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还是建议封禁大号的同时,也把马甲适当封一段时间 [打印本页]
作者:
Shadowleech 时间: 2015-5-11 09:01 标题: 还是建议封禁大号的同时,也把马甲适当封一段时间
我理解不好轻易击杀老会员,但是最近的处理不及时显然反而恶化了情况,我觉得首先有火药味的帖子应该尽快处理,而不是两边都放大招不封不行的程度。
此外凡是自己认可是这个号的马甲,在大号封禁情况下也应该适当封一段,避免矛盾继续进行。
作者:
价量 时间: 2015-5-11 09:09
建议完了,该上班上班.该吃饭,吃饭.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5-5-11 09:10
只要该如何处理就如何处理,公平对待,要松都松,要紧都紧,我是不会放大招的。
作者:
KYOKO 时间: 2015-5-11 09:12
顶爷要说了,就怕封错啊
作者:
价量 时间: 2015-5-11 09:12
禁小号的时候,能诛连节度吗???
如果禁号诛连,还让新申请吗???
还有,大号小号怎么区分???注册时间,还是发贴数/功绩/职务啊?
有热情是好事.但得好好想想可行性.
还有,现在是那些大神的吵架.现有的吵架的几个区的新贴子就是他们吵闹中灌出来的.你图啥来这里的???把他们清走就真的好么?
你想清净,不去不就完了?
[ 本帖最后由 价量 于 2015-5-11 09:18 编辑 ]
作者:
Shadowleech 时间: 2015-5-11 09:16
自己承认的号就是,不管是大号还是小号,犯事了此人承认的其他号一样封一段时间。
作者:
价量 时间: 2015-5-11 09:18
还有,现在是那些大神的吵架.现有的吵架的几个区的新贴子就是他们吵闹中灌出来的.你图啥来这里的???把他们清走就真的好么?
你想清净,不去不就完了?
作者:
价量 时间: 2015-5-11 09:21
就象,你想聊小说,一般没人和你吵.非你得跑到水区来秀,别人逆袭你就受不了了???
而且,道理不是那么讲的....
作者:
x-dvd 时间: 2015-5-11 09:21
不株连马甲,是TOP定的基本法,等到事态发展到不可控的地步,枢密院会表态的,懂这个意思吗
作者:
价量 时间: 2015-5-11 09:23
诛连马甲,效果很差,直接由五王出钱,到越南找人比较好.
诛一个,所有的马甲全消,而且没有新申请的漏洞.
作者:
天宫三板斧 时间: 2015-5-11 09:43
株连马甲有什么用?难道不可以注册新的马甲?除非关闭注册。
作者:
线仙 时间: 2015-5-11 09:57
哎,即然有一条建议,并且把他发表出来了,面对反对议见,是不是要逐条的答复一下啊.
你不会搞"立法"建议是闹好玩的吧?自己发的贴,含着哭也得回复一下啊.
不会只想听到坛友点赞,管理说同意吧?
作者:
线仙 时间: 2015-5-11 10:01
蛋疼,每封一个马甲,还得整论坛全文遍历一下.看看,这个马甲在哪有别的马甲认同身份没有.....,基本上还做不到智能处理....工作量极大,可操作性极差啊!!!
作者:
线仙 时间: 2015-5-11 10:04
既然"普遍"的可操作性极差,那么你肯定就是有"具体目标"了.....
你想整谁??想通过立法搞谁??
说,别搞立法吓唬我们.你想搞谁我们帮你"呼他".
[ 本帖最后由 线仙 于 2015-5-11 10:07 编辑 ]
作者:
线仙 时间: 2015-5-11 10:09
还有,如果此立法通过.谁要是乱认别人马甲,当事人是不是必须告诽谤?
而且,原则上当事人只要不肯定.这诽谤罪就得成立?而不告诽谤做背书,就很可能变成"默认".
