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回应秦王扶苏诬称李敬玄诋毁,并删除为MOD制作人维权帖之事 [打印本页]
作者:
李泌 时间: 2015-3-20 08:11 标题: 回应秦王扶苏诬称李敬玄诋毁,并删除为MOD制作人维权帖之事
秦王扶苏原帖如下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95301-1-1.html
秦王扶苏对我马甲李敬玄处以封禁,理由是我话中的红字部分是对他的中伤。
在反驳之前,我先谈几点:
1、我早就说过,扶苏这样的论坛股东,如果直接对会员说:我就是流氓,我就是要封你,会员是无话可说的。
所以你封我的事,就算你全是错的,只要你宣称一句“我扶苏就是流氓”,那也在你的权利之内,事实上你在第一句话里不是已经承认了你是流氓嘛
但一边这么干,一边要求论坛会员“苟利轩辕生死以”,希望大家以“精忠报国”的态度来对待你私人的论坛,这个就十分搞笑,把大家当猴耍了。
2、你封我,在你自承流氓的情况下,也还罢了。
但你同时把我从法律和情理两方面质疑汉王李明未经MOD制作人允许将曹操传MOD商业化,并且为当年《岳飞传》制作者预先向汉王李明维权的帖子也一起删掉
若说没有利益纠葛在里头,鬼才相信。
你如果仅仅是为了自己体面着想,完全可以只把那个帖子里我跟你掐架的那几贴删了。
但你将我有理有据有节的主贴,以及诸多坛友质疑汉王李明的帖子一起删掉,是想要钳制言论,强上《岳飞传》,将论坛坛友呕心沥血的集体制作转为你的私产,为你和汉王李明牟利吗?
此事大家看着,自有公论。
下面将你对我的诬称逐条批驳:
秦王扶苏诬称我诋毁之一、作为论坛股东,又是个有钱人,不要老想着损害论坛,来给自己挣钱、泡妞。
先说挣钱。
1、你在轩辕一大上,想利用论坛坛友的热情,为你廉价打工做游戏,说是大家为了兴趣和理想做游戏,钱方面不要太在乎,会随便给一点。
实则游戏收入全入你的腰包,而且你当时看游戏产业的暴利看得眼睛都绿了,虽然你本身也算有钱人,但游戏产业动辄几千万的月流水,相比之下你那点资产算什么。
当时你肯定不认为自己会做出“翔”一样的产品,你一如产业内很多二货,以为赚大钱是件很轻易的事。
利益使人疯狂,这原本也没什么,取之有道即可。甚至你如果是坑害其他人来获利,也不关我的事。
但你既然想坑害论坛热情游戏的坛友的利益,来为自己获得暴利,我这个对论坛颇有感情的人,就不得不揭露一下你了。
所以这件事,跟下面将要批驳的第三条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情,只要第三条成立,这一条就成立。咱们到下面再谈。
2、你封我号的同时,把我质疑汉王李明未经MOD制作人允许将曹操传MOD商业化,并且为当年《岳飞传》制作者预先向汉王李明维权的主贴删掉,是想要钳制言论,强上《岳飞传》,将论坛坛友呕心沥血的集体制作转为你的私产,为你和汉王李明牟利吗?
否则你大可以只删李明我跟你掐架的几贴。
你借口我对你诋毁,在封号的同时,将我有理有据有节的主贴,以及诸多坛友质疑汉王李明的帖子一起删掉。
若说没有利益纠葛在里头,鬼才相信。
再说泡妞。
你自己做的事,自己还不清楚?鉴于一些女性坛友与我也有交情,我不打算在这一点上继续,你要说我是诋毁,就当我是诋毁好了。
秦王扶苏诬称我诋毁之二、平时不管事,一旦日常管理的领导人养成威望,就唆使你日常豢养、拼命维护的某条喜欢大面积咬人狗屡次去咬人,把人逼走,然后自己维持在论坛的威望,这种做法,毕竟太猥琐了。
你平时泡妞,没什么时间上论坛管理,但有不能容忍自己的存在感消失,于是一旦论坛形成有威望的领导人,你就要使坏,打击他的名誉或者逼他离开。
1、早期你跟鲁王首席屠宰官发生矛盾的时候,又故技重施,唆使论坛会员悲风鸷辱骂首屠,然后又在王府或枢密院阻止对悲风鸷进行惩罚,导致首屠跟你决裂。
2、早期你跟魏王布雪发生矛盾的时候,你唆使论坛会员悲风鸷辱骂布雪,然后又在王府或枢密院阻止对悲风鸷进行惩罚,气走布雪。
3、马超将军管理论坛日久,虽然处置问题失之霸道,有可议之处,但威望很高,你发起倒马行动,致使马超将军含冤离开,事后又把箱子推出来顶缸,让马超将军误以为箱子是主要推手,主要怨恨箱子,真是好人坏人都做尽,手段高超啊。
你如此颠来倒去,不过是因为这些人管理论坛日久,
以上相关事宜,布雪、首屠等人可以证明。
另外稍微说两句悲风鸷,悲风鸷当年是一个无脑愤青,喜欢轻易使用极恶毒下流的语言骂人,所以他对布雪和首屠的攻讦,自己或者并不知道被你利用了。
但看结果及你的操作方式,即能明了你的手段。
所以后来你冒天下之大不韪,视论坛制度如无物,为悲风鸷进行了一次暗箱操作,可能是投桃报李,可能是又想唆使他攻讦其他论坛股东了吧。
暗箱操作详情如下:
论坛会员悲风鸷,05年改名财务成本管理。
“财务成本管理”因连续大面积污言秽语辱骂坛友,及辱骂特定坛友,被处于永久封禁处分。
此时,”悲风鸷“ID已被会员”秋冶容“注册。
一年多之后,秦王扶苏暗箱操作,将会员秋冶容的ID”悲风鸷“强夺过来,交给被永封的会员”财务成本管理“,且不理秋冶容的申诉,导致秋冶容离开论坛。
”财务成本管理“此后继续使用”悲风鸷“ID骂人,导致孤狼在途等有才华的坛友离开轩辕。
此事秋冶容、孤狼在途等人可以证明。
秦王扶苏诬称我诋毁之三、你当时在会场号召轩辕众给论坛做游戏,说是“苟利轩辕生死以”,钱方面嘛,不会完全不给,但是也不会给多少,大家主要还是为了理想做嘛。此事与会诸人多有了解,你这种心思在会上被批评得下不来台
此事在第一条的第1点里,已经说得很详细了。
你在轩辕一大上,想利用论坛坛友的热情,为你廉价打工做游戏,说是大家为了兴趣和理想做游戏,钱方面不要太在乎,会随便给一点。
被互联网行业内的坛友给你讲事实、摆道理,进行反驳,噎得你下不了台。
此事参加一大的人,留神听了你们对话的,都清楚。就看有没有人站出来了。
秦王扶苏诬称我诋毁之四、鉴于汉王李明及其背后的秦王扶苏之类,对网络MOD商业化侵权作者一事,毫无诚意悔改,且其言论中透露的意思是还会继续这么干下去。你跟汉王李明分成的事又怎么说?
此事在第一条的第2点里,已经说得很详细了。
你封我号的同时,把我质疑汉王李明未经MOD制作人允许将曹操传MOD商业化,并且为当年《岳飞传》制作者预先向汉王李明维权的主贴删掉,是想要钳制言论,强上《岳飞传》,将论坛坛友呕心沥血的集体制作转为你的私产,为你和汉王李明牟利吗?
否则你大可以只删李明我跟你掐架的几贴。
你借口我对你诋毁,在封号的同时,将我有理有据有节的主贴,以及诸多坛友质疑汉王李明的帖子一起删掉。
若说没有利益纠葛在里头,鬼才相信。
请诸位坛友明鉴。
秦王扶苏诬称我诋毁之五、你口口声声付得起轩辕两百年的运营费,听说你也确实是个有钱人,但从你在轩辕一大上想忽悠人免费给你打工做游戏来看,你就算有钱,也是吝啬之辈嘛,你想多开发财源,也很正常。你那自制自夸的镁天三国收益跟翔一样,就想通过《曹操传》MOD来赚一笔,也不顾法律责任和坛友感情,不顾跟其他股东的交情了吗?
分开说。
1、轩辕一大上忽悠人的事,在第一条的第1点、第三条的反驳里,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2、跟汉王李明的猫腻,在第一条的第2点,和第四条的反驳里,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3、法律责任的事情,我在质疑汉王李明未经MOD制作人允许将曹操传MOD商业化,并且为当年《岳飞传》制作者预先向汉王李明维权的主贴已经说了
你心里有鬼删了我的帖子,我就浪费点时间再说一遍:
轩辕跟光荣交涉的结果是不商业化则不追究,商业化必追究。
汉王李明将MOD商业化,光荣追究时他却不一定愿意负责且不一定能负全责,这是责任将波及到MOD制作者身上。
你将质疑这一点的帖子删掉,要求汉王李明提供相关法律依据、律师回函,以及提供其公司愿意承担所有责任的合法有效文件的帖子删掉,是什么意思?
以为大家看不清楚么?
秦王扶苏诬称我诋毁之六、又是利用玩家MOD来给自己挣钱,又是给你心仪的MM在论坛不经公众讨论单独立一个版块。
1、利用玩家的事,上面已经说得很明白了。
2、私开版块的事说明如下:
你曾经不顾论坛制度,未经大家讨论,为某女性会员在中书省还是翰林院内单独开一个专属于该女性会员的版块,并置大家的质疑于不顾。此事早中期会员都知道,且很多人有极大不满。
你是非逼我说出该会员的名字,影响她的名声吗?有你这样的蓝颜知己还真是悲哀啊。
此事仙枫云散等人可以证明。
秦王扶苏诬称我诋毁之七、当年轩辕首义五王,除了你之外,个性都比较耿直。要不是你为人太阴,屡次挑起内斗,轩辕又何至于落到今天这模样?
这一条的事实,在第二条的反驳里已经说得很明白了。
此外再说一些佐证的话:
若不是你人品太渣,何以除了你之外,轩辕首义五王都跟我交好,后来诸王也多跟我交好?
甚至你的好友如落花风雨兄等人也绝大部分跟我交好?
当年首义诸王(除了你扶苏之外),为了理想,尽心尽力,想要打造一个精品论坛,论坛的发展形势一度也十分可惜。
但在你搬弄是非,耍弄阴谋之下,屡次造成股东出走,带领大批坛友离开,造成单独坛友离开更是不计其数。
现在你好久没有存在感了,又准备对付哪个股东了吧?
要不是你在里面使坏,挑动历次内斗,轩辕怎么会从04、05年左右一个能跟游侠叫叫版的论坛,堕落成今天这幅鬼样子。
你还怡然自得,真是”相鼠有皮,人而无仪“。
我现在很期待,一旦上面的事证实,你到底是会遵守诺言自我永封呢,还是继续耍流氓,自掌自嘴,把我永封呢?
[ 本帖最后由 李泌 于 2015-3-20 08:22 编辑 ]
作者:
Shadowleech 时间: 2015-3-20 08:15
我还是想建议楼主和管理员
楼主想为MOD版权的事情讨公道问题不大,但是放大攻击范围不合适,这样反而容易把事情搅浑。比如审核一直就有了,和MOD的事情没啥关系。
管理员也不太适合在执行版务尤其永封时候带个人情绪。
MOD的事情就讨论MOD,别去扯什么陈康烂谷子的事情。
作者:
扶苏 时间: 2015-3-20 08:21
一张利口,通通是诛心之论。“一旦上面的事证实”,你倒是证实给我看下哪怕是一件呢。
至于那个帖子,你倒是可以申诉下,你不绑架上我肆意污蔑,里面的内容倒是有可观的。
作者:
武骧金星 时间: 2015-3-20 08:22
先不论LZ是否有证据,和证据是否可靠的问题。秦王这次对LZ的永封判罚,本身就是错的——无论是程序上,还是处罚内容上,都有极大的问题。
我们来看轩辕刑律:
轻度人身攻击:恶意对他人(须是本论坛ID,下同)进行冷嘲热讽式的言语攻击或乱扣帽子的情形,用词如“有病”、“没良心”、“没人性”、“愤青”等。
中度人身攻击:对他人进行人格上的侮辱或乱扣大帽子的情形,用词如“猪”、“狗”、“白痴”、“傻X”、“人渣”、“垃圾”、“汉奸”、“卖国贼”等。
重度人身攻击:用不堪入目的词句对他人进行侮辱或者对他人亲属尤其是长辈亲属等进行侮辱的情形。
很明显,李敬玄肯定算不上“重度人身攻击”,甚至中度都勉强,轻度算比较符合,如“要不是你为人太阴”,等等。
那么我们来看相关处罚条例:
轻度人身攻击——按事件影响、当事人事后态度及具体情况酌情处理,初犯私下警告或公开警告,再犯公开警告或封禁一周,屡犯封禁两周直至封禁三月不等。对于轻度人身攻击,如受害人未提出投诉,管理层可根据情况选择不主动处理。
中度人身攻击——按事件影响、当事人事后态度及具体情况酌情处理,初犯公开警告或封禁一周,再犯封禁两周至封禁一月,屡犯封禁三月至永久封禁。
轻度人身攻击没有永封的。即使中度人身攻击,也是“屡犯封禁三月至永久封禁”。何谓“屡犯”?三次或三次以上违犯本条例相同罪名(已受到处罚后方算“一次”)。李敬玄有受到过其他处罚三次么?
