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ZT:河南哑巴撞奥迪后连磕头,车主不饶被众人指责反留五百元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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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炎陽 时间: 2017-3-4 10:16 标题: ZT:河南哑巴撞奥迪后连磕头,车主不饶被众人指责反留五百元
2月15日下午,郑州市陇海路与新田大道交叉口附近,一辆电动三轮车撞上一辆白色奥迪轿车。事故发生后,电动车司机跪地磕头求饶奥迪司机却不依不饶。哪知,电动车司机突然倒地呕吐,围观群众指责奥迪司机。奥迪司机赶快求饶,并表示赔偿不要了。
2月15日下午十四时许,郑州市陇海路新田大道交叉口偏西约200米处,西向东方向,一辆白色奥迪车准备靠边停车下人时,被后面一辆同向行使的电动三轮车撞上。奥迪轿车左后大灯被撞烂,轿车司机停车后让电动车车主包赔。
骑电动三轮车的是一个哑巴男子,一看自己闯祸了,跪在地上就开始给轿车司机磕头。围观者说:“骑电动三轮车的哑巴一连给轿车司机磕了二十多个响头,轿车司机不依不饶,最后骑电动三轮车的哑巴呕吐后瘫倒地上。”
看到这种情况,附近十多位环卫工和路人看不过去了,开始指责轿车司机,并有人报了警。
轿车司机一看势头不对,赶紧向倒地的哑巴说好话,并一个劲儿的表示:“包赔我不要了,今天我自认倒霉,只要不讹我就行。”
最后,交警也赶到现场。由于众人一致指责奥迪车司机,要求其带电动车主去医院看病,奥迪司机给电动车主不仅不再要求赔偿,并留下500元钱给电动车主,最终得以离开。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3-4 10:22
艳阳,人在做,天在看,得饶人处且饶人
作者:
落叶 时间: 2017-3-4 10:43
颠倒黑白
作者:
粉炎陽 时间: 2017-3-4 10:50
呃忘了留評論了
1. 水兄嘛意思?我連話都沒來得及說呢
2. 這新聞在虎撲看到的,呃有人討論停車位置不當,我也沒看太懂,表示疑點重重
作者:
x-dvd 时间: 2017-3-4 11:01
虎扑的标准是28,32郎超纲了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3-4 11:02 标题: 回复 #4 粉炎陽 的帖子
咱的意思是人家都磕头了你就高抬贵手放人一马吧
作者:
南焰烈云 时间: 2017-3-4 11:38
唉,都不容易啊。
作者:
粉炎陽 时间: 2017-3-4 12:10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3-4 11:02 发表
咱的意思是人家都磕头了你就高抬贵手放人一马吧
虎撲有人算了一下說奧迪一雙尾燈破損,損失在10000萬左右,這承受能力因人而異
憑良心講換我的經濟能力也很勉強能放他一馬
打7折或者可以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3-4 12:18 标题: 回复 #8 粉炎陽 的帖子
咱是吃瓜群众、站着说话不腰疼的
事实上,发生这种事,一般人包括咱都会站在“弱者”的角度。就像主贴,群众至少会劝车主少收、不收吧,绝对不会对撞车者说,你不要磕头了,你磕头钱也得照赔。这不是扯淡咩
作者:
粉炎陽 时间: 2017-3-4 12:23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3-4 12:18 发表
咱是吃瓜群众、站着说话不腰疼的
事实上,发生这种事,一般人包括咱都会站在“弱者”的角度。就像主贴,群众至少会劝车主少收、不收吧,绝对不会对撞车者说,你不要磕头了,你磕头钱也得照赔。这不是 ...
