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深圳钉子户坚守16年 开发商索性不拆了 [打印本页]
作者:
ptcn 时间: 2016-6-15 12:06 标题: 深圳钉子户坚守16年 开发商索性不拆了
不拆的话,钉子户拿不到钱,亏大了,而且还要守在那个破房子里,水电要看别人脸色,煤气有没有是个问题(谁会给他一户通煤气管道?)
所以,那个“双方还曾就“消防验收和房屋拆迁”发生过司法诉讼”应该是比较奇葩的,注意在法院裁定不受理之后是“屋主又向中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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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钉子户坚守16年 开发商索性不拆了
http://cq.house.qq.com/a/20160615/013370.htm
6月14日,广东深圳罗湖,两栋墙身发黑的简陋三层楼房,伫立在周边的高楼之中,一直被对外出租。这两栋连体三层小楼,各自的建筑面积均有300多平米。
据了解,2000年,楼房所在区域曾启动旧房改造工程,由于屋主与开发商拆迁补偿未达成一致,两栋小楼暂且未纳入施工工程。2013年,随着新楼盘的竣工,两栋小楼处在小区停车场区域,对主体工程建设没有任何影响,从此则被开发商撇开。
过程中,双方还曾就“消防验收和房屋拆迁”发生过司法诉讼,最终法院认为问题的核心还在于房屋该不该拆。根据当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应由拆迁主管部门裁决。法院为避免判决与行政裁决发生矛盾,驳回了双方诉求。屋主又向中院申请再审,再审裁决最终于2009年3月作出,仍然维持二审裁决。
于是,在16年里,这栋三层简陋小楼始终伫立在周围高楼中,也成为了都市中的一幅奇景。(图片来源:东方IC 版权作品 请勿转载)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6-6-15 12:23
城市里有这么一座小小的城堡,挺好。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6-6-15 12:32
现在就算是按主管部门裁定补偿金额那也是赚到盘满钵满
而这么两栋旧房子无论是出租还是抵押或出售都收益不大
所以现在轮到屋主急于拆迁了
作者:
ptcn 时间: 2016-6-15 12:59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6-6-15 12:32 发表
现在就算是按主管部门裁定补偿金额那也是赚到盘满钵满
而这么两栋旧房子无论是出租还是抵押或出售都收益不大
所以现在轮到屋主急于拆迁了
问题是,现在拆,顶多就是再多出几个停车位,值不了几个钱的。赔钱的买卖没人干啊。
所以,这房子要长期存在下去了,享受专用的上下水管道,老贵了。估计煤气是没有的。
“不拆迁房主也急”,这早已是公认的说法。
作者:
风精之羽 时间: 2016-6-15 13:32
看到这种新闻总是很开心的
作者:
golden 时间: 2016-6-15 13:57
一般大城市拆迁给的价位还是比较合理的,如果想靠拆迁解决祖孙三代人的所有问题,也是想瞎了心了。。。
作者:
若云邪尊 时间: 2016-6-15 14:23
赞同楼上。拆迁富一代是很正常的事。。我天天热盼我老家那几块地拆迁。。上次听说要修高速公路从我家山上经过。高兴坏了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6-6-15 14:40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6-6-15 12:32 发表
现在就算是按主管部门裁定补偿金额那也是赚到盘满钵满
而这么两栋旧房子无论是出租还是抵押或出售都收益不大
所以现在轮到屋主急于拆迁了
我理解是拆則雙贏,開發商大贏,屋主小贏
不拆就雙輸,開發商大輸,屋主小輸
我要有一套這種房子,我就不急,
我無非就是損失個百來萬,住那兒不是住,無非就好房子破房子,學樓上說的煤氣水電貴一點點
我這片地要是開發成至少幾十個億的產值
我小市民有吃有穿就行了,比耗我不一定會輸開發商
我再耗個16年問題也不大,我不信房地產公司能無窮盡耗下去
屋主就算再急,也不至於比開發商急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6-6-15 14:55
除非是那種沒這筆錢就吃不上飯的,那沒話說
作者:
李元芳 时间: 2016-6-15 15:53 标题: 回复 #1 ptcn 的帖子
开放商认输了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6-6-15 16:15
原帖由 李元芳 于 2016-6-15 15:53 发表
开放商认输了
怎么突然又认输了??
法院改判了??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6-6-15 16:17
原帖由 棕炎陽 于 2016-6-15 14:40 发表
我理解是拆則雙贏,開發商大贏,屋主小贏
不拆就雙輸,開發商大輸,屋主小輸
我要有一套這種房子,我就不急,
我無非就是損失個百來萬,住那兒不是住,無非就好房子破房子,學樓上說的煤氣水電貴一點點
我這片 ...
这个不见得啊
无论是新闻还是我身边已经见过不少例子
就是最后开发商干脆就不拆你了
正如楼主的例子
这样也只好双输了
像顶楼这个的到像是开发商小输屋主大输了~~~
作者:
李元芳 时间: 2016-6-15 16:54 标题: 回复 #11 赵哪个云 的帖子
钉子户的房子保住了,开发商不拆了不就是认输了吗?
作者:
李元芳 时间: 2016-6-15 16:55 标题: 回复 #4 ptcn 的帖子
没说要多少?如果是3000万还不算离谱
作者:
李元芳 时间: 2016-6-15 17:02 标题: 回复 #3 赵哪个云 的帖子
按每月租金2万算,一年也有20多万呢
作者:
天下第一水货 时间: 2016-6-15 17:03
我身边有2个例子
其一,我们旁边修建一条环城公路的高架桥,因为在城区里面,类似于二环。一家人狮子大开口,最后据说是承建商花了几百万从北京搞来了一套专用设备,把这家人所在的楼房硬生生的切了一部分,然后把这个立交桥做起来了。当然下面的马路也在这个地方缩水了一截。
然后承建商不管这栋楼房了(这栋楼房的其他人家都搬迁走了,就剩这一家),反正现在高架桥也做起来了(这栋楼房现在看起来距离这个高架桥还是有一定距离,估计当时是影响这个高架桥的施工而已),马路不就是笮一点吗?反正政府也验收了(估计政府看也搞不定这家人就只好验收了吧)
后来这家人降低报价,要求和承建商达成拆迁协议,他们好搬走算了,据传言,承建商说:我们为了搞这个事情,已经多花了几百万来,现在我们不需要拆迁你这个房子了,你一分钱的补偿都不要,我们都不会拆迁了!(据说这个事情是承建商和政府达成某个协议,宁可吃个亏,多出几百万,让这些钉子户吃吃苦头)
据说这家人平时从来不肯吃半点亏的,这次吃了个大亏后,老娘生气了,过了半年,就去世了。我看这栋房子里面已经没人住的痕迹,听说水电等都断了,所以这家人是吃了大亏
其二,也是我家旁边的一条马路,也是一家坚决不肯达成协议,最后马路修成了,这家人的房子占据了马路的半边,这条马路的宽度自然就在这个地方小了一半,然后这个地方成了交通瓶颈(不过这个地方不是主要马路,就是一条支路而已),过往的行人、车辆经过的时候,个个大骂这家人。据说这条马路的承建商也是已经拿钱走人了,这家人现在想拆迁也找不到公司要补偿款了。
[ 本帖最后由 天下第一水货 于 2016-6-15 17:10 编辑 ]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6-6-15 17:09
原帖由 李元芳 于 2016-6-15 16:54 发表
钉子户的房子保住了,开发商不拆了不就是认输了吗?
