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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1岁男孩情人节买1万多元手机送给“女友”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6-2-28 16:45     标题: 11岁男孩情人节买1万多元手机送给“女友”

作者:中国网

原标题:哈尔滨11岁男孩情人节用压岁钱买1万多元手机送给"女友"
  国搜黑龙江综合报道 大年初七是情人节,11岁的哈尔滨小男生东东拿着“压岁钱”买了部1万多元的手机送给心仪的女同学。平时,东东就想找机会表示一下,这回赶上过年,又碰上“情人节”,再加上收了不少“压岁钱”,东东觉得自己一定能得偿所愿。
  据了解,东东的爸爸是从事建材生意,姓张。他说自己本来想培养儿子的理财意识,所以才让儿子自己保管压岁钱。但是他万万没想到,儿子会这么大手大脚地花钱,还早恋。。。东东的爸爸张先生决定把那1万多元的礼物要回来。
  张先生找到了东东的女同学,索要手机。但是小女生并不理张先生,不愿归还。张先生只好与女生的父母沟通,最终拿回了手机。
  近日,记者从黑龙江信诚、龙房川等多家律师事务所了解到,春节期间,拿“压岁钱”互赠高档电子产品成了很多“小情侣”们的选择。为了要回礼物,不少家长最后都不得不求助律师。一位律师告诉记者,跟东东的情况差不多,一位12岁的哈尔滨小姑娘小丽买了2万元左右的高档电脑送给高她一年级的“小帅哥”,同时还贴心地送给对方一个高档游戏手柄,因为对方是“赛车高手”。
  律师孙可超告诉记者说,对于东东和小丽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为保证其利益不受损失,孩子处置大额财产,应征得父母同意。孩子擅自送礼,是一种“效力待定”行为,应在父母的监督下进行,否则便属于侵犯未成年人合法财产权益。
作者: zeloti    时间: 2016-2-28 19:51

既然已经送了,还个屁啊还

赶紧出手卖给手机商家,然后说手机被偷了
作者: KYOKO    时间: 2016-2-28 21:12

恋爱要从娃娃抓起,诚不我欺
作者: ptcn    时间: 2016-2-28 22:43

这下小情人的好事算是彻底黄了。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6-2-28 22:44

11岁找女朋友,随随便便就要买1万多元的礼物。现在30岁的,过个情人节,拿不出几十万的礼物,都没法找女朋友。
作者: KYOKO    时间: 2016-3-1 07:54

敢问艳阳情人节拿出多少礼物的
作者: 摩云金翅    时间: 2016-3-1 09:14

1万多块,啥手机?买Vertu不够。。。苹果三星又能买俩
作者: 粉炎陽    时间: 2016-3-1 12:28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6-3-1 07:54 发表
敢问艳阳情人节拿出多少礼物的

千把塊
作者: 粉炎陽    时间: 2016-3-1 12:33



QUOTE:
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6-2-28 22:44 发表
11岁找女朋友,随随便便就要买1万多元的礼物。现在30岁的,过个情人节,拿不出几十万的礼物,都没法找女朋友。

瞧光哥家的千金那書包,胃口也不算小了,要是同班有個小同學,送個幾千塊的手機,能打動您家小妹妹不?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6-3-1 12:51



QUOTE:
原帖由 粉炎陽 于 2016-3-1 12:33 发表

瞧光哥家的千金那書包,胃口也不算小了,要是同班有個小同學,送個幾千塊的手機,能打動您家小妹妹不?

先送给我再说。
作者: 粉炎陽    时间: 2016-3-1 12:54



QUOTE:
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6-3-1 12:51 发表

先送给我再说。

老兄您又不是單身美少女,就少來湊和了
作者: 若云邪尊    时间: 2016-3-3 00:28

从小养成霸道总裁范。这孩子前途无量
作者: KYOKO    时间: 2016-3-3 08:00



QUOTE:
原帖由 粉炎陽 于 2016-3-1 12:54 发表

老兄您又不是單身美少女,就少來湊和了

光哥家的闺女是啊

和老丈人搞好关系还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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