我記得以前93年包青天系列常有這個橋段,弱勢不對,但跪下磕頭了,包大人要公事公辦這時怎麼辦
一般包大人也會撲倒說老人家請起,本官如何擔得此大禮云云,然後動之以情一番,該咋判還是咋判
我認為扶起來,先要求對方別磕了是必須的(當然,也怕有身體接觸說不清楚)
這點倒是無關賠不賠,就算不賠吧,我也不要求人家磕,賠了也不要求磕
我倒不會想說收不到錢,收兩個響頭也好
作者:
粉炎陽 时间: 2017-3-4 13:03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3-4 12:18 发表
群众至少会劝车主少收、不收吧,绝对不会对撞车者说,你不要磕头了,你磕头钱也得照赔。
群眾主動捐一點比勤勉車主來得高效,也相對比較合乎道德,經濟
道德上免於道德綁架
經濟上群眾人多力量大,一人捐一點相對一萬元金額就不是太大了
你說群眾不該倒楣,那有的車主其實也無辜
這裡要求車主認栽和要求群眾認栽意義上是一樣的,要磕頭也不妨向群眾磕幾個
作者:
若云邪尊 时间: 2017-3-4 13:35
凭啥饶了这哑巴。有钱就活该自认倒霉。 没钱就有理?? 磕头如果能省钱。我去银行磕磕头 看看能不能把我50万房贷给免了。100个?1000个。没问题的。
这个世界真是颠倒黑白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3-4 17:30 标题: 回复 #11 粉炎陽 的帖子
动动嘴没问题,您要咱出钱还是免开尊口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3-4 18:09
原帖由 粉炎陽 于 2017-3-4 12:10 发表
虎撲有人算了一下說奧迪一雙尾燈破損,損失在10000萬左右,這承受能力因人而異
憑良心講換我的經濟能力也很勉強能放他一馬
打7折或者可以
10000萬?你确定没看错?10000萬是一个亿,奧迪一雙尾燈破損损失要一个亿?这不是碰瓷的吗?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3-4 18:15 标题: 回复 #12 若云邪尊 的帖子
这和理不理没关系,要考虑怎样做才符合自己的利益,对方赔不起,非要让他赔的结果是保险公司不管了,对方没钱,最后还得车主自己承担损失(如果逼出人命更麻烦)。所以明智的做法是放对方一马,找保险公司赔
[ 本帖最后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3-4 18:18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3-4 20:20 标题: 回复 #15 大将文钦 的帖子
问题就是没保险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3-5 12:58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3-4 20:20 发表
问题就是没保险
奧迪有保險,如果他和另一個有保險的車撞了,對方全責,由對方的保險公司賠
如果對方沒有保險,那應該由對方現金支付
文大將說的是說自己詐稱自己全責,把不屬於自己的責任認了,由自己的保險公司買單,相當於"騙保"
呃當然,這在國情上也是普遍現象,中國保險亂象大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3-4 18:15 发表
这和理不理没关系,要考虑怎样做才符合自己的利益,对方赔不起,非要让他赔的结果是保险公司不管了,对方没钱,最后还得车主自己承担损失(如果逼出人命更麻烦)。所以明智的做法是放对方一马,找保险公司赔
一不道德,二法律風險也不小
這麼小一筆錢不必走上罪犯道路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3-5 13:05 编辑 ]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3-5 14:15 标题: 回复 #17 碧炎陽 的帖子
明知对方赔不起,非要对方赔,结果就是最后得自己承担损失,万一逼人命,不光不道德(或许有人会认为逼死人是高尚的事?估计多数人不会这么认为),而且很麻烦,趋利避害是人的正常做法
[ 本帖最后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3-5 14:40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3-5 16:38 标题: 回复 #18 大将文钦 的帖子
“明知”说不上来吧,如果真知道别人穷的叮当响连1w块也出不起,那肯定自认倒霉先
就拿主楼来说,车主如果知道那人会口吐白沫昏倒,他傻了还会要钱?问题是事先不可能知道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3-5 16:38 标题: 回复 #18 大将文钦 的帖子
“明知”说不上来吧,如果真知道别人穷的叮当响连1w块也出不起,那肯定自认倒霉先
就拿主楼来说,车主如果知道那人会口吐白沫昏倒,他傻了还会要钱?问题是事先不可能知道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3-5 17:41 标题: 回复 #19 KYOKO 的帖子
骑电动三轮车的能有多少赔偿能力,头脑正常的人应该都能估计到,对方到了下跪磕头的地步就更说明问题了,退一万步说,即使能让对方能赔,也会相当的费精力(为了一万去起诉对方,划算吗?),还是走保险省时省力
作者:
粉炎陽 时间: 2017-3-5 20:48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3-5 14:15 发表
明知对方赔不起,非要对方赔,结果就是最后得自己承担损失,万一逼人命,不光不道德(或许有人会认为逼死人是高尚的事?估计多数人不会这么认为),而且很麻烦,趋利避害是人的正常做法
逼人命我認為無關道德(不是不道德,也不是道德,而是無關)
要看背後的動作,比如愛情劇常有的,你若分手,我就去死,這時分手=逼人命
同理句式也可以說成你若尿尿,我就去死,你若吃飯,我就去死,這時尿尿吃飯又成了逼人命
要我做到一定不逼人命,我表示做不到
===
一部電三輪值個小幾千沒問題,至少誠意要到位
世界不是非黑即白,要麼一分不給,要麼全給?
