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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家里钱只够买一套房子的,是该给儿子买还是女儿买? [打印本页]
作者:
李元芳 时间: 2017-1-5 18:55 标题: 家里钱只够买一套房子的,是该给儿子买还是女儿买?
原帖
http://bbs.tianya.cn/post-funinf ... t=0.669894325081259
[ 本帖最后由 李元芳 于 2017-1-5 18:57 编辑 ]
作者:
李元芳 时间: 2017-1-5 18:56
![](http://image.haha.mx/2017/01/05/middle/2385548_9_cf01d11549e90d63d8a4fec78a1d0b2d_1483599411.jpg)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1-5 18:57
太长,不看
给女儿买我就胡他们了
作者:
李元芳 时间: 2017-1-5 18:58 标题: 回复 #3 KYOKO 的帖子
2楼有整理版的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1-5 19:18 标题: 回复 #4 李元芳 的帖子
看完了
咱估计,即使女儿先结婚,先需要房,这父亲也不会拿钱出来给女儿买房的。女儿的担心是对的,将来的房子给她,谁知道以后会怎样呢。理论上将来就是给儿子,也是父母的自由不是。父亲肯定是不会心疼女儿了,母亲要是心疼的话,可以在老房子上加上女儿的名字,给她定个心,并且承诺帮她在北京买套房。就差不多了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5 20:44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1-5 19:18 发表
看完了
咱估计,即使女儿先结婚,先需要房,这父亲也不会拿钱出来给女儿买房的。女儿的担心是对的,将来的房子给她,谁知道以后会怎样呢。理论上将来就是给儿子,也是父母的自由不是。父亲肯定是不会心疼女儿 ...
女兒有點問題,說過很多次了
1. 北漂買不上房是正常的,北京現在所有資源都這麼緊張,幾乎是進去一個就得出來一個,除非一個北漂能赤手空拳打倒人家在地的一家,不然買不上房是合理的,以女兒這種4年要買房目標定得太高了
2. 兒女不該要老父母買房,這還是我一貫的看法,呃上次跟水兄談過我看開了一些,為了防漲價借錢可以接受,給錢不太好
回到另外三個家人嘛
3. 我認為當夫妻其中一點很重要的是對外(也對子女)口徑一致,這點我在和我同齡的夫妻,甚至很多我父輩的夫妻都是沒有的,這點是很差勁的
我的父母和我父母的父母都是這樣的,我認為這個家風很好,我的對象要是做不到,我會讓她滾蛋,我也認為我自己有必要做到
從我懂事此我父母口徑永遠一致,那怕一個做錯了,也是兩個一起承擔,
比如母親罵錯我了,父親也承認錯誤向我道歉,父親答應我的事情(比如說考到100分買玩具),母親也不會說她不同意買
我打小一直覺得父母有點怪怪的,長大後了才明白這是一個很難能可貴的地方
夫妻既然是一個共同體,像文章這種夫妻我最看不慣,一個說東一個說西,一個紅臉一個白臉,既要面子又拿裡子,作為一個團體來說,人情上無疑是不合理的
這種就叫首鼠兩端,你想像一家公司,你去追貨款,總經理說馬上給你,財務說我就是不給,倉庫說我們明天一定會給錢,業務說我們可能要扣你一些錢
這樣的公司有可信力可言嗎?
作為樓主,丈夫既然給出了首付,那就是夫妻的共同決定,也少來兒女網民面前JJYY裝甚麼"我也不想的"
除非你想離婚,不然你丈夫做的,你就得認
4. 以丈夫的觀點來說(同3,兩夫妻只能有一個採納觀點),將來不好說,截到現在這夫妻的處理方式是很難看的,首鼠兩端,又要享受財產自由,又要追求分配合理,這兩門好處全佔是沒有道理的
按水兄上面說的,將來給兒子也是父母的自由嗎?我認為不是,只能說合法不合理,說過的話不履行就是騙子,自古皆有死,人無信不立
想要都給兒子,那就少來論壇追求認同感,想要有認同感,就不能都給兒子
5. 那個當哥哥的也同理,首鼠兩端,擺足了姿態但事實上等於啥都沒改變,就好像上面說的那個賴帳的總經理,表面開足了馬力,也罵了財務,也敲了董事長的門,流了一身汗但卻一分錢都沒給貨主
這種人就是虛偽,我認為任何人都不應該領這種情,跟女朋友分手啥的都是演戲,妹妹不領情就對了,中國人都愛講人情,處理搞得像毛線
6. 現在的金融財務體系這麼成熟,想平均分配簡直不用太簡單,講甚麼兒子女兒只能給一個,平均都不好使這種話來得太虛假偽善了
房子買給兒子然後讓小兩口寫個借條給妹妹不懂啊?新房子的名字寫兄妹的名字,然後哥哥按月交租金不懂啊?或者乾脆寫老兩口的名字不懂啊?
裝傻騙誰呢?
7. 公平原則上來說女兒說得沒甚麼不對,講句難聽的要是父母明天退休不工作了,剩下的錢找誰討啊?
父母哥哥都在吹牛說甚麼以後會多給你錢的,鬼話講得震天響,實事不幹一點,女兒這叫拆穿畫皮,我覺得幹得挺好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5 21:00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5 21:06
這帖看到後面當事人承認是編造了,但坦白講寫得挺有戲劇性
中間也挺多理智人同覆跟我相彷,網友還是有希望的![](images/smilies/1026.gif)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1-5 22:53 标题: 回复 #5 KYOKO 的帖子
某些地方的村姑就不会担心这些,她们只会担心如果不能从婆家多要彩礼,自己的兄弟就娶不到老婆![](images/smilies/1011.gif)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1-5 22:57 标题: 回复 #6 碧炎陽 的帖子
其实无论女儿还是儿子,想到大城市发展,自身又实力不足,却让父母出钱给自己在大城市买房,这是没有道理的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5 22:59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1-5 22:57 发表
其实无论女儿还是儿子,想到大城市发展,自身又实力不足,却让父母出钱给自己在大城市买房,这是没有道理的
這帖倒不是重點,那怕女兒那都不去也還是有這樣的紛爭,這小說等於牽扯兩個議題了,不知道是有心還無意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1-6 00:55 标题: 回复 #10 碧炎陽 的帖子
这个扯的就是男女平等,但现实情况却是结婚要男方买房,从具体情况看,结婚一般需要男方买房,儿子已经快结婚了,而且儿子在当地工作,从这几方面来看,优先给儿子买房没什么错,即使两个都是儿子,也应该给在当地工作的大儿子优先买房,只不过因为小的是女儿,就把合理的选择给说成是重男轻女了。女儿要争的理由是“万一婚姻不幸福的时候有个落脚的地方”,这个“万一”只是一种假设,拿这个假设出来的理由去争是没有道理的。
[ 本帖最后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1-6 01:03 编辑 ]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7-1-6 09:55
我也刚才发现让我说话。
这事儿推给儿子和女儿吵架本来就不对----这是父母跟儿女之间的事情,关儿子和女儿之间什么事?
道理上是谁也不给,凭什么父母要给孩子买房。这是正经的第一个大道理。
实际操作上,这个可以视作父母对急需钱的儿女的赠予或者说借出。
救急不救穷。现在儿子结婚急需钱,女儿不需要钱,当然给儿子。这是第二个的大道理。
跟儿子儿媳商议一下,让儿子写借条。也就这个办法啦。写明白借多少,何时还(到时候还不上再展期嘛)。
如果女儿也说自己要马上买房,那就现金100万对半劈。儿女平等,只要是自己的孩子,都有同样权利。这是第三个大道理。
因此原则上,儿子女儿各50万,都打借条。
至于女儿说钱不够----钱就这些啦,不够自己想办法去。
至于儿子说钱不够----也自己想办法去。
不过----这就要算计算计啦:
按照老规矩,儿媳是自家人,不是外人,要不怎么看家的武艺“传媳不传女”,对吧?所以,儿媳是自家人,是自己的孩子。
按照新规矩,儿媳同样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只要不离婚,就与儿子权利义务相等,对吧?所以,儿媳同样是自家人,也是自己的孩子。
既然儿媳是自家人,是自己的孩子,凭什么儿子女儿都有这个借钱的权利,儿媳没有?
所以,儿媳同样享有这个借钱的权利!这是第四个大道理。
所以,从实际操作上得出最后的结论----这100万现金三个人分,儿子儿媳女儿各33万3,都打借条,不够自己想办法去。前提,儿子儿媳先把结婚手续办下来。
儿子房子要80万,对吧。这就67万啦。还差13万。
这13万怎么办?差13万是很简单的事情啦。当爹妈的有信心继续赚钱一年能攒20万,而且现在手中就有一套房子100万现金----就别告诉我他们两个人暗地挪借不出13万来。这13万,两个办法,一个办法是挪借出来后就以亲家的名义给儿媳,又能怎么样?女儿在外地,还能抓到爹娘的手脖子不成?不过这个办法有点不光明正大。另一个办法则光明正大:我就明着赠予儿子儿媳13万,是他们的新婚贺礼。等女儿女婿结婚,我按照物价上涨指数加上钱,也给女儿女婿13万当新婚贺礼,公平吧?女儿不服----不服你现在也找个男人结婚啊?
