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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禁止他人吃狗肉是一种野蛮的行为,是一种文化压迫,是意识霸权(转帖) [打印本页]

作者: 新名    时间: 2014-6-19 12:18     标题: 禁止他人吃狗肉是一种野蛮的行为,是一种文化压迫,是意识霸权(转帖)

禁止他人吃狗肉,在“爱心”旗号下的人们也许不知道,这实质是野蛮的行为,是野蛮的文化压迫,以自己喜好和意志强加于他人,是非正义的。


这行为在严重损害两样东西:


1.侵害他人自由,食物选择自由和动物喜好自由


禁止他人吃狗是野蛮的,只要不违法,无自然祸害和社会危害,人就有选择食物的自由。连最基本的自由都要剥夺,野蛮到令人发指。


2 损害中国本土文化,特别是饮食文化


禁止他人吃狗是一种野蛮的文化压迫,是外来的宠物文化对中国人的压迫,是野蛮的,是非正义的,是粗暴的,是恶劣的。


这两样东西在我国是最有价值的,最值得保护的。而这部分爱狗人士却没意识到他们在破坏这两样最珍贵的东西。


禁止他人吃狗的爱狗人士有以下理由:


a. 爱狗的人士坚称“狗是宠物、朋友”。


养过狗的人只是一部分,你怎能要求别人有和你们一样的感受呢?从古到今,国人对狗的概念基本不是朋友家人而是低级的动物,是畜生,否则不会有“狼心狗肺”、“猪狗不如”,“狗吃屎”等这些贬义词。爱狗人士列举的狗和人的关系,只是和一部分的人关系,一部分人的感受。这和其他动物一样,并无特权,就像牛会帮人耕田、产奶、拉车、骑人,牛也温和顺从,也通人性,也会流泪;几千年来要是没有牛耕田许多中国人会饿死,功劳如何;我们还号召自己做“老黄牛”、“孺子牛”。由此我能谴责你们吃牛是落后的、没人性的,杀牛惨绝人寰吗?又如猪的智更商,有人以之为宠物伴侣,他们能谴责大家吃猪吗?


自古中国就吃狗,比如在周朝,狗肉是天子宴待宾客的必备之物;西汉《史记》有“兔死狗烹”,还有屠狗户樊哙就刘邦的记载,秦汉时的故事。


b. 爱狗人士还说“吃狗不文明,欧美不吃狗”。


这是没有道理的固有偏见。欧美人吃牛排还流着血,茹毛饮血,你认为文明吗?这只是饮食习惯而已,根本体现不了文明不文明。吃狗肉既无生态损害,也不危害健康,凭什么说吃狗不文明?


c. 爱狗人士说“杀狗很残忍”


杀猪牛羊鸡鸭鱼一样很残忍,一样的血流满地,一样的哀嚎蹦跳。没看过杀猪的,杀牛的人,可以到菜市场看看杀鸡鸭和杀鱼。


不要以自己对狗的感情限定别人。


d. 爱狗人士说“狗只来源有问题,是偷的”


如果狗肉来源真如他们宣称的有问题,那只要建立正规的大型的养狗场不就解决了吗?


如果说他们的狗被偷了,那只能加强打击偷狗的措施,或者呼吁为打击偷狗专门立法,而没理由得出禁食狗的结论,这是“一竹竿打翻一船人”,极其野蛮。


e. 爱狗人士说“吃狗不安全;没有检疫”


自古以来中国人吃狗,实践证明吃狗是安全的,如果吃狗不安全人们自然早就不吃了


如果真如他们说缺乏检疫机制,那就建立检疫机制就行了。鸡鸭鱼猪牛羊都可以建立,对狗自然也可以。


爱吃狗是别人的自由和权利,和爱吃猪牛羊一样。爱狗,是你们自己的喜好权利,但不要以自己的动物喜好诋毁他人的选取食物的自由权利。


谴责别人吃狗,是对他人自由权利的粗暴践踏。不要以己方的动物喜好诋毁他人的选取食物的自由权利。


你们诋毁他人吃狗的自由权利是错误的,是野蛮的,是以自己喜好和意志强加于别人,是对其他人自由、权利的侵犯和侮辱。你们只能呼吁别人爱狗、养狗,谴责偷狗,但不能谴责别人吃狗。


请你们先认识人的权利,再来说对动物的爱心。


保卫吃狗权利,有两大意义:


1,保卫个人选择自由,包括饮食自由和行业自由,只要不违法,无自然祸害和社会危害


2,保护本土传统饮食文化,抵抗外来宠物文化和饮食文化的无理、无益的压迫。


你们可以呼吁别人爱狗、养狗, 谴责偷狗,这自然吃狗的人就会少;但不能谴责别人吃狗和宰狗,不能把用“野蛮的”、“落后的”、“没人性的“的等字眼形容吃狗的和卖狗的的人,不能把和宰猪牛羊鸡鸭鱼一样的宰狗渲染成”惨绝人寰“的,不能反地方文化传承,不能把合法合理合人心的节日说成落后的、残忍的。这是对别人喜好自由和文化自由的粗暴干涉,是对文化和传统的破坏和污蔑。


如果你们继续试图阻止他人吃狗,请记住:你们是野蛮的,非正义的,是对自由和文化的践踏!

http://tieba.baidu.com/p/2418663877?fr=ala0&pstaala=1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4-6-19 12:47

原来真的有人有心情写这个的辩论帖啊……

内容心照不宣暂且不提,觉得这玩意爱狗人士,啊不,盲目爱狗人士看得见么……

楼主对此看法又是?
作者: 時田雪    时间: 2014-6-19 12:50

上古时期还有吃人肉的呢,我看禁止吃人肉才是一种野蛮的行为,是一种文化压迫,是意识霸权
作者: xkjo    时间: 2014-6-19 12:53

其实爱狗人士也挺有意思的,很多养狗的人都喜欢用儿子,女儿之类的称呼叫狗,可是如果你用叫狗的称呼叫这些爱狗人士,那多半会跟你翻脸。如果是濒临灭绝的稀有犬种,那么保护是应该的,但是大部分狗恐怕都算不上。另外,如果真的想保护狗,可以自己花钱把狗买下来,然后找地方安置,而不是禁止别人去杀狗吃狗肉。
作者: luke19821001    时间: 2014-6-19 13:58

LZ是在对狗弹琴
作者: 天宫开发商    时间: 2014-6-19 14:00

小心翼翼地问一句:禁止吃熊猫肉,算什么?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6-19 14:03

熊猫是保护动物,狗不是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4-6-19 14:14

我曾经在一个专门杀牛的地方呆过很长时间。我知道牛死前牛会流泪,所以杀牛我是不忍心看的。但是好奇,就问老乡,而且听了很多。听老乡们说杀牛的情景,也忍不住难过。
牛在临死之前不仅会流泪,有的牛甚至还会下跪。
杀牛----是用大锤直接砸头,一直到砸死。
一锤下去,牛身体一晃,但是也不逃,只是掉着眼泪认命,准备挨下一锤。
再砸一锤,又一晃。
再砸一锤,终于顶不住啦,轰然倒地。
等砸到断气的时候,才进刀子。

我此后将近10年不吃牛肉。以后才慢慢缓过来。

牛是中国人的最好朋友,活着拉犁,干不动了就砸死,死后的肉给人补养身体,是最好的肉类。

中国人就是要保护,也该保护牛。狗嘛,真的不到那个地位。

[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14-6-19 14:16 编辑 ]
作者: 金炎陽    时间: 2014-6-19 14:17



QUOTE: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4-6-19 14:14 发表
我曾经在一个专门杀牛的地方呆过很长时间。我知道牛死前牛会流泪,所以杀牛我是不忍心看的。但是好奇,就问老乡,而且听了很多。听老乡们说杀牛的情景,也忍不住难过。
牛在临死之前不仅会流泪,有的牛甚至还会 ...

古人說君子遠庖廚
見其生,不忍見其死,還是挺有道理的

我跟君子不搭邊,但作為一個沒啥能耐的人,我認為呆屠宰場真的太可怕了,連聽別人說我都覺得很可怕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6-19 14:22

鳄鱼吃人也流泪的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6-19 14:24



QUOTE:
原帖由 金炎陽 于 2014-6-19 14:17 发表

古人說君子遠庖廚
見其生,不忍見其死,還是挺有道理的

我跟君子不搭邊,但作為一個沒啥能耐的人,我認為呆屠宰場真的太可怕了,連聽別人說我都覺得很可怕

算了吧

君子吃满汉全席的时候也只会说好吃好吃,他们会想到被杀动物的痛苦吗?

