTE:
原帖由 灰炎陽 于 2017-8-16 10:31 发表
1. 你看3:10的地方,原本是沒火的地方,突然就呼一聲火就冒出來了,當然我們看客看得很清楚,知道火勢會在3:10燒出來,前3分鐘都是絕對安全的
但是在現場的人,他們不知道下一秒會不會是3:10

2. 如果我是警察,聽到像您這麼反覆強調危險不大,那我就更不救了
既然危險不大,就算了吧,讓那人自救吧

您要非說我危險不大
那我也有權認為他處境危險不大
=)

講偉光正的話很容易,我拿一本說岳全傳隨便講都行
您說的這些話不是說我不會講,而是說這樣要求別人沒意思

=======

要救人可以

1. 社會要有強烈認同感,感激之情,而不是像您這樣的道德家高談"這點小事不算事"
你不可能自己躲得十丈遠還非說這不危險,旁人也不是傻瓜蛋

2. 救人者要收到足夠風險補償,體現在報酬上,保險上
可以由社會支付,也可以由獲救者支付
在場的警察都是健全小伙,按國家標準要是燒傷了落下個患了也就賠那一點點,說不定根本就幾乎沒有

3. 救人者不能有被訛上的風險
國情上,警察沒經過訓練,如果是拖出來救助不到位,反害人斷了一條腿之類的,反倒還要挨訛,挨處分

三樣不到位,光談道德沒意思

========

警察救人評光榮英雄稱號,頭條訪問,工資輕漲一點點,獎金換算風險,按這個場面來看,我接受給兩萬
(我站兩方角度都接受,我願意收兩萬救人,也願意花兩萬獲救),單位出五成,貨車司機出五成,救助過程中如果有不可抗力造成的風險,貨車司機自己承擔,不得追訴個人,及其單位
這個情況下人人都能獲救,司機丟點小錢,可能會受點損傷,但是撿一條命
警察擔一點小風險,但是收獲一大筆錢,可以給孩子買個新玩具,還個車貸,以後走親戚朋友面子上也有光采,俺是光榮英雄

========

偽炎陽兄說的建議看法,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自己作為兩方都能接受

[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8-16 13:00 编辑 ]
作者: x-dvd    时间: 2017-8-16 13:00



QUOTE:
原帖由 灰炎陽 于 2017-8-16 12:16 发表

您這裡應當的用法是用在一個"前因,後果"的說明上
也就恰好是我的看法

像江山笑兄引用的那句應當只有一個前提,沒有任何後果
怎麼理解成為一個強義務呢?

那么这个“强义务”和“弱义务”的概念是否真的存在于警察法呢?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3:02



QUOTE:
原帖由 x-dvd 于 2017-8-16 13:00 发表
那么这个“强义务”和“弱义务”的概念是否真的存在于警察法呢?

我認為客觀上存在,因為沒有客觀處罰機制
好比在中國罵別人草泥馬是違法的,理論上公民是有義務不能罵別人草泥馬的
但客觀上沒有處罰機制,所以不能罵也是一種弱義務

像江山笑兄這樣空拋一個警察法出來,又沒有任何後果(疑似弱義務啊)

在場警察也不傻
1. 是應該當救,但不救也沒啥後果,救了還這麼危險,吃瓜群眾反倒還認為我是就該去拼死的
救了也不記我一功

2. 是乾脆就消極救了,反正沒後果

覺悟不是特別高的警察肯定挑2

[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8-16 14:30 编辑 ]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3:08



QUOTE:
原帖由 x-dvd 于 2017-8-16 13:00 发表

那么这个“强义务”和“弱义务”的概念是否真的存在于警察法呢?

雙贏很重要,一個人馬上就要死了,但是另一個人冒險可以救他出來
這個獲救者應該可以承受一定的報答方案

非要強調無償,一方純賺,另一方純虧的方案,那結果就是更多人失救

QUOTE:
原帖由 x-dvd 于 2017-8-16 11:23 发表
中国是不是TG的中国?
警察是不是人民警察?
没办法,TG领导的人民警察就是比资本主义的暴力机器素质高,对你多点要求咋啦?不服啊?