其他可以永封的有:屡犯版规(李敬玄应该没有违反版规吧,而且注意同样需要“屡犯”),危害社区安全(你总不能说,非议诸侯王就算危害安全吧)。
更重要的是——被人身攻击,首先必须去登闻鼓投诉!然后对应处罚情况,必须是由鼓区版主,也就是麒麟子决定。秦王利用诸侯王/管理员身份,不经正常程序,施加违律处罚,只能说是知法犯法,被怒气冲昏头脑了。
以上内容我在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95303-1-1.html这个帖子,标题为《建议撤销秦王对李敬玄做出的错误判罚》之中已经写过一遍。但是不知道是啥原因,该贴一直处于“被审核”,无法访问的状态。既然LZ在这里发帖了,那我也就直接写在这个楼里吧,那个帖子请版主帮忙删除也好。
[ 本帖最后由 武骧金星 于 2015-3-20 08:23 编辑 ]
作者:
Shadowleech 时间: 2015-3-20 08:22
也建议管理员,MOD那个帖子主贴问题不大,觉得回帖跑偏了删除这些回帖就是,主贴建议清理一下恢复吧。
作者:
李泌 时间: 2015-3-20 08:24
原帖由 Shadowleech 于 2015-3-20 08:15 发表
我还是想建议楼主和管理员
楼主想为MOD版权的事情讨公道问题不大,但是放大攻击范围不合适,这样反而容易把事情搅浑。比如审核一直就有了,和MOD的事情没啥关系。
管理员也不太适合在执行版务尤其永封时候 ...
我也不想扯,是秦王扶苏要求我扯的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5-3-20 08:26
原帖由 武骧金星 于 2015-3-20 08:22 发表
先不论LZ是否有证据,和证据是否可靠的问题。秦王这次对LZ的永封判罚,本身就是错的——无论是程序上,还是处罚内容上,都有极大的问题。
我们来看轩辕刑律:
轻度人身攻击:恶意对他人(须是本论坛ID,下 ...
附议。
作者:
Shadowleech 时间: 2015-3-20 08:29
原帖由 李泌 于 2015-3-20 08:24 发表
我也不想扯,是秦王扶苏要求我扯的
帖子被删了我不清楚,管理员贴出的那些楼主的话,是什么情况下楼主说的?
作者:
李泌 时间: 2015-3-20 08:34
原帖由 扶苏 于 2015-3-20 08:21 发表
一张利口,通通是诛心之论。“一旦上面的事证实”,你倒是证实给我看下哪怕是一件呢。
至于那个帖子,你倒是可以申诉下,你不绑架上我肆意污蔑,里面的内容倒是有可观的。
证人我已经举出来了,你等嘛
汉王李明是你介绍来的,他如果有责任,你当然负有连带责任
我说你的话没有污蔑,你这么急着删主贴,还把我的话主观定性成污蔑,大家可都看着呢。
证人我都已经举了,急什么,你慢慢地等着吧。
你既然这么着急,我只好先给你下一碟开胃菜
2005年你在中书省还是翰林院上方,未经讨论和大家同意,给立雪宝琴专门立了一个版块叫《**奇侠传》,此事有目共睹,你还想矢口否认?
关于女性方面,多的我不再说了。
世上有你这样的蓝颜知己,逼别人说出相关女性会员的名字,真真下作
我是否利口,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
我说了,轩辕诸王,除你之外,大部分与我交好
你的好友也绝大部分与我交好
唯独你人品太渣,才会觉得我这说事实的话是”利口“,如芒在背。
作者:
lichao001486 时间: 2015-3-20 08:35
李泌,所谓证据,也是你的一面之词。你说的人证都没有站出来说话,你也没有当时的截图,如何叫人信服。
作者:
扶苏 时间: 2015-3-20 08:39
原帖由 李泌 于 2015-3-20 08:34 发表
证人我已经举出来了,你等嘛
汉王李明是你介绍来的,他如果有责任,你当然负有连带责任
我说你的话没有污蔑,你这么急着删主贴,还把我的话主观定性成污蔑,大家可都看着呢。
证人我都已经举了,急什么, ...
这事我没啥印象,但可以确认版不是我开的,因为我虽有权限,但完全不会操作开版这种事情。当然你大可以说是我授意某某王开的,那么说明也是经过讨论的。
作者:
武骧金星 时间: 2015-3-20 08:40
提请秦王或者论坛超版做两件事情:
(1)对李敬玄的ID予以解封,解除永封公告。原因我在4L已经说过了,这是一次程序/实质双重错误的可笑判罚。如果超版或者秦王不认同,请进行解释。
(2)对李敬玄曾经在鼓区发布的为当年《岳飞传》制作者预先向汉王李明维权的帖子,请解释删帖原因。同时请恢复该楼层——这次删帖是我泡论坛(不仅仅是轩辕)所见唯一的一次,因为一个ID的原因,将一座有数十位坛友参与回复的高楼直接拔掉的,也算让我开了眼界……这种粗暴删帖,无疑伤害了参与回复所有坛友的正当权益。
作者:
扶苏 时间: 2015-3-20 08:41
和你交好就是人品好,和你不交好就是人品渣,这道理说不通。
我的确跟你没啥交集。
作者:
lichao001486 时间: 2015-3-20 08:43 标题: 回复 #11 扶苏 的帖子
扶苏,李泌写了这么长的证据,你就用一句话为自己辩护吗?是不是真有这些事,要是没有这些事你就大声说出来呀。
作者:
李泌 时间: 2015-3-20 08:44
原帖由 Shadowleech 于 2015-3-20 08:29 发表
帖子被删了我不清楚,管理员贴出的那些楼主的话,是什么情况下楼主说的?
跟MOD和牟利相关的话,有几句是我在主贴里说的
其他的话,是在跟帖里秦王扶苏跟我吵架时说的。
秦王扶苏断章取义,试图引起诸坛友对我的误解,因此我不得不辩白。
我也正因为对轩辕论坛感情深厚,才如此厌恶一手导致论坛衰败的秦王扶苏。
作者:
Shadowleech 时间: 2015-3-20 08:45
看来有必要恢复一下整个主贴看一下了。
原帖由 李泌 于 2015-3-20 08:44 发表
跟MOD和牟利相关的话,有几句是我在主贴里说的
其他的话,是在跟帖里秦王扶苏跟我吵架时说的。
秦王扶苏断章取义,试图引起诸坛友对我的误解,因此我不得不辩白。
我也正因为对轩辕论坛感情深厚,才如此厌 ...
我觉得MOD的事情就集中处理,过往的恩怨以后再说。
作者:
扶苏 时间: 2015-3-20 08:46
原帖由 lichao001486 于 2015-3-20 08:43 发表
扶苏,李泌写了这么长的证据,你就用一句话为自己辩护吗?是不是真有这些事,要是没有这些事你就大声说出来呀。
我就是在等他举证啊,你没见他最后说“一旦证实”吗?说明他上面所有说的这些,都是他个人的主观臆断或者道听途说。
难道要我来举证这些我都没做过?
作者:
Shadowleech 时间: 2015-3-20 08:51
原帖由 扶苏 于 2015-3-20 08:46 发表
我就是在等他举证啊,你没见他最后说“一旦证实”吗?说明他上面所有说的这些,都是他个人的主观臆断或者道听途说。
难道要我来举证这些我都没做过?
我还是建议管理员也不要过于情绪化了,至少那个帖子没必要彻底删除,两件事还是分开来比较好。楼主前几天后来的帖子我觉得也有些太犯冲了点。
作者:
lichao001486 时间: 2015-3-20 08:51 标题: 回复 #17 扶苏 的帖子
不管怎么样我觉得你封他不对,你若不认同他,无视他就好了,何必剥夺他上论坛的权利那。
作者:
357254320 时间: 2015-3-20 08:52
原帖由 扶苏 于 2015-3-20 08:46 发表
我就是在等他举证啊,你没见他最后说“一旦证实”吗?说明他上面所有说的这些,都是他个人的主观臆断或者道听途说。
难道要我来举证这些我都没做过?
我觉得不管他说的真假,最多封号就够了,帖子不应该删掉,那么高的楼层,刨除那些嘴炮撕逼还是有些有价值发言
作者:
扶苏 时间: 2015-3-20 08:53
再举个例子,他说我唆使悲风鸷对付首屠、布雪和他,但实际情况是悲风鸷的确和这几位势同水火,而和我关系很好,那么他自然得出结论是我“唆使”的了。所以我要他拿出证据。
作者:
扶苏 时间: 2015-3-20 08:55
还有说马超将军这件事……当初我是最后知道并且在诸王间充当调解人的。。这个他也能扯。敢情天下所有坏事都我一人做了的节奏。
作者:
Shadowleech 时间: 2015-3-20 08:56
原帖由 扶苏 于 2015-3-20 08:53 发表
再举个例子,他说我唆使悲风鸷对付首屠、布雪和他,但实际情况是悲风鸷的确和这几位势同水火,而和我关系很好,那么他自然得出结论是我“唆使”的了。所以我要他拿出证据。
能把那个帖子原样复原一下么?这样我们可以知道是怎么跑题到旧事上的。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5-3-20 09:00
秦王,你与他之间的纠纷,证据根本不可能有的,最多是有那么一些蛛丝马迹,就是愿意信的人,自然会信,不愿信的,自然就不会信。
可你这么一大发雷霆,实属不智,而且还删了一堆无关贴子。
作者:
lichao001486 时间: 2015-3-20 09:00 标题: 回复 #21 扶苏 的帖子
我也觉得这种事只有小孩才会干,成年人谁会干这种网络上争权的事。
他就算诬陷了你和汉王,能给论坛带来什么恶劣影响吗?你封了他人家会说轩辕没有言论自由。
作者:
Shadowleech 时间: 2015-3-20 09:00
原帖由 扶苏 于 2015-3-20 08:55 发表
还有说马超将军这件事……当初我是最后知道并且在诸王间充当调解人的。。这个他也能扯。敢情天下所有坏事都我一人做了的节奏。
我觉得论坛内部管理的事情,过去了也就过去了,没必要大庭广众下来对质什么的。这些和目前的MOD事件关系也不大。
作者:
daqiuqu 时间: 2015-3-20 09:08
一般而言,处理问题最好的办法是对事不对人,在汉王这件事上,相信大多数人已经达成共识,开始有错,后来改正,在做的事情也很可能是有利于各方发展的。如果因为这一件事就放大到批评整个人,怀疑他做的一切事情,有些偏激。
lz说自己是岳飞策划之一,而岳飞最后也正是死于一句莫须有,lz攻击甚多,但大多都是自己主观看法和猜测推论,不也只是一个莫须有?
lz说别人耍流氓,但自己总是张口就说别人有两个选择,要么怎么怎么样,要么就声明自己是耍流氓。凡事你划条路就必须要求其他人走吗,不然就是耍流氓?