这个就像艳阳说的
是双输,屋主也没赢
就算你每年得20多万租金
但相比拆迁后的收益还是要低了不少
所以现在屋主才会反过来急于拆迁了~~
作者:
ptcn 时间: 2016-6-15 17:23
如果政府真狠的话,不给钉子户通自来水,他想出租房子都每人租他的。
N多年前,帝都西二环马路边上那个高楼,就是没有上下水,特末的居然也有人搬进去住了,那个时候还是单位分房,很多人为了避免老少三代挤一间,每天挑水上楼都可以忍的。因为那个时候,人既没钱,也没地方租房。
现在出租房多了,租户有选择余地,估计没人会去住无自来水的房子。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6-6-15 18:31
原帖由 ptcn 于 2016-6-15 17:23 发表
如果政府真狠的话,不给钉子户通自来水,他想出租房子都每人租他的。
N多年前,帝都西二环马路边上那个高楼,就是没有上下水,特末的居然也有人搬进去住了,那个时候还是单位分房,很多人为了避免老少三代挤 ...
這就不好說了,理論上政府是持平的
要拉偏架,那政府也能不給新建的樓盤通自來水嘛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6-6-15 18:35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6-6-15 16:17 发表
这个不见得啊
无论是新闻还是我身边已经见过不少例子
就是最后开发商干脆就不拆你了
正如楼主的例子
这样也只好双输了
像顶楼这个的到像是开发商小输屋主大输了~~~
這塊地重建能賺白花花的銀子是擺在這的
我不認為有"乾脆不拆"這種事情,只是晚一點拆
土地是有限的,怎麼輪都會輪到這一家
怎麼說呢......這個房子再怎麼放也應該是有價有市的
作者:
李元芳 时间: 2016-6-15 18:47 标题: 回复 #17 赵哪个云 的帖子
有人认为现在不拆不等于以后不拆,等以后拆的时候会得到的更多
作者:
李元芳 时间: 2016-6-15 18:50 标题: 回复 #18 ptcn 的帖子
某网站的评论里有人认为他家有人,所以没被用强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6-6-15 18:51
原帖由 棕炎陽 于 2016-6-15 18:35 发表
這塊地重建能賺白花花的銀子是擺在這的
我不認為有"乾脆不拆"這種事情,只是晚一點拆
土地是有限的,怎麼輪都會輪到這一家
怎麼說呢......這個房子再怎麼放也應該是有價有市的
现实例子已经很多了
你开口太大干脆就围起来或放弃那一块
同意一家人的狮子开大口很可能会带来一堆不良的后续反应而不单单是这一户的影响
所以有价不见得有市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6-6-15 18:52
原帖由 李元芳 于 2016-6-15 18:47 发表
有人认为现在不拆不等于以后不拆,等以后拆的时候会得到的更多
这个确实有可能
但问题在于这个以后要以到多后??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6-6-15 19:08
说一个就在我家附近的一个现实例子吧
一栋小楼在半山的,我们这的所谓小山就是一些低矮的土包
由于和开发商谈不拢,然后开发商直接就挖到小楼的门口,然后建挡土墙,不要那栋小楼了
对于开发商的损失就是小区少了一块和花了挡土墙的钱
这种在山上或山边的楼
在我们这边有地质灾害风险的
如果哪次出了事这栋小楼绝对就是输到底了,人财两失
又或者遇到政府地质灾害整治直接按政府标准强拆,所以也是比商业开发要低得多
唯一希望是什么时候继续有开发商往这个方向开发且他的位置是不可缺的,那他可能就算赢了,不过这个可能性微乎其微~~~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6-6-15 20:01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6-6-15 18:51 发表
现实例子已经很多了
你开口太大干脆就围起来或放弃那一块
同意一家人的狮子开大口很可能会带来一堆不良的后续反应而不单单是这一户的影响
所以有价不见得有市
那就算放棄吧,圍起來吧,這也是開發商大輸戶主小輸嘛
開發商明明就有這一塊地皮的利潤吃不到
這不是說開發另一塊有利潤就能解釋這一塊的利潤消失的
作者:
KYOKO 时间: 2016-6-15 20:04 标题: 回复 #18 ptcn 的帖子
官商勾结坑老百姓?你也想得出来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6-6-15 20:10
原帖由 棕炎陽 于 2016-6-15 20:01 发表
那就算放棄吧,圍起來吧,這也是開發商大輸戶主小輸嘛
開發商明明就有這一塊地皮的利潤吃不到
這不是說開發另一塊有利潤就能解釋這一塊的利潤消失的
像我家附近那个就不是
开发商少了这块估计有200-300个方的位置并不影响他整个楼盘的卖价
带来的后果最多是最后有住户发现小区这块的规划和图纸不同和少了一些绿化和空间,顶多算小输
而屋主什么情况我说得很清楚,到底是大输还是小输就看个人判断了~~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6-6-15 20:12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6-6-15 19:08 发表
说一个就在我家附近的一个现实例子吧
一栋小楼在半山的,我们这的所谓小山就是一些低矮的土包
由于和开发商谈不拢,然后开发商直接就挖到小楼的门口,然后建挡土墙,不要那栋小楼了
对于开发商的损失就是小区少了一块和花了挡土墙的钱
這不一定啊,比如那小樓佔地200平米
這地要是能收來建小區
原本小區的地也就能蓋寬一點的樓
開發商的房子可能原來就能多蓋200平米的樓
趙兄因為那裡規劃上不會建樓,就篤定說開發商損失的是一片綠地?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6-6-15 20:19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6-6-15 20:10 发表
像我家附近那个就不是
开发商少了这块估计有200-300个方的位置并不影响他整个楼盘的卖价
带来的后果最多是最后有住户发现小区这块的规划和图纸不同和少了一些绿化和空间,顶多算小输
而屋主什么情况我说 ...
這種價值不一定是這麼算的,我理解有點像蝴蝶效應
之前有個朋友公司想招一個技術工,只有一個人選,但這工人開價比同等勞力行情高大概10%吧
朋友問我意見,意思說這人幹6000的活拿6600的工資成不成立
我說這種判斷很難說的
很可能你多聘這麼一個工人,他能幫領班管好別的工人,領班省下很多事,領班就能幫經理管好車間,於是經理就能用多出的精力幫總經理處理好公司一部分的工作
作為總經理這麼一來就可以不用上班了
所以那個低級工人來上班,很可能帶來的收益是能解放出一個總經理的空間
這片小飛地同理.....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6-6-15 20:27
原帖由 棕炎陽 于 2016-6-15 20:19 发表
這種價值不一定是這麼算的,我理解有點像蝴蝶效應
之前有個朋友公司想招一個技術工,只有一個人選,但這工人開價比同等勞力行情高大概10%吧
朋友問我意見,意思說這人幹6000的活拿6600的工資成不成立
我說 ...
要说蝴蝶效应的话
更要考虑如果答应了这户的大口
这户后面的N户立了这个榜样那以后要拆迁就更难了~~
更何况你那说法放这本就不合适
你举的例子是因为有且只有此一人可以提高效率
而我的例子里根本不存在这个条件~~
[ 本帖最后由 赵哪个云 于 2016-6-15 20:29 编辑 ]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6-6-15 20:32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6-6-15 20:10 发表
像我家附近那个就不是
开发商少了这块估计有200-300个方的位置并不影响他整个楼盘的卖价
带来的后果最多是最后有住户发现小区这块的规划和图纸不同和少了一些绿化和空间,顶多算小输
而屋主什么情况我说 ...