我認為反之,我國人民警察社會地位和經濟收入都比資本主義的相對同等情況要差
在資本主義的暴力機器警察永遠都是中產偏高一點,我國是中產偏低一點

[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8-16 13:11 编辑 ]
作者: 朱炎陽    时间: 2017-8-16 13:09     标题: 回复 #47 灰炎陽 的帖子

警察上去被烧了是公伤,死了是烈士
群众上去烧了就只能算见义勇为
而且警察在执行公务造成损失是由国家买单的
还想怎么滴?
咱郭嘉按条例补偿就这么多,嫌少别干警察
愿意干的人一大把
自由主义者的观点就是,别占着位置要待遇
但是你可以选择不干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3:14     标题: 回复 #51 朱炎陽 的帖子

除非說您認為他們這些怕死鬼不干了會有新的願意冒死入火場救人的片警上來應聘,如果有當然好,我100%支持你
不然你這提議我認為算壞提議,你只是在講一個把所有警察都撒掉變真空的提議
現實一點,提高一下待遇,提高到人人都願意去救不就好了嘛

我看法很簡單,他們也不是特別怕死,就是正常人,換來換去也就這樣,關鍵是機制不合理

[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8-16 13:16 编辑 ]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3:22



QUOTE:
原帖由 朱炎陽 于 2017-8-16 13:09 发表
愿意干的人一大把
自由主义者的观点就是,别占着位置要待遇
但是你可以选择不干

好啊,讓你當局長,把局子裡100個小同志全撒了,再換100個更窮困渴望上崗的小同志上來

你制度擺在這裡,救了毛線回報沒有,不救也沒有半點處罰
新上崗的除非雷鋒啊,不然他們遇到同類事件肯定也是不救

你除了達到反覆換新人上崗外我沒看出來有甚麼明顯功能
作者: 朱炎陽    时间: 2017-8-16 13:53     标题: 回复 #53 灰炎陽 的帖子

我只是很奇怪你为什么要替公职人员争取权益
因为如果把国家看成公司的话
公民就等于公司的股东
公务员就等于公司的职工
领导人就等于公司的高层
一个股东见到投资的公司的职工不积极
才不会去给他争取不积极的理由
巴不得多剥削点
虽然股东不能拿这职工怎么样,任免权利在高管那儿
但是千万不可站错队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4:22



QUOTE:
原帖由 朱炎陽 于 2017-8-16 13:53 发表
我只是很奇怪你为什么要替公职人员争取权益
因为如果把国家看成公司的话
公民就等于公司的股东
公务员就等于公司的职工
领导人就等于公司的高层
一个股东见到投资的公司的职工不积极
才不会去给他争取不积极的理由
巴不得多剥削点
虽然股东不能拿这职工怎么样,任免权利在高管那儿
但是千万不可站错队

人道主義上來說剝削其他方面都還好,剝削人身安全是不是太刺激了
站隊只起一個嘴巴歡快,放鬆情緒的功能
重中之重是讓更多的人獲救,而不是說都來罵警察
要開一個帖子一人跟一樓每個會員都進來罵一句警察臥草泥馬很簡單,小學生都懂得開這種帖子

如果都理解是站隊題目論壇何必開通留言功能呢
很多新聞網都有你是否贊成這樣的二選一題目
直接進去投票就行了

=====

上周那帖子不就是在講員工不積極,不愛加班情有可原嘛
現在話鋒一轉就職工不能不積極了,是不是轉得太犀利了一點

拿著留言功能當投票功能在用
留言功能是不是被濫用了

[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8-16 14:39 编辑 ]
作者: x-dvd    时间: 2017-8-16 15:29



QUOTE:
原帖由 灰炎陽 于 2017-8-16 13:08 发表

雙贏很重要,一個人馬上就要死了,但是另一個人冒險可以救他出來
這個獲救者應該可以承受一定的報答方案

非要強調無償,一方純賺,另一方純虧的方案,那結果就是更多人失救

我認為反之,我國人民警察社會地位 ...