就事论事,众人都有发言的权力,有些事也是越辩越明,不过带着有色眼镜去揣测其他人所有做事的动机,实在不够大气。不过就事论事,有事说事,没必要扩大范围扯上个人恩怨,把一件事说清就达到目的。
我觉得lz最大的问题不是一句耍流氓,而是用一些莫须有的罪名去攻击其他人。为岳飞传作者讨说法,这是好事,汉王也表达了同意你的意见,希望岳飞传除了成本的大多数收入都愿意用来给作者带来实惠。之后呢,选择性失明,继续自己的揣测和攻击,让人看不惯。
秦王这件事的处理上有些主观,也仓促了一些,封号加删帖值得商榷,而且帖子内容本身有不少信息,也可惜。
作者:
扶苏 时间: 2015-3-20 09:08
帖子可以去申请复原,但这个是由论坛管理员决定,包括封他也是,是我执意要求以我ID公示而已。
此人在帖中口口声声将我和汉王公司的商业化mod利益绑架,混淆论坛视听,其心可诛。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5-3-20 09:12
汗,秦王,你就不知道避一下嫌疑吗?
作者:
lichao001486 时间: 2015-3-20 09:12 标题: 回复 #27 daqiuqu 的帖子
是呀,做了一两件错事,被说得整个人都一无是处了。
作者:
落叶 时间: 2015-3-20 09:33
很多时候论坛吵架,都是因为一件事引起,然后就规律性的转向了陈年宿怨,而引起吵架的事件本身反而没人在乎了,历来如此,呵呵。
很想问一下楼主,假如李明这个id不是和你有宿怨的扶苏带入轩辕的你还会对mod商业化事件这么大反应吗。还会如此激昂否。十年的宿怨,隐而不发,逮住机会一剑刺出。呵呵。
不过楼主是不是这样想的,只有楼主知道,以上所说都可谓我的诛心之论,然而楼主直指扶苏那些在没有人证明之前又何尝不都是楼主的诛心呐。别的不说,至少楼主在帖子里激昂过的论坛发帖审核,发帖限制等等都是早已有之的,而且绝不是早不管事的扶苏的手笔。既然这些都可以成为楼主的诛心,那么其他的指证又何尝不能成为诛心。
个人最不喜欢诛心,但是悲哀的是自己经常对别人诛心,而人一生又不过是在猜测别人心思和被别人猜测自己心思中度过的,所以善解人意和以xx之心度xx之腹这二句完全相反的话其实说的是一件事,呵呵。
记忆已经远去,不过记得顶爷曾经在某个贴里谈到过坛子的定性,据说当年首义之时,二爷庞桶曾经建议以法治坛,结果被否决,确实,依法治坛的,基本都死绝了,所以定义就是轩辕就是五位出资人建成的网络社区空间,你可以在这儿玩,也要遵章守纪,但是最根本的权力在五王或者说投资人手里。这有点像封建王朝,也有法度,但是皇帝(长老)有绝对权力。只是看他怎么用而已。壮士一怒,目前流血,君王一怒,血流浮橹,呵。
这些都是记忆里的片段,有可能错误,但大体应该是这个意思。所以具体到如今,秦王要永封某人,他还真有这权力,而且不需要理由,除非有另一个王表示异议,那个时候就要搬出五王共议了,成为当年马超将军事件的翻版。
但是话说完了,还是要对扶苏说,被人指责尤其是还有可能是被“污蔑”,怒极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本人前几天刚好被人污蔑过,老实说,本人发的怒,比秦王如今发这个要大的多,身边的人都到了霉,甚至殃及了池鱼,但是后来冷却后却想笑,不过就是被人“诛心”了而已。在这件事上,封了他和现实中发怒一时感觉固然很好,之后想来却不免好笑,也自省养气功夫未免太差,可话又说回来,养气功夫太好,喜怒不形于色,外貌王宝强一般的无害,内心却江河泛滥未免可怕,从这点来说我就觉得秦王不是那种所谓“太阴”之人,意气用事之人能阴到哪儿去。
所以无论是“永封”还是“删帖”都有点意气用事了,这个坛子里混的或者说关注这件事的,都是有点年纪的油子了,看事也多少都会看本质,口号无论多么冠冕堂皇,私货夹带的多了都会看出来的,这个时候处事大度些,能赢得的东西会更多。还是那句话,要相信群众的眼睛。
作者:
克里斯韦伯 时间: 2015-3-20 09:36
原帖由 扶苏 于 2015-3-20 08:55 发表
还有说马超将军这件事……当初我是最后知道并且在诸王间充当调解人的。。这个他也能扯。敢情天下所有坏事都我一人做了的节奏。
楼主是鬼扯也好 其他什么也罢 我觉得身为大股东 是应该出来为论坛做一些事了。
看看咱们现在这个论坛吧 多少版块缺版主 又有多少个板块的版主消失半年以上 又有多少个版面现在根本没有内容更新 这么大个论坛 除了游戏尚有一丝人气外 其他版面门可罗雀
不论事实如何 一个公司经营好坏固然总经理(枢密使?)难辞其咎 但是董事长就没有责任吗?
况且王书记都说了 班子出问题 班长跑不了 虽然这是针对反腐
但对于企业(论坛)来说 董事长也一定有责任在
确实企业都是有生命周期的 也确实轩辕坛子属于衰退期了
可作为我这个会员尚且惋惜并希望他好 股东们是不是也应该做点什么呢?
目前的轩辕诸王 多少年不发帖的也不是没有 这是一个正常现象吗?
对我的感觉是——我承认 我这种感觉完全是阴谋论了 拿不出证据 仅仅是感觉而已——现在的股东急于寻找接盘侠
在企业战略管理中 处于衰退行业 这种战略叫迅速放弃战略 目的是及时止损 也不能说是错的
但这种战略有一个极其危害的弊病 那就是损害相应管理者及相关者(比如用户)的感情
当然了 话又说回来 毕竟诸王只是个符号 即使坛子倒闭了也不会波及到真人
作为一个普通会员 一个新人 连发帖都在等两天 还能指望他们做什么呢?
[ 本帖最后由 克里斯韦伯 于 2015-3-20 09:39 编辑 ]
作者:
Shadowleech 时间: 2015-3-20 09:51
原帖由 克里斯韦伯 于 2015-3-20 09:36 发表
楼主是鬼扯也好 其他什么也罢 我觉得身为大股东 是应该出来为论坛做一些事了。
看看咱们现在这个论坛吧 多少版块缺版主 又有多少个板块的版主消失半年以上 又有多少个版面现在根本没有内容更新 这么大个 ...
没错,除了MOD板块还有点人气就剩下整天看两边对撕了,这几天那个颖颖不在消停点了。
其实他们以前的帖子看都是有识之士有墨水的,现在成天没营养的站队对喷实在看着可悲。
作者:
黑暗至尊 时间: 2015-3-20 10:52
MOD没人气不看对撕看什么
作者:
白河 时间: 2015-3-20 11:26
这个,直接封禁和删帖不大好。
作者:
TOP 时间: 2015-3-20 12:11
既然这个帖子也存在在这里,那么相关被删除的帖子,我还是先恢复了吧。
秦王删帖封号的操作,我是知道并支持的。
我认为如果在一个论坛上发帖,就针对这个论坛的所有者和运营者进行这样的诋毁,而不会受到限制。那么这就不是言论开明,而是懦弱无能了。
就我所知,我认为楼主所指责的事情,没有事实依据,与我所知的情况也根本不符。
当然,这是我个人的认识。如果楼主有除了个人说辞之外,有其他证据,不妨提出来。哪怕删帖封号,总也有机会让大众知道这些。
但是如果没有什么证据可提出来,那么同样,论坛也必须做出措施,维护论坛形象。
就按24小时为限吧。
作者:
天宫 时间: 2015-3-20 13:10
秦王作为论坛股东花钱维护论坛,还要忍气吞声受宵小的攻击诽谤,没这个道理,造谣诽谤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封号算轻的
作者:
天宫 时间: 2015-3-20 13:16 标题: 回复 #36 TOP 的帖子
顶爷说得有理,没有任何论坛会规定可以针对这个论坛的所有者和运营者进行攻击诋毁而不受处罚
作者:
野夫 时间: 2015-3-20 13:17
鼓区发帖数量竟然压过了水区,实在感人,建议把水王拉出去枪毙一分钟
作者:
颕颍 时间: 2015-3-20 13:21
原帖由 天宫 于 2015-3-20 13:10 发表
秦王作为论坛股东花钱维护论坛,还要忍气吞声受宵小的攻击诽谤,没这个道理,造谣诽谤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封号算轻的
顶爷说的很有道理,支持
作者:
天宫 时间: 2015-3-20 13:25
原帖由 李泌 于 2015-3-20 08:11 发表
”财务成本管理“此后继续使用”悲风鸷“ID骂人,导致孤狼在途等有才华的坛友离开轩辕。...
孤狼离开是因为他和将军高览发生冲突,他让版主删帖锁帖,版主不听他的,他觉得很没面子才离开的,这和秦王有神马关系?楼主造谣也要有点根据
[ 本帖最后由 天宫 于 2015-3-20 13:27 编辑 ]
作者:
颕颍 时间: 2015-3-20 13:28
孤狼确实有点自信过了,高览言辞也不客气
作者:
ptcn 时间: 2015-3-20 13:46
原帖由 武骧金星 于 2015-3-20 08:22 发表
我们来看轩辕刑律:
轻度人身攻击:恶意对他人(须是本论坛ID,下同)进行冷嘲热讽式的言语攻击或乱扣帽子的情形,用词如“有病”、“没良心”、“没人性”、“愤青”等。
中度人身攻击:对他人进行人格上的侮辱或乱扣大帽子的情形,用词如“猪”、“狗”、“白痴”、“傻X”、“人渣”、“垃圾”、“汉奸”、“卖国贼”等。
重度人身攻击:用不堪入目的词句对他人进行侮辱或者对他人亲属尤其是长辈亲属等进行侮辱的情形。
很明显,李敬玄肯定算不上“重度人身攻击”,甚至中度都勉强,轻度算比较符合,如“要不是你为人太阴”,等等。
你蛮“宪政”的嘛。不过咱对你的第一点抱怨是,你引证那个“轩辕刑律”的时候,最好给一下链接,害咱找了好一会。
第二点抱怨的是,你引证“轩辕刑律”最好引完整了,因为你引的这三条之下,还有另外几条:
“轻度人身攻击:恶意对他人(须是本论坛ID,下同)进行冷嘲热讽式的言语攻击或乱扣帽子的情形,用词如“有病”、“没良心”、“没人性”、“愤青”等。
中度人身攻击:对他人进行人格上的侮辱或乱扣大帽子的情形,用词如“猪”、“狗”、“白痴”、“傻X”、“人渣”、“垃圾”、“汉奸”、“卖国贼”等。
重度人身攻击:用不堪入目的词句对他人进行侮辱或者对他人亲属尤其是长辈亲属等进行侮辱的情形。
抄袭冒充原创:将非本人原创文章以原创或暗示为原创方式发表的情形。
蓄意扰乱:故意大量发布垃圾信息或虚假信息,或无正当理由而对管理层胡搅蛮缠,或其它一切足以影响论坛日常秩序的情形。
累犯版规:两次以上违反某版版规,经管理人员劝戒仍然故犯的情形。”
注意红字的部分。
原帖由 武骧金星 于 2015-3-20 08:22 发表
那么我们来看相关处罚条例:
轻度人身攻击——按事件影响、当事人事后态度及具体情况酌情处理,初犯私下警告或公开警告,再犯公开警告或封禁一周,屡犯封禁两周直至封禁三月不等。对于轻度人身攻击,如受害人未提出投诉,管理层可根据情况选择不主动处理。
中度人身攻击——按事件影响、当事人事后态度及具体情况酌情处理,初犯公开警告或封禁一周,再犯封禁两周至封禁一月,屡犯封禁三月至永久封禁。
轻度人身攻击没有永封的。即使中度人身攻击,也是“屡犯封禁三月至永久封禁”。何谓“屡犯”?三次或三次以上违犯本条例相同罪名(已受到处罚后方算“一次”)。李敬玄有受到过其他处罚三次么?