其實這就是一個博弈過程
強拆漫天要價要的不是這片土地的本身價值,而是這土地卡住了一個隱性收益
好像說高速公路上補胎,人家就是收費一萬你也得給,這給的不是輪胎錢,而是你這路虎車,和你自己人命的價值
我上面的例子也是這樣,在一個企業而言它不一定會每個部分都掙錢,但每個部分結合總得來說一定要掙錢
在於工人身上公司吃虧是可以接受的,只要背後的利益更大
比如一破小樓價值10萬,他開價要200萬也有人收,為什麼?因為收完後開發成樓盤能值2個億
======
圍起來算不算沒吃虧我是這麼理解的
比如說一村子上有十塊住宅用地吧
趙兄您是開發商,我是釘子佔了一塊地
你不給我200萬,我就是不讓你拆
你說那我索性不拆了,我把你圍起來,我拆其餘9塊就好了
那好吧,一拍兩散,你原來能拆10塊地的,現在只拆了9塊,這算不吃虧嗎?
當然你那9塊也是賺錢的,你沒我這塊你也不赤字,但你收益少了嘛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6-6-15 20:35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6-6-15 20:27 发表
要说蝴蝶效应的话
更要考虑如果答应了这户的大口
这户后面的N户立了这个榜样那以后要拆迁就更难了~~
更何况你那说法放这本就不合适
你举的例子是因为有且只有此一人可以提高效率
而我的例子里根本不 ...
這不一定啊,比如那小樓佔地200平米
這地要是能收來建小區
原本小區的地也就能蓋寬一點的樓
開發商的房子可能原來就能多蓋200平米的樓
趙兄因為那裡規劃上不會建樓,就篤定說開發商損失的是一片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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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見這樓盤,我只是提出一個可能性
按200平算
那開發商收小樓收回來,小區院子就多了200平
小區院子從原來的1000平變成了1200平,又太大了
開發商完全可以把原本靠中間的200平小區拓成樓房蓋上去
於是小區院子又縮小成了1000平
200平X30層,這是多少錢啊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6-6-15 20:51
原帖由 天下第一水货 于 2016-6-15 17:03 发表
我身边有2个例子
其一,我们旁边修建一条环城公路的高架桥,因为在城区里面,类似于二环。一家人狮子大开口,最后据说是承建商花了几百万从北京搞来了一套专用设备,把这家人所在的楼房硬生生的切了一部分,然后把这个立交桥做起来了。当然下面的马路也在这个地方缩水了一截。
然后承建商不管这栋楼房了(这栋楼房的其他人家都搬迁走了,就剩这一家),反正现在高架桥也做起来了(这栋楼房现在看起来距离这个高架桥还是有一定距离,估计当时是影响这个高架桥的施工而已),马路不就是笮一点吗?反正政府也验收了(估计政府看也搞不定这家人就只好验收了吧)
后来这家人降低报价,要求和承建商达成拆迁协议,他们好搬走算了,据传言,承建商说:我们为了搞这个事情,已经多花了几百万来,现在我们不需要拆迁你这个房子了,你一分钱的补偿都不要,我们都不会拆迁了!(据说这个事情是承建商和政府达成某个协议,宁可吃个亏,多出几百万,让这些钉子户吃吃苦头)
据说这家人平时从来不肯吃半点亏的,这次吃了个大亏后,老娘生气了,过了半年,就去世了。我看这栋房子里面已经没人住的痕迹,听说水电等都断了,所以这家人是吃了大亏
其二,也是我家旁边的一条马路,也是一家坚决不肯达成协议,最后马路修成了,这家人的房子占据了马路的半边,这条马路的宽度自然就在这个地方小了一半,然后这个地方成了交通瓶颈(不过这个地方不是主要马路,就是一条支路而已),过往的行人、车辆经过的时候,个个大骂这家人。据说这条马路的承建商也是已经拿钱走人了,这家人现在想拆迁也找不到公司要补偿款了。
這例子1.就很貼切
這個急不急要看能力
如果是很屌絲的,一家吃住都靠一老房子的,那根本就沒有博弈資本
按這個例子我理解也還是開發商大輸,戶主小輸
開發商幾百萬的設備也花了,成效也小了,吃力不討好,這錢補給戶主也早就夠了
現在就是說這戶子底氣太小了,根本接受不了雙輸的後果,連小輸也輸不起
所以看起來比較慘
=====
要是多幾套房的,搏一把我認為沒有甚麼不對
(不按實數說)
這種三十年的小破房要是沒產權的只能賣個二十萬
直接開價說200萬,買就買,不買我留著養蚊子,一破房子輸了就輸了,我不至於半年內氣死吧
輸就輸20,贏就贏200,
這種抉擇結合回報率我認為沒問題
我面對拆遷我的態度很明確
要拆我的房沒問題,但價格絕不是按我房子的市值算,而是你背後的收益要有我一份
=====
看例子2. 那開發方就更輸得慘了
為了個五十一百的百年大計都不管了
行人車輛怪那戶主沒道德,市場經濟談不攏錢一拍兩散很正常,不是說你有需要就能強買強賣的
[ 本帖最后由 棕炎陽 于 2016-6-15 21:00 编辑 ]
作者:
风精之羽 时间: 2016-6-15 22:23
只要有一个钉子户得逞,拿到了更多的钱
那以后就别指望拆迁了,所有住户都会当钉子户
所以才会出现开发商跟钉子户决不妥协
在出现钉子户的情况下,开发商不拆才是最佳结果
拆了不过这次开发多几个点的收益,而以后这个开发商就再别想征地了
所以不存在开发商大输的情况
开发商只是做了最优选择,而钉子户竹篮打水一场空
多几个这种例子,以后拆迁户也就不敢当钉子户了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6-6-15 22:49
原帖由 风精之羽 于 2016-6-15 22:23 发表
只要有一个钉子户得逞,拿到了更多的钱
那以后就别指望拆迁了,所有住户都会当钉子户
所以才会出现开发商跟钉子户决不妥协
在出现钉子户的情况下,开发商不拆才是最佳结果
拆了不过这次开发多几个点 ...
這只能說釘子戶普遍太窮困的情況下的博弈結果
只要雙方都願賭服輸,我認為結果是開放性的都可接受
作為我而言,我認為釘子戶得逞,也是應該的,市場行為,不得逞,也是應該的,活該他押著幾十萬的資金
玩得起,就輸得起嘛
作者:
ptcn 时间: 2016-6-16 01:54
原帖由 李元芳 于 2016-6-15 18:50 发表
某网站的评论里有人认为他家有人,所以没被用强
那属于看贴不仔细。注意这段,尤其是红字:
“过程中,双方还曾就“消防验收和房屋拆迁”发生过司法诉讼,最终法院认为问题的核心还在于房屋该不该拆。根据当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应由拆迁主管部门裁决。法院为避免判决与行政裁决发生矛盾,驳回了双方诉求。屋主又向中院申请再审,再审裁决最终于2009年3月作出,仍然维持二审裁决。”
而且,这个“消防验收”的诉讼理由究竟是谁提出来的?报道中语焉不详。比较逆天的一种可能是,这是钉子户提出来的,因为他以为他的房子可能部分地挡了消防通道,所以他想让法院去迫使开发商必须拆迁他的房。
可以肯定的是,开发商不愿意拆,法院不愿意脸,就是钉子户在那里不肯罢休。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6-6-16 09:44
原帖由 ptcn 于 2016-6-16 01:54 发表
那属于看贴不仔细。注意这段,尤其是红字:
“过程中,双方还曾就“消防验收和房屋拆迁”发生过司法诉讼,最终法院认为问题的核心还在于房屋该不该拆。根据当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应 ...
