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湖南男子碰瓷后钻车底索赔:不给3000元不出来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6-10-15 14:54 标题: 湖南男子碰瓷后钻车底索赔:不给3000元不出来
10月13日上午九点左右,湖南株洲石宋路,市民贾先生驾车从石宋路转入制镜路时,一名红衣男子突然撞上他的车,并钻进车底,称“不拿3000元,不出来”。
据一位知情人介绍,这个男子姓吴,精神上有些问题,家里人也管不了。贾先生提出愿意拿出200元解决此事,但无论现场群众、警方怎么劝说,男子都用手抠着底盘,不愿起身。
直到下午一点,庆云派出所民警和贾先生商量,决定先拿3000元让男子离开车底,再对其进行控制。男子听到有钱,将上半身伸出车头,接过3000元后,就在现场数起来。确认金额无误,终于从车底爬出。为避免该男子再做出危害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控制,并带到派出所。
图为男子在车底不起来,只有双脚露出车外。
http://news.china.com/social/1007/20161014/23766687.html
[ 本帖最后由 大将文钦 于 2016-10-15 14:55 编辑 ]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6-10-15 14:56
水王怎么看
作者:
KYOKO 时间: 2016-10-15 15:30 标题: 回复 #2 大将文钦 的帖子
网上喷子太多,咱替他们想一想基本上要说压死他娘的
警察的做法是对的。咱不开车,只能说碰上这种事儿,只能自认倒霉。钱倒不一定会有损失,可心情极差
作者:
南焰烈云 时间: 2016-10-15 20:47
最后一张如果只上图片的话,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车祸现场。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6-10-16 09:53
原帖由 KYOKO 于 2016-10-15 15:30 发表
网上喷子太多,咱替他们想一想基本上要说压死他娘的
警察的做法是对的。咱不开车,只能说碰上这种事儿,只能自认倒霉。钱倒不一定会有损失,可心情极差
不认同。
警察不应该采用骗人的方式解决问题。
我就不信拉他不出来。
作者:
KYOKO 时间: 2016-10-16 10:48
原帖由 <i>墨叶</i> 于 2016-10-16 09:53 发表<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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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同。<br />
警察不应该采用骗人的方式解决问题。<br />
我就不信拉他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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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人是不对,但也是没有办法,或者说没有比较简单的办法
当然可以人爬进去硬把他拉出来,or吊车把车吊起来人拽出来,但这极可能造成更大的问题。咱是车主就不会这么选择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6-10-16 11:00
原帖由 KYOKO 于 2016-10-16 10:48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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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人是不对,但也是没有办法,或者说没有比较简单的办法
当然可以人爬进去硬把他拉出来,or吊车把车吊起来人拽出来,但这极可能造成更大的问题。咱是车主就不会这么选择
不能乾耗著嗎?我打一把大太陽傘,躺椅,好吃好喝,等他自己出來
作者:
KYOKO 时间: 2016-10-16 11:04 标题: 回复 #7 碧炎陽 的帖子
艳阳是不向任何恶势力低头的,但车主、警察显然不能这样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6-10-16 12:04
