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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河南广场舞大妈霸占篮球场 大战篮球少年 [打印本页]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6-1 23:02     标题: 河南广场舞大妈霸占篮球场 大战篮球少年

本文经授权转载自微信公号“再深一点”(id:deeperplease)

据大河报洛阳新闻报道,5月31日,一群年轻人在河南王城公园篮球场打球。打到一半,突然出现了一伙大爷大妈,来到球场二话不说,打开设备就开始跳广场舞了。

好好的一个篮球场,怎么就变成了广场舞场地了呢?小伙子们自然是不肯答应的。

大妈大爷们据理力争,他们几年来一直在这跳,那这里自然就该让他们跳了。
小伙子们说,之前几年他们都是打球打到晚上7点主动让出来,但是最近天气逐渐变热,他们也想晚点出来打球,晚点结束。
但是大叔大妈们每天晚上7点准时出现在球场,一直跳到晚上8点半,而那个时候天已经黑了,球场没有照明设施,没法再打了。
双方争执不休,甚至招来了民警。

出警民警表示,稍后会和负责管理这个球场的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大叔大妈们去别的地方跳广场舞。
然而,事情的真相并没有那么简单和平。
6月1日,虎扑步行街出现了一条帖子《河南大妈霸占篮球场 并武力驱逐篮球少年》,帖子中的视频正是上面说到的“王城公园篮球场之争”。
现场视频:
从视频看来,争端升级,甚至到了动手打人的地步。

看这抓头就捶的劲儿,可谓是真正的“武力驱逐了”。
然而几秒之后,打人的红衣大爷就溜到了人群外围。

这条帖子在今天中午发出来,到了现在已经有了30多W的浏览量和近千条回复,可以说是非常火爆了。

http://www.guancha.cn/life/2017_06_01_411136.shtml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6-1 23:07

個人觀點:
一開始覺得很單純,老人不對,但看到樓下的發言我也開始混淆

1. 籃球場是不是只能打籃球這我也回答不上來
2. 具體籃球場的分配規則是怎麼樣的呢?如果今天大媽們是拿了個籃球跳舞,或者說直接打斷別人的籃球比賽自己跑上去打籃球這又行不行呢?

我個人看法吧:籃球場這類公共場地只能按約定俗成(潛規則)來分配,很難分清誰該用,誰不該用
說白了,如果有一群少年很野蠻很強壯,他們硬佔著場子不讓別人打(比如連續打10小時),或者說他們硬搶了別人的場子來打,這兩者至少有一者是合理的,甚至很可能二者同時都合理

大媽我看不慣,要動手嘛我要在場我也絕對奉陪,但除了動手之外,她們做錯甚麼呢?咱覺得悶悶的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6-1 23:09

點開連結那視頻看了一下,這籃球少年也太挫了,身材乍看都185了,還挺壯的嘛,連這麼一群七老八十的都打不贏,我那個吐啊
另外請老虎兄看一下,一開始打人那個紅衣老漢是不是練過的

咱覺得也像有練過,也像沒有,太短了看不出來,我傾向是有練過的

[ 本帖最后由 棕炎陽 于 2017-6-1 23:12 编辑 ]
作者: 索虾王    时间: 2017-6-1 23:13



QUOTE:
原帖由 棕炎陽 于 2017-6-1 23:09 发表
點開連結那視頻看了一下,這籃球少年也太挫了,身材乍看都185了,還挺壯的嘛,連這麼一群七老八十的都打不贏,我那個吐啊
另外請老虎兄看一下,一開始打人那個紅衣老漢是不是練過的

咱覺得也像有練過,也像沒有,太 ...

年轻人不敢还手吧,怕万一把老人伤了负担不起
老流氓没这个顾忌
作者: 住持方丈    时间: 2017-6-1 23:14

少年人数太少,那位红衣大叔混战中出手矫健,少年一挺身他就怂了溜得好远. . .
作者: 李元芳    时间: 2017-6-1 23:18

广场舞当然应该在广场跳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6-2 08:24

我们这从来就没有这些事,篮球场当然是打篮球的,也没说不让别人来,而是打篮球优先。同为打篮球的人家在打比赛你肯定不能上去。你可以找3个人加一队轮流玩是没问题的,在以往的经验中是没人拒绝的。但别人33和44的时候,你自己进来1个人投篮,我反正是没见过。

以前有些人把篮球场2边的过道踢足球,也没占篮球场。如果篮球场空的时候你跳脱衣舞都没人管你。

打篮球的潜规则是不能挑人,如果大家都在投篮,你随时可以进来玩,哪怕你没有球也可以。

[ 本帖最后由 szwd1997 于 2017-6-2 08:31 编辑 ]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6-2 09:41     标题: 回复 #7 szwd1997 的帖子

潛規則遇到武力強大的就說不清了,比如三五十個老漢(假設是壯漢)一圍住,主張潛規則的只能支支吾吾講些:"從來都是這樣,一直都是這樣,咱家都這樣"之類的託詞,很難義正辭嚴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6-2 10:08     标题: 回复 #8 棕炎陽 的帖子

弄不赢,就走,去打110啊。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6-2 10:21     标题: 回复 #7 szwd1997 的帖子

对啊

不过说回来,如果人家已经在跳广场舞了你还能让人家让你打篮球吗?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6-2 10:31     标题: 回复 #10 KYOKO 的帖子

我们这不可能,打球还行,旁边是教室,喇叭一放学校保安一波围剿了。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6-2 10:41

我们学校氛围很好,不要说占领篮球场,早上7点钟一些老头老太在电影院门口练太极剑都要被驱赶。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6-2 12:26



QUOTE: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7-6-2 10:08 发表
弄不赢,就走,去打110啊。