其他可以永封的有:屡犯版规(李敬玄应该没有违反版规吧,而且注意同样需要“屡犯”),危害社区安全(你总不能说,非议诸侯王就算危害安全吧)。
除了你之上引的三条,还有“蓄意扰乱——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公开警告至永久封禁不等。”
原帖由
武骧金星 于 2015-3-20 08:22 发表
更重要的是——被人身攻击,首先必须去登闻鼓投诉!然后对应处罚情况,必须是由鼓区版主,也就是麒麟子决定。秦王利用诸侯王/管理员身份,不经正常程序,施加违律处罚,只能说是知法犯法,被怒气冲昏头脑了。
以上内容我在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95303-1-1.html这个帖子,标题为《建议撤销秦王对李敬玄做出的错误判罚》之中已经写过一遍。但是不知道是啥原因,该贴一直处于“被审核”,无法访问的状态。既然LZ在这里发帖了,那我也就直接写在这个楼里吧,那个帖子请版主帮忙删除也好。
你这句“首先必须去登闻鼓投诉”,出处何在?咱查了一下,整个“轩辕刑律”,就没有出现过“登闻鼓”这个词。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5-3-20 13:49
原帖由 天宫 于 2015-3-20 13:25 发表
孤狼离开是因为他和将军高览发生冲突,他让版主删帖锁帖,版主不听他的,他觉得很没面子才离开的,这和秦王有神马关系?楼主造谣也要有点根据
拉倒吧,孤狼离开背后有没有原因咱不清楚,但当时攻击他的急先锋就是你,哦,现在还不能说是你,应该是那个天宫公主。
作者:
ptcn 时间: 2015-3-20 13:57
原帖由 白河 于 2015-3-20 11:26 发表
这个,直接封禁和删帖不大好。
嗯,让秦王来告状,然后70子装模作样的受理一下,再装模作样地喊那谁来答辩一番,最后判。。。。。判秦王败诉。
宪政派们梦寐以求的理想社会,竟然在咱大轩实现了哈。
8过话说回来,这个事情特奇怪的一点是,之后秦王列出的那些证据,为什么在开始的时候没有被提出来?
作者:
天宫 时间: 2015-3-20 14:04 标题: 回复 #44 杏花疏影 的帖子
咄!你不清楚就敢出来造谣
作者:
武骧金星 时间: 2015-3-20 14:11 标题: 回复 #45 ptcn 的帖子
装模作样也比没有好^_^事实上,还是非常重要的——形式正义大于实质正义,因为实质正义通常是难以界定的。
所以偶的希望是:让秦王来告状,然后70子认真受理一下,再像对待其他吧友一样,喊李敬玄来答辩一番。最后给出一个起码在旁观者看来合情合理的判决。反正就我的角度,现在这个判决,和古代骂一句皇上就砍头一样荒唐。
为啥在论坛这么一个很简单的环境里,都不能容许一点点理想主义或者浪漫主义呢?
作者:
夜阑 时间: 2015-3-20 14:14
挂挂衰落,贴吧也长草……当年贴吧反派好不兴盛,每天来挂挂还可以去贴吧看看黑历史接受科普
作者:
ptcn 时间: 2015-3-20 14:16
原帖由 天宫 于 2015-3-20 13:25 发表
孤狼离开是因为他和将军高览发生冲突,他让版主删帖锁帖,版主不听他的,他觉得很没面子才离开的,这和秦王有神马关系?楼主造谣也要有点根据
有这事?咱咋不知道。咱当初的第一个发帖就让这孤狼给删了,咱找当时的主管经略投诉要求恢复帖子,那个经略居然答复“恢复是可以的,但我需要和版主(孤狼)商量征求他的同意”。
从现在的角度看,这经略真TMD太有“和谐精神”了,可以说深谙“和谐”之精髓,只可惜当时还是“和谐”之初,咱对“和谐”的领悟实在有限,竟然无法理解此经略的这种做派。现在倒是能够看懂“和谐”了,又偏偏出了TOP推翻70子这么一出,嗯,看来本轩还是紧跟时代潮流的嘛。
作者:
白河 时间: 2015-3-20 14:18 标题: 回复 #45 ptcn 的帖子
为什么一定会是秦王败诉呢,楼主如果拿不出证据那就是无理取闹恶意攻击,秦王一样可以说楼主是在耍流氓,我不觉得楼主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还能胜诉。
秦王直接封了对方也没什么,至少目前楼主还没有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的言论,但是直接删帖只能说草率了些。
作者:
张建昭 时间: 2015-3-20 14:42
楼主说的这些事,有几个我有印象,一个是给女性会员开专版的(人名和版块名你不说我真忘了),一个是悲风鸟夺回被抢注的ID名那个,当然幕后是谁做的不清楚。还有马超将军那个事,窃以为,既然诸王已经统一口径了,就不能算在某一个人头上了。我比较关心前两个事,或者这不叫关心,只能叫好奇。
另外搬轩辕刑律出来就不必了,这是诸王特权,马超事件之后明确的。因为马超什么都好,就是办事太专断,不跟人商量,造成节度使们的不满,以至于被逐,所以枢密院与王府相互妥协,规范了诸侯王的特权,每人每年只有一次“任性权”(当时没这名字,现起的),可以绕过规章、不经讨论。
这个特权几乎没怎么行使过,记得上一次是箱子永封苏克大师(此人专打擦边球,刑律拿他没招),也有8、9年了吧,不过那次虽是任性,也是顺应了当时的呼声。
这是我印象中第二次行使“任性权”,不知经得起舆论考验不。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5-3-20 14:45
悲风鸟夺回被抢注的ID名那个,我记得百度贴吧贴过,但背后到底是谁做的,我是不清楚了。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5-3-20 14:51
我到是觉得苏克是最不该封的。
他为人很有趣,辩论时,就摆出A与B两个选项,你否认A,他就说是B,你否认了B,他又说是A,搞得当时人人都怕他。即便是青蓝那种死打不松口的,也斗不过他。
其实他到不是打擦边球,根本就是一点也不违规。不过,封他,到是得到很多人认可。
作者:
武骧金星 时间: 2015-3-20 14:53 标题: 回复 #53 杏花疏影 的帖子
能给个链接么,我都有点兴趣了。
说实在的,如果能遇到这么有智慧的对手,我开心死了,哪会舍得不让他说话呢。
作者:
KYOKO 时间: 2015-3-20 14:54 标题: 回复 #51 张建昭 的帖子
规范了诸侯王的特权,每人每年只有一次“任性权”
============================
这属于S级机密啊
作者:
天宫开发商 时间: 2015-3-20 14:56
这么说来,苏克是轩辕的苏格拉底。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5-3-20 14:57
原帖由 武骧金星 于 2015-3-20 14:53 发表
能给个链接么,我都有点兴趣了。
说实在的,如果能遇到这么有智慧的对手,我开心死了,哪会舍得不让他说话呢。
太久了,找不到了。
作者:
武骧金星 时间: 2015-3-20 14:59
我在论坛会员列表里搜索“苏克”,根本没找到有这个人……
话说就算永封也应该是变成“限制发言用户”罢了,应该不是删除ID吧
作者:
KYOKO 时间: 2015-3-20 15:00
苏克差不多是6年以前的事情了,谁TM还记得
作者:
天宫开发商 时间: 2015-3-20 15:01
原帖由 武骧金星 于 2015-3-20 14:59 发表
我在论坛会员列表里搜索“苏克”,根本没找到有这个人……
话说就算永封也应该是变成“限制发言用户”罢了,应该不是删除ID吧
苏克是音译。正式的id是字母,你搜搜suk
作者:
存在就是合理 时间: 2015-3-20 15:04
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3-20 14:51 发表
我到是觉得苏克是最不该封的。
他为人很有趣,辩论时,就摆出A与B两个选项,你否认A,他就说是B,你否认了B,他又说是A,搞得当时人人都怕他。即便是青蓝那种死打不松口的,也斗不过他。
其实他到不是打擦 ...
苏克大师好像很有名, 我没有赶上, 不过我始终认为不管是不是打擦边球, 没有违规就不应该处罚, 否则就是你输了, 人家在规则内让你输了。
论辩论, 我记得有个叫马腾的挺厉害, 武评很犀利。 茶座就是司机, 有闲又有理, 搞的大忽悠和骗子他们一点办法都没有。 不过现在这两个都不来了。
[ 本帖最后由 存在就是合理 于 2015-3-20 15:05 编辑 ]
作者:
白河 时间: 2015-3-20 15:09 标题: 回复 #54 武骧金星 的帖子
贴吧应该还有伪轩的黑历史
作者:
ptcn 时间: 2015-3-20 15:15
原帖由 存在就是合理 于 2015-3-20 15:04 发表
苏克大师好像很有名, 我没有赶上, 不过我始终认为不管是不是打擦边球, 没有违规就不应该处罚, 否则就是你输了, 人家在规则内让你输了。
论辩论, 我记得有个叫马腾的挺厉害, 武评很犀利。 茶座就是 ...
后来他回来过,跟现在这帮人谈不来,又消失了。貌似,他的ID要么恢复了,要么还有一个类似马甲可以用
作者:
武骧金星 时间: 2015-3-20 15:22 标题: 回复 #60 天宫开发商 的帖子
找到了一个叫Sukerwl的……不过没找到他有啥值得被封的帖子(估计早被删除了),甚至没看到他有和谁进行比较激烈的争论。
唯一争论比较多的是这个帖子: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read.php?tid=113656
嘛,总之我觉得还是不错的,提出一个与常识相反的观点然后和许多坛友辩论过,也挺有趣的……我要不要无聊时也找个这样的话题呢……
作者:
火狐天下 时间: 2015-3-20 15:22
原帖由 ptcn 于 2015-3-20 14:16 发表
有这事?咱咋不知道。咱当初的第一个发帖就让这孤狼给删了,咱找当时的主管经略投诉要求恢复帖子,那个经略居然答复“恢复是可以的,但我需要和版主(孤狼)商量征求他的同意”。
从现在的角度看,这经 ...
你这一说,我到有点想起来了,貌似你那个红楼梦帖子吧,是起因,然后天宫公主和孤狼在鼓区口水仗
在这节骨眼上,悲风鸟出来跟孤狼吵架,从武评区一直吵到股票区
最后官方出来判决悲风鸟和孤狼各打50大板,导致孤狼离开
作者:
天宫开发商 时间: 2015-3-20 15:24
就是此人。
作者:
火狐天下 时间: 2015-3-20 15:28
原帖由 武骧金星 于 2015-3-20 14:53 发表
能给个链接么,我都有点兴趣了。
说实在的,如果能遇到这么有智慧的对手,我开心死了,哪会舍得不让他说话呢。
苏克大师在的时候,鼓区比现在还热闹十倍
作者:
武骧金星 时间: 2015-3-20 15:35
嘛,可惜没能看到如杏花君所说的,SUKE在完全不违反规则的前提下,还能把人气得要命的风采。
话说其实我自己觉得自己是非常骄傲的,和人辩论完全就没有“要赢”这种兴趣……如果真有人能把我给刺激到有真正进行辩论的欲望,我可能会挺开心的呢……
作者:
KYOKO 时间: 2015-3-20 15:41 标题: 回复 #68 武骧金星 的帖子
你可以继承苏克大师的遗志,专打擦边球
作者:
存在就是合理 时间: 2015-3-20 15:48
我以前没有看过这个帖子, 你翻出来我看了下, 83射雕我是真的看不下去(淡而无味),不过我看的蛮迟的, 九十年代看的,我倒觉得那个时间段拍的天龙八部很好看。 不过这苏克战斗力真强, 呵呵。
作者:
黑暗至尊 时间: 2015-3-20 15:52
现在的人品味高
作者:
夜阑 时间: 2015-3-20 15:55
苏太阳有节操在于从来只是本尊,后来剁了就决裂挂挂,没有无穷的马甲战斗小组
作者:
KYOKO 时间: 2015-3-20 15:58 标题: 回复 #72 夜阑 的帖子
现在百度轩辕贴吧应该穷途末路了吧
作者:
存在就是合理 时间: 2015-3-20 16:00
原帖由 KYOKO 于 2015-3-20 15:58 发表
现在百度轩辕贴吧应该穷途末路了吧
有句名言叫: 贴吧不死, 轩辕不倒。
作者:
ptcn 时间: 2015-3-20 16:11
原帖由 火狐天下 于 2015-3-20 15:22 发表
你这一说,我到有点想起来了,貌似你那个红楼梦帖子吧,是起因,然后天宫公主和孤狼在鼓区口水仗
在这节骨眼上,悲风鸟出来跟孤狼吵架,从武评区一直吵到股票区
最后官方出来判决悲风鸟和孤狼各打50大 ...