原帖由 KYOKO 于 2016-10-16 11:04 发表
艳阳是不向任何恶势力低头的,但车主、警察显然不能这样
我向真正的惡勢力低頭啊
我只對能吃得下的小混混抬頭
我被追著打跑好幾次了
真正的紋身大哥插隊我也都禮讓裝孫子的
作者:
KYOKO 时间: 2016-10-16 12:13 标题: 回复 #9 碧炎陽 的帖子
欺软怕硬,这才是正常行为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6-10-16 12:18
原帖由 KYOKO 于 2016-10-16 12:13 发表
欺软怕硬,这才是正常行为
硬的我絕對怕,軟的我也從來不欺,但我也不至於怕事便是
作者:
KYOKO 时间: 2016-10-16 20:44 标题: 回复 #11 碧炎陽 的帖子
被追着打好几次,咱觉得你是属于惹事的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6-10-16 21:38
原帖由 KYOKO 于 2016-10-16 20:44 发表
被追着打好几次,咱觉得你是属于惹事的
對方沒擔當,好幾個人抄家伙要打我一個
一點武者風度都沒有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6-10-16 21:52
原帖由 KYOKO 于 2016-10-16 20:44 发表
被追着打好几次,咱觉得你是属于惹事的
我最近一次被追著打是這樣的:
有次在國內,我(行人綠燈)過斑馬線遇到對方一部修水電的小麵包車(汽車紅燈)右拐,對方沒讓我
我向對方吼了一聲,說"斑馬線行人先行"
對方也停車了,窗子搖下來,說"你年紀都活狗身上去了吧,紅燈汽車可以右拐"
我說"你交規跟狗學的吧,紅燈汽車右拐必須是沒行人要過的前提"
對方還在東拉西扯
我說交規你我都懂,裝傻沒有意思,公安局就在前面路口,我們大可以找個警官問問,誰錯誰就是狗養的,全家被雷劈死
司機下來一個小伙子,作勢要錘我,我也作勢要上去
結果又下來一個小伙子,手上兩把手電鑽,一把自己用,一把遞給前面的小伙子
他們說有種你別跑
我說你們有種放下傢伙一打一
然後拔腿就跑
兩個小伙也沒追
作者:
golden 时间: 2016-10-17 13:45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6-10-16 09:53 发表
不认同。
警察不应该采用骗人的方式解决问题。
我就不信拉他不出来。
警察不是骗人,先让车主给他3000,然后他出来以后,车主可以报警说他敲诈,警察没收敲诈所得,再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罚款。。。
作者:
sos2290 时间: 2016-10-17 13:51
这才叫棺材里伸手死要钱,活该啊
作者:
KYOKO 时间: 2016-10-17 14:08 标题: 回复 #15 golden 的帖子
理解不同
咱的看法,就是“骗”他出来,因为这钱根本就不想也不可能给他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6-10-17 14:22
原帖由 KYOKO 于 2016-10-16 12:13 发表
欺软怕硬,这才是正常行为
百姓当然可以欺软怕硬,好汉还不吃眼前亏呢。
不过警察也欺软怕硬就完蛋了。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6-10-17 14:29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6-10-16 09:53 发表
不认同。
警察不应该采用骗人的方式解决问题。
我就不信拉他不出来。
墨兄的理論基礎在那裡,寧拉不騙?我不認為拉比騙來得正當
如果說騙是手段,那拉更是暴力
警匪片不是常有這個情節嘛,犯人綁票,警察假裝交錢,然後埋伏在一邊,這豈不是最大的騙法嘛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6-10-17 14:37 标题: 回复 #19 碧炎陽 的帖子
执法必定包含暴力手段,警察和碰瓷男正常交流无效,可以采用一定程度的暴力手段。
如果之前没有任何交流,直接采用暴力当然可以,或者对方不合作就开枪打死那肯定也不行。
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不能相提并论。绑架罪直接枪毙都可以,骗不过斗智斗勇。
换成民事案件,比如某人要自杀提了过分要求,警察则不应该在没有确定的前提下随便答应对方的诉求。
作者:
sos2290 时间: 2016-10-17 16:14
警察不敢拉他的。