屠宰场可怕,你吃起来照样带劲
作者: 笑天下    时间: 2014-6-19 14:24

楼主和脑残狗们有啥好说的。

想吃狗肉照吃,要有脑残狗来找菜,大耳刮伺候就是了
作者: 天宫开发商    时间: 2014-6-19 14:30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4-6-19 14:03 发表
熊猫是保护动物,狗不是

为啥要保护熊猫呢?熊猫是益虫吗?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4-6-19 14:30

说个实话,我从未把狗当作宠物和朋友。因为这个东西亲近你的时候围着你转,但一翻脸就爱咬人,我绝不会把一个会伤害别人的动物放在身边。
猫儿则不同----猫特别骄傲,是不搭理人的,人要请求它的顾盼。所以猫不会亲近你,也不会咬你----除非你惹了它。
至于鸟儿就更不同啦。

我一直认为,有人为什么要把狗当宠物?
无非就是养狗咬人而已!一条狗的杀伤力,远远超过一把砍刀----狗是活的,而砍刀只是物品。
养一条狗,就相当于手里握着一把砍刀。如果这条狗咬了一个无辜的人,就相当于狗的主人用刀砍一个无辜的人。

狗的杀伤力有多大?
太极拳宗师陈发科曾经一脚把一只狗踢死,获得大家的惊叹。
可见,像陈发科这样的绝世武功(陈发科的武功高到什么程度?----高到不传徒弟们器械,认为任何时候只要拳头就够用,事实上,就练他儿子陈照奎,也没学到器械),踢死一条狗而自己毫发无伤,也被大家认为是奇迹!
说个实话,陈发科要是遇到几个持刀歹徒,想在毫发无伤的情况下收拾他们绝非难事。因为----陈发科确实杀过人,是解放前的事情,一枪把人给挑啦,为此建国后还受过公安部门的调查(他学生洪均生在专著《陈氏太极拳实用拳法》中写的很明白)。
作者: 白云苍狗    时间: 2014-6-19 14:37

中国老百姓的传统(正常)思维是管好自己,规劝别人。现在动不动就跳出来一些满口“禁止”的人,不知是从跟哪儿学来的熊毛病。
我家几乎每个亲戚都养猫养狗,猫肉狗肉我是完全没有食欲的,但一旦有朋友聚会,人家点了狗肉火锅,自己也象征性的吃两口,因为随和是待人接物应有的态度。
爱护生灵只是人类的一种修养,拿它来表现自己的神经质和偏执狂就属于秀下限的范畴了。
作者: 金炎陽    时间: 2014-6-19 14:39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4-6-19 14:24 发表

算了吧

君子吃满汉全席的时候也只会说好吃好吃,他们会想到被杀动物的痛苦吗?

屠宰场可怕,你吃起来照样带劲

對我而言我認為肉類是食品,我盡量不往動物屍體那方向想
我吃起來照樣帶勁恰恰是因為我不想屠宰場的可怕

私以為人類有一種難能可貴的本事是自己騙自己

=======

菜刀兄的簽名說得很好,大意是"我早已過了把女人當天使的年齡,她們也會打隔"

我認為我恰好是相反的,像他看得這麼太清楚面對女人,我不行
我是過了思考她們打隔的年齡,把她們當天使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4-6-19 14:40

既然要维护权利,我觉得首先要维护人类的权利。

人类有在这个世界上自身安全的权利,这是天赋的,不可剥夺的人权。

因此,人类有权利处死任何首先向人类发起攻击并伤害人类的动物。

因此,谁家的狗咬人,谁家的狗就应该被当场处死----而不是仅仅支付狂犬疫苗的钱了事。
因为,这条狗咬过人----这条狗无法保证今后不咬人,所以,它必须被处死。

我不喜欢吃狗肉,因为我厌恶这种危险的动物。
但是我也绝不认可把狗的权利放在人的权利之上----狗咬人仅仅支付疫苗钱了事。
咬过人的狗,必须被处死,这是维护人类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权利。

至于别人吃狗肉----只要符合法律,就可以吧。首先要守法,其次你们爱吃我不反对,第三我坚决不吃这东西,因为讨厌这种动物----这是一种能伤害别人的“不仁”的动物。
我亲眼看到狗吓哭了小孩子,也看到过狗追着小孩子咬。

我爱孩子,所以我讨厌一切能主动攻击小孩子并对小孩子造成伤害的动物。

[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14-6-19 14:44 编辑 ]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4-6-19 14:41



QUOTE: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4-6-19 14:30 发表
说个实话,我从未把狗当作宠物和朋友。因为这个东西亲近你的时候围着你转,但一翻脸就爱咬人,我绝不会把一个会伤害别人的动物放在身边。
猫儿则不同----猫特别骄傲,是不搭理人的,人要请求它的顾盼。所以猫不 ...

在狗粉的眼里咬人的狗不是狗

顺便引用一下那帖子里狗粉的回复

QUOTE:
狗吃你 你是什么感觉?你想想为什么你的狗它又尖锐的牙齿可是你有时候打它 他们却从来不会咬你??这就是人和狗的差距 他们的世界很简单 为什么要去伤害它们?对 是没有犯罪 可是只会让社会谴责 让我们瞧不起!!!