打110怎麼講,講說人家侵犯你的潛規則嗎?
我就是這意思,你強調的潛規則就算打110都不好使,只能說武力相當時勉勉強強
如果你吃著冰淇淋,我把你冰淇淋搶了,你打110應該是可以的,你打著籃球,我直接把你的場子佔了,咱認為110是不會來幫你的

如果你也十個人在打籃球,我也十個人要跳廣場舞,你說甚麼潛規則都說得通,因為我們不會真打起來,而大家都有用場地的需求,所以可以協商一個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案
如果你才十個人打籃球,我有一二百人,我佔了你的場子自己跳,你打110都沒用

管理比較差一點的公共場所精髓就是"私下協商",或者說"用威協商"
沒有甚麼潛規則可言,也幾乎沒有明規則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6-2 12:58

打人肯定不对,这几个打球的,估计是怕把老人打坏了,才没还手。

不过,这个篮球场是公共场地,没规定只能打篮球吧?打篮球的让老人给他们让场地,未必占理啊,我说不好。不过,如果是我,看到有人占了,我是不会撵人家走的。
作者: iorihelt    时间: 2017-6-2 13:32

哪边人多就是正义,参考《古惑仔之只手遮天》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6-2 13:49     标题: 回复 #14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光哥,公共篮球场优先打篮球道理上站得住脚吧?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6-2 13:53     标题: 回复 #13 棕炎陽 的帖子

炎阳明显不懂啊,打110不是说潜规则,而是你那么多人,威胁我啊,而且不占理,无论是言语威胁还是出手还那么多人绝对是寻衅滋事。

从来没有一种法律规定了,人家打篮球你就可以强制中断,当然也没规定某些潜规则的选项。

你可以说篮球场是公共区域,健身器材是不是公共区域?你有没有听说过我在玩脚踏板,你把我赶下来?这和人多人少没关系。
我们在打比赛,你可以在赛场外面跳广场舞,我要告也只能告扰民,而不是强占篮球场。

而且文中说了,是篮球小子在打球,老人来驱赶,说什么一直在这跳舞。这就更加不占理了,先来后到的,这本来就是篮球场,又不是广场。你又掐队,又出手,想吃牢饭啊。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6-2 13:58     标题: 回复 #15 iorihelt 的帖子

这球场是我罩的,你混哪里的。

这么大的球场混得不错嘛。

问你话还没回答呢。

小子,知道洪兴吗?

我是黄星,他是蓝星,他是绿星。

小子,你不要这么吊。

我就吊怎么样。
………………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6-2 14:13     标题: 回复 #17 szwd1997 的帖子

打人喊110這當然沒問題了,您的前提不說是說你看人多你就跑了,也就是沒打你,但不讓你打籃球,我認為110是沒辦法的

實際上根本不用靠打人的,真想佔場子的,音樂一放,幾十個人自顧自地在場子裡就跳開了,慢慢擠一下,擠一下,你自然就打不了籃球了,你打籃球,跳舞的進場內同時跳,你可以說他們不道德,但110我認為是不好使的

見2樓,真退一步說如果跳廣場舞趕人不對,那反過來說,跳廣場舞的如果不把場子給籃球的,好像也就沒有不對了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6-2 14:18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6-2 13:49 发表
光哥,公共篮球场优先打篮球道理上站得住脚吧?

不一定吧,如果管理方有正式说法,或规定,说这个篮球场优先打蓝球,广场舞的老人肯定不占理。但没有这么说,按先后顺序,也未尝不可。

这事情,我真的判断不好。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6-2 14:26     标题: 回复 #19 棕炎陽 的帖子

篮球对于大妈大爷是很重的,投篮的弹射,和三步上篮的冲劲,你认为他们敢自顾自跳?真要蛮力,吃亏的一定是老年人。

如果是人家在篮球场跳广场舞,你篮球小子去了,凭什么赶人家?顶多协商,这是我们打篮球的球场,不是跳舞的球场。跳舞可以不要灯,篮球黑了就不行。所以把时间错开。篮球场虽然是打篮球的,你们都不打球了,还不让人家跳舞就说不过去了,那是霸道。

如果人家依旧不让,认为我就要这个时间段跳舞,那么找相关部门出台规定。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6-2 14:28     标题: 回复 #20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你没看清楚这文章啊,是老人赶篮球小子,不是篮球小子赶老人。

5月31日,一群年轻人在河南王城公园篮球场打球。打到一半,突然出现了一伙大爷大妈,来到球场二话不说,打开设备就开始跳广场舞了。


这个其实都好说,我们小学时散步和打足球都共用一个赛道,有时候一个抽射,把老人打晕了,你只要赔钱就行了。没人说赛道不让踢球或散步。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6-2 14:28

如果另有场地给广场舞用,那么打球的让跳广场舞的让开,也是合理的。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6-2 14:30



QUOTE: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7-6-2 14:28 发表
你没看清楚这文章啊,是老人赶篮球小子,不是篮球小子赶老人。

5月31日,一群年轻人在河南王城公园篮球场打球。打到一半,突然出现了一伙大爷大妈,来到球场二话不说,打开设备就开始跳广场舞了。


这个 ...

