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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麒麟子统计 [打印本页]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0-3-27 10:35     标题: 麒麟子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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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麒麟子 于 2014-5-27 11:06 编辑 ]
作者: 论经世贵口悬河    时间: 2011-1-30 16:17     标题: 请问麒麟子版主,是不是把对我本人间惆怅客的骂人扣份错弄成加分了?

我本人间惆怅客 发表于 2011-1-22 18:02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129

回复 #126 小喇叭 的帖子


向你们这群人,我一向是敬而远之的明明自身连屁都不是,又不肯承认什么。坐井观天尚能看到一片天空,但是茅厕里的曲虫看到的也就是粪便而已,,既然轩辕这个“井”容不下阁下,,阁下就回到茅厕下大放厥词吧!不送了,我会忘记我们这段“愉快”的经历的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麒麟子 2011-1-23 17:53 现金 +200 用语肮脏



地址
http://www.xycq.net/forum/redire ... o=lastpost#lastpost

[ 本帖最后由 恨地无环 于 2011-1-30 16:56 编辑 ]
作者: 恨地无环    时间: 2011-1-30 16:56

已经扣回去了。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3-3-28 17:18     标题: 预留1

以前可能有,但当时我不在鼓区上班,如今我来了,个人认为还是应该严肃一下纪律的
作者: 轮回    时间: 2013-5-6 11:47     标题: 麒麟子,请问我对诸葛亮军政能力的评价粗俗在哪里?

李敬玄投诉我攻击诸葛亮
举出的是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3Ddigest&page=3
第86楼的例子
而你居然说我说得粗俗
我查阅了一下,全贴两句:“孔老二思想不成体系就不说了,有争议
诸葛亮的军政能力?哈哈哈,学历史的都知道就好比洪秀全的基督教修养”
请问粗俗在哪里了?
不调查,不研究,是作风肤浅呢,还是心里本来就有些小九九?
你该不该向我道歉呢?
作者: 司马光    时间: 2013-5-6 11:53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1992-1-1.html

不服吗?你骂诸葛亮的多了,咱就百里挑一一次。
作者: axeaxe    时间: 2013-5-6 11:53

颖颖小姐后来道歉了没?发个帖子追债···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3-5-6 11:55

我只是觉得在诗词歌赋版区用孔老二这类称呼不雅。估计你在其他版区用孔老二没什么问题,反正是陈年的旧案。
如果轮回认为定义粗俗不妥,我愿意表示歉意,反正不是这些评论不属于违犯规定范畴。
作者: feiyue1206    时间: 2013-5-6 11:57

得了便宜卖乖
作者: 慕容秋    时间: 2013-5-6 12:02

推一把助鼓区超水区
作者: axeaxe    时间: 2013-5-6 12:03

感觉上荣国公不太适合现在这个位置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3-5-6 12:12     标题: 回复 #7 axeaxe 的帖子

任何质疑都是可以接受的,本来我就不是最好的裁判,但是抱着对论坛的热爱,走到这个位置。

本来对自己就没多少信心,但是却对论坛充满的期望。我就是喜欢怀古风格的论坛,没办法,还滴混在此地。

委身当任始知实事之难,袖手旁观何怪人言之易。

我也做不到事事十全十美,虽然我不优秀,但我爱这个论坛,就像轮回这么有个性,但也爱这个论坛。

只要不是触犯轩辕刑律的事,作为版主给会员道歉也没什么丢人的,我也不是神圣,和大家一样。哈哈,瞎聊聊。

[ 本帖最后由 麒麟子 于 2013-5-6 12:14 编辑 ]
作者: axeaxe    时间: 2013-5-6 12:20

我觉得你是一个很勤恳踏实的好同志,可能我是很愿意和你交朋友的。不过我觉得作为法官这种特殊职业,需要某些特殊品质,也就是说不一定是全才或者高才,但是不能具备某些短板。如果不具备或者没有意识到有这种欠缺可能,那么好心导致不良结果的可能性不小。
我一直是比较宽容地对待在论坛领导岗位的同志,扪心自问,他们付出的多,回报比较少。
作者: axeaxe    时间: 2013-5-6 12:23

我也建议荣国公多看看关于诸葛亮的历史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3-5-6 12:34

好滴好滴,这个要求完全可以滴
作者: axeaxe    时间: 2013-5-6 13:53

我觉得我第10楼的回复不能完全解读为要求或者请求。
当然荣国公这样表述我可以理解。
作者: Z_Artemis    时间: 2013-5-6 14:19

704在这件事情上没什么错
作者: 慕容燕然    时间: 2013-5-6 14:22

诗词歌赋怎么还讨论起诸葛亮了?挨不上啊。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3-5-6 15:32



QUOTE:
原帖由 axeaxe 于 2013-5-6 13:53 发表
我觉得我第10楼的回复不能完全解读为要求或者请求。
当然荣国公这样表述我可以理解。

不要老扣字眼可以吧,大家在论坛不是一天两天的朋友了,随便说说,有机会推心置腹的交流,要比拿着个投诉,争来论去的好的多。

尽管说啦,大家都说出心里话,这样彼此才能亮堂堂。
作者: 轮回    时间: 2013-5-6 16:29



QUOTE:
原帖由 麒麟子 于 2013-5-6 11:55 发表
我只是觉得在诗词歌赋版区用孔老二这类称呼不雅。估计你在其他版区用孔老二没什么问题,反正是陈年的旧案。
如果轮回认为定义粗俗不妥,我愿意表示歉意,反正不是这些评论不属于违犯规定范畴。

总比“累累若丧家之狗”好得多吧?
莫不是被封了,就要取代孟皮当老大?就能否认他自己是野合庶出的?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3-5-6 16:36

对方投诉的是那一贴中的发言,看看也就说了个孔老二,诸葛亮也没挨什么骂。所以本来这个投诉就不成立,就算骂了诸葛亮,也不能介定为人身攻击。一不是论坛会员,二不是革命先烈。也就最大限度的解释吧。
作者: axeaxe    时间: 2013-5-6 17:52

不认识李敬玄···我看他的所谓投诉纯为恶搞···
也就是指某人在所谓伟人为食品帖的标准是否双重标准···

革命先烈···谁是革命先烈?毛还是刘彭等人?什么革命?什么“先烈”?
张志新遇罗克才是好吧?···
这个裁判官真让人摇头
个人立场居然直接带入,怎么会有公信力?
轮回在把你往沟里带,让你变成不称职的裁判官,你感觉还好像遇到良师益友了

PS:怎么会发生因什么字符来源不对无法发帖的情况?(该问题已解决)

[ 本帖最后由 axeaxe 于 2013-5-6 18:23 编辑 ]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3-5-6 18:47

如果说成先烈不习惯,就还是说革命先辈吧。大家对一些革命先辈的评价自然都不一样,可必须滴考虑一个大环境吧。
就拿对某些名人的评价来说,把安倍晋三骂个狗血喷头,什么事也没有,大家都理解爱国之情。

但是某些伟人就不一样了,一但放开评论,可能某些抨击会更激烈,形成敏感的政治话题。对于安倍晋三和革命先辈,做出不同标准的衡量,就是为了维护论坛的稳定。我再三强调对革命先辈的评价,进行限制,大家能理解就理解,不理解我也没有办法。

退后一步说,评价伟人功过不是不行,能用点正常语言吧,弄些腊肉、“X”之类的字眼,模棱两可,又有人举报。这就没有办法了,我从未因这类评价处罚谁,封禁谁,因为我能理解某些朋友的心情,只是删除回帖和编辑文字之类的措施。

能换位思考的都考虑到了。

[ 本帖最后由 麒麟子 于 2013-5-6 18:51 编辑 ]
作者: 南康公主    时间: 2013-5-6 18:50



QUOTE:
原帖由 麒麟子 于 2013-5-6 18:47 发表
如果说成先烈不习惯,就还是说革命先辈吧。大家对一些革命先辈的评价自然都不一样,可必须滴考虑一个大环境吧。
就拿对某些名人的评价来说,把安倍晋三骂个狗血喷头,什么事也没有,大家都理解爱国之情。

但 ...

你可以向会员说明这个不得已的理由
但不能在言语间偏袒轮回,助长他的气焰
连这都不懂?
作者: 南康公主    时间: 2013-5-6 18:53

你可以一方面申明这个不得已的理由
一方面处罚轮回毒害论坛气氛
这二者完全不矛盾,你不这么干,就是在偏袒轮回
莫非轩辕是打算养轮回这么一只宠物来飙人气,才一再姑息其引起争端?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3-5-6 18:54

我什么时候偏袒轮回了,这贴只是疑问,不是投诉,轮回两次投诉司马光,我驳回了人身攻击的认定。
但李敬玄不一样,李敬玄是直接辱骂注册会员,所以处理结果不存在疑问。
作者: 司马光    时间: 2013-5-6 18:55



QUOTE:
原帖由 麒麟子 于 2013-5-6 18:47 发表
如果说成先烈不习惯,就还是说革命先辈吧。大家对一些革命先辈的评价自然都不一样,可必须滴考虑一个大环境吧。
就拿对某些名人的评价来说,把安倍晋三骂个狗血喷头,什么事也没有,大家都理解爱国之情。

但 ...

你这种做法,大多数人都能理解。但我之所以拿安倍与毛相比,原因是轮回他说安倍象老鼠不是攻击,而我说毛为X肉却是攻击。我指出的是攻击,而不是这种攻击是否违反条例,是否为国人所接受。

他轮回要不是采用双重标准,哪来这么多人,对他不满。我在别的坛子里的诗友,也有毛粉,但相互处得很好,大家的观点摆出来,本来就是求同存异,但如果你横行霸道,就别怪别人找茬。
作者: 南康公主    时间: 2013-5-6 19:04

其实就是想养轮回这种宠物,也不必怕处罚他
因为像轮回这样的屌丝,除了在这里刷存在感,也没其他地可去,你就是往死里罚他,他也不会走,反而会变本加厉地刷版,给论坛加人气
相反,姑息他的嚣张,只会使其他对轩辕有兴趣的会员望而却步
所以就是为你们轩辕着想,也是从严处罚轮回更为有利

[ 本帖最后由 南康公主 于 2013-5-6 19:10 编辑 ]
作者: 寂寞沙洲冷    时间: 2013-5-6 19:19



QUOTE:
原帖由 麒麟子 于 2013-5-6 18:47 发表
如果说成先烈不习惯,就还是说革命先辈吧。大家对一些革命先辈的评价自然都不一样,可必须滴考虑一个大环境吧。
就拿对某些名人的评价来说,把安倍晋三骂个狗血喷头,什么事也没有,大家都理解爱国之情。

但 ...

我赞同你的观点,从大环境考虑,为了论坛的生存,做必要的妥协,是可以理解的。

再说“腊肉”这个词,有些会员不爱吃腊肉所以随便引用糟践美食,但能不能考虑一下我们这些爱吃腊肉人的感受啊?
作者: 轮回    时间: 2013-5-6 22:30

麒麟子,原来在登闻鼓称会员为宠物,多次,而且是一个有前科的会员这么干,只需要扣分,是吧?
作者: 绝世天骄    时间: 2013-5-8 00:59

研究历史的人,似乎没有低评诸葛的军政能力的吧。。。。
军事不是诸葛的长才,但也不弱;行政能力嘛,还是杰出的。
总之贬低诸葛伟人是木有道理的。
作者: axeaxe    时间: 2013-5-8 11:49

三次攻击宠物那个帖子是投诉贴吗?怎么会扣分呢?···
我是不会参与到投诉贴评论的啊,本人是法律的拥护者,哪怕是不完善的法律···
我先确定这个帖子不会变成投诉贴之后继续发言,我会继续发言

[ 本帖最后由 axeaxe 于 2013-5-8 11:53 编辑 ]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3-5-8 12:04

这个贴子当然不是投诉帖,扣分的那个,在题目前已经注明“投诉”字样了,结案后改为“已处理”。这个帖子标题前注明“疑问”。可以发言。
作者: axeaxe    时间: 2013-5-8 12:09

我记得发言之前看过标注不是投诉而是疑问啊,可能是是我看错了
看看别的朋友的印象如何?
作者: KYOKO    时间: 2013-5-8 12:12     标题: 回复 #30 axeaxe 的帖子

印象是假的
主楼帖子没编辑过最说明问题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3-5-8 12:13

哦,我还以为有其它意见,如果在乎那点通宝,送你些得了。

反正楼上即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只是登闻鼓的热心群众。
作者: axeaxe    时间: 2013-5-8 12:16

不是在乎钱···真不是,别给我钱
本来在这个帖子有些想说的的话,看了那个帖子之后觉得暂时没有必要说。
其实说想说一说,行政和司法的关系
还有裁判官想控制的那些实现了没有?···就是什么肉的,还有没有人说?

[ 本帖最后由 axeaxe 于 2013-5-8 12:19 编辑 ]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3-5-8 12:18

热心于登闻鼓话题,我十分欢迎,虽然楼上总认为我不称职,但是这回接二连三的投诉,还真和楼上没啥联系。如果热心监督登闻鼓的工作,都可以评说,只要不吵架就行。
作者: axeaxe    时间: 2013-5-8 12:24

不好意思,编辑之前没看到回复。称职的标准不同的,有人认为称职,有人认为不称职都很正常。自从至于我呢,杀胡令的判决之后,我就没有太多动力在论坛发言了。
裁判官是爱轩辕的,轮回也是爱轩辕的。用两个爱字的叠加表明了一种背书···轩辕是爱轩辕的人的,具有一种排他的属性
轮回的爱轩辕使另一部分人不爱她···裁判官的也是,那就成问题了···
裁判官的任何判词,必须严守中立···革命前辈和革命先烈有区别吗?不是可能威胁到论坛生存的敏感词吗?干嘛要推出外延?这两者有唯一关系?

[ 本帖最后由 axeaxe 于 2013-5-8 12:30 编辑 ]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3-5-8 12:33

其实《轩辕刑律》就是一件武器,会运用了,有些投诉就会占上峰。
比如轮回吧,这么多人有意见,但是轮回无论如何激辩,就是不说人身攻击的话,反倒是一些对立会员,先开口攻击,那么轮回光明正大的拿起论坛法规,无可厚非。

自我2012年12月底上任,轮回一次违规行为也没有,即便很多人认为怎样怎样,作为判决者也不能无凭无据封禁别人。
作者: axeaxe    时间: 2013-5-8 12:42

我明显是要求公平公正而不是要求徇私枉法
如果裁判官是暗示我一是贪那蝇头小利的人;二是不择手段打击对手的人···那我只能表示失望

[ 本帖最后由 axeaxe 于 2013-5-8 12:48 编辑 ]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3-5-8 12:53

闳骏辱骂你长辈,我依法封禁被告人。

被某版主辱骂,我在枢密院为你申诉。

再早的我就不知道了。

属于你的公正,轩辕春秋都给了你。但是其它的案子,也许不能如你所愿,我也只能尽力而为,毕竟我也不是十全十美。

[ 本帖最后由 麒麟子 于 2013-5-8 12:55 编辑 ]
作者: axeaxe    时间: 2013-5-8 13:01

谢谢裁判官,您说的这些我还真不知道。您确实是一个好人,我刚才猜测您品质的内容有些过分了。我说的公平公正是指我说的那些具体内容,而不是很抽象的内容。这些和我个人利益毫无关联,我认为是和论坛的发展和性质有关联的。
相比之下,对我个人的攻击和辱骂,我不会特别在意的。如果可以的话,希望可以解除对于辱骂我的会员的封禁。

[ 本帖最后由 axeaxe 于 2013-5-8 13:04 编辑 ]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3-5-8 13:12

我也不是显摆这些事,只能说公正愿意陪伴你,其实很多时候,我也是思量再三才能做事,也说不准哪天我这版主就做到头了。

说道具体的,只要轮回不搞犯法言论,不搞人身攻击,我就滴维护轮回的权益。就算背上“偏袒”之类的说法,也没有办法。

大家都是轩辕春秋的好会员,我不能做到最好,但是应当尽职。
作者: 崔浩    时间: 2013-5-8 13:44

登鼓也成了版聊的地方了,看来轩辕真是堕落了
作者: 存在就是合理    时间: 2013-5-8 20:35

轮回有骂人啊,不过是其他人不像他那么娘,懒得投诉他而已。
作者: WHITESHIP    时间: 2013-5-8 21:57

axeaxe在法制上的观点是比较靠谱的,虽然我不一定能完全理解,不过效率和公正确实是主要的。
但我不认为目前法官有什么错误。希望麒麟子不要把所有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自己会很累也影响判断,联合枢密院其他成员简单快速处理。
作者: 轮回    时间: 2013-5-9 02:16



QUOTE:
原帖由 存在就是合理 于 2013-5-8 20:35 发表
轮回有骂人啊,不过是其他人不像他那么娘,懒得投诉他而已。

说一个男人娘,属于轻度人身攻击,投诉!
作者: 司马光    时间: 2013-5-9 19:06



QUOTE:
原帖由 轮回 于 2013-5-9 02:16 发表

说一个男人娘,属于轻度人身攻击,投诉!

谁知道你男的女的?难道他见过你?
作者: 绝世天骄    时间: 2013-5-9 19:26



QUOTE:
原帖由 崔浩 于 2013-5-8 13:44 发表
登鼓也成了版聊的地方了,看来轩辕真是堕落了

偶尔登录轩辕,就是为了看看这里。。。。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3-5-9 19:35

轮回的的个人资料保密了个人性别,组别标志为男翰林学士,在此尊重轮回的性别隐私。

所以存在就是合理使用“娘”这样的字眼,有引发冲突之嫌,警告存在就是合理不要在登闻鼓版区使用类似字眼,以免引起冲突。

为避免争吵,严肃措辞纪律,防止轮回等各位会员受到人身攻击,即刻起锁帖。

[ 本帖最后由 麒麟子 于 2013-5-9 20:07 编辑 ]

图片附件: 11114LB9-0.jpg (2013-5-9 19:58, 75.65 K) / 该附件被下载次数 110
http://xycq.org.cn/forum/attachment.php?aid=127571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3-7-27 08:59     标题: 麒麟子仓促结案

@yunhezi @司马光
yunhezi与司马光并未对此帖参与举证,也未对此帖的投诉发表意见,只是歪楼来扰乱投诉。他们原投诉贴里跟帖并未受到处罚。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81917-1-1.html

六.关于投诉的要求
1:投诉时应当说明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及相关当事人,最好尽量能够附上一定的证据.被投诉人也同样说明相应问题,不得涉及攻击投诉人.