真要用强拉出来,这人耍耍泼,旁边的人那么多,人多嘴杂,拍个视频放上网,就说警察又欺负人了,媒体一发酵,全身是嘴都说不清楚。
这几年警察也被搞怕了。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6-10-17 17:23 标题: 回复 #21 sos2290 的帖子
警察执法也可以自己拍视频啊。
别总把百姓和政府对立起来。
作者:
sos2290 时间: 2016-10-17 17:36 标题: 回复 #22 墨叶 的帖子
没用的,即使警察出具了视频,也起不到什么作用,众口铄金,最终结果还不是各说各话,警察的执法视频更主要的是为了免于被追究责任,表明自已没有违法,并不是为了挽回名誉,这种事说不清楚。
再说,这个男的是早就钻车底下去了,车主劝告无效才叫的警察,所以即使警察有视频,也拍摄不到事件的起因,这就更说不清楚了,旁边又那么闹,视频只会显示警察在拖拽一个人,万一有个什么事就不好说了。
最近几年这样的事情发生得不少,警察也怕,所以现在出勤的时候都带个摄像的。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6-10-17 17:40 标题: 回复 #23 sos2290 的帖子
你还是把百姓和警察对立起来了。
作者:
sos2290 时间: 2016-10-17 18:11
最近几年事实就是这样,跟百姓与警察的对立有什么关系。
网络时代,遇到的情况和人更复杂,警察当然也要学会保护自已,要知道很早以前警察出勤随身带摄像头的并不多,现在基本成标配了,还不是害怕被烂人给讹上。
还有,警察也不是一味的软,一样采取了强制手段,你没注意而已,主贴说假装给了他3000让这个人出来,后来这个烂人出来数钱,被民警给“控制”住。烂人在数钱,说明这个钱在他手上了,他会自动退还么-------- 摆明后来人家民警是采取了暴力手段的。
那个烂人就这么钻在车底,这种情况下你想采取暴力手段的话,既不方便,也不安全,自然要想点其他的办法。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6-10-17 18:24 标题: 回复 #25 sos2290 的帖子
我不觉得警察应该靠骗来执法。
就像你说的暴力执法无法避免,而欺骗执法是可以避免的。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6-10-17 18:24 标题: 回复 #25 sos2290 的帖子
我不觉得警察应该靠骗来执法。
就像你说的暴力执法无法避免,而欺骗执法是可以避免的。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6-10-17 18:24 标题: 回复 #25 sos2290 的帖子
我不觉得警察应该靠骗来执法。
就像你说的暴力执法无法避免,而欺骗执法是可以避免的。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6-10-17 22:56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6-10-17 18:24 发表
我不觉得警察应该靠骗来执法。
就像你说的暴力执法无法避免,而欺骗执法是可以避免的。
究竟欺騙執法對比暴力執法之不可取的地方在那裡?
這裡我沒想明白
=====
假設你說你寧願在菜市場買菜被打一停,被搶錢,也不願意被缺斤少兩,那你的理論基礎在那裡?
你至少得說出甚麼你認為你的人格勝於你的人身安全之類的話吧?
=====
我作為那個被訛的,我也不希望搞大事情
我作為旁觀者,我不希望看到強拖流血場合
我作為警察,我不希望費時費力,我希望省點勁早點下班
我作為無賴,我也寧願被騙,多於身體受傷
墨兄好像有點君子以誠為本得過火了,忽略了大眾實際需要
你寧願暴力,那暴力的相對優點在那裡?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6-10-17 22:58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6-10-17 23:17 标题: 回复 #29 碧炎陽 的帖子
优点就是:明面儿上不能没有暴力,但可以没有欺骗。算不算优点??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6-10-17 23:34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6-10-17 22:56 发表
究竟欺騙執法對比暴力執法之不可取的地方在那裡?
這裡我沒想明白
=====
假設你說你寧願在菜市場買菜被打一停,被搶錢,也不願意被缺斤少兩,那你的理論基礎在那裡?
你至少得說出甚麼你認為你的人格勝於 ...