那是老家伙们蛮不讲理。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6-2 14:31     标题: 回复 #24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篮球场不能优先打篮球,还找谁说理去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6-2 14:36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6-2 14:31 发表
篮球场不能优先打篮球,还找谁说理去

公共场所,要是没有这种规定,还真不好说,因为优先的方法有多种,如果老人先跳上舞了,打球是就要撵人,我觉得也未必占理啊。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6-2 14:48

炎阳认为潜规则因为没有法律依据,所以不占理,是村规。
其实潜规则除了娱乐圈的啪啪啪是负面影响外,很多行业的潜规则都是良性的,只是没有法律的硬性规定而已。

比如说选秀节目,节目规定了3个x,你就停止表演,但中国达人秀上面有个人就是不停止,自顾自陶醉,他也没犯法啊。
比如说1楼的人要用电梯,你家到了29楼,你下梯前把28到2全按了,你也没犯法。
篮球场这个就是同理,无论是外来强占,还是人家正在打33,44,你二话不说,跑去投篮,这只有精神病院的人做得出来,我反正是没见过。

苏轼做的事情都没有犯法,但是不合时宜所以一辈子被人整,差点挂掉,基本都混得很苦。
潜规则的本质是什么?就是避免你做出不合时宜的事情来。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6-2 14:50



QUOTE: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7-6-2 14:26 发表
篮球对于大妈大爷是很重的,投篮的弹射,和三步上篮的冲劲,你认为他们敢自顾自跳?真要蛮力,吃亏的一定是老年人。

如果是人家在篮球场跳广场舞,你篮球小子去了,凭什么赶人家?顶多协商,这是我们打篮球的 ...

不需要非得是老年人對籃球少年,可以是一群肌肉漢子佔場子跳健身舞迫退籃球小學生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6-2 14:55     标题: 回复 #28 棕炎陽 的帖子

不要以为中国人都这么无聊,假设的讨论问题不如去看先秦诸子的故事。

90年代的时候,就有很多年轻人迷恋的士高,这就是年轻人街舞的一种,就是三五个人穿着喇叭裤,带着一个收音机就自顾自地的嗨起来了。没人强占篮球场。

年轻集群的人谁抢篮球场啊,还不如去攻占夜总会。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6-2 20:47



QUOTE: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7-6-2 14:48 发表
炎阳认为潜规则因为没有法律依据,所以不占理,是村规。
其实潜规则除了娱乐圈的啪啪啪是负面影响外,很多行业的潜规则都是良性的,只是没有法律的硬性规定而已。

比如说选秀节目,节目规定了3个x,你就停止表演,但中国达人秀上面有个人就是不停止,自顾自陶醉,他也没犯法啊。
比如说1楼的人要用电梯,你家到了29楼,你下梯前把28到2全按了,你也没犯法。
篮球场这个就是同理,无论是外来强占,还是人家正在打33,44,你二话不说,跑去投篮,这只有精神病院的人做得出来,我反正是没见过。

村規的問題我暫時能想到就是
1. 只能管自己人,不能管外人
2. 兩條村子的規則不一樣,就蒙圈了

大人(高年級)不讓小孩子(低年級)打球您沒見過?我表示很懷疑

人家正在打33,44,有另一群人二話不說要趕人的事,今天這帖子您現在明擺著就見到了,只是投籃和廣場舞的區別罷了
這不是甚麼假設性問題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6-3 11:37     标题: 回复 #30 棕炎陽 的帖子

这个帖子站在老头老太那一边,有那么一丝的道理,因为他们认为平时7点我们准时开始,今天凭什么场子被你们打篮球的占了呢?有一种思维上的惯性,类似于人家每天7点钟无偿给你一袋米,今天没给了,你就火了,但是程度没那么严重。因为毕竟是公共场合。

至于篮球,我从来没看到什么强抢场地之类的行为,真的一次没见过。我打篮球主要在初中高中时代,现在每天晚上也打一打,起码取样超过千场,而且这是我的数据,还有我看别人打,以及我打的时候其他场次的同时进行,就可以超过万场了。

篮球一般你要打,不管你是15岁还是65岁,你可以说,我有只队伍加进来,没人拒绝。人家在打比赛,我从来没看到过打断别人,或者强抢场地的情况出现,从来都没有。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赶人,街头篮球本身是一种和谐文化,英雄不问出处的玩法,百川汇流。
冲突往往是一个人不停的上篮被破坏就说别人犯规,还有就是防的动作很大有时候会有火气,但打架的情况也很少,以争议为主。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7-6-3 11:50

这特么就是块"公共空地",别纠结是不是篮球场了,又不是什么"军事管制区".除了场地管理可以依规定清场,其它:谁到就是谁的.要打架就打呗.

老人比年青人的"人权"并不多,但也不能少.还是按一般治安案件处理吧.

噪音问题,也可以报警,投诉物业.不需要特别把年青人和老人,小孩的区别开来.难道,年青人跳广场舞就不算扰民么?

不过,还真有个问题.有些事年青人做了,有人管.老人家去做了,面子比较大,还真有点"豁免权"的味道.

要知道,就常情可得,广场舞也就是近几年的事.打篮球可是风雨无阻的N多年前的事了.也就是,你要说传统XX时间后就该跳广场舞,基于这个逻辑,完全可以证得:篮球场就该打篮球的.咱们讲道理,不讲歪理,讲歪理不利于解决问题.

至于19:00后这地方专用于跳广场舞,让社区或物业立块牌子,就没有争议了.
当然,这又和问题本身关系不是特别大了,主要是"管理人员"玩忽职守.

[ 本帖最后由 小贩 于 2017-6-3 11:56 编辑 ]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6-3 12:28     标题: 回复 #31 szwd1997 的帖子

我看法是公共場所必須要有一個管理牽頭,至少基本規則要成立,不然各說各話很難開展
一個場地怎麼才能公平同時滿足N個團體?