[ 本帖最后由 线仙 于 2015-5-11 10:14 编辑 ]
作者:
feiyue1206 时间: 2015-5-11 10:39
无操作性。
作者:
Shadowleech 时间: 2015-5-11 11:11
原帖由 线仙 于 2015-5-11 10:09 发表
还有,如果此立法通过.谁要是乱认别人马甲,当事人是不是必须告诽谤?
而且,原则上当事人只要不肯定.这诽谤罪就得成立?而不告诽谤做背书,就很可能变成"默认".
乱认又不影响,你不承认他是他做什么事情和你无关,你犯事了他遭殃,还能查IP封IP。
任何论坛不斩马甲那都不是不能,不想而已。
作者:
线仙 时间: 2015-5-11 11:12
别说想不想,你想干啥,直说。。。。。
弄个完全没操作性的提案出来,还尽扯想不想什么的。
作者:
Shadowleech 时间: 2015-5-11 11:14
大部分论坛要斩人都是马甲一起株连的,这里无非不想而已。
作者:
天宫三板斧 时间: 2015-5-11 11:21
原帖由 Shadowleech 于 2015-5-11 11:14 发表
大部分论坛要斩人都是马甲一起株连的,这里无非不想而已。
大部分?统计数字哪来的?证据在哪儿?
作者:
KYOKO 时间: 2015-5-11 11:22
整体而言不需要,冒头一个斩一个就行
作者:
线仙 时间: 2015-5-11 11:23
国内论坛最多是连着封个IP,还真没听说过封小号的.
登闻鼓怎么也算是轩辕最正儿八经的地方了.没依据的信口开河,小心被判"渺视电脑".
作者:
KYOKO 时间: 2015-5-11 11:26
主要还是马甲注册无资本吧
即使咱提议的新号24小时才能发帖也没人搭理。。
作者:
线仙 时间: 2015-5-11 11:32
首先,你得看论坛是个什么地方,该怎么玩.
别国议会还有打架的呢.是不是该统统枪毙啊???
如果真想,实名制+身份证+手机+视频认证.现在不是有证券在线开户系统嘛.弄一个那玩艺就OK.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5-5-11 11:33 标题: 回复 #23 KYOKO 的帖子
新号24小时发帖有意义吗?只会影响到那些想来的新人。
现在是48小时才能发帖。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5-5-11 11:35 标题: 回复 #23 KYOKO 的帖子
不是早就是新号48小时才能发帖了吗?
作者:
天宫三板斧 时间: 2015-5-11 11:37
480小时也白搭。马甲大军一年前可能已经注册好了。
作者:
线仙 时间: 2015-5-11 11:38
楼上这位兄台,有经验,有见的.....高,实在是高...
PS.这才是务实的讨论问题.
PPS.一句全国大部分论坛,你忽悠谁呢??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5-5-11 11:42
原帖由 KYOKO 于 2015-5-11 11:26 发表
主要还是马甲注册无资本吧
即使咱提议的新号24小时才能发帖也没人搭理。。
现在新号是48小时才能发言。
这证明水王还真没小号,至少这几年没有小号。
[ 本帖最后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5-11 11:46 编辑 ]
作者:
黃炎陽 时间: 2015-5-11 11:50 标题: 回复 #29 杏花疏影 的帖子
1. 忍不住要嘲笑一下水王
2. 我將來,過去,現在絕不承認所有炎陽是同屬一個人,絕不!立帖為證
作者:
紫炎阳 时间: 2015-5-11 11:53
我將來,過去,現在絕不承認所有炎陽不屬同一個人,絕不!立帖為證
作者:
黃炎陽 时间: 2015-5-11 12:00 标题: 回复 #31 紫炎阳 的帖子
放過我吧,求你了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5-5-11 12:30 标题: 回复 #32 黃炎陽 的帖子
不要演戏。你楼上和你是一伙的。
作者:
如是我闻 时间: 2015-5-11 14:17
这算是立法听证会么????
简直是闹剧!!!,闹剧!!!!