當然也有人會說,我撞了一萬,就算我賠5000,我也還是老賴,索性我就一分不賠了,這就是破罐及破摔的典型
中國人資產沒這麼少,隨便萬把塊很多人能得出來,不一定(當然我不排除有例外)是不能賠,而是不想賠
[ 本帖最后由 粉炎陽 于 2017-3-5 20:49 编辑 ]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3-5 21:19 标题: 回复 #22 粉炎陽 的帖子
做不到就别做呗,反正万一逼出人命你得负责任,不要以为自己有理就不用负责任,生命权高于财产权。
月收入1000的人或许也能拿出一万,但一万对于月收入1000的人和月收入10万的人是不一样的。
作者:
粉炎陽 时间: 2017-3-5 22:47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3-5 21:19 发表
做不到就别做呗,反正万一逼出人命你得负责任,不要以为自己有理就不用负责任,生命权高于财产权。
生命權和財產權完全可以脫勾,換句話說完全可以給錢,不用死
硬要綁一塊說就跟上面說的例子是一樣的
比如愛情劇常有的,你若分手,我就去死,這時分手=逼人命
同理句式也可以說成你若尿尿,我就去死,你若吃飯,我就去死,這時尿尿吃飯又成了逼人命
=====
開車上路本身就是個高危行為,完全不保不賠跑上路是甚麼心態?
我被撞到我活該,我撞別人他活該?
人對自己不負責就算了,對別人也不負責嗎?
一般意義上的電三輪,黑摩的都不是在餓死和上路害人之間選一個的,真是這樣選擇,我表示另外講
(再說如果有人都在餓死和上路撞人之間取捨了,那真被逼死了也不吃虧,先上路撞了別人再被逼死總好過當場餓死,當然,社會倫理上國家不應該讓國民餓死,國家應該承擔這個)
一般意義的這種人群本身都能有工作,比如能當工人,掃大街,服務員,
可能當小工賺2000,開三輪能賺2500,他們都是衝著多貪500上路去提高別人風險的
這個人群應該承受嚴肅的批判
真沒本事,就少賺那幾百塊錢,去工廠當普工,或餐廳當服務員
拿公眾的利益去賺自己的錢,跟偷井蓋性質沒甚麼區別
[ 本帖最后由 粉炎陽 于 2017-3-5 23:35 编辑 ]
作者:
粉炎陽 时间: 2017-3-6 15:08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3-4 18:15 发表
这和理不理没关系,要考虑怎样做才符合自己的利益,对方赔不起,非要让他赔的结果是保险公司不管了,对方没钱,最后还得车主自己承担损失(如果逼出人命更麻烦)。所以明智的做法是放对方一马,找保险公司赔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3-5 17:41 发表
骑电动三轮车的能有多少赔偿能力,头脑正常的人应该都能估计到,对方到了下跪磕头的地步就更说明问题了,退一万步说,即使能让对方能赔,也会相当的费精力(为了一万去起诉对方,划算吗?),还是走保险省时省力
這個話聽起來簡直像在說自己是現代羅賓漢一樣的意思:"我為了救濟窮苦,我乾脆去騙保好了"
騙保都騙出俠客味道來了,我覺得好歹良心得內咎一下,太理直氣壯不好
===
真要救人濟世,從自己做起,
車主可以嘗試自己救濟窮苦
群眾也可以嘗試自己救濟窮苦
你推我,我推他,他又推保險,呃......難怪保險業亂象多
[ 本帖最后由 粉炎陽 于 2017-3-6 15:10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3-6 16:13
对 文大将说的个例可行,但不好理直气壮,不好推广
否则所有骑摩托、骑电三轮的撞人、撞车以后都可以磕头不想赔了。再广点儿,只要是穷人,或者自认是穷人的,出了事儿都可以磕头免除赔偿了,这可能吗?
