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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女儿留学嫁老外 卖了房的父母崩溃:我们老了谁照顾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4-18 18:41     标题: 女儿留学嫁老外 卖了房的父母崩溃:我们老了谁照顾

来源:广州日报

原标题:独生女留学嫁老外父母崩溃

坐在家里抽着烟,张勇还是有种莫名的焦躁感,推开窗户,车流轰鸣。他家就在高架桥边上,尽管装着两层隔音玻璃,噪音依旧很大,和夫妻两人聊天,要大声扯着嗓子才能听清。

10年前,女儿到美国留学,如今,不仅留在了美国,还和美国男友结婚。一年来,张勇一直在做女儿的工作,劝她回国,甚至拿“断绝父女关系”作为要挟,但效果不大。这让张勇觉得,这辈子做的最错误的决定就是送女儿到国外上学。“我跟她有两个星期没联系了。”张勇叹了口气。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肖欢欢

张勇今年61岁,妻子朱静今年60岁,退休前,张勇是深圳一名家电配件厂的工程人员,妻子朱静则是这家工厂的会计。

卖掉房子送女儿留学

“其实当年送女儿出国一开始不在我们的计划内,因为我们没那么多钱。”朱静说,张勇家兄弟四个,张勇是老三,尽管很早就已经到深圳来打工,但张勇在深圳混得并不好,在几兄弟中并没有地位。

朱静31岁生下女儿张莉,在当时看来,张勇是“老来得女”了。张勇对女儿张莉格外疼爱,两口子也定下了一个目标,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最好能让女儿到国外读书。

2006年,女儿张莉在高考中以11分之差与自己心仪的一所国内名牌大学失之交臂。她跟张勇说,想到国外读书。

“其实当时条件还不算太成熟。只是有这样的打算。”张勇说,女儿上初中之后,两口子就一直省吃俭用,为了给女儿凑够足够的留学费用,两夫妻把家中110平方米的房子卖了,换了一套70多平方米的两房。“反正女儿出国后两口子住也够了。”

从三口之家到二人世界

2007年,张莉收到了美国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张勇当时非常兴奋。“我查了,这个学校每年招收的亚洲学生并不太多,能被录取还是挺幸运的。女儿终于让我们扬眉吐气了。”张勇说。

张勇至今仍记得自己把女儿送出机场的那一幕。“凌晨1点的红眼航班。我远远地向她挥挥手,她已经消失在我的视野了,我还是朝着那个方向张望着,我突然心里空落落的。眼泪就忍不住掉下来了。我扭头一看,我老婆也蹲在地上哭了。我赶紧擦了把眼泪,拉起蹲在地上的她。”

朱静不止一次交代女儿,在美国晚上不要一个人走夜路,不要参加示威游行之类的聚众活动。受张勇的“委托”,她还一本正经地对女儿进行了一番性教育,要求张莉树立正确的恋爱观或婚姻观。朱静还给女儿划了几条红线:不准找外国人当男友,不能当未婚妈妈,不能和学校的老师搞师生恋。

适应女儿不在身边的日子,对张勇夫妇来说是更大的挑战,尤其对朱静。女儿从出生后都是她带大的,一直在她身边,现在突然从身边消失了,感觉挺不习惯的,她情绪波动很大,女儿离开的前两个月,她总是失眠。“我原本以为自己准备好了,但实际上并没准备好。从女儿离开家门时,我就像掉了魂似的。我心里知道,女儿出国留学是好事,但还是忍不住直掉眼泪。刚去的一个星期,我一天要给她打3个电话。”

“很害怕她离开我”

张莉出国后和家里联系并不多,张勇通常都是通过skype和电话与女儿联系,当时还没有微信。即便女儿给家里打电话,也显得有些“官方”,主要是吐槽饮食不习惯和学习太忙。“去的第一周,几乎每天打电话都吐槽说和美国人交往困难和东西难吃。”

“说实话,在打电话之外,我也不知道她在美国干什么,认识哪些人,学习怎么样。”张勇一直没跟亲戚们说,女儿到国外留学是全自费的,每年大约花费30万元。但对于家庭收入不算太宽裕的张勇来说,是一笔巨资。

张莉在去美国后的第二个春节是在国内过的。在机场见到女儿,一家三口抱在一起热泪盈眶。女儿去到美国的第三年暑假,张勇夫妇才有了第一次去美国的机会。张勇笑言,这还是沾了女儿的光。“我估计如果我们自己去,签证都不一定能办下来。”

女儿陪着张勇夫妇在美国玩了一个星期。张勇发现女儿变化很大:扎起了耳洞,戴起了耳环,并且还买了名牌包包。在和一位张莉的留学生朋友小熊聊天时,小熊一不小心说漏了嘴,说张莉到美国来之后,交往过一个外国男友。

这时,张勇才注意到,女儿变了,“我为女儿感到骄傲,但真的很害怕她离开我。”张勇说。

女儿嫁了外国人

张莉是个懂事的孩子。当晚,张勇委婉地问起,在美国是否有交过男朋友。张莉承认自己之前曾交往过3个男朋友,但都很短暂,那个外国男友交往了两个月就分手了。这次谈话后,张勇和朱静达成一致意见:女儿不能找外国人做男朋友,更不能嫁给外国人。毕业后要回国内工作。

但女儿对此却并不认同。“找个外国男朋友也没什么不好啊?”

2012年,张莉继续在该校攻读研究生。2015年年底,朱静接到女儿的电话,女儿在电话中告诉她,她要留在国外工作,并且要和外国男友结婚。第二天,她才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张勇,张勇气得把两个盘子摔碎在地板上。

朱静说,不管女儿做出何种选择,她都支持,只要女儿幸福。但想到以后要一年才能跟女儿见上一面,她心里还是很难受。

在张勇家的墙壁上,还贴着很多张莉从小学到初中时得到的奖状。想念女儿时,张勇经常翻出女儿小时候的照片。“小莉小时候最喜欢我骑着自行车带她去菜市场了。”甚至,和女儿的来往邮件也经常会被他翻出来,打发时光。  

我们老了谁照顾?

张勇和女儿的关系闹得很僵,两人已经有两个星期没通过话了。多亏了朱静从中打圆场。张勇的态度很坚决,不同意女儿同外国男友结婚,并且毕业后要回到中国工作,否则就要和女儿断绝关系。但他承认,这些都是气话。“我对女儿关心不够,只知道给钱,忽视了她的感情问题。”

张勇说,他也不是老古板,他也很爱女儿。反对女儿留在国外和嫁给外国人,他有自己的理由。一是因为文化差异,二是为老两口的老年生活考虑。“我们老两口不可能去美国,她要是留在美国了,以后可能就没机会见面了。这可是我们的独生女啊。”

因为女儿找了外国男友,还要留在国外,张勇和女儿间的“冷战”还在继续,朱静成了他们之间的“传声筒”。“她眼里到底还有没有我这个父亲?”张勇在谈话中反复重复着这句话,他的声音有些颤抖,夹着香烟的双手也不停在烟灰缸上掸着烟灰。

“子女有自己的梦想是好事,但也要考虑父母的感受啊。我现在真很后悔当初送她出去读书,这是这辈子最错误的决定,你说让我们老两口去美国生活,现实吗?不现实。我俩根本不具备在美国生活的条件和技能,也生活不习惯。”张勇说,他现在的感觉是辛辛苦苦几十年,为别人培养了一个女儿。如今,他最犯愁的是:如果和唯一的女儿失去了来往,这剩下的几十年可怎么过?“将来我们老两口老了谁来照顾?”

http://news.ifeng.com/a/20170418/50958189_0.shtml#_zbs_maxthon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18 20:28

这老头挺自私的。还有,他控制欲太强。女儿长大了,是一个独立的人,他不能总想着要求别人怎么做。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4-18 20:44

光哥您女儿长大了您要管多少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18 20:44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18 20:28 发表
这老头挺自私的。还有,他控制欲太强。女儿长大了,是一个独立的人,他不能总想着要求别人怎么做。

2006年,女儿张莉在高考中以11分之差与自己心仪的一所国内名牌大学失之交臂。她跟张勇说,想到国外读书。

“其实当时条件还不算太成熟。只是有这样的打算。”张勇说,女儿上初中之后,两口子就一直省吃俭用,为了给女儿凑够足够的留学费用,两夫妻把家中110平方米的房子卖了,换了一套70多平方米的两房。“反正女儿出国后两口子住也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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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家都對別人有要求,相對公平
光哥疼子女是好事,但我不認為"只能兒女要求父母,父母不能要求兒女"
像咱打小就很少要求父母,懂事後一般都是要求父母別要給我買這買那,提一個讓父母賣房的要求,我真是連做夢都不敢想

2. 這個爹媽為兒女付出的相對兒女為爹媽付出的多,我認為要求還是比較合理,畢竟不是一筆小錢

3. 我覺得女兒做得不太ok,不是說非得回國內,而是說應該做一點讓兩老舒心一點的行為
比如給兩老一大筆錢之類的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18 20:55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4-18 20:44 发表
光哥您女儿长大了您要管多少

她长大了,我不会管的,让她自主,我不想参与她个人生活太多。

至于出国读书,我也在考虑,我老婆就有些不太情愿,怕女儿以后不回来。

我直接就对我老婆说,女儿大了是一个独立的人,你不要干涉,别人干涉你,你还不满意呢。什么样的生活是她喜欢的,你不知道,你不能以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别人,即便这个人是你的女儿。

另外,再从历史趋势上看,中国两千年来,在所谓的盛世之后,往往在陷入衰退时,会出现极大的动荡,如战乱,那时就是人不如狗。目前中国就是号称盛世,在我看来,就如中小学历史教科书上所说,盛世中埋藏了衰退的祸根,社会矛盾极为尖锐,再过几十年,不一定会出现什么情况,我这一代年纪大了,也就这样了,也不怕什么了。得为下一代或下二代着想。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18 20:58     标题: 回复 #5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擦,光哥太悲觀了吧
搞的好像要赴湯蹈火了

我個人感覺像令千金這代的盡量留在國內謀生比較好,去國外更不太平

學業不好說,我只單純講事業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18 21:02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18 20:44 发表
2006年,女儿张莉在高考中以11分之差与自己心仪的一所国内名牌大学失之交臂。她跟张勇说,想到国外读书。

“其实当时条件还不算太成熟。只是有这样的打算。”张勇说,女儿上初中之后,两口子就一直省吃俭用,为了给女儿凑够足够的留学费用,两夫妻把家中110平方米的房子卖了,换了一套70多平方米的两房。“反正女儿出国后两口子住也够了。”

留学这件事,主要是父母的事情,卖房留学这责任还真不是女儿的。

女儿上初中,他们就准备给女儿筹集留学学费,这是女儿让的?这明明是父母的主意,所以高考失利,女儿提出出国留学。

这么多年来,父母早就把出国留学这个念头灌输给女儿,反过来女儿不想回国,又说什么当时条件不成熟。

我承认这对夫妻对女儿付出很多,但这不能作为控制女儿原因。

如果说父母当初为孩子付出多少,孩子就要一切服从父母,这与商业契约有什么区别?

有些父母重男轻女,往往会说,我把女儿养这么大,她还不帮着家里的兄弟,这与主贴的父母又有什么区别?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18 21:04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18 21:02 发表

留学这件事,主要是父母的事情,卖房留学这责任还真不是女儿的。

女儿上初中,他们就准备给女儿筹集留学学费,这是女儿让的?这明明是父母的主意,所以高考失利,女儿提出出国留学。

这么多年来,父母早 ...

考慮公平原則

女兒能提要求
父母自然也能提要求
甚至父母提的要求比女兒的還略小一些

從公平原則來說我認為沒毛病,當然光哥要說父母兒女不適用公平原則,那就是本質區別了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18 21:05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18 20:58 发表
擦,光哥太悲觀了吧
搞的好像要赴湯蹈火了

我個人感覺像令千金這代的盡量留在國內謀生比較好,去國外更不太平

學業不好說,我只單純講事業

我一直是持悲观态度的,尤其是近年来。

当年我结婚后,就一直动员老婆移民,当时我们的条件还是可以的,有不少朋友都移民去加拿大,运气好的,还有去美国的。只可惜,我老婆死活不肯,否则我们出去了,也就不用下一代再到人生地不熟的国外拼搏了,至少起点要好不少的。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18 21:07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18 21:04 发表

考慮公平原則

女兒能提要求
父母自然也能提要求
甚至父母提的要求比女兒的還略小一些

從公平原則來說我認為沒毛病,當然光哥要說父母兒女不適用公平原則,那就是本質區別了

除了我认为公平原则在这里不适用之外,我的意思的是,当初女儿那不能算提要求。

因为父母多年来一直灌输出国留学的观念,才导致女儿要留学的。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18 21:08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18 21:05 发表

我一直是持悲观态度的,尤其是近年来。

当年我结婚后,就一直动员老婆移民,当时我们的条件还是可以的,有不少朋友都移民去加拿大,运气好的,还有去美国的。只可惜,我老婆死活不肯,否则我们出去了,也就 ...

咱反之,咱樂觀,美國才是真悲觀....
您出去孩子倒是好,但兄的老父母就不太好了,總得有一方吃虧

光哥當不了abc的爹,但可以當留在國內的留守老父母,也是為家庭作貢獻,挺好的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4-18 21:12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18 21:10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18 21:07 发表

除了我认为公平原则在这里不适用之外,我的意思的是,当初女儿那不能算提要求。
因为父母多年来一直灌输出国留学的观念,才导致女儿要留学的。

偏牽強,女兒也18歲成年人了,出國對那個家庭是甚麼個意義這個不能用不懂事來推托的
這種要求幾乎是要人命了

要人命的要求可不能說是別人灌輸,你就接受的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4-18 21:15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18 21:20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18 21:10 发表

偏牽強,女兒也18歲成年人了,出國對那個家庭是甚麼個意義這個不能用不懂事來推托的
這種要求幾乎是要人命了

要人命的要求可不能說是別人灌輸,你就接受的

这不算什么要人命吧。

110平方米的房子换成了70多,两个人住,可以了,现在北京不少年家庭年收入三四十万的,也就是这个面积。不缺吃,不缺穿,有什么要人命的?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18 21:23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18 21:20 发表

这不算什么要人命吧。

110平方米的房子换成了70多,两个人住,可以了,现在北京不少年家庭年收入三四十万的,也就是这个面积。不缺吃,不缺穿,有什么要人命的?

http://www.xycq.online/forum/thread-304620-1-3.html
聊開了扯點別的,這帖咱上兩個月軒轅恢復時發的,光哥當時應該不在

====

不止不止,1是換了房,2是花光了銀行裡所有的錢
女兒這一張嘴是要了一年30萬生活費,按5年算都150萬了

兩老甚麼地位?兩個小工薪月入合計就1萬吧
你向個月入1萬的開口要150萬,我覺得跟割了個腎差不多
老頭有150萬,割了個腎,基本也能活到70歲
留下兩個腎,但拿了他150萬,我覺得也差不多只能活到70歲

不抬槓說,老來傷痛毛病多
富人窮人壽命差個10年8年的很正常

對這種小破家庭來說,有150萬,和沒150萬,就是能活到80歲和70歲就見上帝的區別

===
原文
===

“说实话,在打电话之外,我也不知道她在美国干什么,认识哪些人,学习怎么样。”张勇一直没跟亲戚们说,女儿到国外留学是全自费的,每年大约花费30万元。但对于家庭收入不算太宽裕的张勇来说,是一笔巨资。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4-18 21:29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18 21:34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18 21:23 发表

http://www.xycq.online/forum/thread-304620-1-3.html
聊開了扯點別的,這帖咱上兩個月軒轅恢復時發的,光哥當時應該不在

====

不止不止,1是換了房,2是花光了銀行裡所有的錢
女兒這一張嘴是要了一年30 ...

深圳两口子加起来才一万收入,我觉得这不可能。

女儿每年花30万,未必是老两口全给的,因为女儿在美国也可能会打工挣些钱。

至于你那个贴子,学习支出,这个你说的有道理,但也有偏颇之处。

学习本来就是一个结果,不要总是抱有功利的态度。

我觉得老外这一点就比较好,学什么凭兴趣,而不是得到什么回报。我身边有一些老外在中国留学,真的就是所有这种态度。前几年我有一个同事,南非的女孩,在中国学的是中医史,中医史,不是中医,这个东东学完之后,一点用处都没有的,她就是喜欢,就是花钱学。我就是再开明,现在也接受不了,花了一大笔钱,加上数年时间,主修这玩意。

还有深圳的房价按10万一平计算,光卖房子,他们就有了四百万左右啊。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18 21:35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18 21:40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18 21:34 发表
深圳两口子加起来才一万收入,我觉得这不可能。

女儿每年花30万,未必是老两口全给的,因为女儿在美国也可能会打工挣些钱。

至于你那个贴子,学习支出,这个你说的有道理,但也有偏颇之处。

学习本来就是一个结果,不要总是抱有功利的态度。

我觉得老外这一点就比较好,学什么凭兴趣,而不是得到什么回报。我身边有一些老外在中国留学,真的就是所有这种态度。前几年我有一个同事,南非的女孩,在中国学的是中医史,中医史,不是中医,这个东东学完之后,一点用处都没有的,她就是喜欢,就是花钱学。我就是再开明,现在也接受不了,花了一大笔钱,加上数年时间,主修这玩意。

數字不用細究,大抵差不了
深圳兩位老革命差不多就這個價,頂多算你1.5萬吧
粗算這兩位也比光哥大個十幾來歲,五十好幾的人還是普工級別
精力文憑級別都低,你說再高高不到那裡去

常識算法:女兒大學4年又念了研,還有學前語文班一年,共7年
另外又工作生活了3年(新聞說女兒去了usa10年)

這麼算拿了家裡150萬是差不多,您想想,按深圳這麼高工資房價算,大房換小房+兩位老同志6年的積蓄是多少?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18 21:41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18 21:34 发表
还有深圳的房价按10万一平计算,光卖房子,他们就有了四百万左右啊。

這麼算就更多了,按10萬一平米,房子一換兩老就付了300+萬?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18 21:45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18 21:34 发表

深圳两口子加起来才一万收入,我觉得这不可能。

女儿每年花30万,未必是老两口全给的,因为女儿在美国也可能会打工挣些钱。

至于你那个贴子,学习支出,这个你说的有道理,但也有偏颇之处。

学习本来 ...

