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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学生扶老人被赖寻证人 三目击者:她曾承认撞人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5-9-16 13:54     标题: 大学生扶老人被赖寻证人 三目击者:她曾承认撞人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华西都市报【三名目击者愿实名作证:女大学生曾承认撞人】此前有目击者称,距离不足以撞倒老太。日前,又有几名现场目击者愿实名作证:袁某曾经道歉,并承认撞了人。而此前袁某否认曾经道歉。当地公安局称已经有初步调查结果,真相将浮出水面。O网页链接据人民日报
  此前报道【大学生扶老人被赖上 寻目击证人】8日,网友@袁大宸 发博求助,称自己是安徽淮南师范学院的大三学生,扶了一名摔倒的老太,并帮忙拨了120,结果被老太家属要求负全责,因有监控死角没拍到,于是上网寻求目击证人,求还一个公道。目前,网友@任梵僮 已站出来帮忙作证。
  以下为文字实录:
  追踪报道-几名目击者称愿实名为桂老太太作证
  主持人:今天我们的记者也找到了视频当中这两位目击者核实了对方的身份,记者同时还找到了另外一位在核心现场的群众,他们都愿意实名站出来作证,证明女大学生小袁曾经承认撞了人。
  解说:记者先来到淮南市民朱道华的家,她是泉山街道刘庄村人,在淮南联合大学学生小任提供的现场照片中,她就在女大学生旁边的这辆电动车后座上。
  记者:就是坐在电动车后座上这个。
  嘉宾:对,对,对。
  记者:头发染了。
  嘉宾:对,对,就是这个。
  记者:前面那个带你的是哪个啊?
  嘉宾:是董秋芬。
  记者:姓董是吧?
  嘉宾:嗯。
  解说:朱道华指认说,在现场女大学生曾道歉,并且承认撞了人。
  朱道华(淮南市泉山街道刘庄村村民):那小丫头就过来讲,阿姨是我碰的,是我碰的,讲了两声,当时态度特别好,(说)阿姨请放心,讲我会把老奶奶的腿瞧好的,我一定会负责到底的,所以俺们就放心了。
  解说:而照片中这位骑电动车的名叫董秋芬,是安成镇徐圩村人,她也证实了朱道华所说的话。
  董秋芬(淮南市安成镇徐圩村村民):去看的时候有一个姓桂的,桂如本正扶着老奶奶的腿,我上街买菜,那小丫头蹲在我对面,我就问她怎么搞的?她讲是我碰的,是我碰的,我一看老奶奶的腿鼓多高,看了骨头肯定要断掉了,我讲这搞得好严重,我讲你在外面上学也不容易,你给你妈你爸打个电话,她讲我不想给我妈我爸打电话,我怕给家里带来麻烦,我看看吧阿姨,我肯定会那个(负责)的。
  解说:记者了解到,朱道华和董秋芬的家与桂老太太家离得不远,当时她俩也垫了钱。
  董秋芬:没钱怎么搞呢,我掏了一千块钱,我又问后面的朱道华,问你可有钱吗?她讲我拿八百,我讲你拿五百,俺们两个给她一千五百块钱。
  解说:而照片中央这位正在拍腿的大腿名叫桂如本,他告诉记者,他是桂老太太的远亲,事发时他曾在现场照顾桂老太太,并把她送往医院。
  桂如本(目击者):她讲是她碰的。
  解说:据桂如本介绍说,他已经到警方做了笔录,陈述了现场情况。
  桂如本:我到派出所讲的吧。
  记者:怎么讲的?
  桂如本:我到派出所就讲是她碰的。
  记者:做了笔录了。
  解说:现在这几位照片中的目击者声称愿意实名为桂老太太作证。
  记者:你们愿意实名制给老太太作证是吧?
  桂如本:嗯。
  记者:为什么做这个事?
  桂如本:实事求是就这样的嘛,我也不想诬赖她,我也不想讨谁的好。
  记者:愿意出来实名制为她作证。
  朱道华:对,对,就是的,我们愿意澄清事实。
  董秋芬:我讲的是事实,我没有担心,人家讲什么,怕骂啊,我不怕(被)骂,我讲的是事实,为什么被骂呢?
  解说:而女大学生小袁是不承认自己曾道过歉的。
  记者:对方家属这样说的,说你当时在病房里和她们道歉了。
  小袁(淮南示范学院大三学生):我怎么可能道歉呢,我就这么讲,我说这老奶奶真疼,真心疼老人,我说成这样就一直在抖。
  解说:今天记者再次致电小袁核实此事,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主持人:记者昨天也从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音)公安分局了解到,他们的调查已经有了初步的结果,从现在的情况看真相即将浮出水面,虽然真相很重要,但是真相并不是我们追踪报道此事的最终目的,从这一事件来看,不管大学生是否撞倒了老人,她能扶起老人至少说明她心中有良知,不管老人是不是自己摔倒的,她和亲属在采访当中并没有对大学生口出恶言,说明她们不是坏人,我们也希望大家都能够理性的来思考,深思这件事,对当事人抱着宽容之心,试想这件事发生在我们的身上,我们该怎么办?以后能否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呢?其实只要大家心存善心,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的美好。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5-9-16 13:55