不是天宫,是另外一位。
天宫到很后来才和孤狼提过一次那事,也仅仅是提一次而已。这个事情上,你是把另外一个人的事迹安到了天宫头上。
某人现在说“天宫攻击孤狼”,咱没见到,也觉得不太可能,因为孤狼基本就在古代文学版块,而天宫基本不在古代文学版块,他俩很难有交集。
至于“悲风鸟出来跟孤狼吵架”,咱没印象,因为股票区咱基本不去,文学区(武评区?)咱发帖子才去,一般间隔至少几个月。
作者:
火狐天下 时间: 2015-3-20 16:25
原帖由 ptcn 于 2015-3-20 16:11 发表
不是天宫,是另外一位。
天宫到很后来才和孤狼提过一次那事,也仅仅是提一次而已。这个事情上,你是把另外一个人的事迹安到了天宫头上。
某人现在说“天宫攻击孤狼”,咱没见到,也觉得不太可能,因 ...
可能我是记错了,是另外一个MM,人在江湖?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5-3-20 16:44
江湖也找过孤狼的麻烦,但天宫找的更多,悲风就是受她蛊惑
作者:
张建昭 时间: 2015-3-20 17:16
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3-20 14:51 发表
我到是觉得苏克是最不该封的。
他为人很有趣,辩论时,就摆出A与B两个选项,你否认A,他就说是B,你否认了B,他又说是A,搞得当时人人都怕他。即便是青蓝那种死打不松口的,也斗不过他。
其实他到不是打擦 ...
拿到现在我也觉得没什么好封的,现在阵营党每天互损大家都习惯了,所以对苏克大师被封又觉得他没那么恶劣,毕竟很多年过去了,该忘的也都忘了。
但既然当时封他的呼声那么高,我觉得应该不仅仅是观点问题,不过究竟因为什么搞到要封的地步,我也忘了。但肯定不会是仅仅因为他观点奇特、喜欢狡辩。
其实我当时也并没有多赞成封他,虽然确实很讨厌,因为我那时还是规则党,连刑律都是我起草的。最后箱子封他,估计还是因为他在鼓区没完没了地挑事吧,我记不清楚了。
[ 本帖最后由 张建昭 于 2015-3-20 17:26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5-3-20 17:31
原帖由 张建昭 于 2015-3-20 17:16 发表
拿到现在我也觉得没什么好封的,现在阵营党每天互损大家都习惯了,所以对苏克大师被封又觉得他没那么恶劣,毕竟很多年过去了,该忘的也都忘了。
但既然当时封他的呼声那么高,我觉得应该不仅仅是观点问题,不 ...
咱说6年前还是早的了,苏克那会说10年前也不一定过多少
咱那会该是沉迷在wow,对苏克等人没啥印象,大同皇帝说说到底苏克大师是为嘛被封的?
作者:
火狐天下 时间: 2015-3-20 17:43
原帖由 KYOKO 于 2015-3-20 17:31 发表
咱说6年前还是早的了,苏克那会说10年前也不一定过多少
咱那会该是沉迷在wow,对苏克等人没啥印象,大同皇帝说说到底苏克大师是为嘛被封的?
真不记得了,反正就是没完没了的跟人抬杠,然后在鼓区没完没了的打官司
搞的所有人都烦了吧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5-3-20 17:58
原帖由 火狐天下 于 2015-3-20 17:43 发表
真不记得了,反正就是没完没了的跟人抬杠,然后在鼓区没完没了的打官司
搞的所有人都烦了吧
这是主要原因,还有一个原因是,他非说什么马超将军是正统,箱子是逆贼。在水区里嚷嚷了几句,然后被箱子送到沧州去了。
作者:
ptcn 时间: 2015-3-20 18:10
原帖由 火狐天下 于 2015-3-20 16:25 发表
可能我是记错了,是另外一个MM,人在江湖?
你记忆力真不错。
(不会是去翻了旧贴吧)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5-3-20 18:17
当初就是天宫在武评上先去砸孤狼,中间江湖出来说话,说孤狼上任以来,古典区全是武评,言外之意是说狐狼拉低了古典区的水准。只不过开始时,江湖开始是用她的MJ出来说的,孤狼不知道,两人也掐起来了了,江湖与天宫一起在鼓区告狐狼。
后来有一个家伙与孤狼斗口,又用MJ,孤狼把人家IP泄了,惹得大家不满。这时天宫与阿碧在水区找男宠,悲风就上了天宫钩。再之后就是天宫与悲风联手斗狐狼,加上狐狼之前的事,后来就给封了。
当时天宫还没太看出来政治立场,否则悲风才不会上这个当呢。所以饭富曾经说秃鹫派份子就是悲风,天宫打死不信。
作者:
ptcn 时间: 2015-3-20 18:30
原帖由 火狐天下 于 2015-3-20 16:25 发表
可能我是记错了,是另外一个MM,人在江湖?
你记忆力真不错。(不会是去翻了旧贴吧)
另外,那次矛盾之后,孤狼在本轩继续了至少一年以上,期间并没有什么异常动静,所以你这句“在这节骨眼上,悲风鸟出来跟孤狼吵架”,要么是把时间点记错了,要么那次吵架也没有啥后果。
至于高栏和孤狼的事情,咱好像没有印象,但依稀又有一点点孤狼当时愤愤的模糊记忆(真的非常依稀模糊),唉,白驹过隙,往事如烟啊
作者:
ptcn 时间: 2015-3-20 18:39
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3-20 18:17 发表
当初就是天宫在武评上先去砸孤狼,中间江湖出来说话,说孤狼上任以来,古典区全是武评,言外之意是说狐狼拉低了古典区的水准。只不过开始时,江湖开始是用她的MJ出来说的,孤狼不知道,两人也掐起来了了,江湖与天宫一起在鼓区告狐狼。
后来有一个家伙与孤狼斗口,又用MJ,孤狼把人家IP泄了,惹得大家不满。这时天宫与阿碧在水区找男宠,悲风就上了天宫钩。再之后就是天宫与悲风联手斗狐狼,加上狐狼之前的事,后来就给封了。
当时天宫还没太看出来政治立场,否则悲风才不会上这个当呢。所以饭富曾经说秃鹫派份子就是悲风,天宫打死不信。
第一段当是在本P来本轩之前。
第二段,“天宫与阿碧在水区找男宠”,一看到这个就笑喷了,“悲风就上了天宫钩”这个没注意也不记得了,唯记得当时某人有一句“拉拉百合,要是犯我的地盘里,一定让你SI得很难看”。
“一定让你SI得很难看”一度成了本轩的流行口头禅。
不过,咱也不信秃鹫就是悲风,他俩风格差别还是有的,再说,人家当时都男宠了,多少还是了解的。
----------------------------------------------------
纠正一下,看了一下咱自己的注册时间,发现咱其实有一年多的潜水期,所谓“来本轩”,指的是结束潜水的时间,大概在06年下半年。
[ 本帖最后由 ptcn 于 2015-3-20 18:44 编辑 ]
作者:
白炎陽 时间: 2015-3-20 19:33
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3-20 18:17 发表
当初就是天宫在武评上先去砸孤狼,中间江湖出来说话,说孤狼上任以来,古典区全是武评,言外之意是说狐狼拉低了古典区的水准。只不过开始时,江湖开始是用她的MJ出来说的,孤狼不知道,两人也掐起来了了,江湖与 ...
光哥記性還是很好的
作者:
白炎陽 时间: 2015-3-20 19:35
我主要擔心一點,就是秦王這種自審自判的權利看起來太沒有制約了
不是說秦王這次有理還是無理的問題,而是說萬下一次秦王是無理的呢?....
會不會漢王也能來一句說"人都是有逆鱗的"直接上來砍了武骧金星兄呢......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5-3-20 19:38
原帖由 白炎陽 于 2015-3-20 19:35 发表
我主要擔心一點,就是秦王這種自審自判的權利看起來太沒有制約了
不是說秦王這次有理還是無理的問題,而是說萬下一次秦王是無理的呢?....
會不會漢王也能來一句說"人都是有逆鱗的"直接上來砍了武骧金星兄呢......
类似的事情,轩辕不是没有过。
PS,人家的论坛,你凭什么让人家受制约啊。
[ 本帖最后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3-20 19:39 编辑 ]
作者:
白炎陽 时间: 2015-3-20 19:42
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3-20 19:38 发表
类似的事情,轩辕不是没有过。
PS,人家的论坛,你凭什么让人家受制约啊。
那話說不圓了,回想之前請將軍讓位時就是嫌他太難制約罷
作者:
KYOKO 时间: 2015-3-20 19:43
原帖由 白炎陽 于 2015-3-20 19:35 发表
我主要擔心一點,就是秦王這種自審自判的權利看起來太沒有制約了
不是說秦王這次有理還是無理的問題,而是說萬下一次秦王是無理的呢?....
會不會漢王也能來一句說"人都是有逆鱗的"直接上來砍了武 ...
大同皇帝已经爆料了,诸王一年可以“任性”一回
作者:
夜阑 时间: 2015-3-20 19:43
砍了不也正常咩……对于事情好坏不评价,但一个小小私人论坛,人家哪怕只给喜欢的人留下,也没可说的……
作者:
夜阑 时间: 2015-3-20 19:45
要制约某个王爷,也是人家王爷府里几个王爷关门自个商量或者斗争,和旁人也无关啊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5-3-20 19:45
原帖由 白炎陽 于 2015-3-20 19:42 发表
那話說不圓了,回想之前請將軍讓位時就是嫌他太難制約罷
制约是人家五王之间的事,与咱们没关系。
作者:
KYOKO 时间: 2015-3-20 19:45
原帖由 夜阑 于 2015-3-20 19:43 发表
人家哪怕只给喜欢的人留下,也没可说的……
兰兰
类似的话都是诸王以外的人说的,至少我没看见诸王说过类似的话,甚至连这个意思也没有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5-3-20 19:49
原帖由 白炎陽 于 2015-3-20 19:42 发表
那話說不圓了,回想之前請將軍讓位時就是嫌他太難制約罷
制约是五王之间的事,与咱们没guanxi
作者:
白炎陽 时间: 2015-3-20 19:59
原帖由 夜阑 于 2015-3-20 19:45 发表
要制约某个王爷,也是人家王爷府里几个王爷关门自个商量或者斗争,和旁人也无关啊
當年將軍並未得罪其他王爺
最後將其請走的理由正是他撤別的節使,版務時的作風隨意性稍大
由頭恰好是"旁人",而不是"王府"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5-3-20 20:06
这个就不要谈了,否则妖言惑众把你斩了。
作者:
夜阑 时间: 2015-3-20 20:07
呵呵……
作者:
关内侯 时间: 2015-3-20 20:17
其实粗粗一看,觉得这里面主要还是牵扯到利益问题。
作者:
zeloti 时间: 2015-3-20 20:38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5-3-20 16:44 发表
江湖也找过孤狼的麻烦,但天宫找的更多,悲风就是受她蛊惑
悲鸟曾经长期混迹诗词歌赋,与花影吹笙和人在江湖比较友善,与孤狼在途和桓大司马交恶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5-3-20 20:43
原帖由 zeloti 于 2015-3-20 20:38 发表
悲鸟曾经长期混迹诗词歌赋,与花影吹笙和人在江湖比较友善,与孤狼在途和桓大司马交恶
其实悲鸟就是色迷心窍。他在琅琊时,与杨清仪(好象是这个ID)关系很好,与杨文理关系就交恶。
作者:
zeloti 时间: 2015-3-20 20:44
其实苏克大师一般不主动骂人攻击,只不过诡辩和死缠烂打而已,封苏克大师本就毫无理由,说什么“得到大家一致同意”完全属于自以为是的脑补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5-3-20 20:46
原帖由 zeloti 于 2015-3-20 20:44 发表
其实苏克大师一般不主动骂人攻击,只不过诡辩和死缠烂打而已,封苏克大师本就毫无理由,说什么“得到大家一致同意”完全属于自以为是的脑补
他还击也不骂人。
作者:
zeloti 时间: 2015-3-20 20:48
那时正当轩辕盛世,拍脑袋就乾坤独断的事例不少,包括晨山尚书与立雪宝琴MM的网上婚姻,结果众望所归下立雪MM在结婚夜没出现,气的当时水区斑竹吕布貂蝉大喝一声“忽悠咱,锁”就锁帖草草收场,立雪MM从此不见踪影
[ 本帖最后由 zeloti 于 2015-3-20 20:50 编辑 ]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5-3-20 20:53
咱也谈一个,当年ROOT就是因为经常到鼓区批评管理层处罚不合理,类似武镶这种行为,就被永封了。结果他成立一个轩辕春秋吧,拉起反对派的大旗,连续多日进攻轩辕,搞得箱子都咬牙切齿地哀叹,这帮人还没完了!