女兒這麼一去的開銷,假設是回報父母的程度跟留在國內一樣(說真的可能更差)
父母等於折壽10年沒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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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萬的房留到父母老了基本值個600萬沒問題,多600萬說真的比多個腎都好用,光哥也是有歷練的,常跟老同志相處的應該明白,
為什麼何鴻燊霍英東李嘉誠之流能活這麼久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18 21:47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18 21:34 发表
至于你那个贴子,学习支出,这个你说的有道理,但也有偏颇之处。

学习本来就是一个结果,不要总是抱有功利的态度。

1. 不矛盾,你說"不考慮功利"恰好也符合我說的"功利上不划算"
2. 看情況吧,自己投入興趣學習和拿了一大塊家庭財富去學習是兩回事
老外可沒這麼多全副身家給小孩這樣的義舉

人家學習大多是自己工作多年存的錢,成人30歲再入學,或是向父母借的錢
買房就更不用說了
作者: ☆慕容泪☆    时间: 2017-4-19 10:09

如果这对夫妇说的是真的,女儿也最不对的地方,也是父母最伤心的地方,就是出尔反尔、欺骗,之前商量好的不找老外、要回国的,答应了就要做到,要么在商议的时候态度坚决,说自己的爱情自己作主。

之前听说一种声音,说在美国,老外看不起中国人,尤其是美国女人认为中国女人很cheap,很大程度是基于以上的原因。

其实跨国婚姻,不只是中国人,西方国家的女性想嫁到中国,其父母阻挠的也不少,即使不阻挠,中国的“孝”文化是最最最核心的矛盾冲突所在。

另外,中国人的理想当中,也就是说的“中国梦”,含有国家民族兴旺的“匹夫有责”愿意,因此当中国人外嫁时,感到国家白白流失资源,是一种极大的失落感。看过一侧纪录片,一名美军老兵不理解抗美援朝中国志愿军明知力量如此悬殊,作战却如此勇敢不要命,直到95岁高龄再接受采访时,跟中方记者交谈过后,他才顿悟,中国人在战场上勇于流血牺牲,是为了后辈子孙们能有一个安宁幸福的成长环境,是正真为国家民族兴旺而视死如归。这种精神一直在鼓舞和影响着中国人,一辈又一辈传承着。

至于上述例子,饿认为主题中的老人的悲伤,一定是含有“对不起国家”的那么一种愧疚感。

饿身边也有不少女儿出国读书再不回来的例子,不过他们嫁外藉华人,然后到港澳定居的居多,起码是在中国领土上生活,情况没上述那么糟。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19 13:17

政协委员、体育总局体操中心主任高健3月8日“辟谣”说,“于局长在小组讨论会上根本没提周洋的名字”。高健还回忆了当时的情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跆拳道队总教练陈立人在7日上午的小组会上谈到中国跆拳道队进行了‘励志教育’,每个队员都很有感触,爱国心、感恩心有很大提高。于再清随后插话指出,‘中国运动员是举国体制之下培养出来的,取得成绩的时候,应该感谢祖国,感谢父母。’”
作者: 诸葛尚良    时间: 2017-4-19 15:30     标题: 回复 #20 ☆慕容泪☆ 的帖子

话题笔锋一转牵扯到家国情怀,这是不是以前阅读理解题目中的“升华主题,画龙点睛”呀,可惜文中的父亲没能在这一高尚主题上进行足够的发挥。与评论反衬,深刻的体现出了体制内公仆的政治觉悟性之高
作者: ☆慕容泪☆    时间: 2017-4-19 16:50     标题: 回复 #22 诸葛尚良 的帖子

得了吧,体制内饭碗稳定的人才是很多一天到晚想着怎么损公肥私的,CCP员真正相信C能实现的有几个,饿见多了。倒是那些在体制外各行各业豁出去奋斗过的人才容易形成这种情怀,饿相信这些对国家民族的意念,只不过大多人嘴上不说,甚至骂,潜意识还是认同的。从“不做亏本生意”这个角度来看,现在中国男多女少,女儿嫁到国外,对外国贡献,确实是损害国家利益的事。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4-19 17:25

如果和唯一的女儿失去了来往,这剩下的几十年可怎么过?“将来我们老两口老了谁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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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哥,将来您女儿出国咋办,一年一次您忍受不了吧?有木有人撺掇您要二胎的,咱家二阿哥也好有个伴儿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4-19 17:28     标题: 回复 #23 ☆慕容泪☆ 的帖子

现在中国男多女少,女儿嫁到国外,对外国贡献,确实是损害国家利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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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婚姻自由,但客观上还真是,肥水流了外人田
作者: 黑传说    时间: 2017-4-19 18:52

父母教育上的失败吧,没教会女儿承担责任,只教会女儿自私逞欲,做事不顾他人。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19 19:04



QUOTE:
原帖由 ☆慕容泪☆ 于 2017-4-19 16:50 发表
得了吧,体制内饭碗稳定的人才是很多一天到晚想着怎么损公肥私的,CCP员真正相信C能实现的有几个,饿见多了。倒是那些在体制外各行各业豁出去奋斗过的人才容易形成这种情怀,饿相信这些对国家民族的意念,只不过 ...

看来体制内的人总有代表他人的意愿,王羡鬼只是其中一个影子罢了。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19 19:06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4-19 17:25 发表
如果和唯一的女儿失去了来往,这剩下的几十年可怎么过?“将来我们老两口老了谁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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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哥,将来您女儿出国咋办,一年一次您忍受不了吧?有木有人撺掇您要二胎的, ...

我是不要二胎,女儿出国就出国呗,我总不能象主贴那老头那样自私自益,只考虑自己的利益。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19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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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YOKO 于 2017-4-19 17:28 发表
现在中国男多女少,女儿嫁到国外,对外国贡献,确实是损害国家利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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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婚姻自由,但客观上还真是,肥水流了外人田

水王,谁是外人啊?是女婿外人,还是八竿子打不着人是外人?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19 19:08     标题: 回复 #29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我想問一下您21樓是不是貼錯了,如果你說否的話,我再慢慢參透下甚麼意思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19 19:37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19 19:08 发表
我想問一下您21樓是不是貼錯了,如果你說否的話,我再慢慢參透下甚麼意思

当然没有贴错。

只不过看了有些人的回复,心中有感而已。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4-19 19:38



QUOTE:
原帖由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19 19:07 发表
水王,谁是外人啊?是女婿外人,还是八竿子打不着人是外人?

咱只是针对女性外嫁啊,“客观上”,中国男多女少,如果女性再外嫁外国,自然加剧社会矛盾。国家角度出发,女性自然内部消化对国家最有利。话说,如果有一家人有8个女儿,宏观来看,他们家对国家贡献是很大的。但站在个人角度而言,谁TM想对国家有介样的贡献?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19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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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YOKO 于 2017-4-19 19:38 发表

咱只是针对女性外嫁啊,“客观上”,中国男多女少,如果女性再外嫁外国,自然加剧社会矛盾。国家角度出发,女性自然内部消化对国家最有利。话说,如果有一家人有8个女儿,宏观来看,他们家对国家贡献是很大的 ...

其实这些女性不嫁外国,国内有些男的,该打光棍一样打光棍,根本不存在加剧社会矛盾。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1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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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YOKO 于 2017-4-19 19:38 发表
咱只是针对女性外嫁啊,“客观上”,中国男多女少,如果女性再外嫁外国,自然加剧社会矛盾。国家角度出发,女性自然内部消化对国家最有利。话说,如果有一家人有8个女儿,宏观来看,他们家对国家贡献是很大的 ...

這就不是公平原則了,如果討論不違法問題連公平原則都不講,我認為幾乎就沒有任何討論基礎了

簡單來說有人想做一件合法的事(比如一少女想外嫁外國人),你想去制止,又講不出一個公平的道理來,誰願意理你啊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4-19 20:15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1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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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慕容泪☆ 于 2017-4-19 16:50 发表
从“不做亏本生意”这个角度来看,现在中国男多女少,女儿嫁到国外,对外国贡献,确实是损害国家利益的事。

誰窮誰有理,按需分配
因為我缺老婆所以女的應該嫁我,不應該嫁老外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4-19 20:25 编辑 ]
作者: ☆慕容泪☆    时间: 2017-4-19 21:08     标题: 回复 #27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你说的什么“感谢国家”、“王羡鬼”根本是另外一回事,恶心死了。饿也不明白你的用意,你到底是支持“体制外的人比体制内的人更爱国”这个结论还是反对?你好像在说因为饿是体制内的人,然后想攻击饿?你是听谁说的?

至于说代表,好像你代表其他人的意思更浓,至少水王说的有为国家利益担忧的意思,而你的意思是国家是死是活与你无关的样子。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19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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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慕容泪☆ 于 2017-4-19 21:08 发表

至于说代表,好像你代表其他人的意思更浓,至少水王说的有为国家利益担忧的意思,而你的意思是国家是死是活与你无关的样子。

愈說愈扯了,這跟公交強迫讓座一個意思了,讓座是好事,說明不讓座有問題嗎?
公民應盡責任是守法不添亂,而不是為國家利益奉獻婚姻

為國家利益分憂可以做幾天義工,或者說額外捐出比如一個月的薪水,這都是合理範圍
要求公民改變自己的結婚對象(假設有個A小妹真心是喜歡一個外國男)來為國家利益擔憂這個道德要求高到離譜了

國家男多女少是甚麼原因大家都明白,要求生了女娃的家庭再去為那些生男娃的家庭作奉獻,這不止不符合公平原則了,廣義上連道德原則也不符合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4-19 21:19 编辑 ]
作者: ☆慕容泪☆    时间: 2017-4-19 21:18     标题: 回复 #32 KYOKO 的帖子

不对,过度内部消化对基因优化不利,中国男多娶进外国女,后代在中国生活工作,才是对国家利益最好的事。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19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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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慕容泪☆ 于 2017-4-19 21:08 发表
你说的什么“感谢国家”、“王羡鬼”根本是另外一回事,恶心死了。饿也不明白你的用意,你到底是支持“体制外的人比体制内的人更爱国”这个结论还是反对?你好像在说因为饿是体制内的人,然后想攻击饿?你是听谁说的?

至于说代表,好像你代表其他人的意思更浓,至少水王说的有为国家利益担忧的意思,而你的意思是国家是死是活与你无关的样子。

你也知道这样令人恶心啊。主贴没有半分家国情怀,中国梦,国家兴亡(不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之类的表述,你就能无中生有,唯恐人家忘记国家,主动贴金,其实不过是感谢国家的变异体罢了。王羡鬼可以代表死人,你这不是一样代表别人,直接说别人都没意识到,我还真纳了闷了,别人没意识到,你咋看出来了,人家晚上梦游,无意识间告诉你的?

体制外的人比体制的人更爱国?这与主贴有什么联系吗?我为什么要支持?又为什么要反对?真莫名其妙,为毛让我在这里二选一?

我又代表谁了?你是从什么地方看出来的?

我想攻击你?你又是从哪里看出来的?

说你是体制内的,是有证据的。你曾经发过一个贴子,说“考上去的公务员又如何如何”,那不是自承你是公务员啊,还不是考上的。难道说你是公务员,还是侮辱攻击不成?
作者: ☆慕容泪☆    时间: 2017-4-19 21:44     标题: 回复 #37 碧炎陽 的帖子

这跟强迫让座也不是一回事,依法守法办事本身就是为国家利益贡献着。

饿哪里说了“强迫改变结婚对象”的意思了?饿在第一个回帖中不是说了既然主人公女儿答应了父亲的要求,就不应该出尔反尔,或者事先表明立场,与父亲据理力争,让父亲有心理准备?这种在感情上毫无责任感的欺骗,美国人也恨,美国女说中国女很cheap,因为你不是中国女,当然好像没影响到你心情了。

公平永远是个乌托邦,世界根本就不公平啊,各个种族生理特点不同,各个种族的势力确实有强弱之分,目前美国强大,中国相对贫弱,中国女纷纷想嫁到美国,美国女看不上中国男,看过一组数据说的是美国与中国通婚,男女比好像是10:1甚至更高,你觉得这叫做公平吗?

饿反对“谁穷谁有理”的意思,应该是“谁穷谁自强”。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19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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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慕容泪☆ 于 2017-4-19 21:44 发表
这跟强迫让座也不是一回事,依法守法办事本身就是为国家利益贡献着。

饿哪里说了“强迫改变结婚对象”的意思了?饿在第一个回帖中不是说了既然主人公女儿答应了父亲的要求,就不应该出尔反尔,或者事先表明立场,与父亲据理力争,让父亲有心理准备?这种在感情上毫无责任感的欺骗,美国人也恨,美国女说中国女很cheap,因为你不是中国女,当然好像没影响到你心情了。

公平永远是个乌托邦,世界根本就不公平啊,各个种族生理特点不同,各个种族的势力确实有强弱之分,目前美国强大,中国相对贫弱,中国女纷纷想嫁到美国,美国女看不上中国男,看过一组数据说的是美国与中国通婚,男女比好像是10:1甚至更高,你觉得这叫做公平吗?

饿反对“谁穷谁有理”的意思,应该是“谁穷谁自强”。

淚姐,

世界不公平不代表像你我這樣的升斗小民可以不講公平,世界耍流氓也不代表像你我這樣的升斗小民可以耍流氓
強者不講規則是因為有規則對強者相對不利,規則更多保護的是弱者,弱者如果不守規則那就失救了

一個符合常理的觀點言論觀點至少必須符合1. 法律, 2. 道德, 3. 公平.....等正面三觀,至少1到N個的
如果你這也不符那也不符,單純都從利益出發,那可以提出的觀點就太多了,基本可以想到甚麼說甚麼了

你完全可以今天說搶個冰淇淋吃吃符合你的利益,明天說排隊插隊符合你的利益,後天說天下掉錢了符合你的利益,這.......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4-19 22:18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19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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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慕容泪☆ 于 2017-4-19 21:44 发表
饿反对“谁穷谁有理”的意思,应该是“谁穷谁自强”。

依您說的,一個"窮"(這裡不單純指財富,意思就是誰窮誰有理的"窮")中國漢討不到老婆
他有性需求,有感情需求,有實際各種社會需求,但就是沒女的肯嫁她

如果他是通過自強來符合女性需要而討到老婆的,這就叫誰窮誰自強
如果他是通過"有需要"就自然獲得老婆的,這就叫誰窮誰有理

您在這個命題上究竟是不是在反對誰窮誰有理,您可以仔細想一下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19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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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19 21:59 发表
依您說的,一個"窮"(這裡不單純指財富,意思就是誰窮誰有理的"窮")中國漢討不到老婆
他有性需求,有感情需求,有實際各種社會需求,但就是沒女的肯嫁她

如果他是通過自強來符合女性需要而討到老婆的,這就叫誰窮誰自強
如果他是通過"有需要"就自然獲得老婆的,這就叫誰窮誰有理

您在這個命題上究竟是不是在反對誰窮誰有理,您可以仔細想一下

你是指手指头告了消乏吗?
作者: ☆慕容泪☆    时间: 2017-4-19 22:10     标题: 回复 #39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很不幸告诉你,饿不是体制内的,饿一直不是公务员,是临工,现在饿所在的单位独立出来,要自行赚钱收支了,绝对不是体制内的。你没见过一篇文章是关于“改善生产线”的么?

“体制外比体制内更爱国”,是饿的意见,主帖的主人公是算是做生意一类的吧,体制外的,这类人饿接触得多,尤其是涉外的,满世界跑的也有,虽然这些人当中有些平时身上有恶习也不少,不过大是大非问题上,饿经常听到“还是中国好”,倒是体制内的很多是说一套做一套。之前饿关注过一些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容,“家国一体”的潜意识是比较强的,只不过很少表达,很多社会热点问题的舆论,普通家庭发生的,很容易上纲上线上升到社会和体制层面,而老外的舆论,尤其是西方的,比较倾向从技术上找原因和对策,这是事实,饿认为是基于这么一种潜意识。而且主人公男这类人是经历过文革和知青下乡岁月,又经历过改革开放发家致富,应该是对国家有种比较复杂的情愫吧,饿感觉身边的人是如此。这是饿对身边的人观察出来的结论,不是谁代表谁的意思。当然你可以反驳饿的意见,只是什么“感情国家”、“王羡鬼”的例子实在恶心,不是一个问题。
作者: ☆慕容泪☆    时间: 2017-4-19 22:18     标题: 回复 #42 碧炎陽 的帖子

饿不很明白你的意思,饿只知道如果单身汉过多,会引发治安问题,暴力侵害事件会上升,这是肯定的。会不会上升成为严峻的社会问题,影响到自己的利益,谁都说不清。

饿在38#提到一个意见,就是中国男多娶进外国女,这是唯一的出路,也是一种“自强”的表现,你觉得不是吗?一味要求公平,不讲抗争手段,中国人不能走“谁穷谁有理”的路,看看马来人就知道。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19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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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慕容泪☆ 于 2017-4-19 22:18 发表
饿不很明白你的意思

我意思很簡單,需求是要透過做功來滿足的,需求不會自然滿足,或者說因為你需求強烈而滿足的,這不難理解吧?
這個是絕大部分情況下的自然規律

大米只會因為你去種田而獲得,不會因為你愛吃大米而自然獲得
你喜歡保時捷,那你得去賺保時捷的錢

社會或許有可能在一些極為基本廉價的物品上給予有需求者一些無償贈予,比如有人很餓很餓,社會會送他們一點飯,孩子沒有教育,可以送一點教育機會,一點醫療機會
但不太可能送一個老婆這麼稀罕的物資

如果連老婆都能因為有需求而自然得到,這國力得多強大啊,基本每個國民發一部五菱宏光是沒問題了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19 22:39



QUOTE:
原帖由 ☆慕容泪☆ 于 2017-4-19 21:44 发表

这跟强迫让座也不是一回事,依法守法办事本身就是为国家利益贡献着。

饿哪里说了“强迫改变结婚对象”的意思了?饿在第一个回帖中不是说了既然主人公女儿答应了父亲的要求,就不应该出尔反尔,或者事先表明立场,与父亲据理力争,让父亲有心理准备?这种在感情上毫无责任感的欺骗,美国人也恨,美国女说中国女很cheap,因为你不是中国女,当然好像没影响到你心情了。

一個座位我不知道在您心目中能值多少錢?
咱理解一個公交車座位市場價值大概就是5元錢吧

一個婚姻嫁得好不好上下落差,咱怎麼看都至少能值個50左右萬
如果有一個人要求(或強迫,或鼓勵)一個女的拿婚姻為國家作貢獻,我認為數值上基本上等同要求(或強迫,或鼓勵)她無償讓座10萬次(呃這個頻率來說基本就是從5歲讓座到100歲吧)

或者這麼說吧,基本就等於要求(或強迫,或鼓勵)一個人(這個人甚至不一定是有錢人)捐出一台國產寶馬給窮人開開的意思

=======

咱隨便拿個人舉例吧,像光哥這個等級的小資,你要求(或強迫,或鼓勵)他捐出一套北京學區房給窮人住住,
我覺得光哥是肯定不會同意的,我將心比心說,我也做不到
我不知道淚姐您能不能做到
而光哥重視女兒婚姻幸福的程度,可以想像又勝過一套北京學區房多矣......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4-19 22:50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4-19 23:11     标题: 回复 #35 碧炎陽 的帖子

誰窮誰有理,按需分配
因為我有可能娶不到老婆,所以谁都只准娶一个老婆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4-19 23:17     标题: 回复 #34 碧炎陽 的帖子

咱已经说了啊,只是客观上对国家有利,没说国家一定能实行

事实上现在一家5女对国家贡献绝对比一家5子要大的多,国家欢迎了,老百姓有几个乐意的?艳阳您乐意?——相当于委屈自己,成全别人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7-4-20 07:55

不知道扯哪里去了。

送女儿出国又禁止女儿和外国人谈恋爱禁止嫁外国人本身就不恰当。
即使女儿当初答应了,考虑到年纪小和爱情的不可控性,现在嫁给外国人也没什么问题。

我觉得如果女儿能回国工作,那就是完美结局。
如果女儿不回国,即使是嫁给在国外的中国人也没什么区别。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7-4-20 07:58

女儿嫁的人,父母不喜欢要反对太正常了。
与国籍并无关系。

如果女儿回国找一个生活水平很低的男人嫁了,估计她老爸又要唠叨了。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0 08:44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4-19 23:17 发表
咱已经说了啊,只是客观上对国家有利,没说国家一定能实行

事实上现在一家5女对国家贡献绝对比一家5子要大的多,国家欢迎了,老百姓有几个乐意的?艳阳您乐意?——相当于委屈自己,成全别人

明白的,水兄說的沒啥問題,以事論事沒錯
作者: 马岱    时间: 2017-4-20 08:55

现在社会上确实是这么一种思潮,仿佛出国就是高大上。

我是从一开始就告诉小孩,我不会主动送出国,当然如果小孩执意要出去,凭本事拿奖学金出去,那也是阻止不了。但是如果让我花钱送出去,我承认自己没那么伟大,出国之后,确实小孩存在一定的几率留在外面不回来了,而我是没有打算在国外养老的。

一开始小孩在各种教育轰炸之下,也是憧憬出国,被我灌输多了,现在就没这个想法了。
作者: 马岱    时间: 2017-4-20 09:00

父母与子女其实也是一门关系学。

从法律层面上说,子女成年,就独立了,成为完全独立责任的主体。但是由于长久以来的习俗及思维,父母和子女并不能认识这一点。比如,父母认为子女孝顺父母是“应该的”,子女认为父母资助自己是“应该的”,但这种“应该的”其实只是一种习惯,并不能成为保障。

所以我反对的是两点
1、父母卖房送女儿出国,父母对孩子的爱是天生的,但是父母也要把握一个度,并不是说付出越多越好。
2、子女需要考虑对父母的责任,权益与责任是对应的。这个例子的女儿,显然只愿意享受权益,不肯付出责任。
作者: golden    时间: 2017-4-20 09:01     标题: 回复 #53 马岱 的帖子

原来出国求学的确实都是优秀人才,近些年还是水的多了,很多外国的破烂学校也借此发一笔财
作者: 朱炎陽    时间: 2017-4-20 09:24     标题: 回复 #5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光哥想多了
封闭的古代社会跟现代社会完全没可比性
我倒觉得未来国家与国家间的隔阂会进一步消除
出不出国都没有什么太大关系
要是到火星去生活见面也许会困难点
更让人担心的是要是去Gliese581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0 15:53



QUOTE:
原帖由 朱炎陽 于 2017-4-20 09:24 发表
光哥想多了
封闭的古代社会跟现代社会完全没可比性
我倒觉得未来国家与国家间的隔阂会进一步消除
出不出国都没有什么太大关系
要是到火星去生活见面也许会困难点
更让人担心的是要是去Gliese581

我承认现在社会降低了这种可能性,但也仅仅是降低了而已。

之所以中国会出现这种规律,是与大一统的思维紧密相关,在这里就不展开了。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0 15:54



QUOTE:
原帖由 ☆慕容泪☆ 于 2017-4-19 22:10 发表
很不幸告诉你,饿不是体制内的,饿一直不是公务员,是临工,现在饿所在的单位独立出来,要自行赚钱收支了,绝对不是体制内的。你没见过一篇文章是关于“改善生产线”的么?

