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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考面试模拟:杀人无悔意 14岁少年获无期徒刑 [打印本页]

作者: 李元芳    时间: 2017-1-12 00:54     标题: 国考面试模拟:杀人无悔意 14岁少年获无期徒刑

http://learning.sohu.com/20170111/n478379918.shtml

水老爷来说说看法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1-12 18:21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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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说的14岁应该是周岁,在法律框框之内吧。如果未满14周岁,咱支持他官司打到中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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