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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入赘男擅改儿子姓氏 妻子全家斥其白眼狼令其离婚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5-9-3 12:18     标题: 入赘男擅改儿子姓氏 妻子全家斥其白眼狼令其离婚

来源: 中国网

马山县东部地区有入赘的风俗,男方入赘到女方家后便在女方家生活,所生育的子女的姓氏一般也跟随女方姓氏。8月26日,马山县法院金钗人民法庭就调解了一起因入赘丈夫擅自更改儿子姓氏而引起的离婚纠纷。最终,原本幸福的一家却因为儿子姓氏问题而分道扬镳。

蓝某系马山县古寨瑶族乡人,经人介绍认识潘某,1995年8月10日两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丈夫蓝某入赘到妻子潘某家生活,两人先后生育了两个儿子,大儿子的姓氏跟随了潘某的姓氏。在小儿子出生后,丈夫蓝某认为两人已经生育有两个儿子,自己虽然是入赘的女婿,但大儿子的姓氏已经按照当地的风俗跟随了妻子的姓氏,那么小儿子随自己的姓氏也无可厚非,但是潘某却不这么认为,因此夫妻俩对小儿子的姓氏问题一直争吵不断。在商量未果后,蓝某就自作主张到派出所将小儿子的姓氏改成了蓝姓。

潘某和其家人在得知情况后非常愤怒,认为蓝某是没有良心的“白眼狼”,蓝某既然已经入赘到潘家生活,按照习俗其所生育的子女都应该随女方姓潘。潘某在其族人的指使下坚持要求与蓝某离婚,每天闹得不可开交,蓝某在多次劝说妻子与家人都无效的情况下,忍无可忍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主审法官在了解案情后多次组织两人进行调解,于情于理劝说两人,但潘某心意已决坚持要离婚。最后在法官调解下,原、被告双方最终离婚,一个原本美满的家庭就这么因为儿子的姓氏问题而破碎了。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5-9-3 12:19

老虎怎么看
作者: KYOKO    时间: 2015-9-3 12:25

入赘没尊严啊
作者: 阿巽    时间: 2015-9-3 12:48

类似于单方面更改合同条款吧
作者: 信天游    时间: 2015-9-3 12:56

潘氏太过分了
作者: 天笑徒    时间: 2015-9-3 12:59

喊出爷们儿的风采~~~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5-9-3 13:45

没人权才是离婚的根本原因。
作者: 黃炎陽    时间: 2015-9-3 15:49

"已有兩個"就非要一人一個這種思維挺有意思的
頗具平均主義特色啊

楊家將七狼八虎佘太君不知道能不能也調幾個來姓佘
作者: 风精之羽    时间: 2015-9-3 17:04

既然做不到,当初就别答应,答应了再改,自然就是白眼狼
作者: 南焰烈云    时间: 2015-9-3 17:17

入赘连最基本的人格尊严都没有了,天天被女方这边摆布,随意使唤,跟奴才似的。
作者: 风精之羽    时间: 2015-9-3 22:25



QUOTE:
原帖由 南焰烈云 于 2015-9-3 17:17 发表
入赘连最基本的人格尊严都没有了,天天被女方这边摆布,随意使唤,跟奴才似的。

这个提前就应该清楚吧,又不是进门后才这样的
作者: KYOKO    时间: 2015-9-3 22:33



QUOTE:
原帖由 风精之羽 于 2015-9-3 17:04 发表
既然做不到,当初就别答应,答应了再改,自然就是白眼狼

那个“答应”没有法律效力的。。
作者: 风精之羽    时间: 2015-9-4 01:24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5-9-3 22:33 发表

那个“答应”没有法律效力的。。

所以女方也没起诉他啊,只是跟他闹而已,无理还要闹三分呢,何况有理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5-9-4 01:49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5-9-3 22:33 发表

那个“答应”没有法律效力的。。

“白眼狼”也非司法“结论”。
作者: KYOKO    时间: 2015-9-4 09:13

你们有理,还是男人拿人手短、吃人嘴软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5-9-4 10:45

