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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6旬老人骑车带着外孙 闯红灯被撞双双殒命 [打印本页]

作者: 李元芳    时间: 2017-7-28 12:09     标题: 6旬老人骑车带着外孙 闯红灯被撞双双殒命

http://k.360kan.com/pc/detail/y6Nvr88AANp1?dl=llq_tc_tj
作者: 李元芳    时间: 2017-7-28 12:11

认定同等责任,水老爷怎么看
作者: hhp19910906    时间: 2017-7-28 12:50

汽车也超速,同等倒是也合理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28 13:29



QUOTE:
原帖由 hhp19910906 于 2017-7-28 12:50 发表
汽车也超速,同等倒是也合理

1. 不知道怎麼講,看講的是甚麼理了,也可以說合理,咱表示無所謂
常理倒是合乎的,汽車超速嘛,我個人經驗來說見過這麼多案子,確實都是這麼判的

2. 針對事實,不帶感情地發表一下看法:
事實上應該雙方都超速,汽車顯然過快,電動車也顯然過快
一方是超速兼闖紅燈,一方是超速沒闖紅燈

3. 是否合乎個人心中的理就每個人都不一樣
這裡不談了
作者: 李元芳    时间: 2017-7-28 13:48     标题: 回复 #4 棕炎陽 的帖子

不是规定汽车过路口要减速吗?
作者: hhp19910906    时间: 2017-7-28 13:49     标题: 回复 #4 棕炎陽 的帖子

从电动车和汽车的速度对比,电动车慢一些,没开过车,不会看大体数值,不过电动车想超速不那么容易,本身电动的动力就差,所以我觉着电动车超速的可能性不大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7-28 13:55



QUOTE:
原帖由 李元芳 于 2017-7-28 13:48 发表
不是规定汽车过路口要减速吗?

呃,怎麼問我這問題了?
我上面不是說了汽車肯定是超速了嘛

=====

是有規汽車過路口要減速
汽車肯定是超速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7-28 14:03



QUOTE:
原帖由 hhp19910906 于 2017-7-28 13:49 发表
从电动车和汽车的速度对比,电动车慢一些,没开过车,不会看大体数值,不过电动车想超速不那么容易,本身电动的动力就差,所以我觉着电动车超速的可能性不大

城市道理汽車一般而言是50KM/H吧
路口應該減到25-20這樣
那車看起來可能有80了,怎麼看都是超到姥姥家了

電動車沒記錯好像車身限制最高不得有20KM/H,按這個規定感覺就跟自行車,或者說我們青壯男人全速跑步的速度差不多......
說真的合格的電動車幾乎只有1%吧

只要在街看到有電動車是我們追不上的,肯定是超速(兼非法改裝)
而且這還是車身上限,我理解道路規定肯定更低一些,遞減推理嘛,大概是上路15KM/H, 路口10KM/H這樣吧
細看了一下電動車,我傾向有超速,它那速度目測有25KM/H,反正比我跑步快一點點罷
作者: 李元芳    时间: 2017-7-28 15:14     标题: 回复 #7 灰炎陽 的帖子

本来时速100,到路口时速70,算不算减速?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28 15:50     标题: 回复 #9 李元芳 的帖子

时速100,元芳您是喝酒了还是上高速了?
作者: hhp19910906    时间: 2017-7-28 16:01     标题: 回复 #8 灰炎陽 的帖子

电动车单独的规定我不是太清楚,如果有的话,那确实是2比1,那样的话法理上同等就不合理了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28 16:13     标题: 回复 #11 hhp19910906 的帖子

啥2比1?

介个同等判罚咱赶脚差不多吧,对机动车的要求明显应该比灰机动车要严,当然,介是咱的自我赶脚,不一定有法理依据
作者: hhp19910906    时间: 2017-7-28 16:45     标题: 回复 #12 KYOKO 的帖子

假定电动车超速成立的话,超速+闯红灯,汽车超速,当然是2比1,都是机动车,严的程度差别不会太大,唯独那边死了俩,这边人没事,所以同等也可以理解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28 16:49     标题: 回复 #13 hhp19910906 的帖子

我也是醉了,头一次听说还有这样2:1的,机动车超速和非机动车超速能是一个概念?

