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小陆伯言暴粗口, 按照最新规定请永封 [打印本页]
作者:
马光 时间: 2014-5-29 13:27 标题: 小陆伯言暴粗口, 按照最新规定请永封
原帖由 小陆伯言 于 2014-5-29 11:26 发表
不管是公元还是西元,现在是2014年,主子和奴才的时代已经远离我们而去,我们现代人更不可能让这一切重来,关于避讳这类的封建糟粕更应该滚他妈的。
本人强烈支持天宫之主的注册,同时也希望此ID永远不要出现不文明的语句,真正能够对的起天宫之主这个戏称。谢谢!
赶紧处置了吧, 不然新法就成一纸空文了。
[ 本帖最后由 马光 于 2014-5-29 13:35 编辑 ]
作者:
小陆伯言 时间: 2014-5-29 14:17
看的我冷汗直流。。。。。。。。
作者:
马光 时间: 2014-5-29 15:14
还请麒麟子鉴定:滚,滚他妈,滚他妈的,他妈的,妈的,哪些可以说,哪些不可以说。我觉得以上几个只要有一个违规,按照新规矩,被告就可以发配沧州去了。
[ 本帖最后由 马光 于 2014-5-29 15:16 编辑 ]
作者:
飞风划过 时间: 2014-5-29 15:17
看得我哑然失笑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5-29 15:35
这倒是,貌似咱也常说TMD,麒麟子是有必要解释一下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9 15:40
原帖由 KYOKO 于 2014-5-29 15:35 发表
这倒是,貌似咱也常说TMD,麒麟子是有必要解释一下
象这种脏话,不针对任何人,而我投诉的那个,明显是对判罚不满,借机攻击。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5-29 15:42 标题: 回复 #6 问天贱 的帖子
司法的话还是得解释一下,不针对任何人(也许除了自己)的粗口不算违规
ps:我他妈中了邪了
作者:
马光 时间: 2014-5-29 15:45
原帖由 问天贱 于 2014-5-29 15:40 发表
象这种脏话,不针对任何人,而我投诉的那个,明显是对判罚不满,借机攻击。
像你这种屡次违反登闻鼓版规的,早该送沧州了。
再者,你投诉我那个 TM 有很多解释,这里不再重复。本贴被告那四个字可是白纸黑字说的。。。
[ 本帖最后由 马光 于 2014-5-29 15:48 编辑 ]
作者:
xkjo 时间: 2014-5-29 15:53
新公告规定的是对号入座式的谩骂,而小陆伯言的发言指向很明确,针对的是避讳这类封建糟粕的做法,因此没有违反新公告。在这里请楼主认真观看新公告,不要再犯这种低级错误了。
作者:
大祭司 时间: 2014-5-29 15:55
tmd已经算是粗口了。呵呵。不是说有最新的规定吗?对照一下就是。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5-29 16:00
原帖由 xkjo 于 2014-5-29 15:53 发表
新公告规定的是对号入座式的谩骂,而小陆伯言的发言指向很明确,针对的是避讳这类封建糟粕的做法,因此没有违反新公告。在这里请楼主认真观看新公告,不要再犯这种低级错误了。
特意去看了下公告
无论是否对号入座,均可投诉。——可是原话
作者:
xkjo 时间: 2014-5-29 16:05 标题: 回复 #11 KYOKO 的帖子
嗯,确实,是我记错了。不过嘛,小陆伯言的发言的对象是行为,而非是人。其次,麒麟子的公告是酌情处理,可没说所有都要永封。因此,还是由麒麟子来判决吧。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5-29 16:08
封一个月,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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