各位,要对轩辕务责!!!要做一个急公好义的好人,诚实的人,纯粹的人.说话能不能慎重一点???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5-5-11 16:26
封小号的话炎阳绝对属于想申辩都没的申的人,如果不让注册我也是想申辩都没的申的人
考虑到我们两个,恕我不支持顶楼建议
作者:
ptcn 时间: 2015-5-11 17:31
原帖由 KYOKO 于 2015-5-11 11:22 发表
整体而言不需要,冒头一个斩一个就行
同意小K的意见。对马甲和疑似马甲,适用“严打”标准,用小O的话说就是“高一级戒备”,按屡犯处理,对违规的认定,从严掌握。
说得直白些,“冒头一个斩一个”,封到让观众认不出这是谁的马甲。
作者:
Shadowleech 时间: 2015-5-12 08:18
原帖由 ptcn 于 2015-5-11 17:31 发表
同意小K的意见。对马甲和疑似马甲,适用“严打”标准,用小O的话说就是“高一级戒备”,按屡犯处理,对违规的认定,从严掌握。
说得直白些,“冒头一个斩一个”,封到让观众认不出这是谁的马甲。
之前我不清楚具体发生了什么,之后颖颖开始攻击论坛的时候就该小封他几天让他消停下了,但等到哪个马甲开始骂娘了才大处理。
作者:
徒手拆高达 时间: 2015-5-12 09:01
你不清楚的事多了....想过你指责的某某在暴吵之前发生过什么吗?
说来说去,不就是要整天宫嘛....,还要"立法"整.....,真是费尽心机呐你.
看看你的举例和指证,太唯心了.中国大多数论坛封小号的"神论"也敢说.
还"自认"就算,你知不知道当时那么多"同款马甲"还有恶意抢注的??
看看贴子的立论和论证,逻辑混乱,思想唯心、唯我、阴暗,例证不实........,你说要用什么样的词语形容这样的行为、这样的人好??
[ 本帖最后由 徒手拆高达 于 2015-5-12 09:07 编辑 ]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5-5-12 09:34
合着楼上的意思是,天宫公主就应该攻击论坛,论坛就得哄着,照顾着。
作者:
徒手拆高达 时间: 2015-5-12 09:48
哦,看来你支持这样针对某个人的立法.并且可以采取"逻辑混乱,思想唯心、唯我、阴暗,例证不实........"的行为?
对于,天宫攻击论坛的言论.个人认为,
第一,这是另一回事.
第二,象某些人批判某党一样,如果官员都烂掉了.爱国也不用爱政府.谁敢说在裁判的时候是公允的??
第三,论坛好坏与关心他们的人相关.与我真的无关.来这里后,感觉就没什么变化.
[ 本帖最后由 徒手拆高达 于 2015-5-12 09:50 编辑 ]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5-5-12 09:55
原帖由 徒手拆高达 于 2015-5-12 09:48 发表
哦,看来你支持这样针对某个人的立法.并且可以采取"逻辑混乱,思想唯心、唯我、阴暗,例证不实........"的行为?
对于,天宫攻击论坛的言论.个人认为,
第一,这是另一回事.
第二,象某些人批判某党一样 ...
红字部份正是天宫公主的典型行为。
这不是针对天宫公主,而是判例法,明白吗?
作者:
徒手拆高达 时间: 2015-5-12 09:57
这样的行为是支持这样"规矩"成立的理由?
所以古人诚不欺我: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是冤家不聚头.
别光瞄着别人"黑".
[ 本帖最后由 徒手拆高达 于 2015-5-12 10:00 编辑 ]
作者:
Shadowleech 时间: 2015-5-12 12:15
原帖由 徒手拆高达 于 2015-5-12 09:01 发表
你不清楚的事多了....想过你指责的某某在暴吵之前发生过什么吗?
说来说去,不就是要整天宫嘛....,还要"立法"整.....,真是费尽心机呐你.
看看你的举例和指证,太唯心了.中国大多数论坛封小号的" ...
我觉得如果当时就封天宫的马甲,最多也就一周也不会有后面马甲骂娘,而现在变成了2个还是3个月,对他有益处么?