開發商現在拆當然為時已晚了,拆也不好拆了,真拆了也不好再重規劃了
如果停在這裡,開發商已經大輸,房主小輸
但追加再度開發,那應該是開發商超級輸,房小不贏不輸
要嘛就一早拆,要嘛就不拆,這個思路是沒錯的
按趙那個雲兄說的理,
現在拆,無非就是停車場擴大一些,收這房也白搭
但不要混淆,如果一早收,收益就不是停車場擴大一些這麼簡單了
=====
呃想了一想,趙兄說得也對,如果按這刻的精神而言,應該是開發商不想開發了,拆遷戶有點坐蠟了
[ 本帖最后由 棕炎陽 于 2016-6-16 10:01 编辑 ]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6-6-16 10:10
原帖由 棕炎陽 于 2016-6-15 20:35 发表
這不一定啊,比如那小樓佔地200平米
這地要是能收來建小區
原本小區的地也就能蓋寬一點的樓
開發商的房子可能原來就能多蓋200平米的樓
趙兄因為那裡規劃上不會建樓,就篤定說開發商損失的是一片綠地?
...
哈哈~~
你把楼房设计想得太简单了
要是你那房子能把开发商逼得重新设计30层楼的房子,确实是开发商大输
只可惜开发商最后只是把最靠近钉子户的那栋楼往里移了一些
改小区道路宽度或绿地设计简单,改楼房设计可不简单~~~
正如你所说
拆迁户和开发商是一个博弈的过程
考虑问题就不可能像你想的那么简单
单是一个示范作用开发商就受不了了~~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6-6-16 10:33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6-6-16 10:10 发表
哈哈~~
你把楼房设计想得太简单了
要是你那房子能把开发商逼得重新设计30层楼的房子,确实是开发商大输
只可惜开发商最后只是把最靠近钉子户的那栋楼往里移了一些
改小区道路宽度或绿地设计简单,改楼房 ...
沒有"重新設計"一回事,我意思是開發商在一開始設計前未能拿到這塊地,對比能拿到這塊地,收益是很不一樣的
這個隱性收益遠大於房主獅子大開口那些毛毛雨
作者:
朱炎陽 时间: 2016-6-16 10:46
长久的看这户是不会亏的
为后代留了块地而不是楼板
现在亏只是目前政策建房只能开发商建
以后街区化后,房主能拿到许可推倒重建价值就出来了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6-6-16 10:57
原帖由 朱炎陽 于 2016-6-16 10:46 发表
长久的看这户是不会亏的
为后代留了块地而不是楼板
现在亏只是目前政策建房只能开发商建
以后街区化后,房主能拿到许可推倒重建价值就出来了
这个长远是没错
可收益可能在你这辈子就享受不到了
给我选的话我宁愿尽量提高我收益的情况下和开发商达成协议了
当然,如果开发商太过分了我也不接受~~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6-6-16 11:11
原帖由 棕炎陽 于 2016-6-16 10:33 发表
沒有"重新設計"一回事,我意思是開發商在一開始設計前未能拿到這塊地,對比能拿到這塊地,收益是很不一樣的
這個隱性收益遠大於房主獅子大開口那些毛毛雨
小区是有容积率和绿化面积等规定的
拆迁户的大口对比一两百方算下来那收益还真不是毛毛雨
更何况还要考虑到钉子户示范效应问题
作个比喻
我们这的旧楼没电梯,所以住户们们商量自己加装电梯
按道理说,旧楼加装电梯不但方便了自己,还给自己的物业增值,是一本万利的事
但正如拆迁一样,一样会有钉子户的存在
一个住户提出要我同意可以,1,我不出装电梯的钱;2,我不负担电梯维修维护费用,3,我要免费使用电梯
也有一些住户提出类似的要求,当然没这么过分,上面那个是最极端的,可以比喻作钉子户
当时业主们一起商量,这么一两户就算了,答应他吧,整体利益重要嘛
我当时的意见是,整体利益重要没错,我也不太在乎多出一点钱,但不能这样无条件得答应,这样会带来两个后果:
钉子户得寸进尺,会提更过分的要求
其他本来已经同意的住户心里不平衡而带来其他后果
结果正如我所料,所以现在加装电梯这个问题就卡住了
在此可以以此钉子户比喻某些拆迁户~~~
作者:
朱炎陽 时间: 2016-6-16 11:14 标题: 回复 #42 赵哪个云 的帖子
不可能太久.经济周期30年是极限
目前的政策已经20年了,10年内必然改变,包子不改下一届必改
目前房地产是最高位或接近顶峰.用现在的补偿价跟16年前比没可比性
16年前他狮子大开口又能拿多少,然后今天虚幻一个有价无市的价值,觉得自已亏了不是扯么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6-6-16 11:36
原帖由 朱炎陽 于 2016-6-16 11:14 发表
不可能太久.经济周期30年是极限
目前的政策已经20年了,10年内必然改变,包子不改下一届必改
目前房地产是最高位或接近顶峰.用现在的补偿价跟16年前比没可比性
16年前他狮子大开口又能拿多少,然后今天虚幻一 ...
现在的价和16年前比是一回事
16年前就算开大口得多少又是另一回事
深圳我不清楚
我们这如果16年前开大口的拆迁款买下其他物业的话
到现在的收益估计比现在拆迁只多不少
当然也有可能坐吃山空或投资失败
所以没有可比性~~
作者:
风精之羽 时间: 2016-6-16 12:03
原帖由 朱炎陽 于 2016-6-16 11:14 发表
不可能太久.经济周期30年是极限
目前的政策已经20年了,10年内必然改变,包子不改下一届必改
目前房地产是最高位或接近顶峰.用现在的补偿价跟16年前比没可比性
16年前他狮子大开口又能拿多少,然后今天虚幻一 ...
不患寡而患不均
关键不是要多少,而是给少数人特殊标准后,之前已经同意的住户的反应,以及以后再次拆迁时的拆迁户的反应
赔多少钱都不是问题,实际上开发商也不是拿不出那些钱
关键就是一个示范效应,妥协一次,这开发商以后就别混了吧
尤其是闹到全世界人都知道的这种钉子户,那是绝对不能妥协的,能妥协的都是一开始谁都不知道的时候私下协议解决
炎阳总是纠结开发商那点补偿款,方向明显是偏了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6-6-16 15:05
原帖由 朱炎陽 于 2016-6-16 10:46 发表
长久的看这户是不会亏的
为后代留了块地而不是楼板
现在亏只是目前政策建房只能开发商建
以后街区化后,房主能拿到许可推倒重建价值就出来了
這個不一定吧,不一定整塊地都是自己的,比如一樓二樓開發商已拿下了,就剩一個三樓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6-6-16 15:09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6-6-16 11:11 发表
小区是有容积率和绿化面积等规定的
拆迁户的大口对比一两百方算下来那收益还真不是毛毛雨
更何况还要考虑到钉子户示范效应问题
作个比喻
我们这的旧楼没电梯,所以住户们们商量自己加装电梯
按道理说 ...