“体制外比体制内更爱国”,是饿的 ...

主贴的两口子不是做生意的,而且就是做生意的,根据这个主贴没有半句什么家国情怀的东东,没必要往这方面引导。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0 16:00



QUOTE:
朱静不止一次交代女儿,在美国晚上不要一个人走夜路,不要参加示威游行之类的聚众活动。受张勇的“委托”,她还一本正经地对女儿进行了一番性教育,要求张莉树立正确的恋爱观或婚姻观。朱静还给女儿划了几条红线:不准找外国人当男友,不能当未婚妈妈,不能和学校的老师搞师生恋。


女儿陪着张勇夫妇在美国玩了一个星期。张勇发现女儿变化很大:扎起了耳洞,戴起了耳环,并且还买了名牌包包。在和一位张莉的留学生朋友小熊聊天时,小熊一不小心说漏了嘴,说张莉到美国来之后,交往过一个外国男友。

这时,张勇才注意到,女儿变了,“我为女儿感到骄傲,但真的很害怕她离开我。”张勇说。

女儿嫁了外国人

张莉是个懂事的孩子。当晚,张勇委婉地问起,在美国是否有交过男朋友。张莉承认自己之前曾交往过3个男朋友,但都很短暂,那个外国男友交往了两个月就分手了。这次谈话后,张勇和朱静达成一致意见:女儿不能找外国人做男朋友,更不能嫁给外国人。毕业后要回国内工作。

女儿在出国前没有答应什么不找外国男友,而是父母的一种管教。直到女儿找到外国男友后,父母才与女儿提这个要求,但女儿没同意,就算是从承诺方面讲,女儿也没有错误的。
在此贴,实际上,父母让女儿出国,一方面是为了培养女儿成材,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自己心理的满足感。
这个父亲为什么反对女儿嫁老外?是因为害怕女儿离开他。什么老了谁照顾,其实并不是什么真正的原因。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0 16:04

回炎阳。

深圳这父母在职时如果一个月收入才1.5万,一样不可以思议,两人至少年收入在30万以上。

其实,这父母给女儿虽然花了大笔的钱,但实际的生活质量并未下降太多。看病有医保,生活有退休金,其实这钱不给女儿留学,他们也用不了,一样留着,最后他们还不是一样给女儿?

与其这样过了几十年给女儿,还不如送女儿留学,让她多些经历,开拓一下眼界。

总之,我还是认为,这父亲控制欲太强,总是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女儿。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0 16:06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4-19 23:17 发表
咱已经说了啊,只是客观上对国家有利,没说国家一定能实行

事实上现在一家5女对国家贡献绝对比一家5子要大的多,国家欢迎了,老百姓有几个乐意的?艳阳您乐意?——相当于委屈自己,成全别人

水王的意思是这些女子不嫁给外国人,就会嫁给中国男人,这样中国男人就会少几个光棍。

其实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

我承认,这些女子不嫁给外国人,也会嫁给中国人,但那些打光棍的男子,还是一样打光棍,对国家,对社会,没有什么影响。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0 18:07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0 16:04 发表
回炎阳。

深圳这父母在职时如果一个月收入才1.5万,一样不可以思议,两人至少年收入在30万以上。

其实,这父母给女儿虽然花了大笔的钱,但实际的生活质量并未下降太多。看病有医保,生活有退休金,其实这钱不给女儿留学,他们也用不了,一样留着,最后他们还不是一样给女儿?

与其这样过了几十年给女儿,还不如送女儿留学,让她多些经历,开拓一下眼界。

总之,我还是认为,这父亲控制欲太强,总是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女儿。

完全不能同意
1. 我認為兒女回收遺產只是起了一個避免浪費的環保概念,父母甚至有權利把自己賺的錢花光了再走
2. 當然這跟中國傳統不符,祖父母也有給父母,父母憑甚麼一點不給,折衷一點說,公平原則,父母應該至少把祖宗留下的那一塊傳下去
3. 兒女在父母生前拿走一大筆資產我完全接受不了
4. 前拿後拿最大區別是尊重問題
5. 第二大區別是金融信用問題,就跟老賴借錢不打抵押的道理一樣,萬一父母老了,得絕症了,要靠那筆錢,這時兒女還不出來,怎麼辦?拿命來抵嗎?
就是不說絕症,萬一父母臨老看上部車,或者說臨老想請個保母,缺錢兒女不還怎麼辦?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4-20 18:30     标题: 回复 #61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怎么没影响

一夫一妻多妾相对于一夫一妻0妾的区别是前者原来可能没老婆,因为实行了后者而有了老婆——本来有钱人家的女人情愿不情愿的流向了穷人家,倒过来也一样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0 18:43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0 18:07 发表

完全不能同意
1. 我認為兒女回收遺產只是起了一個避免浪費的環保概念,父母甚至有權利把自己賺的錢花光了再走
2. 當然這跟中國傳統不符,祖父母也有給父母,父母憑甚麼一點不給,折衷一點說,公平原則,父母應該至 ...

1、这可不是环保,你可以看一下中国的现状。
2、这不是拿走,这是赠予
3、得绝症,女儿不拿钱,你再来说不迟
4、你以为这父母现在穷得连保姆都请不起了吗?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0 18:46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0 18:45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4-20 18:30 发表
怎么没影响

一夫一妻多妾相对于一夫一妻0妾的区别是前者原来可能没老婆,因为实行了后者而有了老婆——本来有钱人家的女人情愿不情愿的流向了穷人家,倒过来也一样

我相信有钱人家的女人会不情愿流向差一点的人家,但不可能嫁给一个穷得叮当响的男人,尤其是现在社会,现在的女人,宁可不嫁人,也不会嫁给那种条件差得连老婆都讨不着的。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4-20 18:48     标题: 回复 #62 碧炎陽 的帖子

环保个毛,你看见有几个把财产给陌生人的,照艳阳的意思不浪费就是环保?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4-20 18:57     标题: 回复 #65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咱同意极端情况不管怎样都讨不到老婆,但极端毕竟是“端”,属于少数情况。常见情况就是在讨得到讨不到之间,或者比讨得到多出那么一点点,或者比讨不到还少那么一点点。这些情况一夫一妻0妾讨到的可能性要>>一夫一妻多妾讨到的可能性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0 19:07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4-20 18:57 发表
咱同意极端情况不管怎样都讨不到老婆,但极端毕竟是“端”,属于少数情况。常见情况就是在讨得到讨不到之间,或者比讨得到多出那么一点点,或者比讨不到还少那么一点点。这些情况一夫一妻0妾讨到的可能性要> ...

那种讨到讨不到之间的,是自己不肯再低一点条件。所以与些女人没什么关系,再者,现在社会,这种极端可不是以前那样少见。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0 22:05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0 18:43 发表
3、得绝症,女儿不拿钱,你再来说不迟

拿父母資產我一直強調不能太多就是這個道理
我對於自己的賺錢能耐有一個大抵的認識,我十年內能存到多少錢這個數字是明擺著的

遠大於這個數字,我絕對拿不出來,所以我寧願父母不能給我

====

本文這小妹狀況也就這樣,大學畢業,算你這20年買房結婚之間,能存下50萬吧,不錯了吧
你拿了父母兩三百萬,萬一人家真需要,你拿不出錢是肯定的

也就是在玩搏大運的信用危機,說穿了跟錢去過橋的意思一樣,
成功了高揮雙手,失敗了兩手一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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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遠了,如果父母給150萬當首付(變成資產),你又有隨時為父母賣房的決心作支持,我認為倒還說得過去
去留學嘛,按一般的中人之姿來說,這150萬只有很小的一部分能變成資產,這筆錢根本就是"花銷"了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4-20 22:26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0 22:07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0 19:07 发表

那种讨到讨不到之间的,是自己不肯再低一点条件。所以与些女人没什么关系,再者,现在社会,这种极端可不是以前那样少见。

二兄這點沒甚麼抬槓必要
限制女性外嫁,廣義上對於本地男成功找到的或然率絕對是提升的

光哥意思說有的渣男提升了仍是0%,個別來說正確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4-20 22:52     标题: 回复 #70 碧炎陽 的帖子

恩 咱是从全局分析

就像咱一直鼓吹的彩票总收益是负的买个毛,光哥非得强调有人花了5块钱中了500w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0 22:59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4-20 18:48 发表
环保个毛,你看见有几个把财产给陌生人的,照艳阳的意思不浪费就是环保?

財產的概念就是人的勞動所得,某種形式保存起來
遺產的概念人死了,他的勞動所得還在,就交給別的活著的人使用/保存

這個邏輯上來說財產給小孩就是一個保育資源概念,沒錯
不一定是種樹,減少碳排放,污水之類的才叫環保嘛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4-20 23:20     标题: 回复 #72 碧炎陽 的帖子

交给活着的人使用没错,但必须强调是自己人,而不仅仅是不浪费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1 08:29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4-20 23:20 发表
交给活着的人使用没错,但必须强调是自己人,而不仅仅是不浪费

可以這麼說
私有財產自己分配,更能促進有效化

如果是給最需要的人,而不是自己人,那賺錢的動力又小了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1 08:34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0 18:45 发表

我相信有钱人家的女人会不情愿流向差一点的人家,但不可能嫁给一个穷得叮当响的男人,尤其是现在社会,现在的女人,宁可不嫁人,也不会嫁给那种条件差得连老婆都讨不着的。

階段性向下,家有100萬的如果不能嫁洋大人,就會不得已下嫁90萬的男
同理90萬的就會下嫁80萬的

除了極個別人品家庭雙渣的外,基本能解決

就跟房價一樣,你說1000萬的房誰買?新置業的人沒錢,有錢的人又有房了

真相就是那些原本住900萬房子的人改善生活環境,把老房賣了去買的
然後900萬的房誰接呢?有一群住800萬的人......

=====

家庭有一大筆錢傍身和沒有的區別就體現在抗風險能力上,不在生活品質上
生活品質不變,抗風險能力下降

這個東西也體現在有錢一點的身上,就拿一般中產來講,像光哥水兄這樣的,身家再翻2倍,生活品質也不會有大區別,其實就體現在抗風險上

生活品質要輕微改變差不多要5倍的身家差吧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4-21 08:36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4-21 09:35     标题: 回复 #75 碧炎陽 的帖子

看新闻,西方很多国家老百姓都是月光族,买个几十块的dd都要分期付款,信用卡这张还那张,那张还这张。这在本朝是不可想象的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1 09:42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4-21 09:35 发表
看新闻,西方很多国家老百姓都是月光族,买个几十块的dd都要分期付款,信用卡这张还那张,那张还这张。这在本朝是不可想象的

人家有商業保險,和金融信用,中國人愛用儲蓄抵擋風險
具體誰優劣不好講

我覺得西方的差一點,但不至於您想像的完全不安全走鋼絲

咱覺得可以集兩家之所長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1 10:40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1 08:34 发表
階段性向下,家有100萬的如果不能嫁洋大人,就會不得已下嫁90萬的男
同理90萬的就會下嫁80萬的

除了極個別人品家庭雙渣的外,基本能解決

就跟房價一樣,你說1000萬的房誰買?新置業的人沒錢,有錢的人又有房了

真相就是那些原本住900萬房子的人改善生活環境,把老房賣了去買的
然後900萬的房誰接呢?有一群住800萬的人......

=====

家庭有一大筆錢傍身和沒有的區別就體現在抗風險能力上,不在生活品質上
生活品質不變,抗風險能力下降

這個東西也體現在有錢一點的身上,就拿一般中產來講,像光哥水兄這樣的,身家再翻2倍,生活品質也不會有大區別,其實就體現在抗風險上

生活品質要輕微改變差不多要5倍的身家差吧

就是这种阶段性向下,剩下最后的那批,就是没人要的。你就是国内再多女人,剩下最后那批,还是没有人要的。这批人的数据不是相对数字,而是一个绝对的数字。

而真正引起社会不稳定的,就是这批人,所以,无论女人出不出国,最终剩下那批,始终都是没有人要的,只不过是那些能讨到老婆的,或许可以找到更好一点的。

住900万的,可以住1000万的,住800万的,但房子最小不低于20平米,还是多少,这我记不清了,所以无论如何最后那批人,一样买不到。只是干瞧着。

同理,娶老婆也是如此,全社会女人接受一个差老公的底线这个是不变的,在这个底线之下,有多少女人,都不会嫁你。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1 10:51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1 10:55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1 10:40 发表

就是这种阶段性向下,剩下最后的那批,就是没人要的。你就是国内再多女人,剩下最后那批,还是没有人要的。这批人的数据不是相对数字,而是一个绝对的数字。

而真正引起社会不稳定的,就是这批人,所以,无 ...

這我倒是同意,相對減少了,原來有200個光棍,現在剩180個,造反起來就少了20個潛在成為黃巾軍的人不是嘛
本質沒區別,數量有區別,傷害估計有還是有,光哥說的沒錯,但輕一些,水哥說的也對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4-21 11:11 编辑 ]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4-22 10:11

人与人之间都是因为有共同的利益,彼此的关系才得以延续,父母与子女也一样。

我养你小,你养我老,这就是几千年来父母与子女的契约,任何一方如果违背了这一契约,彼此的感情将不复存在。
作者: sctxx123456    时间: 2017-4-22 12:46

中国人在美留学有三种人, 第一: 成绩优异的大神,带着奖学金去美深造. 第二: 官员及土豪子女, 砸钱送到美国镀金, 可能连绿卡都顺便办好了, 由于子女普遍成绩不好,花费极高. 第三: 也是人数比例最低的,自费出国学习但是本身不算富人阶层.
此人刚好是最高不成低不就的第三类, 算不上高端人才, 在外国人就业压力极大的美国很难找到正当工作,所以找外国男友可以说不失为给自己找出路的一种方法。结婚绿卡排期短,很快拿到工卡可以不受国籍歧视正常工作,避开大多数留学生拼实力加拼脸的身份抽签。
否则她拿国外非顶尖大学文凭回国找工作同样难而且收入低(在美即使什么都不会只要有国籍/绿卡,随便找服务员之类的工作在三线城市一个月到手3000刀以上没跑),同等情况如无绿卡在美国找到工作几率几乎为0。所以若这个外国男友不是专业坑人,其实算是不错结局了。
一个真实的故事:我认识一个女孩在美读大学期间认识男友比自己大12岁,而且以前卖过大麻进过监狱。但是真心喜欢这个中国女孩,与她结婚后安分守己,这个女孩也很快拿到绿卡,考了一些专业证书并顺利找到工作,住在老公家里,至今数年一切安好。当然美国人的一些习惯还是保留,比如财产分开(买TT都一人出一半钱),穿鞋上床等等。
这个父亲不知道一个非顶尖人才或土豪在美国闯荡的艰辛,让女儿放弃这一切回国基本不可能。
第三类人其实出国的理由最不充分,因此比例也少。父母不事先了解形势,却送女儿出国,这个结局可以说理所当然,怨只能怨自己。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2 16:55     标题: 回复 #81 sctxx123456 的帖子

這個針對女留學生的說法沒錯,我也有一點這麼個想法但不敢直接說,畢竟有點黑中國女留學生的意思
女兒其實沒做錯了甚麼事,就是花了父母這麼大一筆錢的行為有點問題

這個基礎上應該多考慮整個家庭的利益最大,而不是自己的利益最大
如同我第一樓說所的,父母有要求很合理,女兒想留下也沒錯,但不能這麼一毛不拔,好歹先塞給父母個100萬(比如花掉的錢的3成這樣),再去追求自己的生活

=====

組織打比方像一個軍隊,士兵必須考慮軍隊的利益最大而行為,而不是一上戰場就個個專挑佔便宜的任務行動
最低要求,咱不圖你無畏犧牲,但也要拿出差不多的回報給組織,你吃了家裡幾百萬,不圖你回報一千萬,兩千萬,回報幾百萬也好吧

父母在這故事裡的角色算是普通士兵,女兒算逃兵,兵痞吧

老父要求斷絕父女關係,咱認為是正確的,剩下這麼大一套房拿去信托,逆按揭都行,該吃吃,該喝喝,臨老一分錢都別給這女兒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4-22 17:01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2 17:03

老一輩好面子,妄談信用,到頭來就是虧本變雷鋒
像這種事寫個借條甚麼事都沒有

大筆金錢不準備白送,那就寫借條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7-4-22 22:46

现在社保、医保保障一个“75岁以后不抢救,不插管”的老人安度晚年还是可以的。
未来难得再见一面,这个照顾也许只是老人的孤独谁来藉慰吧。

每个人的天伦,并不一样。在讨论的,也许正是自己最在意的...