作者:
若云邪尊 时间: 2017-3-6 16:48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3-6 16:13 发表
对 文大将说的个例可行,但不好理直气壮,不好推广
否则所有骑摩托、骑电三轮的撞人、撞车以后都可以磕头不想赔了。再广点儿,只要是穷人,或者自认是穷人的,出了事儿都可以磕头免除赔偿了,这可能吗?
我一直说的也是这个意思。难道我穷我有理吗?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3-6 18:37 标题: 回复 #27 若云邪尊 的帖子
咱前边就说了,这和理不理无关,只和利益有关,讲理自己利益受损,不讲理自己利益可以得到保障,你选哪个?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3-6 18:49 标题: 回复 #26 KYOKO 的帖子
自认是穷人的很多,甚至一些收入不低的人也自认是穷人(和土豪相比),但他们似乎不会为了点钱就下跪吧?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为了几十万几百万当众下跪还是可能的,为了几百块几千块当众下跪这种事恐怕做不出来
作者:
粉炎陽 时间: 2017-3-6 23:18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3-6 18:37 发表
咱前边就说了,这和理不理无关,只和利益有关,讲理自己利益受损,不讲理自己利益可以得到保障,你选哪个?
騙保法律風險也不小的
四個選擇依次讓我挑
1. 三輪車賠
2. 我自己掏
3. 不修讓他爛吧
4. 騙保
有的太明顯去騙保犯不著,都被追尾還認全責這太誇張了,利益這麼一點,風險大大的,拘起來幾天都吃虧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3-7 01:28 标题: 回复 #30 粉炎陽 的帖子
骗保是你给扣的帽子, 我记得有个新闻,一个老人被年轻人撞到了,老人说自己有保险,不用他赔。这个新闻似乎是作为正能量宣传的,也没见哪个专业人士指责老人的行为是骗保。
作者:
粉炎陽 时间: 2017-3-7 10:38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3-7 01:28 发表
骗保是你给扣的帽子, 我记得有个新闻,一个老人被年轻人撞到了,老人说自己有保险,不用他赔。这个新闻似乎是作为正能量宣传的,也没见哪个专业人士指责老人的行为是骗保。
人身保險和車損險不一樣的
老人買的更可能是醫療險,住院險
這些本來就都可以是他自己認的部分
這種險種很多甚至可以傷者賠一份,保險賠一份,沒有任何衝突
======
但車險不然
車損險要由交警出事故書來報保險公司的,保險公司由交警的內容來決定保多少錢
你自己提出一個違反交警判斷的,或者你講一些不是事實的話讓交警誤判,那你說你這行為叫甚麼呢?
最簡單的,類似這個來說,如果你正常行駛被惡意追尾了你要怎麼認全責呢?
你是不是得騙交警說當時是你倒車撞上去的,或者說你惡意切線了?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3-7 11:00 标题: 回复 #32 粉炎陽 的帖子
不明白,轻微事故是可以双方协商的啊,然后一方就说自己全责吧不可以吗?
不知道保险公司如何规定,比如多少钱以下就不需要交警部门出具的认定
作者:
粉炎陽 时间: 2017-3-7 11:10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3-7 11:00 发表
不明白,轻微事故是可以双方协商的啊,然后一方就说自己全责吧不可以吗?
不知道保险公司如何规定,比如多少钱以下就不需要交警部门出具的认定
雙方協商也是基於事故事實來協商,
文大將那個意思是基於一些事實以外的事物協商,比如基於雙方身家背景財政能力來協商
[ 本帖最后由 粉炎陽 于 2017-3-7 11:11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3-7 12:12 标题: 回复 #34 粉炎陽 的帖子
这不矛盾
如果比如1w元以下可以协商,又不违法交规。那被撞者完全可以康保险公司之慨,自认全责啊。反正不是你出就是他出,只要不是我出就行
作者:
粉炎陽 时间: 2017-3-7 12:34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3-7 12:12 发表
这不矛盾
如果比如1w元以下可以协商,又不违法交规。那被撞者完全可以康保险公司之慨,自认全责啊。反正不是你出就是他出,只要不是我出就行
不行吧,你出險要交警證明的
比如你不是全責,你要引導交警幫你寫成全責那必然牽涉到一個撒謊的問題
1w元肯定是不行的,太大了,涉上萬的騙保保險公司會注意的,
小一點好像一千以內或許可以,但法理上應該也是違法的,只是說太細微了
偷1萬是偷,偷1元算不算偷?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3-7 13:12 标题: 回复 #36 粉炎陽 的帖子
轻微事故双方可以协商啊,不需要交警证明
咱也是求教,多少范围以内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既不需要来人也不需要交警鉴定。咱没车,不清楚,有时事故不是还得保险公司现场勘察咩。
咱替文大将想想,他的意思就是在事实上可以(当然,较真儿肯定是不行的)的范围内,自己担责让保险公司赔得了。
作者:
藍炎陽 时间: 2017-3-7 13:31 标题: 回复 #37 KYOKO 的帖子
每家保險公司不同。據我所知這個方案不合。偏離原意了
那個最小的範圍是小到基本大家都賠得起不想爭論的金額。
比如幾百塊。
如果金額太小。車主,很可能就算了。啞巴也不至於磕頭。
作者:
粉炎陽 时间: 2017-3-7 13:38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3-7 13:12 发表
轻微事故双方可以协商啊,不需要交警证明
咱也是求教,多少范围以内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既不需要来人也不需要交警鉴定。咱没车,不清楚,有时事故不是还得保险公司现场勘察咩。
咱替文大将想想,他的 ...