正確啊,既然小區有容積率和綠化面積,像兄這樣聲稱"那片地就算拿下也是空地"就肯定不正確了
咱簡化比如說綠化和大樓面積是1:1來算(當然現實不可能)
開發商一開始如果多拿下100平米,就有50平米是大樓,50平米是綠化
這個價值不可謂不高,現在沒拿下,明擺著是雙輸
住戶可能沒了個一百萬,開發商要丟掉幾千萬
[ 本帖最后由 棕炎陽 于 2016-6-16 15:14 编辑 ]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6-6-16 15:13
原帖由 风精之羽 于 2016-6-16 12:03 发表
不患寡而患不均
关键不是要多少,而是给少数人特殊标准后,之前已经同意的住户的反应,以及以后再次拆迁时的拆迁户的反应
赔多少钱都不是问题,实际上开发商也不是拿不出那些钱
关键就是一个示范效 ...
沒有甚麼反應不反應的問題,關鍵就是說這只是一種市場行為
只要是大家服從契約精神,合法施行就應該沒問題
我反對將別人市場行為妖魔化,說甚麼獅子大開口啊,貪心,現在活該啊之類的
就是一個訂價嘛,承受後果就好了
經濟學上說價格不一定根成本掛勾,應該是一個雙方博弈的過程
道理上來說開發商賣樓盤也不是按自已的成本用鋼筋木泥的價值在算錢的
同理他們在收樓時,也不應該要求被拆遷方按自己房子的市值來賣
說甚麼"你這房市值50萬,我賠你100萬,你很賺了,再多要說是貪心了"
這種話是沒道理的
作者:
风精之羽 时间: 2016-6-16 17:03
原帖由 棕炎陽 于 2016-6-16 15:13 发表
沒有甚麼反應不反應的問題,關鍵就是說這只是一種市場行為
只要是大家服從契約精神,合法施行就應該沒問題
我反對將別人市場行為妖魔化,說甚麼獅子大開口啊,貪心,現在活該啊之類的
就是一個訂價嘛,承受後果 ...
狮子大开口难道就不是市场行为么?
比如你去旅游景点买东西吃饭,或者碰到天价虾之类的情况,这不叫市场行为么?
结果就是有的人吃亏就认了,有的人爆料出来
钉子户就等于一条街都卖一样的东西,就有一家比别人贵很多,卖不出去被嘲讽很正常啊
钉子户被嘲讽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拆迁其实是致富过程,钉子户只是为了让自己能更富,所以在公众面前装可怜,企图用一堆屌丝的同情去达成他们一夜暴富的目标,旁观者凭啥就不能幸灾乐祸看热闹呢?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6-6-16 17:30
原帖由 风精之羽 于 2016-6-16 17:03 发表
狮子大开口难道就不是市场行为么?
比如你去旅游景点买东西吃饭,或者碰到天价虾之类的情况,这不叫市场行为么?
结果就是有的人吃亏就认了,有的人爆料出来
钉子户就等于一条街都卖一样的东西,就有一家比别人贵很多,卖不出去被嘲讽很正常啊
钉子户被嘲讽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拆迁其实是致富过程,钉子户只是为了让自己能更富,所以在公众面前装可怜,企图用一堆屌丝的同情去达成他们一夜暴富的目标,旁观者凭啥就不能幸灾乐祸看热闹呢?
像這類回購式的我認為完全是市場行為
除非是涉強拆的,或者是說甚麼被定義為危樓然後用極低價格補償的這種"類政治行為"才有甚麼"裝可憐"的戲碼
定價高沒啥好嘲諷的,不買就是了
拆遷方在城市改造中也提供了便利和實實在在的土地,我認為他們要求在額外利益上分一杯羹很合理
原帖由 天下第一水货 于 2016-6-15 17:03 发表
过往的行人、车辆经过的时候,个个大骂这家人。
定義人家提出的價格是天價然後進行人身指責,這種行為才是不道德的,非要用一種輿論力量去改變別人接受的價格
好比你打一份工,你要提出工資,是你的權利,老闆聘你也好,不聘你也好,都該好來好去,沒道理天天罵你開得待遇太高
不賣也要罵,賣不出又要嘲笑,賣出天價又要鄙視
這類行為我認為是一種紅眼病,看不慣別人發財
[ 本帖最后由 棕炎陽 于 2016-6-16 17:35 编辑 ]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6-6-16 17:38
原帖由 风精之羽 于 2016-6-16 17:03 发表
狮子大开口难道就不是市场行为么?
比如你去旅游景点买东西吃饭,或者碰到天价虾之类的情况,这不叫市场行为么?
结果就是有的人吃亏就认了,有的人爆料出来
钉子户就等于一条街都卖一样的东西,就 ...
拆遷和開店是不一樣的,開店是自發行為,所以傾向市場價格
拆遷是被動行為,所以那個價格傾向每個人心裡價值不一樣
打個比方,你去店裡買手機,手機的型號和款式價格都是有行情的
但你去跟別人商量說我能不能買你手頭上這部手機
每個人開的價格就可能天差地了
在於有的人而言,他的手機可能要十萬才賣
旁人憑甚麼去嘲諷他呢?憑他們的手機賣一萬嗎?
[ 本帖最后由 棕炎陽 于 2016-6-16 17:39 编辑 ]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6-6-16 17:58
原帖由 天下第一水货 于 2016-6-15 17:03 发表
过往的行人、车辆经过的时候,个个大骂这家人。
这个骂的一点道理也没有啊。
人家的房子,凭什么为了你的方便,就得同意开发商的价格拆迁啊?
没挣着钱,就没挣着钱,也算不了什么,这么多做生意的,也没见人人都挣钱。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6-6-16 17:59
天价虾那个是欺诈啊。如果他明码标价,一只虾三十八元,那一点问题也没有啊。
上海迪士尼一个包子三十五元,不也没事吗?
嫌贵别买。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6-6-16 18:13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6-6-16 11:11 发表
作个比喻
我们这的旧楼没电梯,所以住户们们商量自己加装电梯
按道理说,旧楼加装电梯不但方便了自己,还给自己的物业增值,是一本万利的事
但正如拆迁一样,一样会有钉子户的存在
一个住户提出要我同意可以,1,我不出装电梯的钱;2,我不负担电梯维修维护费用,3,我要免费使用电梯
也有一些住户提出类似的要求,当然没这么过分,上面那个是最极端的,可以比喻作钉子户
当时业主们一起商量,这么一两户就算了,答应他吧,整体利益重要嘛
我当时的意见是,整体利益重要没错,我也不太在乎多出一点钱,但不能这样无条件得答应,这样会带来两个后果:
钉子户得寸进尺,会提更过分的要求
其他本来已经同意的住户心里不平衡而带来其他后果
结果正如我所料,所以现在加装电梯这个问题就卡住了
在此可以以此钉子户比喻某些拆迁户~~~
这与钉子户拆迁还是有区别的。
旧楼安电梯,这是所有住户的共同利益,这么做就是占便宜,这种人该挨骂。不过,这也有另外的因素,比如,住户不常在这里住,或者要卖房,安了电梯,给他带来更多的利益,他自然不肯,这种情况下,该如何评判,我也说不清楚。
因为类似的事情,我经历过。我在老家以前有一个老房子,水压不够,我们住在次高层,水就往往上不来,要安水泵,下面几层的就不肯花钱,后来,我把房子卖了,卖房时,下面有个住户打电话,说什么要换大门,修围墙,让我出钱,我当时拒绝,说的很清楚,第一,我要安水泵时,你们不同意,现在我一样不同意换大门修围墙,而且我正在卖房子,我花这笔钱,没有任何价值。
但拆迁不一样,这房子是人家自己的,不能勉强人家。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6-6-16 18:26
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6-6-16 18:13 发表
这与钉子户拆迁还是有区别的。
旧楼安电梯,这是所有住户的共同利益,这么做就是占便宜,这种人该挨骂。不过,这也有另外的因素,比如,住户不常在这里住,或者要卖房,安了电梯,给他带来更多的利益,他自 ...