作者:
xkjo 时间: 2015-5-12 13:25
我是一直支持大号小号采取连坐的。问题在于可操作性,就算是封IP,也可以通过换IP软件轻易绕过这个封禁,技术上恐怕很难做到完全封禁。我的建议是,取消马甲的投诉资格,非表明身份的马甲投诉,则直接永封马甲,不管有理没理。而对于马甲的攻击谩骂由当值版主通过扣通宝的方式直接实行软永封。比如说,同样的发言,大号可能扣100,小号则直接扣1万。
作者:
x-dvd 时间: 2015-5-12 13:30
原帖由 徒手拆高达 于 2015-5-12 09:01 发表
你不清楚的事多了....想过你指责的某某在暴吵之前发生过什么吗?
说来说去,不就是要整天宫嘛....,还要"立法"整.....,真是费尽心机呐你.
看看你的举例和指证,太唯心了.中国大多数论坛封小号的" ...
奇也怪哉,为什么你就一口咬定LZ是要整公主呢?难道同样举动的司马光不在此列?
作者:
徒手拆高达 时间: 2015-5-12 13:32
唉,逻辑是硬伤....还在自己的世界里转不出来....
不过也不奇怪,都明辨是非了,还要登闻鼓干嘛.哈哈.......
至此方知70子辛苦.
满以为自己都是道理,岂不知:因人立法,因言获罪,两样都占齐了.难怪说帝王思唯不灭,奴才思维不死。想想,满口自由/民主的精分们都没意识到这样的问题.自由、民主、法治果然只是扯蛋玩的,骨子里全是“红卫兵”还真没错。
[ 本帖最后由 徒手拆高达 于 2015-5-12 13:45 编辑 ]
作者:
徒手拆高达 时间: 2015-5-12 13:46
原帖由 x-dvd 于 2015-5-12 13:30 发表
奇也怪哉,为什么你就一口咬定LZ是要整公主呢?难道同样举动的司马光不在此列?
麻烦你把贴看完再来洗地。
作者:
x-dvd 时间: 2015-5-12 13:48
原帖由 徒手拆高达 于 2015-5-12 13:46 发表
麻烦你把贴看完再来洗地。
奇了怪了,怎么我又变成洗地的了?
作者:
徒手拆高达 时间: 2015-5-12 13:56
原帖由 x-dvd 于 2015-5-12 13:48 发表
奇了怪了,怎么我又变成洗地的了?
看很多人这么用,学习一下。估摸着意思就是:不管事实真象,跑来先辩护一下。
如果用错了,反正我就是这么个意思了。
作者:
x-dvd 时间: 2015-5-12 14:21
原帖由 徒手拆高达 于 2015-5-12 13:56 发表
看很多人这么用,学习一下。估摸着意思就是:不管事实真象,跑来先辩护一下。
如果用错了,反正我就是这么个意思了。
还是不明白怎么又变成不管事实真象了。
我觉得首先有火药味的帖子应该尽快处理,而不是两边都放大招不封不行的程度。
这是LZ的顶楼发言。
之后颖颖开始攻击论坛的时候就该小封他几天让他消停下了,但等到哪个马甲开始骂娘了才大处理。
这是LZ的37L发言。
我已经有点猜到你的意思了。
但问题是,如果LZ是以司马光为例,是不是就可以理解为LZ在针对司马光?
实际上顶楼至37楼中,第一个提出所谓“针对某人”的不就是你自己在14L的发言么?
你想整谁??想通过立法搞谁??
你也不必摆出一副老子就这样怎么着的架势,我本来就不想怎么着啊。
作者:
徒手拆高达 时间: 2015-5-12 16:40
我认同你的以为.......
PS.老子还真没当回事。你举个证出来,我就支持你。
[ 本帖最后由 徒手拆高达 于 2015-5-12 16:43 编辑 ]
作者:
Shadowleech 时间: 2015-5-13 00:52
原帖由 x-dvd 于 2015-5-12 14:21 发表
还是不明白怎么又变成不管事实真象了。
这是LZ的顶楼发言。
这是LZ的37L发言。
我已经有点猜到你的意思了。
但问题是,如果LZ是以司马光为例,是不是就可以理解为LZ在针对司马光?