假設A中學也想打校內籃球,B中學也想打校內籃球
A主張說我們各打一盤,20分換校玩,時間不限
B主張說我們各打30分鐘換校玩,分限不限
C主張說我們先到先得,反正上一場的人沒累死,就可以無止境打下去

我認為三種說法都算公平,只能說大家可以採取共識
大流是大家都愛以A為準,那就大家都和諧

如果堅決不和諧(像這個老人少年之爭,少年說要等我們打完,老人說我們計時分配)
那就是衝突

衝突不一定要打架,這您說的是對的
但衝突假設不和解,一定要有一方讓步,或是自己縮了,或是罵不過人,或是打不過人
這個因人而異,各地,各人,民風,作風不一樣

總得來說我總結自己看法就是
1. 管理者應該要盡量減少爭議
2. 我個人不喜歡爭議性事件,這是自己在耍嘴皮子好玩,我一般是繞著走,你說公共籃球場要錢?那我就自己租體育場玩,或者我就不玩,我不跟這種人鬥
3. 如果我要爭,那我一定要贏,像這種籃球少年又爭又退縮,我瞧不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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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次跟墨兄說的高利貸事件也是一個意思
高利貸說欠債還錢,欠債的說超過24%不必還

甲有甲的主張,乙有乙的主張
既然要爭,那就一定有勝負

他們愛分勝負,就讓他們分去,反正我不爭這個
作者: 朱炎陽    时间: 2017-6-3 17:48

感觉打篮球那个不像是少年身材
腰上有赘肉了,少年除非是肥胖身材才会有赘肉
而这哥们明显不是肥胖身材,应该是二十多岁的
从行为上看比较克制也不像少年,少年要么不敢跟中老年争,要么就是那种拉都拉不住的愣头
作者: zeloti    时间: 2017-6-4 12:26

1.打篮球的先到,已经在打了,广场舞的后到;

2.这地方就是篮球场,篮球场顾名思义就是打篮球的场地,你在这里做活动可以,前提是打篮球有优先权。

综上所述,理在打篮球小伙子这边,跳广场舞的属于无理取闹。任何其他理由都是狡辩。
作者: humi100    时间: 2017-6-4 12:51

很多人基本概念不清晰,那里只是公共设施用地,谁都有权利用,不是篮球场专用打篮球,并非装了篮球架子就是篮球场,很多人连那个地方什么性质都没搞清楚,就狂喷跳广场舞的。

基于此,有人认为先到先用,有人认为,谦让老人,都没毛病。老人动手打人肯定不对,就这么简单。

[ 本帖最后由 humi100 于 2017-6-4 12:53 编辑 ]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6-4 13:03



QUOTE:
原帖由 humi100 于 2017-6-4 12:51 发表
基于此,有人认为先到先用,有人认为,谦让老人,都没毛病。老人动手打人肯定不对,就这么简单。

很多打籃球的都不主張先到先用,像樓上神州兄說的意思就是打一場換一組人
類似按分數算的,進了五球就得換人

老人主張的類似是按具體點鐘算,某點換人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6-5 08:56     标题: 回复 #33 棕炎陽 的帖子

根本就没这回事啊,没听说过任何人要求分时间,抢球场这一说。

这篇报道的老头老太没有说他想抢篮球场,他们只是单方面认为7点钟一直都是广场舞的天下,类似于钓鱼岛历史上一直是中国固有领土。那么问题来了,小贩兄说得很清楚,打篮球的历史更悠久。所以他们那个7点钟到了跳舞时间是鬼扯。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6-5 09:02     标题: 回复 #37 棕炎陽 的帖子

打篮球还真是先到先用,一般33,44一直打人家会累。

你加一队,增加了游戏的竞技性,也没人会拒绝,并不是你说的不心甘情愿,你一个标准我一个标准在博弈。就一个标准,三个队轮流玩,没人有怨言。或者4个队也有,但是很少。5个队就肯定不会有了,没见过也没听说过。

同意你加进来,也不是中断比赛你马上上场。而是我们这2队或5球或10球决出胜负你再上来,这不是先来先用嘛。也没见人像炎阳这样争,不公平,我要第一个,我们扔硬币猜拳才公平之类的。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6-5 09:23



QUOTE: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7-6-5 09:02 发表
打篮球还真是先到先用,一般33,44一直打人家会累。

你加一队,增加了游戏的竞技性,也没人会拒绝,并不是你说的不心甘情愿,你一个标准我一个标准在博弈。就一个标准,三个队轮流玩,没人有怨言。或者4个队 ...

暈,老哥不要一直曲解,先到先用至少有N種,你說的這個基本就不叫傳統意義上的先到先用
像35樓說的先到先用,意思是只要打籃球的那堆小伙(可能是20個,可能是15個)想一直打,那廣場舞的除非等他們累死,不然就得一直等下去

如果換著3V3一直輪,有十幾個小伙的話,基本打4-5個鐘頭是沒問題的

==========

A. 像公園的躺椅,亭子裡的桌子,這才叫真正的先到先用-----只要先來的想一直用,就能無止境用下去

==========

B. 您說的先到先用是變種的先到先用,AB兩隊先到,行,那AB兩隊您們先打,C隊要等AB隊輸了一隊/或有一隊不打了,就能打
這個制度保障了基本隔一段時間,就能打上,可能是15分鐘,可能是20分鐘

==========

C. 跳廣場舞的阿姨也是要先到先用,打籃球的先打貝,但我不管你多少人打多少分,反正一到七點,就必須場子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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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當然要是客氣一點,也可以主張一種計實時的先到先用,阿姨計時一下,看籃球小伙打了一個鐘頭,然後上去商量換一下,是不是讓跳舞的也跳一個鐘頭,然後再換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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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挖字眼的話,ABCD都算先到先用,但我認為傳統意義上,像35樓說的,或者這樓很多人說籃球優先的,基本說的都是A
神州兄假裝在說A,其實夾帶的是B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6-5 09:46     标题: 回复 #40 棕炎陽 的帖子

对啊,对于打篮球的同志们来说,1队2队的永恒队,3队是b方案。对于非打篮球的人来说,就是a方案啊。

我是举个例子,因为不管是打篮球的还是踢足球的,还是踢毽子的,还是跳舞的,没人抢篮球场。老头老太的出发点不是说要抢篮球场,还是7点到了,我以前一直在这跳舞。今天你们打球我很诧异。

我们单位楼底下的篮球场也是这样,到了7点也赶打篮球的。但是平时从来没说我在投篮,他来30个人说不让我打要跳舞。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7-6-5 10:24

如果纯打篮球,其实20个人都排得下.