这个比喻只是想说明开发商和拆迁户的博弈不会单单考虑这么一小块地带来的直接收益的
另外加装电梯的话,对卖房租房一样有好处的,与你那个条件不同,那些人只是小气短视而已
所以当时我明跟那户人说,你要占便宜可以,但别贪心不足,你以为自己是聪明人,其实这里没一个人比你笨~~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6-6-16 18:29
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6-6-16 18:13 发表
这与钉子户拆迁还是有区别的。
旧楼安电梯,这是所有住户的共同利益,这么做就是占便宜,这种人该挨骂。不过,这也有另外的因素,比如,住户不常在这里住,或者要卖房,安了电梯,给他带来更多的利益,他自 ...
1. 最根本的因素是沒錢,有的人身家就那麼一點,殺了他也沒有
2. 水壓和電梯住低層不願意這是正常
比如我住二樓,你叫我跟9樓的各攤10萬,這當然沒道理
3. 我認為應該給出一個梯度,樓層愈高,攤得就愈多,
我聽過這種電梯改造工程的
我這邊的行情是
一般是1-2樓免費,樓上愈高愈貴
也還是免不了有的孤寡老人的那種實在是沒有幾萬的零花錢
[ 本帖最后由 棕炎陽 于 2016-6-16 18:30 编辑 ]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6-6-16 18:33
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6-6-16 18:13 发表
旧楼安电梯,这是所有住户的共同利益,这么做就是占便宜,这种人该挨骂。不过,这也有另外的因素,比如,住户不常在这里住,或者要卖房,安了电梯,给他带来更多的利益,他自然不肯,这种情况下,该如何评判,我也说不清楚。
我認為應該購置那種刷卡式的電梯,每家每戶都發一張卡,唯獨是不湊錢的那一家沒有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6-6-16 18:58
原帖由 棕炎陽 于 2016-6-16 18:29 发表
1. 最根本的因素是沒錢,有的人身家就那麼一點,殺了他也沒有
2. 水壓和電梯住低層不願意這是正常
比如我住二樓,你叫我跟9樓的各攤10萬,這當然沒道理
3. 我認為應該給出一個梯度,樓層愈高,攤得就愈多,
...
1. 这种人基本没有,就算有,实话实说,不用你出钱估计也不是难事,但你不同意是什么意思?
2. 基本方法有两种,其中一种就像你说的,我都接受,各有各的利弊,世界是做不到100%公平的
3. 本来就是这样,这个是人都懂的道理,按我们上次的计算,2楼(我们这里二楼等于三楼)是出几千,我7楼是出几万的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6-6-16 18:59
原帖由 棕炎陽 于 2016-6-16 18:33 发表
我認為應該購置那種刷卡式的電梯,每家每戶都發一張卡,唯獨是不湊錢的那一家沒有
是的
很多地方都这样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6-6-16 22:16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6-6-16 18:58 发表
1. 这种人基本没有,就算有,实话实说,不用你出钱估计也不是难事,但你不同意是什么意思?
2. 基本方法有两种,其中一种就像你说的,我都接受,各有各的利弊,世界是做不到100%公平的
3. 本来就是这 ...
1. 這種人多了去了,可能兄的樓是特例吧
住這種老房子的,固然有中產,但老窮困的應該也不少
按一部電梯30萬算,你這種樓要攤戶均也要3萬吧,你說住這種小破房的人人都能掏三五萬閒錢,我覺得中國人沒這麼富有吧
同意了但不出錢也行啊?你們業主要的是錢吧,要"同意"來幹毛
2. 本來這種事情就是所謂的天掉下來有高個子頂住,誰臉皮厚,誰就能笑到最後,就算是一支部隊,也有人衝鋒在前,有人打醬油在後面嘛
這跟公交車上來了一個老人,大家頭都看窗外裝看不到,直到有一個臉皮薄的讓座為止,大家臉又轉回來是一個道理
人家常說的中國式飯局,大家為了逃避結帳的醜態,甚麼裝醉,上廁所,沒帶錢包,趙兄應該明白
無非就是一頓飯1000塊,和一部電梯30萬的區別,本質上是一樣的
3. 其實這種事還是講究一個合則來不合則去,商業世界中例子多了去了
比如你開個餐廳,有的人點10塊一碗麵,享受了一個下午的空調,有的人點100塊,吃完了很快就走了,你說這公平不?
或者說你進駐一個商場,人家要徵用保安,甚麼晚間費用,貨梯,你就是都不用這些配備,你也得湊錢啊,你說這公平不?
如果把購置電梯理解成做生意的,湊不湊錢這些都是小事
我理解說之所以這麼多升斗小民忿忿不平,是因為他們絕大部分沒接觸過"商業"
[ 本帖最后由 棕炎陽 于 2016-6-17 10:40 编辑 ]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6-6-17 10:13
原帖由 棕炎陽 于 2016-6-16 22:16 发表
1. 這種人多了去了,可能兄的樓是特例吧
住這種老房子的,固然有中產,但老窮困的應該也不少
按一部電梯30萬算,你這種樓要攤戶均也要3萬吧,你說住這種小破房的人人都能掏三五萬閒錢,我覺得中國人沒這麼富有吧 ...
现在中国的旧楼要加装电梯
理论上是要此楼业主100%同意的
好像有少部分城市出台过70%或2/3同意就可以装的地方规定
其他就不多说了
正如你所说,大家都懂,但现实就是这样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6-6-17 10:36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6-6-17 10:13 发表
现在中国的旧楼要加装电梯
理论上是要此楼业主100%同意的
好像有少部分城市出台过70%或2/3同意就可以装的地方规定
其他就不多说了
正如你所说,大家都懂,但现实就是这样
100%同意不代表100%出錢吧
如果有的光同意不出錢不知道是否可行
===
說真的這個較真起來不裝電梯契約精神上也沒錯
冷血一點說,以事論事你們買房又不買有電梯的
買完了又要強綁業主去裝,這個道理上不算100%佔住理
只是說中國國情,20-30年前我們太窮了,所以普遍都沒有電梯
裝電梯又是所謂"普遍有利"所以模模糊糊的過了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6-6-17 11:15
原帖由 棕炎陽 于 2016-6-17 10:36 发表
100%同意不代表100%出錢吧
如果有的光同意不出錢不知道是否可行
===
說真的這個較真起來不裝電梯契約精神上也沒錯
冷血一點說,以事論事你們買房又不買有電梯的
買完了又要強綁業主去裝,這個道理上不 ...
