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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水王来看看这个案子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5-10-4 11:46     标题: 水王来看看这个案子

http://wei.sohu.com/20151004/n422566190.shtml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5-10-4 11:46

水王觉得有道理吗
作者: KYOKO    时间: 2015-10-4 20:48

1.咱只能呵呵,怎样才算不超过合理限度?

2.最好不要地址党,要转转全
作者: luyuancuo    时间: 2015-10-5 00:07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到前几年,南京“彭宇案”法官认定撞人的依据是: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去扶。

现在的天朝的最高法律,真的只是“呵呵”了。
作者: 线仙    时间: 2015-10-5 00:31

塑料普通话我都不介意,还怕念错声?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5-10-5 12:46     标题: 回复 #3 KYOKO 的帖子

他不怀疑顾客支付的100元是假币就不超过合理限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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