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男子街上喊女子名字 被其男友用狼牙棒打伤致瘫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5-9-9 16:49     标题: 男子街上喊女子名字 被其男友用狼牙棒打伤致瘫

来源: 云南网

今年1月,昆明市官渡区太平村发生了一件不太平的事儿。年轻男子吕某用狼牙棒殴打同村的另一名男子,造成其重度伤残。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吕某出手打人的原因,仅只是被害人喊了一声他女朋友的名字。昨日,官渡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昨天,被打成重度脑偏瘫的被害人小张在父亲的搀扶下,艰难地走进审判庭。

今年1月15日晚,吕某在家等下班回家的女朋友,一直没见女朋友的身影。他就到公交车车站去接。接到女朋友后,在回家的路上,路过一家台球室,吕某突然听到有人喊他女朋友的名字,他就问女朋友,女朋友却说不认识喊她的人。到家后他又问,女朋友还是说不知道。于是,吕某就叫了两个朋友谎称自己被人打了,要去出气,一个朋友劝他吕某不听,另一个朋友给了他一根狼牙棒,他们还带上了刀子。来到台球室就问:“是谁刚刚叫了我女朋友的名字?”正在打球的两人说:“我们没有叫你女朋友的名字。”另外一人没有出声,吕某就殴打了没有出声的小张,造成小张重伤。

经过鉴定,小张构成重伤二级三级伤残。昨天庭审时,公诉人认为,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吕某的刑事责任。

小张本是一名维修工,今年还不满18岁。被打至重度伤残之后,治疗花费了家里一大笔钱,但是再努力的治疗,也很难还给他一个健全的身体。昨天,小张向吕某提出了250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吕某当庭向小张及其家属道歉,并说愿意赔偿,但没钱。

本案将择期宣判。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5-9-9 16:50

提供凶器者也应该被追究责任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5-9-9 19:11

老爹和我说的,我没印象了:我小学报道的时候,有一个母亲隔马路喊了一声“婷婷!”然后全马路的车全马路的人都停了……

更口怕的是那个叫婷婷的女生估计我还认识……
作者: 住持方丈    时间: 2015-9-9 19:27

狼牙棒还有卖?!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5-9-9 19:36     标题: 回复 #4 住持方丈 的帖子

这样?

[ 本帖最后由 大将文钦 于 2015-9-9 19:37 编辑 ]

图片附件: 1100.jpg (2015-9-9 19:37, 44.96 K) / 该附件被下载次数 68
http://xycq.org.cn/forum/attachment.php?aid=140254


作者: zeloti    时间: 2015-9-9 19:43

吕某赔不起就让受害者家属打成重度伤残吧,尽管这不可能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5-9-9 19:45

中国老百姓素质太低了,讲什么人权、信仰实在太遥远,还是“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来得简单。

企图用法律引导道德本来就是荒謬的逻辑,法律明明是道德的底线。

[ 本帖最后由 小贩 于 2015-9-9 19:50 编辑 ]
作者: 黑炎陽    时间: 2015-9-9 22:08

希望不會有人說誰叫你亂喊,打殘也是活該
或者甚麼喊名字也是侵犯隱私,打死活該之類的話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5-9-9 22:23



QUOTE:
原帖由 黑炎陽 于 2015-9-9 22:08 发表
希望不會有人說誰叫你亂喊,打殘也是活該
或者甚麼喊名字也是侵犯隱私,打死活該之類的話

你这不就是在起哄、架秧子吗?别以为咱们看不出来。
作者: 黑炎陽    时间: 2015-9-9 22:31



QUOTE:
原帖由 小贩 于 2015-9-9 22:23 发表


你这不就是在起哄、架秧子吗?别以为咱们看不出来。

表達一種美好期許罷了
作者: toushion    时间: 2015-9-10 11:35

没开中娅啊。
作者: 力量    时间: 2015-9-10 16:13

如果我是那小孩的父亲,没钱可以,我把他同样打成重残,即使我会坐牢。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5-9-10 16:40