实际上顶楼至37楼 ...
用哪个马甲是因为我不知道迷糊100是谁的马甲?刚刚被封那个NANIWA?
作者:
赵庄姬 时间: 2015-5-13 09:11
我有办法,可让论坛立刻清净。把来自北京的 IP 全屏蔽即可。反正我和赵简子都是北京的。
作者:
如是我闻 时间: 2015-5-13 09:33
实名认证后采用“安全证书”U盾登陆。。。。。。
这样也不会忘记账号密码,安全性比较高。
PS.我们要假装很认真的样子,庄严肃穆。
作者:
赵庄姬 时间: 2015-5-13 09:55
原帖由 如是我闻 于 2015-5-13 09:33 发表
实名认证后采用“安全证书”U盾登陆。。。。。。
这样也不会忘记账号密码,安全性比较高。
PS.我们要假装很认真的样子,庄严肃穆。
那要删除现在所有账号,大家实名验证后再发新号啊。不然就太便宜那些从造父一直注册到赵简子的人了(除了赵武,整个赵世家都被他抢注了)。
[ 本帖最后由 赵庄姬 于 2015-5-13 09:57 编辑 ]
作者:
晋成公 时间: 2015-5-13 09:57
原帖由 赵庄姬 于 2015-5-13 09:55 发表
那要删除现在所有账号,大家实名验证后再发新号啊。不然就太便宜那些从造父一直注册到赵简子的人了(除了赵武,整个赵世家都被他抢注了)。
你纯是准备让轩辕亡坛。
作者:
赵庄姬 时间: 2015-5-13 09:59
原帖由 晋成公 于 2015-5-13 09:57 发表
你纯是准备让轩辕亡坛。
哦,此人把晋世家基本也抢注完了。不把这些小号都扫进垃圾桶,实名制认证实在是难啊。
作者:
晋成公 时间: 2015-5-13 10:03
原帖由 赵庄姬 于 2015-5-13 09:59 发表
哦,此人把晋世家基本也抢注完了。不把这些小号都扫进垃圾桶,实名制认证实在是难啊。
我就这一个号,少乱扯。
不过,人家有赵简子,你就出来赵武与赵庄姬。
作者:
如是我闻 时间: 2015-5-13 10:07
怎么会亡坛呢?看大家这么兴致勃勃的样子,明显的破旧迎新,欲火丛生嘛。
我对实名制是很有信心的,我到轩辕来就是想非常认真的找些人论证一下社会现象和思潮。
如果实名制了,是不是把学位、职称、职务、行业、收入什么的也登记一下?
说不定过几年后博鳌论坛也就被废弃了,轩辕春秋,一统全球!
壮哉,我大轩辕!!!伟哉,我们都是轩辕人!!!
作者:
赵武 时间: 2015-5-13 10:09
原帖由 晋成公 于 2015-5-13 10:03 发表
我就这一个号,少乱扯。
不过,人家有赵简子,你就出来赵武与赵庄姬。
看看你自己的注册日期,明摆着是针对赵庄姬的。
作者:
赵朔 时间: 2015-5-13 10:14
原帖由 赵武 于 2015-5-13 10:09 发表
看看你自己的注册日期,明摆着是针对赵庄姬的。
切,注册日期能证明什么?
看当初你与赵庄姬在鼓区里的贴子,明显是针对赵简子的。
作者:
天宫开发商 时间: 2015-5-13 11:54
原帖由 赵庄姬 于 2015-5-13 09:11 发表
我有办法,可让论坛立刻清净。把来自北京的 IP 全屏蔽即可。反正我和赵简子都是北京的。
把来自中国的ip全屏蔽不是更好。
作者:
赵武 时间: 2015-5-13 11:57 标题: 回复 #62 天宫开发商 的帖子
首先,楼主的提议基本上就是按照宁可错杀三千的思路来的,当然我是不赞成这样做的。但是,与其全坛范围猜谁是谁的马甲,还不如把问题控制在一个城市之内呢。。。
[ 本帖最后由 赵武 于 2015-5-13 11:58 编辑 ]
作者:
赵武 时间: 2015-5-13 12:01
原帖由 赵朔 于 2015-5-13 10:14 发表
切,注册日期能证明什么?