到保險不用交警出警的金額又很可能不會有窮苦人民給不起錢要上吊的情況了
所以這種我合法規則內救窮人的思維應用情況不大
大多是"金額很大,我去為窮人騙個保吧"
[ 本帖最后由 粉炎陽 于 2017-3-7 17:36 编辑 ]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3-7 17:40 标题: 回复 #32 粉炎陽 的帖子
你说骗保就是骗保,你说不是骗保就不是骗保,什么都以你的结论为准,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骗交警?我记得网上有人发个帖子说他过路口时出了事故,原因是对方骑自行车闯红灯,但交警让他承担责任,就是因为他的车有保险,如果让对方赔会很麻烦。后边有人回帖说没造成人员伤亡可以承担责任,造成人员伤亡决不能因为有保险就把责任承担下来。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3-7 17:46 标题: 回复 #35 KYOKO 的帖子
按正常思维方式当然怎么解决最省时省力就怎么解决,但有人偏偏喜欢找麻烦,那就没办法了,比如事故损失一千,走保险直接赔了,让对方承担责任,对方不赔,你去起诉吗?为了一千费时费力的去诉讼,纯属闲得没事干了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3-7 18:22 标题: 回复 #41 大将文钦 的帖子
理论上您说的当然是对的,可不到后来谁都不知道咋样。
就像“多少多少价值以内,只要撞人者磕头了,你要么走保险,不能走保险自认倒霉吧”,您要让每个人思想里都有介条显然不可能。事实上情况前提就千差万别,不能一概而论。
作者:
粉炎陽 时间: 2017-3-7 18:29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3-7 17:40 发表
你说骗保就是骗保,你说不是骗保就不是骗保,什么都以你的结论为准,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上次有個女小偷,進去寺廟偷了個茶壺,被抓起來了,記者問說你是不是偷東西,女賊說不是,見挺好看的,所以拿來看一下
女記者說這不就是偷嘛,女賊無奈丟下一千古名句:"這....既然你說是偷那就算偷吧"
回憶起那賊的嘴臉,我此刻真是樂不可支,
一開始你說這不是騙保(是我扣帽子),一副好像真要討論是否騙保的姿態,這會講半天了丟一句"我說是就是",這我可如何是好啊
算了瞧你這麼晦氣,還是我讓你說吧
你說是就是,你說不是就不是,每次都讓我說,多委屈你
[ 本帖最后由 粉炎陽 于 2017-3-7 21:39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3-7 18:38 标题: 回复 #43 粉炎陽 的帖子
严格来说是骗保
但现实是很多人、甚至交警都这么做,再甚至连保险公司自身都睁只眼闭只眼,您让他们一个个去调查,花费的人力物力可能就超过保费本身了。您说,这么做是不是就是“合理”的
作者:
粉炎陽 时间: 2017-3-7 18:42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3-7 18:38 发表
严格来说是骗保
但现实是很多人、甚至交警都这么做,再甚至连保险公司自身都睁只眼闭只眼,您让他们一个个去调查,花费的人力物力可能就超过保费本身了。您说,这么做是不是就是“合理”的
別,咱別說,真別說,讓文大將說吧,他說是就是,他說不是就不是
我再笑一會兒
我表示不說是不是騙,咱可以聊點別的
作者:
粉炎陽 时间: 2017-3-7 18:51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3-7 18:38 发表
严格来说是骗保
但现实是很多人、甚至交警都这么做,再甚至连保险公司自身都睁只眼闭只眼,您让他们一个个去调查,花费的人力物力可能就超过保费本身了。您说,这么做是不是就是“合理”的
撇開騙不騙吧
轉貼樓上的答案基本能解釋水兄的意思
保險公司基本都成立一筆資金在等著這種"文大將說不是騙保的"吃虧情況了
好比動物園本身已經準備好一筆錢給意外情況的