作者:
晨山尚书 时间: 2015-3-20 21:29
原帖由 zeloti 于 2015-3-20 20:48 发表
那时正当轩辕盛世,拍脑袋就乾坤独断的事例不少,包括晨山尚书与立雪宝琴MM的网上婚姻,结果众望所归下立雪MM在结婚夜没出现,气的当时水区斑竹吕布貂蝉大喝一声“忽悠咱,锁”就锁帖草草收场,立雪MM从此不见踪影
仁兄不要张冠李戴呵,虽然时隔已久我不确切记得有没有跟谁网婚过,但我跟立雪宝琴前辈委实没这摊事。
作者:
zeloti 时间: 2015-3-20 22:10
原帖由 晨山尚书 于 2015-3-20 21:29 发表
仁兄不要张冠李戴呵,虽然时隔已久我不确切记得有没有跟谁网婚过,但我跟立雪宝琴前辈委实没这摊事。
那时你不是这个名字,大概叫荀彧什么的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5-3-20 22:20
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3-20 18:17 发表
当初就是天宫在武评上先去砸孤狼,中间江湖出来说话,说孤狼上任以来,古典区全是武评,言外之意是说狐狼拉低了古典区的水准。只不过开始时,江湖开始是用她的MJ出来说的,孤狼不知道,两人也掐起来了了,江湖与 ...
我承认我投诉过孤狼, 不过和人在江湖, ptcn 一样, 只是众多投诉他的人之一. 最后孤狼和悲风, 是因为股市话题互骂被干掉的, 跟古典区没半点关系.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5-3-20 22:22
原帖由 夜阑 于 2015-3-20 15:55 发表
苏太阳有节操在于从来只是本尊,后来剁了就决裂挂挂,没有无穷的马甲战斗小组
苏克沙哈不是他的马甲么?
作者:
fengxv 时间: 2015-3-20 22:37
如果是你本来就不清楚的事,或者当时知道现在已经记不清的事,就别瞎说了吧。
立雪宝琴结婚那个,头像是个围棋,ID倒是4个字,我记不清是啥了,但是和文若兄没关系。
轩辕春秋吧早有了,我是第一个吧主,但是我去之前已经有了,谁成立的不知道。
苏克确实不骂脏话,所以大师不是白叫的。但是他就是抬杠,没一点营养,翻来覆去车轱辘话。
总结一下,这贴主贴和回帖基本都是扯淡。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5-3-20 22:41
那我纠正一下,ROOT是第一个在百度吧里举反旗的,这应该没有错。其余的,我认为没有问题。
作者:
天宫开发商 时间: 2015-3-20 22:42
原帖由 zeloti 于 2015-3-20 22:10 发表
那时你不是这个名字,大概叫荀彧什么的
好啦好啦,真相只由一个,这就是: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2%D1%A9%B1%A6%C7%D9
作者:
zeloti 时间: 2015-3-20 22:58
看来我记错人了,向晨山尚书表示道歉
作者:
KYOKO 时间: 2015-3-20 23:01
贵轩再也木有芥末热闹的场景了(吵架投诉除外)
作者:
张建昭 时间: 2015-3-20 23:45
原帖由 zeloti 于 2015-3-20 20:44 发表
其实苏克大师一般不主动骂人攻击,只不过诡辩和死缠烂打而已,封苏克大师本就毫无理由,说什么“得到大家一致同意”完全属于自以为是的脑补
可能是萝卜群里意见比较一致,从管理人员的角度,大家都烦他了。
苏克虽不骂人,但打擦边球肯定是常事,冷嘲热讽免不了,如果连这个都没有,平和礼貌不伤人,根本不可能每天在鼓区都有节目。
箱子封他,应该也有他尊马超为正统以箱子为僭伪的原因,但若仅仅是这个原因,他也不会好意思这么做的,显得太没气量。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5-3-20 23:48
原帖由 张建昭 于 2015-3-20 23:45 发表
可能是萝卜群里意见比较一致,从管理人员的角度,大家都烦他了。
苏克虽不骂人,但打擦边球肯定是常事,冷嘲热讽免不了,如果连这个都没有,平和礼貌不伤人,根本不可能每天在鼓区都有节目。
箱子封他,应该 ...
你不也一直尊马超将军为正统,称这里为伪轩么?苏克还是因为打擦边球被咔嚓的吧.
作者:
zeloti 时间: 2015-3-21 00:00
原帖由 张建昭 于 2015-3-20 23:45 发表
可能是萝卜群里意见比较一致,从管理人员的角度,大家都烦他了。
苏克虽不骂人,但打擦边球肯定是常事,冷嘲热讽免不了,如果连这个都没有,平和礼貌不伤人,根本不可能每天在鼓区都有节目。
箱子封他,应该 ...
苏克也跟我对过,后来我不搭他的碴,他后面也没理我,就这么过去了
至于算不算冷嘲热讽,有时也看个人感觉和喜恶程度
红字部分,有种跳开法律处私刑的赶脚,令我略感寒意
窃以为,苏克对轩辕,远比目前很多没原创、没转帖、没评论、没管理、没出现的空气斑竹强很多
按照红字的逻辑,我有种强烈的感觉:“某一派”对PS帝的意见“比较一致”,“大家都烦他了”,于是PS帝光荣步苏克后尘——哪怕他根本没攻击过谁,哪怕他的回帖有根有据质量完爆不爽他的那些对手。
[ 本帖最后由 zeloti 于 2015-3-21 00:13 编辑 ]
作者:
张建昭 时间: 2015-3-21 07:55
原帖由 颖颖 于 2015-3-20 23:48 发表
你不也一直尊马超将军为正统,称这里为伪轩么?苏克还是因为打擦边球被咔嚓的吧.
我没尊马超,我是尊自己
作者:
张建昭 时间: 2015-3-21 07:58
原帖由 zeloti 于 2015-3-21 00:00 发表
苏克也跟我对过,后来我不搭他的碴,他后面也没理我,就这么过去了
至于算不算冷嘲热讽,有时也看个人感觉和喜恶程度
红字部分,有种跳开法律处私刑的赶脚,令我略感寒意
窃以为,苏克对轩辕,远比目前很 ...
大家只是烦他,但是谁也没封他,个人喜恶并未主导判罚。最后赵王任性出击了,诸侯王特权,就是绕开法律搞私刑。在私人论坛就算讲法治也只能在一定范围内。
[ 本帖最后由 张建昭 于 2015-3-21 08:00 编辑 ]
作者:
李泌 时间: 2015-3-21 08:51
原帖由 落叶 于 2015-3-20 09:33 发表
很多时候论坛吵架,都是因为一件事引起,然后就规律性的转向了陈年宿怨,而引起吵架的事件本身反而没人在乎了,历来如此,呵呵。
很想问一下楼主,假如李明这个id不是和你有宿怨的扶苏带入轩辕的你还会对mod ...
聊几句
一、质疑问题
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即便跟扶苏无关,我照样要质疑汉王李明的行径
一来对《岳飞传》投入心力较大,就汉王李明先上车后买票的行为来说,他很可能未经同意就要推岳飞传上线,届时如论坛股东秦王扶苏之流说一句“轩辕同意”,难道就把所有的参与者都代表了?部分参与者会同意他代表吗?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95278-3-1.html
而此贴的87楼也证实了此点,汉王李明正在搞,也没跟轩辕打招呼,也可能打了招呼,秦王扶苏秘而不宣,只是还没搞好而已。
二来也是跟我个人的权利相关。
我自己与好友利用业余时间正在开发一个《万历朝鲜之役》的曹操传MOD
关卡流程、关卡设计、兵种人设已经全部完成,好友已将剧情文字已经部分完成,数值设计方式也略有改变
对ex也打算进行一些符合游戏体验、新颖趣味的较大的优化
且此MOD,我们永远不打算商业化(公的理由是对曹操传MOD以及玩家群的感情,私的理由是商业化要想赚点钱需要进行大量损害游戏性的修改这一点为真正喜爱游戏的人深恶痛绝)
现在汉王李明这么一搞,或者按你的说法,他有权不经同意就推出去卖球,我们还不能说啥。
那我们还搞毛线?我们花时间精力,做一个公益性的MOD给他创收,我们还要担法律风险。
拜托我们还没有这么高的觉悟。
所以这个MOD目前已经停止了。我相信跟我们一样想法和做法的的MOD制作者不在少数
所以我才说他的搞法对MOD界是巨大的伤害。
至于秦王扶苏,汉王李明既然是他介绍来的,汉王李明如有责任,他自然也有责任。
主贴中对他的质疑没有任何问题,汉王李明在跟帖中自己也承认的是秦王扶苏介绍来的
他那翔一样的镁天三国要不是轩辕论坛的人充人气,就是见光死的货,哪能做到回本,这不是靠论坛赚钱是什么。
至于后来的一些东西,是秦王扶苏自炫自夸,跟他吵架吵出来的,关主贴及前面的跟帖何事?
他要封李敬玄的ID,尽管使用他一年一度的“流氓权”去封,也大可以删除我跟他吵架的那几个跟帖。
但要是心中没鬼,删除主贴,以及汉王李明认错、爆料、承诺的跟帖是什么意思?是要毁尸灭迹,消除证据吗?
若秦王扶苏只封号不删帖,甚至哪怕封号删帖,不要特意在公告贴里装逼、装小白兔,要求举出***来,我都懒得发这个帖。
其他的那些不予回答了,诛心诛心,你诛我,我诛你,有什么意思
二、封建皇朝问题
既然把轩辕论坛比作封建皇朝,可谓一针见血。
这从出资人的角度来看,当然是没有问题的,关键是要先说明白,不但不说,还号召大家“苟利轩辕生死以”,搞邪教啊?
要不就不要搞什么轩辕刑律,要不就直接在轩辕刑律里第一条写上“论坛为五王所有,五王如秦王扶苏可以为所欲为,不受制约,干死你不负责”
还有什么一年一度的“流氓权”,要不是张节度提及,普通论坛坛友哪里知道这些
要是先告诉了新来的坛友这一条,很多坛友就不来了嘛,依然来的坛友就说明接受了这一条,乐于在释放心情的网络上也被人站在头上,也就可以愉快地玩耍了嘛。
这样就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局面嘛。
只不过一个现代人,开口闭口诸王,以封建皇朝的统治者自居,也有够脑残的就是了。
不先说明白,而是在日常搬出一副讲法制、讲公正的面孔,忽悠坛友们进来玩
诸多坛友贡献智力(发好贴)、体力(版主管理)、精力(策划活动),提升论坛人气和质量后
秦王扶苏之类的占了收益(物质、精神两方面)也就罢了,还时不时在装出来的法制面孔背后搞点恶心的事恶心人
一旦被揭穿了,才讲什么“五王独占”,是不是也太下作了。
[ 本帖最后由 李泌 于 2015-3-21 11:31 编辑 ]
作者:
李泌 时间: 2015-3-21 09:29
证据问题,51楼张节度提到知道 给某女性会员单独立版块 和 非法解放悲风鸷ID 两件事,虽然他并不知道内情,但这两件事是发生过的。
前者在文区节度中激起较大不满,张节度非文区节度,不知内情。
文区节度都知道此事是秦王扶苏所为,相当不满,只是没有爆发,单独开主贴质疑,在一些跟帖里有质疑,但被置之不理了。
当年的对联区节度仙枫云散等人都可以证明此事。
秦王扶苏想要抹杀此事,这脸真是被打得啪啪直响。
后者从事情本身来说就是既不合法也不合情理的,不论是不是五王赞同都不妥,何况还很可能是扶苏个人所为,诸王只是不好意思站出来公开反对而已。
事情经过如下
论坛会员悲风鸷,05年改名财务成本管理。
“财务成本管理”因连续大面积污言秽语辱骂坛友,被处于永久封禁处分。
此时,”悲风鸷“ID已被会员”秋冶容“注册。
一年多之后,秦王扶苏暗箱操作,将会员秋冶容的ID”悲风鸷“强夺过来,交给被永封的会员”财务成本管理“,且不理秋冶容的申诉,导致秋冶容离开论坛。
”财务成本管理“此后继续使用”悲风鸷“ID骂人,导致孤狼在途等有才华的坛友离开轩辕。
此事会员目击者极多,会员秋冶容、孤狼在途等人都可以作证。
事后秦王扶苏还发短信威胁相关坛友,区区在下就有收到一条。
当然了,此事如果秦王扶苏宣称一下“我就是流氓,怎么样”,我当然也就心悦诚服地不在探讨这个问题了。
这两件事,秦王扶苏可都是否认完全没有的,现在虽然事情还不是很清楚,但是已经有了,又怎么说?
