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网络直播底线失守 直播的泡沫要破了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7-16 11:39 标题: 网络直播底线失守 直播的泡沫要破了
http://stock.jrj.com.cn/2017/07/14163422750500.shtml
现在主播太多,很多主播都混不下去了,以前各平台都有底薪,现在很多平台已经没有底薪了,主播收入只能靠礼物,而且主播分成的比例也比以前低了,混的差的主播根本赚不到多少钱,收三千估计主播也就能拿到一千,平台、公会(家族)都要分走一部分,以前平台下边只有家族,主播也可以不通过家族,直接和平台签约,现在平台下边有公会(家族),公会下边还分区,主播不能直接和平台签约,只能被一层一层剥削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7-16 11:46
以前平台上的几个大公会都衰落到没几个主播了,现在的大公会都是近一两年才发展起来的,据说以前的那些大公会招不到新主播(没底薪能招到人才怪)
作者:
hhp19910906 时间: 2017-7-16 11:51
早晚的事,火爆期过了就该淡化了,然后就是一个动态平衡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7-7-16 11:59
市场就哪么大,烧钱能火一把,运气好也能扩大一些市场,但终归难以长久。
主播这东西,其实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掐指一算,我不网聊都快十年了。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16 12:07
我不裸聊也快十年了
作者:
hhp19910906 时间: 2017-7-16 12:53 标题: 回复 #5 KYOKO 的帖子
十年前也没裸聊过吧
作者:
ptcn 时间: 2017-7-16 18:47
只能过过眼瘾,吃不到肉,连摸都摸不到,还几百上千的送礼纯属有病。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7-16 18:55 标题: 回复 #7 ptcn 的帖子
这叫土豪的精神享受,多数土豪也不以上床为目的
作者:
hhp19910906 时间: 2017-7-16 19:26 标题: 回复 #7 ptcn 的帖子
这是土豪们炫富的方式之一,就和网游花个几百万是一样的,让人觉着老子有钱就行了
作者:
golden 时间: 2017-7-17 09:41
最后就会形成金字塔,某几个大平台能存活,其中大多数主播的收入聊胜于无,中游主播收入也就是一般白领水平,顶级大主播收入很高,但是难以持久,金字塔顶上的人会经常变换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7-17 09:56
当一个东西过了风口,剩下的就全部剩下实力了。不管什么行业,最强的人才能赚大钱。
我一个外甥还不是之前天天做梦,1个月8k-1w的工作不做,去做直播。并憧憬年入500w的生活。
现在搞了6个月,网费电费都没赚回来,就不要说买的直播设备了。
其实任何事情都有可能成功,关键是兴趣,有兴趣就会不停地钻,渐渐的提高,但这主要是钻研学术。但作为谋生的手段,光有兴趣是不行的,悟性和能力很重要。切不可自己忽悠自己。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7 10:23 标题: 回复 #11 szwd1997 的帖子
這就少見了,每月能賺上萬把塊的應該還是比較穩重靠譜的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7-17 10:28 标题: 回复 #12 棕炎陽 的帖子
如果上万是平均值,我都去直播了。给我5k就行。
以前有底薪,现在没底薪,几百块钱甚至回不了网费的漫山遍野。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17 12:30 标题: 回复 #11 szwd1997 的帖子
如果工作时间稳定的话,那完全可以每天先试着播2-3小时探探底,也不一定辞了工作直播啊
如果2-3小时很差,给你10个小时也不太可能爆棚
作者:
关内侯 时间: 2017-7-17 12:43
我都给我经常看的几个主播送过礼物的,不过送的少一点而已。
其实送礼物就是真的能满足虚荣心,你送出礼物了,主播一连串的感谢,然后你一到他的直播间,他就会主动跟你打招呼,你说个什么话,主播都会跟你聊,虚荣心强一点的、又有点钱的恐怕就会死命的往里面砸钱
作者:
ouyangnitian 时间: 2017-7-17 14:26
钱都给卖服务器的赚走了,平台其实也赚不了多少,继续往下的主播自然就更少了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7-17 14:33 标题: 回复 #13 szwd1997 的帖子
有底薪,混得再差也能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没底薪,混的差的专职做主播会饿死的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7-17 14:35 标题: 回复 #14 KYOKO 的帖子
兼职的,每月能赚到1000就可以做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7-17 14:39 标题: 回复 #15 关内侯 的帖子
前两天帮女主播刷票,对手是个猥琐男,也不知道他哪来的那么多基友,还真不好对付,尽全力才赢的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17 14:55 标题: 回复 #15 关内侯 的帖子
侯爷您真敞亮,以咱的思维,您应该一个月给个几百?话说您都看嘛直播啊
另外您说的所谓虚荣心,还真有点儿。咱不是前阵子看一个游戏的直播吗,RMB没花,给主播的都是系统给的免费礼物,送的时候主播也会感谢一声,然后问问题主播都会回答。一般来说,主播越小、看的人越少的越容易搭理你
作者:
关内侯 时间: 2017-7-17 15:40
我现在就看看斗鱼直播。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7-7-17 16:36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7-17 14:33 发表
有底薪,混得再差也能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没底薪,混的差的专职做主播会饿死的
换个角度来看
是不是文大将泡上女主播的难度或者说投入就降低了???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17 17:36 标题: 回复 #21 关内侯 的帖子
斗鱼直播分类可多了去了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7 17:43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7-7-17 10:28 发表
如果上万是平均值,我都去直播了。给我5k就行。
以前有底薪,现在没底薪,几百块钱甚至回不了网费的漫山遍野。
不是那個意思,兄看錯了,
我意思說老兄的外甥如果是本來都能賺上8K-1W的,那說明是很優秀的小伙啊,甚至是中管級的
這樣的人怎麼會去想幹高風險低回報的活呢
作者:
ptcn 时间: 2017-7-17 23:18
线下见过一个主播女,大概有点白人血统,颜值很好,关键是凶得很,身高稍差(不然无敌了),主播2-3小时每天挣个四百元左右,咱问为何不多做几个小时,她回答每天再多做也基本没有更多收益了,类似于边际效益锐减的意思罢。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7-18 00:10 标题: 回复 #25 ptcn 的帖子
如果想多播,可以在不同平台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7-18 08:34 标题: 回复 #24 棕炎陽 的帖子
哦,我确实看错了,不好意思。
他以前干球童的,每出场1次,小费就是100起步。200也有,不多,每天3场左右,还有底薪。这是他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太顺利,没吃过亏,不知道社会不好混。
他不想干是和以前的领导关系不好,而且确实比较辛苦,大热天户外和客户一起耍。
你说高风险,是因为你懂,他为什么去直播,是因为他认为直播每年入500w近在咫尺,唾手可得。脑热啊。
[ 本帖最后由 szwd1997 于 2017-7-18 08:39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18 08:36 标题: 回复 #26 大将文钦 的帖子
脚踏几条船平台会会同意?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8 09:56 标题: 回复 #28 KYOKO 的帖子
其實有道理,勞動成本是一樣的,不腳踏多幾條船好像不划算
看具體合同能不能規避了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18 10:48 标题: 回复 #29 棕炎陽 的帖子
啥?您的意思是同时开播N个平台??脑洞有点儿大
咱的意思是6-8点战旗,8-10点熊猫,10-12点斗鱼。。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8 11:02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7-18 10:48 发表
啥?您的意思是同时开播N个平台??脑洞有点儿大
咱的意思是6-8点战旗,8-10点熊猫,10-12点斗鱼。。
這就累了,工資都差不多,換來換去腦袋不夠用,電腦裝多個客戶端也累
=====
我認為絕對可以同時開播,技術上不難,最笨的方法設兩三台電腦就行了
只是同合問題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7-18 12:05 标题: 回复 #28 KYOKO 的帖子
这要看情况,平台大小,主播实力。从道理上讲,即使是一般工作,也不能禁止兼职,没有底薪更没资格禁止兼职。以前咱跟主播去几个平台,别的平台都没事,就6房差劲,没播多久被封了,重新注册还会被封,就是因为她在原来的公司播的时候被6房关注了(她在原来的平台也算名气比较大的,有一段时间在排行榜上还是数一数二),有时候6房的星探还来拉她去6房,她也说过这情况,星探说没事,结果去了照样被封,很多主播都从6房离开了(包括某大叔主播,不会有人认为大叔主播会去打擦边球吧?),6房仗着自己是大平台,对主播太苛刻,咱对6房没好感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7-18 12:12 标题: 回复 #30 KYOKO 的帖子
严格来说同时播几个平台是不允许的,不过很多平台也不怎么认真管这种事,大主播自然不用这么做,至于小主播,本来礼物就少,又没底薪,对于平台来说只是能增加点人气,所以也不怎么管,特别是近两年手机直播多了,对直播要求也不那么严格了,既然做别的事时可以用手机开播,在一个平台用电脑开播时自然也可以用手机在另一个平台开播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7-18 12:20 标题: 回复 #31 棕炎陽 的帖子
电脑+手机播两个平台,嫌不够可以用电脑+2个手机播3个平台,理论上同时播多个平台没有问题,但很难和所以平台上的用户互动,除非你不理他们只唱歌跳舞,否则对不同平台的刷礼物用户挨个感谢都忙不过来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8 12:21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7-18 12:05 发表
这要看情况,平台大小,主播实力。从道理上讲,即使是一般工作,也不能禁止兼职,没有底薪更没资格禁止兼职。以前咱跟主播去几个平台,别的平台都没事,就6房差劲,没播多久被封了,重新注册还会被封,就是因为 ...