计较有条件付出或无条件付出,是真的不介意“付出”吗?也就这么点境界了。

[ 本帖最后由 小贩 于 2017-4-22 22:50 编辑 ]
作者: sctxx123456    时间: 2017-4-23 05:08     标题: 回复 #82 碧炎陽 的帖子

如果送钱回去和父母两清, 恐怕更容易遭人非议, 就像一个熟悉的故事:中国培养了姚明,所以大姚必须为中国挣够荣誉才能去美国。

我同样认识一些偷渡到美国打黑工的人, 每月寄钱回国还债或接济家里开支, 100万RMB如果从美国挣花不了多少年,但这种生活很辛苦, 自小衣食无忧的女生未必能坚持下来。

关于利益,这对父母只不过以自己利益最大化考虑,既不考虑女儿,也没考虑下一代。从家庭利益最大化考虑,留美显然好于在中国,这不是道德/血统/种族主义的问题,看看中国有钱有地位的都希望去美国,如果下一代出生在美国,生来就享受极好的生活福利,教育资源,环境资源,和中国孩子相比,可谓赢在起跑线上。难道不比在中国吸雾霾,抢学区房更有利?
更何况20年后,中国环境问题是否会继续恶化?延迟退休让现在的年轻人拼命交社保养老年人,而年轻人自己到底能不能活到领养老金的那一天?中国房地产经济泡沫极大,未来是否会出现崩溃?这些都是未知数,相比来说美国的未来更让人看好。

从内容上看,这对父母并不是想要女儿归还培养费用,而是他们是不想永远见不到女儿,其实女儿生活稳定以后,比如40岁以后,即使回来常住中国也无不可,父母退休以后也许也会想去美国生活,时间会慢慢改变一切。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09:07



QUOTE:
原帖由 sctxx123456 于 2017-4-23 05:08 发表
如果送钱回去和父母两清, 恐怕更容易遭人非议, 就像一个熟悉的故事:中国培养了姚明,所以大姚必须为中国挣够荣誉才能去美国。

我同样认识一些偷渡到美国打黑工的人, 每月寄钱回国还债或接济家里开支, 100万RMB如果从美国挣花不了多少年,但这种生活很辛苦, 自小衣食无忧的女生未必能坚持下来。

关于利益,这对父母只不过以自己利益最大化考虑,既不考虑女儿,也没考虑下一代。从家庭利益最大化考虑,留美显然好于在中国,这不是道德/血统/种族主义的问题,看看中国有钱有地位的都希望去美国,如果下一代出生在美国,生来就享受极好的生活福利,教育资源,环境资源,和中国孩子相比,可谓赢在起跑线上。难道不比在中国吸雾霾,抢学区房更有利?
更何况20年后,中国环境问题是否会继续恶化?延迟退休让现在的年轻人拼命交社保养老年人,而年轻人自己到底能不能活到领养老金的那一天?中国房地产经济泡沫极大,未来是否会出现崩溃?这些都是未知数,相比来说美国的未来更让人看好。

从内容上看,这对父母并不是想要女儿归还培养费用,而是他们是不想永远见不到女儿,其实女儿生活稳定以后,比如40岁以后,即使回来常住中国也无不可,父母退休以后也许也会想去美国生活,时间会慢慢改变一切。

錢永遠是一個很好的朋友,能解決許多許多問題,這點毋用致疑
子女去USA時父母無法親自照顧她於是給了她這個好朋友,現在十年過去了,父母需要子女照顧,子女既然不能親身到場,返一點好朋友咱認為很正常

我沒聽懂甚麼遭人非議的地方,我認為為人光明正大,我寧願遭人非議地回報父母,而不願名聲好聽地不回報父母

=====

40歲太老了,信用到不了那時的,女兒出國時是18,20,回頭說的是40,
如果講信用,一個正常人的信用我認為要押20年是難以取信的

只能說反正法律管不著,她就是耍賴說要等90歲才回國大家也沒她辦法

講贍養意義等也不現實,人都跑這麼遠了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09:12



QUOTE:
原帖由 sctxx123456 于 2017-4-23 05:08 发表
关于利益,这对父母只不过以自己利益最大化考虑,既不考虑女儿,也没考虑下一代。从家庭利益最大化考虑,留美显然好于在中国,这不是道德/血统/种族主义的问题,看看中国有钱有地位的都希望去美国,如果下一代出生在美国,生来就享受极好的生活福利,教育资源,环境资源,和中国孩子相比,可谓赢在起跑线上。难道不比在中国吸雾霾,抢学区房更有利?

這話誇張了,送女兒出國即便不是完全的為女兒考慮,也不能理解成自己最大化吧
自己最大化的經營方式永遠是現金放身邊,女兒隨便養,能用國家資源讀多少算多少

我承認這對父母不是最優秀的,但至少是合格至中上的
這女兒也不算是最差的,但應該是中下至下等的

QUOTE:
原帖由 sctxx123456 于 2017-4-23 05:08 发表

从内容上看,这对父母并不是想要女儿归还培养费用,而是他们是不想永远见不到女儿,其实女儿生活稳定以后,比如40岁以后,即使回来常住中国也无不可,父母退休以后也许也会想去美国生活,时间会慢慢改变一切。

這種觀點要分兩個層面看
還錢嘛,他們沒有要求,但有權這麼要求
女兒回國嘛,他們有要求,但他們無權這麼要求

我輩男兒應該做到甚麼呢?就是該我的,我絕不讓你,不該我的,我絕不貪你

說回國,不管要不要求,我一定不鳥他們
說還錢,不管他們缺不缺,咱一定得還

======

這女兒無疑就是像您老哥這麼說的,有點滑頭油條了:
回國嘛,父母既然沒這權利,咱就不回了
還錢嘛,父母既然沒這樣要求,咱也就不還了

裡外裡都是佔便宜撈油水的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09:19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0:44

父母要钱可以,但不能这么要钱,可以提出多少年分期还,你当初给女儿钱出国留学,说好了,一毕业就必须还钱?还是说好了,找外国男友,就马上还钱?

不许找外国男友,也不是父母与子女商量好的,从来也没有说过,找外国男友,学国留学的钱就不给了,不许找外国男友最开始就是父母的管教,后来父母达成一致,可女儿没有答应。

就是从商业角度出发,这女儿也没有违约。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0:57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0:44 发表
父母要钱可以,但不能这么要钱,可以提出多少年分期还,你当初给女儿钱出国留学,说好了,一毕业就必须还钱?还是说好了,找外国男友,就马上还钱?

不许找外国男友,也不是父母与子女商量好的,从来也没有说 ...

拿人家的手軟吃人家的嘴短
拿著父母的錢花完了然後說當初這沒講,那沒講,法律上你全對,但我認為成年人不能這麼幹

父母在花了大錢的情況下要求女兒回國這點不過分
女兒沒為家辦過半點貢獻都敢要求出國,父母這方花了大錢的有點要求也很平等

===

說開了道理是沒這錢女兒根本出不了國,現在砸錢了要求回國這沒甚麼問題
好比說我出錢送光哥一部手機,然後要求你把手機的充電器拆出來給我

你說你沒充電器多不方便啊,這沒錯,但你要想,你本來就沒這手機的,還談甚麼充電器呢

===

當然出國不能完全這麼類比,女兒也有付出成績精力等,但始終我認為
父母的要求和付出基本是對等的,女兒的要求和付出不對等

這點怎麼說女兒都站不住

真往僵處上鬧,從商業契約上講,父親要斷絕父女關係也合情合理的
反正老了遺產一分不給,法定贍養義務不能跑
雙管齊下沒准誰鬥得過誰呢

至少止損是必需要的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0:58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1:04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0:44 发表
父母要钱可以,但不能这么要钱,可以提出多少年分期还,你当初给女儿钱出国留学,说好了,一毕业就必须还钱?还是说好了,找外国男友,就马上还钱?

不许找外国男友,也不是父母与子女商量好的,从来也没有说 ...

如果送她出國是10歲,那我無話可說

關鍵女兒出國時是18+歲
這個年紀應該是想如何回報父母,或至少不給父母添大負擔的年紀

而不是再坑一筆錢然後各種"咱就是不還"的年紀

======

大家都是成年人獨立的個體,你說對方一下子給你幾百萬,
你說你理解這是無條件的,是平等的,是不用回報的,你一下子都拿走了

我會覺得這種人太老實不客氣了

=======
=======

你說像哪吒那種子女削骨還父的合不合理,我認為不合理,因為子女領取生命是沒有選擇的,要還予生命違反人道,而且其是未成年的,不應該履行責任
這成年女兒馬上還錢合不合理,我認為很合理

再說,這女兒已經30歲了,馬上要結婚生孩子
這個年紀說還不起,再給她時間也是還不起,
10年,20年後,小孩正好10歲,20歲,花大錢的年紀

要真等她還出來,估計得等到貸幣貶值了
到未來時候一杯冰淇淋就值1萬時,估起她是願意還300萬的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1:15 编辑 ]
作者: sctxx123456    时间: 2017-4-23 12:20     标题: 回复 #87 碧炎陽 的帖子

送女儿出国当然不是为自己考虑,但是要求女儿放弃好的预期回国陪父母就是仅仅在为自己考虑了。
女儿如果能留在美国,不仅为自己,而且对下一代也大有好处。

除非当年父母就不要送女儿出国,既然事情已经发生,就不能怪女儿。

另外说一个不太中听的话,即便生活在一个城市,难道会和父母住在一起吗?据我所知,人们结婚肯定会自己住,一周能见父母一次算是特别孝顺的,一个月见一次也算正常的。

说个我自己情况:我父母已经接近退休,爷爷奶奶也都健在,在这种情况下,爷爷奶奶也仅仅自己住,雇一个保姆每周打扫卫生,一切都不依靠我父母/姑妈等人照顾。我老婆的爷爷去世,她奶奶年近90一个人独居。

不知道这对父母到底要求女儿怎么照顾自己?如果仅仅要求住在一个城市,可以一个月见一面,就要求女儿放弃自己奋斗所得的一切回国,那只能说太不为别人考虑了。
父母养育子女很伟大,但子女也不是为父母而活。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2:27

从商业角度出发,是你炎阳提出的,我从商业角度,你又讲从成年人的角度不能这么做。在我看来,如果父母提出,让女儿在合理的期限内还钱,女儿不还,那是女儿的问题,但从商业与法律角度,女儿也没有错。

放谁身上,开始你不讲还钱,突然之间,要求还钱,还得立即支付,不然就得放弃生活、事业、爱情、婚姻,好嘛,在现今社会,那是得不到认可的。

合着父母送出国留学之后,女儿被得被父母奴役不成?父母花了钱,所以女儿就得完全听父母的?这不是一般的小事,这是人生最重要的事,爱情、事业、生活、婚姻,还有比这个更重要的吗?

这么重要的事,你用一部手机,来作比较?如果硬要比较,再我看来,我送你一部手机,突然之间让你用一栋别墅来还,还差不多。

女儿没说不养父母,而父母担心老年生活,是担心不能按他们想要的方式,可谁规定了,你养老就得按自己规定的方式?我养老还想着,每夜一个绝色女星来陪我,达不到就是儿女不孝顺,天底下有这个道理?

或者你说,女儿出国是她提出的,这是满足女儿的需要。问题在这里,这父母打小灌输让女儿出国留学,这才是女儿高中毕业后要出国的最主要因素。

我想每一个人,从小的要求,父母不可能都一一满足吧。既然如此,凭什么养老方式,女儿就一定要满足?而且满足这个要求的代价,是把自己的的事业、爱情、婚姻、生活都毁于一旦?

主贴咱换一下,如果这父母提出,女儿必须嫁一个他们指定的人,一个年纪大上三十岁,又瞎又瘸,又不识字的老头,我想没有人会认可父母的做法。

但实际上,主贴父母的做法与这个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18岁出国又怎么着?当初小的时候是父母灌输的,怎么自己拿主意了,又不成了?女儿说不养父母了?

里外里,这不就是卖身吗?

女儿还不还钱,咱不知道。但父亲要毁掉女儿的终生幸福,这是明摆着的。

所以,这父亲实在太过自私。

再从商业角度出发,你当初给一家一大笔钱,从来不提还钱,然后突然之间,让这家企业马上还这笔钱,否则企业就要收回,打到天上去,你也没有道理。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2:32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2:31



QUOTE:
原帖由 sctxx123456 于 2017-4-23 12:20 发表
送女儿出国当然不是为自己考虑,但是要求女儿放弃好的预期回国陪父母就是仅仅在为自己考虑了。
女儿如果能留在美国,不仅为自己,而且对下一代也大有好处。

除非当年父母就不要送女儿出国,既然事情已经发生,就不能怪女儿。

另外说一个不太中听的话,即便生活在一个城市,难道会和父母住在一起吗?据我所知,人们结婚肯定会自己住,一周能见父母一次算是特别孝顺的,一个月见一次也算正常的。

说个我自己情况:我父母已经接近退休,爷爷奶奶也都健在,在这种情况下,爷爷奶奶也仅仅自己住,雇一个保姆每周打扫卫生,一切都不依靠我父母/姑妈等人照顾。我老婆的爷爷去世,她奶奶年近90一个人独居。

不知道这对父母到底要求女儿怎么照顾自己?如果仅仅要求住在一个城市,可以一个月见一面,就要求女儿放弃自己奋斗所得的一切回国,那只能说太不为别人考虑了。
父母养育子女很伟大,但子女也不是为父母而活。

对,就是这句话。

这个父亲控制欲太强,无论这女儿出不出国,早晚有一天,他与女儿关系闹得极僵。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2:35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4-23 15:23     标题: 回复 #92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光哥您还能让女儿还钱,您还是光哥咩?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7:43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2:27 发表

合着父母送出国留学之后,女儿被得被父母奴役不成?父母花了钱,所以女儿就得完全听父母的?这不是一般的小事,这是人生最重要的事,爱情、事业、生活、婚姻,还有比这个更重要的吗?

这么重要的事,你用一部手机,来作比较?如果硬要比较,再我看来,我送你一部手机,突然之间让你用一栋别墅来还,还差不多。

留美是赴美的一部分,好比說充電器是買手機配的一部分
父母提供了赴美不能留美,雖然是不能盡善盡美,但好歹是賦予了她(赴美-留美)的這一段經歷

好比說我送你一台手機,但不給你充電器,但我好歹給了你一部"裸機",你可以自己配一個山寨充電器

手機換別墅的個例子不準確
別墅怎麼會是手機的一部分呢?

女兒這種行為就是所謂的自私,自己不單要父母提供資源,而且要最優秀的配套,不帶一點點瑕疵的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7:48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2:27 发表
从商业角度出发,是你炎阳提出的,我从商业角度,你又讲从成年人的角度不能这么做。在我看来,如果父母提出,让女儿在合理的期限内还钱,女儿不还,那是女儿的问题,但从商业与法律角度,女儿也没有错。

放谁 ...

從商業法律女兒肯定都對了,誰讓這父母傻又笨,給了錢不打借條,送了不寫合同呢
但父母也沒有做甚麼出格的舉動啊,也沒有綁人不放她回美,或抓她打一頓之類的行為

從商業說,法律說,女兒是全對,但父母也沒錯

父母只是提了個要求,光哥就急不可耐跑出來批鬥了

父母要求女兒不能找外國人,只是一個"要求"
好比女兒要求父母送她出國一樣,只是一個"要求"

前者的要求明顯比後者的要求為輕,我就是這麼個看法

父親對這女兒死心,以後不給予她支持,我認為是合理不過的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18 20:28 发表
这老头挺自私的。还有,他控制欲太强。女儿长大了,是一个独立的人,他不能总想着要求别人怎么做。

老頭做到這樣都叫自私,那女兒算甚麼呢?自私*100

=======

這件事上撇開父女天生的道德光環,你說誰要求合理,誰要求吃虧的,咱可以做一個社會實驗

A. 提供300萬給一個陌生人去外國,然後規定對方回國
B. 接受300萬出國,然後不得留在當地

你看願意當A的人多,還是願意當B的人多,就證明誰是佔便宜,誰是吃虧的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7:52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7:50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7:43 发表
留美是赴美的一部分,好比說充電器是買手機配的一部分
父母提供了赴美不能留美,雖然是不能盡善盡美,但好歹是賦予了她(赴美-留美)的這一段經歷

好比說我送你一台手機,但不給你充電器,但我好歹給了你一部"裸機",你可以自己配一個山寨充電器

手機換別墅的個例子不準確
別墅怎麼會是手機的一部分呢?

女兒這種行為就是所謂的自私,自己不單要父母提供資源,而且要最優秀的配套,不帶一點點瑕疵的

这是什么啊,我没看懂,现在就是父亲让女儿放弃爱情、事业、婚姻与生活,你支持的原因是父母出了钱留学。

这是典型的旧社会卖身,与手机、充电器有什么可比较的?

按你的是要求,实际上就是,父亲给了女儿一笔钱,然后女儿就得毁掉一生幸福来满足父亲的要求。

用手机和别墅相比,那都是轻的。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7:53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7:50 发表

这是什么啊,我没看懂,现在就是父亲让女儿放弃爱情、事业、婚姻与生活,你支持的原因是父母出了钱留学。
这是典型的旧社会卖身,与手机、充电器有什么可比较的?
按你的是要求,实际上就是,父亲给了女 ...

父母是出了錢才提要求的,如果這也算不合理,那女兒一毛不拔提出國要求又怎麼能算合理呢?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7:57

要說要求過分,雙方是彼此彼此,
況且女兒的要求是確切落實了,老頭的要求還只是一句空話

要說出錢出力,女兒不及二老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8:01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7:48 发表

從商業法律女兒肯定都對了,誰讓這父母傻又笨,給了錢不打借條,送了不寫合同呢
但父母也沒有做甚麼出格的舉動啊,也沒有綁人不放她回美,或抓她打一頓之類的行為

從商業說,法律說,女兒是全對,但父母也沒錯

父母只是提了個要求,光哥就急不可耐跑出來批鬥了

父母要求女兒不能找外國人,只是一個"要求"
好比女兒要求父母送她出國一樣,只是一個"要求"

前者的要求明顯比後者的要求為輕,我就是這麼個看法

父親對這女兒死心,以後不給予她支持,我認為是合理不過的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18 20:28 发表
这老头挺自私的。还有,他控制欲太强。女儿长大了,是一个独立的人,他不能总想着要求别人怎么做。

老頭做到這樣都叫自私,那女兒算甚麼呢?自私*100

咦,你怎么能打到一耙?

提出让女儿还钱的是你,提出让女儿立即全部还钱是还是你,我说这么做不对,这回你又说父母没提要求,你这是做什么呢?

如果只是要求,女儿不听,那女儿又有什么错?谁规定的女儿对父母的要求必须百依百顺?

因此,女儿的所作所为没有半分错误,错误就在父亲身上。

回过来说,这父亲还没做出格的?

父亲要求女儿必须回国,不能找外国男友,这就是毁掉女儿的爱情、生活、婚姻、事业,女儿才20+,日后的生活就必须按父亲的规定?而且还以断绝父女关系为要挟。

在我看来,父亲的做法就是极其自私,他的要求极其过份,女儿一点责任都没有。

至于父亲以后不给资助,我不反对啊,女儿的未来,父亲不应该插手,但女儿长大了,可以自己供养自己,父亲当然可以不给资助,这也是理所当然的。

如果女儿一面不肯听从父亲的要求,一面又要求父亲必须提助资助,那当然是女儿的不是,但问题是本贴里,女儿没要求父样接着给资助吧?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8:03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8:02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7:57 发表
要說要求過分,雙方是彼此彼此,
況且女兒的要求是確切落實了,老頭的要求還只是一句空話

要說出錢出力,女兒不及二老

因为老头的要求过份,按照他的要求,女儿得放弃爱情、生活、事业、婚姻。所以女儿不同意是正常不过的。

如果女儿日后不养父母,再指责不迟。到现在为止,女儿没有说过一句不养父母,至少本贴里没有。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8:05

本贴里,老头的一句话,最能体现他的想法,“她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父亲。”

这一句话,就证明这老头的控制欲极强,让女儿放弃爱情、婚姻、生活、事业,不然就是没把这个父亲放在眼中。

我敢保证,这个女儿就是不出国,日后与她父亲也会矛盾丛生。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8:07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8:02 发表
因为老头的要求过份,按照他的要求,女儿得放弃爱情、生活、事业、婚姻。所以女儿不同意是正常不过的。
如果女儿日后不养父母,再指责不迟。到现在为止,女儿没有说过一句不养父母,至少本贴里没有。

老頭的要求對比女兒的要求誰過分,我認為是明擺的

很簡單的道理,和尚分粥,先挑的就是大碗的

這件事上撇開父女天生的道德光環,你說誰要求合理,誰要求吃虧的,咱可以做一個社會實驗

A. 提供300萬給一個陌生人去外國,然後規定對方回國
B. 接受300萬出國,然後不得留在當地
你看願意當A的人多,還是願意當B的人多,就證明誰是佔便宜,誰是吃虧的

=========

你要支助我300萬,讓我10年歸國,我或許是接受的,你要我支助你300萬讓你10年歸國,我是肯定不幹的

=========

這點我認為是高下立判的
如果女兒這麼點犧牲可以上綱上線說甚麼愛情生活事業婚姻,那老頭的付出同樣上綱上線法肯定10倍有之

不抬槓地說,這點大家都應該明白,光哥要指責老頭不合理,這我不反對,但你必須承認老頭比女兒相對更合理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8:07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7:53 发表

父母是出了錢才提要求的,如果這也算不合理,那女兒一毛不拔提出國要求又怎麼能算合理呢?

