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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伙表白被拒 当场将女同学拦腰抱扔下19楼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4-9 12:09     标题: 小伙表白被拒 当场将女同学拦腰抱扔下19楼

http://v.sj.360.cn/pc/detail/lEQ ... tc_tj&from=mini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4-9 12:10

水王怎么看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4-9 12:20     标题: 回复 #2 大将文钦 的帖子

如果男子拒不承认,警方要取证还很不容易。这种故意杀人罪,需要的证明是很严格的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4-9 12:39     标题: 回复 #3 KYOKO 的帖子

这么说,这种案子的证据靠口供?
作者: 周瑜    时间: 2017-4-9 12:50

也许是女方对男方表白悲剧,痛而轻生跳下19楼。
作者: hhp19910906    时间: 2017-4-9 14:06     标题: 回复 #3 KYOKO 的帖子

按照现在的监控的普及程度来看,还是很容易的,只要不是涉及某党或者某些人的切身利益,一般不会把剪辑过的视频给当成证据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9 14:32



QUOTE:
原帖由 hhp19910906 于 2017-4-9 14:06 发表
按照现在的监控的普及程度来看,还是很容易的,只要不是涉及某党或者某些人的切身利益,一般不会把剪辑过的视频给当成证据

19樓還能有陽台推人下去,說明是自己家或其它非公開場所了
很可能沒有監控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4-9 15:10     标题: 回复 #7 碧炎陽 的帖子

是介个理儿,只要想想您家阳台,不管3楼5楼15楼有木有监控就比较明白鸟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9 15:12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4-9 15:10 发表
是介个理儿,只要想想您家阳台,不管3楼5楼15楼有木有监控就比较明白鸟

3樓5樓就比較有可能有,因為路邊湊巧有個公共空間比如商場,十字路口,學校甚麼的,有周邊監控能湊巧拍下的可能性很大
19樓相對難很多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4-9 15:21     标题: 回复 #8 KYOKO 的帖子

按理说是需要有物证的,但这种案子如果没有监控就很难有物证,就算有人看到了,也只是证人证言
作者: hhp19910906    时间: 2017-4-9 17:23     标题: 回复 #7 碧炎陽 的帖子

现在大陆比较新的小区楼道里很多都有监控吧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9 17:32



QUOTE:
原帖由 hhp19910906 于 2017-4-9 17:23 发表
现在大陆比较新的小区楼道里很多都有监控吧

如果在樓道裡扔下去的也對,這裡倒是H兄提醒我了,謝謝
作者: hhp19910906    时间: 2017-4-9 19:14     标题: 回复 #12 碧炎陽 的帖子

谢什么,本来就是交流
而且能扔人的,除了再住户家里,最大的可能是天台上,楼一共只有19层,而且哪个地方宽旷,虽然有遮挡或者护栏,但真要说故意扔人,还是可以的,难度应该不大

[ 本帖最后由 hhp19910906 于 2017-4-9 19:16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4-9 19:20     标题: 回复 #9 碧炎陽 的帖子

“凑巧”,也就是普遍情况下是凑不巧的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4-9 19:28     标题: 回复 #10 大将文钦 的帖子

是的,这种激情杀人取得物证是比较困难的。但嫌疑人既然已经承认是他所为,那就比较好办了,现场取证还是免不了的,只要没有和他口供抵触的地方就可以认定真实性。加上平时两人关系,嫌疑人性格等等也算是旁证吧。

所以咱说,嫌疑人承认人是他推下去的比不承认是他推下去的公安机关举证难度要轻松百倍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9 19:33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4-9 19:28 发表
是的,这种激情杀人取得物证是比较困难的。但嫌疑人既然已经承认是他所为,那就比较好办了,现场取证还是免不了的,只要没有和他口供抵触的地方就可以认定真实性。加上平时两人关系,嫌疑人性格等等也算是旁证吧 ...

倒跟激情沒啥關係,就算有謀划的感覺也不好辦,我覺得難點在於"徒手,立斃"......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4-9 19:38     标题: 回复 #16 碧炎陽 的帖子

艳阳语文功底还有待加强,“这种激情杀人”,重点在“这种”俩字

ps:虽然您说的本身也没错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4-9 19:45     标题: 回复 #17 KYOKO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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