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轩辕的水似乎太浅了 [打印本页]
作者:
sos2290 时间: 2014-5-10 16:36 标题: 轩辕的水似乎太浅了
http://www.xycq.net/forum/redire ... o=lastpost#lastpost
这位仁兄又在打擦边球。
估计轩辕有些人不知道这事:因为此事的敏感性,该案涉案人的粉丝和家属算准了政府不会公开部分内容,正在通过律师向政府和警方施压,幕后的网络造势早就开始了。大论坛管理得更严格,在中小论坛造势就成了选择。
建议删除此贴,并给予警告,如若再犯,则禁言。
管理员可以自行查找相关资料,印证背景,以确定我所说的是否属实。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4-5-10 16:40
以前我總以為自己生活在一個言論自由的社會。
作者:
sos2290 时间: 2014-5-10 16:41
总比被人家当枪使强
作者:
长空归雁 时间: 2014-5-10 16:44
看了该贴,这样也算敏感问题?“该案涉案人”……我不知相关内情。
作者:
sos2290 时间: 2014-5-10 16:49 标题: 回复 #4 长空归雁 的帖子
所以才说是擦边球了,昨天他发的帖子已经被删,所以才采取了这种方式。
目前知道这事背景的人不是太多,否则他也不会这样有恃无恐了。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4-5-10 16:49
原帖由 sos2290 于 2014-5-10 16:41 发表
总比被人家当枪使强
我就見不得這種做了不讓別人說的鳥樣。
就算犯罪了,也有申辯的機會。
作者:
长空归雁 时间: 2014-5-10 16:49
如果有例如1/3的人不知道此事,就建议不要茂然定性为谁打擦边球,直接说此主题XXX,宜删以保护论坛就可。
作者:
长空归雁 时间: 2014-5-10 16:51
原帖由 sos2290 于 2014-5-10 16:49 发表
所以才说是擦边球了,昨天他发的帖子已经被删,所以才采取了这种方式。
目前知道这事背景的人不是太多,否则他也不会这样有恃无恐了。
噢,……不知。。昨天是同样贴子吗?
作者:
comsich 时间: 2014-5-10 16:51
还造势呢,如果没有你,还真造不起势来。
我早已经说了,我只不过是要让无耻小人不舒服而已。
除了你之外,有谁会这么敏感呢?
作者:
sos2290 时间: 2014-5-10 16:54
原帖由 长空归雁 于 2014-5-10 16:51 发表
噢,……不知。。昨天是同样贴子吗?
说的是同一个人,后来被删了,所以他才拐个弯而已。
作者:
comsich 时间: 2014-5-10 16:55
关心这个事的人,已经知道了,不知道的,看了这个贴子也不会知道。能造什么势?
这种恶意猜度别人的动机,就是下作。
作者:
sos2290 时间: 2014-5-10 16:55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4-5-10 16:49 发表
我就見不得這種做了不讓別人說的鳥樣。
就算犯罪了,也有申辯的機會。
所以你希望轩辕为了你的理想陪葬?
作者:
comsich 时间: 2014-5-10 16:58
这种文章网上到处都能搜到,是你故意要把它敏感化,只不过是你自己心里不舒服,为了让自己消除这种感觉,不惜故意渲染,这才是要让轩辕陪葬的做法。
作者:
comsich 时间: 2014-5-10 16:59
为了消灭某个话题,故意把话题往敏感方向拉,这种事楼主不是第一次干了。
作者:
sos2290 时间: 2014-5-10 17:02
不是我故意往敏感方面引,而是你故意发这种话题。
第一次是转轮子的,你不承认;
第二次是转民运粉丝的,你也不承认;
所以这次就别闹了,你大可去猫眼什么的,绝对能让你畅所欲言,别在这里忽悠。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4-5-10 17:10
原帖由 sos2290 于 2014-5-10 16:55 发表
所以你希望轩辕为了你的理想陪葬?
搞得自己生活在法西斯社會一樣。
作者:
comsich 时间: 2014-5-10 17:12
原帖由 sos2290 于 2014-5-10 17:02 发表
不是我故意往敏感方面引,而是你故意发这种话题。
第一次是转轮子的,你不承认;
第二次是转民运粉丝的,你也不承认;
所以这次就别闹了,你大可去猫眼什么的,绝对能让你畅所欲言,别在这里忽悠。
我发的话题是什么?你这么多年你不一直在这里忽悠吗?上一次我转了卫生部副部长的东西,你不也往轮子那边扯吗?
你不是说中国人获得很滋润吗?就是这么风声鹤唳杯弓蛇影的滋润吗?
作者:
comsich 时间: 2014-5-10 17:13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4-5-10 17:10 发表
搞得自己生活在法西斯社會一樣。
垬有七分黑,sos要把它抹成十分。
作者:
sos2290 时间: 2014-5-10 17:33
http://www.xycq.net/forum/redire ... o=lastpost#lastpost
这也就是我建议删贴并警告的原因。
某C君故意玩这种擦边手法,挑衅的是什么,大家都有眼睛。
作者:
alcatraz 时间: 2014-5-10 17:38
如果天空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如果发出声音是危险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觉无力发光的,那就蜷伏于墙角。但不要习惯了黑暗就为黑暗辩护;不要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不要嘲讽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热情的人们。我们可以卑微如尘土,不可扭曲如蛆虫。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4-5-10 17:42
小题大做了,转是07年的旧闻,现在都没几个人去评论此事,删帖理由可以说是没有讨论的价值,说事件敏感那帽子就扣得有点大了。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5-10 17:54
就不当投诉处理了,先转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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