出了钱,就可以让别人做牛做马?就可以让人家卖身给你?

要是这合理的话,那么那些重男轻女的家庭,儿女双全,因为儿子找不到媳妇,用换亲的手段,也是合理之极的了。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8:09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8:07 发表

出了钱,就可以让别人做牛做马?就可以让人家卖身给你?

要是这合理的话,那么那些重男轻女的家庭,儿女双全,因为儿子找不到媳妇,用换亲的手段,也是合理之极的了。

出了錢可以讓人做牛做馬即便不對,也比不出錢讓人做牛做馬的好一些
老頭不一定對,但老頭比女兒做得要"更對"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8:11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8:07 发表

老頭的要求對比女兒的要求誰過分,我認為是明擺的

很簡單的道理,和尚分粥,先挑的就是大碗的

這件事上撇開父女天生的道德光環,你說誰要求合理,誰要求吃虧的,咱可以做一個社會實驗

A. 提供300萬給一個陌生人去外國,然後規定對方回國
B. 接受300萬出國,然後不得留在當地
你看願意當A的人多,還是願意當B的人多,就證明誰是佔便宜,誰是吃虧的

=========

你要支助我300萬,讓我10年歸國,我或許是接受的,你要我支助你300萬讓你10年歸國,我是肯定不幹的

=========

這點我認為是高下立判的
如果女兒這麼點犧牲可以上綱上線說甚麼愛情生活事業婚姻,那老頭的付出同樣上綱上線法肯定10倍有之

不抬槓地說,這點大家都應該明白

老头的要求过不过份,确实是明摆着的。

人家女儿在美国多年,早已经适应了美国的生活,就因为老头出钱让女儿出国,所以,女儿就必须放弃在美国的爱情、婚姻、事业与生活,这不是毁女儿一辈子?这是什么上纲上线?

上纲上线的是老头,拿着不孝的帽子扣在女儿身上。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8:13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8:11 发表
老头的要求过不过份,确实是明摆着的。

人家女儿在美国多年,早已经适应了美国的生活,就因为老头出钱让女儿出国,所以,女儿就必须放弃在美国的爱情、婚姻、事业与生活,这不是毁女儿一辈子?这是什么上 ...

老頭提的這種條件,如果公開給全國人民,咱不說多,至少10萬8萬人會踴躍接受
女兒提的這種條件,說你資助我300萬,我不回國
甚至她退一步說,你資助我300萬,我肯定回國,我認為連1個都不會有

誰更過分明擺著的

好比說有裡有兩碗粥,第一碗大把人想吃,第二碗根本沒人想吃
誰更難吃呢?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8:13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8:09 发表

出了錢可以讓人做牛做馬即便不對,也比不出錢讓人做牛做馬的好一些
老頭不一定對,但老頭比女兒做得要"更對"

错,老头肯定不对,女儿目前没有什么错处。

女儿没让老头为她做牛做马。

小时候,出国留学,是父母早就做好准备的,不断的灌输,所以才有女儿提出要求出国留学,而这也是父母千肯万肯的,又不是父母不同意,她就断绝父女关系,结果现在又成了什么做牛做马?不能这样刀切豆腐两面光。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8:16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8:13 发表

错,老头肯定不对,女儿目前没有什么错处。

女儿没让老头为她做牛做马。

小时候,出国留学,是父母早就做好准备的,不断的灌输,所以才有女儿提出要求出国留学,而这也是父母千肯万肯的,又不是父母不同 ...

我認為成年人就要負自己的責任,女兒作為成年人提了要求,就該承認這要求是她提出的
不然老頭也說自己的要求是幾十年前父母灌輸的,那話就說不完了

女兒也提了要求,老頭也提了要求

女兒的要求是只有親人會答應你的要求,老頭提的要求,是基本開放給全國人民,很多人會答應的要求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8:17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8:13 发表

老頭提的這種條件,如果公開給全國人民,咱不說多,至少10萬8萬人會踴躍接受
女兒提的這種條件,說你資助我300萬,我不回國
甚至她退一步說,你資助我300萬,我肯定回國,我認為連1個都不會有

誰更過分明擺著的

你找一百万个人也没有用。

一件事就是一件事。

这父亲肯为陌生人提供钱出国吗?

而且你这条件,极其不公平。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8:18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8:13 发表

错,老头肯定不对,女儿目前没有什么错处。

女儿没让老头为她做牛做马。

小时候,出国留学,是父母早就做好准备的,不断的灌输,所以才有女儿提出要求出国留学,而这也是父母千肯万肯的,又不是父母不同 ...

老頭就嘴巴講一下,又沒綁人又沒卡拿索要,怎麼就不對了
女兒不單嘴巴講,錢還真光掉了,反而是全對的,

光哥何以輕老頭而重女兒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8:20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8:16 发表

我認為成年人就要負自己的責任,女兒作為成年人提了要求,就該承認這要求是她提出的
不然老頭也說自己的要求是幾十年前父母灌輸的,那話就說不完了

女兒也提了要求,老頭也提了要求

女兒的要求是只有親人會答應你的要求,老頭提的要求,是基本開放給全國人民,很多人會答應的要求

对啊,成年人就是为自己负责,所以才不能答应老头的要求。

老头是谁灌输的,本贴里没提,但这女儿提出出国之前,那老头可以准备多年了。

如果按要求来划分,女儿更没问题了。

女儿提出的要求,父亲同意了,而且是很痛快的同意了,没有半点不愉啊,女儿也只是提要求,没有一哭二闹三上吊。

而父亲提出的要求,女儿不同意,父亲就要断绝父女关系啊。

谁规定的你提出要求,别人就一定要同意?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8:21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8:17 发表
你找一百万个人也没有用。
一件事就是一件事。
这父亲肯为陌生人提供钱出国吗?
而且你这条件,极其不公平。

親人間講不清楚的事件,我認為拿出社會一衡量誰公平很簡單就測出來了

我講一個故事,我認識一個老幹部,晚年退休金每個月有N元
小兒子照顧老人,並把退休金全拿光了

大兒子二兒子怪小兒子黑心把退休金吃掉了,小兒子怪大兒子二兒子不孝順照顧老人,並認為退休金是自己應得的

大家就這麼怪來怪去

我認為誰黑心,這是很容易證明,我們可以把照顧老人領N元這個價格拿出去市場
如果大家都搶著做,那就是小兒子黑心,如果沒有人願意來做,就是老大,老二黑心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8:26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8:23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8:20 发表

对啊,成年人就是为自己负责,所以才不能答应老头的要求。

老头是谁灌输的,本贴里没提,但这女儿提出出国之前,那老头可以准备多年了。

如果按要求来划分,女儿更没问题了。

女儿提出的要求,父亲同意了,而且是很痛快的同意了,没有半点不愉啊,女儿也只是提要求,没有一哭二闹三上吊。

而父亲提出的要求,女儿不同意,父亲就要断绝父女关系啊。

谁规定的你提出要求,别人就一定要同意?

女兒不必同意,
1. 但至少你不能說對方提要求有錯
2. 道德上老頭同意對方的嚴厲要求,女兒拒絕了對方的不嚴厲要求,這點老頭加分,女兒扣分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8:23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8:18 发表

老頭就嘴巴講一下,又沒綁人又沒卡拿索要,怎麼就不對了
女兒不單嘴巴講,錢還真光掉了,反而是全對的,

光哥何以輕老頭而重女兒

他提出要断绝父女关系的,这还不严重?

女儿拿刀逼着老头出钱了?还是一哭二闹三上吊?

我这是持公平态度,而不是什么轻老头重女儿。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8:24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8:23 发表

他提出要断绝父女关系的,这还不严重?
女儿拿刀逼着老头出钱了?还是一哭二闹三上吊?
我这是持公平态度,而不是什么轻老头重女儿。

世俗斷絕父女關係這種說法(法律沒這概念,事實上就是老死不相往來的意思)應該是公民權利吧?您認為他無權主張這個權利?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8:26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8:23 发表

女兒不必同意,
1. 但至少你不能說對方提要求有錯
2. 道德上老頭同意對方的嚴厲要求,女兒拒絕了對方的不嚴厲要求,這點老頭加分,女兒扣分

1、提要求没错,但提这么过份的要求有错;
2、道德上老头同意女儿并不是如何严重的要求,而且还是老头心中所盼望的,因为这给他挣了面子,女儿拒绝了老头严重到无以复加地步的要求,我再说一遍,这老头的要求是毁掉女儿的爱情、婚姻、生活与事业,人生在世,没有比这四个再重要的了。

所以老头扣分,女儿加分。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8:27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8:24 发表

世俗斷絕父女關係這種說法(法律沒這概念,事實上就是老死不相往來的意思)應該是公民權利吧?您認為他無權主張這個權利?

你到底要从什么角度讲?

一会儿法律,一会儿又不是法律。

断绝父女关系还不严重?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8:28     标题: 回复 #117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如果大家都說對方過分,沒有一方願意讓步,那最簡單的判斷方式就是雙方換個角兒
換女兒送老頭指定的一個人選出國十年,該人十年後必須放棄自己的愛情,婚姻,生活和事業

這樣就公平了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8:31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8:27 发表

你到底要从什么角度讲?

一会儿法律,一会儿又不是法律。

断绝父女关系还不严重?

斷絕父女關係很正常,我要有個朋友來求我請他吃飯,我請完他吃個飯,爾後提個小要求,朋友拒絕了而且很屌地跟我說請吃飯那些都是我自願的,我無權提要求,我也肯定跟這人絕交
甚至絕交我都認為是極有風度的,我內心巴不得揍他呢

======

至於是要求請吃飯的吃虧,還是被要求辦事的吃虧,咱還是那個立場,不用自己講,拿出去市場一比較就知道了

如果我請人家吃飯,然後要求對方給我綁鞋帶,那肯定很多人願意,說明我的要求不過分
如果我請人家吃飯,然後要求對方給我白打工20年,那肯定沒人願意,說明我的要求很過分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8:40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8:34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8:27 发表

你到底要从什么角度讲?

一会儿法律,一会儿又不是法律。

断绝父女关系还不严重?

法律角度講大家都沒錯,法外角度講女兒實際付出較少,雙方的要求都不合理,女兒的更不合理一些
簡單來說這種破事攤到我身上,我肯定不情願,但如果必須讓我挑一個我覺得更有利的一方去角色扮演,我挑當女兒,我不挑當老頭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8:36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8:44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8:34 发表
法律角度講大家都沒錯,法外角度講女兒實際付出較少,雙方的要求都不合理,女兒的更不合理一些
簡單來說這種破事攤到我身上,我肯定不情願,但如果必須讓我挑一個我覺得更有利的一方去角色扮演,我挑當女兒,我不挑當老頭

法律角度上,女儿没错,老头有错。

法外角度,女儿的要求合理,老头的要求完全无理。

你都要当女儿,不当老头,可见老头所做所为完全是无理取闹。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8:45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8:44 发表

法律角度上,女儿没错,老头有错。

法外角度,女儿的要求合理,老头的要求完全无理。

你都要当女儿,不当老头,可见老头所做所为完全是无理取闹。

老頭那件事不合法了?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8:46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8:28 发表
如果大家都說對方過分,沒有一方願意讓步,那最簡單的判斷方式就是雙方換個角兒
換女兒送老頭指定的一個人選出國十年,該人十年後必須放棄自己的愛情,婚姻,生活和事業

這樣就公平了

你让这老头指定一个这样的人吧。看看有谁会认可。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8:47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8:31 发表
斷絕父女關係很正常,我要有個朋友來求我請他吃飯,我請完他吃個飯,爾後提個小要求,朋友拒絕了而且很屌地跟我說請吃飯那些都是我自願的,我無權提要求,我也肯定跟這人絕交
甚至絕交我都認為是極有風度的,我內心巴不得揍他呢

======

至於是要求請吃飯的吃虧,還是被要求辦事的吃虧,咱還是那個立場,不用自己講,拿出去市場一比較就知道了

如果我請人家吃飯,然後要求對方給我綁鞋帶,那肯定很多人願意,說明我的要求不過分
如果我請人家吃飯,然後要求對方給我白打工20年,那肯定沒人願意,說明我的要求很過分

断绝父女关系还正常?我这是来到火星上了?

现在这老头就是请女儿吃顿饭,让女儿给他白打20年工。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8:48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8:45 发表

老頭那件事不合法了?

父亲干涉女儿的婚姻自由。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8:50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8:48 发表

父亲干涉女儿的婚姻自由。

那女兒也干涉老頭的生活質素啊
老頭頂多是意圖干涉,女兒是實打實已經干涉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8:52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8:47 发表

断绝父女关系还正常?我这是来到火星上了?
现在这老头就是请女儿吃顿饭,让女儿给他白打20年工。

價值觀這種東西兩個人說不清楚的,你說吃飯的佔便宜,我說吃飯的不佔便宜
這得講到天荒地老

最簡單就是把這條件開出去看看

老頭這種條件,市場上能接受的一堆一堆的,
女兒提的要求,除卻至愛親人沒有人會答應

誰提的相對公平,誰在佔至親便宜,不言自明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7-4-23 18:55

典型的封建家族思想和现代自由主义的争论。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8:56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8:50 发表

那女兒也干涉老頭的生活質素啊
老頭頂多是意圖干涉,女兒是實打實已經干涉

婚姻法规定得清楚,恋爱自由,婚姻自由,老头以断绝父女关系相要挟,这就是违法。

而女儿干涉老头什么生活质素了?哪条法律规定,女儿无权提出父样拿钱支持她出国留学的要求?

更何况,女儿出国留学还提升了老头的生活质量。

2007年,张莉收到了美国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张勇当时非常兴奋。“我查了,这个学校每年招收的亚洲学生并不太多,能被录取还是挺幸运的。女儿终于让我们扬眉吐气了。”张勇说。

这让老头心理得到了莫大的满足,生活质量自然是大幅提升。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8:58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8:56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8:52 发表

價值觀這種東西兩個人說不清楚的,你說吃飯的佔便宜,我說吃飯的不佔便宜
這得講到天荒地老

最簡單就是把這條件開出去看看

老頭這種條件,市場上能接受的一堆一堆的,
女兒提的要求,除卻至愛親人沒有人會 ...

你拿吧,这老头要是同意才怪。

断绝父女关系不严重,我还真第一次听说。你可以做个投票,看看这断绝父女关系严不严重?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8:59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9:06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8:56 发表

你拿吧,这老头要是同意才怪。

断绝父女关系不严重,我还真第一次听说。你可以做个投票,看看这断绝父女关系严不严重?

如果一個要求是世人爭著要,而老頭不答應,但可以給女兒的,那誰付出更吃虧不是不言自明嘛
光哥堅持在這事情放不開是為什麼?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9:11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8:47 发表

断绝父女关系还正常?我这是来到火星上了?

现在这老头就是请女儿吃顿饭,让女儿给他白打20年工。

老頭如果請別人吃餐飯卻要人家白打20年工,絕不會有人理會他的
但老頭如果資助人家300萬供出國卻要求人家10年後歸國的,能答應這條件的中國小伙至少10萬個
(按中國國情看,普遍家庭能遇上這種條件的,50%能答應,往大裡說,我認為至少80%的中國青年會答應)

老頭這種條件怎麼看都是有利並非常吸引的,硬要說老頭條件不利,可能是家裡太土豪的人家了

可見老頭這種資助行為的吸引力比吃餐飯白打20年工要大多了
用吃餐飯卻要人家白打20年工類比不妥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9:15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9:13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9:06 发表

如果一個要求是世人爭著要,而老頭不答應,但可以給女兒的,那誰付出更吃虧不是不言自明嘛
光哥堅持在這事情放不開是為什麼?

有这个要求吗?

你先让老头同意,他肯出资300万支持一个陌生人出国,再提这个要求不迟。

连这个要求根本不存在,你还提什么提?

我也奇怪。

这件事,无论是从法律还是现在道德方面,女儿都没有错,而是老头太食古不化,怎么你就能怪在老头身上?

不要以为出国留学,那女儿很轻松,她得过语言关、交际关,融入美国当地社会,付出了多少努力,还加上女儿的爱情、婚姻、事业、生活,凭什么老头一句话,女儿就得将这些付诸流水?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9:15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9:11 发表
老頭如果請別人吃餐飯卻要人家白打20年工,絕不會有人理會他的
但老頭如果資助人家300萬供出國卻要求人家10年後歸國的,能答應這條件的中國小伙至少10萬個

可見老頭這種資助行為的吸引力比吃餐飯白打20年工要大多了
用吃餐飯卻要人家白打20年工類比不妥

好,如果一个陌生人,在美国拼博了十年,好不容易有了自己的事业、生活、爱情、婚姻,老头提出这个要求,1亿个人中,也没有1个人同意。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9:16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9:13 发表
凭什么老头一句话,女儿就得将这些付诸流水?

老頭是不全對,但女兒一句話他付諸流水的東西更多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9:17

价值观不同,没法继续说。

但是老头违反婚姻法,干涉女儿的爱情与婚姻,这是一个事实。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9:18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9:16 发表

老頭是不全對,但女兒一句話他付諸流水的東西更多

他什么付诸流水了?他付诸流水的是,女儿不听他,要嫁给外国人,不肯回国工作。这本身就不是他的。

老头不是不全对,而是压根就是错的,一点对的地方都没有。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9:20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9:15 发表
好,如果一个陌生人,在美国拼博了十年,好不容易有了自己的事业、生活、爱情、婚姻,老头提出这个要求,1亿个人中,也没有1个人同意。

老頭是這十年間都一直提這麼個要求,女兒裝傻充愣的
一個陌生人接受人家資助十年,爾後接受這麼個要求,願意接受的即便不多,但還是有的,要道義一點的人,還真就認了,1億個裡找個一兩萬個這樣人的,不難
再怎麼說也比女兒那種要求要合理,一個陌生人開口說我要出國,你給我300萬吧,我認為1億個人裡不會有半個同意的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9:22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9:15 发表
事业、生活、爱情、婚姻

女兒這四大金剛的價值比起老頭的筆錢不算高
道理很簡單嘛,這種置換條件放市場上,能接受300萬放棄自己四大金剛的人太多了,能接受放棄300萬去沒收別人四大金剛的人一個沒有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9:22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9:20 发表

老頭是這十年間都一直提這麼個要求,女兒裝傻充愣的
一個陌生人接受人家資助十年,爾後接受這麼個要求,願意接受的即便不多,但還是有的,要道義一點的人,還真就認了,1億個裡找個一兩萬個這樣人的,不難
再怎麼說 ...

这次谈话后,张勇和朱静达成一致意见:女儿不能找外国人做男朋友,更不能嫁给外国人。毕业后要回国内工作。

什么十年来一直这么要求的,在这之前,老两口都没达成一致,凭什么说女儿装傻充楞?

你先找出这么一个道义再说不迟,再者这与道义有个半毛钱关系?

分明就是老头为富不仁,逼着人家卖身。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9:23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9:18 发表

他什么付诸流水了?他付诸流水的是,女儿不听他,要嫁给外国人,不肯回国工作。这本身就不是他的。

老头不是不全对,而是压根就是错的,一点对的地方都没有。

女兒能嫁外國人,在外國工作的機會原則上也不全是女兒的,我不能說這些都是老頭給的,但至少不算是100%歸她自己的努力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9:25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9:22 发表

这次谈话后,张勇和朱静达成一致意见:女儿不能找外国人做男朋友,更不能嫁给外国人。毕业后要回国内工作。

什么十年来一直这么要求的,在这之前,老两口都没达成一致,凭什么说女儿装傻充楞?