对人民警察的要求必然对资本主义警察要高,如同对解放军的要求比对资本主义军队要高。
如果32郎这个也不同意,那咱就无话可说了
作者: 朱炎陽    时间: 2017-8-16 15:36     标题: 回复 #55 灰炎陽 的帖子

因为发言的不是老板
立场当然不一样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5:53



QUOTE:
原帖由 x-dvd 于 2017-8-16 15:29 发表
对人民警察的要求必然对资本主义警察要高,如同对解放军的要求比对资本主义军队要高。
如果32郎这个也不同意,那咱就无话可说了

我政治學得很爛,您懂的,咱根本就沒怎麼學過......
您是基於甚麼立論講這個的?

警察是國家機器,而國家沒經你投票?

[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8-16 15:55 编辑 ]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5:57



QUOTE:
原帖由 朱炎陽 于 2017-8-16 15:36 发表
因为发言的不是老板
立场当然不一样

既然都是基於立法發言那就沒有共識了,
你站這方堅決鼓吹你的,你站對方又馬上更堅決鼓吹另一套,
一件事情提出兩個對立方案,
等於沒講

提出一個方案任何角度都可以接受的才是容易為人接受的方案
我提出的看法我本人作為任何一方都可以接受

[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8-16 15:59 编辑 ]
作者: x-dvd    时间: 2017-8-16 16:01



QUOTE:
原帖由 灰炎陽 于 2017-8-16 15:53 发表

我政治學得很爛,您懂的,咱根本就沒怎麼學過......
您是基於甚麼立論講這個的?

警察是國家機器,而國家沒經你投票?

32郎不见这几天抗震救灾乎?
你在世界上找个第二支这么吊的军队粗来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6:02



QUOTE:
原帖由 x-dvd 于 2017-8-16 15:29 发表

对人民警察的要求必然对资本主义警察要高,如同对解放军的要求比对资本主义军队要高。
如果32郎这个也不同意,那咱就无话可说了

高也有個具體程度啊,多高才叫高
如果老闆說顧客就是上帝,我們的店消費比較高,這個顧客又是特別VIP,你要對自己高要求,
那個顧客今天突然進你的店把你打一頓,再燒了你的店,把你的衣服都脫光,你能接受嗎?

水兄常講的話,具體事情具體分析

按您這麼概括一個字"高"反映甚麼意思?
公民有權對警察的要求甚麼叫"合理高",甚麼叫"過度高"?

[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8-16 16:06 编辑 ]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6:03



QUOTE:
原帖由 x-dvd 于 2017-8-16 16:01 发表

32郎不见这几天抗震救灾乎?
你在世界上找个第二支这么吊的军队粗来

找不到,社會主義國家執行力最高嘛,世界最強大社會主義國家我只懂一個中國,一個俄羅斯.....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6:09



QUOTE:
原帖由 x-dvd 于 2017-8-16 16:01 发表

32郎不见这几天抗震救灾乎?
你在世界上找个第二支这么吊的军队粗来

抗震救災是因為上了新聞,跟這帖子不是一回事

原理上我是沒想明白,例子上我認為X兄舉例失當了,駁回重舉

事實上日常工作上我國公務員部門在世界上不算優異,也不算特別差,就是正常中等水平,有的中上,有的中下
按您說的,您身邊中國公務員民警消防都是世界頂級水平?
作者: x-dvd    时间: 2017-8-16 16:13



QUOTE:
原帖由 灰炎陽 于 2017-8-16 16:02 发表

高也有個具體程度啊,多高才叫高
如果老闆說顧客就是上帝,我們的店消費比較高,這個顧客又是特別VIP,你要對自己高要求,
那個顧客今天突然進你的店把你打一頓,再燒了你的店,把你的衣服都脫光,你能接受嗎?

