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警察能管到的糾紛範圍究竟能多廣 [打印本页]
作者:
銀炎陽 时间: 2015-10-12 10:55 标题: 警察能管到的糾紛範圍究竟能多廣
以前看過一部港產片
大意是一個甲君吧,欠了很多高利貸(我討論的也不限高利貸,是不是高利貸可以分兩種情形討論),大概幾十萬吧
和一個小警察頭目是好朋友
那收帳的就去找甲麻煩了,動用一些暴力之類的
警察頭目就出面保甲君了:
他欠你錢我不管,但是你不能限制他人身自由,不能打他
=====
這種事其實取材自現實是很多的
很多人受到暴力集團催還款時都會報警求助
而警察往往最不樂意的就是處理這類案子
不管不行,但管了又有擋數的嫌疑
=====
我問幾個問題拋磚引玉
1. 甲欠乙1萬高利貸,乙要押人,警察可以解救甲嗎?警察可以幫乙討錢嗎?
2. 甲欠乙1萬正常債務,乙要押人,警察可以解救甲嗎?警察可以幫乙討錢嗎?
3. 甲欠乙1萬飯錢(霸王餐),乙要押人,警察可以解救甲嗎?警察可以幫乙討錢嗎?
4. 甲欠乙1萬38大蝦飯錢(即坑人),乙要押人,警察可以解救甲嗎?警察可以幫乙討錢嗎?
[ 本帖最后由 銀炎陽 于 2015-10-12 11:06 编辑 ]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5-10-12 10:58
只要是 押人<---除了公检法 其它都没有押人的权力,都是犯法 都要解救。
欠钱,去法院告他。然后,他不执行,就被拉黑信用。不要再借钱给他。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5-10-12 11:02
乙是逼债的人,还要解救?炎阳你是资本家吧。
作者:
銀炎陽 时间: 2015-10-12 11:04
警察原則上能力範圍就是調解,這點大家都明白
我所有假設就是調解失敗的情況下怎麼辦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5-10-5 23:20 发表
这明显是违反的行为。警察明显是帮凶。
原帖由 ptcn 于 2015-10-5 22:42 发表
菜单这样的写法,工商就该去罚商家,责令纠正。
现在工商不管,而且报警了处理了还交了2000元,究竟咋回事难道还不清楚吗
比如38大蝦案子裡
壇友對警察的看法是這樣的
在假設警察無法再調解出一個低一點的價格的前提來說,
那我理解壇友們的意思是不是說像類似的案子,警察應該讓遊客免掉這道菜,直接護送他們走人
然後讓商家回頭跨省跟顧客打官司,才是正確解決方案呢?
出警警察權限訂立在這個範圍,往後會不會又生爭議呢?
作者:
銀炎陽 时间: 2015-10-12 11:05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5-10-12 11:02 发表
乙是逼债的人,还要解救?炎阳你是资本家吧。
sorry錯字已修改
作者:
x-dvd 时间: 2015-10-12 11:05
别说押人了,你去他家门口拉横幅都不行。
作者:
x-dvd 时间: 2015-10-12 11:07
根据TG自己喊出的口号,人民警察应该什么都要管,这是TG自己作死,没办法。
作者:
銀炎陽 时间: 2015-10-12 11:08
原帖由 x-dvd 于 2015-10-12 11:05 发表
别说押人了,你去他家门口拉横幅都不行。
比如情況3
甲在乙的店吃了n元的餐,一分不給
警察還得去解救甲出來是吧?
然後讓乙把甲拉進黑名單完事?讓乙自己衡量該不該打官司
作者:
x-dvd 时间: 2015-10-12 11:12
原帖由 銀炎陽 于 2015-10-12 11:08 发表
比如情況3
甲在乙的店吃了一萬塊的餐,一分不給
警察還得去解救甲出來是吧?
然後讓乙把甲拉進黑名單完事?
