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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偷电脑不会开机 到电脑公司求助遇失主被擒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5-4-30 09:53     标题: 男子偷电脑不会开机 到电脑公司求助遇失主被擒

来源: 大江网

本报上高讯 偷来的笔记本电脑无法开机,小偷只好拿到电脑销售公司求助,没想到失主恰好是该公司员工,笨贼当场被抓获。4月29日,涉嫌盗窃的李某被上高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连带破获刑事案件4起。

48岁的李某是上高县一农民,嗜好赌博。23日下午4时许,李某在上高县一居民小区寻找出租房时,偶然发现一出租房屋内无人,便撬门入室窃得一部笔记本电脑(价值5000余元)。但是,李某根本不懂操作,甚至连怎么开机也不会。第二天,李某带着电脑找到一家电脑销售公司,向他们求教电脑的基本操作。不料,失主恰好是这家公司的员工,他当场认出是自己被盗的电脑。人赃俱获,李某当即被扭送公安机关。

警方一审,发现李某早已犯案多起。原来,自2014年9月下旬以来,李某采取同样方式,先后窜至上高县城各居民小区内盗窃作案4起,盗得手机、戒指和现金等物价值5000余元,赃款全被他参与“斗地主”赌博挥霍。

(来源:中国江西网-江西手机报)
作者: 白河    时间: 2015-4-30 10:13

没文化真可怕,连小偷都干不成,知识果然能改变命运
作者: 葉影心    时间: 2015-4-30 10:51

这就是缘份, 如果失主果断原谅小偷, 这就是真爱
作者: 白衣天子    时间: 2015-4-30 10:53

虚心学习也是一种罪过
作者: KYOKO    时间: 2015-4-30 12:54

如果是个18岁的女小偷,失主以告发威胁要求ooxx,算不算强奸?

凳子叔叔来解答下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5-4-30 15:41     标题: 回复 #5 KYOKO 的帖子

水王,你这问题不是问题。所谓强奸是强制奸之,而不会什么威胁。

商讨,狡诈,本身就是征询的一种,怎么能叫“强”呢。
作者: 西门飘烟    时间: 2015-4-30 16:06     标题: 回复 #6 szwd1997 的帖子

违背本人意愿都算吧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5-4-30 16:12     标题: 回复 #7 西门飘烟 的帖子

没违背啊。

男问:从不从,不从告发你。
女答:好吧。
这是她本人同意的吧?

男问:从不从,不从告发你。
女答:打死不从。
好,女的被关了。没违背她的意愿吧?
作者: 白河    时间: 2015-4-30 18:37     标题: 回复 #8 szwd1997 的帖子

威胁也算是强迫吧,强迫同意还是违背了对方的意愿吧
作者: 黑暗至尊    时间: 2015-4-30 18:56

讨论从不从干啥?你想干啥?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5-4-30 20:24     标题: 回复 #9 白河 的帖子

强奸是不征求同意,直接上去了。而不是跟你讲条件的,有条件就不叫强奸了。
作者: 14693089    时间: 2015-4-30 20:25

阿门,不巧不成书
作者: 住持方丈    时间: 2015-4-30 21:02

这位仁兄是偷了自己用吗,结果又不会用,是拿去卖吗,如果去卖又管它打得开打不开呢. . .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5-5-1 19:58     标题: 回复 #11 szwd1997 的帖子

不管……不是还有“诱奸”么……
作者: 住持方丈    时间: 2015-5-2 23:55     标题: 回复 #11 szwd1997 的帖子

不是还有“迷奸”么……
作者: 白炎陽    时间: 2015-5-3 09:06

我認為算強姦,神州兄話倒也說得通,但記得法律上的定義比神州兄這個說法要廣
等鄧子兄來講囉
作者: 白衣天子    时间: 2015-5-3 22:44

从法律角度,这个肯定是强奸。
作者: 西门飘烟    时间: 2015-5-9 16:10



QUOTE: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5-4-30 16:12 发表
没违背啊。

男问:从不从,不从告发你。
女答:好吧。
这是她本人同意的吧?

男问:从不从,不从告发你。
女答:打死不从。
好,女的被关了。没违背她的意愿吧?

女答的不一定代表她本人的意愿。

而且明显因为男的“不从告发你”之威胁,会导致女非本人意愿的回答
作者: 西门飘烟    时间: 2015-5-9 16:12

按神州说的,世间绝无逼供,所有被逼供词中均可有“本人自愿如何如何”的字句。
作者: KYOKO    时间: 2015-5-9 16:35



QUOTE:
原帖由 西门飘烟 于 2015-5-9 16:10 发表


女答的不一定代表她本人的意愿。

而且明显因为男的“不从告发你”之威胁,会导致女非本人意愿的回答

同问,凳子叔叔来解答下,算不算强奸
作者: xjqxhwt    时间: 2015-5-9 23:03

这就是缘分啊
作者: 雪绛霜玄    时间: 2015-5-10 01:27

这个小偷够倒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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