你先找出 ...

2007年,张莉收到了美国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张勇当时非常兴奋。“我查了,这个学校每年招收的亚洲学生并不太多,能被录取还是挺幸运的。女儿终于让我们扬眉吐气了。”张勇说。

张勇至今仍记得自己把女儿送出机场的那一幕。“凌晨1点的红眼航班。我远远地向她挥挥手,她已经消失在我的视野了,我还是朝着那个方向张望着,我突然心里空落落的。眼泪就忍不住掉下来了。我扭头一看,我老婆也蹲在地上哭了。我赶紧擦了把眼泪,拉起蹲在地上的她。”

朱静不止一次交代女儿,在美国晚上不要一个人走夜路,不要参加示威游行之类的聚众活动。受张勇的“委托”,她还一本正经地对女儿进行了一番性教育,要求张莉树立正确的恋爱观或婚姻观。朱静还给女儿划了几条红线:不准找外国人当男友,不能当未婚妈妈,不能和学校的老师搞师生恋。

适应女儿不在身边的日子,对张勇夫妇来说是更大的挑战,尤其对朱静。女儿从出生后都是她带大的,一直在她身边,现在突然从身边消失了,感觉挺不习惯的,她情绪波动很大,女儿离开的前两个月,她总是失眠。“我原本以为自己准备好了,但实际上并没准备好。从女儿离开家门时,我就像掉了魂似的。我心里知道,女儿出国留学是好事,但还是忍不住直掉眼泪。刚去的一个星期,我一天要给她打3个电话。”

“很害怕她离开我”

==========

沒說具體是甚麼時候,但可見是出國不久的事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9:25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9:22 发表

女兒這四大金剛的價值比起老頭的筆錢不算高
道理很簡單嘛,這種置換條件放市場上,能接受300萬放棄自己四大金剛的人太多了,能接受放棄300萬去沒收別人四大金剛的人一個沒有

是啊,你找一个社会最底层的,放弃的人多了去了。你得找一个差不多的。

女儿这四大金刚的价值哪一个比起老头那笔钱都高出千倍万倍。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9:27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9:25 发表

2007年,张莉收到了美国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张勇当时非常兴奋。“我查了,这个学校每年招收的亚洲学生并不太多,能被录取还是挺幸运的。女儿终于让我们扬眉吐气了。”张勇说。

张勇至今仍记得自己把女儿 ...

这是母亲替父亲要求的,在找外国男友方面,母亲是不是这么要求的,本贴可没有提,而说的是在三年后,父母才达成的一致。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9:34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9:28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9:25 发表

是啊,你找一个社会最底层的,放弃的人多了去了。你得找一个差不多的。
女儿这四大金刚的价值哪一个比起老头那笔钱都高出千倍万倍。

那怎麼解釋大家都趕著去接受老頭的條件呢?因為別人太窮了?
我給你一份工作,我說給你一萬塊,你如果不做,願意做的人(跟你能力相似,甭管人家背境如何)都排長龍了,不就說明這一萬塊非常合理嘛

一個條件是否合理,只跟合不合市場行情有關,不跟當事人身家有關的

我叫馬雲掃廁所,一小時給他100塊,他可以說他不幹,但斷不能說我這100塊不合理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9:31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9:27 发表

这是母亲替父样要求的,在找外国男友方面,母亲是不是这么要求的,本贴可没有提,而说的是在三年后,父母才达成的一致。

沒看懂甚麼意思?母親不就是要求了不得找外國男友嘛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9:32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9:28 发表
那怎麼解釋大家都趕著去接受老頭的條件呢?因為別人太窮了?
我給你一份工作,我說給你一萬塊,你如果不做,願意做的人(跟你能力相似,甭管人家背境如何)都排長龍了,不就說明這一萬塊非常合理嘛

一個條件是否合理,只跟合不合市場行情有關,不跟當事人身家有關的

我叫馬雲掃廁所,一小時給他100塊,他可以說他不幹,但斷不能說我這100塊不合理

废话,从陌生人手中白得300万,谁不肯啊?

问题本贴不一样啊,女儿在美国奋斗,有了事业、爱情、生活、婚姻,哪一样都远远超过老头给的那笔钱啊。

比如这么说,老头拿了300万资助一个人,明确表示,十年后,这个人能得到3000万甚至更多,但这个人不能要,必须回来,这还差不多。我看有谁会同意?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9:35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9:33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9:31 发表

沒看懂甚麼意思?母親不就是要求了不得找外國男友嘛

没有,刚出国的时候,母亲本身没有这个要求,否则,也不会说什么三年后,老两口才达成一致,而且即便是这样,母亲也不是极力反对。


朱静说,不管女儿做出何种选择,她都支持,只要女儿幸福。

资助方可不只是父亲一人,还有母亲呢。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9:35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9:32 发表

废话,从陌生人手中白得300万,谁不肯啊?

问题本贴不一样啊,女儿在美国奋斗,有了事业、爱情、生活、婚姻,哪一样都远远超过老头给的那笔钱啊。

比如这么说,老头拿了300万资助一个人,十年后,这个人能得到3000万甚至更多,但这个人不能要,必须回来,这还差不多。我看有谁会同意?

你不能拿3000萬對比老頭的300萬,你應該想沒有老頭的300萬和有老頭的300萬對比下你那一個更優
老頭既給你300萬,你又能在美國領3000萬,當然是對你最好的,但關鍵老頭不同意

你事實上有的選擇只有接受300萬回國,和不接受300萬不出國

========

女兒如果真有3000萬,拿出1/10堵老頭的嘴,或者說拿出1/5回報兩老600萬,誰都不會議論她甚麼的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9:37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9:35 发表
你不能拿3000萬對比老頭的300萬,你應該想沒有老頭的300萬和有老頭的300萬對比下你那一個更優
老頭既給你300萬,你又能在美國領3000萬,當然是對你最好的,但關鍵老頭不同意

你事實上有的選擇只有接受300萬回國,和不接受300萬不出國

========

女兒如果真有3000萬,拿出1/10堵老頭的嘴,或者說拿出1/5回報兩老600萬,誰都不會議論她甚麼的

凭什么女儿的成本,就可以不计啊?要选择就必须加上这一条,不然,一个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人,有什么爱情、婚姻、生活与事业?

一个女人在异国他乡十年的奋斗,加上爱情、婚姻、生活与事业,凭什么不能做选择项?有的东西现在虽然不能变现,但是它的成本可高了去了。

老头没要这笔钱啊,老头要求的是必须回国啊,你让老头提出这个要求再说。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9:39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9:38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9:32 发表

废话,从陌生人手中白得300万,谁不肯啊?

问题本贴不一样啊,女儿在美国奋斗,有了事业、爱情、生活、婚姻,哪一样都远远超过老头给的那笔钱啊。

比如这么说,老头拿了300万资助一个人,明确表示,十年 ...

http://www.xycq.online/forum/thread-303424-1-8.html
這是墨葉兄說的原話
http://www.xycq.online/forum/vie ... p;page=1#pid4002234

QUOTE: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6-10-2 09:02 发表
直接把老房子还给对方。我觉得是最合适的报恩方式。

這是老虎兄說的
http://www.xycq.online/forum/vie ... p;page=1#pid4002902

QUOTE: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6-10-8 17:32 发表


还老房子,这只能算“准两清”,不能算报恩。
真正的两清是还房子+租金。
要是报恩,怎么着也要还房子+租金再加上个十万八万的。

如果他表舅真是个败家子的话,这房子可以在还给他表舅的同时想个办法让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9:41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9:38 发表

http://www.xycq.online/forum/thread-303424-1-8.html
這是墨葉兄說的原話
http://www.xycq.online/forum/vie ... p;page=1#pid4002234


這是老虎兄說的
http://www.xycq.online ...

这是两回事。

一个变相要求还钱,一个是要求放弃爱情、婚姻、事业与生活。

你把这个贴子条件换一下,让这个受恩的人放弃爱情、婚姻、事业与生活,你看看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9:41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9:37 发表

凭什么女儿的成本,就可以不计啊?要选择就必须加上这一条,不然,一个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人,有什么爱情、婚姻、生活与事业?
一个女人在异国他乡十年的奋斗,加上爱情、婚姻、生活与事业,凭什么不能做选择 ...

如果現在女兒和老頭在路口兩個吵架,互相罵對方過分
我會這麼勸他們,你們各自的要求可以拿出來大家聽聽看

老頭的要求提出來大家都能接受,女兒的要求提出來是沒人能接受的
這說明女兒更過分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9:44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9:41 发表

如果現在女兒和老頭在路口兩個吵架,互相罵對方過分
我會這麼勸他們,你們各自的要求可以拿出來大家聽聽看

老頭的要求提出來大家都能接受,女兒的要求提出來是沒人能接受的
這說明女兒更過分

老头的要求才是大家不可能接受,女儿的要求,才是人人觉得合情合理。

当然你要是找一些什么世面也没见过的,连什么爱情、婚姻、生活与事业,都可有可无的,或者满脑子封建思想的,得出老头有理的结论,那也不足为奇。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9:44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9:41 发表

这是两回事。

一个变相要求还钱,一个是要求放弃爱情、婚姻、事业与生活。

你把这个贴子条件换一下,让这个受恩的人放弃爱情、婚姻、事业与生活,你看看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老頭這300萬幾乎就是打水漂了,(指望這女兒提供給他遠比"不送出國"優秀很多的法定義務照顧,我認為是指望不著了)
老頭這筆錢當年怎麼打水漂都行,選擇太多了
就是拿去買部車,或者去買套房,都比給這女兒好

女兒當年要找老頭以外的人給她這麼個條件,她絕對找不到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9:45

炎阳,就凭你说,你也要做女儿,不肯做你父亲,就证明女儿的做法没任何问题。

至少老头就是违法。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9:47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9:44 发表


老頭這300萬幾乎就是打水漂了,(指望這女兒提供給他遠比"不送出國"優秀很多的法定義務照顧,我認為是指望不著了)
老頭這筆錢當年怎麼打水漂都行,選擇太多了
就是拿去買部車,或者去買套房,都比給這女兒好

女兒當年要找老頭以外的人給她這麼個條件,她絕對找不到

打什么水漂了?

老头自愿的,好不好?而且女儿没有这个想法,他就这么考虑了,还有,女儿出国的时候,他那么兴奋说明什么?说明这笔钱他认为值,心甘情愿。这就不是打水漂了。

之后,女儿不肯回国,是他的控制欲没有得到满足,与那笔钱没任何关系。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9:49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9:44 发表

老头的要求才是大家不可能接受,女儿的要求,才是人人觉得合情合理。

当然你要是找一些什么世面也没见过的,连什么爱情、婚姻、生活与事业,都可有可无的,或者满脑子封建思想的,得出老头有理的结论,那也 ...

老頭實際擔憂的很直觀,就是花了300萬,自己養老沒有提升,甚至基本是反降的(如果是略升,或者不變我估計他也就接受了)
咱說真的,一般這種讀書不好不壞的送出去,還不回國,錢本來就不提望你給多少,300萬砸這小妹身上本來就是大虧的,親情也白搭,你人在異地,說你心裡很感激這些都虛的

老父母只有人財兩空了

斷絕父女關係太正常了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9:49

还有,老头可没拿出300万。他只说每年30万,但给了几年,没有提。

本贴可是说了,女儿是一个懂事的孩子,她自己在美国肯定也挣钱了,到底多少还不一定呢。

而且,一半还得是母亲的。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9:50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9:49 发表
还有,老头可没拿出300万。他只说每年30万,但给了几年,没有提。

本贴可是说了,女儿是一个懂事的孩子,她自己在美国肯定也挣钱了,到底多少还不一定呢。

而且,一半还得是母亲的。

新聞說的很清楚大房換小房又加了N年積蓄
按您之前的推算300萬還不止呢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9:52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9:49 发表
老頭實際擔憂的很直觀,就是花了300萬,自己養老沒有提升,甚至基本是反降的(如果是略升,或者不變我估計他也就接受了)
咱說真的,一般這種讀書不好不壞的送出去,還不回國,錢本來就不提望你給多少,300萬砸這小妹身上算是虧了,親情也白搭,你人在異地,說你心裡很感激這些都虛的

老父母只有人財兩空了

斷絕父女關係太正常了

那笔钱与养老没半分关系,好不好?

有了女儿,老头就想让女儿出国,这笔钱就是为女儿出国准备,这时候又说是养老钱。

而且我记得你说过,资产只能增加五倍以上,生活质量才会有略微的提升,怎么到这里,就是大幅提升了?

还有,就是女儿回国了,他养老就能提升?分明是他的控制欲得到满足。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9:53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9:45 发表
炎阳,就凭你说,你也要做女儿,不肯做你父亲,就证明女儿的做法没任何问题。
至少老头就是违法。

我從利益上講,我做女兒,我認為女兒有賺頭
從道義上講,我做不出來女兒這種事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9:53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9:50 发表

新聞說的很清楚大房換小房又加了N年積蓄
按您之前的推算300萬還不止呢

我只说,他换房可能得到300多万,但我可没说,这300多万,都给女儿留学用了。本贴也没有这么说。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19:55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9:53 发表

我從利益上講,我做女兒,我認為女兒有賺頭
從道義上講,我做不出來女兒這種事

道义上,女儿做的,也没有任何问题。

女儿一没说断绝父女关系,二没说,不养父母,就是不听父亲的,要留在国外,嫁给外国人而已。

本贴还说女儿是个懂事的孩子,这只能证明老头蛮不讲理。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19:56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9:52 发表

那笔钱与养老没半分关系,好不好?

有了女儿,老头就想让女儿出国,这笔钱就是为女儿出国准备,这时候又说是养老钱。

而且我记得你说过,资产只能增加五倍以上,生活质量才会有略微的提升,怎么到这里, ...

女兒如果不出國,在本地念個小破二本,法定贍養義務她是跑不掉的,每個月給家人小一二千塊是必須的
如果送她出國,她回國照顧老人,可能工作會比較好,又感念當年老人不容易,可能會按月給家裡個三千塊吧

但那怕養老到了三千,對比這付出也是不划算的,只是說錢也回報多了,親情上也加分一點

========

如果出了國不回來,法定贍養義務我認為是沒有著落的,基本就全憑良心了
老人有甚麼三長兩短,摔倒發燒的,女兒也只能遠洋耍嘴皮子了:"爸我好愛你,爸你要保重"

========

這種家庭我見過太多了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20:00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19:56 发表

女兒如果不出國,在本地念個小破二本,法定贍養義務她是跑不掉的,每個月給家人小一二千塊是必須的
如果送她出國,她回國照顧老人,可能工作會比較好,又感念當年老人不容易,可能會按月給家裡個三千塊吧

但那怕 ...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

你怎么就知道这女儿工作后,不给父母钱?你怎么知道,父母得了重病,女儿不回来照顾?

得有了这些事,你再来指责女儿不迟。

现在女儿没有任何错误,老头自私,不讲理,控制欲太强,满脑子封建残余思想。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20:00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9:55 发表

道义上,女儿做的,也没有任何问题。

女儿一没说断绝父女关系,二没说,不养父母,就是不听父亲的,要留在国外,嫁给外国人而已。

本贴还说女儿是个懂事的孩子,这只能证明老头蛮不讲理。

關鍵不是說了甚麼,沒說甚麼,而是做了甚麼,沒做甚麼
女兒年屆30,拿了小幾百萬,為這家甚麼都沒做,言論倒是挺老實,可能嘴皮子也甜,但我認為沒甚麼用
說真的這女的年紀比我都大,這樣的品行我是不敢取的,我要成這種人,我會羞死

老頭嘴巴是壞,但給了錢,生活嘛都沒有,我同情這老的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20:03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0:00 发表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

你怎么就知道这女儿工作后,不给父母钱?你怎么知道,父母得了重病,女儿不回来照顾?

得有了这些事,你再来指责女儿不迟。

现在女儿没有任何错误,老头自私,不讲理,控制欲 ...

要這麼說確實是我流於想像,但我認為人有這麼一個擔憂很正常
你說我欲加之罪嘛,我認為一半一半吧,我也沒罰她甚麼的,我就是單純覺得她會這麼幹,我懷疑她總不算錯吧

我是老父我也肯定不放心

將心比心,我攤到這事,我要安撫老父很簡單,
1. 回國
2. 砸一大筆錢,告訴老父咱是很給力的,你養老沒問題的,放心就對了

=======

女兒錢也沒有,力也不出,人家要胡思亂想,情有可原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20:05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20:00 发表
關鍵不是說了甚麼,沒說甚麼,而是做了甚麼,沒做甚麼
女兒年屆30,拿了小幾百萬,為這家甚麼都沒做,言論倒是挺老實,可能嘴皮子也甜,但我認為沒甚麼用
說真的這女的年紀比我都大,這樣的品行我是不敢取的,我要成這種人,我會羞死

老頭嘴巴是壞,但給了錢,生活嘛都沒有,我同情這老的

1、拿了多少钱,现在还不知道,先别定下就是几百万。
2、女儿现在正在求学,不是她不做贡献,而是她为自己充电,如果说父母吃不上,喝不上,不行了,让她回国来照顾,女儿不肯,那是值得指责,可现在不是这么回事。
3、女儿的品行挺好的,没觉得有什么问题,至于炎阳,刚才你还说,要成为女儿,不成为父亲,转过来就要羞死?
4、老头付出了很多,我不反对,但他所付出的,不能作为,让女儿断送一生幸福的理由,所以我一点也不同意这老的,只有谴责他干涉女儿的生活。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20:08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20:03 发表
要這麼說確實是我流於想像,但我認為人有這麼一個擔憂很正常
你說我欲加之罪嘛,我認為一半一半吧,我也沒罰她甚麼的,我就是單純覺得她會這麼幹,我懷疑她總不算錯吧

我是老父我也肯定不放心

將心比心,我攤到這事,我要安撫老父很簡單,
1. 回國
2. 砸一大筆錢,告訴老父咱是很給力的,你養老沒問題的,放心就對了

=======

女兒錢也沒有,力也不出,人家要胡思亂想,情有可原

那是你,不能要求别人,再者,你还说要成为女儿,转过来,又说要回国?

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砸一大笔钱,现在女儿刚刚开始正式工作,哪来一大笔钱?等她过几年,谁能保证她不会砸一大笔钱的?女儿以后有发展了,给娘家一笔钱,甚至是一大笔,我见得也多了。

为了老头的不放心,就要断送一生的幸福?

更何况,这不是老头不放心养老,而是他的控制欲没有得到满足,然后拿养老说事罢了。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20:13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0:05 发表
1、拿了多少钱,现在还不知道,先别定下就是几百万。
2、女儿现在正在求学,不是她不做贡献,而是她为自己充电,如果说父母吃不上,喝不上,不行了,让她回国来照顾,女儿不肯,那是值得指责,可现在不是这么回事。
3、女儿的品行挺好的,没觉得有什么问题,至于炎阳,刚才你还说,要成为女儿,不成为父亲,转过来就要羞死?
4、老头付出了很多,我不反对,但他所付出的,不能作为,让女儿断送一生幸福的理由,所以我一点也不同意这老的,只有谴责他干涉女儿的生活。

1. 呃只是八卦一下隨便聊,又不是涉當事人名譽甚麼的,我只是假設有這麼一件寓言故事在講
如果錢太少,那當我沒說吧

2. 女兒30歲了,父母也不年輕了,老父母擔憂太正常了,老頭這筆錢女兒報答得上來的機會太低了
即便再給她10年,這時外孫女都十歲了,女兒又能拿得出多少時間金錢回報老人呢?老頭這雷鋒,我不敢說在這人身上是100%,但統計上70%是當定了

老頭的養老品質,對比當年不送她出去,肯定是降了
砸了300萬反而吃虧了,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的,老頭是這麼認為的,賭氣在所難免

3. 我原話是說,如果雙方是陌生人,見利忘義來講,我會挑女兒這條件的,事實上我是不會這麼對我父母的,對我而言太缺德了

4. 老頭干涉的是不一定很妥當(這種很多講法),但不論用甚麼標準,都比起女兒的要好一些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20:16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0:08 发表

那是你,不能要求别人,再者,你还说要成为女儿,转过来,又说要回国?

