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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议解封“白马银枪孙伯符” [打印本页]

作者: 爱谁是谁    时间: 2014-9-12 19:36     标题: 建议解封“白马银枪孙伯符”

我的主账号“白马银枪孙伯符”于2006年夏在轩辕被永封,当时的理由为三条:其一为在水区“恶意刷帖”,其二为“诈伤”的前科,其三为“年龄过小”。其中第二条为被封禁一年多前我当时心智不成熟犯下的错误,且已多次诚挚道歉并接受过论坛处理,以此再次入罪似乎于法理不合。其三当初处罚公告中所谓“不符合国家即将推行的实名上网,实名注册的条件”云云,不说此规定后来并未实行,何况现在我早已成人,此原因亦不宜入罪。其一虽确有其事,但究其原因,不过是在水区某贴下连续回了几贴(具体情况是一个输入两个名字,便可自动让两者“决斗”并列出战况的趣味小游戏,我的确尝试了多组并回帖,但绝够不上“恶意刷帖”的标准)。轩辕是我接触的第一个网络论坛,我在这里碰到了很多良师益友,对我的三观形成了极为深刻的影响,但数年前的不愉快令我至今不能忘怀。在此请求解封主账号“白马银枪孙伯符”,不论可否,都希冀能得到回应。

执念之所止并非一账号之去留,而是希求对自己的某段心路能写下来去明白的结论。

另:刚刚经某坛友提醒看了所谓官方“百科全书”,其中我的事件也列入其中,但结论令我殊为不可接受,其中写道:

“白马银枪孙伯符案是在论坛发展的特殊背景下,被作为标致性处理人物所封禁的。当时轩辕春秋论坛进入发展的一个高峰时期,三国志系列游戏得到巨大发展空间,当时论坛人气火爆,同时蓬勃发展的背后也映射出一些论坛不可回避的内在危机。很多帖子出现越来越垃圾、无聊、沉沦、水贴化的特征。由于论坛内在的品质下降,迫使论坛高层对不利于论坛发展几个代表性用户进行了处罚,其中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就是会员“白马银枪孙伯符”。”

烦请此此条目编撰者解释何为“不利于论坛发展”?又请问这段叙述是否暗含我当时便是“垃圾、无聊、沉沦、水贴化”的代表?其心可诛!我当时是否“不利于论坛发展”,是否“垃圾、无聊、沉沦、水贴化”,恐怕编撰者心中也很清楚。封禁与否是小事,这种刻意歪曲的污名化我不能忍受。也请“百科全书”的编者重新考虑这一结论。

[ 本帖最后由 爱谁是谁 于 2014-9-12 20:10 编辑 ]
作者: x-dvd    时间: 2014-9-12 19:51

久仰久仰,撸主的事迹在麒麟子的大保……大百科里有记载哟
如今轩辕都这步田地了,撸主还念念不忘,看得粗来撸主是个重感情的人呐
作者: 爱谁是谁    时间: 2014-9-12 19:55     标题: 回复 #2 x-dvd 的帖子

那个是虾米?可否给个地址?

主要是我刚上轩辕的时候恰逢青春期早期(似乎对于轩辕来说也算早期到全盛的转换阶段),这是奠定世界观的关键时刻,理应感恩。
作者: 夜阑    时间: 2014-9-12 20:05

小伯符当年大过年的来个诈死……
作者: 爱谁是谁    时间: 2014-9-12 20:12     标题: 回复 #4 夜阑 的帖子

阑姐好久不见~~~当时确是年幼无知,夙夜无不悔恨啊。。。
作者: zeloti    时间: 2014-9-12 23:23

楼主已经长大了,成熟了不少
作者: 一鸣惊人    时间: 2014-9-12 23:34

当年我还给你打电话来着,能接听电话说明你还活着,“死”过一次的感觉咋样?
作者: 司徒苍月    时间: 2014-9-13 12:02

现在满18岁了吧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9-13 12:22

很多帖子出现越来越垃圾、无聊、沉沦、水贴化的特征。由于论坛内在的品质下降,迫使论坛高层对不利于论坛发展几个代表性用户进行了处罚,其中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就是会员“白马银枪孙伯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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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以为“白马银枪孙伯符”只要占“垃圾、无聊、沉沦、水贴化”中的一条就可以了,并非一定得五毒俱全。

不过,贵轩确实可以考虑下。不过也得考虑下解封了这个,光哥出来说他也改邪归正了,是否也该解封捏?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9-13 13:22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4-9-13 12:22 发表
很多帖子出现越来越垃圾、无聊、沉沦、水贴化的特征。由于论坛内在的品质下降,迫使论坛高层对不利于论坛发展几个代表性用户进行了处罚,其中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就是会员“白马银枪孙伯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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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又躺枪,我哪里邪了,我一直是正气凛然。
作者: 爱谁是谁    时间: 2014-9-13 15:14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4-9-13 12:22 发表
很多帖子出现越来越垃圾、无聊、沉沦、水贴化的特征。由于论坛内在的品质下降,迫使论坛高层对不利于论坛发展几个代表性用户进行了处罚,其中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就是会员“白马银枪孙伯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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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占了哪一条?人证物证何在?
作者: 天宫开发商    时间: 2014-9-17 20:25

轩辕春秋都已经半死不活了,楼主就不要把一个账号太当回事了。
作者: 晨山尚书    时间: 2014-9-18 18:20

历史结论的自然是针对历史的行为作出的,不应该用现在的表现来反驳。就像刑法上的生效判决一样,就算当初作出判决的法律依据改变了,也不会溯及过往的。比如97年刑法取消了投机倒把罪,但是之前被以投机倒把罪定罪判刑已经执行的或执行中的,自然不会撤销或改变判决。无他,维护严肃性罢了。
作者: 绝世天骄    时间: 2014-9-29 20:24

我好像也是入了百科的。和楼主握个手。
支持解封楼主主号。
作者: 爱谁是谁    时间: 2015-7-2 20:33     标题: 回复 #7 一鸣惊人 的帖子

我还记得,十分想念当时的时光啊!
作者: 爱谁是谁    时间: 2015-7-2 20:35     标题: 回复 #13 晨山尚书 的帖子

虚影兄啊。。别来无恙啊!我接受你这个解释,不过我也只是刷个存在感,不用太认真啊!
作者: nihaoamdl    时间: 2015-8-7 21:05     标题: 孙策能挑过五虎将里面的哪个


作者: 吕布断背    时间: 2016-5-14 18:19

有道理
作者: shicanhui    时间: 2016-11-23 10:21

我来轩辕也十年了,这几年我忙于生活才忙完,进来一看,不像半死不活,像快死了。
谁知道原因?高层没心劲了?
作者: 村夫    时间: 2019-7-4 04:36

時代呀,都不流行这东西了~
白馬銀枪孙伯符,很有時代感呀,一晃多年前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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