永封姑且不必,要不要抽自己的脸几下先?
话又说回来,如果是经过五王同意的,从前面的封建皇朝论来说,虽然忽悠坛友不提自己可以耍流氓这一点不对,是可以站得住脚的。
秦王扶苏能否明示枢密院或王府中五王一致同意这两件事的帖子,来为封建皇朝论下自己站得住脚一点来背书?
秦王扶苏让top以24小时为期关闭此贴,当然是知道这个鸟不拉屎的论坛,很多老会员都不会回来看,有恃无恐,而我也不会无聊到把这个帖子去扩散,是相当高的手腕嘛。
至于top说所举皆非实情,一方面是政治需要可以理解,另一方面,他是06年后进的股东,恐也无法担保在此之前,很多他不知道的事。
这不,特立板块和暗箱操作的事就浮出来了吗。
不过现在有两件事,已经粗有一点眉目了,秦王扶苏是否还有脸像封李敬玄的公告里一样,装逼、装小白兔啊?
[ 本帖最后由 李泌 于 2015-3-21 10:19 编辑 ]
作者:
蒹葭苍苍 时间: 2015-3-21 09:44
都是起义(造反)出身的,哪个手上不沾点血。别误会,我主要说的是要饭昭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5-3-21 09:45
晋国公此言大妙。
作者:
白炎陽 时间: 2015-3-21 09:45
秋冶容還在啊,水區常客慕容秋不就是他嗎?
作者:
蒹葭苍苍 时间: 2015-3-21 09:46
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3-21 09:45 发表
晋国公此言大妙。
我还以为你说此言不妙,要杀我的头呢。吓我出了一身冷汗。
作者:
落叶 时间: 2015-3-21 10:45 标题: 回复 #120 李泌 的帖子
感谢回帖。
第一点,说了只是自己的诛心猜测,楼主无需对我解释,我也相信楼主的正义感。
第二点,表示钦佩并期待能看到这个mod问世,另我在任何贴里都没说过商业方可以未经作者授权商业化任何mod,因为其他权力不说,mod的灵魂——剧本的权力是在mod作者手里的,我其他贴里就一再说过,未授权mod必须下架,作者有权力追责。请兄勿歪曲我说法。
其他都涉及陈年往事,对此无兴趣,也无任何意见看法。
至于最后一段所说,别人怎么说是别人的事,信不信是自己的事,我朝还说一切由人民当家做主,美帝还说自己是民主灯塔,就是封建王朝,也会说自己要奉天承运恩泽万民,呵呵。
轩辕对我来说,倒是很喜欢目前的状态,论坛就像超市,我不喜欢大超市,偶尔去也目的明确,就是奔某一样商品去的,卖完就走,但是轩辕不同,就是喜欢他没多少人气,有的也都是熟面孔,逛轩辕就像逛邻家超市,也许商品没多少,但是就喜欢这种静静的感觉,偶尔能淘到几件喜欢的东西,或者看到一二熟人,或站定聊聊天或相视一笑而过,偶尔和人有点口角,也碍于脸熟下不了狠手,这种感觉很好。仅此而已。
mod问题已暂告段落,我只关心这个,其他的热闹不感兴趣,以后就不再掺和了。再次感谢楼主百忙之中回帖。
P
不要问我静静是谁
作者:
李泌 时间: 2015-3-21 10:51
原帖由 Shadowleech 于 2015-3-20 08:15 发表
我还是想建议楼主和管理员
楼主想为MOD版权的事情讨公道问题不大,但是放大攻击范围不合适,这样反而容易把事情搅浑。比如审核一直就有了,和MOD的事情没啥关系。
管理员也不太适合在执行版务尤其永封时候 ...
尊兄是有识之士,还请听我分说,与Shadowleech兄看法近似的也请听我一言。
昔日包拯断案,也不免用到一些断案方法,现代刑侦中也有心理学之说。
为了网络MOD界的良性发展,利用自身优势,侦知此事详情,语气中也不免要用到一些侦查方式。
所以令诸位朋友不适之处,还请见谅。
不燃犀烛照,哪能窥见水下魔怪。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95278-1-1.html
根据《未雨绸缪,在汉王抢先移植之前谈谈岳飞传》此帖及下面的跟帖,我们至少已得知以下情形
一、汉王李明将《曹操传》MOD牟利之后,才找相关作者确认(或者威胁利诱),得到授权,其中《姜维传》还在未得授权的情形下运营一段时间,收入装入自己腰包。
二、汉王李明是轩辕春秋文化论坛的秦王扶苏介绍来的,而非top介绍来的,将来一旦发生法律纠纷,由秦王扶苏而非top或者MOD制作者承担连带责任。
三、汉王李明在未经确认,或已得秦王扶苏确认但未宣布的情况下,已经开始《岳飞传》的移植工作,只是还没有推上架而已。
四、汉王李明承诺将其公司相关《曹操传》MOD商业化的这部分财务报表对相关MOD的制作者、参与者公开,我不争,他怎么会说?诸位MOD制作者从今可以名正言顺地监视了
有一条都是胜利了,何况四条?
对此事,我也会密切关注,并凭借我自身从业者的优势,关注其承诺履行状况。
至于秦王扶苏,要不是心中有鬼,大可把我跟他吵架的跟帖删掉,行使“流氓权”把李敬玄账号封掉就完了
为什么要删除没什么问题的主贴,以及汉王李明和诸多坛友中富含信息量的跟帖?
而且到现在还宣称要是这个帖子24小时内得不到证明,就不但删了这个帖子,封了我的号,还要把《未雨绸缪,在汉王抢先移植之前谈谈岳飞传》一贴删掉?不就是怕大家看到里面那些有价值的东西吗。
这个帖子,确实有些意气在内,但也桩桩属实。
但如果他不删《未雨绸缪,在汉王抢先移植之前谈谈岳飞传》主贴,哪怕是封了李敬玄的号,甚至哪怕既删帖又封号,不要发公告装逼、装小白兔,我的时间宝贵得很,又怎么会花时间发这个帖子。
没看见我都是清晨发帖吗,牺牲睡觉时间真是太犯罪了。
[ 本帖最后由 李泌 于 2015-3-21 12:41 编辑 ]
作者:
李泌 时间: 2015-3-21 11:16
原帖由 落叶 于 2015-3-21 10:45 发表
感谢回帖。
第一点,说了只是自己的诛心猜测,楼主无需对我解释,我也相信楼主的正义感。
第二点,表示钦佩并期待能看到这个mod问世,另我在任何贴里都没说过商业方可以未经作者授权商业化任何mod,因为其 ...
可以稍微透露几句
我们的MOD分为史实、征倭、拓海三线。
以图们江之战李如松是否死于蒙古图门汗之埋伏,及稷山之战杨镐是否瞎指挥为分水岭
史实线会增加隐藏关萨尔浒之战,征倭线会增加隐藏关日本战国群雄复活的富士山神宫之战,拓海线会增加隐藏关明军远征吕宋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之战。
此MOD,主导者是我好友,对中日朝三国当时的史料进行了大量考证,穷搜细选,细枝末节亦不放过,并会配合万历一朝的朝争,全方位展现明末的东亚风貌
但目前因为此事,无限期暂停,这些努力全部白费,你说怎么不火。
我相信,还会有不少MOD作者,不但是曹操传的MOD,甚至包括《金庸群侠传》等游戏的MOD,也会因此事,停止MOD开发。
[ 本帖最后由 李泌 于 2015-3-21 11:28 编辑 ]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5-3-21 11:27
原帖由 李泌 于 2015-3-21 11:16 发表
可以稍微透露几句
我们的MOD分为史实、征倭、拓海三线。
以图们江之战李如松是否死于蒙古图门汗之埋伏,及稷山之战杨镐是否瞎指挥为分水岭
史实线会增加隐藏关萨尔浒之战,征倭线会增加隐藏关日本战国群雄复活的富士山神宫之战,拓海线会增加隐藏关明军远征吕宋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之战。
此MOD,主导者是我好友,对中日朝三国当时的史料进行了大量考证,穷搜细选,细枝末节亦不放过,并会配合万历一朝的朝争,全方位展现明末的东亚风貌
但目前因为此事,无限期暂停,这些努力全部白费,你说怎么不火。
估计这个MOD是不会再作下去了。
有了一个不好的开头,接下来谁都敢打这些MOD的主意。
作者:
lichao001486 时间: 2015-3-21 11:32 标题: 回复 #128 李泌 的帖子
要我说他买他的游戏,你做你的游戏,彼此视而不见也就得了。他把你的游戏移植到手机上,反而是给你做了宣传,在手机上玩过这个游戏的人肯定还会找电脑版的,因为在手机上玩屏幕太小,太费电,也许他还能给你些分成,就算不给分成,你也没什么损失。万一被光荣告了,也是同人负责和赔款,不会让你赔钱的。非要和有钱有势有权力的人叫叫板,而且是在网上,真是自己给自己找别扭。
我刚才去看了李明做的游戏,姜维传和曹操传已经下架了,而且全宝和果子已经免费了,东吴志降到了8元,杨家将降到了6元,而且更新很频繁,一直在修改bug,还有就是近期好多mod作者宣布授予同人版权,李明确实有和他们联系,并且得到了他们的认可和赞许,这些说明了他们的诚意。你也可以试着和他们合作一下,就算不合作,视而不见也就是了,钻什么牛角尖。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5-3-21 11:34
原帖由 lichao001486 于 2015-3-21 11:32 发表
要我说他买他的游戏,你做你的游戏,彼此视而不见也就得了。他把你的游戏移植到手机上,反而是给你做了宣传,在手机上玩过这个游戏的人肯定还会找电脑版的,因为在手机上玩屏幕太小,太费电,也许他还能给你些分成,就算不给分成,你也没什么损失。万一被光荣告了,也是同人负责和赔款,不会让你赔钱的。非要和有钱有势有权力的人叫叫板,而且是在网上,真是自己给自己找别扭。
我刚才去看了李明做的游戏,姜维传和曹操传已经下架了,而且全宝和果子已经免费了,东吴志降到了8元,杨家将降到了6元,而且更新很频繁,一直在修改bug,还有就是近期好多mod作者宣布授予同人版权,李明确实有和他们联系,并且得到了他们的认可和赞许,这些说明了他们的诚意。你也可以试着和他们合作一下,就算不合作,视而不见也就是了,钻什么牛角尖。
这完全是一厢情愿。
作者:
lichao001486 时间: 2015-3-21 11:36 标题: 回复 #131 杏花疏影 的帖子
请给我举我国的因为mod版权的问题而被告赔款的案例。
作者:
lichao001486 时间: 2015-3-21 11:39 标题: 回复 #131 杏花疏影 的帖子
我国版权意识太弱,这点是大环境造成的,每个使用电脑的人都或多或少的使用盗版软件,既然这样,就不要在版权问题上过多的要求别人。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5-3-21 11:40
原帖由 lichao001486 于 2015-3-21 11:36 发表
请给我举我国的因为mod版权的问题而被告赔款的案例。
笑,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力,这是众所周知的,但这不代表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就是白条。以前没有这种案例,不代表以后没有这种案例,在知识产权这方面,中国只会越来越严格,不会退步的。
按照现行的法律,你的MOD被商业化,光荣就可以起诉,至于后果,谁也不好说。倘若人家拿出损失几百万、几千万的证据,法院认可,到时候那些MOD的制作者哪个不跟着倒霉?
作者:
lichao001486 时间: 2015-3-21 11:41 标题: 回复 #134 杏花疏影 的帖子
搞商业化的是同人,mod原作者没搞商业化,难道也有责任?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5-3-21 11:42
原帖由 lichao001486 于 2015-3-21 11:39 发表
我国版权意识太弱,这点是大环境造成的,每个使用电脑的人都或多或少的使用盗版软件,既然这样,就不要在版权问题上过多的要求别人。
笑,我用盗版软件,我可没拖别人下水。
更关键的是,我个人使用盗版软件,不犯法,你去卖盗版软件可是犯法的。
作者:
lichao001486 时间: 2015-3-21 11:44 标题: 回复 #136 杏花疏影 的帖子
那我红字以外的话有没有道理?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5-3-21 11:44
原帖由 lichao001486 于 2015-3-21 11:41 发表
搞商业化的是同人,mod原作者没搞商业化,难道也有责任?
