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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宗室谋反,不过应当笞背;大臣犯法,不过应当免职。都 [打印本页]
作者:
先知之城 时间: 2004-9-13 13:04
宗室谋反,不过应当笞背;大臣犯法,不过应当免职。都不该杀
卫太子造反,与丞相战于长安城门,终于战败自杀。车千秋以为“子弄父兵,其罪当笞”,如此则卫太子虽有谋反之罪,不过应笞背而已。且父子本为一体,骨肉相残,乃天子家事,言“谋反”已太过矣!汉文帝时淮南厉王有谋逆之心,反形已露,文帝囚之,厉王竟饿死,当时人有谚语云:“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米,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文帝遂深感惭愧,复封厉王之三子,尤此可见,天子手足虽有谋反之心,仍不失其骨肉之亲,不过当严加管教而已。汉景帝复封楚王,汉武帝不诛胶西王、梁王,史家传为美谈。子弄父兵,弟谋兄位,不过天子家事,家事何至死?即便大逆不道,十恶不赦,不过幽禁而已,不宜亲身杀之,使之绝后。此圣贤家法也。
大臣者,国家之栋梁也。士可杀不可辱,杀士者为暴君,辱士者为昏主。大臣犯罪,不宜下狱,不宜使对廷尉,所以保全其体面也。下狱且不能,何况杀之?所应杀者,无非一二逆臣,结党谋反,亦不过诛杀首恶,胁从罔治。如明太祖之流革灭殆尽,后世传为笑柄。士大夫国之瑰宝也,岂可杀?犯法不过免职,使其保全始终,千古佳话也。
作者:
弓骑步 时间: 2004-9-13 14:07
光子兄愿望虽好,奈何古时乃一人之天下,安能行此良策?权力争逐,胜负两重天,人性之泯灭,势所必然。
作者:
tty1 时间: 2004-9-13 17:56
"臣犯法,不过应当免职。都不该杀 "
现在的贪官污吏大喜。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04-9-13 20:46
"臣犯法,不过应当免职。都不该杀 "
要是能不死,那可就值了
作者:
江城子 时间: 2004-9-13 21:26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古人辛辛苦苦总结出来的良言,光子兄到是一把火烧的精光,真是慷慨大方阿!
作者:
挑灯看剑 时间: 2004-9-13 21:37
家事国事分得那么清楚怎么可能,朕既天下,天下既朕,古代都是家天下,天子的家不是普通的家,家事即是国事,所以这篇文章的论点是站不住脚的
作者:
王佐之才 时间: 2004-9-15 01:03
对于皇室宗族谋逆,可以视其情况,网开一面,法外留情。自古皇族之间骨肉相残、为自戗本根、自剪羽翼的失德之举,不利于统治。但对于臣子反情既露,则坚决诛杀,决不手软,以绝后效。不分原则,一味姑息迁就,实乃纵容乱臣贼子之举,如此江山必危!
作者:
q42474112 时间: 2004-9-15 08:20
王佐之才为封建帝王考虑得比较周到
作者:
紫冠道人 时间: 2004-9-15 09:08
原帖由王佐之才于2004-09-15, 1:03:39发表
对于皇室宗族谋逆,可以视其情况,网开一面,法外留情。自古皇族之间骨肉相残、为自戗本根、自剪羽翼的失德之举,不利于统治。但对于臣子反情既露,则坚决诛杀,决不手软,以绝后效。不分原则,一味姑息迁就,实乃纵容乱臣贼子之举,如此江山必危!
自家人再好也沒外家人好,這是某些人永逃不過的思維
所以總是KKKK。
作者:
花影吹笙 时间: 2004-9-15 09:08
楼主之言差矣!
天子之家事,即为国家事。古语有成王败寇之说,而若成即为王,败亦无损,此例一开,还有谁不存异心。杀鸡骇猴,杀一儆百,此乃稳固国家的必要手段之一。卧榻之侧,尚不容他人酣睡,何况谋反乎?宗室诸王优宠既厚,还生反心,罪亦当诛。楼主之见,妇人之仁矣!
至于臣子犯法,应与庶民同罪。法若不行,何以行天下?法之定立,尤其重要。法不宜宽,过宽则人人顿生逃责之心;法不宜苛,过苛则人人不免抗拒之意。法之重点,在于公平,若下行上不行,则下应有不平之叹,上益骄奢而下愈不平,则社稷岌岌危矣。
作者:
王佐之才 时间: 2004-9-15 12:33
嗯,楼上说的有道理!
作者:
花影吹笙 时间: 2004-9-15 13:33
不若说我心狠手辣。纵观楼上诸位均有恻隐之心,独我痛下辣手,一个不留,最毒妇人心,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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