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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骗术?女子捡到信鸽自带兑奖券中28万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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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YOKO
时间:
2017-8-4 19:08
标题:
新骗术?女子捡到信鸽自带兑奖券中28万大奖
骗子利用现代通讯进行诈骗的手段层出不穷,人们防骗意识也随之提高,所以骗子要不停地“翻新手段”。8月2日,南京警方发现一种新的诈骗手段,骗子利用信鸽寄送“中奖”诈骗信息,一女青年捡到信鸽后险些被骗5万元。
2日早晨9点多钟,民警接到钱小姐报警称,她在上班的路上捡到一只信鸽,信鸽腿上绑的竟是一张兑奖券,刮开涂层发现中了二等奖,奖金28万元。
兑奖券上写着四川某电机设备有限公司回馈客户抽奖,一等奖宝马轿车、二等奖28万元、三等奖苹果电脑。除了兑奖券,还附一份出库单,单据上有印章,看似手续完备。
钱小姐拨打兑奖券上电话,对方要求她先汇款5万元个人所得税和保证金,才能将奖金打给她。她觉得可疑,便报了警。民警让她将兑奖券和信鸽带到派出所。民警查看信鸽,信鸽腿上有金属环和二维码,但扫描二维码,没有任何信息,那份出库单也明显造假。
民警初步认定,这属“信鸽传书”寄送诈骗信息的诈骗行为,传递方式属于新手段,但骗局属于老骗局,企图借助人们对信鸽的良好印象骗取钱财。
民警李岩说:“骗子为了翻新手段,既会利用现代通讯手段,也有可能‘返璞归真’利用鸽子传递诈骗信息,但万变不离其宗,骗子是抓住人们占便宜的心理设计陷阱,天上不会掉下馅饼,
人们在分不清这些诈骗信息时不妨咨询派出所
。”
随后,民警扣留了兑奖券和出库单,正根据上面相关信息追踪嫌疑人。而那只信鸽已经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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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想问的是,如果是真的中奖,咨询了派出所派出所你还会把这28w元兑奖权给她吗?
作者:
住持方丈
时间:
2017-8-4 19:16
明显不会给她,又不是自家媳妇. .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8-4 19:20
标题:
回复 #2 住持方丈 的帖子
假的,没用;真的,没收。那咨询什么?
作者:
hhp19910906
时间:
2017-8-4 22:10
标题:
回复 #3 KYOKO 的帖子
真的如果查证是真的,那应该退还,不还可以起诉,合法的东西没权利没收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8-4 23:08
标题:
回复 #4 hhp19910906 的帖子
真的?
捡来的信鸽中奖了也行?
作者:
hhp19910906
时间:
2017-8-5 10:43
标题:
回复 #5 KYOKO 的帖子
捡来的不好说,但寄来的是可以的,那个相当于个人赠与,如果能证明这鸽子是给你本人的飞鸽传书,也就可以了,“捡的”可能会涉及巨额财产来运不明罪,我上个帖子说的仅限于理论,现实里赖着不还的有的是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8-5 12:14
标题:
回复 #6 hhp19910906 的帖子
她在上班的路上捡到一只信鸽,信鸽腿上绑的竟是一张兑奖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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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扯远了,先审审题
作者:
hhp19910906
时间:
2017-8-5 13:54
标题:
回复 #7 KYOKO 的帖子
刚才百度了一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发现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一般百姓不犯这个罪,前面的推翻
我前面的帖子也说过了捡的什么情况,只是后果有误而已
[
本帖最后由 hhp19910906 于 2017-8-5 13:55 编辑
]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7-8-7 10:19
这女的也是傻
拿彩票去报警就行了
鸽子可以拿回家煲汤啊~~~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8-7 10:22
标题:
回复 #9 赵哪个云 的帖子
报警干吗?自己又不上当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7-8-7 10:32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8-7 10:22 发表
报警干吗?自己又不上当
报警的话
运气好可以抓几个诈骗犯
属于积小善~~~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8-7 10:36
标题:
回复 #11 赵哪个云 的帖子
结果信息泄露,被报复了
积小德吃大亏了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7-8-7 11:02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8-7 10:36 发表
结果信息泄露,被报复了
积小德吃大亏了
水王想太多了
首先没什么好处泄露你那信息干嘛??
其次骗子脑子里想的是怎么多骗几个,没那闲情跟你玩报复
再说了,这种骗术靠的是广种薄收,可能报警的人N多,他报复得过来吗???
作者:
ptcn
时间:
2017-8-7 15:43
传说中的“放鸽子”啊,这个成本可有点高。
道上的套路,放了鸽子还要收鸽子,不然成本负担不起的。
如果见到这种鸽子的人,都直接把鸽子留下,骗子就赔了,几天就不干这营生了,鸽子就算便宜,也不是一两天就能养大的。
BTW,这鸽子见了生人也不跑吗?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8-7 16:49
标题:
回复 #13 赵哪个云 的帖子
咱曾经看过一个案例,其实都不是案,应该说事件。说某人举报别人违法犯罪,结果别人被判刑了。结果某人的信息泄露被别人知晓,扬言要报复,有没有实际报复记不得了。别人在暗处,自己在明处,结果一家人过的心惊胆战的。这个事件警方泄露信息有很大责任吧,也不知道他们如何处置的,总不能24小时盯着这家人吧。
所以说,赵云兄,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别把事做的太绝了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7-8-7 16:57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8-7 16:49 发表
咱曾经看过一个案例,其实都不是案,应该说事件。说某人举报别人违法犯罪,结果别人被判刑了。结果某人的信息泄露被别人知晓,扬言要报复,有没有实际报复记不得了。别人在暗处,自己在明处,结果一家人过的心惊 ...
上街还会被车撞呢
您就不上街了??
这种低概率事件我基本无视
何况这种良好市民应尽的义务~~~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8-7 17:00
标题:
回复 #16 赵哪个云 的帖子
其它就不多说了,这是权利,不是义务,贵轩还是要普法啊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7-8-7 17:14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8-7 17:00 发表
其它就不多说了,这是权利,不是义务,贵轩还是要普法啊
在中国
这是义务吧
哪位大神帮解读一下???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8-7 17:15
标题:
回复 #18 赵哪个云 的帖子
没有大神,只有d神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8-7 17:21
QUOTE: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7-8-7 17:14 发表
在中国
这是义务吧
哪位大神帮解读一下???
我理解
舉報犯罪實際意義上是公民權利,但宣傳口徑上會宣傳成義務
等大神解讀,我觀望
作者:
hhp19910906
时间:
2017-8-7 19:13
标题:
回复 #15 KYOKO 的帖子
这样的事有,我在网上看了一个,举报旺旺雪饼,广告说吃旺旺运气好,所以他举报虚假宣传,吃了运气也没好,然后被泄露了,天天一大堆人打电话骂他二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8-7 20:17
标题:
回复 #21 hhp19910906 的帖子
那活该,因为他真二
作者:
hhp19910906
时间:
2017-8-7 20:50
标题:
回复 #22 KYOKO 的帖子
二不二是一回事,信息泄露是主要问题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8-7 20:55
标题:
回复 #23 hhp19910906 的帖子
那到底是管理部门泄露的or旺旺雪饼泄露的?如果后者可以接触到举报者的信息,那泄露也很正常了。。
作者:
hhp19910906
时间:
2017-8-7 21:21
标题:
回复 #24 KYOKO 的帖子
按正常渠道怎么可能旺旺会知道谁举报的,正常程序肯定不会这么设定,要那样的话,还不是个个都去报复举报人么,政府部门有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安全,也包括个人信息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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