作者: 金炎陽    时间: 2014-6-19 14:42     标题: 轉貼騙通寶,私以為這分析聽孟子解釋就成了,我沒辦法說清楚

孟子.梁惠王上》:"王坐于堂上有牵牛而过堂下者。王见之曰:'牛何之?'对曰:'将以衅钟。'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对曰:'然则废衅钟与?'曰:'何可废也?以羊易之

译文:齐宣王坐在大殿上,有一个人牵着一头牛从殿下走过。齐宣王看到了,便问道:“牵着牛到哪儿去了呢?” 那人回答说:“要把它拉去宰了祭钟。” 齐宣王道:“把它放了吧!我不忍心看它那种恐惧哆嗦的样子,它毫无罪过,却被送到屠宰场去。” 那人便道:“那么,就此废除祭钟这一仪节吗?” 齐宣王说:“这怎么可以废除呢?就用只羊去代替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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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包厨也。"出自<孟子>哪一章呢?

出自《孟子》的《梁惠王章句上》。所谓“君子远庖厨”,不过说的是一种不忍杀生的心理状态罢了。也就是齐宣王“以羊易牛”的心理,因为他亲眼看到了牛即将被杀的样子而没有亲眼看到羊即将被杀的样子。“眼不见为净”,所以君子远离宰鸡杀鸭的厨房。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4-6-19 14:43

为什么喜欢养金鱼的人不要求禁止吃鱼呢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4-6-19 14:48     标题: 回复 #18 大将文钦 的帖子

呵呵,狗的世界很简单?没错,是很简单!
就是看见小的就咬,看见强者就跑!
有的狗去咬小孩子,可是看见几个健壮的大人在阻拦,就站住啦,然后试图汪汪几声,看到没便宜可占,就灰溜溜走掉啦。
无耻啊!你要是天不怕地不怕明知道打不过也要打的也好,也算让人佩服!

说个实话,我坚决主张对于一切试图主动攻击小孩子的狗,当场立即格杀。
作者: 金炎陽    时间: 2014-6-19 14:50



QUOTE:
原帖由 天宫开发商 于 2014-6-19 14:00 发表
小心翼翼地问一句:禁止吃熊猫肉,算什么?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4-6-19 14:03 发表
熊猫是保护动物,狗不是

水哥沒看懂這哥的意思,也可能是我想太多了

其實這哥的邏輯也有點意思的,意思就是一百個人有一百個哈姆雷特,你覺得吃熊貓不好,我覺得吃狗不好
其實愛狗的人禁止別人吃狗和立法的人禁止別人吃熊貓倒也有點異曲同工之妙

硬要爭下來說到底還是一句國家規定不許吃熊貓嘛,國家比你大....有點霸王硬上弓式的論據

對於這種看法,我不發表意見
作者: 金炎陽    时间: 2014-6-19 14:52



QUOTE: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4-6-19 14:48 发表
呵呵,狗的世界很简单?没错,是很简单!
就是看见小的就咬,看见强者就跑!
有的狗去咬小孩子,可是看见几个健壮的大人在阻拦,就站住啦,然后试图汪汪几声,看到没便宜可占,就灰溜溜走掉啦。
无耻啊!你要 ...

我覺得狗和狗之間是不一樣的,有忠犬八公,也有惡犬欺人,我不喜歡狗,但我覺得虎兄對狗的偏見也好像有點深,是不是發生過甚麼事了?
作者: golden    时间: 2014-6-19 14:53     标题: 回复 #22 金炎陽 的帖子

其实国家规定的是不准捕猎熊猫。。。按说自然死亡之后的熊猫是可以吃的。。。
作者: XM8    时间: 2014-6-19 14:56

请爱狗人士把狗加入旗舰种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6-19 14:57     标题: 回复 #24 golden 的帖子

一级保护动物的尸体是不允许吃的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4-6-19 14:58     标题: 回复 #23 金炎陽 的帖子

因为我多次看到不止一条狗在小孩子没惹它的情况下主动攻击孩子。
发生此种情况不止一回两回,也不止一条狗两条狗,也不止一个孩子两个孩子。

甚至在妈妈冲过来保护孩子的情况下,狗依然攻击孩子和女人。当然,健壮的、手持棍棒的男人一出现,狗就只敢狂吠啦。
看人下菜碟的胆小鬼,卑鄙无耻的下流东西。

诸兄应该知道,我对所有的小孩子都特别的喜爱。

我媳妇儿说,你就看不得这种事情。

[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14-6-19 15:01 编辑 ]
作者: 南极    时间: 2014-6-19 15:05