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砸一大笔钱,现在女儿刚刚开始正式工作,哪来一大笔钱?等她过几年,谁能保证她不会砸一大笔钱的?女儿以后 ...

我認為30+歲是回報父母的最好時機,你有錢,時間,和精力
再來有孩子了賺錢就更不容易了,下一個時機就要等50+(兒女成年)了,但屆時父母又太老了


等她過幾年,如果她能再砸一大筆錢給娘家,我願意向她道歉,再表揚她一下

以事論事,我認為這小妹拿的錢太多了,父母的要求她也沒能做到,錢嘛現在也回報不上
她這個年齡幹這樣的事
道德上接受一定的譴責和質疑太合理了

我認為她要先接受批評再受到道歉,而不是我先對她寬容然後等以後再批評她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20:19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20:19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20:13 发表

1. 呃只是八卦一下隨便聊,又不是涉當事人名譽甚麼的,我只是假設有這麼一件寓言故事在講
如果錢太少,那當我沒說吧

2. 女兒30歲了,父母也不年輕了,老父母擔憂太正常了,老頭這筆錢女兒報答得上來的機會太低了
即便再給她10年,這時外孫女都十歲了,女兒又能拿得出多少時間金錢回報老人呢?老頭這雷鋒,我不敢說在這人身上是100%,但統計上70%是當定了

老頭的養老品質,對比當年不送她出去,肯定是降了
砸了300萬反而吃虧了,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的,老頭是這麼認為的,賭氣在所難免

3. 我原話是說,如果雙方是陌生人,見利忘義來講,我會挑女兒這條件的,事實上我是不會這麼對我父母的,對我而言太缺德了

4. 老頭干涉的是不一定很妥當(這種很多講法),但不論用甚麼標準,都比起女兒的要好一些

1、老头不是担忧养老,而是控制欲没得到满足。
2、养老品质没有下降,那笔钱开始就没有打算养老,还有,我记得你曾经说过,资产增加5倍,生活质量会有略微上升,就算300万,也没有到5倍,下降得基本忽略不计。
3、老头干涉得毫无道理,女儿拒绝得理所应当,没有一丁点不是。

PS,这老头在兄弟几个中混得也没有什么地位,可想而知,他平日处事了。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20:26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0:19 发表
1、老头不是担忧养老,而是控制欲没得到满足。
2、养老品质没有下降,那笔钱开始就没有打算养老,还有,我记得你曾经说过,资产增加5倍,生活质量会有略微上升,就算300万,也没有到5倍,下降得基本忽略不计。
3、老头干涉得毫无道理,女儿拒绝得理所应当,没有一丁点不是。

PS,这老头在兄弟几个中混得也没有什么地位,可想而知,他平日处事了。

如果有一個人跟我說我真後悔當年為你怎麼怎麼了(當年我已成年)
我第一會良心不安,可見我做的事情傷害了他,他覺得那個資源投資別的更勝於投資在我身上
我第二個反應就是馬上把那個東西還他,然後對他說:"你給我滾"
既然你說後悔,那我就不要了

=====

另外我也很不喜歡虧欠人家人情就是這個道理,有的時候我硬要還出來,我也很傷,還不如一開始不要欠人的

=====

老頭擔憂甚麼我無可得知,我也回答不上來,光哥說的不無可能

=====

老頭的品質下降多少我不知道,但不會有女兒下降的少
老頭是實打實的300萬(呃咱就假設300萬吧不然沒法講),女兒那四大金剛,你要說多少都行,但事實上願意拿四大金剛換300萬的人太多了

=====

你可以說女兒失去了四大金剛,愛情價值3000萬,我也可以說老頭失去了300萬,湊巧遇上了一個絕妙的投資渠道恰好就缺這300萬就黃了,這損失值9000萬
大家無限往高估這就是打口水仗了,這樣沒法比較的

最直觀的比較就是說老頭這頭條件,願意接受的人太多了,女兒這四大金剛,太多人願意交出來換300萬了

女兒已經在老頭身上獲得的,是陌生人絕不可能給她的(意思是親情價值太高)
老頭意圖在女兒身上獲得的,是陌生人很可能給他的(意思是基本很合理的要求)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20:34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20:33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20:26 发表
最直觀的比較就是說老頭這頭條件,願意接受的人太多了,女兒這四大金剛,太多人願意交出來換300萬了

这个就不要再提了,好不好?

你这个根本就不公平,我说过好多次了。

你非要这么比较,也可以,就是说,你资助一个人300万,要求对方必须10年后放弃3000万(而且这3000万是一定会得到的,这个人也知道),看看有没有人答应?

女儿现在在美国有了爱情,马上就要结婚,生活与事业也都开始起步了,然后就为了老头的控制欲,放弃这一切?

凭什么这个就不放入选项里?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20:35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0:33 发表

这个就不要再提了,好不好?

你这个根本就不公平,我说过好多次了。

你非要这么比较,也可以,就是说,你资助一个人300万,要求对方必须10年后放弃3000万(而且这3000万是一定会得到的,这个人也知道),看看有没有人答应?

女儿现在在美国有了爱情,马上就要结婚,生活与事业也都开始起步了,然后就为了老头的控制欲,放弃这一切?

這我就沒聽懂了
你意思是女兒不管有沒有老頭這300萬,她都一定有移民美國的機會和美國老公?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20:38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0:33 发表

这个就不要再提了,好不好?

你这个根本就不公平,我说过好多次了。

你非要这么比较,也可以,就是说,你资助一个人300万,要求对方必须10年后放弃3000万(而且这3000万是一定会得到的,这个人也知道) ...

如果我送一個北京小伙去美國留學十年,告訴他十年後他將會有能力在美國谷歌找到一份價值3000萬的工作,但他必須放棄,回國成為普通的中國白領(能在USA找到價值3000萬工作的人,同樣鍍個金在北京假設工資可以每月多1000吧,咱也不多說)
我認為他接受的可能性很大啊,因為他答應也是失去這個3000萬的機會,不答應也是失去這個3000萬的機會
(說真的這種同等的進修機會你這刻要給我我也肯定接受了)

這個3000萬對他來說不成取捨,他看中的是去USA的十年得到的其它東西對比自己留在北京是否有升值這1000

當然這小伙還有另一個陰謀的選擇,他可以假意接受,十年後沒找到谷歌的工作就自然"言而有信",萬一找到谷歌的工作後果斷翻臉.....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20:43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20:43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20:38 发表

如果我送一個北京小伙去美國留學十年,告訴他十年後他將會有能力在美國谷歌找到一份價值3000萬的工作,但他必須放棄,回國成為普通的中國白領
我認為他接受的可能性很大啊,因為他答應也是失去這個3000萬的機會, ...

我的意思,不是什么人有了这300万,就一定能留在美国,有一个美国老公,而是这女儿付出了无数努力,还有相当的运气在内。
女儿现在在美国很好,她喜欢美国,你让她放弃这种生活,就是在毁她,哪所她回国得到更多,因为那不是她所要的。别说3000万,就是30000亿,也不一定能换到。

就算有更好,可是那不她想要的。借用金庸的一句话,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欢,更何况,让女儿回国,还不是很好很好的呢。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20:45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20:38 发表
如果我送一個北京小伙去美國留學十年,告訴他十年後他將會有能力在美國谷歌找到一份價值3000萬的工作,但他必須放棄,回國成為普通的中國白領
我認為他接受的可能性很大啊,因為他答應也是失去這個3000萬的機會,不答應也是失去這個3000萬的機會
(說真的這種同等的進修機會你這刻要給我我也肯定接受了)

這個3000萬對他來說不成取捨,他看中的是去USA的十年得到的其它東西對比自己留在北京是否有升值

當然這小伙還有另一個陰謀的選擇,他可以假意接受,十年後沒找到谷歌的工作就自然"言而有信",萬一找到谷歌的工作後果斷翻臉.....

这不立即与这种情况不符了吗?

我说的是,有这300万,必须放弃3000万,也就是说,这3000万是他必得的,不管有没有老头这300万。你可能说,如果老头不给这300万,这女儿也得不到在美国的四大金刚,可问题不是这样啊,这老头当时没提,而是人家女儿现在开始得到了这3000万了,老头非让她放弃,懂吗?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20:48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0:45 发表

这不立即与这种情况不符了吗?
我说的是,有这300万,必须放弃3000万,也就是说,这3000万是他必得的,不管有没有老头这300万。你可能说,如果老头不给这300万,这女儿也得不到在美国的四大金刚,可问题不 ...

呃?誰敢說這樣的話,舉這樣的例子?
如果女兒敢說她現在的生活有沒有老父的支持都是她必得的

我認為這種女兒應該斷絕父女關係了
光哥您怎麼看?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20:51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20:48 发表

呃?誰敢說這樣的話,舉這樣的例子?
如果女兒敢說她現在的生活有沒有老父的支持都是她必得的

我認為這種女兒應該斷絕父女關係了
光哥您怎麼看?

现在就是老头要断送这女儿的幸福,原因就是他当年给了女儿出国的钱。我之所以举3000万,就是说,这3000万只计算了女儿的努力,爱情、生活、婚姻与事业,与老头的300万没半分关系,懂吗?

你现在又说没有这样的例子,你给我找出来一个陌生人肯提供300万让人家出国的例子,好不好?

所以说,我支持女儿,原因就是如此。因为老头做的就是这种事。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0:54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20:54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0:51 发表
现在就是老头要断送这女儿的幸福,原因就是他当年给了女儿出国的钱。我之所以举3000万,就是说,这3000万只计算了女儿的努力,爱情、生活、婚姻与事业,与老头的300万没半分关系,懂吗?
你现在又说没有这样的例子,你给我找出来一个陌生人肯提供300万让人家出国的例子,好不好?

如果女兒自顧自的主張自己的四大金剛值3000萬,那老頭也馬上主張自己失去了女兒的陪伴和那筆金錢作為更好的投資,其價值是9000萬,那女兒應該怎麼反駁呢?

老頭會講啊:我要求你損失3000萬,你說我黑心,那你當年要求我損失了9000萬呢,你怎麼說?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20:56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20:56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20:54 发表

如果女兒自顧自的主張自己的四大金剛值3000萬,那老頭也馬上主張自己失去了女兒的陪伴和金錢作為更好的投資,價值是9000萬,那女兒應該怎麼反駁呢?

谁规定,女儿回国就一定要比在美国陪伴多?

还有,送女儿出国,那是这老头自己的选择,在女儿刚出生就决定了,在初中时就开始做准备了,凭什么让这女儿承担这9000万?

如果这么说,女儿被美国大学录取,让老头兴奋,还值十个亿呢,老头还钱。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20:57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0:56 发表

如果这么说,女儿被美国大学录取,让老头举奋,还值十个亿呢,老头还钱。

老頭又會講說我當年讓你看到美國的天空,女兒自己的舉奮值20個億嘛
光哥不要再接著喊了,我意思是說自己自顧自喊一個價值是沒有必要的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20:58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20:57 发表

老頭又會講說女兒自己的舉奮值20個億嘛

你不是说9000万吗?

涨价,女儿也可以涨啊,100亿,老头还钱。

现在事实很清楚,老头就是在无理取闹,违法干涉女儿的恋爱、婚姻,毁掉女儿的事业与生活。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20:59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0:58 发表

你不是说9000万吗?

涨价,女儿也可以涨啊,100亿,老头还钱。

對啊,說明這樣自己喊沒意思的,最公道的做法就是拿出來讓大家挑嘛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21:00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20:59 发表

對啊,說明這樣自己喊沒意思的,最公道的做法就是拿出來讓大家挑嘛

对啊,按我举的例子挑吧。看看有没有人肯为了300万放弃一定到手的3000万吧。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21:00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1:00 发表
对啊,按我举的例子挑吧。看看有没有人肯为了300万放弃一定到手的3000万吧。

再怎麼說也比白送300萬的人多罷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21:01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21:00 发表

再怎麼說也比白送300萬的人多罷

不可能,没有人会为了300万放弃3000万,傻子弱智,与不懂事的小孩例外。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21:02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1:00 发表
对啊,按我举的例子挑吧。看看有没有人肯为了300万放弃一定到手的3000万吧。

自己的努力其實沒有這麼重要,特別是像這種二本女,
一個少年女的能在USA留學十年並找到一個洋老公
在錢不是大問題的前提下,能做到這點的女性太多了,你說這個努力值很多含金量,我表示懷疑之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21:05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1:01 发表
不可能,没有人会为了300万放弃3000万,傻子弱智,与不懂事的小孩例外。

我不明白為什麼這女的能必得3000萬,
既然她咬定她在美國同樣的努力對比中國能多獲得3000萬,
(比如說這小妹在中國能賺4000萬,在USA能賺7000萬)
那餘生拿出1500萬回饋老頭我認為是合理的吧?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21:06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21:02 发表
自己的努力其實沒有這麼重要,特別是像這種二本女,
一個少年女的能在USA留學十年並找到一個洋老公
在錢不是大問題的前提下,能做到這點的女性太多了,你說這個努力值很多含金量,我表示懷疑之

你尽管怀疑。

我该说的都说完了。

人家女孩在美国奋斗10年、找了外国男友,马上就要结婚,也开始在美国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老头非让人家放弃,这打到天上去,也没有半分道理。

其实,轩辕以前有一个贴子,山东的老头因为在美国的女儿女婿不肯为他的儿出钱,就把人家女儿一家都杀了。这两个老头其实都是一回事,只不过程度有差异罢了。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21:07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1:06 发表

你尽管怀疑。

我该说的都说完了。

人家女孩在美国奋斗10年、找了外国男友,马上就要结婚,也开始在美国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老头非让人家放弃,这打到天上去,也没有半分道理。

其实,轩辕以前有一个贴子,山东的老头因为在美国的女儿女婿不肯为他的儿出钱,就把人家女儿一家都杀了。这两个老头其实都是一回事,只不过程度有差异罢了。

那帖我有看啊,女兒女婿給老頭的錢遠多於老頭給女兒女婿的,所以才一面倒的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21:08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21:05 发表

我不明白為什麼這女的能必得3000萬,
既然她咬定她在美國同樣的努力對比中國能多獲得3000萬,
(比如說這小妹在中國能賺4000萬,在USA能賺7000萬)
那餘生拿出1500萬回饋老頭我認為是合理的吧?

我不是说他在美国比中国多3000万,而是说,她的努力、事业、爱情、婚姻、生活值3000万。

一样,比如这女儿在国内读了研,找了一个男朋友,马上就要结婚,老头不满意,非要让女儿与这个男朋友断绝关系,一切为零,去美国重新谋生路,我也一样认为,这女儿的努力、事业、爱情、婚姻、生活值3000万。

明白了吗?

就是说,无论这女儿在哪里,但你现在要求她断送自己的10年努力,她所想要的事业、爱情、婚姻与生活,就值3000万(其实都不止)。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1:11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21:09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21:07 发表

那帖我有看啊,女兒女婿給老頭的錢遠多於老頭給女兒女婿的,所以才一面倒的

与钱无关。就是女儿给的钱不多,老头这么做,也是混蛋加三级。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21:11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1:06 发表

你尽管怀疑。

我该说的都说完了。

人家女孩在美国奋斗10年、找了外国男友,马上就要结婚,也开始在美国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老头非让人家放弃,这打到天上去,也没有半分道理。

其实,轩辕以前有一个 ...

按您這說法當成年孩子也太容易了
缺甚麼就向父母要甚麼
父母要求回報嘛,你就說:憑甚麼?法律上保障你嗎?
父母說之前我給你多少多少好處,你就反駁:但我要給你做這事價值遠高於你給的10倍,百倍,我決定不替你做,要不,你告我吧?

老頭一直都讓她放棄,再說老頭付出的代價也大,她要做的是盡可能補償老頭,而不是給錢有心無力,要人有力無心,兩手一攤放眼未來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21:13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1:08 发表

我不是说他在美国比中国多3000万,而是说,她的努力、事业、爱情、婚姻、生活值3000万。
一样,比如这女儿在国内读了研,找了一个男朋友,马上就要结婚,老头不满意,非要让女儿与这个男朋友断绝关系,一切为零,去美国重新谋生路,我也一样认为,这女儿的努力、事业、爱情、婚姻、生活值3000万。

明白了吗?

就是说,无论这女儿在哪里,但你现在要求她断送自己的10年努力,她所想要的事业、爱情、婚姻与生活,就值3000万(其实都不止)。

她的努力如果真值3000萬,她就應該果斷給老頭300萬,或者寫一張1000萬的借條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21:14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21:11 发表
按您這說法當成年孩子也太容易了
缺甚麼就向父母要甚麼
父母要求回報嘛,你就說:憑甚麼?法律上保障你嗎?
父母說之前我給你多少多少好處,你就反駁:但我要給你做這事價值遠高於你給的10倍,百倍,我決定不替你做,要不,你告我吧?

老頭一直都讓她放棄,再說老頭付出的代價也大,她要做的是盡可能補償老頭,而不是這個有心無力,那個有力無心,兩手一攤放眼未來

孩子怎么容易了?

这女孩这十年容易?

父母要求回报可以,不能过份啊,这就是我所主张的。这老头现在就要女儿与未婚夫分手,就要放弃在美国的10年努力,放弃女儿想要的生活、事业,女儿拒绝怎么就不对?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21:16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1:14 发表

孩子怎么容易了?

这女孩这十年容易?

父母要求回报可以,不能过份啊,这就是我所主张的。这老头现在就要女儿与未婚夫分手,就要放弃在美国的10年努力,放弃女儿想要的生活、事业,女儿拒绝怎么就不对?

這十年不算不容易,因為大把人願意排隊跟她換
送一人出國十年然後要求他回國這種條件太多人願意答應了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21:17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21:16 发表

這十年不算不容易,因為大把人願意排隊跟她換

没有人。

不可能有人会因为老头一句话,就放弃10年的努力,自己想要的生活、事业、爱情与婚姻。即使这老头当初给他300万。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21:18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1:14 发表

孩子怎么容易了?

这女孩这十年容易?

父母要求回报可以,不能过份啊,这就是我所主张的。这老头现在就要女儿与未婚夫分手,就要放弃在美国的10年努力,放弃女儿想要的生活、事业,女儿拒绝怎么就不对?

