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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湖南弑师少年:我们没14岁 打死人了不用坐牢 [打印本页]

作者: 李元芳    时间: 2015-10-30 11:15     标题: 湖南弑师少年:我们没14岁 打死人了不用坐牢

http://news.ifeng.com/a/20151030/46051346_0.shtml#_zbs_maxthon

老师体罚学生会被处理,而且无论是什么原因,都肯定是老师的问题,学生打死老师不会被追究责任,也不是学生自身的问题,要去找其他理由开脱

[ 本帖最后由 李元芳 于 2015-10-30 11:16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5-10-30 11:27     标题: 回复 #1 李元芳 的帖子

表误导

“不会追究责任”指没有刑责,民责还是要负的
作者: sos2290    时间: 2015-10-30 11:34

被打死的教师家属花钱请几个不足18岁的青年废了他即可,不用打死。

不坐牢才好,方便下手。
作者: 李元芳    时间: 2015-10-30 11:38     标题: 回复 #2 KYOKO 的帖子

你觉得他们有多少赔偿能力?另外,受害者家属敢要赔偿?不怕被小孩子干掉?反正年龄不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杀一个杀两个都没区别

[ 本帖最后由 李元芳 于 2015-10-30 11:40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5-10-30 11:39

大忽悠就是不懂法了,你雇凶就是要付刑责的
作者: KYOKO    时间: 2015-10-30 11:41     标题: 回复 #4 李元芳 的帖子

正常的话,如果是穷人家庭,那就是有多少赔多少
作者: sos2290    时间: 2015-10-30 11:42

那有那么夸张,雇凶当然要负责。不过按照这些小p孩的逻辑,死者家属中总有没满18岁的小孩子吧,约几个小朋友去搞他.........
作者: 白炎陽    时间: 2015-10-30 11:55



QUOTE:
原帖由 sos2290 于 2015-10-30 11:42 发表
那有那么夸张,雇凶当然要负责。不过按照这些小p孩的逻辑,死者家属中总有没满18岁的小孩子吧,约几个小朋友去搞他.........

死者家屬中不一定有這麼心狠的小孩子,那是不是還得家長"鼓動"一下
作者: 司徒苍月    时间: 2015-10-30 11:57

断章取义
作者: KYOKO    时间: 2015-10-30 12:08



QUOTE:
原帖由 白炎陽 于 2015-10-30 11:55 发表

死者家屬中不一定有這麼心狠的小孩子,那是不是還得家長"鼓動"一下

艳阳真是咱的贴心人,咱也是介意思,就是懒得跟大忽悠废话了
作者: sos2290    时间: 2015-10-30 12:12



QUOTE:
原帖由 白炎陽 于 2015-10-30 11:55 发表

死者家屬中不一定有這麼心狠的小孩子,那是不是還得家長"鼓動"一下

你能拿这种“不一定”当理由追究人家的法律责任算我佩服你。
作者: 白炎陽    时间: 2015-10-30 12:15



QUOTE:
原帖由 sos2290 于 2015-10-30 12:12 发表


你能拿这种“不一定”当理由追究人家的法律责任算我佩服你。

我認為口供會露餡啊,要是張三指使自家十三四歲的兒子去買兇廢人
那兒子多查兩次慌了,說"是爸爸給我錢讓我幹的"

我認為很正常啊

十歲的孩子也不是太醫吉平......
你能指望十歲出頭的孩子撒起謊來滴水不露全部自己攬上去,這孩子政治覺悟,幫(表)姑姑/姨媽報仇的心思也太高了吧

[ 本帖最后由 白炎陽 于 2015-10-30 12:23 编辑 ]
作者: 白炎陽    时间: 2015-10-30 12:25

我不知道在座誰見過這樣的狠人
如果自己家一個阿姨或是姑媽被人殺了,自己能主動(或在家長的暗示下相對主動)約上幾個小朋友去廢了對方
然後面對公安的盤查下自己全攬上身,絕不牽扯到家裡的大人

反正要我是18歲不到,甚至14歲不到時,我是不幹這種事的
這種人想必是有,但不可能家家戶戶都有

我認為湊巧那老師家有這麼一個大將之才的機率不太高

[ 本帖最后由 白炎陽 于 2015-10-30 12:28 编辑 ]
作者: 朱炎陽    时间: 2015-10-30 12:31

这是不是说小学生之间战斗法律都不管
感觉好腻害的样子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5-10-30 13:40     标题: 回复 #7 sos2290 的帖子

精神病也可以不负责任,受害者家属因伤心过度而发疯也是有可能的
作者: sos2290    时间: 2015-10-30 13:46

哦,刚才新闻里也提了这个事情,原来如此。

这句话,是他们在作案之前用来互相打气的,这能说明什么............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5-10-30 13:54     标题: 回复 #16 sos2290 的帖子

说明有预谋?
作者: sos2290    时间: 2015-10-30 13:58     标题: 回复 #17 大将文钦 的帖子

说明是屁话吧,犯罪分子为自已打气的。

记者为了抓眼睛也太拼了。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5-10-30 14:01     标题: 回复 #18 sos2290 的帖子

说明不是激情杀人?
作者: KYOKO    时间: 2015-10-30 16:39



QUOTE:
原帖由 白炎陽 于 2015-10-30 12:25 发表
我不知道在座誰見過這樣的狠人
如果自己家一個阿姨或是姑媽被人殺了,自己能主動(或在家長的暗示下相對主動)約上幾個小朋友去廢了對方
然後面對公安的盤查下自己全攬上身,絕不牽扯到家裡的大人

反正要我是1 ...

nod

如果能暗示监护人把财产转移,连赔钱都省了那更是天才
作者: 毛利龙井    时间: 2015-10-30 16:41

就在我们邵东,好屌的
作者: zeloti    时间: 2015-10-31 01:23

这标题明显有严重诱导嫌疑,只突出“我们没14岁 打死人了不用坐牢”,后面工读学校的有所悔悟丝毫没提,标题党中的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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