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男子车站捡到苹果iPhone6s 立马退票换发型 [打印本页]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9 10:26 标题: 男子车站捡到苹果iPhone6s 立马退票换发型
车站捡到个苹果手机后,他立刻就退了票,为避免让人找上门认出来,随后就去理发换个头型。然而定位系统锁定行动轨迹,最终无奈不得不交出手机。
男子车站捡到苹果iPhone6s 立马退票换发型
▲葫芦岛车站派出所民警将丢失手机返回给失主。
民警祖树彬说,警方几经查寻,仅用1小时就帮助失主找回遗失的贵重手机。
4月15日清晨5时40分许,旅客荆某来到葫芦岛火车站候车室准备乘车去济南。当检完票后乘电梯到二楼天桥处时,他一摸手机不见了,其苹果iPhone6s手机是半年前花6800元新买的。荆某当即报警,值班警察祖树彬了解完情况后,立即调阅候车室内监控录像。经查,荆某在检票前坐在座位上摆弄一阵手机,要检票时起身背包后,着急突然将手机遗忘在座位。他刚离开,一个头发有些花白的五十多岁男子走过来捡走手机。
该男子拎个挺大蓝色塑料袋,捡到手机后立即来到售票处退票后走出火车站。虽然知道男子已经退票,但依据购票信息,警方一时还无法查询到男子个人有效信息。监控录像内,男子的体貌特征看得也不太清晰。
由于丢失手机上有定位系统,荆某随后用平板电脑输入丢失手机号码,和警察随后通过该定位功能查寻,得知当时丢失手机所在位置在老区三角公园附近。祖树彬赶紧将情况汇报,值班副所长陈磊与祖树彬等带着荆某赶到三角公园。在公园周边转了会儿,警方利用手机定位系统查到,手机位置在一个公交站点旁边理发摊处。走到近前,警察看到一个头发有些花白男子刚要理发,该男子看上去五十多岁,虽然与录像上的男子有些相像,但警察在周边没有寻找到蓝色塑料袋子,因没有其他确凿证据,无法断定就是该男子拿走手机者。
定位系统显示手机就在此处,祖树彬和荆某在附近继续找一会儿仍没有找到。“这时我往丢失手机上拨打电话,突然一个电话响起,我问这是谁的电话响了,偏巧这时理发女子手机也响了是她的,我让她关机,尽管男子不让她关,但女子还是关掉手机后。我再往丢失手机上打电话就没声响。估计丢失手机可能静音。我问两人捡没捡到手机都说没捡到。”
这时附近站点停靠的公交车也刚开走,乘客也大都离开,可定位的丢失手机却没有移动。警察在附近还是没有找到手机,在继续周边来回转,但眼睛一直盯着理发男子。
过了一会儿,男子理完发离开往对面胡同走去。这时警方发现定位点也移动,丢失手机与该男子同步移动。于是上前叫住该男子,问其捡到了手机了吗?毕竟是捡到了,该男子明显眼神有些不自然,“我没在这里捡,是在火车站捡到的!”
“这就对了,我们是火车站派出所警察,正是为这事来的。现在失主报警,手机定位系统已经锁定!希望你配合一下,把手机拿出来!”见此情景,男子不得不交出手机。
经查,男子刘某,葫芦岛人。他说在一个小旅馆里住,退票后返回就把塑料袋放旅馆。本来他准备外出去天津,捡到手机后就退了票。可能担心让人给认出来,就去理了头发,没想到还是让人找到。
警方对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刘某也认识到自己错误。手机失而复得,尽管手机是被动才要回来,但荆某仍然掏出200元钱给该男子。随后,荆某又掏出钱来要感谢警察被谢绝。
“谢谢你们!”面对着警察远去的背影,失主嘴里反复说着这句话。
=========================================
艳阳,上次的是不是介个?捡个手机还不让人安生。。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9 10:53
是,這帖聊過了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9 13:09
男子车站捡到苹果手机 转身退票换发型
男子车站捡到苹果iPhone6s 转身退票换发型
===============================
咱还特意搜索鸟一下,原来标题不一样,怪不得找不到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7-7-9 23:29
200应该给警察。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10 11:15
警察不用白不用,人民警察为人民嘛
作者:
hhp19910906 时间: 2017-7-10 18:04 标题: 回复 #4 墨叶 的帖子
交的税养他们就足够了,政府部门名义上是不盈利的,本朝不敢开世界先河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10 18:13 标题: 回复 #6 hhp19910906 的帖子
nod 多发行点儿彩票就行了,美其名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老百姓是被卖了还替别人数钱,xxx又中500w大奖啦!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啊!这500w的背后不知道有多少人在捶胸顿足仰天长叹因被骗而懊恼悔恨!!