又乱对比。
这是警察在执法诶。
百姓遇到警察执法的时候应该是配合为主,当百姓不配合警察执法警察才能使用暴力手段,而不是说警察可以直接使用暴力。
如果警察在执法的过程中可以随意欺骗百姓,那么百姓在面对警察的时候就必定缺乏安全感,反而增加了执法的难度。
尤其是在政府公信力丧失的现在,还如此糟蹋警察的信用,不可取。
作者:
sos2290 时间: 2016-10-18 10:24 标题: 回复 #28 墨叶 的帖子
欺骗执法当然可以避免,但仅仅停留在纸面上而已,实际情况则要复杂得多。
能干出钻到别人车底下讹诈这种事情,说明这个人早就是老油条了,油盐不进的主。面对这种人,你要么暴力手段,要么采取一些手段。
你说的那些,只适合普通的违规者,但是普通的违规者跟老油条不是一回事,尤其是那种N进宫的,法律门路甚至比警察还清,我还见过随身带本《刑法》的犯罪分子,对法律条款的了解完爆警察。
现在人家钻进了车底,要么劝出来,要么强行拉出来。强行拉出,非常麻烦,而且容易造成损伤,劝诫什么的就属于搞笑了,人家对法律门清。
另外纠正一点,警察并没有欺骗执法,要知道最终定局的还是暴力手段。另外,拿钱骗这个烂人出来的是车主,而不是警察,当然你可以说这个主意是警察出的,但毕竟不是警察去执行的啊。
由此也可以看出,这些警察现在是很会保护自已的.........
作者:
KYOKO 时间: 2016-10-18 11:30 标题: 回复 #32 sos2290 的帖子
大兄弟,咱觉得作为警察,还是要有些担当的,不能想着时刻保护自己而畏首畏尾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6-10-18 11:38 标题: 回复 #32 sos2290 的帖子
你还是把百姓和警察对立起来了。
像这种碰瓷的人百姓也不会支持的,怎么就会反对警察办案呢。
事实上,公事公办只会让警察处理事情更方便些,现在政府信誉太差,警察的信誉也不怎么样。是该设法提升信用度了。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6-10-18 12:02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6-10-17 23:34 发表
又乱对比。
这是警察在执法诶。
百姓遇到警察执法的时候应该是配合为主,当百姓不配合警察执法警察才能使用暴力手段,而不是说警察可以直接使用暴力。
如果警察在执法的过程中可以随意欺骗百姓,那么百姓 ...
不要激動,上面說的很清楚,是假設
不是亂對比的問題,只是說打個比方說你說寧要蘋果,不要香蕉,那你至少要講出香蕉對比蘋果所沒有的危害或缺點,那怕你說出香蕉不好吃,寧要蘋果,不要香蕉這話也還是不成立,你至少還要舉證出蘋果更好吃,墨兄這帖子讀下來缺乏這個舉證
兄一味強調欺騙不好,這大家都懂,但為什麼暴力更好,您還是在閃爍周旋
生命常常都是在兩個不好之間挑一個,好像說斷臂不好,毒死也不好,那二挑一,也總有個高下之分
我認為暴力和欺騙基本差不多,我二者分不出高下
墨兄說的沒到點子上,前者說得暴力如此迫於無奈,後者又強調隨意欺騙,這不是一個友好對比
按您這種極端語境,如果把兩個詞換一下,這話聽起來仍然是成立的:
当百姓不配合警察执法警察才能使用欺騙手段,而不是说警察可以直接使用欺騙。
如果警察在执法的过程中可以随意暴力百姓,那么百姓 ...
====
墨兄也是個理科人了,不妨中性一些,正面回答我兩個問題:
假設百姓非常配合,那暴力和欺騙是否一樣不可取?
假設百姓非常不配合,那暴力和欺騙是否一樣可取?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6-10-18 12:05 编辑 ]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6-10-18 12:21 标题: 回复 #35 碧炎陽 的帖子
假設百姓非常配合,那暴力和欺騙是否一樣不可取?
当然都不可取,且很可能属于违法行为。
假設百姓非常不配合,那暴力和欺騙是否一樣可取?
即使百姓不配合,警察也不应该欺骗。
百姓不配合,警察可以暴力。因为执法过程本来就是容许存在暴力的。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6-10-18 13:13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6-10-18 12:21 发表
假設百姓非常配合,那暴力和欺騙是否一樣不可取?
当然都不可取,且很可能属于违法行为。
假設百姓非常不配合,那暴力和欺騙是否一樣可取?