新闻中的情况:
1、女朋友却说不认识喊她的人。----这意思是女朋友发现了这个喊她的人,但她表示不认识这个人,我理解的对吗?(如果女朋友没有发现这个喊她的人,她的表示应该是----女朋友却说没有看到(或者是发现)喊她的人)。
2、到家后他又问,女朋友还是说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不知道”?不知道是表示发现但不认识,还是表示没有发现?
3、来到台球室就问:“是谁刚刚叫了我女朋友的名字?”正在打球的两人说:“我们没有叫你女朋友的名字。”另外一人没有出声,吕某就殴打了没有出声的小张,造成小张重伤。----加上前面新闻中的陈述:吕某出手打人的原因,仅只是被害人喊了一声他女朋友的名字。
这意思已经很明显啦,记者陈述被害人(小张)喊了一声他女朋友的名字。

那么,问题来啦,既然是小张喊的,为什么小张不出声?
到底女孩看没看到小张?为什么她说不认识或者不知道?

这新闻仅仅是写了一个事件,里面的原因还需要进一步了解,严格的来说,这不是一篇完整的新闻,所以也没法获得太有价值的信息。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5-9-10 16:47     标题: 回复 #13 tiger1970 的帖子

您把《神探狄仁杰--五》编剧的岗位接下吧。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5-9-10 16:55     标题: 回复 #14 szwd1997 的帖子

神探狄仁杰拍到五了吗?
我只记得有个叫“玉珠串”的案子,不知道是神探狄仁杰还是狄仁杰断案传奇啦。关于狄仁杰的电视剧我就看了这一部。

至于新闻,我不得不说需要写的清楚一点,深入挖掘一点。除非你抢时间,这个没办法,一句一句的发都是必须的----至于这种消息,时效性不太强,那就要写的详细、清楚,不能给读者错误引导或者造成误解。这是学习中文或者学习新闻时,老师必须讲的内容啊。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5-9-10 17:09     标题: 回复 #15 tiger1970 的帖子

我感觉金庸像你这样弄,绝对写不了那么多小说更加办不起来明报,新闻本来就是快餐,除非是重大事项,比如:天津爆炸案。

因为新闻要取材奇特,如果每个地方像破案一样那就没法弄了,因为消息来源也不一定那么充裕,只能有多少写多少,有时候还有隐私啊,隐晦啊这些问题刻意去掩盖、遮蔽、避谈一些情节。

ps:不是反对您的缜密的思考方式,而是说新闻每天都要出的,它是快餐,不能这样搞。也许以前是这样教的,但您知道吗?现在一个盖饭只需要1分15秒,没经过优化的地方1个盖饭15分钟都搞不完。新闻不是文学作品,每天都会有人关注热点新闻的,而文学作品不同,你写得太假,人家不看你就赚不到钱。

[ 本帖最后由 szwd1997 于 2015-9-10 17:10 编辑 ]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5-9-10 17:26     标题: 回复 #16 szwd1997 的帖子

我不是金庸,也无意做金庸。

我是学中文的,以前也干过新闻工作。现在这些一线的记者,应该说绝大多数都比我小。作为一个没多大本事的老师兄,给他们偶尔挑一点毛病我觉得还是可以的。其余的我不想再说,要是是同行,一看就懂,不是同行,说也没用。

写作也好,新闻也好,都是有技术的。不按照技术标准来,就一定没法达到合适的效果。
作家也好,记者也好,也是有基本功的,不是人人都可以做的。这也是技术活儿。

[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15-9-10 17:28 编辑 ]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5-9-10 17:29     标题: 回复 #13 tiger1970 的帖子

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把人打伤是一种犯罪行为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5-9-10 17:31     标题: 回复 #18 大将文钦 的帖子

你说的这句话是对的,我完全同意。

我就是觉得这个新闻有进一步写清楚的必要,这说明记者没有深度挖掘,如果记者有这个意识但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挖掘的话,则这种表述会更加严谨,至少女孩子前后的陈述应该是一个意思,或者写出不同陈述的原因,因此也不会出现前面我指出的两点问题。所以严格的说,这两点问题的出现,表示记者没有这个意识,在基本功上有欠缺。至于第三点问题,完全是写作时没有理顺,顾头不顾尾。在表达上思路不顺。
这些问题,表现为技术问题,但不仅仅是写作的技术问题,而是和职业素养有一定的关系。

[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15-9-10 17:49 编辑 ]
作者: sos2290    时间: 2015-9-10 19:26

还以为是狼牙棒爆菊




欢迎光临 轩辕春秋文化论坛 (http://xycq.org.cn/forum/) Powered by Discuz!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