女兒接受那300萬首先就是不厚道的,你一小女娃傾其一生能賺多少?一聲哇哈哈就花掉家裡300萬
她沒有在接受這300萬的過程中給出一份各方都滿意的企劃

這300萬我認為是愧領的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21:18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21:16 发表

送一人出國十年然後要求他回國這種條件太多人願意答應了

你又举你的不着调的例子。

要比,也得在人家经过10年努力,得到自己想要得到的爱情、婚姻、生活与事业时,老头再提这个要求。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21:20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1:17 发表

没有人。
不可能有人会因为老头一句话,就放弃10年的努力,自己想要的生活、事业、爱情与婚姻。即使这老头当初给他300万。

當年很多領國家獎學金的人條件都是學成後回國啊,很多人願意去的,光哥說沒有人的意思是甚麼?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21:20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21:18 发表

女兒接受那300萬首先就是不厚道的,你一小女娃傾其一生能賺多少?一聲哇哈哈就花掉家裡300萬
她沒有在接受這300萬的過程中給出一份各方都滿意的企劃

這300萬我認為是愧領的

没有什么不厚道,父母可以不给,但你心甘情愿的给了,而且也不是什么卖血卖肾,更何况,女儿出国时,父亲还非常兴奋。满足了父亲的需荣心。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21:21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1:18 发表

你又举你的不着调的例子。

要比,也得在人家经过10年努力,得到自己想要得到的爱情、婚姻、生活与事业时,老头再提这个要求。

老頭要求提的很早,即便不是一開始講的,也不是在第10年講的,
如果老頭是在第9/10年講的,我承認您說的對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21:25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21:21 发表

老頭要求提的很早,即便不是一開始講的,也不是在第10年講的,
如果老頭是在第9/10年講的,我承認您說的對

第三年父母才达成一致,正式提出的,女儿当时就拒绝了。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1:28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21:26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1:25 发表

第三年提出的,女儿当时就拒绝了。

嗯,我也看了一下,是第三年正式講的,第三年之前也有側面暗示
第三年前後有要求咱認為基本合理啊,第三年女兒就已經有價值3000萬的四大金剛了?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21:31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21:26 发表

嗯,我也看了一下,是第三年正式講的,第三年之前也有側面暗示
第三年前後有要求咱認為基本合理啊,第三年女兒就已經有價值3000萬的四大金剛了?

第三年提出的,女儿拒绝了。

因此,这情况分两种,一是父母不提供资助,那么后七年女儿的努力,还有之后的婚姻、爱情、生活、事业,是人家自己争取的,老头无权干涉;二是父母接着资助,那么女儿之后不听父亲的要求,也是正常,你正常提出,人家都拒绝了,凭什么七年后就要听你的,资助是父母自愿,与日后要求没有关系,老头一样无权干涉。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21:31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1:25 发表

第三年父母才达成一致,正式提出的,女儿当时就拒绝了。

我認為子女可以基本揣摩一下父母的想法,女兒斷不會在第三年才知道

===

如果她咬定說我一直不知道啊,我就是以為那300萬是白送我的,沒有要求我回國
到第三年那個我也以為你們是默認同意的

我認為這個女兒是不太好的

行吧,我也打住了,誰是誰非我認為可以折衷一步:大家都沒錯,女兒應該盡快盡能力還錢給兩老,並在兩老餘生給予不低於其不出國的養老待遇,我認為這麼說三觀應該是端正而且不違背光哥想法的

老頭的付出和其要求女兒的付出誰多誰少不容易主張,女兒要說3000萬,老頭也會講9000萬
這樣爭不完的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21:36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21:31 发表

我認為子女可以基本揣摩一下父母的想法,女兒斷不會在第三年才知道

===

如果她咬定說我一直不知道啊,我就是以為那300萬是白送我的,沒有要求我回國
到第三年那個我也以為你們是默認同意的

我認為這個女兒是不太好的

行吧,我也打住了,誰是誰非我認為可以折衷一步:大家都沒錯,女兒應該盡快盡能力還錢給兩老,並在兩老餘生給予不低於其不出國的養老待遇,我認為這麼說三觀應該是端正而且不違背光哥想法的

老頭的付出和其要求女兒的付出誰多誰少不容易主張,女兒要說3000萬,老頭也會講9000萬
這樣爭不完的

女儿当然是揣摩了。父亲是这个要求,母亲不是这个要求,即使是十年后,母亲也不是一定要女儿回国,与未婚夫断绝关系。因此女儿的选择没有违反要求。

女儿是没有错,但老头是错得离谱。

至于是女儿在以后,尽快还给二老钱,我认为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毕竟父母为了女儿付出了很多。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1:38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21:37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1:36 发表

女儿当然是揣摩了。父亲是这个要求,母亲不是这个要求,即使是十年后,母亲也不是一定要女儿回国,与未婚夫断绝关系。因此女儿的选择没有违反要求。

女儿是没有错,但老头是错得离谱。

呃,也對
握個手,大哥咱先洗洗睡了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21:45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1:36 发表

女儿当然是揣摩了。父亲是这个要求,母亲不是这个要求,即使是十年后,母亲也不是一定要女儿回国,与未婚夫断绝关系。因此女儿的选择没有违反要求。

女儿是没有错,但老头是错得离谱。

至于是女儿在以后 ...

呃仔細再看了一下這小妹的新聞
掏心掏肺說一句,咱不吹牛,
我想像吧,畢竟資料不是很翔實,截到這刻吧,我高考比她晚(比她小),家境比她好,花得錢比她少,成就比她高
而且我認為我實在不算很努力的,湊合吧

見過窮人的小孩早當家的太多了,瞧不起她這樣的

可能我吃醋了吧,妒忌這小妹家庭待遇太好了,有感而發.....
可能是我口氣大,也可能是這女的真人不露相

酸葡萄了一把,兄見笑了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21:50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21:48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1:36 发表

女儿当然是揣摩了。父亲是这个要求,母亲不是这个要求,即使是十年后,母亲也不是一定要女儿回国,与未婚夫断绝关系。因此女儿的选择没有违反要求。

女儿是没有错,但老头是错得离谱。

至于是女儿在以后 ...

不知道光哥是不是代入那老爹了,各種混得不如光哥?嘿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21:57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21:48 发表

不知道光哥是不是代入那老爹了,各種混得不如光哥?嘿

不是我代入那老爹了。

实在是我不能接受传统中这种孝顺思想,我一直主张,每个人都是自由的,别人无权干涉。无论是亲如父母,近若夫妻。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7-4-23 22:05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21:45 发表

呃仔細再看了一下這小妹的新聞
掏心掏肺說一句,咱不吹牛,
我想像吧,畢竟資料不是很翔實,截到這刻吧,我高考比她晚(比她小),家境比她好,花得錢比她少,成就比她高
而且我認為我實在不算很努力的,湊合吧

見 ...

我不知道,你是否有在美国留学的经历,当然我也没有,但我身边的人很多,当年我想留学出去,后来千差万错,反正是留在国内了。

据这些留学的人讲,想留在美国,那是相当的难。

我现在身边有两个比我大上十岁左右,去美国留学,当初他们都是拿全奖出去的,因为当时,没有全奖,你根本出不去,在我刚毕业时也是这种情况。

这两个人,出国前,一个是浙江大学的,一个是清华大学的,在当时的国内,可算得上天之骄子,但为了留在美国,都读到博士,依旧没有工作,只好回国,结果原来的专业还废了,混得相当得差,我敢保证,这两人如果不出国,肯定比现在要强得太多。所以我觉得这女孩能留到美国,那是相当不容易了。

这老头对美国的情况肯定什么都不知道,就要求女儿回国,简直是要女儿的命一样啊,这么多年的努力化为流水。而且还有婚姻。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2:07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22:05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1:57 发表

不是我代入那老爹了。
实在是我不能接受传统中这种孝顺思想,我一直主张,每个人都是自由的,别人无权干涉。无论是亲如父母,近若夫妻。

我也不同意這爹,我也不太接受您說的這些干預自由的思想,這些都對
但我認為最好的規避方式是不要跟家人有太大的財務瓜葛,而不是像這妹子一樣兩肩承一口,吃了便走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22:10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2:05 发表

我不知道,你是否有在美国留学的经历,当然我也没有,但我身边的人很多,当年我想留学出去,后来千差万错,反正是留在国内了。

据这些留学的人讲,想留在美国,那是相当的难。

我现在身边有两个比我大上 ...

不想透露個人信息,是或不是不能講,上面講的那些已經是超乎我能夠接受的多了
我只能講,我個人會猜測廣義上來講就新聞的框架來看,不太難=)
當然這妹子甚麼學校專業不清楚,很難判斷就是了

美國留學生應該是沒有綠卡的,不管多少年,她是靠自己還是靠丈夫拿的綠卡還是兩說

====

再說,考慮到有個美國丈夫,再講別的努力,好像就不這麼重要了
女孩努力和不努力都一樣有綠卡能留下的,您說的透過努力能留下只有在沒有綠卡的情況下才基本能體現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22:18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22:14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2:05 发表

我不知道,你是否有在美国留学的经历,当然我也没有,但我身边的人很多,当年我想留学出去,后来千差万错,反正是留在国内了。

据这些留学的人讲,想留在美国,那是相当的难。

我现在身边有两个比我大上 ...

我認識USA的中國小伙大多都是一堆華人天天吃喝玩樂在一起的,像這種人要留下當然是難了
基本打工也去那些華人商店,公司,十幾個人搶一個轉正名額
不談語言,根本在本地找不到工作嘛......
這群人裡有成績好的,有不好的,咱認為都難

基本不是一個成績語言問題,而是心態問題了

=========

少部分一去就積極融入USA的,也交華人朋友,也交黑人,白人朋友,打工都去洋人的公司,住洋人的社區
留下就不難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3 22:27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2:05 发表

我不知道,你是否有在美国留学的经历,当然我也没有,但我身边的人很多,当年我想留学出去,后来千差万错,反正是留在国内了。

据这些留学的人讲,想留在美国,那是相当的难。

我现在身边有两个比我大上 ...

在USA沒有一技之長的新移民(本科新移民)賺的錢太少了(呃咱過不過硬就保密)
可能連找份全職都難

20歲才去的E文水平就不過硬,你說要做個前台的任何工種都不可能的,USA歧視新移民狀況太嚴重了,你講話有口音就不能做接待性的
餐廳不讓你點菜,商店不讓你售貨,公司不讓你聽電話

只能在公司做後台支援性的工作,基本同公司的同事會願意包容你的語文水平,幹個苦力工種,像跟單,理貨,傳菜,繪圖這樣的,基本就剛好夠過活

30歲結婚也不算小的,你說娘家會給她一大筆錢嘛,1不符合美國文化,2她條件好像也一般般
她10年,20年內要能回報父母一筆錢,說實在我是很不樂觀

====

再看了一下,兩老也是老來得女的,都是30歲生的孩子,今年都60歲了,這小妹要緩到回過頭來好好孝敬老人,我覺得難了
更可能是好好地哭一場說子欲養而親不待了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22:48 编辑 ]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7-4-23 23:43     标题: 回复 #152 碧炎陽 的帖子

父母提供资金培养儿女是责任,儿女孝敬父母也是义务。
不等于父母有权干涉儿女的婚姻自由。

你怎么就知道乱举例?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7-4-23 23:52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22:05 发表

我也不同意這爹,我也不太接受您說的這些干預自由的思想,這些都對
但我認為最好的規避方式是不要跟家人有太大的財務瓜葛,而不是像這妹子一樣兩肩承一口,吃了便走

尽瞎扯。
父母愿意花钱培养你,你还不乐意了?

如果让这个父亲选择不花钱培养一个月收入1000的女儿,和话300万培养一个留学美国的女儿,这个父亲肯定选花钱的。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7-4-23 23:55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22:27 发表
再看了一下,兩老也是老來得女的,都是30歲生的孩子,今年都60歲了,這小妹要緩到回過頭來好好孝敬老人,我覺得難了
更可能是好好地哭一場說子欲養而親不待了

既然父母选择了留学这个博名声的路线,就要担负可能的后果。
作者: 藍炎陽    时间: 2017-4-24 06:41



QUOTE: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7-4-23 23:52 发表


尽瞎扯。
父母愿意花钱培养你,你还不乐意了?

如果让这个父亲选择不花钱培养一个月收入1000的女儿,和话300万培养一个留学美国的女儿,这个父亲肯定选花钱的。

你這位的問題在於道理沒見你怎麼講,只見到不友善的語氣一套一套的,我都不想應你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4 07:22



QUOTE: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7-4-23 23:52 发表


尽瞎扯。
父母愿意花钱培养你,你还不乐意了?

如果让这个父亲选择不花钱培养一个月收入1000的女儿,和话300万培养一个留学美国的女儿,这个父亲肯定选花钱的。

1. 我不想在一論壇對著所有網友吹牛逼說我父母給了我多少多少然後我通通推辭了之類的大話

2. 我只能說我肯定不樂意

3. 而且這問題就算讓光哥來回答,
這個家境,自己赴美的心態,自己賺錢的能力,綜合幾點考量下來
我也認為他不會樂意的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4 07:26



QUOTE: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7-4-23 23:43 发表
父母提供资金培养儿女是责任,儿女孝敬父母也是义务。
不等于父母有权干涉儿女的婚姻自由。

你怎么就知道乱举例



QUOTE: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7-4-23 23:52 发表


尽瞎扯。
父母愿意花钱培养你,你还不乐意了?

如果让这个父亲选择不花钱培养一个月收入1000的女儿,和话300万培养一个留学美国的女儿,这个父亲肯定选花钱的。

您老哥的問題在於道理沒見你說出個一二三四,不友善的語氣倒是一堆一堆的
說真的你要不點我名,我都不想回應你

光哥作為咱人生學識上的大前輩,說真的偶爾語氣嚴厲點我也不樂意,但我也盡可能做到捏著鼻子認了
我就真不知道您憑甚麼來的自信這樣子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7-4-24 07:30     标题: 回复 #225 碧炎陽 的帖子

你在这个帖子里乱举例还不够多?

这个帖子和借钱毫无关系,你只会乱类比而已。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4 07:41



QUOTE: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7-4-24 07:30 发表
你在这个帖子里乱举例还不够多?
这个帖子和借钱毫无关系,你只会乱类比而已。

呵呵
老哥你年齡也老大不小了,玩論壇也混成個節度了,基本禮儀還是要的吧?

那裡舉例不好您好好講,咱好好回答不成嗎?

=======

1. 您墨葉說錯話也不是一次半次的,像甚麼中國市斤是國際通用單位這種話你都說得出來,我當時怎麼就沒看穿你是這種人,趕緊補一句說你亂講話,瞎說呢?
2. 我認為我不是亂舉例,例子有靠點邊,當然你是不會承認的,我要開個帖子跟你爭到地老天荒,我有這態度,你不一定爭得贏我,但你絕不會為出言不善而向我道歉,所以我跟你爭了也是白爭

行吧,你開心就好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4-24 07:43 编辑 ]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7-4-24 08:26     标题: 回复 #227 碧炎陽 的帖子

搞笑了,你拿我说的话乱举例我还不能反驳了?

父母提供资金培养子女,不等于父母对子女有支配权。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也不用讨论了。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4 08:28



QUOTE: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7-4-24 08:26 发表
搞笑了,你拿我说的话乱举例我还不能反驳了?

父母提供资金培养子女,不等于父母对子女有支配权。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也不用讨论了。

222樓,再見=)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4 08:38



QUOTE: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7-4-24 08:26 发表
搞笑了,你拿我说的话乱举例我还不能反驳了?
父母提供资金培养子女,不等于父母对子女有支配权。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也不用讨论了。

老頭沒有押人著不放回美國之類的,我不認為他有運用任何支配權
老頭沒有實際運用到甚麼支配權,回不回國的選擇在於女兒,老頭只是提了一個倡議

好比你墨葉提了一個倡議說要當CCZ MOD的小區節度道理一樣,你對軒轅也沒有支配權,
我不會說甚麼你倡議論壇的人事,就代表你自認對軒轅有支配權之類的話

上綱上線沒有意義

說真的我真心不想跟你聊下去,不在於你的理論很強很有力,在於你的態度太差了
我不想用跟你一樣的語氣,但也不想一直被你挖苦

這帖也沒甚麼新意,我要說的前面也都說完了,你接著講你的觀點吧,我直接往前面拷貝一下來回答你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4-24 08:44 编辑 ]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7-4-24 09:53     标题: 回复 #229 碧炎陽 的帖子

你就喜欢不停的抛出一些“例子”,以为就能证明其他人自信矛盾了。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7-4-24 09:54     标题: 回复 #230 碧炎陽 的帖子

在你眼里,用断绝父女关系要挟都不算什么。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4 10:04



QUOTE: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7-4-24 09:54 发表
在你眼里,用断绝父女关系要挟都不算什么。

說真的,不要氣,咱好好講

我理解斷絕父女關係就是你不要再找我了,過年過節不要再來往了,好比朋友絕交差不多的意思
我認為這完全是父親自己對成年女兒的天然權利

每一個父母都有權對自己不樂意(主觀不樂意,不需要兒女有實際錯誤)看見的成年兒女斷絕關係(沒有任何前提)
每一個兒女都有權對自己不樂意的父母斷絕關係(前提是經濟上贍養的義務不能免除)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4-24 10:09 编辑 ]
作者: 司徒苍月    时间: 2017-4-24 10:07

这多好啊,不用将来去带外孙外孙女,两人世界,该吃吃,该喝喝,该玩玩,拉动内需和GDP的主力
作者: 诸葛弩    时间: 2017-4-24 10:52

老人不能把女儿当自己私人物品干涉婚姻和其他选择是自私。。。。女儿一点不考虑国内父母养老问题同样自私。中国国内养老系统和教育系统根本和国外不一样。家长在教育的时候付出的更多,而养老国家负担的很少。女儿应该给老人吃定心丸比如把老人带出去生活,如果老人自己愿意生活在国内不愿意去不熟悉的地方那是老人自己选择。但是选择权要给老人。

[ 本帖最后由 诸葛弩 于 2017-4-24 10:56 编辑 ]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7-4-24 11:00

爹妈养了你,你就有义务要给他养老,这似乎没啥可讨论的

咱从来不认为父母的爱是啥无私的,养小孩本身就是为自己老了以后留后路做打算。

至于这个事情,她女儿怎样做才算给爹妈养老,咱看法,她要留米国也没问题,如果她爹妈要去米国和她一起生活,她不能拒绝。如果她爹妈不愿意去米国,她必须按时给她爹妈生活费。

如果有一天她爹妈得了啥病,生活不能自理了,她必须接他到米国,或者自己回来,总之不能不管。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7-4-24 12:02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4 10:04 发表
說真的,不要氣,咱好好講

我理解斷絕父女關係就是你不要再找我了,過年過節不要再來往了,好比朋友絕交差不多的意思
我認為這完全是父親自己對成年女兒的天然權利

每一個父母都有權對自己不樂意(主觀不樂意,不需要兒女有實際錯誤)看見的成年兒女斷絕關係(沒有任何前提)
每一個兒女都有權對自己不樂意的父母斷絕關係(前提是經濟上贍養的義務不能免除)

可惜这个父亲不像你一样好好说话。
父亲有断绝父女关系的权利,不妨碍这个父亲以此要挟女儿。
从文中表述看,父亲显然是以此要挟女儿,甚至连母亲都不赞同这种要挟。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4 13:11



QUOTE: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7-4-24 12:02 发表


可惜这个父亲不像你一样好好说话。
父亲有断绝父女关系的权利,不妨碍这个父亲以此要挟女儿。
从文中表述看,父亲显然是以此要挟女儿,甚至连母亲都不赞同这种要挟。

要挾有一點點不太好,但一般生活中絕大部分人應該是認同用"合法自身權利"來要挾對方的
比如你不讓我滿意我就投訴你
你不跟我結婚我就分手
你不買給我就離婚
你不給我打折我以後就不來了
你不乾杯我就跟你絕交
等等等等,有時法律上會牽涉到一點敲詐的嫌疑,但廣義上我認為是合理的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24 13:18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19:52 发表
而且我记得你说过,资产只能增加五倍以上,生活质量才会有略微的提升,怎么到这里, ...

針對資產講一句,老頭的生活質量不會有太大改變,但是抗風險能力有很大變化
我做過一個資產管理相關的行業,也累積了一點點客戶
就我認識世界各地的情況都差不多
區別草根和中產最大的區別就是抗風險能力
你說衣食住行等東西,中產用的其實也是那些,草根用的也是那些

我吃的用的和中國大陸最底層月入2000的小青年沒有任何區別
我也是拿千元手機,身穿淘寶50元5件的衣服,住的也是小破爛房子

最大區別在於比如得一個原位癌吧,或者說輕度中風等,遇到這麼一點風險,中產一般就會變草根了/如果有風險規劃的會好一些,就會變一個窮一點的中產
草根基本就死了,或半身不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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