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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四女生游玩遭三烈狗撕咬 事后主人带狗扬长而去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6-1-12 14:30     标题: 四女生游玩遭三烈狗撕咬 事后主人带狗扬长而去

中安在线

女生腿部被烈狗咬伤
[事发]
4女生游山遭烈犬扑倒
小王是徽商职业学院大二学生。1月10日,三名高中时的同学来校与她聚会。小王的学校位于紫蓬山脚下,中午11点左右,几人沿着山路向上爬。40分钟后,几人转悠到山中一条石板路上,碰见一位中年男子。“他身旁围着三条狗”,小王回忆称,其中有条大狗,另外两条狗体型相对小一些。“几条狗都散养着,狗主人站在路中间。”在相距约三四米的时候,三条狗突然向四人扑来,扑倒女生后在她们身上一阵撕咬。小王说,狗主人也被吓到了,尽管用棍子去驱赶,可无济于事。“他让我们站着不动”,小宋回忆当时情景仍心有余悸,而狗不停撕咬。受惊吓的小章控制不住,想跑走躲避,结果几条狗跟在她后面一路撕咬而去。
女生腿部被烈狗咬伤
4人治疗费花去近万元
小章逃跑之际,小王与其他两名同学被吓得四散而跑。小王称,她躲到了隐蔽处,10分钟后见狗没有跟来就联系了其他几人。聚在一起后大家发现彼此伤情都很严重。“胳膊、身上、腿上都是伤口。”事后,小王用手机拍下了几人伤口,有伤者腿部也是血肉模糊。令几人没想到的是,事后狗主人竟扬长而去。她们只得报警,并被送往医院救治,注射狂犬疫苗。小王称,她的臀部及腿部被咬伤,伤情在四人中算是最轻的。而受伤较重的小章目前已回老家医院继续治疗。“四人的医药费已经花了接近1万块钱。”
[搜寻]好心游客未能追上狗主人
事发当日,邢先生一家三口也在紫蓬山游玩。 12点左右,下山路上,邢先生见到一位40岁左右的中年人手里牵着两条土狗,另一只哈士奇紧跟其后。“当时有游客还抱怨狗主人怎么把狗带到了景区里。”而狗主人却解释说,狗跑了没办法。据其描述,这几只狗都是成年狗,小的也有五六十公分高。邢先生孩子被狗吓到,他抱起6岁的儿子一路跑下山。没跑多远正好碰到刚被狗咬伤的几名女生站在路旁。“我后来感觉自己能追上养狗人,就捡了一根棍追他们。”但遗憾的是邢先生最终还是没有追到。
现场无监控警方搜寻未果
当日处警的紫蓬山派出所孟警官昨日告诉记者,接到报警后他们火速赶到现场,可惜三条狗以及狗主人消失了,在周围也没有搜寻到。据介绍,景区山路上没有监控,狗主人可能是从后山门离开,而那里也没有视频布控。孟警官称,当天下午,警方带着一位受害者到景区周围居民家寻找“肇事凶手”,但连续寻找多家都未找到。
[说法]
景区:景区没有“禁狗令”
景区里怎么会有大狗?昨日下午,肥西县紫蓬山风景区工作人员称,按照当事人描述,景区没有人养这样的狗。据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景区没有规定不准游客带狗上山,而且他们这是开放式景区,即便游客带狗,也很难监管。 “下一步我们会对景区加强监管,防患于未然。 ”
律师:游客应找狗主人索赔
找不到狗主人,4名大学生的医药费谁来承担?景区需不需要负责?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柳丰收认为,该景区为免费景区,而且咬伤的狗并非野狗,有监管人,所以受害人当务之急应当找到狗主人向他索赔。
作者: ptcn    时间: 2016-1-12 14:58

媒体上曝光一下,有三条狗的人不难找。

这些狗可能还会攻击其他人,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6-1-12 15:03

文大将真讨厌狗啊,专门找狗新闻。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6-1-12 15:36     标题: 回复 #3 szwd1997 的帖子