QUOTE:
原帖由 時田雪 于 2014-6-19 12:50 发表
上古时期还有吃人肉的呢,我看禁止吃人肉才是一种野蛮的行为,是一种文化压迫,是意识霸权

现在有吃胎盘的
作者: 天宫开发商    时间: 2014-6-19 15:14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4-6-19 14:57 发表
一级保护动物的尸体是不允许吃的

吃尸体都不行,简直是霸权。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4-6-19 15:49     标题: 回复 #29 天宫开发商 的帖子

喂喂,尸体上可也是有细胞工作的,此时人类社会能判定他死亡,但至少他还是“会动”的,要说什么时候一个细胞都不动……等尸体上爬满细菌的时候,所以,尸体是不能吃的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4-6-19 15:51     标题: 回复 #8 tiger1970 的帖子

现在还用这种杀牛办法么,太慢了吧,未必比庖丁解牛快……
作者: 天宫开发商    时间: 2014-6-19 15:54



QUOTE:
原帖由 卫天龙 于 2014-6-19 15:49 发表
喂喂,尸体上可也是有细胞工作的,此时人类社会能判定他死亡,但至少他还是“会动”的,要说什么时候一个细胞都不动……等尸体上爬满细菌的时候,所以,尸体是不能吃的

可以火化吗?
作者: 大将文钦    时间: 2014-6-19 15:56



QUOTE:
原帖由 金炎陽 于 2014-6-19 14:52 发表

我覺得狗和狗之間是不一樣的,有忠犬八公,也有惡犬欺人,我不喜歡狗,但我覺得虎兄對狗的偏見也好像有點深,是不是發生過甚麼事了?

狗粉就是把所有狗的划等号了,他们自己养宠物狗就爱屋及乌干涉别人吃肉狗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4-6-19 15:57     标题: 回复 #32 天宫开发商 的帖子

一天之内火化,人,啊不,尸体还是会动的,所以有几天后才能下葬的规矩,那会尸体上就已经有不少看不见的细菌了

再说,火化也就没法吃了吧,至少是烧成碳啊,虽说碳元素是有机界的基石,但你也不能直接吃碳啊
作者: 天霜寒    时间: 2014-6-19 16:42

为毛至今只吃狗肉?万物皆是生命,我们人类本着爱惜生命、爱护大自然的原则,应该全都绝食而死
作者: 天宫开发商    时间: 2014-6-19 16:58



QUOTE:
原帖由 卫天龙 于 2014-6-19 15:57 发表
一天之内火化,人,啊不,尸体还是会动的,所以有几天后才能下葬的规矩,那会尸体上就已经有不少看不见的细菌了

再说,火化也就没法吃了吧,至少是烧成碳啊,虽说碳元素是有机界的基石,但你也不能直接吃碳啊

医生宣布死亡后,马上就可以火化吧,难道法律规定一定要等几天?
既然可以火化,就跟尸体上有没有活细胞没关系。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4-6-19 17:24

大侠霍元甲平生最讨厌汽车。他说,汽车是一种最不仁的东西,横冲直撞,压死压伤人后扬长而去。这种草菅人命的机器,他虽然管不了,但是他坚决不坐。

狗也是一种最不仁的东西,欺软怕硬,还爱主动欺负孩子和女人老人,咬孩子、咬女人、咬老人后如同与自己无关一样扬长而去。对于这种无耻下流的动物,对此保持厌恶是正常的。

[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14-6-19 17:28 编辑 ]
作者: 墨眉如龙    时间: 2014-6-19 17:31

汽车是人开的,不仁的是人而不是死物。
人都不仁,你怎么能以仁来要求狗?
我也不赞成干涉别人吃狗肉,只是觉得LS有点偏激。

[ 本帖最后由 墨眉如龙 于 2014-6-19 17:34 编辑 ]
作者: 西门飘烟    时间: 2014-6-19 17:46

干涉别人
这个行为本身
应该就违法了吧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4-6-19 17:47     标题: 回复 #38 墨眉如龙 的帖子

兄弟真直率。
回帖要看帖。
呵呵。

[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14-6-19 17:49 编辑 ]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4-6-19 18:04     标题: 回复 #36 天宫开发商 的帖子

你要是不怕尸体站起来,可以马上火化,但是站旁边的话要注意,别让尸体扑到谁身上……

火化场是按医生说的,但是林新诚不就是曾被医生认定死过一次么,当时要是有火化……

话说咱们在说啥
作者: xkjo    时间: 2014-6-19 21:44

为什么很多人养狗呢?我觉得,有一部分是真心爱狗,把狗当朋友看待的,这些人会把狗当成人一样,不会让它们去伤害别人。可也有些人,以及他们养的狗,就属于狗仗人势,人借狗威了,这些人犹喜大型,凶猛的犬种,目的嘛,自然是借助狗的凶暴让人害怕。
作者: 3_141592653589    时间: 2014-6-19 21:57