大家怎么看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5-9-16 13:57

诬告陷害,现在不反坐吗?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5-9-16 13:58

好像有句话叫远亲不如近邻,关键时刻还得街坊出来给作证,好邻居,正能量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5-9-16 13:59

不管老人是不是自己摔倒的,她和亲属在采访当中并没有对大学生口出恶言,说明她们不是坏人,

没骂人就能说明她们没有做伪证?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5-9-16 14:07

有“罗生门”的可能。
诬告陷害应入刑,并以诬告陷害的标的(如涉及长期支出,可折现)做为最少1倍及以上的赔偿依据。
建立广泛的社会信用体系。对于屌丝无赖劳动改造,并以劳动成果完成赔偿后才考虑释放。对于大于退体年龄的,如无能力赔偿,第一次不予处罚。第二次以执行安乐死为宜。
装更多的摄像头,争取无死角。

[ 本帖最后由 小贩 于 2015-9-16 14:09 编辑 ]
作者: 黑炎陽    时间: 2015-9-16 14:24

這人證證明的是其人"有承認",而沒有證明"看見是她撞的"
法律上這種證據能不能指認說"女大學生有撞老人"

我感覺存疑,想請法律達人解說一下

當然了,南京案子這麼一出,感覺好像不需要直接證據就能判了,現實上女大生肯定坐實了
作者: iorihelt    时间: 2015-9-16 14:25

我还以为是目击到学生撞了人呢。。。目击到学生说她撞了人也算目击吗?
作者: iorihelt    时间: 2015-9-16 14:28     标题: 回复 #7 黑炎陽 的帖子

是的,我也觉得这说法很怪。
好比学生找了三个目击证人,证明她当时说了“不是我撞的“,这有用吗?
作者: x-dvd    时间: 2015-9-16 14:33

小袁找到的那名证人到底说了什么?有确切的采访或报道吗?
作者: 黑炎陽    时间: 2015-9-16 14:48     标题: 回复 #10 x-dvd 的帖子

D神老兄回應一下7樓嘛,就是你了
作者: 涵玉    时间: 2015-9-16 15:03

但愿是大学生撞老人吧这是最好的结局、、如果最后查出来相反,那就玩大了
作者: x-dvd    时间: 2015-9-16 15:12



QUOTE:
原帖由 黑炎陽 于 2015-9-16 14:48 发表
D神老兄回應一下7樓嘛,就是你了

民事纠纷中的证据,强调的是高度盖然性,比的是证据优势。
如果小袁没有任何证据,而对方能提供人证,那么小袁就会被“比”下去。
PS:替小袁垫钱的那位同学的证词,其实对小袁很不利,他也说过小袁在电话里曾说“我好像撞了人”。
作者: 黑炎陽    时间: 2015-9-16 15:16