既然女儿不顾亲情,大家就都不顾亲情,全部公事公办。
-------------------------
事实上,从我本心来说,我是主张救急不救穷,既然女儿连对象都没有,先顾她哥哥。所以我对这个女儿是十分反感的。
[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17-1-6 10:01 编辑 ]
作者:
藍炎陽 时间: 2017-1-6 09:57 标题: 回复 #11 大将文钦 的帖子
關鍵父母硬要擺出一副公平的樣子出來說甚麼自己也疼女兒這種姿態是很難看的
他們可以光明正大像你這麼說就成立了
"我就重男輕女,我就考慮現實男人要房,我就是沒有錢誰迫切就先給誰"
這樣說就沒有爭議了
作者:
藍炎陽 时间: 2017-1-6 10:00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7-1-6 09:55 发表
我也刚才发现让我说话。
这事儿推给儿子和女儿吵架本来就不对----这是父母跟儿女之间的事情,关儿子和女儿之间什么事?
道理上是谁也不给,凭什么父母要给孩子买房。这是正经的第一个大道理。
实际操作 ...
法律上兒媳和女婿是一個性質,都是無硬性贍養義務的(也可以說都有輕贍養義務,即離婚不贍養)
所以兒媳跟女兒平級說不通,只能跟女婿平級......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7-1-6 10:04 标题: 回复 #14 藍炎陽 的帖子
现在不是没离婚嘛,只要没离婚就是公婆的孩子。
当然,从传统上来说,出嫁的女儿不是自家人,儿媳妇才是自家人。从传统上说,儿媳妇虽然往往被当作个出苦力的受气包,但是那是自家人。公婆死后,家是要交到她手中的,这叫“多年的媳妇熬成婆”。
作者:
藍炎陽 时间: 2017-1-6 10:05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7-1-6 09:55 发表
事实上,从我本心来说,我是主张救急不救穷,既然女儿连对象都没有,先顾她哥哥。所以我对这个女儿是十分反感的。
哥哥能挑個100多平的房子說急肯定是不急了,說窮感覺也談不上,只能說先發優勢?聽起來有點硬要的意思
女兒既然有這個擔心,家裡又困難,哥哥和父母又有心幫助,金融方案應該有很多,嘴巴說我很想幫腳上不行動聽起來還是太虛偽了一些
比如房寫父母的名字,哥嫂交房租住著,這樣分遺產時就自然公平成立了
或者說房子寫兄妹的名字也成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7-1-6 10:04 发表
现在不是没离婚嘛,只要没离婚就是公婆的孩子。
当然,从传统上来说,出嫁的女儿不是自家人,儿媳妇才是自家人。从传统上说,儿媳妇虽然往往被当作个出苦力的受气包,但是那是自家人。公婆死后,家是要交到她手 ...
沒離婚就是有離婚風險啊
好比說兄買個期房,跟現房價格不同,因為期房有爛尾風險,這個風險是負價值的
當然兄會說現在不是還沒爛尾嘛,爛尾了價值就是零了,正是因為還沒爛尾所以還能有個比現房低的價值
同理,離婚了就是零價值,沒離婚所以才能有一個比女兒低一些的價值,已經是"高給"了
[ 本帖最后由 藍炎陽 于 2017-1-6 10:08 编辑 ]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7-1-6 10:17 标题: 回复 #16 藍炎陽 的帖子
没那么些讲究,就是公事公办就成。
只要儿子已经登记,儿媳妇就是自家孩子,这个是天经地义的。除非儿子和儿媳结婚时候约定多长时间离婚,只要是没这个约定,儿媳妇就是自家孩子,与儿子女儿享有平等权利。
结婚不是买东西。不能用买房子类比。
至于买房子要用钱,爹娘一分钱也不给,凭什么要爹娘给钱?打借条!既然都要借,那大家享有平等权利。
其实我觉得这女儿多少有点给脸不要脸。按照老规矩,儿媳才是自家孩子,出嫁的女儿不是。
按照老规矩,除非女儿当场立誓终生不嫁,那可以,与儿子享有同样权利,分家产,上家谱。否则,对不起,就是一套嫁妆的事情。
现在按照新规矩,把女儿看成自己的孩子啦,结果女儿还逼着爹妈把自己房子过户?凭什么?但虽然女儿无情,当爹妈的不能无情无义----儿子女儿儿媳,都是自己的孩子,权利平分。
至于房子100平方----本地房价还不到2万,应该说差不多----100平方的房子也就70平方的实用面积,两室一厅。按照现行标准的话,每个人应该有35平方的住房;按照实用的话,夫妻卧室一间,儿女卧室一间,起居室一间,很合理。而且说实话,现在根本找不到建筑面积100平方之下的新房子。----这房子没问题,新婚最低配置。
[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17-1-6 10:27 编辑 ]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7-1-6 10:17
还是儿子识大体
不过因为没买房提分手这个就过分了
那个女儿就是胡搅蛮缠
如果她说的是气话那就哄哄
如果真心是这样的话,我的做法也跟那老爸一样
PS:怎么天涯又开始讲故事了?不过我觉得这种就算说是故事,但也会有真实时间做基础的
![](images/smilies/1016.gif)
作者:
藍炎陽 时间: 2017-1-6 10:26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7-1-6 10:17 发表
现在按照新规矩,把女儿看成自己的孩子啦,结果女儿还逼着爹妈把自己房子过户?凭什么?但虽然女儿无情,当爹妈的不能无情无义----儿子女儿儿媳,都是自己的孩子,权利平分。
細想一下不對,現法律子女贍養責任均等,而夫妻共同財產內均等,所以假設老父母以後需要100元,這個出支比例應該是25元兒子,25元媳婦,50元女兒
假設女兒結婚了就多個女婿,4人各25元
所以兒子不論結婚與否都不影響女兒日後承擔的比例,也不分走女兒的權利
作者:
☆慕容泪☆ 时间: 2017-1-6 10:28
![](images/smilies/1001.gif)
![](images/smilies/1001.gif)
还用想那么多?
对女儿说,如果想买房的,辞掉北京的工作,都回老家,姐弟每人给50万,在家乡买房买车还是花掉,自己看着办。
饿之前不是发了一个帖子嘛,花光一辈子积蓄到一线城市为孩子买房这是败国行为,推高一线城市房价,得罪一线城市土著,荒废家乡的消费,减少家乡的税收,增加家家乡失业率,加剧区域贫富悬殊。
饿这可是很认真的说。
作者:
藍炎陽 时间: 2017-1-6 10:28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7-1-6 10:17 发表
还是儿子识大体
不过因为没买房提分手这个就过分了
假的,最終1沒分手2沒少拿一分錢
這就跟酒桌上假裝生氣要買單,最後沒買的意思一樣,這也叫識大體也太寬鬆了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7-1-6 10:32
原帖由 藍炎陽 于 2017-1-6 10:28 发表
假的,最終1沒分手2沒少拿一分錢
這就跟酒桌上假裝生氣要買單,最後沒買的意思一樣,這也叫識大體也太寬鬆了
你这个是典型的结果倒推动机啊
我开始也是和你一样认为的,因为为了不买房而分手确实不合理
但看到可以接受不买房,结婚和家里同住,我就倾向于儿子还是比较识大体的了
所以你酒桌埋单的比喻应该是,生气要埋单,然后把钱都摆柜台了,但最后还是有其他人埋了
[ 本帖最后由 赵哪个云 于 2017-1-6 10:34 编辑 ]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7-1-6 10:33
原帖由 藍炎陽 于 2017-1-6 10:26 发表
細想一下不對,現法律子女贍養責任均等,而夫妻共同財產內均等,所以假設老父母以後需要100元,這個出支比例應該是25元兒子,25元媳婦,50元女兒
假設女兒結婚了就多個女婿,4人各25元
所以兒子不論結婚與否都不 ...
现行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这个赡养责任是跟夫妻财产挂钩的吗?
我说个实话----要是从感情上来说,就凭女儿逼老人把住房过户这一件事情来说,我也主张一分钱不给女儿。
这个钱的问题,要是按照法律,当爹妈的100万,那是爹妈自己的,爱给谁给谁,就是赠予儿子,从法律上谁还有话说?所以说女儿有点给脸不要脸。
所以说女儿要是逼急了老人,老人就可以拿出这一条终极道理----钱是老人自己的,爱给谁给谁,这叫赠予。法律上是允许的。
至于女儿将来孝顺不孝顺----就凭她过爹妈房子的户,谁也没指望她孝顺。
我说个实话,本来我觉得要是女儿撒个娇,当爹娘的也未必不能为女儿想想。结果女儿这个爹娘还在就要过家里住房的户这个事情确实太气人啦,就冲这个,我也主张公事公办。其实最大的公事公办就是这一句钱是老人自己的,爱给谁给谁,这叫赠予。法律上是允许的。
[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17-1-6 10:38 编辑 ]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1-6 10:35
我感觉这是一篇小说,而且漏洞很多。
她开篇说,一辈子攒了100w辛苦钱。然后下面又说20w一年就能弄到。合辙您这一辈子就5年,连狗的寿命都不如。2个中年人1年在我们这能攒下20w,绝对是大大的有钱人。我和爸天天吃餐馆,50元,1个月才1500。中午我们随便吃算20*2=40。一个月伙食不到3k。在家里做更加消耗少。如果1年2个过时的人能攒20w,绝对谈不上纠结。就是3个儿子都能全部首付买好房。
我们这房价也是2w多,人家一个月3k的都能首付买房了,日子也谈不上苦,只是干这个也不能干那个。
而且这篇文章明显是黑女儿的。儿子表面上让着妹妹,分手一波,亲情至上的感觉。却开盘选了一个110平的房子。这绝对不是急,这是挑。假设文中都是真实情节,女儿不应该公然翻脸,应该看中一个220平的,慕容流。
儿子公积金2k多,我想说我们这工资没有2k的也不少吗?
