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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理寺】 [打印本页]

作者: kesin    时间: 2004-9-19 15:50

轩辕春秋文化论坛对会员签名的补充规定:
(首发2004-05-12, 20:57:14
http://www.xycq.net/forum/index.php?showtopic=27676)

为保证方便广大会员浏览和提高论坛速度,轩辕春秋文化论坛对会员签名的补充规定

1、会员签名只能用一幅图片(含滚动、动画图片);
2、会员签名图片的总长宽(含文字)均需在350(高)x600(宽)pixels以内,链接的图片(含滚动、动画图片)大小不超过100K。
3、会员签名(含图片及文字)不得有色情、暴力、反动、攻击他人、敏感人物肖像、令人恶心的等其他不适宜作签名的内容
4,请勿使用论坛空间放置您的签名图片。
5、诸王及以下官员与普通会员一视同仁。

请各会员检查自己的签名是否符合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签名请予以纠正,过期不改者,论坛管理员将自行编辑之。

即日起实行,谢谢各会员的配合。


帖子买卖条例:
(首发2003-11-23, 11:47:51
http://www.xycq.net/forum/index.php?showtopic=27677)

可以买卖的帖子如下:

1:自制修改器,存档,剧本
2:个人ftp账号密码
3:自己发布的bt种子

各用户组可以卖的最高价格:

普通用户:20枚轩辕通宝
白衣卿相,节度使:100枚轩辕通宝
诸侯:不限

如果普通用户有东西要卖超过自己组别最高价格限制的东西,可以向节度使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由节度使修改售价,如果要卖的东西超过节度使可售最高价格,需向诸侯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由诸侯修改。

如果用户出售的内容与价值不符,管理员有权降低售价。
如有坑骗钱财者一经发现,倒扣3倍非法所得,严重者,暂时甚至永久封禁id  

关于上传头像的新规定
(首发:2004-04-15, 9:38:45
http://www.xycq.net/forum/index.php?showtopic=18475)

鉴于目前上传头像的较混乱局面,论坛管理层决定对上传头像进行补充规定。
经议定作出如下规定:

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任何一条的坛友方可申请上传个人头像,未达到条件者申请不予批准。
1.发贴数超过300
2.精华贴数达到3贴

第一次申请时免费,申请后30天内不得更换。以后每更换一次头像收取200通宝,申请者请在后面跟贴,用附件上传头像的图片或给出头像图片的衔接地址,同时汇入桑弘羊帐户200通宝,管理员即进行操作。

现在已经有个人头像的坛友,达到以上申请条件的会予以保留个人头像,白衣和版主等均与普通会员一视同仁,申请日期一律计为本规定实行之日。

其他坛友请在达到条件后进行申请。

头像尺寸120X120以内
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0k

本规定即日起生效。

关于禁止贩卖他人照片的通知
(首发同上)

近日水区照片甩卖成风,相当数量出卖的系非本人玉照,不乏鱼目混珠之类,有骗取他人通宝之嫌。今特昭告:自即日起,禁止贩卖他人照片。如确有特殊情况,请知会本区节度以上官员,获准后方可进行。
特此通知


以上。
有违规者欢迎大家在此举报,需要申请的也在此申请,管理层将会及时处理。
另,论坛一向要求发贴时注重质量和礼貌,故本寺鼓励大家互相提醒,对于灌水者和随意辱骂其他会员者可在此提出。但主要只是网友们互相监督,除非情节特别严重者,管理层才会介入。

作者: kesin    时间: 2004-9-19 15:51

占地
作者: kesin    时间: 2004-9-19 15:51

占地
作者: 雷动于九天之上    时间: 2004-9-20 15:04

枢相,标下想更改一个头像(第一次),请批准。大谢谢。。。
作者: kesin    时间: 2004-9-20 15:17

准,已更改。
作者: GIGGS    时间: 2004-9-20 16:55

上传头像的新规定
第一次申请时免费

这倒要好好考虑考虑用什么好
作者: 大肥鹅    时间: 2004-9-22 16:00

To 20001012:

阁下的签名太大了,严重影响我浏览!

相信别人也会有同样问题。

建议换一个更好的--而且不影响浏览的。
作者: kesin    时间: 2004-9-22 18:44

20001012签名达1.8m,严重超标,已去掉。
作者: 宝藏院胤荣    时间: 2004-9-23 01:21

头像从别处链接过来行不行?
作者: 三国在飞    时间: 2004-9-23 01:59



QUOTE:
原帖由宝藏院胤荣于2004-09-23, 1:21:01发表
头像从别处链接过来行不行?

可以,不过头像太大会缩小的。签名图也一样,只能有一个图像(符合大小的)
作者: j2332187    时间: 2004-9-23 07:05

各位领导,本人想改头像,下面这个不知行不行。。。


作者: kesin    时间: 2004-9-23 09:14

楼上这个头像恐怕会让一些坛友感到不适,不通过。
作者: 宝藏院胤荣    时间: 2004-9-23 10:26

为啥子不能自己设置头像呢?

很多论坛也都是不允许上传,但是可以链接的。
作者: j2332187    时间: 2004-9-24 03:04



QUOTE:
原帖由kesin于2004-09-23, 9:14:57发表
楼上这个头像恐怕会让一些坛友感到不适,不通过。

那下面这两个总有可以的吧。。。。      


作者: j2332187    时间: 2004-9-24 19:39

kesin头儿,我的那个头像的像素用100×100比较合适,现在的120×120好像有些大了,有重影的感觉,能不能改一下呀,麻烦领导了,还有如果放头像的相册中的头像被删掉或出现问题显示不了,是否再用这个头像也要花钱呀。。。 (不要嫌我罗嗦哦。)
作者: 大轮明王    时间: 2004-10-17 18:05

我想链接一张图片过来,可是却显示:

对不起,动态页面不允许使用[IMG]标记

这是什么意思?
作者: 公瑾    时间: 2004-10-29 02:28

申请一下头像,就是我签名里面的那张,不知可否?
作者: kesin    时间: 2004-10-29 19:30

To 大轮明王:
可能是你的图片地址含有非法字符。另,你贴子发错地方了,这个问题不归大理寺管。

To 公瑾:
已更换。
作者: 公瑾    时间: 2004-10-30 02:34

多谢kesin兄了 ^_^
作者: kesin    时间: 2004-12-7 11:25

天之日月签名超标,请更换。
作者: 龙鹰凌渡宇    时间: 2004-12-12 13:07

申请换头像。。。  




斑竹辛苦了
作者: 东方无翼    时间: 2004-12-12 14:11

改好。
作者: 棉衣    时间: 2004-12-20 22:45

2008奥运会----中国全面崩溃?

此贴是否应当保留
如判定,我当其为先例。
作者: 湘江子龙    时间: 2004-12-20 23:01

TO :枢密院已经受理了你的起诉,正在讨论.
但是有一点是我个人的意见,偏听则暗,兼听则明,只要不违反国家的法律和论坛的相关规定,各种意见都应该保留.
作者: 棉衣    时间: 2004-12-20 23:12

轩辕之下,当服从最高法院的裁定。
作者: 风魔小太浪    时间: 2004-12-30 14:51

我要该成这样

图片附件: 22222.jpg (2004-12-30 14:51, 16.56 K) / 该附件被下载次数 169
http://xycq.org.cn/forum/attachment.php?aid=3521


作者: 本因坊秀策    时间: 2004-12-30 15:06

此贴锁了,以后有同类事情,单另发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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