普通的警察防止扩大冲突就行了,其他的事随便怎么解决,该上法院上法院。
具有优越性的人民警察不一样,你得把事情处理妥了。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5-10-12 11:13
炎阳真是的,这个问题还用问吗?
人家欠你钱,不管是债务,高利贷还是饭菜说到底都是钱。
人家不对不代表你可以打人家和囚禁人家,这是私刑。
你只能口头讨,或者你动用法律帮你讨。
我们以前老板欠了几个E,现在滋润着呢。
ps:就是别人拿刀捅你,没成功,你拿到了刀子狂捅别人这都是防卫过当好吧。欠钱就扣人家,明显就不对嘛,嘿嘿。
[ 本帖最后由 szwd1997 于 2015-10-12 11:15 编辑 ]
作者:
銀炎陽 时间: 2015-10-12 11:13
原帖由 x-dvd 于 2015-10-12 11:12 发表
普通的警察防止扩大冲突就行了,其他的事随便怎么解决,该上法院上法院。
具有优越性的人民警察不一样,你得把事情处理妥了。
比如情況3
甲在乙的店吃了n元的餐,一分不給
甲聲稱錢一定不給,就算拘留我也不給
甲乙雙方即將要大面積衝突了
普通及優越的警官分別會怎麼處理呢?
作者:
銀炎陽 时间: 2015-10-12 11:15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5-10-12 11:13 发表
欠钱就扣人家,明显就不对嘛,嘿嘿。
那比如老闆工廠倒,或是過年包工頭不發錢給民工
他們也應該全身而退了對吧?
民工只能打官司嘛,憑甚麼去包圍人家
作者:
KYOKO 时间: 2015-10-12 11:16
艳阳,你不能知道的太多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5-10-12 11:18 标题: 回复 #12 銀炎陽 的帖子
民工本来就不对,你可以跳楼秀引起政府重视,然后发个微博炒作下,调动各种正义力量。
但你扣人家就不对了。
作者:
KYOKO 时间: 2015-10-12 11:20 标题: 回复 #14 szwd1997 的帖子
对跳楼者应该在楼下喊跳啊,谁不跳谁孙子(女)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5-10-12 11:32
其实让我跳楼秀我还真做不来,站在天台的边缘上稍微不注意脚一滑真就“跳”下去了。
欠我1w工资事小,以后可以慢慢要。命没了,后面的10w,20w……都无福赚取。
[ 本帖最后由 szwd1997 于 2015-10-12 11:36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5-10-12 11:35
nod 真的要跳楼也就爬上窗台向外一跳几秒钟的事儿,公安消防武警路人甲哪来得及围观就能打出GG了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5-10-12 11:43 标题: 回复 #17 KYOKO 的帖子
所以我和小卫说过,诚心跳的早跳了,剩下的基本都是作秀的。
他说也许人家本来不想死,不想死你纠结你随时随地都可以纠结,不需要在湖边楼台上纠结。
作者:
toushion 时间: 2015-10-12 13:44
我这种恐高的,是绝对不会去跳楼的,妈的不等跳就得被吓死。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5-10-12 18:23 标题: 回复 #18 szwd1997 的帖子
我没同意过喂,这事不要捎带上我
作者:
色炎陽 时间: 2015-10-12 18:43
我觉得警察做法妥当
本来他就只有调解权,维持下秩序让人别干起来了。
调解不成被宰也只有掏钱给了
然后拿发票去法院告他
问题出在法院,那条路不畅通
作者:
銀炎陽 时间: 2015-10-12 18:51
原帖由 色炎陽 于 2015-10-12 18:43 发表
我觉得警察做法妥当
本来他就只有调解权,维持下秩序让人别干起来了。
调解不成被宰也只有掏钱给了
然后拿发票去法院告他
问题出在法院,那条路不畅通
民間傳統本來就不信法院
都希望自己先佔便宜,坐等對方告
都不願意做先吃虧,再去告人的一方
最好是有一個第三方機構先把錢押住,然後再裁定這應該怎麼給
而不是動輒就不交錢走人,或是交全款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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