这篇文章的设定根本就不穷,你又不是北上广,那么多钱,还说什么辛苦钱。买房很容易。就是为了黑女儿的。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7-1-6 10:36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7-1-6 10:33 发表
现行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这个赡养责任是跟夫妻财产挂钩的吗?
我说个实话----要是从感情上来说,就凭女儿逼老人把住房过户这一件事情来说,我也主张一分钱不给女儿。
这个钱的问题,要是按照法律,当爹妈 ...
同意老虎的说法
除非是很了解女儿的想法,知道她是气话而已
否则只有一个字,滚!
作者:
藍炎陽 时间: 2017-1-6 10:36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7-1-6 10:33 发表
现行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这个赡养责任是跟夫妻财产挂钩的吗?
我说个实话----要是从感情上来说,就凭女儿逼老人把住房过户这一件事情来说,我也主张一分钱不给女儿。
这个钱的问题,要是按照法律,当爹妈 ...
沒有啊,贍養責任平等,老夫妻的財物自由贈與
像水兄樓上講的,一毛不拔女兒也得贍養
作者:
藍炎陽 时间: 2017-1-6 10:39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7-1-6 10:32 发表
你这个是典型的结果倒推动机啊
我开始也是和你一样认为的,因为为了不买房而分手确实不合理
但看到可以接受不买房,结婚和家里同住,我就倾向于儿子还是比较识大体的了
所以你酒桌埋单的比喻应该是,生 ...
100塊的酒你假買單也該被人埋汰了,更何況100萬的房子呢,搞這麼一套大戲給誰看,反正我是不看
當哥哥的就這麼做一套生氣,分開幾天,然後白拿50萬分額?這請劉德華來演都沒這麼貴
要公平財務上方式很多,不要用套路,眼淚,朗誦這類的,沒意思
兒子並未落實任何東西,只是擺了一個姿態,他說他同意這個同意那個最終也被爹媽擋回去了,說實話就是"沒同意"
千鳥在林不如一鳥在手,那怕你實打實的包個20塊紅包也好過你有個給100萬的"想法"
[ 本帖最后由 藍炎陽 于 2017-1-6 10:44 编辑 ]
作者:
藍炎陽 时间: 2017-1-6 10:39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7-1-6 10:35 发表
我感觉这是一篇小说,而且漏洞很多。
她开篇说,一辈子攒了100w辛苦钱。然后下面又说20w一年就能弄到。合辙您这一辈子就5年,连狗的寿命都不如。2个中年人1年在我们这能攒下20w,绝对是大大的有钱人。我和爸 ...
7樓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1-6 10:40 标题: 回复 #20 ☆慕容泪☆ 的帖子
而且还有雾霾![](images/smilies/1009.gif)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1-6 10:42 标题: 回复 #24 szwd1997 的帖子
收入是近几年才涨上来的,10年的收入和现在的收入差别可不是一点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7-1-6 10:43 标题: 回复 #26 藍炎陽 的帖子
那就行,钱是老人自己的,法律有赠予这个说法,因此老人就按照法律程序赠予儿子100万,谁还不服?法律支持嘛。
而且这100万既然赠予在登记之后,那就是老人赠予儿子和儿媳的共同财产,儿媳妇也占50万。将来有一天儿子要是离婚,儿媳妇这50万自己带走。
反正女儿已经这样子啦(逼老人马上把自己住的房子过户),好也好不到哪儿去,还不如指望儿子和儿媳呢。50万财产,就是买儿媳的好话听也能买几句吧(至少现在儿媳妇懂事,愿意跟公婆一起住,愿意不要彩礼,未婚夫不要她了她很难过而且愿意无条件原谅未婚夫复合,这种乖女孩子到哪儿找去?不指望她今后孝顺,至少这孩子现在还不会气人,那就值得给这50万)。
[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17-1-6 10:48 编辑 ]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7-1-6 10:43
原帖由 藍炎陽 于 2017-1-6 10:39 发表
100塊的酒你假買單也該被人埋汰了,更何況100萬的房子呢,搞這麼一套大戲給誰看,反正我是不看
當哥哥的就這麼做一套生氣,分開幾天,然後白拿50萬分額?這請劉德華來演都沒這麼貴
要公平財務上方式很多,不要用 ...
钱是老人的
老人怎么分你儿子女儿说了不算
但儿子女儿怎么演谁都管不了
行为上,或你当演技也行,明显就是儿子大度
说句难听的
女儿叫马上转产权给她
老人不怕她马上赶人出门啊?
还是那句话
用结果倒推动机就是搞笑
按你这说法
只有净身出户才是最高尚的
其他都是一丘之貉
[ 本帖最后由 赵哪个云 于 2017-1-6 10:44 编辑 ]
作者:
藍炎陽 时间: 2017-1-6 10:48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7-1-6 10:43 发表
钱是老人的
老人怎么分你儿子女儿说了不算
但儿子女儿怎么演谁都管不了
行为上,或你当演技也行,明显就是儿子大度
说句难听的
女儿叫马上转产权给她
老人不怕她马上赶人出门啊?
还是那句话
用 ...
不用淨身出戶,
1. 堅絕不收房子
2. 房子寫兄妹名字
3. 寫父母名字
4. 自己給妹妹打借條
5. 給父母打借條
好方法都可以,他偏挑了個最虛偽的,吵個架,分手幾天,又復合,房照買?這難看死了
講個難聽點的話,要我欠趙兄您100萬,你是希望我給你現款10萬先頂上,還是希望看到我回家大吵大鬧一回然後說不好意思還是沒搞到錢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7-1-6 10:43 发表
那就行,钱是老人自己的,法律有赠予这个说法,因此老人就按照法律程序赠予儿子100万,谁还不服?法律支持嘛。
而且这100万既然赠予在登记之后,那就是老人赠予儿子和儿媳的共同财产,儿媳妇也占50万。将来有一 ...
這帖主不是開帖問嘛,既然有問就有答,我作為群眾答了他說誰敢不服,法律支持,
講這套還問甚麼啊,這豈不是開帖挖坑陰人嘛
[ 本帖最后由 藍炎陽 于 2017-1-6 10:49 编辑 ]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1-6 10:50 标题: 回复 #28 藍炎陽 的帖子
这一看,就是编的。主要是为了黑女儿。
虽然我也同意老虎说的父母的钱是父母的,爱给谁给谁,没有一定要给儿女的道理。
只是一般情况下,老人离世财产也带不走,顺延给儿女,但不是规定非要给儿女。至于儿女翻脸将军完全是找死。我要是父母就是武松那一套,你好好说有可能给,硬抢一分都没有。
这篇文章是想动员社会的力量,群众的话语攻势压倒女儿,掩盖自己重男轻女的本质。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1-6 10:51 标题: 回复 #23 tiger1970 的帖子
这种事扯法律没有意义,法律规定孩子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现实中孩子随母姓的很少,即使有多个孩子,一般也都是随父姓。法律没有规定结婚要男方买房,但现实情况是结婚买房的多数是男方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7-1-6 10:52 标题: 回复 #33 藍炎陽 的帖子
所以说,这根本就不用问,先看情,再看理。既然情上抹不清,那就按照道理公事公办----老人赠予儿子50万,赠予儿媳50万(也就是赠予婚后的儿子媳妇100万作为他们的共同财产),钱是老人的,爱给谁给谁,法律保护。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7-1-6 10:53
这要看是哪个单位,我们以前那单位5年前1k5,现在也才1k8。
我爸的退休金5年是翻倍了。就算翻倍,以前2年20w也不少了。
作者:
武骧金星 时间: 2017-1-6 10:54
钱是老人的,爱给谁给谁,这是法律。
重男轻女,宁可给儿子买房,不肯给女儿交学费,这是愚昧。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7-1-6 10:55 标题: 回复 #35 大将文钦 的帖子
不扯法律扯什么?扯规矩?
要是按照老规矩,钱是儿子的,没女儿什么事。
要是按照新规矩,钱是老人的,爱给谁给谁,女儿来争,凭什么?何况女儿也不过是要买房子放着,也不是要交学费。
要是按照救急不救穷的原则,儿子急着结婚,女儿连对象都没有,她凭什么争?