QUOTE:
原帖由 x-dvd 于 2015-9-16 15:12 发表

民事纠纷中的证据,强调的是高度盖然性,比的是证据优势。
如果小袁没有任何证据,而对方能提供人证,那么小袁就会被“比”下去。
PS:替小袁垫钱的那位同学的证词,其实对小袁很不利,他也说过小袁在电话里 ...

這種證據只能提高小袁有承認的可能性
為什麼能提高小袁布撞的可能性呢,這點我就有點不解了
作者: x-dvd    时间: 2015-9-16 15:32



QUOTE:
原帖由 黑炎陽 于 2015-9-16 15:16 发表

這種證據只能提高小袁有承認的可能性
為什麼能提高小袁布撞的可能性呢,這點我就有點不解了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这个你可以说不符合正常人的逻辑。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认,这个也不符合吗?
高度盖然性,比的就是可能性。
作者: 黑炎陽    时间: 2015-9-16 15:52



QUOTE:
原帖由 x-dvd 于 2015-9-16 15:32 发表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这个你可以说不符合正常人的逻辑。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认,这个也不符合吗?
高度盖然性,比的就是可能性。

正常邏輯上我認為是符合的,我就是好奇法務邏輯是怎麼理解的
作者: x-dvd    时间: 2015-9-16 15:55



QUOTE:
原帖由 黑炎陽 于 2015-9-16 15:52 发表

正常邏輯上我認為是符合的,我就是好奇法務邏輯是怎麼理解的

允许以常识作出推论。
作者: x-dvd    时间: 2015-9-16 15:58

刑、民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刑事诉讼中,控方要排除哪怕百分之一的疑点,辩方的举证责任是非常轻的。
民事诉讼中,只要我的证据压倒你的证据即可,不可能追求百分之百的真相。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5-9-16 16:06

刑诉 无罪辩护。
民事 和谐处理。

地球上都是这么干的,请不要以“外国”为挡箭牌。老百姓之间的事,最好是没有事。发生了大事,怎么处理对于社会都是损失。和谐社会,不仅是中国的理想。
作者: 生与死    时间: 2015-9-16 17:21

董秋芬:没钱怎么搞呢,我掏了一千块钱,我又问后面的朱道华,问你可有钱吗?她讲我拿八百,我讲你拿五百,俺们两个给她一千五百块钱。


好吧 我觉得标红的应该是这句
作者: zeloti    时间: 2015-9-16 21:16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还是等判决结果吧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5-9-21 21:34

安徽淮南警方通报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系交通事故

http://e.news.163.com/navi/99/20 ... 001124J.html?frp091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5-9-21 21:54

水王怎么看
作者: KYOKO    时间: 2015-9-21 22:58

不是三俗啊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5-9-21 23:05     标题: 回复 #24 KYOKO 的帖子

图片里的大姐漂亮吗?
作者: 关内侯    时间: 2015-9-22 11:22

不是判了嘛,大学生负全责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5-9-22 11:45     标题: 回复 #26 关内侯 的帖子

要判也得法院判
作者: 关内侯    时间: 2015-9-22 12:42

撞了人就跑,尤其是老人,老人这个时候一般头晕眼花,看不清楚。
作者: KYOKO    时间: 2015-9-22 12:51

撞了人就跑,尤其是老人,老人这个时候一般头晕眼花,看不清楚。所以,不就逮着一个算一个了嘛
作者: 关内侯    时间: 2015-9-22 12:53

那些撞了人还扶人家的,是良心发现还是什么?
作者: 李元芳    时间: 2015-9-22 13:18     标题: 回复 #29 KYOKO 的帖子

水王经常撞了人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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