2:非当事人及当值管理人员不得在投诉贴下跟贴.


《投诉存在就是合理挑衅颍颍》不做上诉,我也认同麒麟子的裁定,但还是投诉麒麟子仓促结案。

澳洲是否参与八国联军实际上是被史区赶走的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81895-1-1.html

众人又去水泊轩辕接着讨论,喷子也去那里继续人身攻击。麒麟子在结案过程中显然已经帖子的讨论者已经头痛得不愿去管,结案关贴后一个小时都忘了执行律法(我翻过前面的投诉贴,结案后10分钟到1个半小时内都会对无关人员扣分,如果这属于特例请指出)。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3-7-27 09:26

我只做如下陈诉:

第一个路径,我已经说了,当值版主水王已经做出警告,我将进一步关注该贴的事态。这里我支持水王的意见,认为不到严惩的地步。

既然阁下认同我的裁定,又要投诉我,无法理解这种逻辑,等着高层裁定吧。

关于第二个帖子,三红版主已经做出裁定,我就不再干预,我认为没有什么问题。

至于什么时候扣分,一连几天登闻鼓没完没了,我不能24小时总两眼盯着这帮会员,喷来喷去,少扣了分,在所难免,况且有时还有扣分操作错了的时候。

反正阁下已经投诉,我给你个温馨提示,如果和版主打官司,最好直接找顶爷,这样可以尽快处理。

我和楼主一起等待高层的处理决定。

[ 本帖最后由 麒麟子 于 2013-7-27 09:48 编辑 ]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3-7-27 09:49     标题: 回复 #2 麒麟子 的帖子

我只读过《轩辕刑律》和《【必读】登闻鼓版规及发帖注意事项》
帖子是按《【必读】登闻鼓版规及发帖注意事项》里的:六.关于投诉的要求写的,这两篇帖子并没指出投诉要找顶爷,谢谢告知。

关于此帖的仲裁我已经表示接受不做上述,裁定高层也不用浪费精力去讨论。

第二个帖子举例这个帖子没有对史区版主和水区版主提出任何意见,只是举例说明三红版主宣布史区严格按刑律处罚人身攻击的成效,史区的人身攻击接到举报就立刻处理了,众人跑去相对宽松的水区讨论这个话题,水区以灌水为主,我认为相对宽松也不是贬义,此帖没对史区和水区版主的执法提出任何异议。

我的要求是对yunhezi与司马光按刑律补上扣分,对版主的
至于什么时候扣分,一连几天登闻鼓没完没了,我不能24小时总两眼盯着这帮会员,喷来喷去,少扣了分,在所难免。
有异议,我的投诉帖已经关贴结案了,以往案例都是结案后对无关人员扣分,现在麒麟子补充说明却是以帖子内互喷而少扣了分,里面违反的刑律并不是喷来喷去的,我投诉的是2:非当事人及当值管理人员不得在投诉贴下跟贴。
我认为这个是仓促结案,根本不想理这类事件,所以连版规都没做执行。

再次附:本人对《投诉存在就是合理挑衅颍颍》处理无异议。

[ 本帖最后由 heismine 于 2013-7-27 09:52 编辑 ]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3-7-27 10:01

该扣分的已经扣了,按键好像有粘连功能,总是出现连续扣分。

楼主的投诉刚才就已呈报版主群,恭候管理层的处理。
作者: 青炎陽    时间: 2013-7-27 11:14

1. 我對此事內情全然不知
2. 我也不認為軒轅刑律可以百分百公正地處理
3. 我特此留言是希望讚揚一下頂爺麒麟三紅等兄台,不為表揚您們的公正,至少肯定下您們的辛勤勞動,作為普通會員,一切都看在眼裡,只想說句領導辛苦了
4. 我是個視通寶如命的人,可以不要因無關人員發言而扣我通寶嗎?或者至少您私人轉帳一筆再扣行嗎?謝謝
作者: 存在就是合理    时间: 2013-7-27 18:27

这不典型的恶人先告状嘛,貌似我才是被攻击的吧, 还弄个马甲出来告, 丢脸大发了。

我印象中澳洲应该还是一个讲诚信的国家吧?
作者: 颖颍    时间: 2013-7-27 19:49     标题: 回复 #6 存在就是合理 的帖子

heismine 纯粹看你胡搅蛮缠不惯,我和楼主前段时间还因为李娜问题吵过架呢。就这你还诬他是我的马甲,你真是做的太过分了,人人皆欲诛之!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3-7-27 20:25

本人继续等待更高级别的裁判做出判断
作者: TOP    时间: 2013-7-27 20:39

本人作为枢密副使(论坛副总版主),做出裁判。

有关流程细节问题,既然楼主作为版务干预流程的提请发起者有所追究,本人认同追究意见。

相关裁判已经对细节问题作了补充执行,而楼主也表示对相关联的判决本身没有异议。

那么我认为本案可以结案。

由于裁判都是兼职处理版务,在操作的及时性和完满性上难免有所欠缺,希望广大会员能够谅解。

结案。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4-1-10 12:19     标题: 麒麟子怠工

积压了这么多案子,怎么没人管啊?

例如,这个案子证据确凿的很啊,怎么这么多天还无人过问?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85349-1-1.html

[ 本帖最后由 颖颖 于 2014-1-10 12:21 编辑 ]
作者: 促织    时间: 2014-1-10 12:29

鼓区节度使是柳褴衫,麒麟子也只是经略使三人众之一(TOP、炎帝瀑布碎、麒麟子),某人为何点名说是麒麟子怠工?难道人家之前做的多了,就代表有事就得他做?感觉略可笑。
作者: 慕容秋    时间: 2014-1-10 12:38

投诉原告非同一人,纯举报帖投诉不成立,免于扣楼上楼下各位的分了。
此案刑部正在三堂会审中
by:麒麟子
作者: 罗原    时间: 2014-1-10 13:13

送交公检法吧。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1-10 13:41

两个待处理的,都处理了,对于我的投诉等顶爷处理吧
作者: 崔浩    时间: 2014-1-10 13:43

这个同意,麒麟子怠工很明显,做事情不利索。
作者: 颖颍    时间: 2014-1-10 14:20     标题: 回复 #5 麒麟子 的帖子

算了,麒麟子公务繁忙,辛苦了。投诉撤回。
作者: 郝伯道    时间: 2014-1-10 14:32



QUOTE:
原帖由 慕容秋 于 2014-1-10 12:38 发表
投诉原告非同一人,纯举报帖投诉不成立,免于扣楼上楼下各位的分了。
此案刑部正在三堂会审中
by:麒麟子

你这是伪造高层言论
还是泄漏机密
作者: 存在就是合理    时间: 2014-1-10 15:30

笑死个人了, 自己是骂人主力, 别人都不予计较, 却还在一个劲投诉, 还要不要脸。
作者: ptcn    时间: 2014-1-10 16:23

麒麟子对“丫挺的”一词的谨慎理解是对的。

“丫挺”是一种粗鄙的人称代词,相当于“那/这家伙”、“那/这货”之类。但无所谓贬、褒。其实,不论是仇人相见,还是老友重逢,都可能爆出“你丫挺的”这个称谓;其用于指代第三人称时,和亲疏爱憎,也没有必然联系。

这个称谓本身不是骂人的证据,但在双方关系显然不好的时候,可以视其为说话方恶化交流环境的证据。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1-10 18:10

你丫的最初应该是骂人话吧,十几年前,我一次知道这个词,是我一个亲戚因为单双号限行,出城晚了几分钟,被罚,他说交警,你丫的,交警问他,你骂谁,他说我没骂,然后警察找别的原因,又多罚了二百元。

具体这话是什么意思,我到现在也不清楚,反正就知道这话是骂人。但现在都流行用起来了,也没见着谁说这是骂人的话。
作者: ptcn    时间: 2014-1-10 18:37



QUOTE:
原帖由 问天贱 于 2014-1-10 18:10 发表
你丫的最初应该是骂人话吧,十几年前,我一次知道这个词,是我一个亲戚因为单双号限行,出城晚了几分钟,被罚,他说交警,你丫的,交警问他,你骂谁,他说我没骂,然后警察找别的原因,又多罚了二百元。

具体 ...

看具体情况。陌生人之间用这称呼,绝对是敌意和挑衅的表示。但好友之间则表示关系密切。宿敌之间可以是挑衅、蔑视。

说起来,想起早年咱去某地访亲戚,亲戚家里住不下,把咱安排到一个同事的集体宿舍借宿。那同事曾经在帝都混过很长时间。然后,去亲戚单位的浴室洗澡,刚好碰到了这个同事,丫挺的开口就来了一句“你丫咋才来?”

“丫挺的”基本相当于水浒里的“这厮/那厮”。
作者: xkjo    时间: 2014-1-10 19:09

丫挺的最初的意思确实是骂人话,就是丫头生的,意指私生子。不过后来用得多了,渐渐失去了愿意,起码现在张口闭口丫挺的北京人用这个词,已经没有了愿意,衍生词还有像你丫的,老丫的,王朔小说里人物对白常见,个人感觉现在的丫挺的就相当于他妈的,熟人用觉得亲热,生人用就是骂人。其实中国很多骂人话,最开始都是与性有关的,只是用的多了以后愿意就渐渐消失,就像混帐。
作者: 颍颍    时间: 2014-1-23 15:33     标题: 麒麟子请进

连别的会员都看不下去了,不过我知道投诉也不会有结果。高层对类似事件的无视,只会滋长轩辕打擦边球的风俗。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85723-1-1.html

贴子在此,仅供参考。
作者: 存在就是合理    时间: 2014-1-23 16:15

骗子装可怜装无辜的本事一流啊!
作者: 鸸鹋之髭    时间: 2014-1-23 16:20

装的好纯。

一到鼓区,想投诉的时候就一副苦大仇深的样。

至于其他地方,什么样,呵呵。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1-23 16:30

殿下也是自找的,你越在意,他们就越起劲
作者: 颍颍    时间: 2014-1-23 16:40

我无所谓,反正滋长轩辕擦边球之风就滋长呗。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1-23 16:52     标题: 回复 #5 颍颍 的帖子

这个。。如果殿下无所谓贵轩又不管的话,殿下就尽管擦边球好了,真没必要喊冤了
作者: 颍颍    时间: 2014-1-23 16:53     标题: 回复 #6 KYOKO 的帖子

主贴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仅供参考。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1-23 19:20

在此希望所有会员无论用什么id,或者用什么词汇,都能与人为善,论坛不是文字狱,无法因为某一个会员的个人恩怨或个人喜好,在地里角度、生物学角度、数学角度、外文字母等角度上封禁那么多词汇。
     自觉遵守网络文明,是每位网民的义务,保持良好的交往习惯,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躬身自省,矫正言行,培养健全的网络人格,善于友好交往,才能使您的网络生活文明愉快。道理不多说,大家都明白。
作者: 麒麟赋    时间: 2014-1-23 20:38

这个冠冕堂皇啊。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4-1-23 21:13

申请斩我楼上此人,“赋”与“父”同音,且此人第一帖就发在登闻鼓此处,蓄意明显,诚心滋事,不可不斩


作者: 郝伯道    时间: 2014-1-23 21:21

9楼这个明显是挑衅找事的
麒麟子应该能猜出来是谁的马甲吧
作者: 司马光    时间: 2014-1-23 21:21

呵呵,聂夫人可以留着,凭啥这个就要斩啊?
作者: 麒麟赋    时间: 2014-1-23 21:30

回10楼与11楼:

QUOTE:
原帖由 麒麟子 于 2014-1-23 19:20 发表
在此希望所有会员无论用什么id,或者用什么词汇,都能与人为善,论坛不是文字狱,无法因为某一个会员的个人恩怨或个人喜好,在地里角度、生物学角度、数学角度、外文字母等角度上封禁那么多词汇。
     自觉遵守网络文明,是每位网民的义务,保持良好的交往习惯,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躬身自省,矫正言行,培养健全的网络人格,善于友好交往,才能使您的网络生活文明愉快。道理不多说,大家都明白。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4-1-23 21:40     标题: 回复 #12 司马光 的帖子

呔!走狗,何来蓄意破坏我坛,看尔等辱人唾骂、明讽暗喻尚且不够,还要管你这点子劳什子事,何况不知悔改尚且为荣!遇事不知小心,反而深陷污泥破荣延。

不知人心有称,逞要争一时长短,平心不够,硬要添乱!反复重提加自伤,岂不知尔自心污无归颜。

汝今之事,想管,可,凡尔数人马甲,再有骂人,一律封删,再有IP相同马甲,仅留主号,其余尽斩。

某言辞不当,请就责罚,封禁三天,无敢怨言。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1-23 21:42     标题: 回复 #14 卫天龙 的帖子

想不到为天龙这么血性+血腥啊

看走眼了
作者: 司马光    时间: 2014-1-23 21:44



QUOTE:
原帖由 卫天龙 于 2014-1-23 21:40 发表
呔!走狗,何来蓄意破坏我坛,看尔等辱人唾骂、明讽暗喻尚且不够,还要管你这点子劳什子事,何况不知悔改尚且为荣!遇事不知小心,反而深陷污泥破荣延。

不知人心有称,逞要争一时长短,平心不够,硬要添乱! ...

走狗这词用得很好,没见过这么好的自我评价。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4-1-23 21:46



QUOTE:
原帖由 麒麟子 于 2014-1-23 19:20 发表
在此希望所有会员无论用什么id,或者用什么词汇,都能与人为善,论坛不是文字狱,无法因为某一个会员的个人恩怨或个人喜好,在地里角度、生物学角度、数学角度、外文字母等角度上封禁那么多词汇。
     自觉遵守网络文明,是每位网民的义务,保持良好的交往习惯,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躬身自省,矫正言行,培养健全的网络人格,善于友好交往,才能使您的网络生活文明愉快。道理不多说,大家都明白。

恕我多言一句,论坛没有一个公平合理的问责制度,领导们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上的愿望皆为空话。

如果您是真心希望大家能“遵守网络文明,保持良好的交往习惯,躬身自省,矫正言行,善于友好交往”,那么就需要论坛领导们给大家一个这样的交流环境。

至于说这是否是“每位网民的义务”,从目前大多数轩辕坛友们发帖内容来看,答案绝对是否定的。以上所言皆实事求是,没有什么外交辞令,还望领导们谅解。

[ 本帖最后由 颖颖 于 2014-1-23 21:54 编辑 ]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4-1-23 21:47



QUOTE:
原帖由 司马光 于 2014-1-23 21:21 发表
呵呵,聂夫人可以留着,凭啥这个就要斩啊?

你我同为擦边球 ID 的受害者,要不跟我联名上本,要封就全封了?

[ 本帖最后由 颖颖 于 2014-1-23 21:56 编辑 ]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4-1-23 21:48



QUOTE:
原帖由 卫天龙 于 2014-1-23 21:40 发表
呔!走狗,何来蓄意破坏我坛,看尔等辱人唾骂、明讽暗喻尚且不够,还要管你这点子劳什子事,何况不知悔改尚且为荣!遇事不知小心,反而深陷污泥破荣延。

不知人心有称,逞要争一时长短,平心不够,硬要添乱! ...

痛快!赞一个!
作者: 3_141592653589    时间: 2014-1-23 22:00

这种事情在水区当谈资还可,拉到鼓区却是上不得台面。——这就是我在水区开那个贴的原因。
说起来也是现在轩辕人少,大家整日里抬头不见低头见,这种擦边球才打得起来。
这么闹下去无非两种结果,要么闹够了,归于平静;要么闹过了,通通沧州。
作者: 司马光    时间: 2014-1-23 22:02



QUOTE:
原帖由 颖颖 于 2014-1-23 21:47 发表


你我同为擦边球 ID 的受害者,要不跟我联名上本,要封就全封了?

你是你,我是我。且莫扯在一起,我委实丢不起这个人。
你这号人伸过来的橄榄枝,我一向敬谢不敏。

其实,我是过来普大喜奔来着。

[ 本帖最后由 司马光 于 2014-1-23 22:11 编辑 ]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4-1-23 22:49     标题: 回复 #21 司马光 的帖子

我看你散财自戕那才叫个喜大普奔呢啊
作者: 鸸鹋之髭    时间: 2014-1-23 22:56

随便搜搜。就能看到楼主,各种檫边球,直接攻击,各种马甲。

QUOTE:
原帖由 颖颖 于 2013-7-3 21:19 发表

你上面两位(包括你自己,三位)是纯粹的傻逼,还不配称为"文人"。



QUOTE:
原帖由 颍颍 于 2013-7-7 17:23 发表
本公主有九九八十一幅马甲,还怕被封不成?前几天出差没空而已。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81241-1-1.html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81043-1-1.html


在看看顶楼,楼主义正言辞的呼声,好纯洁无辜的受害者啊。

QUOTE:
原帖由 颍颍 于 2014-1-23 15:33 发表
连别的会员都看不下去了,不过我知道投诉也不会有结果。高层对类似事件的无视,只会滋长轩辕打擦边球的风俗。


贴子在此,仅供参考。

何必自己打自己。

[ 本帖最后由 鸸鹋之髭 于 2014-1-23 22:59 编辑 ]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4-1-23 23:09     标题: 回复 #23 鸸鹋之髭 的帖子

本来我也不介意没事跟你们打打擦边球的,问题不是领导号召我们“躬身自省,矫正言行,培养健全的网络人格,善于友好交往”么?