所以既然撕破脸,那只能按照法律来。
[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17-1-6 10:57 编辑 ]
作者:
藍炎陽 时间: 2017-1-6 10:57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7-1-6 10:52 发表
所以说,这根本就不用问,先看情,再看理。既然情上抹不清,那就按照道理公事公办----老人赠予儿子50万,赠予儿媳50万(也就是赠予婚后的儿子媳妇100万作为他们的共同财产),钱是老人的,爱给谁给谁,法律保护。
關鍵老妻擔不起"不問"的這個魄力,也怕良心(女兒)責備,所以又想都給兒子,還得得個心疼女兒的好名聲
那個當哥的也一樣,妹妹也要,房子也要,裝一把是最好了
難為了那個老父,所以壞人都他當盡了
老媽也來一招心裡有苦,老哥又來一招拱手讓人,黑臉都讓老父唱了,女兒一毛木有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7-1-6 10:55 发表
所以既然撕破脸,那只能按照法律来。
很多人對於是非是很搖擺的,他們渴望得到社會的支持,他們意志不堅定,也懼怕撕破臉
像我,我一定不問,像兄,想必兄也是不問的
炎陽不敢說這是否好事,但我個人是很贊成兄說的
[ 本帖最后由 藍炎陽 于 2017-1-6 11:01 编辑 ]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1-6 11:02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7-1-6 10:55 发表
儿子急着结婚,女儿连对象都没有,她凭什么争?...
就凭先给父母扣上重男轻女的帽子的争,不优先给她买房就是父母重男轻女![](images/smilies/1019.gif)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7-1-6 11:03 标题: 回复 #40 藍炎陽 的帖子
这个是老人的做法,至于儿子要怎么做,无所谓。装一把怎么啦?总比不装撕破脸跟他妹妹抢钱要强的多。
我始终认为伪君子比真小人强----伪君子最起码知道君子是好的,要伪装成君子,真小人压根儿就不承认这君子是好的,就要做小人,整个一个好坏不分。
既然父亲是父亲,是给全家顶天立地遮风挡雨的,那这个好人也罢,坏人也罢,当然是父亲一力承担,就唱这个黑脸。
为什么?不为什么,就是老人愿意!
(说个实话,这样的女儿你还指望她懂情义?50万给女儿,女儿骂你,50万给儿媳妇,儿媳妇说不定还有几句好话。给谁,明摆着的。)
[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17-1-6 11:06 编辑 ]
作者:
藍炎陽 时间: 2017-1-6 11:08
說來說去我還是覺得天涯有一哥說得最好,救急不救窮,那就先買房,但房產證寫老父母的名字,這樣最好
面面俱到,像哥哥那個為行太難看了
這帖4個人裡我就服那老父
剩下老母老哥妹妹都不太好
我打為人分數我會這樣打
9分 老父,堅定不移,人情上或有小缺,但敢作敢當
5分 老母,又要開帖問,又不敢正視事實,對外蒙網友,對內蒙女兒
0分 妹妹,出言不遜老父母,這點無法苛同
負分 哥哥,虛偽得不得了,行為比妹妹下作多了,偏生是個嘴巴甜的
以事論事,要我有N個小孩,我情願都是N個臭嘴但公平的,也不要那種N個都嘴甜,然後都獨吞
虎兄和趙兄那種欣賞哥哥的,哥哥那種行為,如果孩子一多,是不具操作/重覆性的
[ 本帖最后由 藍炎陽 于 2017-1-6 11:09 编辑 ]
作者:
藍炎陽 时间: 2017-1-6 11:10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7-1-6 11:03 发表
这个是老人的做法,至于儿子要怎么做,无所谓。装一把怎么啦?总比不装撕破脸跟他妹妹抢钱要强的多。
我始终认为伪君子比真小人强----伪君子最起码知道君子是好的,要伪装成君子,真小人压根儿就不承认这君子是 ...
很可怕,妹妹一毛沒得,哥哥全拿,居然有人說哥哥沒問題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7-1-6 11:14
原帖由 藍炎陽 于 2017-1-6 10:48 发表
不用淨身出戶,
1. 堅絕不收房子
2. 房子寫兄妹名字
3. 寫父母名字
4. 自己給妹妹打借條
5. 給父母打借條
好方法都可以,他偏挑了個最虛偽的,吵個架,分手幾天,又復合,房照買?這難看死了
講個難聽點的話 ...
说到底还是结果推动机嘛
按你说法,只要不平均就是虚伪的
我说个真实例子
有两亲兄弟,多年前哥哥因为资金周转问题向弟弟借了N万块钱
然后用一套房子做抵押,并约定5年后如果还不了钱房子就归弟弟了
然后5年过去了,哥哥没还钱,弟弟提出过房子过户,但哥哥没答复,弟弟就打算再给些时间哥哥
然后接着的几年里,弟弟数次提出过过户,但哥哥还是没办手续,钱也没还
到后来哥哥就各种没空身体不适不接电话,拖了很久终于说:我把钱还你,房子还是我的吧
然后还跟其他亲戚说弟弟逼他
原因大家都懂,因为那房子已经不是多年前的价钱了
其实弟弟虽然心里不爽,但也不是说不能接受,毕竟自己现在经济情况比哥哥要好
只是哥哥的做法太伤人心了,他也不想再和哥哥纠缠就把事情交给自己儿子处理
后来弟弟的儿子A找了哥哥的儿子B谈这事
原委一说清楚,B就说明白了,我回去劝我爸把房子转给你爸吧
过两天,B就给电话A,说我们约个时间去办手续吧
由于B的行为,最后弟弟和A还是把房子给回了哥哥,只拿回了借款
对我来说,B的表现就是得体
当然,按艳阳你的角度来说,哥哥那边至少要把房子这些年增值的部分给弟弟才算是得体吧??所以哥哥与他儿子B都大大的有问题
[ 本帖最后由 赵哪个云 于 2017-1-6 11:29 编辑 ]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7-1-6 11:14 标题: 回复 #43 藍炎陽 的帖子
妹妹最大的问题不是出言不逊,而是让父母把父母正在住的房子过户给她,怕父母死掉后嫂子来抢。
哥哥不知心里怎么想,但最起码知道装个样子,比妹妹强。这妹妹连样子也不装,完全撕破脸啦。
其实我也是当爹的,也是当儿女的。我觉得养孩子也就那么回事,别指望孩子孝顺,而且孩子再孝顺也是个有心无力的,除非孩子是亿万富翁。所以当爹妈的,就从感情上走就行,不要回报,谁不惹我生气,我就偏谁多一点,怎么着?有钱有好处不给那个嘴巴甜的,给那个惹我生气的?这不是贱吗?至于孝顺,别指望啦,到老了还是各人顾各人,第一自己要身体好,不至于瘫在床上,第二能保护好老伴儿互相照顾才是正经。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7-1-6 11:17
原帖由 藍炎陽 于 2017-1-6 11:10 发表
很可怕,妹妹一毛沒得,哥哥全拿,居然有人說哥哥沒問題
对,没错,哥哥就是没问题----人家至少没明抢。
一堆别人(父母)的钱,妹妹明抢,哥哥不明抢,当然哥哥没问题。至于哥哥是不是暗抢,你说人家暗抢,拿证据啊。
这钱的主人爱给谁给谁,我觉得反正不能给那明抢的。我还觉得,既然有人怀疑哥哥,那干脆连哥哥也不给,全给嫂子----人家小姑娘一共就四个表现:第一愿意跟公婆住;第二未婚夫跟她分手难过的很;第三愿意跟未婚夫复合,第四不要彩礼,就凭这四条,这100万都给儿媳,也给比儿子和女儿强。
从效果上,这100万都给女儿,女儿觉得是自己该得的,不会感恩父母。
都给儿子,儿子也觉得自己急用,也是自己该得的,也不会感恩父母。
那为什么不给儿媳?把这钱赠予儿媳,作为儿媳的个人财产?至少换亲家和儿媳的高兴,换几句甜言蜜语。
钱这个东西,就是个王八蛋。扔出几个王八蛋,换几句奉承和高兴,很值。
[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17-1-6 11:24 编辑 ]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7-1-6 11:17
原帖由 藍炎陽 于 2017-1-6 11:10 发表
很可怕,妹妹一毛沒得,哥哥全拿,居然有人說哥哥沒問題
哥哥只是拿了存款
老人还有一套房好不好
按你的说法
哥哥每从老人那里拿一毛钱
老人就要给妹妹一毛钱
否则就是哥哥有问题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7-1-6 11:31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7-1-6 10:50 发表
我要是父母就是武松那一套,你好好说有可能给,硬抢一分都没有。 ...