合同就是最好的資格
如果如此"沒資格"的行為都能寫進合同了,而且當事人還願意簽,說明那個合同別的待遇足夠合理,恰好反證是"有資格"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7-18 13:10 标题: 回复 #35 棕炎陽 的帖子
没有底薪等于没有工资,连最低工资标准都达不到,还能说有资格?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8 13:19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7-18 13:10 发表
没有底薪等于没有工资,连最低工资标准都达不到,还能说有资格?
沒啥影響,演藝行為一般用商業合同/勞務合同
演藝很多都規定不能向同質的商業對手提供服務
像湖南衛視的一般而言合同上就不能再跨刀北京電視(不排除例外)
現代工資保障這麼充足下,又有各種社會保障,
這種連最低工資都沒有,還為人願意接受嚴苛的條款,恰好說明他有極為可取之處
可能是抽成極高,時薪極高,或者是工作極輕鬆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7-18 20:39 标题: 回复 #37 棕炎陽 的帖子
再轻松的工作也得有收入,要不会被饿死的,没见很多主播都自称吃土吗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9 08:22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7-18 20:39 发表
再轻松的工作也得有收入,要不会被饿死的,没见很多主播都自称吃土吗
情有可原,但應該有是非觀
既然簽了同合盡量按合同走吧
生活所迫偷偷摸摸幹點小出格的事有時也是正常的
但不要反駁得太光明正大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7-19 09:44 标题: 回复 #39 棕炎陽 的帖子
别人为你工作,你不给发工资合法?
那个合同是格式合同,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别人为你工作,你不给发工资,这能叫遵循公平原则吗?
实际上没有底薪本来就是不合法的,如果用人单位可以用格式合同规定不给底薪或只给少量底薪,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又有何用?
[ 本帖最后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7-19 10:01 编辑 ]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9 10:07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7-19 09:44 发表
别人为你工作,你不给发工资合法?
那个合同是格式合同,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别人为你工作,你不给发工 ...
全職工作購成事實上的勞資關係才能談最低工資
再簡單點說吧,有醫保社五險一金的才能談最低工資
主播跟平台的關係類似於家政小時工
找個阿姨來家裡洗地板每次大概一百五到兩三百這樣吧
按您說的應該不管有洗沒洗,一個月給阿姨5000?替她交社保?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19 10:14 标题: 回复 #41 棕炎陽 的帖子
有道理
不过这个“全职工作”法律是如何界定的?什么样的是小时工,老板可以按时付工资,不需缴纳五险一金。什么样的是全职工,按法律必须缴纳五险一金??
咱瞎YY,就看每周工作时间??比如每周工作时间不低于30小时就算全职工了,必须缴纳保险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7-19 10:19 标题: 回复 #41 棕炎陽 的帖子
这个你就错了,按前几年的情况,主播分两种,一种是在家播的,比较随意,每天播多久,是否每天都开播,都是自己掌握,另一种是每天专门到公司开播的,开播时间是固定的,和上班一样,在家播的没有底薪或者是底薪很低(需要达到直播要求的时间,每月N小时),在公司播的有底薪,而且底薪要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我网上搜了一下,重庆2012年最低工资是1050,当时我问过重庆主播,她们的底薪1500),如果主播不按规定每天按时去公司直播会被开除的。而现在很多去公司开播的主播都没有底薪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7-19 10:23 标题: 回复 #42 KYOKO 的帖子
每天按时去公司直播的主播属于专职主播,每天按时上下班,当然要给底薪,在家播的就是另一回事了,有的只是播着玩而已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9 10:23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7-19 10:14 发表
有道理
不过这个“全职工作”法律是如何界定的?什么样的是小时工,老板可以按时付工资,不需缴纳五险一金。什么样的是全职工,按法律必须缴纳五险一金??
