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images/default/logo_bg.jpg)
标题: 男子偷电脑不会开机 到电脑公司求助遇失主被擒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5-4-30 09:53 标题: 男子偷电脑不会开机 到电脑公司求助遇失主被擒
来源: 大江网
本报上高讯 偷来的笔记本电脑无法开机,小偷只好拿到电脑销售公司求助,没想到失主恰好是该公司员工,笨贼当场被抓获。4月29日,涉嫌盗窃的李某被上高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连带破获刑事案件4起。
48岁的李某是上高县一农民,嗜好赌博。23日下午4时许,李某在上高县一居民小区寻找出租房时,偶然发现一出租房屋内无人,便撬门入室窃得一部笔记本电脑(价值5000余元)。但是,李某根本不懂操作,甚至连怎么开机也不会。第二天,李某带着电脑找到一家电脑销售公司,向他们求教电脑的基本操作。不料,失主恰好是这家公司的员工,他当场认出是自己被盗的电脑。人赃俱获,李某当即被扭送公安机关。
警方一审,发现李某早已犯案多起。原来,自2014年9月下旬以来,李某采取同样方式,先后窜至上高县城各居民小区内盗窃作案4起,盗得手机、戒指和现金等物价值5000余元,赃款全被他参与“斗地主”赌博挥霍。
(来源:中国江西网-江西手机报)
作者:
白河 时间: 2015-4-30 10:13
没文化真可怕,连小偷都干不成,知识果然能改变命运![](images/smilies/1026.gif)
作者:
葉影心 时间: 2015-4-30 10:51
这就是缘份, 如果失主果断原谅小偷, 这就是真爱
作者:
白衣天子 时间: 2015-4-30 10:53
虚心学习也是一种罪过
作者:
KYOKO 时间: 2015-4-30 12:54
如果是个18岁的女小偷,失主以告发威胁要求ooxx,算不算强奸?
凳子叔叔来解答下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5-4-30 15:41 标题: 回复 #5 KYOKO 的帖子
水王,你这问题不是问题。所谓强奸是强制奸之,而不会什么威胁。
商讨,狡诈,本身就是征询的一种,怎么能叫“强”呢。
作者:
西门飘烟 时间: 2015-4-30 16:06 标题: 回复 #6 szwd1997 的帖子
违背本人意愿都算吧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5-4-30 16:12 标题: 回复 #7 西门飘烟 的帖子
没违背啊。
男问:从不从,不从告发你。
女答:好吧。
这是她本人同意的吧?
男问:从不从,不从告发你。
女答:打死不从。
好,女的被关了。没违背她的意愿吧?
作者:
白河 时间: 2015-4-30 18:37 标题: 回复 #8 szwd1997 的帖子
威胁也算是强迫吧,强迫同意还是违背了对方的意愿吧![](images/smilies/1026.gif)
作者:
黑暗至尊 时间: 2015-4-30 18:56
讨论从不从干啥?你想干啥?![](images/smilies/1011.gif)
作者:
szwd1997 时间: 2015-4-30 20:24 标题: 回复 #9 白河 的帖子
强奸是不征求同意,直接上去了。而不是跟你讲条件的,有条件就不叫强奸了。![](images/smilies/1009.gif)
作者:
14693089 时间: 2015-4-30 20:25
阿门,不巧不成书
作者:
住持方丈 时间: 2015-4-30 21:02
这位仁兄是偷了自己用吗,结果又不会用,是拿去卖吗,如果去卖又管它打得开打不开呢. . .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5-5-1 19:58 标题: 回复 #11 szwd1997 的帖子
不管……不是还有“诱奸”么……
作者:
住持方丈 时间: 2015-5-2 23:55 标题: 回复 #11 szwd1997 的帖子
不是还有“迷奸”么……
作者:
白炎陽 时间: 2015-5-3 09:06
我認為算強姦,神州兄話倒也說得通,但記得法律上的定義比神州兄這個說法要廣
等鄧子兄來講囉
作者:
白衣天子 时间: 2015-5-3 22:44
从法律角度,这个肯定是强奸。
作者:
西门飘烟 时间: 2015-5-9 16:10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5-4-30 16:12 发表
没违背啊。
男问:从不从,不从告发你。
女答:好吧。
这是她本人同意的吧?
男问:从不从,不从告发你。
女答:打死不从。
好,女的被关了。没违背她的意愿吧?
女答的不一定代表她本人的意愿。
而且明显因为男的“不从告发你”之威胁,会导致女非本人意愿的回答
作者:
西门飘烟 时间: 2015-5-9 16:12
按神州说的,世间绝无逼供,所有被逼供词中均可有“本人自愿如何如何”的字句。
作者:
KYOKO 时间: 2015-5-9 16:35
原帖由 西门飘烟 于 2015-5-9 16:10 发表
女答的不一定代表她本人的意愿。
而且明显因为男的“不从告发你”之威胁,会导致女非本人意愿的回答
同问,凳子叔叔来解答下,算不算强奸
作者:
xjqxhwt 时间: 2015-5-9 23:03
这就是缘分啊
作者:
雪绛霜玄 时间: 2015-5-10 01:27
这个小偷够倒霉的。。![](images/smilies/1004.gif)
![](images/smilies/1006.gif)
欢迎光临 轩辕春秋文化论坛 (http://xycq.org.cn/forum/) |
Powered by Discuz! 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