所以说,就看大家愿不原意相应领导的号召了,大家要响应我必然也跟着响应。

[ 本帖最后由 颖颖 于 2014-1-23 23:10 编辑 ]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4-1-23 23:13



QUOTE:
原帖由 3_141592653589 于 2014-1-23 22:00 发表
这种事情在水区当谈资还可,拉到鼓区却是上不得台面。——这就是我在水区开那个贴的原因。
说起来也是现在轩辕人少,大家整日里抬头不见低头见,这种擦边球才打得起来。
这么闹下去无非两种结果,要么闹够了, ...

通通沧州之后,注册马甲回来再闹。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1-24 12:13

麒麟子应该是说了一半,希望大家“讲文明”;至于“不讲文明”(不能违规)的,贵轩是不会处理的。毕竟法律和道德还有广阔的中间地带嘛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2-10 14:19     标题: 麒麟子,这ID违规不?

http://www.xycq.net/forum/redirect.php?tid=286196&goto=lastpost#lastpost

第八楼,天宫小主

话说,现在贵轩对ID疑似人身攻击到底是如何规定的?

ps:个人观点,这ID配图像完全是针对天宫的,但在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比如咱一直鼓吹的论坛乾纲独断),凭什么“天宫”是你独占?你在没有明确规则情况下处罚他人就是诛心
作者: x-dvd    时间: 2014-2-10 14:20

打倒反动学术权威KYOKO!

[ 本帖最后由 x-dvd 于 2014-2-10 14:25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2-10 14:23     标题: 回复 #2 x-dvd 的帖子

打倒我你也得有明确规则啊
作者: 天宫小主    时间: 2014-2-10 14:32

拿面癱表做頭像情有問題嗎?

[ 本帖最后由 天宫小主 于 2014-2-10 14:40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2-10 14:35

所以我才说乾纲独断的重要性嘛,一句多的话都不需要
作者: 天宫小主    时间: 2014-2-10 14:41

你說面癱圖像是針對天宮的,拐彎抹角罵她是面癱,小心她投訴你人身攻擊,把你撤職查辦
作者: 天宫小主    时间: 2014-2-10 14:46     标题: 回复 #5 KYOKO 的帖子

狼牙的陽痿力就是乾綱獨斷


要乾綱獨斷得先把軒轅刑律和各版版規全廢除

[ 本帖最后由 天宫小主 于 2014-2-10 15:02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2-10 14:47     标题: 回复 #7 天宫小主 的帖子

我说的乾纲独断只针对ID名称方面,其余是肯定不行的
作者: 天宫小主    时间: 2014-2-10 14:50



QUOTE:
原帖由 司马光 于 2014-2-10 14:53 发表
这图像为什么是面瘫?

这图像配上这ID为什么是针对天宫?

水王認爲面無表情就是面癱

水王認爲天宮是面癱,所以用面癱表情的ID就是針對天宮

[ 本帖最后由 天宫小主 于 2014-2-10 15:03 编辑 ]
作者: 司马光    时间: 2014-2-10 14:53

这图像为什么是面瘫?

这图像配上这ID为什么是针对天宫?
作者: feiyue1206    时间: 2014-2-10 15:03

水王为啥老是推波助澜呢。。。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2-10 15:05

水王哥,我想先听听你的看法。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2-10 15:41



QUOTE:
原帖由 麒麟子 于 2014-2-10 15:05 发表
水王哥,我想先听听你的看法。

ID明显人身攻击不成(一般是称人长辈或者SB等等,平辈可以是针对但我不认为是攻击),比如凸鸟他爹。司马池就不是,不能仅凭ID就认为是对司马光的攻击,“司马光他爹”就不行,注意区别
至于这个天宫小主配面瘫图片,我勉强能接受,不认为违规

[ 本帖最后由 KYOKO 于 2014-2-10 16:16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2-10 15:44



QUOTE:
原帖由 feiyue1206 于 2014-2-10 15:03 发表
水王为啥老是推波助澜呢。。。

当鸵鸟不是好事

要解决的问题迟早得解决,以后解决问题只会更大
作者: 司马光    时间: 2014-2-10 16:12

这个ID唯一有异议的是“天宫”两字,除此之外,没有针对他人的意思吧。当然大家可以怀疑他不怀好意,但目前他的发言还看不出来啊。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2-10 16:15     标题: 回复 #15 司马光 的帖子

ID+面瘫,我私下里认为他是不怀好意,但规则上还是不该处罚——除非他有针对天宫的违规言论,才能把他的ID和言论联系起来看待
作者: 司马光    时间: 2014-2-10 16:16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4-2-10 16:15 发表
ID+面瘫,我私下里认为他是不怀好意,但规则上还是不该处罚——除非他有针对天宫的违规言论,才能把他的ID和言论联系起来看待

这个图像为什么是面瘫的意思?我是真不知道。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2-10 16:28     标题: 回复 #17 司马光 的帖子

原来是面瘫,后来改成这样的
作者: 筱幽    时间: 2014-2-10 16:34     标题: 回复 #13 KYOKO 的帖子

http://www.xycq.net/forum/profile-uid-496740.html

我认为“司马池”这个ID是对司马光的攻击,因为这个ID的昵称是“司马光的爸爸”,没有这个昵称当然可以不认为是对司马光的攻击,有了这个昵称就不同了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2-10 16:39     标题: 回复 #19 筱幽 的帖子

我同意你的看法
作者: 筱幽    时间: 2014-2-10 16:41     标题: 回复 #15 司马光 的帖子

发现你们司马家的人比天宫家的人更多,不知如果你发个帖把其他名字里有“司马”二字的ID全投诉了会怎么样,我估计绝大多数司马家的ID不会被封的
作者: 司马光    时间: 2014-2-10 17:00



QUOTE:
原帖由 筱幽 于 2014-2-10 16:34 发表
http://www.xycq.net/forum/profile-uid-496740.html

我认为“司马池”这个ID是对司马光的攻击,因为这个ID的昵称是“司马光的爸爸”,没有这个昵称当然可以不认为是对司马光的攻击,有了这个昵称就不同了

原来除了孟夫人,天宫还注册了这么一个MJ。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4-2-10 19:19

私以为小主不是平辈或长辈,大概是子辈,还是在明知道有公主的情况下注册的

对了,请不要投诉全体司马家,我躺枪
作者: 筱幽    时间: 2014-2-10 19:36



QUOTE:
原帖由 卫天龙 于 2014-2-10 19:19 发表
私以为小主不是平辈或长辈,大概是子辈,还是在明知道有公主的情况下注册的

对了,请不要投诉全体司马家,我躺枪

你的意思是说小主是公主的女儿小公主,所以简称小主?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4-2-10 19:40     标题: 回复 #24 筱幽 的帖子

好吧我文盲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 ... FFKTuoKTxYiSnw-HZrK

我错了
作者: 关内侯    时间: 2014-2-11 13:04

这要看当事人投不投诉了,并且投诉理由是否正当。

如果没投诉,此ID言论又没有严重违反论坛版规,就不算违规。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2-11 14:07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这么说来,天宫驸马、天宫骏马是封错了?或者,至少当时封人的理由已经不适合现在的时宜了
作者: 司马光    时间: 2014-2-11 14:09

天宫驸马封了没问题

天宫骏马封了,就是莫须有了。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2-11 14:16     标题: 回复 #28 司马光 的帖子

好吧,天宫驸马已经很久了,有点记不清了

就算是自认天宫公主老公吧,那这封人的理由是人身攻击?恶意挑衅?——人身攻击咱觉得不至于,恶意挑衅需要到封号的地步?麒麟子对现在恶意挑衅不就是扣分最多关两天的惩罚吗?
作者: 司马光    时间: 2014-2-11 14:18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4-2-11 14:16 发表
好吧,天宫驸马已经很久了,有点记不清了

就算是自认天宫公主老公吧,那这封人的理由是人身攻击?恶意挑衅?——人身攻击咱觉得不至于,恶意挑衅需要到封号的地步?麒麟子对现在恶意挑衅不就是扣分最多关两天 ...

我认为是人身攻击。不过,这也得看当事人,当事人不介意,自然没事,要是介意的话,封了没问题,虽然当时当事人在水区大收男宠。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2-11 14:20     标题: 回复 #30 司马光 的帖子

这个。。“司马光的老婆”你认为是不是对你的人身攻击?还是男女区别对待??
作者: 司马光    时间: 2014-2-11 14:22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4-2-11 14:20 发表
这个。。“司马光的老婆”你认为是不是对你的人身攻击?还是男女区别对待??

当然男女要区别对待啊。在中国男人强奸女人,是强奸,女人强奸男人可不是强奸,性骚扰也是如此。

PS,如果轩辕在这方面也要男女平等,我没有任何意见。

[ 本帖最后由 司马光 于 2014-2-11 14:24 编辑 ]
作者: 金炎陽    时间: 2014-2-11 14:23



QUOTE:
原帖由 司马光 于 2014-2-10 16:12 发表
这个ID唯一有异议的是“天宫”两字,除此之外,没有针对他人的意思吧。当然大家可以怀疑他不怀好意,但目前他的发言还看不出来啊。

1. 如果按光哥的說法應該是"天宮主"三字
2. 連麒麟子兄也管水王叫哥了,水王這輩份無人能及啊
3. 面癱是嘛意思有沒有人可以發發善心教我一下?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2-11 14:24     标题: 回复 #32 司马光 的帖子

可以,把话说明白了就行。虽说规则不可能包罗万象,但已经出现的问题写进规则没坏处
作者: 金炎陽    时间: 2014-2-11 15:11     标题: 回复 #34 KYOKO 的帖子

面癱究竟是甚麼.....求你了水老大,告訴我一下嘛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2-11 15:21     标题: 回复 #35 金炎陽 的帖子

她头像改了啊,刚开始是面瘫的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4-2-11 19:59

用id挑衅封了问题不大,因为ID挑衅是持续性攻击,相当于发完后再犯、累犯,封禁理由合理

郡马那个,郡主本人没有在颖姨的上诉帖中提出合理建议,而且会用咱坛的头像、未在迎宾阁报到,虽然说封了不合适,但封了也不至于反应这么大吧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2-11 20:07



QUOTE:
原帖由 卫天龙 于 2014-2-11 19:59 发表
用id挑衅封了问题不大,因为ID挑衅是持续性攻击,相当于发完后再犯、累犯,封禁理由合理

请写进规则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4-2-11 20:09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page=17#pid3741108

正在讨赏金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2-11 20:13     标题: 回复 #39 卫天龙 的帖子

好吧,至少比我用心了,管理层确实可以参考下
作者: 颖颍    时间: 2014-2-12 09:19

明眼人一看就明白的事情还在这里胡扯
作者: 筱幽    时间: 2014-2-12 10:25     标题: 回复 #40 KYOKO 的帖子

没什么可参考的,纯粹是文字狱逻辑,一个ID是否属于恶意马甲要根据名字、昵称、头像、签名、言论来综合判断,而不是名字里有哪个字或词。以前贵轩每天发数千帖的时候都没有搞文字狱,现在倒要搞文字狱吗?
作者: 筱幽    时间: 2014-2-12 10:56     标题: 回复 #37 卫天龙 的帖子

典型的胡搅蛮缠,会用头像、未在迎宾阁报到就有罪了?你倒是去被锁的帖子里提个合理建议试试。郡主现身本来就是证明郡马和公主无关的证据,但被麒麟子无视了,而且郡主反诉公主寻衅滋事也被无视了

QUOTE:
我写的词一般都是对我个人而言零容忍的词,姐姐同不同意是您个人的观点

而且擦边球就是在我们综合判断时才有发挥的余地,我认为这点您不能否认

咱坛的头像外链政策虽然在网上不是唯一,但是大论坛基本是不用的,甚至星组等小论坛都不用,所以我认为一个新注册的新人会用头像的可能性不大,但我之前也说过,这只是可疑
我记得有新号必须在迎宾阁或水区发第一帖的规矩,登闻鼓好像也行,那么新来轩辕的人看名称会猜测、会觉得哪里是欢迎新人的地方?我想是迎宾阁,当然这也只能说是疑点

如果你自己的论坛当然随意设置,不用考虑任何不利影响,哪怕是把所有人赶走也是你的权利,但这里不是你自己的论坛,论坛管理层需要考虑的是怎么做对论坛有利,而不是怎么让某个人满意。

你混过几个论坛?我混各种论坛10年,见过的几百个论坛里可以说除了极少数论坛用的是自己专门的程序以外,大多数论坛用的程序就是那几种,最多是模板不同或版本不同。各论坛使用的头像无非是外链、上传、默认三种,有的论坛为了节省空间关闭了上传头像的功能,使用外链和默认的头像的论坛是最多的,除了刚接触论坛的小白以外,一般混过论坛的人都知道怎么设置头像,设置头像这种常识性的事到你这里怎么就成了高难度的事?

亏你也在这里注册了5年,连基本设置都搞不清楚,新ID是不能直接发主题帖的,这是为了防广告软件,需要先回一个帖子才能发主题,并不一定非得在迎宾阁或水区发第一帖。

[ 本帖最后由 筱幽 于 2014-2-13 14:06 编辑 ]
作者: 金炎陽    时间: 2014-2-12 12:24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4-2-11 15:21 发表
她头像改了啊,刚开始是面瘫的

搞了半天原本面癱是個網絡表情啊
還是百度君可靠
作者: 全聚德    时间: 2014-2-12 17:14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4-2-10 15:41 发表

ID明显人身攻击不成(一般是称人长辈或者SB等等,平辈可以是针对但我不认为是攻击),比如凸鸟他爹。司马池就不是,不能仅凭ID就认为是对司马光的攻击,“司马光他爹”就不行,注意区别
至于这个天宫小主配面 ...

KYOKO也是个明面上故意装的很公正。

然后回帖的时候 ,拐着弯来挤兑,有点意思。

看来水王也很想玩。
作者: 全聚德    时间: 2014-2-12 17:15

这样的帖子总少不了某些马甲出来。
专门挑事的马甲。
作者: 筱幽    时间: 2014-2-12 17:38     标题: 回复 #46 全聚德 的帖子

你还真是有自知之明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4-2-12 21:13     标题: 回复 #42 筱幽 的帖子

我写的词一般都是对我个人而言零容忍的词,姐姐同不同意是您个人的观点

而且擦边球就是在我们综合判断时才有发挥的余地,我认为这点您不能否认

咱坛的头像外链政策虽然在网上不是唯一,但是大论坛基本是不用的,甚至星组等小论坛都不用,所以我认为一个新注册的新人会用头像的可能性不大,但我之前也说过,这只是可疑
我记得有新号必须在迎宾阁或水区发第一帖的规矩,登闻鼓好像也行,那么新来轩辕的人看名称会猜测、会觉得哪里是欢迎新人的地方?我想是迎宾阁,当然这也只能说是疑点

然后说道天宫郡主的所谓“反诉”,语气十分不好,而且基本没说什么对判案有帮助的证据,假设是我,我会怎么说,是你,你又会怎么说?
作者: 聂夫人    时间: 2014-2-13 08:55

那个叫天宫的为什么不投诉《大闹天宫》去?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4-2-13 09:12     标题: 回复 #49 聂夫人 的帖子

你们这些无聊的人继续闹腾吧
作者: 聂夫人    时间: 2014-2-13 09:13     标题: 回复 #50 颖颖 的帖子

谁投诉谁无聊
作者: 司马池    时间: 2014-2-13 09:48



QUOTE:
原帖由 筱幽 于 2014-2-10 16:34 发表
http://www.xycq.net/forum/profile-uid-496740.html

我认为“司马池”这个ID是对司马光的攻击,因为这个ID的昵称是“司马光的爸爸”,没有这个昵称当然可以不认为是对司马光的攻击,有了这个昵称就不同了

多谢指教,悔过自新。
作者: 司马池    时间: 2014-2-13 10:52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4-2-11 14:20 发表
这个。。“司马光的老婆”你认为是不是对你的人身攻击?还是男女区别对待??

按你这样说,“司马光的老公”也不应该是人参攻击,否则你就是歧视同性恋群体。
作者: feiyue1206    时间: 2014-2-13 13:02

对轩辕是有多热爱啊。。。为了打击“对手”,都自称是“阉割人士”。。。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2-13 13:37

聊的很兴奋吧,楼上某君的签名档,和您所用的头像,很特别。终于还是走到恶意注册的轨道上了。

图片附件: 111.JPG (2014-2-13 13:37, 60.51 K) / 该附件被下载次数 98
http://xycq.org.cn/forum/attachment.php?aid=131084


作者: 司马炫    时间: 2014-2-13 16:38

哪尼?现在恶意注册有明确定义了么?