4个,打小半场.想快点就5个球,慢占就10个球.
5个,还是一样.可以一场只换一个人.
然后依时.
3VS3
4VS4
半场
10,可以打全场.
12,可以开两个半场
18,也可以开两个半场.
20,开全场,计球不计时.10个球,输了下.

打野球,很容易打群架的....无论我方还是对方,总有一两个不服气就来阴的,或是技术不行动作太大引起的纷争.
不过,这个时候谁对谁错重要吗?重要的是一起上啊.装完逼就跑.....太过瘾了.

赌球打架抢场子,最欢乐了...,这才是青春呐.

[ 本帖最后由 小贩 于 2017-6-5 10:27 编辑 ]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7-6-5 10:48



QUOTE:
原帖由 humi100 于 2017-6-4 12:51 发表
很多人基本概念不清晰,那里只是公共设施用地,谁都有权利用,不是篮球场专用打篮球,并非装了篮球架子就是篮球场,很多人连那个地方什么性质都没搞清楚,就狂喷跳广场舞的。

基于此,有人认为先到先用,有人认为,谦让老人,都没毛病。老人动手打人肯定不对,就这么简单。

首先,喷跳广场舞是因为他们不占理还打人。与设施无关。
其次,老人并不认为需要被谦让,他们觉得就是他们的地盘才动手的。
最后,既然是公共设施,谁都可以用,更要尊重打篮球的自由。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6-5 13:12     标题: 回复 #41 szwd1997 的帖子

所以說公平分配有很多種方案的情況下,在大家各執一詞時,就很難有共識的空間
甚至有的小滑頭會一天換一個方案,怎麼有利怎麼來

沒有具體管理者站出來給出一個方案,那大家就會起爭執
起爭執是我不願意看到的

我不接受老人痛打小伙,我也不希望看到小伙痛打老人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6-5 14:31     标题: 回复 #44 棕炎陽 的帖子

就是有规则也没有共识。

共识从来不是规则搞出来的。

比如侵略者和反抗者永远不可能有共识,不管你国际支持不支持,有没相关的法律。

其实就是篮球后来者你也可以不让,但是没人这么做,破坏原本和谐的气场。就是你说的a方案。

篮球界本身愿意让利给相同的爱好者,就是你说的共识,并不是谁出了什么规定。

篮球场其余不打的时间,你晒衣服都可以啊,谁拦着你谁就无聊,这不是共识。而是人家不打篮球了,还霸着篮球场干嘛?

篮球场就是你理解公园的躺椅长凳,你可以跟别人说你睡20分钟,然后我睡20分钟,否则我跟你急!
篮球场上都是征得同意,并不是理所当然的加个队。没人拒绝也是街头篮球的文化使然,你球跑到旁边的篮球场了人家帮你丢过来也是同理。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6-5 14:45     标题: 回复 #45 szwd1997 的帖子

您意思說籃球少年肯定不願意讓給非籃球少年的?
如果兩隊人AB正在打,然後有一個C廣場舞的想等這兩隊打完,稍微跳10分鐘,然後又來了一個比廣場舞的晚來的D說想打籃球10分鐘

晚來的D反而容易先打上了?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6-5 14:49



QUOTE: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7-6-5 14:31 发表
就是有规则也没有共识。
共识从来不是规则搞出来的。

比如侵略者和反抗者永远不可能有共识,不管你国际支持不支持,有没相关的法律。
其实就是篮球后来者你也可以不让,但是没人这么做,破坏原本和谐的 ...

假略者和反抗者很容易有共識,死人是不會反對的,共識輕輕鬆鬆地產生了
規則是一個保護雙方的做法,讓大家在不用死人的情況下產生共識

如果又不共識,又不服從規則(假設公園管理者制定了規則,比如各打20分鐘之流的),像您樓上說的,可以打110,請進去拘留所好好清靜一下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7-6-5 14:50     标题: 回复 #46 棕炎陽 的帖子

AB正在打,D加入后不过是参与其中轮流打,AB还能继续打而且还能休息。
而让C来的话,AB就没得打了。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6-5 15:14     标题: 回复 #46 棕炎陽 的帖子

肯定不肯定,我不知道。篮球比赛一旦起来,最少是6个人的运动。不可能1个人说让,也做不了其余5个人的主。不过你好好询问,而这6个人一般会告诉你结束的时间,你守在那里有可能哦。

至于你说的后来篮球相反能比先到的广场舞上?当然!同样的躺椅,你之前询问的人我不让,后来询问的人我让了,他当然是上了。并不是先上,而是广场舞根本没机会。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6-5 15:19     标题: 回复 #47 棕炎陽 的帖子

规则和法律从来就不是共识,比如党那么教育,还是有不少自由主义者。这就是法律条款下无共识,你说法律条规,他说你装大尾巴狼,糊弄事忽悠什么的。

莫邪上面也说了,广场舞来了真不是共识,那是中断比赛。
+个队是增加竞技性,并没有中断比赛,还可以省体力。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6-5 19:37