作者:
若云邪尊 时间: 2017-7-11 15:14
我要是捡到。立刻卖个2000块,然后去找个地方大保健
作者:
关内侯 时间: 2017-7-11 18:29
我想问,安卓手机有没有这个功能?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11 19:26 标题: 回复 #9 关内侯 的帖子
据说好的手机有,一般手机就木有了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1 19:47
原帖由 若云邪尊 于 2017-7-11 15:14 发表
我要是捡到。立刻卖个2000块,然后去找个地方大保健
借題探討一個法律原理
其實我一直不能理解(非當面)撿到失物,以拒還為要脅來開價索要報酬為什麼要被視作一種敲詐行為
把這種行為合法化應該可以促進社會資源合理化分配
我丟掉手機內容(資料)可能值8000,現在非得被人賤賣2000,何苦呢
我完全願意花5000,6000,贖回我的手機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11 20:04 标题: 回复 #11 棕炎陽 的帖子
您介咱不太好解释
但是,咱不是说过一句话吗,你要为你的错误付出代价。所以,你丢了手机,别人捡到了,要点儿报酬很正常(当然,怎么要,给多少咱不太好说,但整体是介个意思)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1 20:13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7-11 20:04 发表
您介咱不太好解释
但是,咱不是说过一句话吗,你要为你的错误付出代价。所以,你丢了手机,别人捡到了,要点儿报酬很正常(当然,怎么要,给多少咱不太好说,但整体是介个意思)
我認為不給報酬(法律現狀)是一個雙輸行為
撿到的人賤賣了,拿不到失主給出的更好報酬
丟失的人就全丟了,連支付一定金額贖回的機會都木有
我在一個荒蕪景點丟過錢包,就五分鐘內我就回頭了,沿路就見過5個人
肯定就是這5個人之一拿的
錢就算了,連證件都不還我,我去,拿了錢,把錢包放下會死嗎
[ 本帖最后由 棕炎陽 于 2017-7-11 20:24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11 20:19 标题: 回复 #13 棕炎陽 的帖子
道理上即使正确,但法律上也得做出具体规则
如果您说的是非当面捡到东西必须双方协商一致才需要归还,咱认为没有可行性,具体咱就不说了,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的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1 20:26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7-11 20:19 发表
道理上即使正确,但法律上也得做出具体规则
如果您说的是非当面捡到东西必须双方协商一致才需要归还,咱认为没有可行性,具体咱就不说了,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的
像高利貸那樣灰色操作嘛,索取無罪,不給也無罪,看雙方協商本領囉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1 20:28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7-11 20:19 发表
道理上即使正确,但法律上也得做出具体规则
如果您说的是非当面捡到东西必须双方协商一致才需要归还,咱认为没有可行性,具体咱就不说了,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的
可以定一個上限吧,設全新蘋果6值6000,
撿到的人再怎麼樣也不可能能賣出超過6000的價格
對於失主而言,失主肯定寧願花6000(忽略甚麼這機子已經用了10年之類的小眾情況)
這個雙方都能接受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11 20:38
法律规定的是人们不能干什么,而不是能干什么。索取无罪,不给无罪=什么都没说,您介相当于就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捡到的可以归捡到的,丢的白丢了。咱说了,事实上介样行不通
ps:咱今天有权在艳阳家吃饭,艳阳有权不让咱在他家吃饭,这不是废话咩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11 20:43 标题: 回复 #16 棕炎陽 的帖子
日本吧,有类似规定,拾到者有权要求多少多少比例金钱,至少还有一定可行性。当然,这里面有简单有互砸,互砸的双方都不胡的话还是比较麻烦的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1 20:44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7-11 20:38 发表
法律规定的是人们不能干什么,而不是能干什么。索取无罪,不给无罪=什么都没说,您介相当于就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捡到的可以归捡到的,丢的白丢了。咱说了,事实上介样行不通
ps:咱今天有权在艳阳家吃饭, ...