对啊
光同意不出钱也可以啊
你不出钱就不用呗
没人强绑你去又装又用啊
这个道德上的东西怎么分对错?
他确实没犯法,但他损人不利己
而且这个也与契约精神沾不上边
当年买房的时候难道签订了不准加装电梯协议?
更何况我们楼的设计图上本来就规划有电梯
作者:
天下第一水货 时间: 2016-6-17 14:27
原帖由 棕炎陽 于 2016-6-15 20:19 发表
這種價值不一定是這麼算的,我理解有點像蝴蝶效應
之前有個朋友公司想招一個技術工,只有一個人選,但這工人開價比同等勞力行情高大概10%吧
朋友問我意見,意思說這人幹6000的活拿6600的工資成不成立
我說 ...
我认为你肯定没有做过给员工谈待遇的工作,所以对这个不熟悉。
根据我多年干类似包工头的经验,明明只有6000的工资待遇,一个人却要求6600,那么一定不能招聘他!如果这件事情是非他不能干的活,那么又不存在他这个岗位是6000的说法,因为这说明这个岗位是无价的。否则你是怎么判断出这个岗位的工资是6000?那肯定是之前有人具备同样技能,而且待遇就是6000.
算了,不谈这个问题,权当我打算招聘1一个,按照我们公司不同岗位的薪酬标准,这个岗位就是6000,我发出招聘通知后,只有一个符合要求的人来应聘,而且他一定要要价,6000,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我们一般是这么处理的,1、在这个岗位不紧迫的情况下,坚决不同意他的要求,因为录用了他,表面上看起来只多花了600,但是,我们公司其他的员工肯定都纷纷要求涨工资,这会严重破坏我们公司的薪酬制度,最后的付出6000,60000可能都不止。
2、如果这个岗位很紧迫,那么我们又有两种可能2.1和他说好,工资还是发6000,但是每个月私下给他补贴600,这种措施有可能不能保密,所以尽量不用。2.2和他约定一个比较短期的时间,然后和其他的员工说清楚。短期工的工资要高些,这是大家都可以接受的。然后赶快培养或者再招聘其他人。
总之,做事情千万不要为了眼前的一点小利益,而造成将来的大损失,就是要杀鸡给猴看。
当然有时候也要重金买马骨,要舍得奖励某些表现好的员工。
为什么有时候开发商对那些钉子户坚决不让步,宁可自己损失也要坚持到底?为什么有时候开发商对先签约的拆迁户会多给一些优惠?后签约的就没得?都是一个道理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6-6-17 15:10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6-6-17 11:15 发表
这个道德上的东西怎么分对错?
他确实没犯法,但他损人不利己
而且这个也与契约精神沾不上边
当年买房的时候难道签订了不准加装电梯协议?
更何况我们楼的设计图上本来就规划有电梯.
契約精神沾邊啊,你們既然買了不帶電梯的,
就說明你原則上是可以接受沒電梯的
反之你們鄰居買了不帶電梯的,他們沒表示接受電梯,也沒表示不接受電梯
這時如果有衝突,有人表示絕不接受電梯,當然是應該由不接受方壓倒
這時就應該按受全部人同意才能裝電梯的條款
而不是斷然給出一個大家公攤的方案就行了,必須給出一個大家都同意的方案
也有的人是怕裝修吵吧,或者說氣管不好,受不到裝修的塵土
當然也可能是純粹損人不利己
[ 本帖最后由 棕炎陽 于 2016-6-17 16:35 编辑 ]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6-6-17 15:16
原帖由 天下第一水货 于 2016-6-17 14:27 发表
我认为你肯定没有做过给员工谈待遇的工作,所以对这个不熟悉。
根据我多年干类似包工头的经验,明明只有6000的工资待遇,一个人却要求6600,那么一定不能招聘他!如果这件事情是非他不能干的活,那么又不存在 ...
我肯定有
1. 水貨兄說得也對,當然漲了工資會有連鎖效應,這個也是一個雙刃劍,但不是說多協議600就是一定有弊無利的,這要看各有利弊
2. 你們的世界裡工資都是透明的?原則上我待過的企業工資都是一個隱私,探聽同事的,和自己主動說出去都是違反公司規定的
特別是當有人說出某某拿一萬,我也要拿一萬,這時"某某"或財務/會計是要處罰的
[ 本帖最后由 棕炎陽 于 2016-6-17 15:32 编辑 ]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6-6-17 15:32
原帖由 天下第一水货 于 2016-6-17 14:27 发表
当然有时候也要重金买马骨,要舍得奖励某些表现好的员工。
为什么有时候开发商对那些钉子户坚决不让步,宁可自己损失也要坚持到底?为什么有时候开发商对先签约的拆迁户会多给一些优惠?后签约的就没得?都是一个道理
開發商不給我認為是沒錯的
反之開發商給了我認為也是沒錯的
只是一個商業策略問題,後果自負
好比說踢足球是攻擊好還是防守好,這種我認為很難講
就這個樓盤來看,一個樓盤中間混了一棟小樓,不得不說是很難看,硬要說這個開發商戰術100%正確無可非議,我認為我很難這麼開口
釘子戶也一樣,要多少錢,是人家自己的自由,博弈嘛,後果自負
作者:
golden 时间: 2016-6-17 16:21 标题: 回复 #66 棕炎陽 的帖子
加装电梯最大的阻力一般都来自低层住户,他们觉得没啥用。。。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6-6-17 16:33
原帖由 golden 于 2016-6-17 16:21 发表
加装电梯最大的阻力一般都来自低层住户,他们觉得没啥用。。。
是啊,但有沒有連不出錢也不同意的住戶呢?
確切我認為沒啥好辦法,只能搬走,或者說學光哥的
一般低層住戶怕偷,所以可以用互相威脅之類的方式
你不讓我裝電梯,我就不讓你換大門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6-6-17 16:41
原帖由 棕炎陽 于 2016-6-17 15:10 发表
契約精神沾邊啊,你們既然買了不帶電梯的,那就應該按受全部人同意才能裝電梯的條款
而不是斷然給出一個大家公攤的方案就行了,必須給出一個大家都同意的方案
也有的人是怕裝修吵吧,或者說氣管不好,受不到裝 ...
这个逻辑也说得通?
买了不带电梯的楼必须全部人同意才能装这是什么逻辑?
你那层楼的下水管道堵塞了你不同意修就你楼上的住户就一直得忍受?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6-6-17 16:45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6-6-17 16:41 发表
这个逻辑也说得通?
买了不带电梯的楼必须全部人同意才能装这是什么逻辑?
你那层楼的下水管道堵塞了你不同意修就你楼上的住户就一直得忍受?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6-6-17 10:13 发表
现在中国的旧楼要加装电梯
理论上是要此楼业主100%同意的
現行邏輯啊,您自己說的:中國目前的規定就是如此
怎麼趙兄您反過來問我甚麼邏輯了?
舉個例子我買了個小區門口是帶假山的,我覺得池塘更好,我要挖了假山改池塘,當然要經過全部人同意
裝與不裝,客觀來就說是假山和池塘(各有優劣),當然事實上很多人認為裝是只有優沒有劣的,但由不到這群人來界定
舉個例子要是有一個住戶心裡認為電梯有輻射,有噪音,那保障他的權益我認為是合理的,甚至他不必提出任何理由,可以無理由反對的
[ 本帖最后由 棕炎陽 于 2016-6-17 16:47 编辑 ]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6-6-17 17:17
原帖由 棕炎陽 于 2016-6-17 16:45 发表
現行邏輯啊,您自己說的:中國目前的規定就是如此
怎麼趙兄您反過來問我甚麼邏輯了?