水 ...

就拿上次那事来说,两个警察阻止行凶——要求高?这也能算要求高?
没称手的兵器?格斗技能不熟练?天生胆子比较小?
我看这要求怕是比其他职业还低了。
抗震救灾不是更危险,怎么从来没见过解放军有这么多理由?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6:21



QUOTE:
原帖由 朱炎陽 于 2017-8-16 15:36 发表
因为发言的不是老板
立场当然不一样

我小學一年級的同桌是一個小拜金女,我印象很深刻
到現在我還跟她有共同的圈子,偶爾聽過她的事兒

上學了沒多久某一天有人送了她一支彩鉛,她就拿了
後來那人隔天反悔了,想討回去
她就不給了:送了人的東西是不能討回去的

又後來有一天她送了我一塊橡皮擦
過了一會她捨不得,又硬要回去了
我問她怎麼這樣,她說:送了人的東西一天之內是可以討回去的

又後來有一天別人送了她一個尺子吧,
別人又來向她討回去了

(對,沒錯,我念書的小學同學都是神經病,總是送了又想討回去,我三觀都神經病了)

她說,送了人的東西一天之內是不可以討的,要隔天才能討
那別人沒辦法,隔天又來找她了,她又改口說:送了人的東西當天是可以討回去的,隔天就不能討了

又後來,她送了人家一個筆記本
後來三個月後又跟人家吵架了,
那貨說:送給別人的東西不管過了多久,都有權要回去

======

我後來長大了一點總算是開竅了:她說的都是信口開河的,她自己都不信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6:22



QUOTE:
原帖由 x-dvd 于 2017-8-16 16:13 发表

就拿上次那事来说,两个警察阻止行凶——要求高?这也能算要求高?
没称手的兵器?格斗技能不熟练?天生胆子比较小?
我看这要求怕是比其他职业还低了。
抗震救灾不是更危险,怎么从来没见过解放军有这么多 ...

解放軍有軍法啊,不服從可以斃掉
這個大家都懂,沒有爭議了

警察沒見到有這類指引,只見到一個似有還無的"應當"
基本就是純道德號召,而且是只能你們號召別人,別人不能號召你們的單方面號召

江山笑兄說的是有條文的,江兄的條文也好像不是很準確
您採用的是類比式號召,我認為您的類比與事實不符,引伸到江兄那個問題一樣沒解釋

完了經不得一點質疑?

[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8-16 16:26 编辑 ]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6:39



QUOTE:
原帖由 x-dvd 于 2017-8-16 16:13 发表

就拿上次那事来说,两个警察阻止行凶——要求高?这也能算要求高?
没称手的兵器?格斗技能不熟练?天生胆子比较小?
我看这要求怕是比其他职业还低了。
抗震救灾不是更危险,怎么从来没见过解放军有这么多 ...

人權第一的年代了吧,生命權利是擺第一位的

交警不能扒車執法,
公民追小偷不能把小偷致死
很多過往傳統上認為很正常的事放這年頭都不合法了

如果中國警察有明文規定必須用生命捍衛公民生命財產
比如空手不上去與匪徒搏鬥要刑事處分之類的
那是要上國際新聞的,應該是世界獨一份的

您希望的是提一種潛規則吧?
原則上法律不能要求警察冒死,但你希望警察最好要有冒死的"自覺"

我能理解,但只限潛規則程度

[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8-16 16:40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8-16 17:03     标题: 回复 #67 灰炎陽 的帖子

艳阳还是图样

刑警遇上歹徒要护卫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即使冒死也在他的职责范围之内。但并不是说,任何情况他都必须冒死

您说,这算不算要求警察冒死??
作者: x-dvd    时间: 2017-8-16 17:07



QUOTE:
原帖由 灰炎陽 于 2017-8-16 16:39 发表

人權第一的年代了吧,生命權利是擺第一位的

交警不能扒車執法,
公民追小偷不能把小偷致死
很多過往傳統上認為很正常的事放這年頭都不合法了

如果中國警察有明文規定必須用生命捍衛公民生命財產
比如空 ...