那是不是别人踢了你两脚,您砍了人家一刀也是2:1啊,合计着您还吃亏了?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7-28 16:52     标题: 回复 #14 KYOKO 的帖子

电动车一般都超标,可以认定为机动车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28 16:56     标题: 回复 #15 大将文钦 的帖子

超标咱同意,机动车咱保留。电动车现在法规都是当自行车看待的,在出台新的法规前,至少它还是非机动车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7-28 18:09



QUOTE:
原帖由 李元芳 于 2017-7-28 15:14 发表
本来时速100,到路口时速70,算不算减速?

這算是個挺幽默的說法,類似腦筋急轉彎了
連水兄都沒轉過來


相對原本的極高速度,確實也算是減速,但仍屬於超速通過路口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7-28 18:23     标题: 回复 #16 KYOKO 的帖子

超出了非机动车的标准自然算机动车


http://news.ddc.net.cn/newsview_60920.html

[ 本帖最后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7-28 18:26 编辑 ]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7-28 18:33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7-28 16:56 发表
超标咱同意,机动车咱保留。电动车现在法规都是当自行车看待的,在出台新的法规前,至少它还是非机动车

水哥和文大將說的意思都有正確之處
應該這麼談,超標電動車很可能在承擔責任時按機動車承擔,而在享受權利時按非機動車承擔
(我只是舉個例子啊,不是一刀切的,比如這次就不一定算機動車)

很可能要看事實狀況,有可能按不利的那個因素來看待

[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7-28 18:34 编辑 ]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7-28 18:40



QUOTE:
原帖由 hhp19910906 于 2017-7-28 16:01 发表
电动车单独的规定我不是太清楚,如果有的话,那确实是2比1,那样的话法理上同等就不合理了

我國交通法相對其他文明國家是比較有特色的
特色有二
1. 事實交規對行人嚴重偏坦------說穿了就是只要不發生碰撞,行人肯定佔便宜
2. 交規賠償金額嚴重不足---------說穿了就是如果發生了碰撞,行人就吃大虧了,往往撞斷腿也就才領到幾萬,死了人可能就20萬內

我以前覺得很不公平,但這個也算是沒辦法之中的辨法
我個人看法是:

特色2是現實因素使然,中國發展快,車多人窮,真撞了較真賠,世界上主流的金額是一個生命一般值至少100萬吧(這是慣例上的價值,不是哲學道德上的價值,當然道德上生命無價),事實上沒有這個資源
特色1是為了平衡特色2的不公平所存在的

二者維持一個恐怖平衡:
"行人你別覺得自己吊炸天,你敢亂過嗎,萬一撞死你,你一條命就值十八萬八了
司機你也別牛逼,你撞死人確實罰得不重,但交規上你吃虧,你撞上人了有理沒理先給你和諧一大堆責任,交規先給你罰一堆錢再說"


我個人表示非常不適應,可以看出特色1,和特色2都是一個賞惡罰善的制度
像我這樣當行人和司機都非常守規則的人,注定就得一直吃虧,反之惡人就可以在中國馬路上過得隨心所欲

[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7-28 20:10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28 19:57     标题: 回复 #17 灰炎陽 的帖子

咱没转过来吗?咱只是不想转过来,不是不能

咱的智商,比艳阳想象中要高,自吹自擂一下吧
作者: hhp19910906    时间: 2017-7-28 20:23     标题: 回复 #20 灰炎陽 的帖子

法制不健全已经是老生常谈的东西了,好些年前就开始说这个,大陆现在的法律还不如美国刚建国的时候健全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7-28 20:29



QUOTE:
原帖由 hhp19910906 于 2017-7-28 20:23 发表
法制不健全已经是老生常谈的东西了,好些年前就开始说这个,大陆现在的法律还不如美国刚建国的时候健全

知道問題在那裡,好歹有個盼頭吧,等人均財富量賠得起100萬(任何方式,甚至保險)時我認為這個問題可以改善
反過來說現在大伙這麼窮,要改善這個問題很難啊

汽車客觀撞死人賠不起,你交規上要是行人汽車平等,那汽車採用平等精神開得非常大方
一不小心撞死個人,兩手一攤說沒錢

這社會也會很亂,只能無奈地多"欺負"一下小車,讓小車開得非常窩囊,避免撞死太多人
從而減少撞死人賠不起的現象了

[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7-28 20:32 编辑 ]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7-29 10:08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7-28 19:57 发表
咱没转过来吗?咱只是不想转过来,不是不能