咱瞎YY,就看每周工作时间??比如每周工作时间不低于30小时就算全职工了,必须缴纳保险
這個勞動局有很清晰的定義
大概是工作時長,用工場所,有沒有構成事實上的領導關係等
如果三者不是同時達到一般不算全職
======
另外多說一下咱的理解:
全職工合同有權利禁止兼職(當然也有權利不禁止)
兼職工合同不能禁止兼職,但可以禁止競業
也就是說兼職主播肯定有權兼職去賣麵包,但不一定有權利去兼職另一份主播
競業條款主要要看有沒有競業補償
很理想的假設內,假設有一個主播平台跟兼職主播簽訂了合同,比如時薪100,無底薪,另外每小時多給20元競業補償款,要求其人不得在其它平台兼職
而女主播領了這20元又去別的平台兼職就是違規的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9 10:29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7-19 10:19 发表
这个你就错了,按前几年的情况,主播分两种,一种是在家播的,比较随意,每天播多久,是否每天都开播,都是自己掌握,另一种是每天专门到公司开播的,开播时间是固定的,和上班一样,在家播的没有底薪或者是底薪 ...
正確,恰好說明我是對的
有沒有底薪這點比較複雜,原理上差不多是這樣
在家玩票肯定不能主張自己是全職了,至於上班算不算全職要具體分析
兼職也不一定沒有底薪,這個商業合同很難講的
我聘個兼職非要給人家底薪當然也沒問題,我就有一份帶底薪的兼職工作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7-19 10:32
我基本上天天在家里上班,但也是全职的。在家上班是否,既不是兼职的充份条件,也不是必要条件。
主播这个比较复杂,不太好说,限制多平台直播是否合理。如果限制不合理,一个作家是否可以一稿多投?但作家与主播的工作性质似乎不太一致,可以参考的是演员,在出演一部剧的同时,是否无权再演其它影视剧?好象有的剧组在合同上就有这方面限制,但不管这部戏以后有什么收入,剧组请演员时,都是要给钱的。
如果限制合理,也有问题,平台也要保证主播的利益啊。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7-19 10:37 编辑 ]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9 10:37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7-19 10:19 发表
这个你就错了,按前几年的情况,主播分两种,一种是在家播的,比较随意,每天播多久,是否每天都开播,都是自己掌握,另一种是每天专门到公司开播的,开播时间是固定的,和上班一样,在家播的没有底薪或者是底薪 ...
1. 這個咱知道
2. 見45樓,有很多種可能性
全職主播可以兼職主播
全職主播不能兼職主播
兼職主播可以兼職主播
兼職主播不能兼職主播,但可以兼職別的工種
咱理解4種都有可能是合法的,具體要看工作內容如何,合同如何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7-19 10:38 标题: 回复 #46 棕炎陽 的帖子
兼职也分主次,比如A白天在饭店当服务员,晚上回家开播几小时,B白天去公司开播,晚上去给小孩当家教补课,A可以不给底薪,B就应该给底薪,因为A做服务员是主职,做主播是兼职,B做主播是主职,做家教是兼职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9 10:46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7-19 10:38 发表
兼职也分主次,比如A白天在饭店当服务员,晚上回家开播几小时,B白天去公司开播,晚上去给小孩当家教补课,A可以不给底薪,B就应该给底薪,因为A做服务员是主职,做主播是兼职,B做主播是主职,做家教是兼职
兼職就沒有主兼職次兼職之稱了,底薪,最低工資等都不是必然的,要看協商
如果白天去公司開播,很可能是全職,必然有底薪啊,也有部分可能不是全職,那就不一定有底薪
最難一概而論,不可能說只要白天去公司播,就一定有底薪......
