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男子要挟19岁少女曝光其聊天记录 少女无奈遭强暴 [打印本页]
作者:
KYOKO 时间: 2016-5-20 20:41 标题: 男子要挟19岁少女曝光其聊天记录 少女无奈遭强暴
水母网5月18日讯(YMG记者 张韬 通讯员 闫红双)男子赵某今年26岁,在莱山区一家KTV上班。3月初利用QQ软件搜索到了女子小李的QQ号码,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聊天内容也越来越暧昧,后来赵某提出进一步要求,小李将赵某拉黑了。
赵某又用其它QQ号码加了小李,威胁小李称看到小李和赵某的暧昧聊天记录,要把记录发到网上。小李吓坏了,主动找到赵某,让赵某把聊天记录删掉。赵某便借此要挟小李发生关系,小李无奈之下只得同意。
之后,赵某又以将发生关系的视频发布到网上为由,再次要挟和纠缠小李,小李无奈这才报了警。目前,赵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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凳子叔叔来说说,红字部分算不算强奸?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6-5-20 21:21
又是个贪心不足的傻缺,得手一次就该知足收手,你丫无休止的威胁下去,以后还管人要钱要物怎么办,人家必须报警啊
作者:
葉影心 时间: 2016-5-20 22:09
什麽聊天纪录这麽要紧?
作者:
KYOKO 时间: 2016-5-21 08:36 标题: 回复 #3 葉影心 的帖子
矮油,少儿不宜
作者:
zhuxl2002 时间: 2016-5-21 12:48
光凭聊天记录就能要挟,并还能成功。真TMD 长姿势了!
作者:
1831547718b11 时间: 2016-5-21 13:12
这女的明显太傻,聊天记录能威胁到人?难道是裸聊视频。
作者:
1831547718b11 时间: 2016-5-21 13:13
另红字部分算强奸
作者:
当阳侯杜元凯 时间: 2016-5-21 14:58 标题: 回复 #1 KYOKO 的帖子
算强奸,胁迫也属于强奸。
作者:
江山笑 时间: 2016-5-21 15:39
原帖由 1831547718b11 于 2016-5-21 13:12 发表
这女的明显太傻,聊天记录能威胁到人?难道是裸聊视频。
把姓名,工作单位或学校班级,性聊细节等公布于众对爱面子的小女生还是有点杀伤力的,当然死猪大妈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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