舉個例子我買了個小區門口是帶假山的,我覺得池塘更好,我要挖了假山改池塘,當然要經過全部人同意
裝與不裝,客觀來 ...
逻辑说不通
但现行法律法规是这样子
中国大把法律法规不合逻辑
但我也还是要去遵守吧~~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6-6-17 17:23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6-6-17 17:17 发表
逻辑说不通
但现行法律法规是这样子
中国大把法律法规不合逻辑
但我也还是要去遵守吧~~
不合邏輯也總有一個原因
中國有的不合邏輯的是對特權的保護,這個不討論
有的是對特別弱小者的偏坦,比如行人闖紅燈撞死了車輛也要賠
有的是怕鬧的,比如醫院醫死人要賠錢
您說這個電梯必須全部人同意才能實行是反邏輯,那這事上制訂者為什麼要反邏輯呢?反著好玩?還是說不裝電梯他們能抽甚麼油水?
按理說裝不裝電梯這種爛事上制訂者應該是中立的,不可能特地去反邏輯
======
我看法是契約精神啦,當N個人共有一個財物權(比如小區設備)時
這個財物狀態默認應該是不變的,要更變,應該經過所有人同意
這點很好理解,比如我跟你共有一部車,你要改裝任何東西,都應該要經我同意,即便你覺得更好
[ 本帖最后由 棕炎陽 于 2016-6-17 17:26 编辑 ]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6-6-17 17:25
原帖由 棕炎陽 于 2016-6-17 17:23 发表
不合邏輯也總有一個原因
中國有的不合邏輯的是對特權的保護,這個不討論
有的是對特別弱小者的偏坦,比如行人闖紅燈撞死了車輛也要賠
有的是怕鬧的,比如醫院醫死人要賠錢
您說這個電梯必須全部人同意才能 ...
你考试不及格也不是故意的吧?
中国拍脑袋的事情还少吗??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6-6-17 17:26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6-6-17 17:25 发表
你考试不及格也不是故意的吧?
中国拍脑袋的事情还少吗??
中國人不笨,大部分反邏輯的法例都是有利可圖的
很少見有反了邏輯又吃虧的
比如強拆吧,你見過有強拆破房子改造成新大樓的,但總不會見過有強拆新大樓改造成破房子吧
[ 本帖最后由 棕炎陽 于 2016-6-17 17:29 编辑 ]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6-6-17 17:27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6-6-17 17:25 发表
你考试不及格也不是故意的吧?
中国拍脑袋的事情还少吗??
我看法是契約精神啦,當N個人共有一個財物權(比如小區設備)時
這個財物狀態默認應該是不變的,要更變,應該經過所有人同意
這點很好理解,比如我跟你共有一部車,你要改裝任何東西,都應該要經我同意,即便你覺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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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說這點100%成立,我只是說他有他合理之處
作者:
朱炎陽 时间: 2016-6-17 17:53 标题: 回复 #77 棕炎陽 的帖子
你不同意人家可以把自已那份处理掉
比如说水老爷和你共同有一辆车,水大老爷想卖,你不同意
水大老爷可以拿锯子锯成两半,把他的那一半卖给光哥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6-6-17 18:03
原帖由 棕炎陽 于 2016-6-17 17:27 发表
我看法是契約精神啦,當N個人共有一個財物權(比如小區設備)時
這個財物狀態默認應該是不變的,要更變,應該經過所有人同意
這點很好理解,比如我跟你共有一部車,你要改裝任何東西,都應該要經我同意,即便你覺 ...
对啊
只是有合理之处而已
并不代表100%合理
就像你举例那些什么假山之类的
就是你说的共有物权(比如小区设备)
按物业管理办法,是要2/3业主同意就可以了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6-6-17 18:33
原帖由 朱炎陽 于 2016-6-17 17:53 发表
你不同意人家可以把自已那份处理掉
比如说水老爷和你共同有一辆车,水大老爷想卖,你不同意
水大老爷可以拿锯子锯成两半,把他的那一半卖给光哥
按有限公司的理解,股東可以轉移股份,但不能直接切割
水兄可以把他的所有權50%轉給光哥,這點沒問題,但他直接切一半是犯法的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6-6-17 18:37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6-6-17 18:03 发表
对啊
只是有合理之处而已
并不代表100%合理
就像你举例那些什么假山之类的
就是你说的共有物权(比如小区设备)
按物业管理办法,是要2/3业主同意就可以了
這個我愈說愈遠了
先兜回來,我提兩個看法
1. 趙兄真有見過不必他出錢也投反對票的?居然有這種事能不能說說看
2. 我理解一般情況是同意就必須要出錢,所以有人不希望出錢而反對的
一般走過場是比如電梯三十萬,每家三萬吧,趙兄常規的做法應該是去敲門:大哥您好,跟您商量個事,咱每家湊3萬,裝個電梯好不好
這時候大哥說不好,很正常
這時邏輯很簡單了吧,他認為出的錢抵不過他享受到的便利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6-6-17 19:06
原帖由 棕炎陽 于 2016-6-17 18:37 发表
這個我愈說愈遠了
先兜回來,我提兩個看法
1. 趙兄真有見過不必他出錢也投反對票的?居然有這種事能不能說說看
2. 我理解一般情況是同意就必須要出錢,所以有人不希望出錢而反對的
一般走過場是比如電梯 ...
我举的例子就是我现在的亲身经历,我之前应该也说得很清楚
1, 就是这样,不用他出钱他还要继续提出各种过分要求,然后不同意他的要求他就不同意;同意了他的过分要求的话就造成其他住户心理不平衡,然后更多钉子户出现
2,人的想法实在相差太远,我之前在这里也说过一个装路灯的例子,也是我们这地方的,情况相近,不过那时你好像还没出现~~
作者:
棕炎陽 时间: 2016-6-17 19:17
原帖由 赵哪个云 于 2016-6-17 19:06 发表
我举的例子就是我现在的亲身经历,我之前应该也说得很清楚
1, 就是这样,不用他出钱他还要继续提出各种过分要求,然后不同意他的要求他就不同意;同意了他的过分要求的话就造成其他住户心理不平衡,然后更 ...
一个住户提出要我同意可以,1,我不出装电梯的钱;2,我不负担电梯维修维护费用,3,我要免费使用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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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沒清楚說出您給出的條件啊,您意思是您們要求他不出買電梯的錢,但是要求他負擔後續費用?還是說要求他不出錢不能用電梯?
意思是您們提出說不出錢不讓他用,人家生氣起來發動仇富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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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佔用的是公攤面積,修一些設備只給自己用交錢的用,這個我認為別人不情願也有點道理啊
比如小區60%愛打網球的有錢人集合起來說我們要用大家的小區中央修個網球場,但不讓剩下的40%人進來
剩下的人反對倒也有點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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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比以前舊社會鎮上的鄉紳,辦廠的,要嘛就不修路,要嘛就修條路給全村人用,要是說我修一條路,只給我自己廠區的車用,你們村民不湊錢的都不許走
當然,也有村民能接受,但眼紅寧願一起不方便的也有
[ 本帖最后由 棕炎陽 于 2016-6-17 20: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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