留置權引發爭議案例
2011/11/01
台北市吳男掏錢時掉3千多元在腳邊,被游男搶先拿起,游不還並要求3成酬謝金,經警方協調,游全數歸還
2011/10/29
高雄正修科技大學林姓男生撿到嘉義大學陳姓女生筆電,要求筆電價值3成約1萬元酬勞,後以3千元成交
2010/12/13
新北市李女騎車時包包掉落,內有2萬1千元,被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畢業的潘女撿走,李指控潘硬討3成報酬,潘指是李執意送紅包,已將錢轉贈雄大動物保護社
2010/09/13
台南市成功大學女生遺失錢包,內有要繳學費的4萬元,撿到錢包的學姊要求3成報酬,後因輿論壓力才沒拿
=====
隨手搜了一個歡樂帖子
第一個台北市吳男太扯蛋了
=====
水兄既然表態了,不妨簡單扯兩句
咱智商這麼高,您給點大綱就能聽懂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11 21:01 标题: 回复 #19 棕炎陽 的帖子
例子1可以引申,介就是咱说的您说的全靠双方协商行不通的重要原因之一,您智商芥末高,想想看应该可以想通
看样子ww的法规有一定弹性,也是拾到者可以要求一部分报酬,警方也有一定的处理权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1 21:06 标题: 回复 #20 KYOKO 的帖子
感慨社會資源白白浪費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11 21:17 标题: 回复 #21 棕炎陽 的帖子
本朝是政治挂帅,得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您、咱介捡到东西要报酬和所谓的传统美德相违背,政治就错误了,自然行不通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1 21:19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7-11 21:17 发表
本朝是政治挂帅,得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您、咱介捡到东西要报酬和所谓的传统美德相违背,政治就错误了,自然行不通
倒不是本朝問題,這個貌似是世界性問題
那怕甚麼一成,三成之類的也解決不了實際問題,我認為實際問題要用10成,或者說自由價格來解決
======
以蘋果手機這麼有行情的物品來計算,給三成也避免不了倒賣現象
[ 本帖最后由 棕炎陽 于 2017-7-11 21:21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11 21:20 标题: 回复 #23 棕炎陽 的帖子
这就不清楚了,不过,咱知道霓虹,您举的ww,不都是捡到dd可以要求报酬的嘛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1 21:22 标题: 回复 #24 KYOKO 的帖子
已編輯,給一成也不通啊,像6000塊的果6隨便賣個2-3000沒問題,給600打發誰呢?
一成是過往的典押不透明時代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11 21:25 标题: 回复 #25 棕炎陽 的帖子
咱不是说过嘛,给报酬咱认为是“应该”的,但到底给多少、怎么给双方都能接受,咱也说不清楚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1 21:46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7-11 21:25 发表
咱不是说过嘛,给报酬咱认为是“应该”的,但到底给多少、怎么给双方都能接受,咱也说不清楚
我講一個貼吧看到的帖子,我覺得挺歡樂的
一個中產失了一部果5,被一個女大生撿到了,女大生還有一群"好同學"幫忙獻策
雙方都在遊戲規則內鬥爭
兩個人不知怎的就qq小號接上頭了
中產提出電話裡有公司的資料,市值8000
女大生表示很喜歡果5,想要一台
說真的,這兩個人的底線很簡單就能走在一起,要我處理,這事10分鐘就解決了
中產一直問,你想怎麼辦才能還我,也不願意給任何合理報酬,大概就是只願意主動給300這樣,更大的代價他也願意給,但就是不主動給,我大概也猜到,中產的意思是想搜集對方敲詐的證據
女大生也回答得好巧妙:我同學說應該ooxx,我同學說應該ooxx,也絕口不提要任何報酬,反正就各種冷回答,表示自己沒有不還機子的意願,但就是不說怎麼還
===========
===========
兩個人(這裡惡意猜一下,我聽語氣和處事方式,應該雙方都是女性.....)一來二往講了十幾天,中產最後都買好了另一部新機子了,意思還在試探問女大生願不願意提出跟他交換(自己還是死活不想送給對方)
結局是女大生萎了,qq小號失聯了
中產悲傷的用上了新手機
那帖我看著都急死了
這種人太機關算盡了,活該他丟機子的......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11 21:55 标题: 回复 #27 棕炎陽 的帖子
当机立断、壮士断腕不是每个人都能办到的
事后回想吧,当初怎么怎么比现在划算多了,可当初要么不舍得、要么不能白便宜别人,反正或这或那就是跨不出那一步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1 22:54 标题: 回复 #28 KYOKO 的帖子
當機立斷我也做不到,我算是出了名反應慢的智遲一拍
但也不至於十幾天不立斷吧,我那個去
那人也太萎了
能用果5處理公務的,而且一堆文件的再怎麼說都是一小高管了
當年果5也就4000不到
也不是剛出社會小青年了,丟點小錢資助一下女大生不行嗎?
=======
一高管磨嘴皮子磨了十幾好天,那個時間損失該值多少?