咱的智商,比艳阳想象中要高,自吹自擂一下吧

腦筋急轉彎無關智商啦,需要一種狡詐狡詐的思維
水兄智商很高這點咱一直都知道

就是比較實誠
我心目中的水兄腦筋急轉彎應該不太好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29 10:20     标题: 回复 #24 灰炎陽 的帖子

无关智商咱存疑吧,智商高总是利大于弊的,脑筋急转弯毕竟是要发散性思维的。实诚归实诚,咱和大阿哥以前玩脑筋急转弯很多,有点儿意思的急转弯都被咱玩的差不多鸟

ps:乌龟和兔子赛跑,您知道为嘛乌龟赢了咩?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7-29 10:26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7-29 10:20 发表
无关智商咱存疑吧,智商高总是利大于弊的,脑筋急转弯毕竟是要发散性思维的。实诚归实诚,咱和大阿哥以前玩脑筋急转弯很多,有点儿意思的急转弯都被咱玩的差不多鸟

ps:乌龟和兔子赛跑,您知道为嘛乌龟赢了咩?

1. 不知道,咱也很爛
2. 我不是指那種書本上的
3. ......呃,真不知道,烏龜是忍者龜之類的?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29 10:30     标题: 回复 #26 灰炎陽 的帖子

3. ......呃,真不知道,烏龜是忍者龜之類的?

================================
要不说艳阳智商高捏,您还真答对鸟。当然,脑筋急转弯并无绝对标准、对错一说
作者: hhp19910906    时间: 2017-7-29 10:33     标题: 回复 #23 灰炎陽 的帖子

其实还有个问题,就是世界上的主流法制观念都是倾向于保护弱者,钢铁和血肉一比,人就成弱势了,撞一下最常见的结果是司机本人毫发无损,行人本人一定受伤,所以对司机的管理更严一些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7-29 10:38



QUOTE:
原帖由 hhp19910906 于 2017-7-29 10:33 发表
其实还有个问题,就是世界上的主流法制观念都是倾向于保护弱者,钢铁和血肉一比,人就成弱势了,撞一下最常见的结果是司机本人毫发无损,行人本人一定受伤,所以对司机的管理更严一些

我認為這個情況上不對,見20樓
我設定上已經講了,中國的交規是世界特色的交規

1. 撞人賠得尤其之少
2. 而規則針對機動車的程度尤其之高

====

在歐美賠得比較合理,交警傾斜也不會這麼多
這個關鍵我認為還是錢包的問題
作者: hhp19910906    时间: 2017-7-29 11:05     标题: 回复 #29 灰炎陽 的帖子

钱包的问题是问题,大陆的法律很多是从伤害的角度出发的,保护弱者是主流的思路,所以大方向不错,问题是小细节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7-29 11:17



QUOTE:
原帖由 hhp19910906 于 2017-7-29 11:05 发表
钱包的问题是问题,大陆的法律很多是从伤害的角度出发的,保护弱者是主流的思路,所以大方向不错,问题是小细节

暈,全世界的行人在物理上都是弱者,但如此偏坦行人的交規只有中國有
原因是全世界如此低的賠償金也基本只有中國有
(這裡用了一個絕對化的量詞,當然不是說其它第三世界國家沒有,就不作注解了)
作者: hhp19910906    时间: 2017-7-29 11:35     标题: 回复 #31 灰炎陽 的帖子

没什么可晕的,说的是一样的,我也同意你前面说的那些,我只是分析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7-7-29 12:16



QUOTE:
原帖由 hhp19910906 于 2017-7-29 11:35 发表
没什么可晕的,说的是一样的,我也同意你前面说的那些,我只是分析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

細想了一下H兄也可以這麼說,確實也合理,折衷一點能不能這麼說:
是從保護弱者出發,所以傾重於向弱者傾斜

而中國的行人又比外國的行人更加弱勢,因為中國司機理賠能力較差,中國行人連被撞死了也賠不足
所以中國行人尤其地弱,需要更尤其的傾斜
作者: hhp19910906    时间: 2017-7-29 20:34     标题: 回复 #33 灰炎陽 的帖子

基本就是我的意思,而且向行人倾斜的更大,只会相对增加司机的违法成本,相当于一种警告,之前你也说过类似的意思。法律不是为了惩罚人而设立的,初衷是通过各种惩罚让人不做那些不该做的事,大面上说是这样的,具体操作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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