或者說開餐廳可以準備一個利潤來應付吃飯跑單的
這種事不奇怪,這就叫"風險公差"
很多商業機構都有預備一筆錢面對一些不是自己犯錯的支出,這正常
但這個說明兩個事實
1. 正常消費者為不正常的人買了這個單,像上次那個寄文玩賠12萬的,或者進虎區被老虎咬死的,他們的賠償金就出在其他消費者身上,這個"文大將說不是騙保的"也一樣
2. 即便如此,1的行為也是有道德爭議的,比如你吃飯不給錢,店家認了倒楣,但不代表你吃飯不給錢是合理的
原帖由 藍炎陽 于 2017-3-7 13:31 发表
每家保險公司不同。據我所知這個方案不合。偏離原意了
那個最小的範圍是小到基本大家都賠得起不想爭論的金額。
比如幾百塊。
如果金額太小。車主,很可能就算了。啞巴也不至於磕頭。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3-5 12:58 发表
一不道德,二法律風險也不小
這麼小一筆錢不必走上罪犯道路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3-7 18:53
您看您这德行,笑尿了吧,扯淡
作者:
粉炎陽 时间: 2017-3-7 19:01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3-7 18:53 发表
您看您这德行,笑尿了吧,扯淡
已回覆見樓上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3-7 19:42 标题: 回复 #46 粉炎陽 的帖子
1.本朝是实用主义,合理不合理不重要,只要有好处就行
2.夜路走多了会遇见鬼的,如果1是不合理的,能不这么干就别这么干
作者:
粉炎陽 时间: 2017-3-7 19:51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3-7 19:42 发表
1.本朝是实用主义,合理不合理不重要,只要有好处就行
2.夜路走多了会遇见鬼的,如果1是不合理的,能不这么干就别这么干
如果針對中高額的來說(小事故一萬我認為算中額的,一般小撞都幾百,幾千)
一萬塊是可以調查一下的額度
走正路法律風險會小一點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7-3-7 20:26
口吐白沫是怎么回事?
作者:
zeloti 时间: 2017-3-7 23:07
可怜的奥迪车司机,在一群暴民威逼谩骂下,就这么被讹了500,车子被刮损还被声讨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3-8 12:10 标题: 回复 #52 zeloti 的帖子
zealot的话肯定是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了??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3-8 14:04 标题: 回复 #44 KYOKO 的帖子
这怎么能叫骗保呢?事故又不是奥迪司机故意造成的。交保险的目的就是为了在自己出错或遇到意外的情况下得到赔偿,如果奥迪司机承认是自己的错,由保险公司赔偿一点问题没有。举个例子说,A起诉B,说B欠钱不还,B也承认欠A的钱了,这个案子当然应该判B还钱,至于B是否真的欠A的钱,那就没有必要考虑了
作者:
粉炎陽 时间: 2017-3-8 14:42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3-8 14:04 发表
这怎么能叫骗保呢?事故又不是奥迪司机故意造成的。交保险的目的就是为了在自己出错或遇到意外的情况下得到赔偿,如果奥迪司机承认是自己的错,由保险公司赔偿一点问题没有。举个例子说,A起诉B,说B欠钱不还, ...
這哥是不是騙保我決定不表態了,咱讓文大將自己講,他說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我提醒一下水兄反駁思路
比如保險公司規定說淹水自己強行發動車子是不保的,要在路上掉進河的才保,
張三明明淹水自己強行發動,而是告訴保險公司說在路上掉進河了,這是不是騙保呢?