白天在飯店當服務員,甚至白天在寫字樓上班,也不是個個有底薪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9 10:55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7-19 10:32 发表
我基本上天天在家里上班,但也是全职的。在家上班是否,既不是兼职的充份条件,也不是必要条件。
水兄那個話背後不是這個意思
光哥這個說法也對
應該這麼說,有協議合同按合同來,合同就算讓你不上班(或每天只上班1分鐘)然後給你全職工資事實上也可以成立
水兄意思說有一個疑似簽了"霸王兼職合同"的勞工,他單方面主張自己是全職(顯然這時用工者不同意)
這時勞動局有可能會根據狀況強行判他為全職
一般來說要強行認定全職應該要達到工時,用工場所和事實用工關係
像光哥這樣的假設大多數時間在家上班,如果合同本身,老闆不承認您是全職,您硬要走法律主張自己是全職,我認為比較困難,特例分析不敢說絕對,但基本應該是90%不行的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19 10:59 标题: 回复 #51 棕炎陽 的帖子
应该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老板承认什么都好,不承认就要有一定的判断标准了。光哥的其实也没说错,只是他在家上班这个力度比较弱,需要您说的其它方面比较强才能认定全职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7-19 11:40 标题: 回复 #47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剧组的例子很好,演员拍电视剧一集多少钱是就是底薪,没听说过拍戏不给钱,等上映以后根据收益再给演员钱的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7-19 11:48 标题: 回复 #52 KYOKO 的帖子
貌似只要收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就行,比如一个主播一个月收到3万礼物,自己可以拿到一万,月收入远超过最低工资标准,这种情况没底薪无所谓,如果一个主播一个月收到3百礼物,自己只能拿到一百,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这就应该支付底薪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9 12:04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7-19 11:40 发表
剧组的例子很好,演员拍电视剧一集多少钱是就是底薪,没听说过拍戏不给钱,等上映以后根据收益再给演员钱的
這得講清楚一下,按一集給錢那就不是意義上的底薪了,也不是基本工資概念裡的底薪
按集給錢就叫散工,兼職,計件收費了
比如一演員一個月只有1集,那可能只能領1000塊,這月薪1000明顯是低於最低工資的
您那些主播如果按小時算,按一集算也叫您意義上的"底薪"?那自然大多數人都有您所謂的"底薪"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19 12:11 标题: 回复 #54 大将文钦 的帖子
不是你说说的,要有具体规定、规定
这个月拿到最低标准比如2000,下个月只有1500,然后再下个月公司就必须给他最低标准2000+五险一金?然后这个主播就因为有一个月他没能拿到最低工资标准,公司就只能一直给他最低工资,这合适吗?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19 12:18
再者,如果最低2000的话,那小主播还播个P啊,我播个300、500、1000还有啥意义?反正我拿不到2000,你就得给我2000,当平台是白痴了?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7-19 12:28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7-19 11:40 发表
剧组的例子很好,演员拍电视剧一集多少钱是就是底薪,没听说过拍戏不给钱,等上映以后根据收益再给演员钱的
但剧组与演员签的是劳务合同,与公司员工签的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
完全照搬也不对。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7-7-19 18:08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7-19 12:28 发表
但剧组与演员签的是劳务合同,与公司员工签的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
完全照搬也不对。
其实也一样啊
就是底薪加提成嘛
只不过剧务组那种是短期合同~~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7-19 18:41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7-7-19 18:08 发表
其实也一样啊
就是底薪加提成嘛
只不过剧务组那种是短期合同~~
其实直播的合同性质,与起点那种分成的文学作品分成相似,你要是与起点签约,很多也是没有什么底薪的,而根据合同,是不能再到另一家网站上发这篇作品的;但工作性质与演员相似,这就有底薪,因此,真的是不好说。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7-19 19:29 标题: 回复 #56 KYOKO 的帖子
主播一般签约时间不会太长,那种短期工作有几个去计较五险一金的?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7-19 21:04 标题: 回复 #57 KYOKO 的帖子
这个是扯淡,老板能不能赚钱是老板的事,既然员工出工出力了,老板就得给人家发工资,不能说因为老板没赚到钱就不给员工发工资,更不能说不给员工发工资是合理合法的
按你这个逻辑,超市营业员也可以不发工资,按卖出多少商品提成
[ 本帖最后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7-19 21:05 编辑 ]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9 21:56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7-19 21:04 发表
这个是扯淡,
老板能不能赚钱是
老板的事,既然
员工出工出力了,
老板就得给人家发工资,不能说因为老板没赚到钱就不给员工发工资,
更不能说不给员工发工资是合理合法的

按你这个逻辑,超市营业员也可 ...
紅字部分有點問題
勞務合同的雙方不是老闆和員工的關係
勞務合同裡的雙方屬於市場平等關係
也沒有勞動合同意義上有諸多社會責任的所謂老闆
同理合同也是基於市場原則平等協商出來
除非有重大誤解,人身威脅,違法內容,剩下的皆視作合理合法
合同雙方都畢竟不是雷鋒,如果在某個極端情況下回報甚差仍願意接受說明排除這個情況的其它情況回報甚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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