只要没有实际行动,爱喷喷去呗。
我是觉得,网上喷爱狗和喷吃狗都是闲的。
作者: 桠枫    时间: 2014-6-20 06:41



QUOTE: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4-6-19 14:40 发表
既然要维护权利,我觉得首先要维护人类的权利。

人类有在这个世界上自身安全的权利,这是天赋的,不可剥夺的人权。

因此,人类有权利处死任何首先向人类发起攻击并伤害人类的动物。

因此,谁家的狗咬人 ...

总觉得我和你的很多观点相冲突,不光是这个帖子。
其实我一直觉得小孩子才是最邪恶的,人类社会总把和平美好等东西和小孩子挂钩,却不知道小孩子才是真正的可怕,最无视生命的价值。
人是随着年龄的增大,对自身的把握等因素才会建立对生命的尊重,而小孩子却还没有经历这一切。小孩子可以为了取乐和好玩用水淹没蚂蚁,也可以扯掉蝴蝶的翅膀等等。
推荐你看看《蝇王》这本书,我觉得作者才算是真正明白孩子的人。
还有,猫其实才是最残忍的动物,可以为了取乐而杀戮,它们对人的温顺是建立在你比它们大的基础上的。从普遍的意义上来看猫科动物比犬科动物更加残忍。
当然,我说这些也不是说爱狗,不喜欢小孩子什么的。而且我也很喜欢猫,因为猫很有趣。说这些只是不希望把自己的观点建立在主观的认知上。
我的观点就是爱狗吃狗无所谓,别去干涉别人就是了。对狗肉没有特别爱好,因为从不觉得狗肉有多好吃,还比不上牛肉。保护小孩子也是应该的,因为是同类,也是人类的未来。
最讨厌的就是把这些问题都建立在道德和个人喜好上。
作者: 金炎陽    时间: 2014-6-20 09:39



QUOTE:
原帖由 xkjo 于 2014-6-19 21:44 发表
可也有些人,以及他们养的狗,就属于狗仗人势,人借狗威了,这些人犹喜大型,凶猛的犬种,目的嘛,自然是借助狗的凶暴让人害怕。

這種人只有電視劇裡見過

男子漢頂天立地何懼這麼一條狗,來陰的來陽的隨便那套都能治牠,那主人更是不在話下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4-6-20 10:13     标题: 回复 #44 金炎陽 的帖子

打狗看主人,这是老话。
如果只是单纯的一条狗,就连乞丐都不会怕它----洪七公的棍术就叫打狗棒法。
作者: 金炎陽    时间: 2014-6-20 10:25



QUOTE: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4-6-20 10:13 发表
打狗看主人,这是老话。
如果只是单纯的一条狗,就连乞丐都不会怕它----洪七公的棍术就叫打狗棒法。

我認為牽條惡狗來欺人的主人,不是甚麼可以讓人高看的好漢,我不怕

或者退一步說,即便我怕,我也不退縮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4-6-20 10:30     标题: 回复 #46 金炎陽 的帖子

呵呵。
作者: 天宫开发商    时间: 2014-6-20 10:32     标题: 回复 #1 新名 的帖子

打压言论自由更为野蛮。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4-6-20 10:34     标题: 回复 #48 天宫开发商 的帖子

愛狗者有妨礙他人的具體行為。
作者: 天宫开发商    时间: 2014-6-20 10:36



QUOTE: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4-6-20 10:34 发表
愛狗者有妨礙他人的具體行為。

打压言论自由的行为同样具体,更令人发指。
作者: 金炎陽    时间: 2014-6-20 10:38



QUOTE:
原帖由 天宫开发商 于 2014-6-20 10:36 发表


打压言论自由的行为同样具体,更令人发指。

"打壓"這個詞好像不好定義

墨兄說的妨礙是很明顯的,要是有人去那攤位上抓著別人不讓人家舉刀,就叫妨礙
怎麼叫打壓,願仁兄說一下
作者: xkjo    时间: 2014-6-20 10:46

世界上怕狗的人并不少,我记得以前有款游戏盟军敢死队里面的老大,游戏设定就是怕狗的。说到单独一只狗没人害怕,这个有点武断了,如果是一条无主的得了狂犬病的大型猛犬,恐怕害怕的人不在少数吧。如果说那种宠物狗哈巴狗,没人害怕我还信。近年来恶狗伤人的新闻不在少数,甚至有养狗者自己被狗所伤,所以怕狗是非常正常的。至于说乞丐都不怕狗,洪七公的棍术就叫打狗棒法,可别忘了,打狗棒法是帮主才能学的武功,平常乞丐是学不到的。这么说来,帮主才能掌握不怕狗的绝技,那么帮众怕狗是理所当然了。
作者: 西门飘烟    时间: 2014-6-20 10:54     标题: 回复 #50 天宫开发商 的帖子