看当初你与赵庄姬在鼓区里的贴子,明显是针对赵简子的。
你那个赵简子的马甲,不就是为了占赵襄子便宜么?
现在你把整个赵世家恨不得都注册了,你让赵襄子情何以堪啊?
[ 本帖最后由 赵武 于 2015-5-13 12:05 编辑 ]
作者:
赵朔 时间: 2015-5-13 13:11
原帖由 赵武 于 2015-5-13 12:01 发表
你那个赵简子的马甲,不就是为了占赵襄子便宜么?
现在你把整个赵世家恨不得都注册了,你让赵襄子情何以堪啊?
咱论坛有赵襄子吗?
赵简子从来就没与赵襄子说过一次话,你就说是为占赵襄子的便宜,可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
作者:
天宫开发商 时间: 2015-5-13 13:54
原帖由 赵武 于 2015-5-13 12:01 发表
你那个赵简子的马甲,不就是为了占赵襄子便宜么?
现在你把整个赵世家恨不得都注册了,你让赵襄子情何以堪啊?
赵襄子是谁?我查了一下会员信息,没有找到。好像只有赵箱子。但是赵箱子显然很跟赵襄子没有什么关系。
作者:
赵武 时间: 2015-5-13 14:46
原帖由 赵朔 于 2015-5-13 13:11 发表
咱论坛有赵襄子吗?
赵简子从来就没与赵襄子说过一次话,你就说是为占赵襄子的便宜,可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
你想占襄子便宜,你心里清楚的很。
作者:
赵朔 时间: 2015-5-13 14:58
原帖由 赵武 于 2015-5-13 14:46 发表
你想占襄子便宜,你心里清楚的很。
污蔑。
作者:
赵武 时间: 2015-5-13 15:09
原帖由 赵朔 于 2015-5-13 14:58 发表
污蔑。
论名声,赵简子上不如赵衰、赵盾、赵武,下不如赵襄子,赵武灵王,赵惠文王。你偏偏就注册个赵简子,你这么做的目的不得不令人怀疑。当时正好论坛封了你一个马甲,以这种方式去占论坛便宜再正常不过了。
你自己把赵襄子的所有祖宗都注册了(除赵武),还说我污蔑?连远祖造父都不放过啊。。。赵襄子的后代呢?赵武灵王,赵惠文王,怎么一个都没见你抢注啊?
[ 本帖最后由 赵武 于 2015-5-13 15:15 编辑 ]
作者:
天宫开发商 时间: 2015-5-13 15:14
原帖由 赵武 于 2015-5-13 14:46 发表
你想占襄子便宜,你心里清楚的很。
他想占古人的便宜?呵呵
作者:
赵朔 时间: 2015-5-13 15:14
原帖由 赵武 于 2015-5-13 15:09 发表
你自己把赵襄子的所有祖宗都注册了(除赵武),还说我污蔑?连远祖造父都不放过啊。。。赵襄子的后代呢?赵武灵王,赵惠文王,怎么一个都没见你抢注啊?
我用赵简子,你就用赵武与赵庄姬,我还不得准备一下啊,我准备赵简子以下的,有毛用?若不是你注册赵武与赵庄姬,我用得着这么费劲?
作者:
天宫开发商 时间: 2015-5-13 15:16
如果有人注册轩辕黄帝,岂不是把所有华人的便宜都占了。
作者:
赵武 时间: 2015-5-13 15:16
原帖由 赵朔 于 2015-5-13 15:14 发表
我用赵简子,你就用赵武与赵庄姬,我还不得准备一下啊,我准备赵简子以下的,有毛用?若不是你注册赵武与赵庄姬,我用得着这么费劲?