[ 本帖最后由 司马炫 于 2014-2-13 17:05 编辑 ]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4-2-13 18:33     标题: 回复 #56 司马炫 的帖子

您是哪位?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 ... gL2Nk_dawiiBfxHYpYK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4-2-13 19:05     标题: 回复 #43 筱幽 的帖子

呵呵,我不是很喜欢用编辑,就这么说吧

这要是我的论坛,我想我一有想法就把全体管理员耗的觉都睡不了,还好还好
您可以对我的建议提出质疑,但单单扣个帽子我是不喜欢的,毕竟我认为,“限定用词”和“文字狱”有些交叉的地方

说到头像,我是去年搞定的,当时还特意发了个帖庆祝,毕竟得到的“外链”一词可是这辈子没见过,要不是知道什么是链接,估计我去年都想不起来
咱还不得不接着白,谁叫咱马甲少,基本,或许就没有见过那个第一帖规定,咱不敢在这方面和姐姐斗

郡马的问题,有几个朝代的郡主,可以称为公主,郡马是民间称呼,嗯,似乎有点乱,又有点明白
所以我也在纠结封合理还是不封合理
但是大闹登闻鼓肯定不合理

[ 本帖最后由 卫天龙 于 2014-2-13 19:27 编辑 ]
作者: 司马炫    时间: 2014-2-14 07:34     标题: 回复 #57 卫天龙 的帖子

在下司马炫,专门领养野孩子。
作者: 筱幽    时间: 2014-2-17 16:23

管理快把楼上杀猪的恶意马甲封了吧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2-17 16:29     标题: 回复 #61 筱幽 的帖子

其它人也就算了

得罪杀猪哥咱真不知道,这恨不是一天两天了
作者: 司马光    时间: 2014-2-17 16:35

可怜杀猪的,过来澄清一下吧。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4-18 15:19     标题: 询问麒麟子

我不过说了句臭不要脸,就要禁言两周。、参照一下阁下审判他人的例子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87272-1-1.html

我被辱骂的也不轻,他才两天,我要两周,这太过分了吧?这没法子玩了。

你说我被弄得一身骚也就算了,到头来处罚都比别人的重。我心中表示强烈的不满。

我决定在此郑重声明。

本人鉴于司马光同学 阿不!是落叶什么聚散同学的强烈玻璃心症状考虑。打算离开轩辕,反正这厮一碰就碎,我可害怕了。辛苦攒到四点功绩没了,还要发帖限制,哥是心灰意冷了。所以秉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原则,避免他在受伤,我隐退就是。

当然,咱不把话说满。我来这开始也是为了《东吴霸王传》,所以以后有新游戏我也回过来下载,至于其他,我就不参合了,各位保重吧

                                                                                                                  
                                                                                                                                                                                          亲手斩杀怪物司马光的士骑士——教皇
                                                                                                                                             2014年4月18号
                                                                                                                                                

[ 本帖最后由 邪恶的小胡子 于 2014-4-18 16:10 编辑 ]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4-18 15:20

刚回来就看到这一幕,真是令人伤感。看来以后公主要自己奋斗了。吼吼吼
作者: WHITESHIP    时间: 2014-4-18 15:44

虽然只是两个小版的版主T T 但请允许我僭越代表轩辕工作室随时欢迎楼主来玩游戏~

其他的区,看看旧的精华帖涨点姿势就行,现在的帖子没有参与的必要。
作者: 青炎陽    时间: 2014-4-18 16:01

1. 我要是說點好話,恐怕又惹來假惺惺之嫌了,仁兄也是條硬漢,安慰的話,炎陽就不說了
2. 炎陽貌似有點明白為什麼仁兄被扣的是4點功績了,當然,坐等麒麟兄的答案便是
3. 若仁兄真的要走人,那就祝願仁兄在新的地方一路順心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4-18 16:11     标题: 回复 #3 WHITESHIP 的帖子

多谢多谢,游戏我会市场关注的。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4-18 16:12     标题: 回复 #4 青炎陽 的帖子

我就在等你呢炎阳,我被弄得一身骚本来还想证实清白呢,现在不用了,你的光哥安全了。我也要撤退了。炎阳好自为之吧,光哥以后可以尽情的围殴公主了,到时候炎阳不妨多劝劝光哥悬崖勒马。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4-18 16:13

就到这里吧。。有缘再见了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4-4-18 16:17



QUOTE:
原帖由 邪恶的小胡子 于 2014-4-18 16:12 发表
我就在等你呢炎阳,我被弄得一身骚本来还想证实清白呢,现在不用了,你的光哥安全了。我也要撤退了。炎阳好自为之吧,光哥以后可以尽情的围殴公主了,到时候炎阳不妨多劝劝光哥悬崖勒马。

公主什麼時候怕圍攻過?

來玩瓦崗吧。瓦崗可以圍攻敵人。
作者: feiyue1206    时间: 2014-4-18 16:30

兰州能说明下跟司马光最早是咋“结仇”的吗
作者: 3_141592653589    时间: 2014-4-18 16:43

麒麟子的裁决里面,封你两周可不仅是因为“臭不要脸”,还有你在投诉贴版聊。

回复都头
印象里当时谈论公务员问题的时候,他第一次参与这类讨论,与司马光起了争执。
司马光觉得他是南宫不仁的马甲(说实话我也这么觉得过,观点有些像)。
吵到最后司马光怒发冲冠,“十八代祖宗”刷屏,他们俩被永封。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4-18 17:13

这是我在史区截取的一个图片,史区从来都不能容忍这种灌水行为,楼主其它的版聊在炎黄版区比比皆是,你用这种版聊灌水积累起来的功绩,实在乏善可陈。

至于人身攻击的问题,一个很简单的原则,你和人家对话,满口爆粗人家不在意,有时可以忽略过去。但是在明确的对话中,你用“臭不要脸”这类词语冒犯了人家,就要处理了。况且有些问题,先前警告过楼主。

很多版聊的内容我会尽快删除,轩辕春秋永远来者欢迎,去着欢送。

[ 本帖最后由 麒麟子 于 2014-4-18 17:15 编辑 ]

图片附件: 未命名.JPG (2014-4-18 17:13, 55.28 K) / 该附件被下载次数 84
http://xycq.org.cn/forum/attachment.php?aid=132230


作者: xkjo    时间: 2014-4-18 17:14

其实后来司马光发过帖子希望和解,毕竟来论坛都是消遣的,不是来吵架生气的。不过楼主一直认为自己占理,不愿意和解。而且,不论是出于什么原因吧,楼主一直把自己和天宫算作统一战线,而司马光与天宫之间的不睦也算是众做周知,所以摩擦一直有吧。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4-4-18 19:39



QUOTE:
原帖由 麒麟子 于 2014-4-18 17:13 发表
这是我在史区截取的一个图片,史区从来都不能容忍这种灌水行为,楼主其它的版聊在炎黄版区比比皆是,你用这种版聊灌水积累起来的功绩,实在乏善可陈。

至于人身攻击的问题,一个很简单的原则,你和人家对话, ...

人身攻击轩辕天天判刑没意思,就来灌水灌死。

楼主4月13号开始的灌水,扣分的回帖是13号和14号的,投诉贴是4月16日,早些时候不警告扣分,现在一波带走,这判罚也好意思说从来不能容忍这种灌水行为,你不纵容这种行为楼主会来发帖质疑?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4-4-18 20:25     标题: 回复 #13 heismine 的帖子

版主是無償工作,哪能整天撲在論壇上。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4-4-18 20:49     标题: 回复 #14 墨叶 的帖子

四月份最热的两个贴之一,全是楼主 教ヶ皇 参与的回帖。
此贴是4月9号发帖,算起来是一周最热门帖子,直到一周后的判案日才三连击扣功绩。

两三天都不去自己版看看热帖那请您告诉我版主要怎么做才算不是整天扑在论坛上?
作者: 大五    时间: 2014-4-18 21:21

多大点事啊,换个马甲继续灌水就是了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4-4-18 21:39



QUOTE:
原帖由 heismine 于 2014-4-18 20:49 发表
四月份最热的两个贴之一,全是楼主 教ヶ皇 参与的回帖。
此贴是4月9号发帖,算起来是一周最热门帖子,直到一周后的判案日才三连击扣功绩。

两三天都不去自己版看看热帖那请您告诉我版主要怎么做才算不是整天 ...

就軒轅現在這個樣子。
版主1個星期不上都是常事。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4-4-18 21:45     标题: 回复 #2 邪恶的小胡子 的帖子

把司马光主号给砍了,我不会忘记你的。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18 21:55



QUOTE:
原帖由 颖颖 于 2014-4-18 21:45 发表
把司马光主号给砍了,我不会忘记你的。

活活,看来天宫真是恨我不死啊。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4-4-18 21:55



QUOTE: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4-4-18 21:39 发表


就軒轅現在這個樣子。
版主1個星期不上都是常事。

人身攻击封禁两周就封禁两周,不要扯成别的,版聊该扣功绩就扣功绩,别搞升级制度,原来有人投诉人身攻击一个帖子有几次就扣几次通宝,现在又来算成先扣通宝再扣功绩,明显是“我已经忍你很久了”而不是“从来不能容忍这种行为”。

还是那个建议,通宝扣成负的了也是禁止发言用户,省的两边扣,别看他通宝多嫌麻烦,司马光主号还不是直接咔嚓了。

[ 本帖最后由 heismine 于 2014-4-18 21:56 编辑 ]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4-19 07:27

目前斑竹不可能天天泡在论坛,更多的需要会员自己自觉,什么事都讲究个度,斑竹不可能天天短信规劝,置顶版规就摆在那里,自己无视版规,怪不得别人。

至于升级制度,优秀的会员是靠原创作品,参与论坛活动,或表现积极,争取来的功绩。像整天吵架,灌水聊天,靠这种方式累计功绩,只能给论坛添加管理负担,与论坛无益。

谁都明白,如果会珍惜自己的帐号,完全会注册马甲,而连自己主号都不爱惜,那就不要怨斑竹了。很多会员违规时肆无忌惮,完全低估了将付出的代价。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4-4-19 09:16



QUOTE:
原帖由 heismine 于 2014-4-18 21:55 发表

人身攻击封禁两周就封禁两周,不要扯成别的,版聊该扣功绩就扣功绩,别搞升级制度,原来有人投诉人身攻击一个帖子有几次就扣几次通宝,现在又来算成先扣通宝再扣功绩,明显是“我已经忍你很久了”而不是“从来 ...

原來一直是扣TB的,一般人也會注意不會亂發言。
現在有些人對扣TB完全無所謂,那麼扣TB就無法起到懲罰的作用。情節嚴重的改成扣功績。

論壇不是現實社會,來論壇首先就要遵守論壇規則。不公平也是常有的。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4-4-19 10:04



QUOTE: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4-4-19 09:16 发表


原來一直是扣TB的,一般人也會注意不會亂發言。
現在有些人對扣TB完全無所謂,那麼扣TB就無法起到懲罰的作用。情節嚴重的改成扣功績。

論壇不是現實社會,來論壇首先就要遵守論壇規則。不公平也是常有的。

我没认为判罚有什么公平不公平的,我一直的意思就是版主自己都没用版规来管理,别张口就是“这是我在史区截取的一个图片,史区从来都不能容忍这种灌水行为”。
这个该罚人身攻击,用灌水来作为扣功绩的理由。
轩辕刑律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119543-1-1.html
炎黃春秋版版規及管理記錄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54400-1-1.html
哪里找得出这条版规?

如果是我就投诉管理层误判和纵容,同一贴的讨论同一次判罚,扣三次分第三次还比前两次重,早为什么不警告,你要说是三次屡犯要加重鼓区的投诉帖灌水三次多的去了,其他区人身攻击三次禁言的也少之又少。
按“不能容忍这种行为”来判罚就是不按照刑律判罚,真按刑律人身攻击按刑律屡犯加重,现在的那几个天天闹腾的大号基本上投诉一个禁言一个;小号第一次扣通宝,通宝负数不能发言,论坛早清静了。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4-19 10:48

好吧,既然有人质疑,我也不放多说几句。

先说我不理解的地方。
这是我被举报的帖子。

QUOTE:
原帖由 教ヶ皇 于 2014-4-16 21:19 发表
臭不要脸死不承认错误的看来竟有其人,一看对方没说立刻转移策略。倒是你的风格。拉出的屎收不回来...呐吶。的确,哈哈!

我要求对照的是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87272-1-1.html这帖子的对照,因为我只是一句话,他连续三次侮辱我只是两天,而我是两周我接受不了。不过后来我想了下,我的确之前曾经犯过错,麒麟子你处理了我也不是不能接受,只是我今天一上线就发现问题了。

麒麟子说“史区从来都不能容忍这种灌水行为,楼主其它的版聊在炎黄版区比比皆是”

那么我请问,麒麟子你11楼截图那个就叫做“比比皆是”?我在史区大部分发言都是有主题的,能和你引用这种相提并论的,简直“凤毛麟角”,为何麒麟子要这么冤枉我?此乃其一。

其二则是麒麟子都说把我的回复拿出来引用了。我那贴回复的对应帖子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16 19:55 发表

活活,这又不承认了。拉出去屎还能收回去。前面说的都是日本,你接了下去,转眼就变成元与清之间,果然强大,这技术活玩的,啧啧,这290也有春天啊

这算不算版聊和挑衅人身攻击?
还有这个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16 16:25 发表

呵呵,英雄所见略同。

水王的我不发了,我就想知道这个又是否算是版聊?

结果我看了半天就我的扣功绩了,其余的你好歹扣个tb呀!你这样选择性的针对我,我自然不服气。起码你没做到“史区从来都不能容忍这种灌水行为”而是不允许“我”这类行为!

最后我对你把“目前斑竹不可能天天泡在论坛,更多的需要会员自己自觉”这句话说的很“理所当然”也是很有意见。
既然你都不常在线了,那么你这算不算“尸位素餐”,你位高权重,精力不足以常来论坛,还在这么重要的位置上,如果不行,能不能放权给一个常来的管理?

[ 本帖最后由 邪恶的小胡子 于 2014-4-19 10:50 编辑 ]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4-19 10:53     标题: 回复 #22 墨叶 的帖子

我就觉得论坛现实差不多。现实中执法者也会对自己亲的多照顾,不公平现象有很多,论坛如今我感觉也是,我也不是不能接受这种现象,所以我选择撤退,只是发现有人针对管理问题提出意见了,那么我自然也多说几句。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4-4-19 11:00

安得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蒿蓬人......

就怕你藏不住,灌水灌得象真的似的...............................

PS.中国不是法制社会,是伦理社会,一切手段只为“和谐”。讲规矩,就是最大的不规矩呐.....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4-19 11:06     标题: 回复 #26 小贩 的帖子

绝!!可惜没有加分系统。对了我走前还没跟你道别是吧,这贴算了。

等这帖子风波过去,哥就不路面了,你保重呀,小贩贩!
作者: xkjo    时间: 2014-4-19 11:12

我倒是觉得,在论坛上,就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违反了版规被处罚,没什么可抱怨的。如果认为别人的言论也触犯了版规,那么投诉好了,投诉了不处理,则是麒麟子的失职。但如果没有投诉,那就怪不到麒麟子身上。而且,别人违规没被处罚,不是自己违规的借口。以楼主而言,如果你认为别人冒犯你了,很严重,违规了,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投诉。但是你放弃这个办法,那就不必责怪别人了。就像在现实社会法院也一样,很多时候都是,民不举官不究的。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4-19 11:16     标题: 回复 #28 xkjo 的帖子

不错不错哦,事实上我也在怒颖颖不争,我的帖子死马光一举报就是两周,他无非就是算算旧账,找找我以前发言而已,颖颖把他举报我的回复对应帖子也举报死马,估计想找个过往历史帖子也不难。结果一点行动都没有,难怪被围殴的那么惨。可悲可叹呀!

回到正题,如果麒麟子不说那句“史区从来都不能容忍这种灌水行为”。我也就不说了,不过既然之前有人都提出质疑了我也就顺口一句也问了。麒麟子就算不解释我也不多说。
作者: xkjo    时间: 2014-4-19 11:24

投诉是你和司马光的事,你不服气完全可以用这个号继续投诉司马光,没必要再扯上天宫。你总说她被围攻,干嘛不想想她为什么被围攻。天宫骂人的也多了去了,只不过她是没胆子用主号而已,但是马甲无数。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4-19 11:28     标题: 回复 #30 xkjo 的帖子

同一个性质不是在你看来唯一区别就是举报与否吗?我只是劝天宫举报而已,他举报别人,别人就自然不围殴他了,他要骂别人,别人也可以举报他呀。怎么一把当事人换成天宫就不能被认同呢?
作者: xkjo    时间: 2014-4-19 11:46

本来就是如此啊,在现实中,别人骂你,你可以投诉,但你放弃这个权利。之后,你骂别人被投诉了,那怪不得任何人,不是吗?我一直觉得,投诉比刷版打口水仗效果好的多。麒麟子虽然是管理员,但他不可能时时刻刻盯着各个版块,有所疏漏在所难免。但是看得出来,他是想整顿好论坛的风气的。如果大家少在帖子中打口水仗,遇到触犯版规的就投诉,那么论坛的风气会好很多。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4-4-19 13:14

桃花潭水深千尺......兄,小心。
作者: comsich    时间: 2014-4-19 16:01



QUOTE:
原帖由 xkjo 于 2014-4-19 11:46 发表
本来就是如此啊,在现实中,别人骂你,你可以投诉,但你放弃这个权利。之后,你骂别人被投诉了,那怪不得任何人,不是吗?我一直觉得,投诉比刷版打口水仗效果好的多。麒麟子虽然是管理员,但他不可能时时刻刻盯着各个版块,有所疏漏在所难免。但是看得出来,他是想整顿好论坛的风气的。如果大家少在帖子中打口水仗,遇到触犯版规的就投诉,那么论坛的风气会好很多。

自从top乱判葫芦案之后,我就再也不投诉了。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4-19 16:11     标题: 回复 #32 xkjo 的帖子

事实上风气不好不是因为坛友们自己不自觉,而是因为论坛管理太松散,这其中有个因果关系,而不是说作为管理员了对此只能表示无奈。要求坛友“自律”。说句不好听的,要是这样要管理干嘛?放一条狗都成。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4-19 16:12     标题: 回复 #34 comsich 的帖子

以前有过这种先例?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4-4-19 16:27



QUOTE:
原帖由 邪恶的小胡子 于 2014-4-19 16:11 发表
事实上风气不好不是因为坛友们自己不自觉,而是因为论坛管理太松散,这其中有个因果关系,而不是说作为管理员了对此只能表示无奈。要求坛友“自律”。说句不好听的,要是这样要管理干嘛?放一条狗都成。

來論壇本就是找一個樂子。
不靠自律難道還真把你綁送官府?
作者: xkjo    时间: 2014-4-19 16:30

我是觉得,论坛的风气主要还是靠坛友自觉。首先管好自己,其次,对于违规的投诉,督促管理员裁决,这样风气才会好。现在的问题在于,一方面,管理员没时间天天泡在论坛上,所以没有投诉的,管理员会看不到,有投诉的也未必能及时处理,另一方面,很多坛友被投诉处理了,首先想的不是自己的言论有什么问题,而是想方设法要把对手也拖下水。当然,还有一些主号道貌岸然,不去触犯版规,但是借助马甲来扰乱论坛秩序的,对于这样的,我曾建议能确认主号的直接处理主号,不过未果——题外话,不多说。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4-19 16:31     标题: 回复 #37 墨叶 的帖子

那请问你要管理员干嘛?大家自觉就得了呗!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4-19 16:34

这里面首先要有一个先后顺序。管理员先奠定一个良好的讨论环境,然后再让论坛所有新老会员都知道“规矩”,这样才行。

就拿我来说,我刚来的时候也不知道情况,司马光针对我的时候我也举报了。可是有个屁用,直接把他弄服比举报好使多了,而且论坛发帖争论气氛一直都不好,我也是耳须目染而已。要说我是“首恶”那我绝对抗议。我无非是“萧规曹随”,你们“老一辈”的怎么玩的。我这个新人就跟着就是了。
作者: xkjo    时间: 2014-4-19 16:36

论坛不是幼儿园,幼儿园的孩子不懂事,时时刻刻都需要管理员看着,到论坛里的,不说都是成年人,起码都应该是明事理的,难道还需要管理员时刻盯着吗?不触犯版规,算是最基本的要求了。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4-19 16:38

现在是管理员是否“尽忠职守”问题,结果随意一句要求民众“自律”即可以打发了,那么要管理干嘛?