我同意。
当初康熙皇帝儿子争位,最后是不争(至少皇帝没发现他争)的雍正接位。一个理儿。
还有李世民的几个儿子,最后是高宗接位,也是这个理儿。
别以为不给女儿一分钱是气话,这里面道理是明摆的,她争而得到不会感激你,那个本来有可能得到的(就是儿子)没得到要生气得到也不会感激你,唯独那个本来看上去没希望的被天上的馅饼砸到头才会喜出望外。
所以要是玩权术的话,这钱就该赠予儿媳作为儿媳的个人财产(公婆跟儿媳妇在法律部门监督下签赠与协议,如果买房子的话,认定并公证这80万首付是儿媳交的,从法律上给孩子安下这心)。
女儿不服?不服来找当爹的啊,从老理儿上,从现代法律上,你不服怎么着?大不了你不认你这个爹啦----现在你就认啦?爹娘明确答应将来也给你100万,结果不光不答应,连爹娘的房子都要马上过户,还能指望你什么?你是不是觉得你爹娘马上就会死?还是你爹娘就值100万?这样的女儿,不要也罢。这事儿也不用去找你娘你哥哥你嫂子闹,要是你像你嫂子一样懂事----哪怕是口头上懂事哄你老爹呢----这钱未必也让你嫂子一个人得了去。权当白生了这个女儿,今后拿儿媳妇当女儿疼,说不定结果比疼这个女儿更好。
至于身后的事情----身后是非谁管得,满城听唱蔡中郎。
[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17-1-6 11:54 编辑 ]
作者:
sos2290 时间: 2017-1-6 12:05
身边有类似的例子,老爷子夫妻家产还有点,儿女各有打算。然后老头子就把所有的财产弄成钱,每年平均发给子女,每家总能分个七、八万。几年搞下来就只剩个房子了。
然后子女都盯着房子-------- 倒不是子女都贪财,主要别人拿多了他就不爽,哪怕是亲戚。
最后老头子提前立遗嘱,等老两口都死了,房子卖成钱每家平分。
至于主贴,话说真实性待查,儿女都还没成家,考虑这个问题是不是早了点,要么这里说的“家里钱”仅仅指银行存款。
光就这个事,肯定要偏向儿子一点,跟重男轻女没关系,因为这年头一般都是男方解决住房问题,儿子的住房问题必须他自已处理,女儿的住房问题,主要责任在女婿身上,责任不同,偏向就不一样。
就急迫性来说,儿子买房子是为了结婚,女儿买房子是为了在未来的某个时候,因为可能的离婚后有个落脚点,轻重缓急不言自明。
作者:
藍炎陽 时间: 2017-1-6 12:06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7-1-6 11:14 发表
说到底还是结果推动机嘛
按你说法,只要不平均就是虚伪的
我说个真实例子
有两亲兄弟,多年前哥哥因为资金周转问题向弟弟借了N万块钱
然后用一套房子做抵押,并约定5年后如果还不了钱房子就归弟弟了
然后5年过去了,哥哥没还钱,弟弟提出过房子过户,但哥哥没答复,弟弟就打算再给些时间哥哥
然后接着的几年里,弟弟数次提出过过户,但哥哥还是没办手续,钱也没还
到后来哥哥就各种没空身体不适不接电话,拖了很久终于说:我把钱还你,房子还是我的吧
然后还跟其他亲戚说弟弟逼他
原因大家都懂,因为那房子已经不是多年前的价钱了
其实弟弟虽然心里不爽,但也不是说不能接受,毕竟自己现在经济情况比哥哥要好
只是哥哥的做法太伤人心了,他也不想再和哥哥纠缠就把事情交给自己儿子处理
后来弟弟的儿子A找了哥哥的儿子B谈这事
原委一说清楚,B就说明白了,我回去劝我爸把房子转给你爸吧
过两天,B就给电话A,说我们约个时间去办手续吧
由于B的行为,最后弟弟和A还是把房子给回了哥哥,只拿回了借款
对我来说,B的表现就是得体
当然,按艳阳你的角度来说,哥哥那边至少要把房子这些年增值的部分给弟弟才算是得体吧??所以哥哥与他儿子B都大大的有问题
得體地毀約?也算得體,只能說相對比賴皮地毀約要好看一些,相對說真得體倒也勉強說得通......我個人是不會這麼說,但我認為OK
哥哥那個主要是言行差太遠了,倒不是不平均的問題,嘴巴說可以平,實際拿光光
不需要平均,但至少可以正視事實,要我是那哥,我也可以接受全拿,但我會大聲說我不是人,我貪心,我對不起妹妹,謝謝父母照顧我
我不會故意演那一套淚水戲碼
哥哥為什麼不少拿一些或者採取我樓上說的建議呢?這個問題我要當面問他,我認為他只有裝瘋賣傻的份,他是說不圓的
作者:
藍炎陽 时间: 2017-1-6 12:18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7-1-6 11:14 发表
说到底还是结果推动机嘛
按你说法,只要不平均就是虚伪的
我说个真实例子
有两亲兄弟,多年前哥哥因为资金周转问题向弟弟借了N万块钱
然后用一套房子做抵押,并约定5年后如果还不了钱房子就归弟弟了
...
動機只能挖出良心看了,結果是擺在這裡的
你這個故事裡的堂弟也比頂樓的哥要強,堂弟至少有約人家去過戶的意思
要那哥約妹妹去過戶一半我就服了(那怕妹妹真不去,我也服)
他表示不想拿的是妹妹份額,然後去跟妹妹以外的問說這是不是不太好
這就叫鰐魚的眼淚
====
按你那故事,如果堂弟叔叔一家過意不去表示想還房,然後不約伯伯堂哥去過戶,反倒跑去約個幫著自己的家人(比如自己老婆,自家老爺爺)問意見,這還不虛偽?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7-1-6 12:26
原帖由 藍炎陽 于 2017-1-6 12:06 发表
得體地毀約?也算得體,只能說相對比賴皮地毀約要好看一些,相對說真得體倒也勉強說得通......我個人是不會這麼說,但我認為OK
哥哥那個主要是言行差太遠了,倒不是不平均的問題,嘴巴說可以平,實際拿光光
不需 ...
后来已经说不上毁约了
B是愿意让房子过户的,也主动约时间了
后来是弟弟与A主动说算了
当时,实际上是哥哥占了便宜
但就B的行为来说,我个人认为已经算很得体了
当然,如果B坚持过户或把房子增值的部分给哥哥,那就不但是得体,而是清楚玲珑,一言九鼎了~~
[ 本帖最后由 赵哪个云 于 2017-1-6 12:29 编辑 ]
作者:
藍炎陽 时间: 2017-1-6 13:06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7-1-6 12:26 发表
后来已经说不上毁约了
B是愿意让房子过户的,也主动约时间了
后来是弟弟与A主动说算了
当时,实际上是哥哥占了便宜
但就B的行为来说,我个人认为已经算很得体了
当然,如果B坚持过户或把房子增值的部 ...
還行吧,這父子原則上挺好,也沒有太對不住另一家父子,畢竟對方父子有說"算了"的機會
但和故事裡的哥哥還是有一點區別,裡面的妹妹有這機會嗎?
作者:
藍炎陽 时间: 2017-1-6 13:17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7-1-6 11:03 发表
这个是老人的做法,至于儿子要怎么做,无所谓。装一把怎么啦?总比不装撕破脸跟他妹妹抢钱要强的多。
我始终认为伪君子比真小人强----伪君子最起码知道君子是好的,要伪装成君子,真小人压根儿就不承认这君子是 ...
兒子根本不必爭,所以也談不上爭不爭,甚至還能演一把孔融讓梨
孔融最後吃那一個梨我倒是忘了,這哥倒是絕對吃了大梨
說兒子言論表現好,這倒是大實話,但兒子基礎本身就高,所以這點不能加分
我也絕對不承認兒子表現比女兒好,不管我站那裡我都不承認
倒是拿了錢這點絕對得扣分,
假設兩個兄妹表現一樣,一個全拿一個全沒
難道會給同分嗎,當然全拿那個得扣一些分
說賺錢我個人倒也懂一些,我要是小妹我也不缺這錢,反正爭也不給我,不爭也不給我,那我倒也能算了
就當贍養對窮父母貝,反正父母要是一窮二白能養大我,我也該養父母
我充其量只對偏心這點有意見,不會拿贍養甚麼來要脅
父母養育之類的該報答還得給
最壞的情形(比如一家絕對撕破臉嘛)好話甚麼的我肯定是沒有的,既然講法律就按最基礎走,也成
撕破臉也行,不撕破臉也行,但這種虛情假意的,我必須拆穿,反正見面就必須挑這事講,不承認就講到承認為止,承認以後就管他們叫"說不拿又拿的","偏心的"
我也不圖人身攻擊,只圖以事論事
[ 本帖最后由 藍炎陽 于 2017-1-6 13:35 编辑 ]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7-1-6 14:07 标题: 回复 #55 藍炎陽 的帖子
儿子?儿子要么是个昏蛋(注意是昏),要么是个伪君子。
儿子做的事情是跟妻子分手。如果说这是做姿态,那他就是伪君子。
如果说这是为妹妹真心跟妻子分手,就该摔他几巴掌----感情这东西是说放下就放下的吗?婚姻之约就这样容易废弃吗?为80万放弃一个媳妇儿,这媳妇儿就值80万吗?这不是昏是什么?