都是计划生育的错。如果开始就知道能生2个就可以婚前来一个协定了。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5-9-4 14:35

入赘 是一个 历史民俗特有名辞,最核心的含意就是:生娃跟娘姓。
而入赘者往往大多数穷得也就只剩个屌了,并且明知是个没“面子”的事,还去做。往往就是“没能力”“不要脸”的行为。

人权?人权管孩子姓啥吗?
你有自由选择的权力,你也应该为选择承担责任或义务。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5-9-4 21:49     标题: 回复 #2 大将文钦 的帖子

入赘就是孩子要跟姥爷姓。要不然叫什么入赘?
吃人家的,用人家的,生孩子成自己的啦,这算不算不要脸?

男子汉大丈夫,要么有志气自己养老婆,养不起吃入赘就要有入赘的觉悟。连这点觉悟都没有,那就不知道该说什么啦。

[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15-9-4 21:52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5-9-4 22:27     标题: 回复 #18 tiger1970 的帖子

咱这里有个说法,叫做“两头蹲”,就是女方既不算出嫁,男方也不算入赘,两头大,这样皆大欢喜吧

ps:比如父亲姓赵,母亲姓李,女儿就叫赵李合子(or李赵合子),多有霓虹范儿
作者: 风精之羽    时间: 2015-9-4 23:43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5-9-4 22:27 发表
咱这里有个说法,叫做“两头蹲”,就是女方既不算出嫁,男方也不算入赘,两头大,这样皆大欢喜吧

ps:比如父亲姓赵,母亲姓李,女儿就叫赵李合子(or李赵合子),多有霓虹范儿

这是最近这一二十年才出现的吧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5-9-5 11:07     标题: 回复 #18 tiger1970 的帖子

好像有的地方入赘,女婿需要改姓岳父的姓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5-9-5 11:10     标题: 回复 #17 小贩 的帖子

其实入赘又要“面子”也简单,找个同姓老婆不就行了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5-9-5 11:24

即然人家那么讲传统,同姓不通婚咧....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5-9-5 11:54     标题: 回复 #23 小贩 的帖子

男方可以在结婚前先改成母姓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5-9-5 12:24

这个办法好。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5-9-6 09:28     标题: 回复 #19 KYOKO 的帖子

女儿姓赵还是姓赵李?

如果姓赵,那就不是两头兼顾。
如果姓赵李,那就是既不姓赵,又不姓李,成为赵李这个新姓,这不是两头兼顾,而是两头都不顾。

孩子跟姥爷姓,还是跟爷爷姓,说到底,是父权问题----是爷爷与姥爷争夺谁更有资格使用自己姓氏这个权利的问题,说白了,是以何种基因对外公示的争夺权问题,说到底是重男轻女的问题----女方父亲违背了传统的以男方姓氏为孩子姓氏的传统,毅然决然向传统挑战,只是为向世界说----这孩子是我的基因。而男方则捍卫对自己有利的传统。

事实上,全世界基本都是孩子从爷爷的姓氏,甚至女方出嫁后就改为夫家的姓氏,成为夫家的一员。很少有一个家庭具备两个姓氏的。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5-9-6 09:30     标题: 回复 #21 大将文钦 的帖子

是的。入赘必须改岳父的姓,如同女孩子出嫁必须改丈夫家的姓一样。
入赘之后男方是不能认自己祖宗的,除非岳父同意解除入赘关系。
作者: 黃炎陽    时间: 2015-9-6 10:01



QUOTE: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5-9-6 09:28 发表
女儿姓赵还是姓赵李?

如果姓赵,那就不是两头兼顾。
如果姓赵李,那就是既不姓赵,又不姓李,成为赵李这个新姓,这不是两头兼顾,而是两头都不顾。

孩子跟姥爷姓,还是跟爷爷姓,说到底,是父权问题--- ...