言论可以自由
肢体行为不可以自由吧
作者: 飞风划过    时间: 2014-6-20 14:55

除了轮回一个人为爱狗人士孤军奋战之外,这在论坛里基本上已经是形成一边倒的共识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4-6-20 15:34     标题: 回复 #54 飞风划过 的帖子

不不不,若果有一天反狗人士会扩张到“禁止养狗的话”,我会叛变的
作者: 飞风划过    时间: 2014-6-20 15:38



QUOTE:
原帖由 卫天龙 于 2014-6-20 15:34 发表
不不不,若果有一天反狗人士会扩张到“禁止养狗的话”,我会叛变的

无论本坛和贴吧里,都没见到说“禁止养狗”的,与那些爱狗人士不同,作为反对一方都是有理说理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4-6-20 15:42     标题: 回复 #56 飞风划过 的帖子

这就是将来时与现在时……
作者: 黎伐多    时间: 2014-6-20 18:47     标题: 回复 #37 tiger1970 的帖子

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狗与狼之间不存在生殖隔离,可以繁殖出可育后代。狗只是狼的一个亚种,就像黑人是人的一个亚种。甚至可以说,狗就是“家狼”。

攻击人类是狼的本性。家狼的主人对家狼的教育多了,家狼就会表现出比较多的人性;教育少了,家狼就会露出其狼性。

[ 本帖最后由 黎伐多 于 2014-6-20 18:49 编辑 ]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4-6-20 19:56     标题: 回复 #58 黎伐多 的帖子

嗷,我看错了,删(我本楼的)帖吧

[ 本帖最后由 卫天龙 于 2014-6-20 20:02 编辑 ]
作者: 金炎陽    时间: 2014-6-21 11:20



QUOTE:
原帖由 飞风划过 于 2014-6-20 14:55 发表
除了轮回一个人为爱狗人士孤军奋战之外,这在论坛里基本上已经是形成一边倒的共识

可不可以來個傳送門,輪迴兄在那裡說了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4-6-21 11:28     标题: 回复 #60 金炎陽 的帖子

你要是再不来传送门估计就要被当成灌水了

引用不好么……
作者: warmice    时间: 2014-7-11 14:54

在很多极端爱狗者的眼里,以下命题成立——狗感受到了人的威胁而咬人是合法的,狗咬人的时候确实是因为狗感受到了人的威胁,因此狗咬人的时候犯错的不是狗,而是人。

我想多数情况下,人是不会有意识去威胁狗的,但在极端爱狗者看来,不管是有意无意,只要狗认为是威胁,那就是威胁,所以人在走路的时候切莫惊吓到狗,走路要慢悠悠的,晚上跑步也不要撞到狗……

QUOTE: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4-6-19 14:40 发表
既然要维护权利,我觉得首先要维护人类的权利。

人类有在这个世界上自身安全的权利,这是天赋的,不可剥夺的人权。

因此,人类有权利处死任何首先向人类发起攻击并伤害人类的动物。

因此,谁家的狗咬人 ...


作者: iorihelt    时间: 2014-8-26 15:57



QUOTE:
原帖由 桠枫 于 2014-6-20 06:41 发表

总觉得我和你的很多观点相冲突,不光是这个帖子。
其实我一直觉得小孩子才是最邪恶的,人类社会总把和平美好等东西和小孩子挂钩,却不知道小孩子才是真正的可怕,最无视生命的价值。
人是随着年龄的增大,对 ...

+10086,同觉得小孩子是邪恶的,因为我就是个邪恶的小孩子。

从小在山里长大,小时候和小伙伴们为了好玩(我也不知道哪里好玩)杀死了海量的螳螂蜻蜓等昆虫,至今觉得我们那山里的几乎绝种的螳螂蜻蜓跟自己有直接关系。

见其生,不忍见其死。从5岁起,只要我见到杀过一次的动物我都再也没有吃过了,大概到我二十六七岁的时候,发现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的肉食基本上都看过被杀的过程了,于是我成了一个素食者,至今已差不多三年。

我吃素,但我从不劝别人吃素,你食你的肉,我吃我的草,只是饭局比以前少了N多,都说我难伺候,不愿意叫我吃饭了。

反倒是每每有肉食者喷我说白菜也是生命,大米也是生命,众生平等,你怎么不辟谷,去餐风饮露?