我在淘寶網常常比對價格,比著比著就半小時過去了,我一算我半小時工資,省這八塊五塊,何必呢
草,然後就隨便點熱門頭幾位就直接買了
凡事太盡,緣份定必早盡,機關算盡,聰明反被聰明誤
======
先向廣大女性道歉,咱講句政治不正確的話,一般這麼變態程度的精打細算法的都是婦女同志.....
[ 本帖最后由 棕炎陽 于 2017-7-11 23:16 编辑 ]
作者:
付昭霄 时间: 2017-7-12 13:01
捡手机不犯法,就是知道是对方的手机,就不给也没招。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2 19:14
原帖由 付昭霄 于 2017-7-12 13:01 发表
捡手机不犯法,就是知道是对方的手机,就不给也没招。
有招,如果我知道某人撿了我手機,我上門向某人索要,某人不給的話,私以為這在中國是違法行為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12 19:18 标题: 回复 #31 棕炎陽 的帖子
对的,但一般手机没介个功能
苹果手机有定位功能主楼的警察才搭理他,没这功能的每天丢手机的成千上万,根本没法找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2 19:27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7-12 19:18 发表
对的,但一般手机没介个功能
苹果手机有定位功能主楼的警察才搭理他,没这功能的每天丢手机的成千上万,根本没法找
有法,像我上面講那個女中產智鬥女大生的套路就是
撿到手機的人只要不馬上關機,失主假意聯絡基本是能套出來接頭的
像那個失主打的甚麼好算盤我也能想明白
失主不主動送任何報酬,要錢,要新手機全是女大生自己提出的,失主假意"迫於無奈"同意
到了交易現場,失主帶兩個警察朋友一起去找女大生,報酬不給,女大生直接控制住,要求索回,
完全合理合法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12 19:37 标题: 回复 #33 棕炎陽 的帖子
对啊,真因为你的合法。所以对付你这种人咱的办法就是直接关机、拔卡,也省的你麻烦警察叔叔了。当然,你也连累了一些真想给钱换回手机的,他们本来有机会以较小的代价拿回手机的,现在失去了。。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2 19:40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7-12 19:37 发表
对啊,真因为你的合法。所以对付你这种人咱的办法就是直接关机、拔卡,也省的你麻烦警察叔叔了。当然,你也连累了一些真想给钱换回手机的,他们本来有机会以较小的代价拿回手机的,现在失去了。。
手機丟了我不怕,你關機了你總也會開機,反正我發一堆短信給你,我一定會給出一個你滿意,吸引你的回報,我又不是一毛不拔的人
怕就怕錢包.......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12 19:45 标题: 回复 #35 棕炎陽 的帖子
拔卡了你还短信个毛?咱说了,绝大多数手机是没有定位功能的,如果你非得强调是少数可以定位的手机,我没话说,算你赢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2 19:49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7-12 19:45 发表
拔卡了你还短信个毛?咱说了,绝大多数手机是没有定位功能的,如果你非得强调是少数可以定位的手机,我没话说,算你赢
靠定位肯定不好使,絕對還是得用土辦法,撥號,利誘
定位告訴您在火車站,您去到周遭50個人,怎麼搞?
上面那故事太巧了.......
再說,另一個我帶出的概念,手機真不能用太好的
像我拿部破手機,我認為沒人會拔我的卡去倒賣機子,肯定還是送回給我划算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12 20:59 标题: 回复 #37 棕炎陽 的帖子
关于定位,您说的有一定道理,但并不是不可行。很久以前就听人说他朋友捡了部手机,把卡拿了,结果没几天警察找上门来了,问他是不是捡了部手机,他没办法只能承认。手机也许有更高档的,比如设置以后,即使你把卡拿掉,但你只要再放其它卡进行通信,人家就能查出你的卡号以及你的位置。这样查起来就简单多了吧
送回你更划算,是在你遵守承诺+不报警的前提下才能实现,这完全取决于您,他完全是被动的。所以,咱这样胆小的人,应该是不会上你“当”的,不管你是真是假。当然,破手机的话您说的是有理的,如咱之类说不准也会赌一下您诚实守信。失败了没拿到钱是小事儿,被警察教育脸上无光是大事儿了,成功了就比那破手机值钱多了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2 21:03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7-12 20:59 发表
送回你更划算,是在你遵守承诺+不报警的前提下才能实现,这完全取决于您,他完全是被动的。所以,咱这样胆小的人,应该是不会上你“当”的,不管你是真是假。当然,破手机的话您说的是有理的,如咱之类说不准也会赌一下您诚实守信。失败了没拿到钱是小事儿,被警察教育脸上无光是大事儿了,成功了就比那破手机值钱多了
我理解如果是我(在毫無逼迫的情況下)主動口頭約定提出送你一新手機,或者送你1000報酬之類的
我完全沒有賴帳的操作空間,那怕我報警了帶公安局長找來您家,你也有權利要求兌現合理的口頭約定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7-12 21:28 标题: 回复 #39 棕炎陽 的帖子
理论上您说的是对的,前提是咱要有足够的证据是您主动答应给咱的,如果双方都没证据各说各的,那还是您有理、有利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2 22:43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7-12 21:28 发表
理论上您说的是对的,前提是咱要有足够的证据是您主动答应给咱的,如果双方都没证据各说各的,那还是您有理、有利
肯定有了,我肯定會立書面證據比如手機短信之類的取信於人
咱也是有工作的,基本合同流程,契約精神還是懂的
要取信於人,說服人家這點技巧我認為我還是具備的
我這種人,一聽談吐,聊上幾分鐘,就知道是實打實的金字招牌
[ 本帖最后由 棕炎陽 于 2017-7-12 22:45 编辑 ]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2 22:50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7-12 20:59 发表
关于定位,您说的有一定道理,但并不是不可行。很久以前就听人说他朋友捡了部手机,把卡拿了,结果没几天警察找上门来了,问他是不是捡了部手机,他没办法只能承认。手机也许有更高档的,比如设置以后,即使你把 ...