论坛的确不是幼儿园,但是论坛不自律,要找这类我被举报性质的火药贴多如牛毛。请问,遇到这种情况你光喊着自律有什么用?管理在干嘛?关键时刻不出现。那么在找个经常上的小斑竹不行吗?
作者: xkjo    时间: 2014-4-19 16:58

是很多,但是没举报管理员没看到,这可以理解,毕竟管理员不可能24小时在线,这可是人家无偿工作。不自律,没处理算是幸运,被处理了也别喊冤。就像我说的,你有举报的权力你不去用,别人用了,你也用不着怪别人。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4-4-19 17:07



QUOTE:
原帖由 邪恶的小胡子 于 2014-4-19 16:38 发表
现在是管理员是否“尽忠职守”问题,结果随意一句要求民众“自律”即可以打发了,那么要管理干嘛?

论坛的确不是幼儿园,但是论坛不自律,要找这类我被举报性质的火药贴多如牛毛。请问,遇到这种情况你光喊着 ...

最近貌似就你弄的最歡騰,好像你最沒資格說別人。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4-19 17:15     标题: 回复 #43 xkjo 的帖子

没看见?呵呵。我那个被投诉贴回复的就是落叶的那个挑衅贴,麒麟子要断是非难道连往上看两楼的时间都没有?何况上面有人说了,被举报的帖子是史区热门,史区常年冷清,难得热闹他不去看看?没在线还好,在线处理的还是那个帖子的是非,俩当事人忽略一个抓我自己。说的过去?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4-19 17:20     标题: 回复 #44 墨叶 的帖子

凭啥没资格呀!管理层对我的处理和对他人的处理俩待遇,我干嘛不能说?但是你,管理还没说话你到出来秀忠心了。我记得你。

当初我刚来,司马光针对我,我投诉他时说了我是新人什么都不懂,问问这种情况是否允许。结果你貌似回复一句“新人了不起呀”。我现今的发帖风格没有你们几个老前辈给我树立榜样我能这样吗?

何况我绝不是最严重的,臭不要脸顶多中级程度。。“澳洲妓女”“做梦都想被老外强奸”等语言才叫真的伤人。

[ 本帖最后由 邪恶的小胡子 于 2014-4-19 17:25 编辑 ]
作者: xkjo    时间: 2014-4-19 17:33

如果你觉得司马光同样违规了,你可以投诉他,这个是你的权力。至于说往上翻几楼,麒麟子处理的是你违规的事,而用不着管你为什么违规。至于说别人也涉嫌违规但没投诉没处理,那是人家两个人的事,人家认识时间久了,就算争论的有些过火,但在接受范围之内,所以不投诉不处理,这没什么。可人家和你没这份交情啊,你违反了版规,别人投诉你,这很正常。你说很多火药味十足的帖子麒麟子没处理,那我问你,那些帖子相关人投诉了吗?有投诉了麒麟子没处理的吗?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4-19 17:47

我今天下午自查自纠了一下,《【困惑】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元清》一帖有两位会员对着版聊了差不多90多帖,篇幅很大,要是炎黄版区因为版聊火爆,我真是难以面对炎黄历任版主。今天下午全部分割删除,另外楼上提到“澳洲妓女”的问题,那这种词汇公然在登文鼓煽风点火,挑动事端,已经超出关税版聊的范畴,暂时无限期禁烟了。

图片附件: 01.jpg (2014-4-19 17:47, 95.3 K) / 该附件被下载次数 42
http://xycq.org.cn/forum/attachment.php?aid=132237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4-19 17:50     标题: 回复 #47 xkjo 的帖子

你这个思维很有趣!,是麒麟子自己在前面说什么“绝不允许”........情况的。而且我和某人的事件是相连的,判断是非难道不需要询其根源?而且天宫和某人之间不存在友谊,只有火药。众所周知。现在你的问题在于不是在要求“谅解”麒麟子。而是在辩护!

麒麟子不常上你可以说他没时间,但是上了不看自己负责板块的帖子你又认为他“不能一一”去看你。现在我与某人事件是相连的,换言之是他必定能看到的情况,你又说他管理没必要网上看!那么我不说什么了。我要求太多了。就如同论坛大部分要求政府太多一样。整天要求这个那个的,也不想想,人家的权利又不是从你手中继承的,有什么资格要求这么多!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4-19 17:55     标题: 回复 #48 麒麟子 的帖子

你能出来解释就好,怎么解释我都接受,起码这是一种态度!

至于你说那俩会员应该是艳阳与我吧?你说这是版聊我也不辩解。但事实上我是因为他对我的过去和现在的事件兴致下的概念我不认同所以才在一直解释,不信你去看内容,而且我俩基本篇幅极大,洋洋数百字的帖子不少,要是这种情况你觉得我是为了“升级加功绩”就绝对冤枉我了。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4-19 18:26

只要是版聊,这跟字数多少没关系,但是不是为了功绩?在另一个帖子里看出些端倪,可别说下面这个图是断章取义。

[ 本帖最后由 麒麟子 于 2014-4-19 18:28 编辑 ]

图片附件: 03.jpg (2014-4-19 18:26, 184.46 K) / 该附件被下载次数 40
http://xycq.org.cn/forum/attachment.php?aid=132238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4-19 18:53

以上三贴只有一个是灌水,而且我不否认那个呵呵呵没什么实质内容,但是主要目的是嘲笑某人,顺便说一句。这不能构成“比比皆是”吧?

除了这个短贴可以快速加功绩外。我长篇大论的和别人讨论话题或者和艳阳辩解自身清白就是为了功绩?你还能找出几个我这个帖子的例子?

还有,在此之余我觉得你应该在看一下我其它质疑,比如某人那个被你漏掉的帖子以及之前的帖子,就很符合你“不能纵容”的标准了。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4-19 18:55

其次.我一个帖子就被拿出来代表所有还不是断章取义?我这贴灌水你处理就是。其它大部分你该怎么定性?还有,不可能就我符合吧?我都帮你找出某人的帖子了,你现在对此也是一点动作都没有.



事实上,你用我另一个帖子的“特例”,来证明,不同的时间和地点的洋洋洒洒多字的申辩贴的目的。这未眠有点说不过去吧?

[ 本帖最后由 邪恶的小胡子 于 2014-4-19 18:59 编辑 ]
作者: 青炎陽    时间: 2014-4-19 19:26



QUOTE:
原帖由 麒麟子 于 2014-4-19 17:47 发表
我今天下午自查自纠了一下,《【困惑】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元清》一帖有两位会员对着版聊了差不多90多帖,篇幅很大,要是炎黄版区因为版聊火爆,我真是难以面对炎黄历任版主。今天下午全部分割删除,另外楼上提到“ ...

本人青炎陽,為參與版聊會員之一
深刻反省過錯,感謝裁判給予寬大包容,沒有追加處罰

現鄭重提醒自己改正,今後不得再犯

勞煩裁判費心刪樓了,多謝

[ 本帖最后由 青炎陽 于 2014-4-19 19:28 编辑 ]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4-4-19 19:38     标题: 回复 #52 邪恶的小胡子 的帖子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d=498121&page=5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d=499310&page=1

自个看多少灌水的,司马某看着都不爽了,更有数帖连灌水都不如。PS:一帖内容故意拆分成两贴的,判案时等同于灌水

另外是觉得别人没判罚不爽是吧,你跟对方做了一样的违规行为,罚你你还有理了?——叫光寒的给我出来,把你那闯红灯理论再讲一讲

[ 本帖最后由 卫天龙 于 2014-4-19 19:51 编辑 ]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4-4-19 19:53



QUOTE:
原帖由 卫天龙 于 2014-4-19 19:38 发表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d=498121&page=5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d=499310&page=1

...

是的啊,所以我说他是被麒麟子纵容出来的。

麒麟子说这话真没脸面对炎黄历任版主。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4-19 19:54     标题: 回复 #55 卫天龙 的帖子

你跟我闹呢!这叫灌水?讨论主题也能说的上灌水。那请问你有多少不是灌水?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4-19 19:57

更有趣的是拿我那个很久前就被永禁的号说事,这小辫子抓得,过往的帖子先不说是否是灌水,就说你的思维辩证法怎么个流程推理的?我那个号的言论直接能和我现在申诉的帖子有牵连?

还有,怎么得我面对不公待遇不能说了?而且我主题也是“询问”麒麟子处理的根据流程。怎么在你看来就像“大逆不道,不懂尊卑”的意思呢?我作为当事人不能说了?倒是你,作卫道士我不反对,主持公道我也不反对。到你竟然能用这么奇葩的理由反驳?什么叫,罚我我不爽?难道只有我被罚我还要三乎万岁?大清统治者也没你这也贱的思维模式吧?啊!不好意思,我又人身攻击了,你赶快举报.

[ 本帖最后由 邪恶的小胡子 于 2014-4-19 20:03 编辑 ]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4-4-19 20:03     标题: 回复 #57 邪恶的小胡子 的帖子



QUOTE:
原帖由 叫我东郭先生吧 于 2014-3-2 21:13 发表
你认字吗?没看到部分转帖吗?



QUOTE:
原帖由 叫我东郭先生吧 于 2014-3-3 18:14 发表

好吧,我服了。让这个话题过去吧。



QUOTE:
原帖由 叫我东郭先生吧 于 2014-3-10 19:23 发表
呵呵,那你自便,我不留了。

你告诉我,我在水区之外的哪里,灌过多少,灌一贴,请麒麟子扣100通宝

你再告诉我,你以前的号是不是你的号,你以前的号被封禁了,你的言行是否有所改观

还有,接受惩罚属于不公正待遇?那叫平民百姓情何以堪啊,本身战争期间被别国军队杀死的百姓就没地喊冤——现在接受正当惩罚的人都喊冤了?
流程?流程有必要一步步说清楚么,每帖都看过,该罚的罚——你还要啥流程,你要举例,难到还有谁全给你粘贴下来?

[ 本帖最后由 卫天龙 于 2014-4-19 20:12 编辑 ]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4-19 20:09     标题: 回复 #59 卫天龙 的帖子

你真奇葩,典型断章取义,你为啥不贴出我回应对方的帖子呢?我无缘无故几个字灌水?实际上我一直在和对方讨论历史,这几个帖子你“精心”挑出能证明我版聊?这几个帖子分别都是和别人辩论主题时,针对对方质疑,或者结束和对方辩论的终结贴。最后那个,别人说我好不?原意我记得依稀是“我不足和他辩论”的意思,我回一句,那你自便。。这也叫版聊?成,我算看出来了,现在某人是开始给我搜集罪名了,什么擦边的都算了,这手段,呵呵



还有,你跟我找历史小辫子是吧,小爷奉陪,我就听麒麟怎么表态,他说接受你的建议,我立马搜集他人过往言行,我看谁不爽就搜集呗,没谁干净。

按照你的奇葩理论就是,你能高层圣意已断。我等小民在质疑属于“大逆不道呗?果然屁股决定脑袋。大清都没这么霸道过。”

废话,我当然要处罚依据和流程,为啥同样“不能容忍”的事我就受罚,他人没事。你能给我解释这种区分对待的原因?或者你想说,圣天子独断乾坤。不需要解释。如果这样我不问就是,做奴才你能做我做不了。我走人就是。

[ 本帖最后由 邪恶的小胡子 于 2014-4-19 20:18 编辑 ]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4-19 20:12

嘚瑟的下一步就是被处理。双方各种拉偏架的莫再自以为是了。想不被封,就磨平自己。

楼主就表继续折腾下去啦,除非你认为折腾是你的乐趣,被封是对你的认可。
而xkjo和其他一大部分人所以只说你的问题,是因为他们在某些场合,某些IM群里互相认识,对对方知根知底,或者表面观点互相符合,互相聊得上话,互相说得通理,而对你不熟,自然是劝你,指责你不对的多。这本来就是人之常情,你也不必再在这些事里纠缠下去。

哪有人有空去全面了解你和另一个人的恩怨情仇谁过谁失多一点呢,大家都是现实社会里需要应酬的对吧。

在论坛讲客观公正,尤其是现在轩辕的现状下奢谈这个,这个嘛…… 早就劝过贵轩就保留游戏版块和水区就可以了。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4-4-19 20:15     标题: 回复 #60 邪恶的小胡子 的帖子

你的意思是,只要你有正常的帖子,并且占大多数,你就是没灌水?我举个例子:但凡死罪罪犯,哪个是杀了一辈子人的?

结束辩论,语气正常,可以,你是怎么结束的,这种都算成结束?这没看成故意挑事已经是宽容大度了好吧?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4-4-19 20:16



QUOTE:
原帖由 卫天龙 于 2014-4-19 20:03 发表






你告诉我,我在水区之外的哪里,灌过多少,灌一贴,请麒麟子扣100通宝

你再告诉我,你以前的号是不是你的号,你以前的号被封禁了,你的言行是否有所改观

还有,接受惩罚属于不公正待遇?那叫 ...

从2月灌水到4月,你举得例子涉及两个号,楼主三月份和司马光同归了一个号,现在4月中旬麒麟子来处罚,拿“从来都不能容忍这种灌水行为”来处罚楼主,这个是依照哪条版规处罚的?

无视版规,纵容违规这条我看麒麟子怎么洗的白。

[ 本帖最后由 heismine 于 2014-4-19 20:17 编辑 ]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4-4-19 20:20     标题: 回复 #63 heismine 的帖子

额,好吧,我只是为了举例没管那么多,这点上我确实错了

灌水这事,论坛兴盛时期连水区都是不让的,现在放宽了,顶叔不在期间可以灌一会儿……顶叔别拍我

除了水王外没有明确的、灌倒水区以外数地的吧,文区本来应该是清静之地,隔三差五上来看看本应是足够了,奈何这次动静这么大……看样子得找常在线的会员兼任了

[ 本帖最后由 卫天龙 于 2014-4-19 20:23 编辑 ]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4-19 20:22     标题: 回复 #62 卫天龙 的帖子

别这么无赖,我现在让你找我大部分不正常帖子,你能找到我也认罪。

关键你就断章取义找几个勉强的擦边球贴算什么?对你来说网络我的罪名那么难吗?

那你说怎么算结束?我那贴一意思除了说不辩论了还有什么?用你的厚黑思维给我深入分析下被?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19 20:23



QUOTE:
原帖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4-19 20:12 发表
嘚瑟的下一步就是被处理。双方各种拉偏架的莫再自以为是了。想不被封,就磨平自己。

楼主就表继续折腾下去啦,除非你认为折腾是你的乐趣,被封是对你的认可。
而xkjo和其他一大部分人所以只说你的问题,是因 ...

青蓝,咱问问你,你说这些人拉偏架。楼主三番五次找我的碴,我一直不理他,这没错吧,他开骂人身攻击,我投诉他没错吧,至于他所说我挑衅天宫,你可以去看看那个贴子,是谁先攻击的。

为毛这些人拉偏架,这话说的好象是我理亏似的。

青蓝,我问问你,换你是我,还能怎么办?

另外,在我与楼主大骂之前,xkjo我与他无半分交集,我下了论坛之后,也没有与上述任何人在任何渠道有过联系。小卫当初在鼓区还骂过我。

说与我观点相近的,坛子是有不少,但也只是部份观点相似,上面的人有几个?

你帮楼主说话,无所谓,但你不能这么偏吧。

其实观点与我最相近的是,是小陆与存在,其次是那你娃与狂战士,幸亏这几位今天没说话,否则,我还真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19 20:29 编辑 ]
作者: xkjo    时间: 2014-4-19 20:25     标题: 回复 #61 暂时发言马甲 的帖子

话可不能乱说啊,我在这个论坛上,不管和谁都不认识,也不存在拉偏架,我只是说我的看法而已,你可以不同意,但用不着乱猜测。当然,我有我的看法与立场,不保证绝对公正——从你的说法与猜测来看,你也不是绝对公正吧。你可以看看我以往的帖子,针对他们的恩怨都说什么了,我从来没说过他们谁对谁错,只希望过去的就算了。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4-4-19 20:29



QUOTE:
原帖由 卫天龙 于 2014-4-19 20:20 发表
额,好吧,我只是为了举例没管那么多,这点上我确实错了

灌水这事,论坛兴盛时期连水区都是不让的,现在放宽了,顶叔不在期间可以灌一会儿……顶叔别拍我

除了水王外没有明确的、灌倒水区以外数地的吧,文 ...