问题是你当初为什么偏偏要注册赵简子呢?你这的占便宜的心思我还看不出?我注册赵武,纯粹是替襄子打抱不平的。
[ 本帖最后由 赵武 于 2015-5-13 15:20 编辑 ]
作者:
赵武 时间: 2015-5-13 15:19
原帖由 天宫开发商 于 2015-5-13 15:16 发表
如果有人注册轩辕黄帝,岂不是把所有华人的便宜都占了。
自己叫天宫开发商,还好意思跟人谈谁占谁便宜?
作者:
赵朔 时间: 2015-5-13 15:20
原帖由 赵武 于 2015-5-13 15:16 发表
问题是你当初为什么偏偏要注册赵简子呢?
你这的占便宜的心思我还看不出?
占谁便宜了?
坛子里根本就没有赵襄子。
别用你的心理来揣度别人,好不好?以为谁都与你一样,只想占人便宜?在你注册赵武与赵庄姬之前,我从未有过这种想法,更没有这类的行动。
作者:
赵武 时间: 2015-5-13 15:22
原帖由 赵朔 于 2015-5-13 15:20 发表
占谁便宜了?
坛子里根本就没有赵襄子。
别用你的心理来揣度别人,好不好?以为谁都与你一样,只想占人便宜?在你注册赵武与赵庄姬之前,我从未有过这种想法,更没有这类的行动。
你注册赵简子,就已经有这类行动了。
赵襄子是谁,你比我清楚。
作者:
天宫神父 时间: 2015-5-13 15:22
原帖由 赵朔 于 2015-5-13 15:20 发表
占谁便宜了?
坛子里根本就没有赵襄子。
别用你的心理来揣度别人,好不好?以为谁都与你一样,只想占人便宜?在你注册赵武与赵庄姬之前,我从未有过这种想法,更没有这类的行动。
天宫开发商又占谁的便宜了?
作者:
天宫开发商 时间: 2015-5-13 15:23
原帖由 赵武 于 2015-5-13 15:19 发表
自己叫天宫开发商,还好意思跟人谈谁占谁便宜?
天宫开发商占了谁的便宜?
作者:
赵武 时间: 2015-5-13 15:23
原帖由 天宫神父 于 2015-5-13 15:22 发表
天宫开发商又占谁的便宜了?
你不是双飞了么?
作者:
天宫开发商 时间: 2015-5-13 15:24
原帖由 赵武 于 2015-5-13 15:22 发表
你注册赵简子,就已经有这类行动了。
赵襄子是谁,你比我清楚。
有人注册过“赵襄子”?有,请拿出证据,如果没有,呵呵呵呵呵呵
作者:
赵朔 时间: 2015-5-13 15:25
原帖由 赵武 于 2015-5-13 15:22 发表
你注册赵简子,就已经有这类行动了。
赵襄子是谁,你比我清楚。
你这是什么逻辑?
你说我注册赵简子是占人便宜,占的是赵襄子的便宜。
我说坛子里当时应该没有赵襄子,即使有,赵简子压根就没有找到赵襄子,让你拿出赵襄子来。
你却又说,我知道赵襄子是谁,有你这种人吗?
作者:
天宫神父 时间: 2015-5-13 15:26
原帖由 赵武 于 2015-5-13 15:23 发表
你不是双飞了么?
双飞?什么意思?
作者:
humi100 时间: 2015-5-13 15:26
原帖由 天宫开发商 于 2015-5-13 15:24 发表
有人注册过“赵襄子”?有,请拿出证据,如果没有,呵呵呵呵呵呵
你这货又现这种这种把戏了,别人主张要拿出证据,你主张不用举证。
你说要举证,我只能呵呵呵
作者:
赵朔 时间: 2015-5-13 15:27
原帖由 humi100 于 2015-5-13 15:26 发表
你这货又现这种这种把戏了,别人主张要拿出证据,你主张不用举证。
你说要举证,我只能呵呵呵
他举证了,说论坛里没有赵襄子。
我也查了,坛子里就是没有赵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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