人與人的關係不是到走投無路,或者說勢如破竹,不要用單贏方案,要給出雙贏方案,這樣大家才容易走到一起,團結力量大
找個警察上去盤問人家或者哄騙人家搜身,這種對方全輸,我全贏的方案我認為少用為妙,也就省一千幾百何必呢
對方反抗心理一定會很重的,潑皮一點的就是橫豎不認你咬他啊?警權又沒大到可以拘他,搜他
膽小一點的像上面女大生一樣,跑了你又能咋呢?
=====
除非你很窮,窮到拿不出這筆酬勞,你實在沒辦法
或者說你屌炸天,背景很厲害,公安廳長是你表哥這種級別,你能吃定對方
不然沒必要走這麼硬
=====
只有一種情況我會用單贏方案,就是我力量上不吃虧,而對方的人品實在低劣到惹到我很憤怒了,我一般會採取單贏方案
比如我常說的汽車綠燈不讓行之類的,除此以外我不會這麼幹
[ 本帖最后由 棕炎陽 于 2017-7-12 22:54 编辑 ]
作者:
付昭霄 时间: 2017-7-12 23:39
原帖由 棕炎陽 于 2017-7-12 19:14 发表
有招,如果我知道某人撿了我手機,我上門向某人索要,某人不給的話,私以為這在中國是違法行為
不对的,价值不到一万元不构成非法所得。
作者:
付昭霄 时间: 2017-7-12 23:40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7-12 19:18 发表
对的,但一般手机没介个功能
苹果手机有定位功能主楼的警察才搭理他,没这功能的每天丢手机的成千上万,根本没法找
有定位功能也找不到,值班处理一万个丢电话的,去哪找?有定位只是定个大概位置,你怎么找?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2 23:42
原帖由 付昭霄 于 2017-7-12 23:39 发表
不对的,价值不到一万元不构成非法所得。
治安拘留手段隨便安一個由頭總有辦法吧
作者:
付昭霄 时间: 2017-7-12 23:46
楼上就不要再议论这个事了,一天丢电话的成千上万,被偷的就是被吸毒扎针的偷了,自己丢了的只能怪自己没用,被偷的手机属于治安案件,小偷一般不是身上有传染病在不就是肚子里吞有东西(比如刀片、筷子、硬币、我亲眼见过有吞打火机的),这样的拘留不进去,拘留所不收。自己丢的话不属于案件,你有定位也只是定个大概位置,就算是找到捡到你手机的人了,就不给你,你也没办法。作价价值不够一万块钱,不算案件。不给你合理合法、
作者:
付昭霄 时间: 2017-7-12 23:47 标题: 回复 #45 棕炎陽 的帖子
不够,我就是派出所的。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7-13 01:18
原帖由 付昭霄 于 2017-7-12 23:47 发表
不够,我就是派出所的。
這咱知道啊,付mm是當兵退伍進派出所的
咱老軒轅眾了,您曖昧對象是星漢三星義兄嘛
作者:
付昭霄 时间: 2017-7-16 22:16 标题: 回复 #48 棕炎陽 的帖子
原来你也是论坛老人了,不过没有暧昧....
欢迎光临 轩辕春秋文化论坛 (http://xycq.org.cn/forum/) |
Powered by Discuz! 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