你举得例子是对的,楼主自己承认这都是他的号,这种处罚我还嫌轻了,多次人身攻击封禁半月,炎黄区严禁版聊灌水应该每次都扣2功绩一共扣6功绩的。也麻烦版主对所有坛友都一视同仁。

楼主前几个月的灌水行为没有受到处罚,继续灌水被处罚,试想如果版主在几个月前就把他扣通宝进行处罚,他后面的号还会不会被处罚的这么严重,会不会出现麒麟子说的“整天吵架,灌水聊天,靠这种方式累计功绩,只能给论坛添加管理负担”情况?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4-19 20:30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19 20:23 发表

青蓝,咱问问你,你说这些人拉偏架。楼主三番五次找我的碴,我一直不理他,这没错吧,他开骂人身攻击,我投诉他没错吧,至少他所说我挑衅天宫,你可以去看看那个贴子,是谁先攻击的。

为毛这些人拉偏架,这 ...

我做两个解释:
1 拉偏架的意思,是指在两人都有过失的情况下单方面说一方,而不是指明最终是谁错得多谁错得少(不仅仅是只有一方是在拉偏架的好吧…… )。其次,我考量再三发现直接说拉偏架会误导,就说双方各种拉偏架的,而不是只说某一方好不。

2 这话不指你理亏,而是指即便是谁先挑衅的都好,双方都犯了过错,而别人不劝你劝他,存在各种各样的原因,毕竟是差异体,各有各的立场,没有人有义务去占在一方的立场去弄明白跟另一方的恩怨是非。

主体思想也就是劝这位同志除了把被封当乐趣外就别嘚瑟了而已。这不至于理解成说你理亏或者他在理吧?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4-4-19 20:31

回复 #66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我错了大光,这事你还记得那,好吧,还有个存在就是合理同学,那案子……算是我错了,二位长辈各收咱1000通宝,把这账压下吧

回复 #61 暂时发言马甲 的帖子
我依稀记得,有几个ID好像经常在造谣,61楼是一个,还有个谁——记不得了,不得不澄清下,除了论坛,司马某可是连QQ都上的少,差不多见咱坛比见老师见得还勤

星组和吞社已经证明游戏论坛的无力了——这问题我和SOS吵过,大概是你没看见?

凡是出了事就两边都劝的,那叫老好人好不好

[ 本帖最后由 卫天龙 于 2014-4-19 20:32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19 20:32



QUOTE:
原帖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4-19 20:30 发表

我做两个解释:
1 拉偏架的意思,是指在两人都有过失的情况下单方面说一方,而不是指明最终是谁错得多谁错得少(不仅仅是只有一方是在拉偏架的好吧…… )。其次,我考量再三发现直接说拉偏架会误导,就说双方 ...

这段时间,我什么时候挑衅楼主了?

他无论说什么,我都一言不发,直到他开始对我人身攻击,我才来投诉,也只有在上个投诉贴,我实在受不了,才回了两贴。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19 20:35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19 20:33



QUOTE:
原帖由 卫天龙 于 2014-4-19 20:31 发表
回复 #66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我错了大光,这事你还记得那,好吧,还有个存在就是合理同学,那案子……算是我错了,二位长辈各收咱1000通宝,把这账压下吧

回复 #61 暂时发言马甲 的帖子
我依稀记得,有几个 ...

这点事,我本来也没放在身上。通宝之类不用了,你也太小看我了。

我提这事的原因是说,我与你平时没有什么联系,你今天找楼主,与我无关。仅此而已。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4-4-19 20:35



QUOTE:
原帖由 邪恶的小胡子 于 2014-4-19 20:22 发表
别这么无赖,我现在让你找我大部分不正常帖子,你能找到我也认罪。

关键你就断章取义找几个勉强的擦边球贴算什么?对你来说网络我的罪名那么难吗?

那你说怎么算结束?我那贴一意思除了说不辩论了还有什么 ...

哦,你承认了,只有在你大部分话是废话的情况下,才能判定你某一句是废话,不好意思,司马某不陪了

——你可以自己读读,我自己打着都难受,你读着能好受,当然,不爽接着回,司马某这次肯定要解决点什么的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4-19 20:37     标题: 回复 #67 xkjo 的帖子

每个人说话的时候,大多不会抱着“拉偏架”的想法去说话的,这和说的话带不带立场是两回事,那些话也完全适用于我嘛。所以我在定调的时候就已经说了双方了。

其次说xkjo兄的观点,是指,在你明确了其实双方都有犯规行为的时候,你的话题着力点是在规则上,在司马光的话题着力点上,你却是在谁去投诉的维权行为上去说。这不得不说很巧妙的绕过了同一标准去讨论,所以,你也许下意识里并无意去说司马光那边的事儿,我自我剖析下,也会有一些下意识的避开跟自己观点相若的人的一些违规行为去说让另一方遵守规则的话,这些就是同理心作用下难免的偏架而已(或者自己认为那些话也是对另一方说的,但是实际没人会听得出来,正如我在水区说别嘚瑟的时候,光爷第一个跳出来感叹巴拉巴拉巴拉。。。实际上我后来也澄清过我不是针对他,更多是劝嘚瑟的那些别嘚瑟)。
作者: xkjo    时间: 2014-4-19 20:39     标题: 回复 #69 暂时发言马甲 的帖子

你可以看看我的发言,我对楼主说了,假如他认为司马光有不对的地方,同样可以投诉,这个是他的权力。但是他自己违规被处理,这没什么可申辩的。另外和楼主看法不同的是,我认为在论坛上主要靠自律,每个人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而楼主则是抱怨只处理自己或者类似的状况别人没有处理。所以,我不知道你说我拉偏架,这从何谈起。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19 20:39



QUOTE:
原帖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4-19 20:37 发表
每个人说话的时候,大多不会抱着“拉偏架”的想法去说话的,这和说的话带不带立场是两回事,那些话也完全适用于我嘛。所以我在定调的时候就已经说了双方了。

其次说xkjo兄的观点,是指,在你明确了其实双方都 ...

那贴,你别怪我多心,另外那段时间,你不停找我的碴,当然我也没闲着,再加上那话委实有歧义,会让人理解偏差。当然我的回复是带有情绪化,这一点是我的不是。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19 20:40 编辑 ]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4-19 20:42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19 20:32 发表

这段时间,我什么时候挑衅楼主了?

他无论说什么,我都一言不发,直到他开始对我人身攻击,我才来投诉,也只有在上个投诉贴,我实在受不了,才回了两贴。


确定只有直接针对他发言才会挑衅他么?

正如他发现你对天宫说某些话的时候(他未必会去注意天宫的发言),好像很出格还不会被处理的时候,他参与讨论也一样会沿用你的一些话语去回复。

这个立场在你看来,可以理解为你跟另一个人说话和发言,关他毛线事,在他看来,他则会觉得这么出格都没事,我也来,诸如此类的情绪贴,是各种立场环绕,各种老恩怨作祟。

特么我明明是个拉偏架的我干嘛要解释那么多,我去~~~~~~

PS:x兄为什么会被认为跟你观点相近呢,应该说,恰恰又跟你和天宫的渊源有关,哇哈哈哈哈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4-19 20:50



QUOTE:
原帖由 xkjo 于 2014-4-19 20:39 发表
你可以看看我的发言,我对楼主说了,假如他认为司马光有不对的地方,同样可以投诉,这个是他的权力。但是他自己违规被处理,这没什么可申辩的。另外和楼主看法不同的是,我认为在论坛上主要靠自律,每个人应该对 ...

麒麟子处理的时候,是依据规则,在投诉贴里,楼主也列举出了他所认为的不可容许的言论存在了,而麒麟子后面也追查了,则说明规则不是只看被攻击者举报与否。你对他的态度,却是即便麒麟子看到,即便版主看到,被攻击方不投诉,版主不需要处理,这就略拉偏了吧,潜意识就是说,管理者就算看到另一方有违规贴子,只要他不投诉,就不用处理,哪怕是同一案件(PS :光爷,纯举例,不针对你,麒麟子干掉的也不是你,擦,别擦枪走火)。
作者: xkjo    时间: 2014-4-19 20:52     标题: 回复 #74 暂时发言马甲 的帖子

如果你没有猜测我和司马光或者别人在某些场合某些IM群里认识,那么你的解释也许还算有道理,可惜,你那个帖子说的很明白了,因为认识有私交,所以拉偏架说楼主不好,很简单的事,没必要再解释。我觉得,你并没有认真看清我说的是什么,我与楼主意见不同在什么地方。你不同意我的看法,我欢迎你说出你的想法,但一句拉偏架就概括了,我觉得这才是拉偏架的做法。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19 20:54



QUOTE:
原帖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4-19 20:50 发表

麒麟子处理的时候,是依据规则,在投诉贴里,楼主也列举出了他所认为的不可容许的言论存在了,而麒麟子后面也追查了,则说明规则不是只看被攻击者举报与否。你对他的态度,却是即便麒麟子看到,即便版主看到, ...

没事,无所谓。

底下删了,省着麻烦,这贴不参和了。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19 20:55 编辑 ]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4-19 20:54     标题: 回复 #79 xkjo 的帖子

哎…… 要解释就多解释几句吧……

“因为他们在某些场合,某些IM群里互相认识,对对方知根知底,【或者】表面观点互相符合,互相聊得上话,互相说得通理”

这里总结的是双方各种拉偏架的,x兄只是其中之一,恰恰被列举出来了而已。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4-19 20:57     标题: 回复 #80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嗯,歇了吧,写多累,要做总结党更累。
作者: 朕即太阳    时间: 2014-4-19 21:00



QUOTE:
原帖由 叫我东郭先生吧 于 2014-3-10 19:23 发表
呵呵,那你自便,我不留了。

咱说实在的,这事你苦心网罗的罪名之一。咱不说啥,看我回复对应贴。

可惜我找了半天找不到了?为啥?证据呢?为啥明明我又对应回复的309楼没了?你们手到快。
不过对应意思是对方讽刺我观点,态度颇有“不惜的和我辩论”的意思,所以我这么回复的。

好吧,继续

QUOTE:
原帖由 叫我东郭先生吧 于 2014-3-2 21:13 发表
你认字吗?没看到部分转帖吗?

这一贴原来回复对应的是293楼,结果也没了?行,主要我记得是对方质疑我的帖子,我回复是转帖,这就是版聊,呵呵、

QUOTE:
原帖由 叫我东郭先生吧 于 2014-3-3 18:14 发表

好吧,我服了。让这个话题过去吧。

最后这个,好在我事先是引用的 所以原帖就算被删了,我也有引用部分。

这句对应的是cmy77质疑我的“哪部分是你写的?还有你凭什么说原作者不是清粉?”我觉得没必要深究 就说算了吧,这算是版聊?成!擦边就算 我认了。

详情看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d=498121&page=5  咱就事论事,是否是版聊不多说了。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4-4-19 21:04     标题: 回复 #83 朕即太阳 的帖子

嗯,这就是投诉帖不欢迎无关人员讨论的原因罢,我觉得我新发的一个帖子能解决很多问题,本帖中的事,我道歉,至于用不用其他的道歉形式,需要的话,请提出
作者: 朕即太阳    时间: 2014-4-19 21:06



QUOTE:
原帖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4-19 20:12 发表
嘚瑟的下一步就是被处理。双方各种拉偏架的莫再自以为是了。想不被封,就磨平自己。

楼主就表继续折腾下去啦,除非你认为折腾是你的乐趣,被封是对你的认可。
而xkjo和其他一大部分人所以只说你的问题,是因 ...

我也这么想的, 其实也这么打算了,只是我不想惯着这帮人,在现实社会也许为了生活可以磨平自己锐气,在虚拟论坛谁管着他们,就是太惯着他们了导致某些人你看我质疑就仿佛自己的“权威”被挑衅,开始网络我的罪名,什么都不顾及,删帖的,保留我自己的不利回帖单独放出以求置我于死地。其实就是很平常的依据“询问”。自己觉得不公平还不让说了?结果一说就完了,立刻被围殴,仿佛我不该在这个场合挑战他们的权威似的。一个个都是贵族呀。
作者: 朕即太阳    时间: 2014-4-19 21:07     标题: 回复 #84 卫天龙 的帖子

没必要提出,我证明我清白而已,反正不打算在这混了,撕破脸又何妨?总之不能这么轻易走了,等这个帖子有结果。我就隐居了。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4-4-19 21:10     标题: 回复 #86 朕即太阳 的帖子

你本来就不清白怎么证明?
要么把同犯拉下水,要么把昏官拉下水,下一个帐号我们还是好朋友。

[ 本帖最后由 heismine 于 2014-4-19 21:13 编辑 ]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4-19 21:16



QUOTE:
原帖由 朕即太阳 于 2014-4-19 21:06 发表

我也这么想的, 其实也这么打算了,只是我不想惯着这帮人,在现实社会也许为了生活可以磨平自己锐气,在虚拟论坛谁管着他们,就是太惯着他们了导致某些人你看我质疑就仿佛自己的“权威”被挑衅,开始网络我的 ...

歇了吧,经过这么几轮,不是谁惯着谁。没必要,就跟我对司马光在上面说的一样,站你的立场你有你的原因,站在司马的立场有司马的原因。该结就结了。
作者: 朕即太阳    时间: 2014-4-19 21:20     标题: 回复 #87 heismine 的帖子

同一件事情,我认罪了,我不反驳,但是某人又列举出我的几个帖子,你去看看,这算版聊吗?我对应的帖子被删了可能,我找不到,其实你要是仔细看就发现那个帖子本来就是一个历史话题,讨论讨论着就歪楼了,后来别人突然质疑我的转帖 和转帖的是不是清粉,我简单的回复一句真是出于惯性,不存在是否故意灌水加分。
这属于擦边球吧?我该认的不抵赖,但是不该认的我得抗议呀。

而且本帖主题我是认罪的,只是对处理的方式不太认可而已。
作者: 朕即太阳    时间: 2014-4-19 21:22     标题: 回复 #88 暂时发言马甲 的帖子

以后你经常看不到我,说不定还会想念了,反正我抱着被诛灭永禁的觉悟了,走前不如壮烈点,能搅合一下就努力一下,给别人添添堵也算是乐趣。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4-19 21:25

我只给大家解释一点,扣功绩不是因为单纯灌水,不是打击某些会员。

而是整顿一些用词风气,“臭不要脸”,“澳洲妓女”,还有等等言词,不是强迫大家要斯文,但也不能没有底线。

案子根本就是“臭不要脸”算不算人身攻击,如果容许了“臭不要脸”这个词,那么后面就会衍生出很多类似的词语。


我不会听取哪个是名词,哪个有动词,其实在论坛这么久,一些会员什么想法,大家都有数。
作者: necklace    时间: 2014-4-19 21:28     标题: 回复 #90 朕即太阳 的帖子

想开一点,或许结果未必有你想的那么糟,当事情结束,或许才会反思自己的那部分错误吧
作者: 朕即太阳    时间: 2014-4-19 21:30

很好,你可以解释,也可以不解释,也可以只想解释你愿意解释的,我不过多要求你。

我只说,我的帖子可以被你“决不允许”的扣功绩,他人同样程度的你是否也该有点表示?哪怕扣个5tb也总比什么也不做就把我处理了让人更新服吧?实际上你出发我我认罪了,重轻不谈,起码你判了我就接受,而你对相同的一些帖子持有“无视”态度。其实我也能接受,只要你喜欢,或者你强势一点,我立刻就怂了。哪敢多说?


起码我不觉得“臭不要脸”比“拉出来的屎抽不回去”更恶劣,你觉得我说臭不要脸也许下一步能说更可恶的话,难道说拉屎。。。。就不会有更恶劣的?

[ 本帖最后由 朕即太阳 于 2014-4-19 21:31 编辑 ]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4-4-19 21:34



QUOTE:
原帖由 朕即太阳 于 2014-4-19 21:20 发表
同一件事情,我认罪了,我不反驳,但是某人又列举出我的几个帖子,你去看看,这算版聊吗?我对应的帖子被删了可能,我找不到,其实你要是仔细看就发现那个帖子本来就是一个历史话题,讨论讨论着就歪楼了,后来别 ...

有可能举证错误,但是真查起来你的版聊三连击应该没什么问题。

但麒麟子昏就昏在这里,早就该警告处罚你版聊了,几个月后才处罚,还腆着脸说绝对不容忍这种灌水行为,问一下你有id叫“这种”还是“任何人”吗?