女儿混蛋我就不用多说啦,一个是哥哥急用钱跟哥哥争,第二个是不信爹娘承诺等不及的要把爹娘的房子过户,第三个是自己也是成年人有心气当北漂没志气去自家挣钱买房子,这种女儿连爹娘的话都不信,连哥哥的忙都帮不上不说还拆台,这种女儿有还不如没有。
女儿是混蛋,儿子是昏蛋,唯一一个表现好的就是儿媳----人家小姑娘一共就四个表现:第一在没房子情况下愿意跟公婆住;第二未婚夫跟她分手难过的很;第三愿意跟未婚夫复合;第四不要彩礼。都是正面的。
不管怎么说,儿媳也是自家人,既然那两个都不行,那就给这个行的。
所以我主张先登记,登记后这80万当作赠予全给儿媳个人。儿子也好,女儿也好,都不能争,这是赠予,立法律文书。
这样做,女儿翻脸是一定啦,不过不用说不给这钱,就是现在这个样子,也已经翻脸啦。
儿子是个糊涂虫,或者是个伪君子,二者必居其一。给他或者不给他也就那么回事儿。
两个孩子都不成器,当爹娘的又来不及再生一个。
好在还有个儿媳,而且表现还可以,那就疼这个儿媳呗。就算疼错了,也无非是权当没有孩子。要是疼对啦,那就是赚大发啦。儿媳要是是个好孩子就不用说啦(那是老天开眼),儿媳要是因为公婆疼她而跟公婆关系好,孙子一般也跟爷爷奶奶亲。那就是这两个孩子养废了(儿子和女儿),至少还有另外的机会(儿媳和孙子孙女),可以多少挽救一下。而且对儿媳好,亲家那边就满意,不说将来能帮上忙,至少看孩子这一条亲家帮上忙就能减轻点负担,有个缓急也可以多少有个帮手。
而且还要召集所有相关人等把话说明白了:
为什么这钱只给儿媳妇?就是因为她懂事、重感情!要是儿媳妇一直这样或者做的更好,反正老两口一年还能攒20万,能用几个?保证还会给她钱!不仅给她钱,将来遗产上也向她个人(注意是儿媳个人,不是他们夫妻两人)倾斜!谁说儿媳妇就不是自家人?懂事、重感情的不给,给那个只认得钱不懂道理不懂亲情的去?反正这钱是老人个人的,爱给谁给谁!至于自己的亲生女儿和儿子----反正爹娘把你们都养这样大啦,自己也有工作啦,还欠你们不成?能懂道理让爹娘高兴的,爹娘有钱给几个或者多给几个,不能懂道理不让爹娘高兴的,爱哪儿呆着哪儿呆着去,爹娘还指望你们不成?
[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17-1-6 15:16 编辑 ]
作者:
藍炎陽 时间: 2017-1-6 15:16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7-1-6 14:07 发表
儿子?儿子要么是个昏蛋(注意是昏),要么是个伪君子。
儿子做的事情是跟妻子分手。如果说这是做姿态,那他就是伪君子。
如果说这是为妹妹真心跟妻子分手,就该摔他几巴掌----感情这东西是说放下就放下的吗?婚姻之约就这样容易废弃吗?为80万放弃一个媳妇儿,这媳妇儿就值80万吗?这不是昏是什么?
女儿混蛋我就不用多说啦,一个是哥哥急用钱跟哥哥争,第二个是不信爹娘承诺等不及的要把爹娘的房子过户,第三个是自己也是成年人有心气当北漂没志气去自家挣钱买房子,这种女儿连爹娘的话都不信,连哥哥的忙都帮不上不说还拆台,这种女儿有还不如没有。
女儿是混蛋,儿子是昏蛋,唯一一个表现好的就是儿媳----人家小姑娘一共就四个表现:第一在没房子情况下愿意跟公婆住;第二未婚夫跟她分手难过的很;第三愿意跟未婚夫复合;第四不要彩礼。都是正面的。
這話可不能這麼說,自己的錢那怕花800萬也沒人管,但用父母的錢要是還口口聲聲說就該花這80萬,我媳婦就值80萬,這也太慷他人之慨了
今天要我父母出錢結這婚,我認為10萬都太多,反過來說這事攤我身上,我為10萬(別人的錢)我還就放棄了
用我的錢嘛,我全花光,倒也可以
媳婦比丈夫夠意思,這倒是真的,但不至於得為這麼個懂事的孩子給出全副身家,給她二三十說得通,都給了說到底還是偏心啊
======
80萬照故事說也是畢生心血,錢也不會過期也不會壞掉,虎兄這麼沖賭一把說不馬上通通給X,就得通通給Y,這也太心急了,我認為倒是沒有必要,留著請個保母也不錯啊
[ 本帖最后由 藍炎陽 于 2017-1-6 15:18 编辑 ]
作者:
藍炎陽 时间: 2017-1-6 15:21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7-1-6 10:35 发表
而且这篇文章明显是黑女儿的。儿子表面上让着妹妹,分手一波,亲情至上的感觉。却开盘选了一个110平的房子。这绝对不是急,这是挑。假设文中都是真实情节,女儿不应该公然翻脸,应该看中一个220平的,慕容流。
我傾向神州兄說的,這哥哥房子挑得太大了,根本就是一口湯都不留下的節奏,說他是昏蛋都說不通,只能是偽君子
就算買個大的划算,名字上,產權上不還是能分給妹妹嘛,說穿了就是自私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7-1-6 15:22 标题: 回复 #57 藍炎陽 的帖子
这里当父母的,管儿子说什么呢,自己说了才算数,别人谁能代替?不授权的话谁敢代替?
儿媳妇也是自家孩子,爹娘自己有钱给那个懂事的,怎么叫偏心?
话说回来啦,就算偏心,又怎么啦?对事不对人!你要是嫌弃爷娘偏心,自己向你嫂子向你媳妇儿看齐啊!你做的比她好,保证偏心你!你要是能找个好女婿来,也保证偏心他!
你是个垃圾,凭什么要偏心你?就凭你那点血缘关系?别忘记了儿媳妇的儿子(女儿)跟你爹娘也是有血缘关系的。
怎么叫不值得?好孩子乖孩子,给多少都值得,只要当爹娘的有!反正自己用不着,给谁不是给?好孩子千金难买,要是真是个好孩子,不用说八十万一百万,就是全家扫数交给她,怎么就不行?
再是,其实我也不是没为这爹娘考虑----钱要是都给女儿那是女儿争来的,女儿不会感激,儿子会恨你;钱要是都给儿子那是儿子本来就觉得自己应得的,儿子不会感激,女儿会恨你;要是钱平分的话谁也不够,儿子女儿都有怨言----那就集中使用,都给这个没争而且表现还不错的儿媳妇个人!天上掉的馅饼去砸那个不相干的人,人家才感激!这也是这钱达到最大最好效果的措施!这样至少儿媳妇和亲家会感谢你,儿子无所谓,女儿恨你,你反正要拿出这些钱,这是拿出这些钱最好的结果!说个实话,在街坊上,你这样做,就在大家心目中坐实了你这公婆心疼儿媳妇,以后一旦婆媳之间有个言差语错,舆论向着谁不是很明显吗?儿媳妇敢太过分吗?
房子怎么叫挑大啦?建筑面积一百平,使用面积也就七十平左右,两室一厅,夫妻一间,孩子一间,起居室一间,那叫大吗?那叫刚刚合适!现在到房价2万的城市(三线到弱二线)去找个建筑面积七十平的新房看看,能找到吗?稍微地段还合适一点的地方,最小的也要建筑面积九十多吧?我记得国家统计人均住房面积大约是35平方,人家一家三口,建筑面积一百平,使用面积七十平,不过刚刚达标不扯后腿呢----别说人家不是一家三口,不是一家三口要按照三口算!毕竟结婚后生孩子是常态不生孩子是异常态。
而且你怕女儿不孝顺?答应先欠着她的她都不干,这能指望她孝顺?说个实话,这个女儿就跟没养一样,人家去北京就算离婚也不打算回来,所以你也别指望!反正现在老两口还能挣钱,还有套房子,就拿这个钓着孩子,对爹娘好的,给你点儿,权当拿钱买亲情;对爹娘不好的滚一边儿去,老子有钱不指望你,将来病在床上有钱请保姆,钱花光了就死呗,反正人还有个不死的?这一辈子能看到儿女长大成人自己能挣钱不就行啦?刘备怎么说的来着----人过五十不算夭寿今年六十死复何恨?就凭你一年只能挣20万,还想长生不老是怎么着?
[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17-1-6 16:16 编辑 ]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7-1-6 15:42
原帖由 藍炎陽 于 2017-1-6 13:06 发表
還行吧,這父子原則上挺好,也沒有太對不住另一家父子,畢竟對方父子有說"算了"的機會
但和故事裡的哥哥還是有一點區別,裡面的妹妹有這機會嗎?
有啊
儿子说了可以继续结婚与家里同住了
而女儿一副白眼狼的表现让老人直接就买房了,然后还是别人的错了?
而且我举的例子里的哥哥各种推脱又不还钱
然后还跟亲戚说逼他
在你看来反倒是原则上挺好了
我真不知道这种判断标准是什么了~~~
[ 本帖最后由 赵哪个云 于 2017-1-6 15:47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6 17:42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7-1-6 15:22 发表
儿媳妇也是自家孩子,爹娘自己有钱给那个懂事的,怎么叫偏心?
话说回来啦,就算偏心,又怎么啦?对事不对人!你要是嫌弃爷娘偏心,自己向你嫂子向你媳妇儿看齐啊!你做的比她好,保证偏心你!你要是能找个好女婿来,也保证偏心他!
你是个垃圾,凭什么要偏心你?就凭你那点血缘关系?别忘记了儿媳妇的儿子(女儿)跟你爹娘也是有血缘关系的。
怎么叫不值得?好孩子乖孩子,给多少都值得,只要当爹娘的有!反正自己用不着,给谁不是给?好孩子千金难买,要是真是个好孩子,不用说八十万一百万,就是全家扫数交给她,怎么就不行?