即使百姓不配合,警察也不应该欺骗。
百姓不配合,警察可以暴力。因为执法过程本来就是容许存在暴力的。
如果都配合,那二者都不可取了,這有高下之分嗎?墨兄未有回答,我想像可能是沒有吧?
如果都不配合,墨兄認為暴力更可以接受,但欺騙相對於暴力比較不能接受
那暴力的"相對優點"(相對優點不是優點,好比說斷一根手指頭相對於斷二根,是相對優點,但不能說斷一手指是優點)是甚麼呢?僅僅是其合法嗎?
墨兄幾乎沒有提出個人觀點,意思是您認為其不可接受,本質上因為其違法了?
而法律的必要性從略?即不提任何見解,只以法院和法律上的流程為準則?
紙面上的執法過程是否就有暴力,沒有欺騙,這點我認為有點存疑
如果找不到對暴力容許相關的紙面規定,或者能找到公安機關容許存在欺騙式執法,墨兄能夠改變見解嗎?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6-10-18 13:17 编辑 ]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6-10-18 13:43 标题: 回复 #37 碧炎陽 的帖子
说成暴力执法可能让你抵触,换成强制执法可能更好些。
以本案为例,当警察来处理案件时不管碰瓷者是否合理,都应该先从车下出来(出来前警察应该拍照留证据等)。现在是碰瓷者不出来,警察就有权力强制他出来。
警察在处理百姓之间纠纷这种程度民事案件时,就不该采用欺骗手段。
如果是刑事案件,卧底都可以。
作者:
sos2290 时间: 2016-10-18 14:10
原帖由 KYOKO 于 2016-10-18 11:30 发表
大兄弟,咱觉得作为警察,还是要有些担当的,不能想着时刻保护自己而畏首畏尾
担当肯定是有了,否则怎么会后来控制住他。
但是必要的自我保护和工作方法也必须有,像这种钻车底下的,哪怕你想担当也没辙,难道一群警察跟着钻车底去扯出来?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6-10-18 14:18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6-10-18 13:43 发表
说成暴力执法可能让你抵触,换成强制执法可能更好些。
以本案为例,当警察来处理案件时不管碰瓷者是否合理,都应该先从车下出来(出来前警察应该拍照留证据等)。现在是碰瓷者不出来,警察就有权力强制他出来 ...
強制執法相對於欺騙手法的優勢在那裡?
還是說僅僅是法律探討?
墨兄一直表示甚麼國家對人民互信/形象之類的,想必是認為一定有某程度的好處優勢啊
我認為二者沒有那個更正當,只能說減少傷害,精力(減少傷害一定是實打實的優勢對吧?),那個方便用那一個,墨兄一直有某程度的原則,究竟基於甚麼原由,能不能分享一下?
作者:
sos2290 时间: 2016-10-18 14:27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6-10-18 11:38 发表
你还是把百姓和警察对立起来了。
像这种碰瓷的人百姓也不会支持的,怎么就会反对警察办案呢。
事实上,公事公办只会让警察处理事情更方便些,现在政府信誉太差,警察的信誉也不怎么样。是该设法提升信用度了。
早说了这个事跟警察和百姓对立无关。
最大的阻碍是那个烂人,人家钻进车底死活不出来,试问怎么解决。即使你公事公办,也很难操作,劝说无效,用强的话,你怎么用强?一堆人钻车底下拉出来.........
这么搞既缺乏效率,也不安全,很容易出现伤害----------- 当然了,从法理上说,烂人受伤是活该,百姓也不会支持,但是你能置之不理吗。最后这些成本还不是警察系统去背锅,再说了,百姓再怎么支持你,警察用强并导致伤害,传出去很好听么。
如今对法律钻得最精的,也就两种人,一种是律师,一种是罪犯,警察也怕。夸张点的,那种刑释人员,能当面把警察的祖宗十八代骂遍,而警察只能咬碎牙偷骂一句“别落在老子手上”........这个是亲眼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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