QUOTE: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7-6-5 14:50 发表
AB正在打,D加入后不过是参与其中轮流打,AB还能继续打而且还能休息。
而让C来的话,AB就没得打了。

是這個理,所以衝突必然有,廣場舞要跳除非要第一個來,不然就很可能會無限被插隊,等到天荒地老也跳不了
這種分配方式我認為在於很多人來說不公平,起爭執是必然的,無非就是鬥嘴還是武鬥的區別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6-6 15:40     标题: 回复 #51 棕炎陽 的帖子

只是你认为不公平啊,其实很公平。老头老太和你说的不是一个问题,他随时去跳舞,篮球不让,这是你说的问题。他们说的是7点钟以后应该开始跳舞了。

你和别人抢长椅本身就说明自己很无聊,居然还说不公平,这哪里不公平了啊。
篮球场本来就是打球的,难道还跳广场优先了啊。

规则上是没人打篮球的情况下,你可以干任何事情。

足球场更大,那你是不是说我要跳舞了,咱们一三五,二四六的分时间。我们楼底下以前就是打甲a的,也可以无视嘛。现在凭什么你们中超要踢比赛,一踢90分钟不公平,你踢20分钟,我跳20分钟才公平。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6-7 07:17     标题: 回复 #52 szwd1997 的帖子

暈,不用說這麼長,簡單來說就是一個場子有多種可行分配方案
你說也不算,我說也不算,只有官方管理人員說才算
沒有官方管理人員,就只能私下協商,這次就是協商不成爆發的衝突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6-7 09:02     标题: 回复 #53 棕炎陽 的帖子

问题是,这问题不存在啊。说了,他们没说我们随时用,篮球小子要随时分时间,他们只是说类似于自古以来7点钟,这里是广场舞时间。中国这么大,你听说过爆出非足球场抢足球场干别事的例子吗?

这个从来就不用协商,你说的问题不存在。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6-7 11:25



QUOTE: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7-6-7 09:02 发表
问题是,这问题不存在啊。说了,他们没说我们随时用,篮球小子要随时分时间,他们只是说类似于自古以来7点钟,这里是广场舞时间。中国这么大,你听说过爆出非足球场抢足球场干别事的例子吗?
这个从来就不用 ...

現在是晚上7點鐘,你是一名公園管理人員接到線報說球場有幾群人吵起來了

場上AB兩群人正在打籃球,他們已經打了很久很久了,比如5小時(甭管為什麼,總之就是打得超級慢之類的,散步,亂投,強度不大),旁邊C跳廣場舞的說她們也想跳,而比C更晚到的D,E說他們也想打街球

AB的觀點是說,我們沒打完,誰都得等,你們少廢話,今天B就是再打3小時,再輸1000分你們也得給我等著------AB要繼續用,CDE給我等著
C的觀點是說,按時間大家應該輪著玩,AB打了4,5個鐘頭了,應該換我們跳一下,再給DE打球-----C要馬上用,ABDE給我等著
DE的觀點是說,籃球街球規則,輸了就得換人,籃球場不能讓廣場舞的用,應該我們先打,實在沒人打籃球了,才能讓廣場舞的跳-----DE要馬上用,ABC給我等著

請問你怎麼調解?

===========

我坦白講,我的看法,今天我會盡量說服他們分著玩,隨便和一個稀泥,好言相勸
明天我會直接請工作人員出一個規定,直接採用ABC之一的觀點,比如用C的,寫個牌子插到場上,以後大家都按這牌子走,下次再出動,直接把不遵守規則的趕走,以後再也不用辯論

[ 本帖最后由 棕炎陽 于 2017-6-7 11:31 编辑 ]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6-7 11:36     标题: 回复 #55 棕炎陽 的帖子

不用调节啊,ab想打多久打多久。这里只有一个问题,就是de可以切进来流打。

如果没切进来,ab直接走了,也没有说c舞先来就能跳舞这一说。

对于特殊场馆的公用设施没有等待的先来后到一说。只有不踢足球的时候,不打篮球的时候,你其他事物才存在先来后到的排队。也就是说你广场舞傻等和篮球排队没用,依旧是篮球优先。

假设ab走了c上去跳舞,那么你跳3天3夜别人也不能赶你。

还有de设定的不对,从来没有规则说,篮球小队进入必须输了换人,只是每次询问,我没见过人拒绝。如果这一点你无法理解,我们就说说余额宝,余额宝有人亏过钱吗?但事实上,从客观的角度,余额宝自己都说了,存在亏钱的可能。后来者插入打,是一种和谐的谦让,不是规则或规章,顶多是一种潜规则,不受法律调控或支持的范围。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6-7 11:38



QUOTE: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7-6-7 09:02 发表
问题是,这问题不存在啊。

兄說的不是問題不存在,而是問題未存在,或者說在您的經驗裡未存在
未存在和不存在是不一樣的
問題明擺著存在,很簡單,說了很多次了,您沒見過是一回事,但這種問題是完全可以解決的

就跟游泳池能不能穿比基尼一樣,一個一定要穿,一個一定反對別人穿
那請游泳池工作人員表達一下游泳池的態度,寫個告示就行了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6-7 11:41



QUOTE: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7-6-7 11:36 发表
对于特殊场馆的公用设施没有等待的先来后到一说。只有不踢足球的时候,不打篮球的时候,你其他事物才存在先来后到的排队。也就是说你广场舞傻等和篮球排队没用,依旧是篮球优先。

您這話甚麼身份講的,這種話只能由場地管理人員來講
您自個穿個拖鞋短褲講,有甚麼根據背書呢?