不是讨厌狗,是反感爱狗人士的做法

[ 本帖最后由 大将文钦 于 2016-1-12 15:37 编辑 ]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6-1-12 15:38

查下附近的摄像头。一定能找到。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6-1-12 15:38

这样的狗主应该被诉故意伤害罪。
作者: KYOKO    时间: 2016-1-12 21:46

女生一定要有男伴,不然太危险鸟
作者: ptcn    时间: 2016-1-12 21:52



QUOTE: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6-1-12 14:30 发表
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柳丰收认为,该景区为免费景区,而且咬伤的狗并非野狗,有监管人,所以受害人当务之急应当找到狗主人向他索赔。

渣律师是不是收了景区的钱。

免费不等于免责。商场都是不收门票的,但如果商场不阻止他人带狗进入,顾客被狗伤害了,是可以向商场索赔的。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6-1-12 21:59     标题: 回复 #7 KYOKO 的帖子

有男伴就安全吗?水王能一个人赤手空拳对付三条大型犬?
作者: KYOKO    时间: 2016-1-13 07:43     标题: 回复 #9 大将文钦 的帖子

咱也许不行,艳阳随身带一条32cm的棍子的。。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6-1-13 09:15

狗不管怎么说那是个畜生。
既然是畜生,就别指望它像人一样懂事。
所以,在人类社会中,狗必须得到控制。
狗的主人必须保证对狗的绝对控制能力,否则不是狗违法,而是狗主人危害公共安全。
一个人在不能保证对某条狗(或者狗组合)的绝对控制能力的情况下依然养狗,那就是故意危害公共安全。
作者: 赤炎陽    时间: 2016-1-14 07:44



QUOTE: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6-1-13 09:15 发表
狗不管怎么说那是个畜生。
既然是畜生,就别指望它像人一样懂事。
所以,在人类社会中,狗必须得到控制。
狗的主人必须保证对狗的绝对控制能力,否则不是狗违法,而是狗主人危害公共安全。
一个人在不能保证 ...

狗主故意傷害妥妥的不用說,問題是狗主跑了抓景區買單有沒有道理
按理說開放式山頭景區,又是免費的,拿商場作類比說這非得禁狗,這好像不太一樣

換句話說,如果拿不出景區得禁狗理據(或者舉證景區有禁狗義務)出來的話,在可帶狗的情況下,甲被乙在景區內故意傷害,硬要景區負責的話,私以為是有點牽強的

[ 本帖最后由 赤炎陽 于 2016-1-14 07:45 编辑 ]
作者: 天下第一水货    时间: 2016-1-14 08:48



QUOTE:
原帖由 ptcn 于 2016-1-12 21:52 发表


渣律师是不是收了景区的钱。

免费不等于免责。商场都是不收门票的,但如果商场不阻止他人带狗进入,顾客被狗伤害了,是可以向商场索赔的。

那按照你这个道理,在路上走路,被狗咬了,可以找道路主管部门索赔,因为道路交通部门没有阻止他人带狗进入。
个人觉得这个事件中,景区没收钱,自然每人把门,估计就是有少量清洁、维修人员而已,应该没得保安。自然无法及时阻止他人带狗进入。应该是无责的。

[ 本帖最后由 天下第一水货 于 2016-1-14 10:06 编辑 ]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6-1-14 09:35     标题: 回复 #12 赤炎陽 的帖子

看景区的职责。
景区要是有选择游人的职责,自然就有责任,否则就没责任。
要是这个景区卖票,肯定有责任。
要是这个景区不卖票,但是承担了保护游客不为他人伤害的义务,也有责任。
要是这个景区不卖票,仅仅承担了保护游客不为景区设置的物品伤害的义务或者仅仅是打扫景区的责任,那就没责任。
作者: 三国赤壁周郎    时间: 2016-1-14 09:39     标题: 回复 #7 KYOKO 的帖子

一群女在一起,男士们好意思做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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