在91楼又说是用词问题,早点说用词问题人身攻击不就完了,以后也这么处理@这种@任何人。

[ 本帖最后由 heismine 于 2014-4-19 21:40 编辑 ]
作者: 大祭司    时间: 2014-4-19 21:45

认拉认啦,不是什么打不了的,既然我犯规了我也不抵赖。事实上我认罪态度还算可以,被处罚没怨言,我只是在好奇为啥只处罚我,不过在麒麟子未表态时,已经有各种人为他自圆其说了,我想我也累了。接下来就是兄你的事了,我这个案例如果你还是觉得有用就用吧,现在是你们的战场了,我再次声明,这个帖子现在开始我只是看事态发展,觉不再发言,随便各位怎么说。看我厚道吧。然后事态结束后我也就悄然撤退了,不用送了!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4-4-19 21:50     标题: 回复 #95 大祭司 的帖子

卫天龙 如果能当上版主就回来看看会不会有新风貌吧。
作者: necklace    时间: 2014-4-19 21:56     标题: 回复 #96 heismine 的帖子

哈乌在这帖犯的错误太大了,刚上手的时候的阻力可能会更大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4-19 22:42

下图炎黄春秋这个置顶版规挂了有八九年了吧,第一条就说得很明白,我用“无视版规,顶风而上”形容不过分吧

白底黑字说明了山上有虎,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事怨版主不警告,我也无话可说。

图片附件: 无标rr题.jpg (2014-4-19 22:42, 146.36 K) / 该附件被下载次数 38
http://xycq.org.cn/forum/attachment.php?aid=132243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4-4-19 22:50



QUOTE:
原帖由 麒麟子 于 2014-4-19 22:42 发表
下图炎黄春秋这个置顶版规挂了有八九年了吧,第一条就说得很明白,我用“无视版规,顶风而上”形容不过分吧

白底黑字说明了山上有虎,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事怨版主不警告,我也无话可说。

这不怨版主不警告难道还怨版主认真执法?八九年的版规一个季度执行一次还有理有据了?这么执法就别怨别人六字真言。

还是那句话,早点警告处罚哪来这么多事。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4-19 23:17

有朝一日楼上做了版主就知道了,论坛最没作用的两个管理方式一个是警告,另一个是扣通宝.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4-4-19 23:26



QUOTE:
原帖由 麒麟子 于 2014-4-19 23:17 发表
有朝一日楼上做了版主就知道了,论坛最没作用的两个管理方式一个是警告,另一个是扣通宝.

那和楼上作为版主三个月不处理本版灌水人员有什么关系?

版规第一条写的清清楚楚:1、本版宁舍人气,也要保持适当的水平。所以严格禁水。
我做不做版主都知道了。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4-20 07:03

也许我的水平不高,有些处理可能有偏颇,但是作为版主管理与服务的两种意识必须有

过去的几个月全在登闻鼓,上网时间都是跟在吵架投诉后面收拾烂摊子。

[ 本帖最后由 麒麟子 于 2014-4-20 07:05 编辑 ]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4-4-20 07:53     标题: 回复 #102 麒麟子 的帖子

我总觉得说到底还是一个原因,没时间,您这几连回复算是罕见的了,平常吵架就算有给论坛说话的也不是管理方,我们老坛友是习惯了,对不告不罚和延时判案多少能理解,所以帮坛子说话多一点,但是咱坛以后还是要靠新生力量,这么下去定然是没法发展的。

我自荐还有另一个原因,没事不开开论坛就难受,无论开机战还是开瓦岗,总要再开个浏览器才好受,所以我的时间反正也是在坛子上,不如找点事干。
作者: xkjo    时间: 2014-4-20 09:11

我是觉得,论坛给大家提供一个交流讨论的场所,同时也有明确的版规,大家既然来这,就要遵守这里的规矩。论坛的管理员除了一些封贴删帖方面的权限之外,并没有别的好处,算是义务劳动,平时也要养家糊口,对于论坛里的问题处理不及时或者没看到有所疏漏在所难免。因此维护论坛的风气主要靠的是包括我在内所有坛友的自律。当然,混论坛久了,难免有些人对版规不太在乎,算是论坛油子吧,别的坛友甚至管理员看不惯却又无可奈何。因此,或者出于太熟,或者觉得处罚人家也不在乎,大多数坛友对这些论坛油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过,假如大家都这么做,论坛风气规矩完全靠管理员维持,那么论坛还能有现在的风气吗?楼主曾经不止一次的说,萧规曹随,意思是论坛油子那么做,我也那么做,在这里我反问一句,你来轩辕是遵守轩辕的规矩还是遵守他们的规矩呢?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4-4-20 09:21



QUOTE:
原帖由 xkjo 于 2014-4-20 09:11 发表
我是觉得,论坛给大家提供一个交流讨论的场所,同时也有明确的版规,大家既然来这,就要遵守这里的规矩。论坛的管理员除了一些封贴删帖方面的权限之外,并没有别的好处,算是义务劳动,平时也要养家糊口,对于论 ...

一黑黑仨,佩服。
作者: xkjo    时间: 2014-4-20 09:29     标题: 回复 #105 heismine 的帖子

那依你的看法,麒麟子是处理晚了,但现在确实处理了,你还想他怎么样?你说我黑,那么请你说出我哪里说的不对了,否则这个黑字原物奉还。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4-4-20 09:40



QUOTE:
原帖由 xkjo 于 2014-4-20 09:29 发表
那依你的看法,麒麟子是处理晚了,但现在确实处理了,你还想他怎么样?你说我黑,那么请你说出我哪里说的不对了,否则这个黑字原物奉还。

你说的都是对的,所以我佩服啊,不信你可以翻翻我的帖子,我可不说反话讥讽别人的。


第一个问题,麒麟子102楼都说到那份上了,我对他没什么可说的了,对他没什么可想的。

[ 本帖最后由 heismine 于 2014-4-20 09:45 编辑 ]
作者: 橙炎陽    时间: 2014-4-20 22:56



QUOTE:
原帖由 邪恶的小胡子 于 2014-4-19 16:38 发表
管理在干嘛?关键时刻不出现。那么在找个经常上的小斑竹不行吗?

這個我以前也想過,但後來發現真的不好找

麒麟子兄相對頂爺來說,也算是"經常上的小斑竹"了

如果找一個比他更小更常上的,
一來歷淺見識,或是水平不到很高很高,實在是不好判斷,
二來誤判會被罵死,炎陽以為少年心性未必頂得住,
三來常上總是會有私交情感,瓜田李下,
四來....一邊判案,另一邊不太可能正常討論,大家都追著你討論案情了
五來,自己經常上,跟人爭論被罵的機會就多了....這時候裁判兼運動員嘛......這下可能要任人凌辱不還手比較好

炎陽以為諸如這人應該是個很少講話,相對冷冰冰一點的人當值會好一些,經常上的怕是不太好

===========

倒是覺得這動議不錯,就是難以實行,有沒有人能提幾個具體常上的人出來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4-4-20 23:55

TOP早就表示過,他買了象棋大家來下還一直讓他來做裁判,這樣他也未免太無聊了。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4-21 00:30     标题: 回复 #109 墨叶 的帖子

就让两边玩家窝里斗?

一边马走田象走日,一边小卒过河能倒退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00:45

公道来讲,与之前相比,70子做得算不错了,在他上台之前。管理层是看谁不顺眼,就直接封人,被封的人,以后一样情形投诉,都没人管,否则当年沧州吧也不会出现。如果都是熟人,经常任凭两人对骂,也没人出头。

我记得有一次,还是张建昭管理的时候,两队白衣球迷,鼓区对骂,最后,逼得张建昭在鼓区里说,我求求你们球迷朋友了,都消停些。当然具体的话,我记不清了。意思是没错的。其实张建昭在判案时,还是比较公道的,只是当时管事的多,断案并不由他一个人,现在嘛,70子一个人忙来忙去,还有空给你们讲道理,知足吧。

之前,什么搞平衡,照顾人情,更是比比皆是。

不过,说句实话,我依旧不太看好,只怕70子最后成了思宗。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4-21 00:52

没成废帝就行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00:59

70子做的就是得罪人的活,吃力不讨好。而且我也看得出来,他不管如何,还是想尽力搞好轩辕,所以基本上还能压得住自己的好恶,尽量做到公平,只不过,一是积重难返,二是人难免会有立场,三来这轩辕又不能他一个人完全说了算。

有几个人在他的位置能做得更好?

虽然我很多地方不认同他,不过话说回来,我要是处在他的位置,我肯定压不住自己的好恶,任性胡来的地方,只怕是多得多。他最多是葫芦僧断葫芦案,我嘛,很可能会搞出李逵断案来。
作者: 考拉国毛香蕉    时间: 2014-4-21 10:45     标题: 麒麟子你得说个道理出来,你最近是不是太玻璃心了?

你最多只能说鼓区跟贴扣通宝。

集体跟贴,其他人扣通宝。

你专门扣我功绩?

你说说这个功绩扣的原因是什么?

条款是什么?

鼓区哪一条规定了不懂不能发疑问?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4-21 11:06

扣功绩以前从没有过,条款有没有我不清楚

至于疑问扣钱、扣功绩肯定不会,不过如果有人打着疑问的幌子人身攻击的话也不成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11:16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4-4-21 11:06 发表
扣功绩以前从没有过,条款有没有我不清楚

至于疑问扣钱、扣功绩肯定不会,不过如果有人打着疑问的幌子人身攻击的话也不成

关键问题不是什么条款的事情,而是打着疑问的幌子人身攻击有许多,处罚也不一致。

缅甸光这贴。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87309-1-1.html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4-21 11:17

在登闻鼓版区讨论澳洲妓女,请也给我一个解释?

无事生非,节外生枝,灌水?版聊?挑衅?注册一个马甲,拿着版规的间隙,挑战论坛的底线,想吧登闻鼓毒化成红灯区么?

火不灭则燎原,浪不止则滔天。对于恶意的捣乱,应该给公众一个交待。我承认论坛面临的问题很多,我一个人也管不过来,但只要让我看见,只要哥们在此一天,就管理到底。

我承诺对于参与投诉的发言不再扣功绩,但我没允许在好不相干的投诉中讨论妓女。有些言辞,是不是恶意大家都明白。


[ 本帖最后由 麒麟子 于 2014-4-21 11:28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11:21



QUOTE:
原帖由 麒麟子 于 2014-4-21 11:17 发表
在登闻鼓版区讨论澳洲妓女,请也给我一个解释?

无事生非,节外生枝,灌水?版聊?挑衅?注册一个马甲,拿着版规的间隙,挑战论坛的底线,想吧登闻鼓毒化成红灯区么?

火不灭则燎原,浪不止则滔天。对于恶 ...

好。这些话说的不错。你也是向这方面努力。

以上为真心话,绝非反讽。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4-4-21 11:28     标题: 回复 #4 麒麟子 的帖子

请把考拉国香蕉和考拉国毛香蕉给永封了吧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11:30



QUOTE:
原帖由 颖颖 于 2014-4-21 11:28 发表
请把考拉国香蕉和考拉国毛香蕉给永封了吧

其实你最该永封,所有的号在内。

若不是你,轩辕的人身攻击,不会到今天这个地步。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4-21 11:33

楼主的疑问我已经答复,如果楼上各位,互相这样说话,极有可能引起更大的矛盾,不要低估吵架的后果,代价会严重。提醒诸位理性讨论。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4-4-21 11:40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21 11:30 发表

其实你最该永封,所有的号在内。

若不是你,轩辕的人身攻击,不会到今天这个地步。

我以前讨论很理性的,问题是当我受到人参公鸡没人管的时候,我必定会自行反击。若说恶化轩辕的讨论气氛,一是考拉国香蕉这种挑衅马甲,二是你这种屡封不死的马甲,三是管理层对你们不处罚不做为,以及金鱼信那种右派版主偏袒自己阵营。

我对登闻鼓的体会是,投诉一个人成本极高风险极高。但往往投诉结果无非是封对方一个礼拜。即便把某些喜好操人祖宗十八代的给永封了,这种人往往还能两天后又厚颜无耻地成一条好汉。这种用户体验,往往把人搞得与其正常投诉,还不如直接骂回去呢。大家都这么认为,论坛气氛自然変差。

[ 本帖最后由 颖颖 于 2014-4-21 11:50 编辑 ]
作者: 存在就是合理    时间: 2014-4-21 11:46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21 00:59 发表
70子做的就是得罪人的活,吃力不讨好。而且我也看得出来,他不管如何,还是想尽力搞好轩辕,所以基本上还能压得住自己的好恶,尽量做到公平,只不过,一是积重难返,二是人难免会有立场,三来这轩辕又不能他一个 ...

就是这个理, 虽然我之前经常讽刺他, 所以他有点针对我, 我也懒得去抗议什么的, 毕竟年龄比他大了一截, 就不一般见识了。 就我看来,麒麟子除了那句为了论坛未来之外, 其

他方面明显比什么TOP要强。 TOP是啰嗦了一通讲不出理由,最后只能耍些小手段, 麒麟子毕竟还能讲理,即使理由不怎么令人信服(不过论坛上,让人信服也不容易)。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11:52



QUOTE:
原帖由 颖颖 于 2014-4-21 11:40 发表

我以前讨论很理性的,问题是当我受到人参公鸡没人管的时候,我必定会自行反击。若说恶化轩辕的讨论气氛,一是考拉国香蕉这种挑衅马甲,二是你这种屡封不死的马甲,三是管理层对你们不处罚不做为。

你要想好好说话,在这里,我就与你说一句。

第一,我没有那么多的MJ,反到是你的MJ众多,要论屡封不死的马甲,你还是自个检查一下,比较好。

第二,你可不是反击,你自己都说,来轩辕就是来骂五分的,请问,你做如何解释。

第三,你我交恶,第一步,是我挑起的,原因就是你大骂陈盲人,引起我对你为人的质疑,之后,基本上,我不太找你麻烦,只不过,我为一些人(当然这些人中,有许多是你的对头)在鼓区说话,引起你的不满,这是升级,第三,你对我说话带“他妈的”这几个脏字,导致我的反击,于是你我彻底撕破脸。

我不是说我有多无辜。我只是想说一点,但凡到今日这个地步,谁也不是干净的,别把责任往他人身上推。

你的逻辑太霸道,你讨厌的人,别人不能与其交往,否则你就归为一类,一棒子打死。

我一向愿意与人文明讨论,虽然许多时候语气不善,但扣帽子之类的,基本没有主动做过。

说句实话,我本来早就不想去史区了,史区的气氛太差,只是文区的人走光了,我只好到水区,你偏偏又搞什么抵制老金活动,在水区里煮茶,现在,除了文区,轩辕还有一处净土吗?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11:54



QUOTE:
原帖由 颖颖 于 2014-4-21 11:40 发表

我对登闻鼓的体会是,投诉一个人成本极高风险极高。但往往投诉结果无非是封对方一个礼拜。即便把某些喜好操人祖宗十八代的给永封了,这种人往往还能两天后又厚颜无耻地成一条好汉。这种用户体验,往往把人搞得与其正常投诉,还不如直接骂回去呢。大家都这么认为,论坛气氛自然変差。

不用拐弯骂我,当初我与东郭大骂,换成现在,我一样大骂,你要是向我长辈身上开骂,我就是直接向你十八代祖宗开火,这种行为是否厚颜无耻,自有公论。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4-21 11:55

继续鼓励理性讨论,一切理性讨论,都会促进你们的交流。为了那点攻击,付出代价是不值得的。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4-4-21 12:01

1,我众多马甲是防御性的。别人抢注颍颍,冒充我发贴。黑了我十万大洋才要回来的。如果类似事情在登闻鼓投诉可以直接把当初那个颍颍给封了,我也不至于如此。据说你也用类似手段折腾过炎阳君,想必折腾我那人的心理你比我了解。

2,我现在来轩辕就是骂五分的,以前不是。

3,陈光诚这种出卖祖国的叛徒,我现在还认为他是个人渣。至于说后来,你处处与我为敌,我自然要视你为仇敌了。

4,我承认我也不无辜,但我的不无辜是有原因的。当正规投诉渠道投诉收益极低时,自然就会以反击的形式解决问题。

5,我从不干预谁与谁交往。还是以炎阳为例,他一口一个光哥的叫你,我虽然讨厌你但目前不讨厌他。我讨厌 KYOKO 也是从他反对我投诉挑衅性马甲开始的,和他跟谁友善无关。

[ 本帖最后由 颖颖 于 2014-4-21 12:04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12:06

楼主当初是借我的贴子来骂天宫,单从这一点上来看,不冤枉。问题是,天宫你扪心自问,你现在发的贴子,竟是些什么东西?张口就是脏话。

当年秃鸟的主号对你还是天宫公主时还是比较认可的,现在到了什么地步?江城子,我基本上没看到他这么针对某个人,前段时间又如何?

三红一直对你比较推崇,但他也是说过你变了许多。

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

彼此彼此,谁也别说谁。别老觉得人家对你这个不公,那个不平。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4-4-21 12:08



QUOTE:
原帖由 麒麟子 于 2014-4-21 11:55 发表
继续鼓励理性讨论,一切理性讨论,都会促进你们的交流。为了那点攻击,付出代价是不值得的。

现在攻击者付出了什么代价? 司马光复活了,考拉国香蕉到现在逍遥法外。我觉得以他们付出的这点代价,换取没事攻击攻击政见异己的乐趣,简直是大赚特赚了。

衡量一个人是否赚到,其实用一个标准就够了,看他们的行为是否有反复性。

[ 本帖最后由 颖颖 于 2014-4-21 12:21 编辑 ]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4-4-21 12:11     标题: 回复 #14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我还是那句话,对于我不喜欢的人,我没有必要讨你们喜欢。

以前左右之间还能理性讨论,现在根本没有这个可能。不是我扣帽子,而是右派自己不能做到论事不论人,什么事情以打倒对方本人为目的。论述的命题已经沦为工具。

至于说你们私下在 QQ 群上怎么聊的,我一点兴趣也没有。秃鸟的主号是谁我不知道也无所谓。

[ 本帖最后由 颖颖 于 2014-4-21 12:16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12:20



QUOTE:
原帖由 颖颖 于 2014-4-21 12:01 发表
1,我众多马甲是防御性的。别人抢注颍颍,冒充我发贴。黑了我十万大洋才要回来的。如果类似事情在登闻鼓投诉可以直接把当初那个颍颍给封了,我也不至于如此。据说你也用类似手段折腾过炎阳君,想必折腾我那人的心理你比我了解。

2,我现在来轩辕就是骂五分的,以前不是。

3,陈光诚这种出卖祖国的叛徒,我现在还认为他是个人渣。至于说后来,你处处与我为敌,我自然要视你为仇敌了。

4,我承认我也不无辜,但我的不无辜是有原因的。当正规投诉渠道投诉收益极低时,自然就会以反击的形式解决问题。

5,我从不干预谁与谁交往。还是以炎阳为例,他一口一个光哥的叫你,我虽然讨厌你但目前不讨厌他。我讨厌 KYOKO 也是从他反对我投诉挑衅性马甲开始的,和他跟谁友善无关。

1、我注册MJ与炎阳开玩笑,这好象没有任何问题吧,就象他所谓的天天黑我,我还天天说他脑残粉呢。你的众多马甲是防御性的,我的马甲就是屡封不死,来捣乱的,这种逻辑,就不要再讲了。

2、你既然承认,我就不说了。

3、陈光诚的事情,不要在这里讨论,打住。我后来与你处处为敌?除了陈光诚事件之处,你所谓的处处与你为敌,原因就是我说的,我为你的对头在鼓区说话,仅此而已。这就是我所说的,你行事霸道。

4、炎阳为你说话的次数更多,以致从胡刀王,到脑残粉。你讨厌水王是什么原因?是他反对你投诉挑衅性马甲,这就是逆你者必须死,凭什么啊?每个人都要按你的逻辑来?