張三的確也承認是自己在路上掉進河嘛
[ 本帖最后由 粉炎陽 于 2017-3-8 14:45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3-8 18:24 标题: 回复 #54 大将文钦 的帖子
您的例子不恰当,因为还有是否涉及了第三者的利益。A起诉B欠钱啥的,不管最后结果咋样,第三者既不会得益、也不会损失。只要他们两个人观点一致,当然就可以这么办
交通事故就不行了,如果A承认是自己的错(但实际是B的错),B也同意A的观点,就不能这么认定。因为最后损失的既不是A,也不是B,而是保险公司。如果换个前提,A承认是自己的错(但实际是B的错),B同意A的观点,最后买单的是A。您说的做法,才有合理性
作者:
粉炎陽 时间: 2017-3-8 21:25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3-8 14:04 发表
这怎么能叫骗保呢?事故又不是奥迪司机故意造成的。交保险的目的就是为了在自己出错或遇到意外的情况下得到赔偿,如果奥迪司机承认是自己的错,由保险公司赔偿一点问题没有。举个例子说,A起诉B,说B欠钱不还, ...
交保險是為了確實有這狀況下得到賠償,而不是自己承認甚麼狀況就能拿到賠償
比如先得病,才投保,按理說是不能賠的,不可能說承認是投保後得病就賠給
比如買人壽險,規定兩年內自殺是不能賠的,不可能說承認是被殺,就能獲賠
===
如果奧迪司機承認911是他那車撞的,他也自願被鎗斃接受死刑了,保險公司豈不是得賠美國好幾百個億?
[ 本帖最后由 粉炎陽 于 2017-3-8 21:29 编辑 ]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3-8 21:27 标题: 回复 #56 KYOKO 的帖子
假设是两辆汽车发生剐蹭,无论哪一方承认是自己的责任,都得由保险公司赔偿,损失的都是保险公司,按水王的说法,无论谁承认责任都是涉及了第三者的利益,轻微交通事故可以协商解决,所以水王说涉及了第三者的利益不能双方协商认定责任是没有道理的
作者:
粉炎陽 时间: 2017-3-8 21:32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3-8 21:27 发表
假设是两辆汽车发生剐蹭,无论哪一方承认是自己的责任,都得由保险公司赔偿,损失的都是保险公司,按水王的说法,无论谁承认责任都是涉及了第三者的利益,轻微交通事故可以协商解决,所以水王说涉及了第三者的利 ...
如果是真實的,自己可以承認,如果不是真實的,自己不能虛假承認
金額較大的事故不涉及輕微交通事故一說
[ 本帖最后由 粉炎陽 于 2017-3-8 21:33 编辑 ]
作者:
zeloti 时间: 2017-3-8 23:04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3-8 12:10 发表
zealot的话肯定是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了??
娜是肯定的,对方可以不赔钱,但自己绝对不反而出钱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3-8 23:52 标题: 回复 #58 大将文钦 的帖子
谁说涉及第三者不能协商?双方可以协商,但需要第三者的认定。第三者如果认为你们的划分不客观,完全可以否认。即使轻微事故所谓只需要双方协商,那也是因为金额太小,第三方放弃了认定的权利。你们说什么就是什么,我认了。大额赔偿显然不能你们说什么就是什么,金额大了,第三方保留认定的权利。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3-9 10:29 标题: 回复 #61 KYOKO 的帖子
如果是两辆汽车发生剐蹭,A司机承认是自己的责任,A司机的保险公司不认,B司机承认是自己的责任,B司机的保险公司不认,要是责任由保险公司说了算,那还协商个毛线?大额赔偿肯定是严重的交通事故,当然不能由双方协商解决
[ 本帖最后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3-9 10:32 编辑 ]
作者:
粉炎陽 时间: 2017-3-12 01:50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3-8 23:52 发表
即使轻微事故所谓只需要双方协商,那也是因为金额太小,第三方放弃了认定的权利。你们说什么就是什么,我认了。大额赔偿显然不能你们说什么就是什么,金额大了,第三方保留认定的权利。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3-9 10:29 发表
如果是两辆汽车发生剐蹭,A司机承认是自己的责任,A司机的保险公司不认,B司机承认是自己的责任,B司机的保险公司不认,要是责任由保险公司说了算,那还协商个毛线?大额赔偿肯定是严重的交通事故,当然不能由双方协商解决
這兩層樓內容一模一樣,說的都是同一件事,小額隨便協商,大額不容協商
不就回答了嘛,你也知道當然不能由雙方協商了,說明你知道第三方是有權利的
道理是不能雙方協調的,小額的因為成本不符合所以放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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