我的天,这还需要潜规则?
警察这个工作本来就是与危险相伴随的,工作与危险不是分开的,而是结合的。
作者: x-dvd    时间: 2017-8-16 17:13

按32郎的说法,警察的工作分两种,一种叫“工作”,一种叫“冒死”。
你可以要求警察“工作”,但不能要求他“冒死”,因为“冒死”是一个“弱义务”。
冒死是工作属性,不是工作本身。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7:25



QUOTE:
原帖由 x-dvd 于 2017-8-16 17:13 发表
按32郎的说法,警察的工作分两种,一种叫“工作”,一种叫“冒死”。
你可以要求警察“工作”,但不能要求他“冒死”,因为“冒死”是一个“弱义务”。
冒死是工作属性,不是工作本身。

這個是一個品檢的態度
再好的廠家也沒法保證不生產殘次品,他們只可以向你保證幫你把殘次品挑出來

正確,你的論點如果是他不適合這份工作,你說的挺對
好比一個老師應該要教好書

這是工作,這是一個通俗的講法,
實際管理上你沒辦法讓一個不教好書的老師馬上教好,你只能把他撤了去換一個好老師

1. 警察的工作屬性很難判斷,比如在旁邊打打秋風調度一下,報一下消防,拿個滅火器噴一下,算不算盡責了,這個是有議論空間的
2. 撇開議論空間來談,假設完全持正,甚至是完全針對警察的一個裁決來說
這件事情的上限就是警察被判斷不合適執行這份工作,也就是免職

警察頂多就是免職

============
============

有機率免職和甚麼空手跟匪徒打,或者空手進火場,大多數警察只會挑有機率免職

[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8-16 17:28 编辑 ]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16 17:30



QUOTE:
原帖由 x-dvd 于 2017-8-16 17:13 发表
按32郎的说法,警察的工作分两种,一种叫“工作”,一种叫“冒死”。
你可以要求警察“工作”,但不能要求他“冒死”,因为“冒死”是一个“弱义务”。
冒死是工作属性,不是工作本身。

D神兄這種話不能割裂來講,警察有義務為人民冒死,
人民沒義務給警察成立一個安全合理的機制?您的義務都沒有權利對等的,單向大愛義務?

52,53樓
你說這是職業要求,講可以這麼講,但事實上更要看是不是大多數人可以做得到,如果你講一個要求是大多數人都做不到的
這種要求等於沒有要求

你完全可以提出解放軍戰士丟手榴彈應該要可以做到丟到月球上面去,這是職業要求
你說的正不正義呢,當然正義,丟愈遠愈好啊怎麼能說你錯呢?

===

除非說您認為他們這些怕死鬼不干了會有新的願意冒死入火場救人的片警上來應聘,如果有當然好,我100%支持你
不然你這提議我認為算壞提議,你只是在講一個把所有警察都撒掉變真空的提議
現實一點,提高一下待遇,提高到人人都願意去救不就好了嘛

我看法很簡單,他們也不是特別怕死,就是正常人,換來換去也就這樣,關鍵是機制不合理

QUOTE:
原帖由 朱炎陽 于 2017-8-16 13:09 发表
愿意干的人一大把
自由主义者的观点就是,别占着位置要待遇
但是你可以选择不干

好啊,讓你當局長,把局子裡100個小同志全撒了,再換100個更窮困渴望上崗的小同志上來

你制度擺在這裡,救了毛線回報沒有,不救也沒有半點處罰
新上崗的除非雷鋒啊,不然他們遇到同類事件肯定也是不救

你除了達到反覆換新人上崗外我沒看出來有甚麼明顯功能

======

我看法前面說得很清楚

我也希望警察可以冒死拯救人民,所以我希望給予他們更豐厚的獎勵機制,或者減免他們面對的風險,刺激他們的積極性

[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8-16 17: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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