如果另一個拖鞋短褲的上來跟您唱反調,您拿甚麼反駁人家?

大家都不用講理據,直接拿一個麥克風各講各的嗎?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6-7 11:45

炎阳兄弟啊,你这个插牌子的行为才不是法律,是典型的村规。类似酒店的此地路滑,小心摔倒。你以为写了这个,我摔倒了你就可以不赔付啊。

对于跳舞的来说,你不让在篮球场跳本身就达不到共识,不是有个牌子大家就都遵守和服气。同样你写个一人玩一下,打篮球的也不会服气。都是不客观的。

公共设施在相同的应用受众前是平级的。对应的享受优先权,这是个简单的道理。比如篮球场你可以在外场停车和晒被子,打篮球的才不会管你,但是你车被砸坏了,篮球弄脏了你的被子你可怪不得人家。

我们首义广场这天天都有各种区,广场舞区、踢毽子区、飙车区、演奏区、聊天区从来就没听说过抢场地,都很和睦。

那是那句话,文中是7点钟事件,不是什么大家都分一分时间的问题。只要没人告你扰民,你拉琴拉到三天三夜都行。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6-7 11:48     标题: 回复 #59 szwd1997 的帖子

場所管理者有權制定不違法的約章,或者說可以拒絕服務不遵守約章的人,因為不服務本身就是他們的合法權利,
這當然不是村規了,老哥連基本的法律內規則都不明白?

圖書館有權要求進來的人小聲,游泳池可以要求進來的人脫鞋
如果你不聽,當然也不犯法,是告不了你,你也不用坐牢,不用罰款,但可以直接就把你請走

籃球場的管理人員同理,籃球場的管理人員完全可以插一個牌子,寫每人每場30分鐘,拿號排隊,排隊者不得進場遊樂
誰不聽,誰就出去
可以很服氣地出去,也可以不服氣地出去

[ 本帖最后由 棕炎陽 于 2017-6-7 11:51 编辑 ]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6-7 11:55     标题: 回复 #60 棕炎陽 的帖子

你说到点上了。

你说的那是室内篮球场,一般是要付费的。你广场舞如果付费了,篮球场跳舞是没任何人能赶走你的。

正是因为室外的没人管理,免费,才会出现所谓的纠纷。

室外的篮球场立什么牌子?都是随便玩,我们大学里的1个篮球场有4个全场,一共3个。1是没人管,2是随便玩,3是场地多没人抢。4是也没人跳舞。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6-7 11:56



QUOTE: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7-6-7 11:45 发表
公共设施在相同的应用受众前是平级的。对应的享受优先权,这是个简单的道理。比如篮球场你可以在外场停车和晒被子,打篮球的才不会管你,但是你车被砸坏了,篮球弄脏了你的被子你可怪不得人家。

我们首义广场这天天都有各种区,广场舞区、踢毽子区、飙车区、演奏区、聊天区从来就没听说过抢场地,都很和睦。

那是那句话,文中是7点钟事件,不是什么大家都分一分时间的问题。只要没人告你扰民,你拉琴拉到三天三夜都行。

公共設施沒有甚麼你自己理解的一通道理,只有一個鐵律,就是管理人員話事,在沒有話事的情況下再講您的日常道理
為什麼圖書館不能講話,而游泳池不能穿鞋,而不是反過來,圖書館不能穿鞋,而游泳池不能講話?

你可以說,這是因為某某某背後原因,但你這麼說是一種倒貼式的論證,其實早有結果的,而你只是用你的論證方式去靠這個結果
公共設施不需要是平級,或者甚麼對應的有優先,都沒有的,更不存在甚麼車被砸了怪不得人

您這廣場沒聽過搶場地原因大概是
1. 場子充足,搶不起來
2. 人員和氣,不喜歡用鬥爭解決問題

但不代表沒有搶場地的理由,按你說的,這也能用,那也能用,時間怎麼分,你也講不出個所以然
那大家如果都想用時,肯定就會有爭執,無非就是打與不打,吵與不吵,那一方讓步,有沒有風度的問題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6-7 11:59



QUOTE: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7-6-7 11:55 发表
你说到点上了。

你说的那是室内篮球场,一般是要付费的。你广场舞如果付费了,篮球场跳舞是没任何人能赶走你的。

正是因为室外的没人管理,免费,才会出现所谓的纠纷。

室外的篮球场立什么牌子?都是随 ...

跟免費沒有毛線關係,免費也不代表沒人管理,一般意義上無人管理的場地不存在
難道籃球架是上帝降下來的嗎?,一般意義而言,立架子的機構就是管理的

你可以說管理者基本不上班,懶政,人手不足,一個人要管理100個場子,這些都對,但不會是沒人管理的

免費圖書館也有人管理,免費公園也有人管理,免費風景區也有人管理,我就不知道您怎麼會理解說免費籃球場是無人管理的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6-7 12:37     标题: 回复 #62 棕炎陽 的帖子

所以然是你认为的啊。根本就没有这个事,假设有个免费澡堂,你要去澡堂跳舞,我是不是洗20分钟先穿起来等你跳20分钟我再泡澡?

优先性是必然的,不是哪个说不说。这都有争议,只能说吃了饭没事做。是谁都可以用,优先给署名权的。足球场优先足球,乒乓球台优先乒乓球,你是不是说你要上去睡觉,打20分钟睡20分钟。这么简单的事情还规则,还法律,吃了饭没事做。

[ 本帖最后由 szwd1997 于 2017-6-7 12:40 编辑 ]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6-7 12:38     标题: 回复 #63 棕炎陽 的帖子

我们这真没人管,只是说我们学校有最终解释权,不代表设定了球场就一定出管,管了就一定要规章制度。什么都没有,要不要我回去给你拍个照看看?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6-7 12:57



QUOTE: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7-6-7 12:38 发表
我们这真没人管,只是说我们学校有最终解释权,不代表设定了球场就一定出管,管了就一定要规章制度。什么都没有,要不要我回去给你拍个照看看?