這個話說得有點偏頗了,是父母先偏重兒子(媳婦),女兒才不懂事,而不是反過來,女兒不懂事,父母才偏重媳婦
這樣說就不好玩了
好比女兒要罵哥哥,哥哥也回嘴了,難道女兒可以反攀咬一口說就瞧你這回嘴的樣,你就該罵
這樣說就成羅圈話了,因為你罵我,所以我罵你,又因為我罵了你,所以你罵我是對的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7-1-6 15:42 发表
有啊
儿子说了可以继续结婚与家里同住了
而女儿一副白眼狼的表现让老人直接就买房了,然后还是别人的错了?
而且我举的例子里的哥哥各种推脱又不还钱
然后还跟亲戚说逼他
在你看来反倒是原则上挺好了 ...
兄妹的例子裡,哥哥沒有給過妹妹拿房子的任何機會,他的所有動作都是做給本來就要把錢都給他的父母看的,這樣的動作只能是假動作
你那個例子裡的兄弟兩對父子(一對父子我算一組,沒有分開算,如果要分開細算趙兄說的內容就不詳細了,叔叔要是沒還房的意思,那個堂弟無法替他交房吧?所以叔叔是有向伯伯交房的決心和行為的,但這裡的哥哥就沒有向妹妹交房,他故意只挑向父母交房,因為父母很可能會勸他的)
兄家明顯有給機會弟弟家拿房子,只是弟弟家感動放棄了,兄家的那個動作無疑是真動作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6 17:44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6 17:49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7-1-6 15:22 发表
房子怎么叫挑大啦?建筑面积一百平,使用面积也就七十平左右,两室一厅,夫妻一间,孩子一间,起居室一间,那叫大吗?那叫刚刚合适!现在到房价2万的城市(三线到弱二线)去找个建筑面积七十平的新房看看,能找到吗?稍微地段还合适一点的地方,最小的也要建筑面积九十多吧?我记得国家统计人均住房面积大约是35平方,人家一家三口,建筑面积一百平,使用面积七十平,不过刚刚达标不扯后腿呢----别说人家不是一家三口,不是一家三口要按照三口算!毕竟结婚后生孩子是常态不生孩子是异常态。
而且你怕女儿不孝顺?答应先欠着她的她都不干,这能指望她孝顺?说个实话,这个女儿就跟没养一样,人家去北京就算离婚也不打算回来,所以你也别指望!反正现在老两口还能挣钱,还有套房子,就拿这个钓着孩子,对爹娘好的,给你点儿,权当拿钱买亲情;对爹娘不好的滚一边儿去,老子有钱不指望你,将来病在床上有钱请保姆,钱花光了就死呗,反正人还有个不死的?这一辈子能看到儿女长大成人自己能挣钱不就行啦?刘备怎么说的来着----人过五十不算夭寿今年六十死复何恨?就凭你一年只能挣20万,还想长生不老是怎么着?
房子大不大得因人而異,因能力而異,作為兒子自己一毛不拔,就指望靠老父母那筆錢全下,這樣子挑房法不可謂不大
如果是他自己的錢,就是挑1000平也是他本事
這個當哥的對家庭除非完全不著調,不然這樣做說他沒算計妹妹我感覺是說不過的
明擺著就這點錢,你挑了個房子正好全吃掉的
然後左一個分手右一個不結婚說的比唱的好聽,買房時過戶一二三痛快就簽字了.....
這也太下作了
女兒買房在外地這點我倒是沒想過,虎兄說的倒也有些意思,這點是該扣一些分
作者:
KYOKO 时间: 2017-1-6 18:08
咱裤子都脱了你跟咱说假的?!扯淡
玩物丧志,玩人丧德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6 18:10
原帖由
☆慕容泪☆ 于 2017-1-6 10:28 发表
![](images/smilies/1001.gif)
还用想那么多?
对女儿说,如果想买房的,辞掉北京的工作,都回老家,姐弟每人给50万,在家乡买房买车还是花掉,自己看着办。
饿之前不是发了一个帖子嘛,花光一辈子积蓄到一线城市为 ...
嗯,對那帖有點印象,不敢說很同意,但印象挺深刻,說得挺有意思的
如果去較差的城市就是建國行為嗎?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7-1-6 18:38 标题: 回复 #62 碧炎陽 的帖子
第一,这钱是爹娘的,从楼主正文看,儿子没主动要,女儿主动要啦。
第二,这钱爹娘确实想拿来给儿子买房子,儿子就看好了一个房子,这只能说他没拒绝,不能说他看房子这件事情就是跟他妹妹抢钱。
第三,父母本着“救急”的原则,先照应要结婚的儿子,没错。
第四,当哥的去找没过门的媳妇说不结婚啦,这怎么能算儿子没有给妹妹机会?而且既然儿女平等,当哥哥的为什么要给妹妹机会?机会是自己争的。
第五,不管买房子儿子是否掏钱,反正当爹的要给儿子买,当儿子的就敢挑,反正不是儿子主动要的,是当爹的给的,这个没错。
第六,这钱就当爹的全给儿子又怎么着?救急!这边急着结婚,那边根本还没对象,先尽着谁?儿女平等,谁急用给谁?女儿不服,领女婿来家,当爹的卖房子也给!
最关键的一条也是这一条出来任何理由都必杀的一条----这钱是爹妈的,爹妈说给谁就给谁,没那么多道理可讲。女儿混,儿子昏,这钱就给儿媳妇啦,谁敢不服?跟爹妈要钱还要出理儿来啦?当爹的这话对----这钱是我们的,我们爱怎么分就怎么分。不过我觉得说的还不彻底,彻底的讲法就是我们爱给谁给谁。
不管这当哥的有啥不好,反正父母的钱是父母个人的,就算一分钱不给女儿把这钱折纸飞机扔着玩,也是父母的自由,当女儿的也好,当儿子的也好,没权干涉。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6 19:14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7-1-6 18:38 发表
最关键的一条也是这一条出来任何理由都必杀的一条----这钱是爹妈的,爹妈说给谁就给谁,没那么多道理可讲。女儿混,儿子昏,这钱就给儿媳妇啦,谁敢不服?跟爹妈要钱还要出理儿来啦?当爹的这话对----这钱是我们的,我们爱怎么分就怎么分。不过我觉得说的还不彻底,彻底的讲法就是我们爱给谁给谁。
不管这当哥的有啥不好,反正父母的钱是父母个人的,就算一分钱不给女儿把这钱折纸飞机扔着玩,也是父母的自由,当女儿的也好,当儿子的也好,没权干涉。
這話得兩說,爹媽有給錢的自由,女兒也沒侵犯這點(比如押著老爹不放人或搶了存折之類),女兒也只是在旁指指點點而已
理論上雙方都在充分運用自己的自由
我認為要嘛就一意走到黑,既然開帖問了就不能在同一帖內講自由-----都自由了還開帖做甚麼
但虎兄說的原則上也很對就了,除了淡化(沒有否認,只是虎兄覺得不重要)兒子和老母的虛偽,其它我認為虎兄說得也很對
按虎兄這麼說那個老母也有問題了,
您看老母那個ID:兒子女兒都是寶
能做出這種事再說甚麼給誰都是自由的人,怎麼還能說"兒子女兒都是寶"呢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6 19:29 编辑 ]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7-1-6 21:08 标题: 回复 #65 tiger1970 的帖子
其实说当爹的重男轻女是扯淡,从女儿的做法来看,怎么都是在溺爱中长大的,如果当爹的重男轻女,女儿不招待见,又怎么会这么闹?她这么闹,说明她认为只要她闹就可以把钱争到手,一般来说,父母会对最小的子女比较溺爱,所以不存在重男轻女的问题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7-1-6 21:19 标题: 回复 #67 大将文钦 的帖子
是的。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7-1-6 21:20 标题: 回复 #66 碧炎陽 的帖子
没错,女儿不仅有指指点点的自由,还有绝食装死的自由。
这当妈的当然有问题,至少是脑筋糊涂,决断不明快。不过儿子女儿都是宝这个倒没说错。
我也觉得儿子女儿都是宝,不过既然她自己要当活宝,那就别怪当爹的偏心儿媳妇啦。
[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17-1-6 21:25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6 22:41 标题: 回复 #69 tiger1970 的帖子
同意,老兄說得極是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7-1-7 22:50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6 17:42 发表
兄妹的例子裡,哥哥沒有給過妹妹拿房子的任何機會,他的所有動作都是做給本來就要把錢都給他的父母看的,這樣的動作只能是假動作
你那個例子裡的兄弟兩對父子(一對父子我算一組,沒有分開算,如果要分開細算趙兄說的內容就不詳細了,叔叔要是沒還房的意思,那個堂弟無法替他交房吧?所以叔叔是有向伯伯交房的決心和行為的,但這裡的哥哥就沒有向妹妹交房,他故意只挑向父母交房,因為父母很可能會勸他的)
兄家明顯有給機會弟弟家拿房子,只是弟弟家感動放棄了,兄家的那個動作無疑是真動作
哥哥说可以和父母同住就是假动作
B说约时间去办手续就是真动作?
大家都是说,如何分真假?
哥哥得了房所以有问题
B的家庭最后拿回了房就没问题?
大家都得了实际利益如何分有无问题?
这双重标准也明显过头了吧~~~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7 22:56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7-1-7 22:50 发表
哥哥说可以和父母同住就是假动作
B说约时间去办手续就是真动作?
大家都是说,如何分真假?
