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高校保安撞狗护学生续:爱狗人士校门口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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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6-4-25 12:27
标题:
高校保安撞狗护学生续:爱狗人士校门口示威
来源: 央广网 中国青年网
“爱狗人士”校门口示威
“爱狗人士”校门口示威
“爱狗人士”校门口示威
【高校保安撞狗护学生后续:“爱狗人士”校门示威】据@头条校园: 湖北工业大学保安撞狗护学生事件发生后,今天大量“爱狗人士”集结至该校门口,堵住进校主路拉横幅为被撞狗讨要说法。据网友爆料的视频,现场疑有多人发生肢体冲突,并且已经对交通造成了阻碍。你们怎么看?
http://news.youth.cn/sh/201604/t20160425_7905835.htm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6-4-25 12:27
水王怎么看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6-4-25 12:30
校方通报
[
本帖最后由 大将文钦 于 2016-4-25 12:34 编辑
]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6-4-25 12:34
不管压死狗是不是护学生,这些爱狗人士就该拘留,他们都涉嫌闹事,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如果他们觉得压死狗有问题,可以去起诉;
如果是为了护学生而压死狗,保安应该嘉奖;如果就是只压死狗而作乐,此事由学校处理,被开除也是应该的,但也仅此为止了。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6-4-25 12:37
高校保安撞狗护学生该被示威吗?
据@头条校园: 湖北工业大学保安撞狗护学生事件发生后,今天大量“爱狗人士”集结至该校门口,堵住进校主路拉横幅为被撞狗讨要说法。据网友爆料的视频,现场疑有多人发生肢体冲突,并且已经对交通造成了阻碍。你们怎么看?(《大众网综合》04-25)
笔者看了这个新闻后,笔者在此谈谈个人的几点看法。
一、我们看看中国当前狂犬病的有关信息。根据我国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使用量,估计全国(不含港澳台)每年被动物伤害的人数超过4000万人。这是日前卫生部发布的《中国狂犬病防治现状》中的数字。卫生部在《中国狂犬病防治现状》中指出,近年中国年均2400人以上的狂犬病死亡人数,仅次于印度,位居全球第二。
二、日本扑杀无主流浪狗猫是为保护市民安全。日本环境省2014调查报告显示日本国内每年有超过10万只猫狗被扑杀,人类社会的井然有序似乎与动物的天然繁衍有着难以调和的矛盾。
三、要以人为本,对危害公民生命安全的狗猫要扑杀。中国内地每年被动物伤害的人数超过4000万人,中国的狂犬病发病率排世界第二,这些数据让人触目惊心。笔者认为,人类对动物的怜悯是一种美好的人性,但是人类对动物的怜悯应在人类获得安全的基础之上,社会应当想尽办法来保护每一位公民的安全。
保安撞狗护学生,方法欠妥,但目的是好的。笔者认为,学校有责任保护学生的安全,对有可能危害学生行为的动物进入校园,进行扑杀,是出于保护学生。如果这位保安先把狗捕捉,待一周无人认领后,再以安乐死的方式进行捕杀,这样做会更恰当。
笔者认为,这些爱狗人士,带着印有“虐杀生命,有悖师德,天理不容”的横幅在校门示威,是过于偏激了,是一种语方暴力,比保安杀狗还粗暴。校园里每一位师生的安全,都比一条狗命重要。笔者在此试问这些爱狗人士,如果有师生被狗咬了,谁负责?扑杀校园的流浪狗,是必须的。
笔者认为,中国要加强流浪狗猫的管理,并且要立下扑杀流浪狗猫的法律,对于流浪狗要及时捕捉,对无主狗猫要进行扑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780db10102wc17.html
作者:
赵哪个云
时间:
2016-4-25 12:43
把爱狗人士统统拘留起来
老是说法制
TMD该硬的时候又软了~~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6-4-25 12:49
http://weibo.com/p/1005051678105 ... 1#_rnd1461559758647
孙俪微博?
[
本帖最后由 大将文钦 于 2016-4-25 12:51 编辑
]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6-4-25 12:53
每个生命都重要,植物也是生命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6-4-25 12:56
QUOTE: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6-4-25 12:49 发表
http://weibo.com/p/1005051678105 ... 1#_rnd1461559758647
孙俪 ...
狗咬人,他公开道歉不?他采取措施保证类似事件不再发生不?
作者:
zhuxl2002
时间:
2016-4-25 13:03
应该让这些“爱狗人士”去学校门口站岗,以防止流浪狗进入大学。
作者:
golden
时间:
2016-4-25 13:51
看照片,这狗的个头可是不小,一般人没点设备估计都不敢近前。。。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6-4-25 14:41
卧草,狗奴翻天了。
以前,管你什么狗,不入我区门(厂区、园区、管理区),我不管。一进门,这狗也就是盘菜了!!!
你还别闹,你敢闹老板一定和你打官司。
作者:
五袋石果
时间:
2016-4-26 09:29
学校做法欠妥,明明应该对保安通报表扬。狗奴们在学校门口非法聚众闹事,违反法律,应该刑拘,处刑。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6-4-26 09:29
我支持狗的主人向学校索赔。
作者:
五袋石果
时间:
2016-4-26 09:30
我支持学校向狗的主人索赔。
作者:
golden
时间:
2016-4-26 09:53
标题:
回复 #14 墨叶 的帖子
流浪狗应该没有狗主人吧。。。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6-4-26 10:11
标题:
回复 #16 golden 的帖子
狗流浪之前呢?
作者:
golden
时间:
2016-4-26 10:23
标题:
回复 #17 墨叶 的帖子
一般来说,流浪狗都是被主人遗弃的。。。但是也不排除就是野狗一代代繁殖下来的。。。
作者:
天下第一水货
时间:
2016-4-26 11:11
进了我学校的大门,就是我的管辖范围,打死有奖。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6-4-26 11:28
QUOTE: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6-4-26 10:11 发表
狗流浪之前呢?
这样不行,狗主人把狗遗弃了,它搞破坏,狗主人不出面,被人打死,他就来索赔,这也太划算些了。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6-4-26 11:46
标题:
回复 #20 杏花疏影 的帖子
只要能证明身份,必须赔偿。好歹是条生命。
作者:
李元芳
时间:
2016-4-26 12:45
标题:
回复 #21 墨叶 的帖子
怎么证明?去做DNA鉴定?
作者:
golden
时间:
2016-4-26 13:48
标题:
回复 #21 墨叶 的帖子
有人出来认领最好了,先念叨念叨能不能养大型犬的问题,再说说狗证的问题、防疫的问题、出门遛狗不牵绳的问题、遗弃的问题、伤人赔偿的问题。。。真是有好多话题可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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