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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低头族摔伤索赔地铁公司 一审判地铁公司担责9成赔偿11万余元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6-11-22 13:04     标题: 低头族摔伤索赔地铁公司 一审判地铁公司担责9成赔偿11万余元

来源:北京晨报


原标题:低头族摔伤索赔地铁公司
  乘坐地铁时因列车紧急刹车,低头看手机的晓萌(化名)摔倒在车厢。事发后,她将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运营三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0余万元。一审被判承担90%的责任并赔偿11万余元后,地铁公司提起上诉。近日,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去年1月14日早上,25岁的晓萌在早高峰乘坐被告所属的地铁列车,行至东直门至雍和宫区间时,因列车发生信号故障,列车紧急制动导致其摔伤。事发时的录像显示,晓萌站立在列车车厢中,低头双手握手机,未扶车内的扶手,致倒地受伤。据晓萌说,经医院诊断,其为颅底骨折,后住院治疗。出院后,她又在家休假5个月,由母亲护理。此次受伤还导致其精神抑郁。去年11月,晓萌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为此,她起诉到法院,要求地铁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0余万元。

  地铁公司辩称,公司通过在车厢内张贴安全提示、循环播放注意安全的广播已尽到提示和管理义务,晓萌作为成年人应有注意义务,本次事故其有重大过错,地铁公司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公司愿意对原告有证据支持的损失部分按照20%进行赔偿。

  一审认为,晓萌在乘坐地铁列车时,因列车紧急制动而摔倒受伤,地铁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晓萌作为成年人在乘坐地铁列车时应尽到相应的对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其在乘车时未握扶手,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并据此确定地铁公司承担90%的责任。对于原告提交的北京安定医院因抑郁产生的医疗费票据,法院认为,被告地铁列车紧急制动不能必然导致原告抑郁的状态,故没有支持。

  一审判决地铁公司赔偿晓萌11万余元后,地铁公司提起上诉。二审开庭时,地铁公司表示,晓萌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其乘坐地铁时不扶扶手可能导致的后果可以或者应当预见。北京地铁为确保乘客安全,采用自动循环分区段的方式在运营过程中播放公益广播,告知乘客坐稳扶好,已尽到义务。晓萌未对自身的安全进行保护,应承担全部责任。该案将择日宣判。

[ 本帖最后由 邓仲华 于 2016-12-13 19:12 编辑 ]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6-11-22 13:04

水王怎么看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6-11-22 13:05

比例太高了吧
作者: 武三郎    时间: 2016-11-22 14:11

前两天刚摔了。我要去告上海地铁
作者: 若云邪尊    时间: 2016-11-22 14:14

碰瓷新技术 GET
作者: hhp19910906    时间: 2016-11-22 17:49

貌似现在就是这个规定,我在你家摔倒,你要负责,青岛这边公交每年的收入大头都是养那些在公交车上受伤的人,有些无赖赖在医院不出来,医院和公交都没办法,只能养着
作者: KYOKO    时间: 2016-11-22 18:04     标题: 回复 #3 大将文钦 的帖子

是太多了,咱觉得55开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6-11-22 19:02     标题: 回复 #7 KYOKO 的帖子

如果低头族自己撞到路边的房子上,是不是房主得赔偿?
作者: 信天游    时间: 2016-11-22 19:57



QUOTE: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6-11-22 13:05 发表
比例太高了吧

四六开,或者五五开吧。。
作者: ironsov    时间: 2016-11-23 11:39

乘坐公交地铁全程扶扶手根本就是不可能实现的,别说准备下车时要提前换到门口,这个过程总有脱手的瞬间,就是平时,乘客多时也总有人无处可扶。这个锅地铁族不背!
作者: richermin    时间: 2016-11-23 11:44

我昨天走路摔了一跤,该状告哪个部门?
作者: 武骧金星    时间: 2016-11-23 16:49

我的脑袋觉得地铁部门挺冤。

我的屁股却在大声叫好。
作者: KYOKO    时间: 2016-11-23 17:25     标题: 回复 #8 大将文钦 的帖子

这个看情况,如果这建筑是建在街道上的违章建筑有可能
作者: ptcn    时间: 2016-11-24 01:01

应该还算可以,因为她确实伤得比较厉害(包括内伤)。

有的情况下,即使无过错一方,也是要赔偿的。何况此案中,地铁一方确实有部分过错(非正常刹车)。所谓的提示风险,并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本案双方都有过错。
作者: 邓仲华    时间: 2016-12-13 19:12

二审宣判,地铁公司承担责任的比例由90%减为40%,赔偿金额由11万元减少到5.6万元。
作者: KYOKO    时间: 2016-12-14 19:07     标题: 回复 #15 邓仲华 的帖子

咱屈才了,去做法官差不多
作者: 粉炎陽    时间: 2016-12-14 20:44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6-12-14 19:07 发表
咱屈才了,去做法官差不多

好像9樓比老兄有才
作者: KYOKO    时间: 2016-12-15 16:32     标题: 回复 #17 粉炎陽 的帖子

差不多

46开也没说哪个4哪个6,还是55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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