一笑而过,心中默默拉黑~
作者: 清茶一杯    时间: 2014-8-26 16:16     标题: 回复 #1 新名 的帖子

长知识哦
作者: 兵无形    时间: 2014-10-8 09:45

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要怪也只能怪人类进化快!
作者: shicanhui    时间: 2014-10-23 18:20     标题: 回复 #3 時田雪 的帖子

上古今古不重要
重要的是只要别人没犯法,你就没权利强行要求别人什么。
作者: shicanhui    时间: 2014-10-23 18:28     标题: 回复 #64 iorihelt 的帖子

如果我没理解错,你把喷你白菜米饭也是生命的人等同于以鸡啊猪啊也是动物来反对爱狗人士的人了吧?有些爱狗人士不可否认只是单纯看不得狗被杀被吃,鸡啊猪啊还好。其实和很多事情一样只是求个心安而已。错与对没什么能分明的。
不过我想说的一点是:你从不强迫和要求别人也素食而有些人还喷你肯定不对,拉黑我支持。不过我们此贴谈论的自然是那些强迫我们不要吃狗肉强迫我们要爱狗的人,如果没人打扰我们吃狗肉,我们才不会脑子进水的去和别人辩论狗和猪和鸡的同不同问题。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4-10-23 18:38

关键还是法治,主要是成。权和利都没法管。。。
1、堵人家的店是违法。
2、偷狗也是违法。
各依法办理。

其它的口水,爱看就看吧。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4-10-23 18:40

有本事把狗、猫升成 保护动物。。。。这应该才算真爱。(不过,也就不让家养喽。)
作者: mmtt_sp    时间: 2015-4-2 01:32

看怎么定位狗了 当做宠物是一种看法 当做食物就另当别论了
作者: mmtt_sp    时间: 2015-4-2 01:32

看怎么定位狗了 当做宠物是一种看法 当做食物就另当别论了
作者: rabbitrain    时间: 2015-5-23 14:19

连人都不爱,何谈爱狗。所谓爱狗人士只是一个以个人为中心的自私者而已
作者: 朕即太阳    时间: 2015-5-24 21:29

我最近也吃狗肉了,虽然我也是爱狗人士。不过我不走极端路线。

在我看来牛羊肉猪肉驴肉狗肉都是生命,除非全体吃素,不然吃着羊肉骂着吃狗肉的残忍那是最大的虚伪。

当然,我也禁止不了自己不吃肉。
作者: iorihelt    时间: 2015-5-25 10:42     标题: 回复 #68 shicanhui 的帖子

是的,就是心安。
有些事是没有道理可讲的,我以前养过狗,也认识一批爱狗人士,他们经常会三五个约着去公园遛狗,他们每人牵一条,有的是贵宾,有的是银狐,有的是阿拉,他们都坚信自己的狗没有什么攻击性,所以解开了绳子让他们在公园里玩,也确实没有发生过咬人的事,但是这世上有很多人是很怕狗的,在公园看到一堆狗说不定就绕道走了,而这一点爱狗人士他们是不自知的,他们眼中只能看到那些走过说“哇,好可爱,它叫什么名字”的人。
我曾经问过他们,我说如果你们养的一条小博美(巴掌大的宠物狗)因为没牵绳子,从一个很怕狗的孕妇边上跑过去,把孕妇吓到摔倒,孩子没了,这个怎么算?再如果那个孕妇是你老婆你又会怎么跟别人算?他们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只说这种概率跟被雷劈差不多。
至于那些高速上拦车的,不准人卖狗肉的,那已经是邪教了,直接报警吧。

[ 本帖最后由 iorihelt 于 2015-5-25 10:49 编辑 ]
作者: toushion    时间: 2015-5-25 13:43

现在的人矫情,我同学炸了盘蚂蚱在朋友圈得瑟,也被人喷‘没爱心’。
作者: 因苏阿    时间: 2015-5-25 16:33

哪有那么多的废话?
无非就是洋大人不吃狗肉,爱狗,我们狗奴也爱狗,所以我们就是精神洋大人,比你们这群低贱的垃圾中国人高贵一万倍
狗奴的内心就是这么回事
作者: luyuancuo    时间: 2015-5-25 16:55

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
作者: 天笑徒    时间: 2015-8-27 12:09

这就像是偶像崇拜一样,那些明星本来没有什么,就是一些粉丝们有点可恶,你说一下他们的偶像他们就会立马和你争论,然后……就都恨起明星来了,说自己想说的话是没错,可是由申明立场转到禁止他人做事情实在是过激了,但毕竟自己是自己,他人无论如何也强迫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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