您形容一下就行
如果是學校的地,那就是學校管,如果是市府的公共用地,就是市府管
說白了除非地權有易手甚麼的,不然這塊地基本95%是歸蓋籃球架的那個組織管

[ 本帖最后由 棕炎陽 于 2017-6-7 13:00 编辑 ]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6-7 12:59     标题: 回复 #64 szwd1997 的帖子

聽都沒聽過甚麼叫署名權先用,是法律說的還是甚麼皇帝說的?
要是公共桌子要是我拿來睡覺,您除了找管理人員/物主外,我認為您是真沒辦法的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6-7 13:33     标题: 回复 #67 棕炎陽 的帖子

是没办法啊,桌子在免费的地方就是谁用都可以,先来后到。
如果是乒乓球桌我们会叫你起来,说我们要打球了。
如果你不让,那就真有人管,而不是什么规章制度。

如果一般普通桌子在大学教室里,就是上课为先。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6-7 13:38     标题: 回复 #68 szwd1997 的帖子

自己講講的可以,拿來管人是不夠的
你又不是物主,又找不到物主,又拿不出任何物主的條款

通通都是你自己根據生活經歷想像的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6-7 13:49     标题: 回复 #69 棕炎陽 的帖子

这是事实的,因为认为事物都要讲事实,而不是自己理解的村规。

没听说过自己不要脸去占领署名权的还理直气壮。

足球场就是踢足球的,篮球场就是打篮球,网球场就是打网球的,难道是洗澡的?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6-7 13:51     标题: 回复 #70 szwd1997 的帖子

這得物主講啊,我要是物主,我在自己的網球場洗澡很合理,或者我讓別人在我的網球場洗澡也很合理
法無禁止則可為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6-7 14:04     标题: 回复 #71 棕炎陽 的帖子

你说这话就不符合常识,属于歪理了。如果你喜欢洗澡,你完全可以拨款建个洗澡堂,并且说只有你才能进去,钥匙在你手上你建个篮球场干嘛?

法無禁止則可為,这是流氓和机会主义者的思维,好人一般不会这么认为。法律也没禁止不能随便拍女人的大腿,电梯上也没禁止不能别行人,公路上也没禁止不能别车。

我以前特别诧异中考的规章制度为什么要写不能打老师了,就是防止炎阳牛角尖思维,你不没写吗?那我可以打老师。问题是你写了也没用啊,我可以骂老师,抓老师衣服头发啊,我可以往老师身上吐痰啊。这就是无聊了。如果条条要规定,那像乱世了。而且肯定规定不完。

[ 本帖最后由 szwd1997 于 2017-6-7 14:06 编辑 ]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6-7 14:08     标题: 回复 #72 szwd1997 的帖子

1. 不扯蛋,吐痰抓頭髮等在法律上都是禁止的,神州兄舉例不當
2. 這帖我一直在強調,常識和常識之間是不一樣的,只有一個常識是一樣的:國家的常識,或者這麼說,國家的武力機器夠大,你必須遵守他的常識,第二大的常識是物主,因為物主的權利是受國家保護的
剩下打籃球的常識大,還是跳舞的常識大(甚至籃球和籃球之間,跳舞和跳舞之間的常識也是不一樣的,很多跳廣場舞的之間也爭場互毆),這個要看雙方的氣度,口才,和武藝

而您神州兄一直在強調你的常識就是大,就是厲害,我表示無法回答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6-7 14:22     标题: 回复 #73 棕炎陽 的帖子

这不是我的常识而是客观的常识,水果店是不是卖水果的,这是常识吧?你可以跑到水果店大声责骂说你们品种真不齐全居然没有苹果手机?居然不卖宝马,什么破店?可以这样吗?你是不是要说谁规定了水果店不能卖别的东西的?

所谓署名,是我的一种说法,确实没有法律依据。处处讲法律,是一种行为艺术上的小混混思维。即法无禁止即可,专业钻各种漏洞的。法哪来禁止得过来。

不是本项目的非要跑到其他项目的场地去寻求所谓的公平,那才是大大的不公平。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6-7 14:27



QUOTE: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7-6-7 14:22 发表
这不是我的常识而是客观的常识,水果店是不是卖水果的,这是常识吧?你可以跑到水果店大声责骂说你们品种真不齐全居然没有苹果手机?居然不卖宝马,什么破店?可以这样吗?你是不是要说谁规定了水果店不能卖别的 ...

客觀的常識有很多種,天南地北的人,南方人有南方人的共識,城裡人有城裡人的共識,年青人有年青人的共識,男人有男人的共識,中國人有中國人的共識,沒有共識,那就要找共識,
找不到共識,那肯定有衝突,最好是物主勇敢站出來,提供一個共識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6-7 14:37     标题: 回复 #75 棕炎陽 的帖子

像文中这种情况就需要一个规则,因为出事了。

像我们学校那样的,要什么规则,平安无事30年波澜不惊,不是找事嘛。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7-6-7 18:26



QUOTE: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7-6-7 14:37 发表
像文中这种情况就需要一个规则,因为出事了。

像我们学校那样的,要什么规则,平安无事30年波澜不惊,不是找事嘛。

呃...只能說有備無患
有規則的場子可以應付衝突,沒規則的場子應付不了

當然文中場子更需要,這沒錯,因為明天,後天,這架還得接著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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