哥哥得了房所以有问题
B的家庭最后拿回了房就没问题?
大家都得了实际利益如何分有无问题?
这双重标准也明显过头了吧~~~
這個假不假主要是針對當事人,即妹妹
當然作為旁觀者我認為是一樣的
哥哥那個給出房子的選擇是交給別人的(而且是個偏向他的人)
反之那個B是交給當事人的
這二者分別是大大的
那個詞叫甚麼?托兒!
你這好比說你掏出撲克牌跟我玩,你跟我打牌,牌讓我檢查,那就是清白的
你跟我打牌,牌讓水王檢查,我怎麼知道你兩是不是串通的?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7 23:00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7 22:59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7-1-7 22:50 发表
哥哥说可以和父母同住就是假动作
B说约时间去办手续就是真动作?
大家都是说,如何分真假?
哥哥得了房所以有问题
B的家庭最后拿回了房就没问题?
大家都得了实际利益如何分有无问题?
这双重标 ...
現在快過年了
1. 假設我包你100塊紅包,我拿錢給你,你說算了不用給了
2. 和我拿錢給光哥,叫光哥交給你,然後光哥說算了炎陽你留著吧,趙雲不缺那個錢
您說二者有分別嗎?![](images/smilies/1026.gif)
我拿給你那個就是真的,我讓光哥轉交的那個,不能說一定是假的,但至少是50%假
===
當然還得看那個"光哥"是不是有公信力的,是不是由衷為兩邊持平講話的
作為這個故意裡的父母,妹妹控訴他們和控訴哥哥的程度是一樣的,明顯是不能當中間人的
他們說白了就是串通,唱雙簧,扯貓尾,托兒
這邊廂說我都給你,那邊演說我都不要,這邊又演說你還是收下吧
這......難看死了![](images/smilies/1007.gif)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7 23:08 编辑 ]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7-1-7 23:25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7 22:56 发表
你這好比說你掏出撲克牌跟我玩,你跟我打牌,牌讓我檢查,那就是清白的
你跟我打牌,牌讓水王檢查,我怎麼知道你兩是不是串通的?
这个说到点上了
你又怎么知道水王不是清白的?
法律上疑罪从无呢
你这显然是诛心之论啊~~
说白了反正你就认定他是假惺惺
其他都不重要了~~~
PS:所谓决定权在A手上也不是事实啊,就算约了时间,到时候B爽约是A能控制的吗??一样是说了也是白说
你的比喻应该是这样:赵兄,我初十会还钱的,然后你就赢了~~~
[ 本帖最后由 赵哪个云 于 2017-1-7 23:27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7-1-8 00:02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7-1-7 23:25 发表
这个说到点上了
你又怎么知道水王不是清白的?
法律上疑罪从无呢
你这显然是诛心之论啊~~
说白了反正你就认定他是假惺惺
其他都不重要了~~~
PS:所谓决定权在A手上也不是事实啊,就算约了时间,到时候B爽约是A能控制的吗??一样是说了也是白说
你的比喻应该是这样:赵兄,我初十会还钱的,然后你就赢了~~~
A已經宣佈放棄房子了,A表示不想要房子,A再多說甚麼道義上都是不支持的,你都不要了你還管人家甚麼爽約不爽約?你反正不要房,人家爽約又何干
妹妹沒有宣佈放棄房子,而且表示很想要房子,然後相當於父母跳出來替她放棄房子了,所以妹妹仍然不服
這道理很簡單吧?你說你想吃橙,水王跳出來替你說你不想吃橙,於是我甚麼都沒給你,你當然不服氣
這裡不單只是清不清白的問題了,而是找出來的第三者做出了一個和當事人利益,意願100%相反的表態,這還說甚麼清白啊?簡直髒得要死
這個詞如果應用在法律上就叫取得當事人諒解,第三方和當事人不是利益猶關者,讓A決定B的利益所屬這個簡直是個笑話
就好像你去4S店買車,價格不讓你去談,而讓我來替你談一樣
====
1. 比如你撞人了,被你撞傷的人說諒解你,那就成立,第三者諒解,那就不成立
2. 比如你有商業糾紛,對方諒解你,那就成立,第三者諒解,那就不成立
3. 比如你要吃我桌上的菜,你必須來問我的同意,而不是問第三者同不同意
沒有甚麼疑罪從不從無一說
難道你撞傷A,然後你讓B來諒解,疑罪從無,所以咱得假定B是公正的,讓B宣佈你值得被諒解嗎?
====
取得當事人諒解應該是一個普世觀念,而且適用於任何衝突,趙兄我認為這點沒甚麼好爭議的
兄也不必賭氣,為爭而爭,咱自己平心靜氣想一下
如果是日常生活中,比如你被人撞了一下,或者別的怎麼著被侵犯了一下
你想希望當事人直接拿錢問你要不要賠償,還是當事人找個路人甲(咱就假定路人甲"清白"吧,他看不出有任何態度)問甲說要不要賠償給你呢?
你的利益讓甲來決定這個不談甚麼疑罪從無,本身就是很滑稽的
甲不知道這筆錢對你來說有多重要,也不知道你究竟痛不痛,有沒有後遺症,就算他清白吧,他怎麼替你作出公正的決定?
更何況這故事裡的"甲"那對父母,在這件事上就是傾向把房給兒子的,這點我相信帖子裡所有人(您,我,虎兄,水兄等)都有共識的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1-8 08:36 编辑 ]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7-1-8 02:16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1-8 00:02 发表
A已經宣佈放棄房子了,A表示不想要房子,A再多說甚麼道義上都是不支持的,你都不要了你還管人家甚麼爽約不爽約?你反正不要房,人家爽約又何干
妹妹沒有宣佈放棄房子,而且表示很想要房子,然後相當於父母跳出來替她 ...
扯远了
就不一点点和你掰了
我的态度很简单
凭什么哥哥的表态就是假惺惺而B的表态就是OK的?
不用结果论
大家都是一个表态而已
两个对实际情况没有任何物理影响的表态还能硬分个真心假意
那完全就是个人喜好了~~
作者:
藍炎陽 时间: 2017-1-11 22:45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7-1-8 02:16 发表
扯远了
就不一点点和你掰了
我的态度很简单
凭什么哥哥的表态就是假惺惺而B的表态就是OK的?
不用结果论
大家都是一个表态而已
两个对实际情况没有任何物理影响的表态还能硬分个真心假意
那完全就 ...
樓上說得很清楚,因為哥沒有取得當事人諒解而B有
====
如果桌上有一塊豬肉,我說我不吃了禮讓給你吃,那你就是君子
如果我說了不給你吃你非要吃,那你就是小人
結果當然是一樣的,總究是你吃了,
前者是你問我,後者是你沒問我,你說有區別嗎?
[ 本帖最后由 藍炎陽 于 2017-1-11 22:49 编辑 ]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7-1-12 09:51
原帖由 藍炎陽 于 2017-1-11 22:45 发表
樓上說得很清楚,因為哥沒有取得當事人諒解而B有
====
如果桌上有一塊豬肉,我說我不吃了禮讓給你吃,那你就是君子
如果我說了不給你吃你非要吃,那你就是小人
結果當然是一樣的,總究是你吃了,
前者是 ...
有无谅解这个当时人控制不了啊
不能用别人控制不了的事情来说他就是LOW吧
作者:
藍炎陽 时间: 2017-1-12 10:09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7-1-12 09:51 发表
有无谅解这个当时人控制不了啊
不能用别人控制不了的事情来说他就是LOW吧
兄一開始的問題是說這哥是否"高尚",您用的詞是說"得體"
換句話說是個道德認同,既然講認同就得高標,不能耍甚麼疑罪從無之類的
希望在某人身上獲得一個(潛在)好處,要取得該人同意這點我認為是很基本的
趙兄意思是我只要取得水王同意就可以拿你也潛在有份的東西了?,這點無論如何談不上高尚
不說是否低標,我認為高標一定不行,共識只能是中標或以下
而且哥哥明知道妹妹不同意,故意避重就輕去問相反的人,這點坦白講我個人認為是LOW了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比如水兄請你和我吃飯,桌上有塊紅燒肉,我想吃這塊肉
如果我問了你和水王都不吃我才吃,我應該是高標(您那個朋友)
如果我不問就吃,應該算中低標
我明明知道你想吃,我故意不問你,繞過去問水王,水王吃飽了,然後說:"我和趙雲都不用吃了,炎陽你吃吧"
您認為這種行為怎麼判定呢?
[ 本帖最后由 藍炎陽 于 2017-1-12 10:11 编辑 ]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7-1-12 10:19 标题: 回复 #79 藍炎陽 的帖子
嗯~~
只能说标准不同吧
我个人认为哥哥的做法算是得体
如果能做到你的标准那就不止是得体,而是大方均真(均真是粤语,一时想不起用哪个词比较好)
![](images/smilies/1026.gif)
[ 本帖最后由 赵哪个云 于 2017-1-12 10:22 编辑 ]
作者:
藍炎陽 时间: 2017-1-12 14:00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7-1-12 10:19 发表
嗯~~
只能说标准不同吧
我个人认为哥哥的做法算是得体
如果能做到你的标准那就不止是得体,而是大方均真(均真是粤语,一时想不起用哪个词比较好)
均真書面語應該是說財務上清楚,不佔便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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