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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两会员在水区帖子里骂对方太监,致使帖子完全无法正常讨论 [打印本页]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5-2-22 22:09     标题: 两会员在水区帖子里骂对方太监,致使帖子完全无法正常讨论

有会员在帖子的二楼骂会员 路遇 “太监”,“父母都死光了”,然后一击脱离。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p;page=1#pid3878238



后来会员路遇多次回骂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p;page=1#pid3878250




希望版主好好协调这两位会员之间的矛盾,避免再次污染版面。

[ 本帖最后由 麒麟子 于 2015-2-24 21:27 编辑 ]
作者: 路遇    时间: 2015-2-22 22:17

贴子内容,即有太监,又有小贩。不知道怎么讨论不得?
这样的恶人先告罪,太可乐了。。。。藐视轩辕管理层,不查原由,不明是非么啊。

[ 本帖最后由 路遇 于 2015-2-22 22:27 编辑 ]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5-2-22 22:28



QUOTE:
原帖由 路遇 于 2015-2-22 22:17 发表
贴子内容,即有太监,又有小贩。不知道怎么讨论不得?
这样的恶人先告罪,太可乐了。。。。藐视轩辕管理层,不查原由,不明是非么啊。

有太监有小贩不代表你能直接骂二楼的小贩是太监。
作者: 路遇    时间: 2015-2-22 22:30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94704-1-1.html

http://www.xycq.net/forum/redire ... o=lastpost#lastpost

远的贴子就不说了:
1、楼主经常发广告贴。请关注。
2、楼主经常假冒专家为一些产品代言。请关注。

[ 本帖最后由 路遇 于 2015-2-22 22:32 编辑 ]
作者: 路遇    时间: 2015-2-22 22:32

对于,能要同学十年后跪舔之人的人品就不想再单独讨论了。
但是对于其家庭教育是一个非常有趣的社会问题。
大家有空可以思考一下。
作者: 路遇    时间: 2015-2-22 22:34



QUOTE:
原帖由 heismine 于 2015-2-22 22:28 发表



有太监有小贩不代表你能直接骂二楼的小贩是太监。

对于在投诉贴中的投诉方骂人一事,请管理层慎重考虑及投诉是否有效,并可做为“案件原由”推定依据。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5-2-22 22:36



QUOTE:
原帖由 路遇 于 2015-2-22 22:34 发表


对于在投诉贴中的投诉方骂人一事,请管理层慎重考虑及投诉是否有效,并可做为“案件原由”推定依据。

你和小贩对骂,帖子里没其他人骂你或者骂小贩。
作者: 路遇    时间: 2015-2-22 22:40



QUOTE:
原帖由 heismine 于 2015-2-22 22:36 发表


你和小贩对骂,帖子里没其他人骂你或者骂小贩。

这句话完全可以看出楼主的思维模式。

PS.混爻是非,捂着眼睛当鹌鹑是躲不过事实的。难过了就说出来。

[ 本帖最后由 路遇 于 2015-2-22 22:43 编辑 ]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5-2-22 22:45

有人越来越变本加厉了,帖子先锁了,等麒麟子来了再做进一步处理
作者: 路遇    时间: 2015-2-22 23:08

http://www.xycq.net/forum/redire ... o=lastpost#lastpost

正文中为“商贩”,副标题“小贩”。。。。我们应该把这个行为当成无心么?

[ 本帖最后由 路遇 于 2015-2-22 23:10 编辑 ]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5-2-22 23:11



QUOTE:
原帖由 路遇 于 2015-2-22 23:08 发表
http://www.xycq.net/forum/redire ... o=lastpost#lastpost

正文中为“商贩”,副标题“小贩”。。。。我们应该把这个行为当成无心之举么?

自己找作者问去吧,我把标题的小贩改成商贩,然后你投诉我原文写的小贩你就改成商贩,那我连证据都拿不出来了。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5-2-22 23:31

总不能不让别人讨论小贩吧。
作者: 黑暗至尊    时间: 2015-2-23 12:41

大过年的互相骂来骂去的。我真恨不得我是管理员,一个个打一百棍。看谁还骂
作者: 司马锑    时间: 2015-2-23 13:33

明显是楼主打擦边球在前,完了还恶人先告状。真是卑鄙无耻!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5-2-23 17:44

楼上的马甲就不要借机骂人了
作者: 司马锑    时间: 2015-2-23 18:14



QUOTE:
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2-23 17:44 发表
楼上的马甲就不要借机骂人了

你自己不也是马甲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5-2-24 20:26

都别枉费脑力了,涉事帖子全送斩监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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