虎兄總是糾結在外公身上
無非就是說:既然要跟母姓,那為什麼不跟到底跟外婆姓

按這說法講跟外公姓女方仍是沒有邏輯基礎,既然要跟外公姓,那為什麼要跟外公的爺爺姓,而不是外公的外公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5-9-6 10:04     标题: 回复 #28 黃炎陽 的帖子

因为外公的外公也是外姓人。
作者: 黃炎陽    时间: 2015-9-6 10:14     标题: 回复 #29 szwd1997 的帖子

所以入贅其實沒甚麼理論基礎可講
你說跟外公姓好?那我就要問你了,那外公您為毛不跟您自己的外公姓?
跟母姓同理,母自己怎麼不跟外婆姓

======

入贅就是堅決不講道理,拿錢買斷一個姓氏權,愛姓陳就姓陳,姓張就姓張,沒有跟誰不跟誰一說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5-9-6 10:17     标题: 回复 #30 黃炎陽 的帖子

因为外公的外公和外婆没有掏钱,回答完毕。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5-9-6 10:21     标题: 回复 #31 szwd1997 的帖子

此回答大妙  szwd1997兄真妙人也
作者: 黃炎陽    时间: 2015-9-6 10:27     标题: 回复 #32 tiger1970 的帖子

哥,他說的跟我說的沒有二致

QUOTE:
原帖由 黃炎陽 于 2015-9-6 10:14 发表
入贅就是堅決不講道理,拿錢買斷一個姓氏權,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5-9-6 10:36     标题: 回复 #33 黃炎陽 的帖子

炎阳好糊涂啊,明明就是两码事。

假设男马,女黄,你儿子姓曹,这可以验证你说的话。“入贅就是堅決不講道理,拿錢買斷一個姓氏權”而现实是无一例外的姓外公的姓,并没有随意指定。为什么不说姓母亲的姓,因为母亲是嫁给男方的,男方入赘的是上辈的家族不是入赘的母亲家。因为财产是爹的,不是女人的。所以随母姓是一种说法,其真正的实质还是父亲,只不过不是自己的父亲而是女人的父亲。

[ 本帖最后由 szwd1997 于 2015-9-6 10:38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5-9-6 10:53

s兄说的对的

你真要随母姓,有本事随外婆的姓
作者: 黃炎陽    时间: 2015-9-6 13:32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5-9-6 10:53 发表
s兄说的对的

你真要随母姓,有本事随外婆的姓

外婆也沒隨母姓,為什麼非要隨外婆,不隨外婆的娘,也不隨外婆的外婆
作者: 黃炎陽    时间: 2015-9-6 13:36



QUOTE: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5-9-6 10:36 发表
炎阳好糊涂啊,明明就是两码事。

假设男马,女黄,你儿子姓曹,这可以验证你说的话。“入贅就是堅決不講道理,拿錢買斷一個姓氏權”而现实是无一例外的姓外公的姓,并没有随意指定。为什么不说姓母亲的姓,因 ...

現實上人都自私,所以沒有人掏錢去搞個外姓罷了,理論上入贅講不出一個道理,就是拿錢買斷罷了
事實上我出錢隨便找個張三李四要讓他們生的小孩姓甚麼都有可能,神州兄憑甚麼說一定做不到

只是我沒這麼多閒錢罷了

我說誰掏錢誰就買斷,和你說的外公出錢,所以外公就買斷不就是一個意思嘛

比如外公姓黃吧,難不成外公掏錢了,你非得逼著外公讓外孫姓黃,外公想讓外孫姓李就不行?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5-9-6 13:55

其实,我还真见过。随母姓,其实是和外婆姓的。知道原因吗?
作者: KYOKO    时间: 2015-9-6 14:22



QUOTE:
原帖由 小贩 于 2015-9-6 13:55 发表
其实,我还真见过。随母姓,其实是和外婆姓的。知道原因吗?

外公是入赘的。。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5-9-6 15:02

正确,加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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