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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陆伯言暴粗口, 按照最新规定请永封 [打印本页]

作者: 马光    时间: 2014-5-29 13:27     标题: 小陆伯言暴粗口, 按照最新规定请永封



QUOTE:
原帖由 小陆伯言 于 2014-5-29 11:26 发表
不管是公元还是西元,现在是2014年,主子和奴才的时代已经远离我们而去,我们现代人更不可能让这一切重来,关于避讳这类的封建糟粕更应该滚他妈的
本人强烈支持天宫之主的注册,同时也希望此ID永远不要出现不文明的语句,真正能够对的起天宫之主这个戏称。谢谢!

赶紧处置了吧, 不然新法就成一纸空文了。

[ 本帖最后由 马光 于 2014-5-29 13:35 编辑 ]
作者: 小陆伯言    时间: 2014-5-29 14:17

看的我冷汗直流。。。。。。。。
作者: 马光    时间: 2014-5-29 15:14

还请麒麟子鉴定:滚,滚他妈,滚他妈的,他妈的,妈的,哪些可以说,哪些不可以说。我觉得以上几个只要有一个违规,按照新规矩,被告就可以发配沧州去了。

[ 本帖最后由 马光 于 2014-5-29 15:16 编辑 ]
作者: 飞风划过    时间: 2014-5-29 15:17

看得我哑然失笑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5-29 15:35

这倒是,貌似咱也常说TMD,麒麟子是有必要解释一下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9 15:40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4-5-29 15:35 发表
这倒是,貌似咱也常说TMD,麒麟子是有必要解释一下

象这种脏话,不针对任何人,而我投诉的那个,明显是对判罚不满,借机攻击。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5-29 15:42     标题: 回复 #6 问天贱 的帖子

司法的话还是得解释一下,不针对任何人(也许除了自己)的粗口不算违规

ps:我他妈中了邪了
作者: 马光    时间: 2014-5-29 15:45



QUOTE:
原帖由 问天贱 于 2014-5-29 15:40 发表

象这种脏话,不针对任何人,而我投诉的那个,明显是对判罚不满,借机攻击。

像你这种屡次违反登闻鼓版规的,早该送沧州了。

再者,你投诉我那个 TM 有很多解释,这里不再重复。本贴被告那四个字可是白纸黑字说的。。。

[ 本帖最后由 马光 于 2014-5-29 15:48 编辑 ]
作者: xkjo    时间: 2014-5-29 15:53

新公告规定的是对号入座式的谩骂,而小陆伯言的发言指向很明确,针对的是避讳这类封建糟粕的做法,因此没有违反新公告。在这里请楼主认真观看新公告,不要再犯这种低级错误了。
作者: 大祭司    时间: 2014-5-29 15:55

tmd已经算是粗口了。呵呵。不是说有最新的规定吗?对照一下就是。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5-29 16:00



QUOTE:
原帖由 xkjo 于 2014-5-29 15:53 发表
新公告规定的是对号入座式的谩骂,而小陆伯言的发言指向很明确,针对的是避讳这类封建糟粕的做法,因此没有违反新公告。在这里请楼主认真观看新公告,不要再犯这种低级错误了。

特意去看了下公告

无论是否对号入座,均可投诉。——可是原话
作者: xkjo    时间: 2014-5-29 16:05     标题: 回复 #11 KYOKO 的帖子

嗯,确实,是我记错了。不过嘛,小陆伯言的发言的对象是行为,而非是人。其次,麒麟子的公告是酌情处理,可没说所有都要永封。因此,还是由麒麟子来判决吧。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5-29 16:08

封一个月,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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