当然有责任。
至少你得举证,这商业化与你无关。然后是法院再如何认定,很有可能会让人酌情赔偿损失的。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5-3-21 11:47
原帖由 lichao001486 于 2015-3-21 11:44 发表
那我红字以外的话有没有道理?
那得看别人如何想。
比如是我的话,我写了一篇文章,别人转载,标明是我写的,我会高兴,但别人拿着去卖了,还说是他的,就算之后给我分成,堵我嘴,我也不愿意。这种事情,是大家商量着来的,不是说,你出发点是好的,就可以了。
也许你做的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欢。
你只把你做的MOD商业化,再如何违法,别人都不会管,但是你随意把别人的MOD商业化,这问题就不一样了。
这次,李明把姜维传下架,谁知道他以后会不会把别人的MOD不告而取啊,如果这个MOD的作者法律意识强,不肯担这种风险,那么他的选择很可能就是不做这个MOD了。
[ 本帖最后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3-21 11:50 编辑 ]
作者:
lichao001486 时间: 2015-3-21 11:49 标题: 回复 #139 杏花疏影 的帖子
说不过你,只好建议封你账号了。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5-3-21 11:51
原帖由 lichao001486 于 2015-3-21 11:49 发表
说不过你,只好建议封你账号了。
吓死我了。
作者:
Shadowleech 时间: 2015-3-21 11:51
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3-21 11:44 发表
当然有责任。
至少你得举证,这商业化与你无关。然后是法院再如何认定,很有可能会让人酌情赔偿损失的。
哪怕与你无关不赔钱,这来往也得花费不少精力。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5-3-21 11:54
原帖由 Shadowleech 于 2015-3-21 11:51 发表
哪怕与你无关不赔钱,这来往也得花费不少精力。
这就是我这么强烈反对李明的原因。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最起码你别拉别人下水,而且MOD这个圈子也不大,很多人都很熟的,有杀熟的,这次是来害熟的。
作者:
zhouhuan 时间: 2015-3-21 12:32
看楼上说的那么可怕,那现在要怎么办呢?
轩辕最多也就是撤销李明的汉王头衔,那么以后同人将更没有顾虑。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我们说服了同人把所有mod都下架,也难保以后没有第二第三个同人出现,mod界就这么完了?
作者:
Shadowleech 时间: 2015-3-21 12:34
原帖由 zhouhuan 于 2015-3-21 12:32 发表
看楼上说的那么可怕,那现在要怎么办呢?
轩辕最多也就是撤销李明的汉王头衔,那么以后同人将更没有顾虑。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我们说服了同人把所有mod都下架,也难保以后没有第二第三个同人出现,mod界就这么完了?
其实我想问,有没有办法在光荣那里获得版权?光荣貌似卖了手机版权给个棒子公司?
作者:
zhouhuan 时间: 2015-3-21 12:38
原帖由 Shadowleech 于 2015-3-21 12:34 发表
其实我想问,有没有办法在光荣那里获得版权?光荣貌似卖了手机版权给个棒子公司?
KOEI TECMO GAMES同NEXON、NEXON Korea Corporation于日前签订授权协定,NEXON获得《三国志曹操传Online》日本、韩国、中国、台湾、香港、澳门等地的运营权。
网上是这么说的。
而且要获得版权也不容易,轩辕当年也想商业化岳飞传去跟光荣交涉过,还是不了了之。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5-3-21 12:39
原帖由 zhouhuan 于 2015-3-21 12:32 发表
看楼上说的那么可怕,那现在要怎么办呢?
轩辕最多也就是撤销李明的汉王头衔,那么以后同人将更没有顾虑。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我们说服了同人把所有mod都下架,也难保以后没有第二第三个同人出现,mod界就这么完了?
完不完,我不知道,反正有人开了头,后面就会有人跟着走。
说句实话,若是李明,根本不管这些网上的言语,就直接商业化,谁也拿他没辙。
潘多拉的盒子打开了,现在关上,也只剩下希望而已。
作者:
Shadowleech 时间: 2015-3-21 12:59
原帖由 zhouhuan 于 2015-3-21 12:38 发表
KOEI TECMO GAMES同NEXON、NEXON Korea Corporation于日前签订授权协定,NEXON获得《三国志曹操传Online》日本、韩国、中国、台湾、香港、澳门等地的运营权。
网上是这么说的。
而且要获得版权也不容易, ...
那可以和NEXON谈,把MOD卖他们么。
作者:
lichao001486 时间: 2015-3-21 13:06 标题: 回复 #148 Shadowleech 的帖子
NEXON,是韩国的电脑游戏公司,首先得找到精通韩语的人才能去交涉。
作者:
zhouhuan 时间: 2015-3-21 13:32
原帖由 Shadowleech 于 2015-3-21 12:59 发表
那可以和NEXON谈,把MOD卖他们么。
这要问同人了。
我想说的是,如果情况真的如上面说的那么可怕,那么这已经不单单是处理好同人事件就解决得了了。
就算同人拿到了光荣版权,那万一以后第二第三个同人又把mod拿去商业化呢?mod作者难道就如此任人宰割?
所以我认为只要作者没有主动授权,就不会被法律追究。如果被别人偷去商业化都要受到法律追究,那我们该关心的就不是同人事件,而是整个mod界了。不过如果有人认为解决了同人事件以后就能安心做mod,我也没啥可说的,因为我不是作者,出了事以后也不用承担责任,如果有人不同意我上面说的话,可以认为我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无视即可。
作者:
Shadowleech 时间: 2015-3-21 13:35
原帖由 zhouhuan 于 2015-3-21 13:32 发表
这要问同人了。
我想说的是,如果情况真的如上面说的那么可怕,那么这已经不单单是处理好同人事件就解决得了了。
就算同人拿到了光荣版权,那万一以后第二第三个同人又把mod拿去商业化呢?mod作者难道就如此 ...
“不会被追究”是什么意思??不管你事还是把你喊来喊去审完判你无责?两者对于普通人来说差异巨大,而且后者的可能性要大。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5-3-21 13:36
原帖由 zhouhuan 于 2015-3-21 13:32 发表
这要问同人了。
我想说的是,如果情况真的如上面说的那么可怕,那么这已经不单单是处理好同人事件就解决得了了。
就算同人拿到了光荣版权,那万一以后第二第三个同人又把mod拿去商业化呢?mod作者难道就如此 ...
单从法律上讲,MOD的作者也可以告同人,因为剧情毕竟是MOD作者的,问题是光荣没授权的情况下,MOD作者起诉也无法确定损失,而且一旦要了钱,光荣下次起诉时,更讲不清了。
如果同人拿到版权,MOD作者起诉,反而更容易一些。
作者:
zhouhuan 时间: 2015-3-21 13:46
原帖由 Shadowleech 于 2015-3-21 13:35 发表
“不会被追究”是什么意思??不管你事还是把你喊来喊去审完判你无责?两者对于普通人来说差异巨大,而且后者的可能性要大。
就是不会扯上任何关系,否则别说曹操传了,这世上还有普通人敢做mod吗?
作者:
Shadowleech 时间: 2015-3-21 13:49
原帖由 zhouhuan 于 2015-3-21 13:46 发表
就是不会扯上任何关系,否则别说曹操传了,这世上还有普通人敢做mod吗?
依据呢?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5-3-21 13:56 标题: 回复 #150 zhouhuan 的帖子
我是这样想的。MOD作者本身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有侵权嫌疑。
不过对原公司影响不大又是免费的,也就没人会来管。
一旦商业化,无论收钱的是不是作者,都可能对原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影响原公司的收益。
那么,当原公司拿起法律的武器时,要对付的肯定是包括MOD作者的。
作者:
zhouhuan 时间: 2015-3-21 13:57
原帖由 Shadowleech 于 2015-3-21 13:49 发表
依据呢?
反证法,因为这么多游戏都有人在做mod,没听说过哪个mod作者因为别人擅自商业化自己的作品就要去法院的。如果有这种案例,那就不可能有这么多人在做mod。
作者:
zhouhuan 时间: 2015-3-21 14:09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5-3-21 13:56 发表
我是这样想的。MOD作者本身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有侵权嫌疑。
不过对原公司影响不大又是免费的,也就没人会来管。
一旦商业化,无论收钱的是不是作者,都可能对原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影响原公司的收益。
那么 ...
我也这么想过,不过那时候一堆人力证mod作者没有侵权,还认为我在帮同人说话,我也就懒得提了。
另外,据说当初轩辕跟光荣交涉的结果是只要不商业化就可以随便做mod,所以mod作者应该没有侵权。
作者:
白河 时间: 2015-3-21 14:13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5-3-21 13:56 发表
我是这样想的。MOD作者本身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有侵权嫌疑。
不过对原公司影响不大又是免费的,也就没人会来管。
支持。
MOD作者如果只是自己玩,那么应该不会存在任何问题,但放到网上提供下载,就属于不合法的行为。简单来讲就是常说的私自研究探讨可以,但传播是不允许的。
版权方不管可能是懒得管,可能是不值得去管,也可能是刻意不管,但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认为不追究不代表版权方没有任何办法去追究。
可是一旦牵扯到利益,谁也不能保证版权方是否还坐的住。如果版权方追究责任,同人或许会摊大头,但制作者的责任估计也跑不了。
作者:
武田晴信 时间: 2015-3-21 18:10
原帖由 zhouhuan 于 2015-3-21 14:09 发表
我也这么想过,不过那时候一堆人力证mod作者没有侵权,还认为我在帮同人说话,我也就懒得提了。
另外,据说当初轩辕跟光荣交涉的结果是只要不商业化就可以随便做mod,所以mod作者应该没有侵权。
看扶苏还是谁的帖子里说的似乎是找了个大阪商会主席去联系,然后就石沉大海,不了了之了,没说不商业化就不侵权什么的啊
不过世界上那么多做mod的好多还被官方收编,也没听说过哪家被告过
[ 本帖最后由 武田晴信 于 2015-3-21 18:12 编辑 ]
作者:
zhouhuan 时间: 2015-3-21 18:13
原帖由 武田晴信 于 2015-3-21 18:10 发表
看扶苏还是谁的帖子里说的似乎是找了个大阪商会主席去联系,然后就石沉大海,不了了之了,没说不商业化就不侵权什么的啊
不过世界上那么多做mod的好多还被官方收编,也没听说过哪家被告过
未雨绸缪那个帖子,楼主在一楼法律那里说的
作者:
扶苏 时间: 2015-3-21 18:57
原帖由 李泌 于 2015-3-21 09:29 发表
证据问题,51楼张节度提到知道 给某女性会员单独立版块 和 非法解放悲风鸷ID 两件事,虽然他并不知道内情,但这两件事是发生过的。
前者在文区节度中激起较大不满,张节度非文区节度,不知内情。
文区节 ...
不是字打多了就占理的。你通篇好像只证明了“这两件事是确实发生过的”,而我要你拿出的东西,看客希望看到的“证据”,在哪里?
你在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居然要我来举证背书自己的清白……轩辕不是法庭,但至少是个讲逻辑的地方。
哦不对,你有证据。“事后秦王扶苏还发短信威胁相关坛友,区区在下就有收到一条。”
这个相当好,终于你描述的事件中有你的份了。麻烦把相关信息证据截图出来,你可能会说没保留,那么烦请回忆下大概内容,相信当年同样收到我威胁短信的相关坛友会出来挺你的。——别说我只给你发过,我连你这种在轩辕好像连照面都没打过、也非受害者的人都“威胁”到了,何况其他人?
张招讨所说诸王“任性权”,我是不知道。因为mod商业化风波,轩辕多了很多看客,对于这种肆意的抹黑,影响已不仅是我个人声誉,来一千个,我任性一千次。
一个人可以把十年前的尘埃郁积至此,对一个和你没什么交集的人切齿尤甚,还藏头露尾的干嘛?我不封你本尊。对于马甲,我没什么耐心。
24小时已过,该贴不删,关闭。楼主马甲,恶意攻击抹黑,永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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