X兄为我说了两句话,你就把他打成我的MJ。

说句话,我不是不能与所谓的“五毛”和平相处,而且实际上,我也与一些“五毛”和平相处,即便是青蓝,我也能与他和和气气讲,不会到无论什么贴子,一见面就开打。前提就是,这个人还是可以讲道理的,不能一上来时时刻刻都是打鸡血的状态,就是要骂人。如果是这样,我认为,这种人纯属活该。(抱歉,其实我也不喜欢五毛这个词,只是在坛子里,派别都以为分到这个地步了,没法子,还请诸位海涵)

只要是人,他都有冲动的时候。三红平时谈吐够和气了吧,那次在史区理解错了,不也是骂娘了吗?

老虎不也发发飙时吗?司机不管立场如何,人家没有什么骂人的言词,你是如何对待的?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12:23



QUOTE:
原帖由 颖颖 于 2014-4-21 12:11 发表
我还是那句话,对于我不喜欢的人,我没有必要讨你们喜欢。

以前左右之间还能理性讨论,现在根本没有这个可能。不是我扣帽子,而是右派自己不能做到论事不论人,什么事情以打倒对方本人为目的。论述的命题已经 ...

我根本就没在什么QQ群里待过,根本就没有其他人有过联系。

你自己就抱有左右之间不能理性讨论的态度,上来就骂人,轩辕还留着你,旁人难道会觉得轩辕公正公平吗?

所以,70子,我说你这是吃力不讨好,到最后大家都骂你。

吃饭去了,下午还有事,就不扯了。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4-4-21 12:50     标题: 回复 #18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QUOTE:
你自己就抱有左右之间不能理性讨论的态度,上来就骂人,轩辕还留着你,旁人难道会觉得轩辕公正公平吗?

所以,70子,我说你这是吃力不讨好,到最后大家都骂你。

哈哈哈,最后一句话说明了一切。说白了还是要跟我对抗到底,那么以前说的各种话基本可以理解成废话了。还不如直接开骂图个爽快呢。

[ 本帖最后由 颖颖 于 2014-4-21 12:52 编辑 ]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4-4-21 12:56     标题: 回复 #17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只澄清讨厌 KYOKO 一事,他是一边反对我要求封掉考拉国香蕉和各路伪公主,另一方面支持你封掉聂夫人。我到现在也不知道聂夫人是谁,正如你不知道 xkjo 我不知道东郭一样。但我讨厌他的原因是,凭什么挑衅你的马甲就该封,挑衅我的马甲就没事? 要是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就该都封。我虽然跟你不对付,但我到现在都支持封了聂夫人,不知你是否有胸襟来支持我封掉考拉国香蕉呢?

[ 本帖最后由 颖颖 于 2014-4-21 12:59 编辑 ]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4-4-21 13:04

最后再澄清一事,我的政治观点本身就是非左非右的。我的签名,不走老路,不走邪路说明了一切。我和毛左也有冲突,但左派基本都能做到论事不论人。我和右派之间的冲突,基本没两句就变成攻击我本人了。左右之间的基本品德差异巨大。
作者: 考拉国毛香蕉    时间: 2014-4-21 13:07



QUOTE:
原帖由 麒麟子 于 2014-4-21 11:17 发表
在登闻鼓版区讨论澳洲妓女,请也给我一个解释?

无事生非,节外生枝,灌水?版聊?挑衅?注册一个马甲,拿着版规的间隙,挑战论坛的底线,想吧登闻鼓毒化成红灯区么?

火不灭则燎原,浪不止则滔天。对于恶意的捣乱,应该给公众一个交待。我承认论坛面临的问题很多,我一个人也管不过来,但只要让我看见,只要哥们在此一天,就管理到底。

我承诺对于参与投诉的发言不再扣功绩,但我没允许在好不相干的投诉中讨论妓女。有些言辞,是不是恶意大家都明白


在登闻鼓版区讨论澳洲妓女,请也给我一个解释?

不明白就不能问下?要回答就回答不回答就不回答,就给我拉倒。

我当时有无事生非,连续几个楼发问?纠缠不休么?这叫捣乱?

恶意大家都明白?

你这是绑架公众?哪个法官在判的时候,来一句,这个情况,大家都明白,我就不说了?

1.轩辕版规出来上面哪一条说了扣功绩这一处罚的?

2.你想随心无视版规,问你原因你就说,大家都明白,这一个借口也行,这是你自由,这是你的坛,你爱怎么订都行。

但是别后面扯淡来一句,大家都明白,是不是以后要管理,每个处罚你都打算发起大家投票?

做个简单的事情,你都会做的这么矛盾。你在逗我呢。
作者: 考拉国毛香蕉    时间: 2014-4-21 13:09



QUOTE:
原帖由 颖颖 于 2014-4-21 11:28 发表
请把考拉国香蕉和考拉国毛香蕉给永封了吧

你是谁啊?哪个帖子讨论澳洲妓女了?需要你跳出来澄清?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4-4-21 13:09     标题: 回复 #22 考拉国毛香蕉 的帖子

你这种拐着弯子骂人的伎俩就不要再演戏了。我劝你还是检讨自己的挑衅行为为好。

管理层也真是,明摆着重度人参公鸡放着不管,这不逼人反击么? 最后只会进一步毒化轩辕讨论气氛。

那些不满我张口暴粗的,正是对于这种人登闻鼓的不做为,才导致我不的不对此等行为进行反击。

[ 本帖最后由 颖颖 于 2014-4-21 13:13 编辑 ]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4-4-21 13:20



QUOTE:
原帖由 考拉国毛香蕉 于 2014-4-21 13:07 发表


在登闻鼓版区讨论澳洲妓女,请也给我一个解释?

不明白就不能问下?要回答就回答不回答就不回答,就给我拉倒。

我当时有无事生非,连续几个楼发问?纠缠不休么?这叫捣乱?

恶意大家都明白?

你 ...

别在这里耍嘴皮子了,自己对手裁判三方都清楚的很,麒麟子回这么多话是为了你好。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4-4-21 13:34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21 11:54 发表

不用拐弯骂我,当初我与东郭大骂,换成现在,我一样大骂,你要是向我长辈身上开骂,我就是直接向你十八代祖宗开火,这种行为是否厚颜无耻,自有公论。

在特定情况下操人祖宗十八代也许不厚颜无耻,操也操完了封也封完了,再弄个小号回来就很厚颜无耻了。
作者: 考拉国毛香蕉    时间: 2014-4-21 13:35



QUOTE:
原帖由 heismine 于 2014-4-21 13:20 发表

别在这里耍嘴皮子了,自己对手裁判三方都清楚的很,麒麟子回这么多话是为了你好。

你又了解我?

麒麟子连续封我两号,不出公告,我问问不行?

你知道么?

论坛不就是个说话的地。

问清楚下,扣功绩是什么规则?
作者: 考拉国毛香蕉    时间: 2014-4-21 13:37



QUOTE:
原帖由 颖颖 于 2014-4-21 13:09 发表
你这种拐着弯子骂人的伎俩就不要再演戏了。我劝你还是检讨自己的挑衅行为为好。

管理层也真是,明摆着重度人参公鸡放着不管,这不逼人反击么? 最后只会进一步毒化轩辕讨论气氛。

那些不满我张口暴粗的,正是对于这种人登闻鼓的不做为,才导致我不的不对此等行为进行反击。

你说说,我到底骂谁了?

请被骂的人出来?

你张口粗暴?都是别人逼的?

别给自己找台阶下了,没人逼你,你私信骂辱骂管理是怎么回事?

自己什么样子不要别怨天尤人,给自己找借口。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13:41

考拉国香蕉与孟夫人这号的区别是什么,之前讲过。这次不说了。

你是非左非右,左派都能做到对事不对人,所以这一切都是右派的错。我也非左非右,我与左右两派都有争执,右派都能做到对事不对人,所以我是不是就能得出一切是左派的错?

你骂人,原因是所有右派,还有别人攻击你,管理层不管,说到底,这不还是别人的责任吗?

好吧,天宫你愿意如何就如何吧。是非道理,我该说的都说了。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4-4-21 13:42     标题: 回复 #27 考拉国毛香蕉 的帖子

你要想好好讨论,我奉劝你两点,
第一,不要使用挑衅性账号。
第二,不要使用挑衅性语言。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13:43



QUOTE:
原帖由 颖颖 于 2014-4-21 13:34 发表

在特定情况下操人祖宗十八代也许不厚颜无耻,操也操完了封也封完了,再弄个小号回来就很厚颜无耻了。

我也觉得我挺厚颜无耻,居然还与你在这里讲道理。
作者: asky    时间: 2014-4-21 13:45

装无辜有必要装的这么清纯吗?

骂了人连承认的胆量都没有,好像比注册个马甲容易多了吧。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4-4-21 13:45     标题: 回复 #29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就冲考拉国毛香蕉的淫秽头像,封他 IP 都不为过。对了,最近国家搞网络扫黄,为了论坛安全还是封了他好。孟夫人是谁啊?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4-4-21 13:47     标题: 回复 #28 考拉国毛香蕉 的帖子

澳洲妓女在骂谁大家都知道,你头像上裸露的代表什么大家也都知道。轩辕真的没必要留这样的人污染环境了。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4-4-21 13:49     标题: 回复 #29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我和左派对太祖的评价相差很大,这是坛子里都知道的。你和右派在什么问题上有过分歧?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4-4-21 13:51



QUOTE:
原帖由 考拉国毛香蕉 于 2014-4-21 13:35 发表


你又了解我?

麒麟子连续封我两号,不出公告,我问问不行?

你知道么?

论坛不就是个说话的地。

问清楚下,扣功绩是什么规则?

封了哪两个号? 好奇。

司马光说你秃鹫那个号之外另有主号,不妨拿出来晒晒。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13:52



QUOTE:
原帖由 颖颖 于 2014-4-21 13:49 发表
我和左派对太祖的评价相差很大,这是坛子里都知道的。你和右派在什么问题上有过分歧?

与那你娃在岳飞问题上,与杀猪的在朱相问题上,还有这次城管问题上,没有分歧?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4-4-21 13:53

在軒轅找公平沒意義。

和腦殘對鬧也沒意思。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4-4-21 13:56



QUOTE:
原帖由 颖颖 于 2014-4-21 13:42 发表
你要想好好讨论,我奉劝你两点,
第一,不要使用挑衅性账号。
第二,不要使用挑衅性语言。

我幾次看到某些帖子是你先開口罵娘的。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4-4-21 13:59

杀猪的和我一样,都属于不左不右的。岳飞问题不知道跟左右有什么关系?

至于城管问题,貌似你跟他们完全穿一条裤子啊。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87874-1-1.html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14:01



QUOTE:
原帖由 颖颖 于 2014-4-21 13:59 发表
杀猪的和我一样,都属于不左不右的。岳飞问题不知道跟左右有什么关系?

至于城管问题,貌似你跟他们完全穿一条裤子啊。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87874-1-1.html

那你娃不是你口中的右派?

杀猪的现在又成了不左不右,之前好象不是这么回吧。

城管问题,连轮回都开始骂我五毛了。你去水区看吧。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4-4-21 14:04     标题: 回复 #40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杀猪的本来政治上就反对西式民主的,怎么可能算右呢?

城管问题是你自己说的,你和右派之间有分歧。分歧到底在哪里?
作者: 考拉国毛香蕉    时间: 2014-4-21 14:10

麒麟子,你在说说,你给我扣的讨论澳洲妓女违法事情。

论坛里面有哪一条不能讨论“妓女”问题?

第一,我们没有讨论怎么嫖妓吧?

第二,没有讨论怎么发黄图吧?

国家还规定不让讨论他国妓女问题?比如妓女产业,为什么会有妓女,安全性等等,难道都不能讨论?
作者: 考拉国毛香蕉    时间: 2014-4-21 14:14



QUOTE:
原帖由 颖颖 于 2014-4-21 13:47 发表
澳洲妓女在骂谁大家都知道,你头像上裸露的代表什么大家也都知道。轩辕真的没必要留这样的人污染环境了。

不要绑架大家?

搞多数人暴政,大家是谁?又大家都知道。没有点拿的出手的证据,就别在这搞大家都知道,你是在幼儿园小朋友告状那一套么?大家都知道。

有证据就拿证据,没证据就别搞大家这两个出来,给自己壮胆。


头像裸露,露了什么你这么敏感?

你吃香蕉不?

QUOTE:
原帖由 asky 于 2014-4-21 13:45 发表
装无辜有必要装的这么清纯吗?

骂了人连承认的胆量都没有,好像比注册个马甲容易多了吧。

啧啧,哟哟。

我骂谁了啊,你拿证据啊,没证据在这扯什么呢?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4-4-21 14:14



QUOTE:
原帖由 考拉国毛香蕉 于 2014-4-21 14:10 发表
麒麟子,你在说说,你给我扣的讨论澳洲妓女违法事情。

论坛里面有哪一条不能讨论“妓女”问题?

第一,我们没有讨论怎么嫖妓吧?

第二,没有讨论怎么发黄图吧?

国家还规定不让讨论他国妓女问题?比 ...

舉頭三尺有神明,仁兄這番說詞,對得起良心二字麼?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4-4-21 14:28

私以為打擦邊球在某些風氣本就不好的地方,勉強屬情有可原....

但是用性話題相關的東西在女性會員(或是男性會員的媽)身上打擦邊球,這個實在是不太好
底線還是應該有的

如果說是老對頭的話,炎陽以為禿兄還是可以收一點點,講講逃票,騙子甚麼的也就算了,還勉勉強強,講到妓這個不好罷,人死不過頭點地,何必拿貞節說事

當然這樣說下來,炎陽也誤擊光哥了,嘿嘿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4-4-21 14:31 编辑 ]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4-4-21 14:29



QUOTE:
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4-4-21 14:28 发表
私以為打擦邊球在某些風氣本就不好的地方,情有可緣.....

但是用性話題相關的東西在女性會員(或是男性會員的媽)身上打擦邊球,這個實在是不太好
底線還是應該有的

如果說是老對頭的話,炎陽以為禿兄還是可以 ...

呃好罷,為了盡量做到幫理不幫親

我也反對公主調侃飯富,菜刀"冷暖自知"
作者: 颖颍    时间: 2014-4-21 14:36     标题: 回复 #45 綠炎陽 的帖子

最好是论事不论人
作者: 颖颍    时间: 2014-4-21 14:37



QUOTE:
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4-4-21 14:29 发表

呃好罷,為了盡量做到幫理不幫親

我也反對公主調侃飯富,菜刀"冷暖自知"

你没必要玩平衡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4-4-21 14:38     标题: 回复 #47 颖颍 的帖子

最好是沒錯,但貌似很難
只能先退而求其次了

QUOTE:
原帖由 颖颍 于 2014-4-21 14:37 发表

你没必要玩平衡

願向您道歉
作者: feiyue1206    时间: 2014-4-21 14:46

很久之前,我认为公主是“受害方”,后来公主也露出各种问题。。。公主也就不那么无辜了
作者: feiyue1206    时间: 2014-4-21 14:48



QUOTE: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4-4-21 13:53 发表
在軒轅找公平沒意義。

和腦殘對粢馑肌�

bingo!

我记得有次顶爷判案,对方说了句“轩辕自诩公平正义,也怎么着怎么着”(大意),顶爷说,轩辕从来没说过自己公平正义。。直接霸气侧漏了
作者: 考拉国毛香蕉    时间: 2014-4-21 14:53     标题: 麒麟子按你新标准这个该封了吧?



QUOTE:
原帖由 麒麟子 于 2014-4-21 11:17 发表
在登闻鼓版区讨论澳洲妓女,请也给我一个解释?

无事生非,节外生枝,灌水?版聊?挑衅?注册一个马甲,拿着版规的间隙,挑战论坛的底线,想吧登闻鼓毒化成红灯区么?

火不灭则燎原,浪不止则滔天。对于恶意的捣乱,应该给公众一个交待。我承认论坛面临的问题很多,我一个人也管不过来,但只要让我看见,只要哥们在此一天,就管理到底。

我承诺对于参与投诉的发言不再扣功绩,但我没允许在好不相干的投诉中讨论妓女。有些言辞,是不是恶意大家都明白。



QUOTE:
原帖由 asky 于 2014-4-21 13:40 发表


你怎么知道我不觉得澳洲妓女是形容你呢?

这个有什么典故啊?

这里有个对,本公主 形容是那啥。

本公主 很生气啊。

——————————————————————————————————————————————————————————————————————
麒麟子,你爱封就封,你爱怎么管就怎么管

你可以公告出来,说现在我做论坛总管理,老子就是没标准,看谁不顺眼就是封。

做管理做处罚,千万别用什么,大家都知道,大家都明白字眼。

用这些底气不足啊,为什么要搞个裁判出来,就是要避免多数人暴政啊,这个道理你看历史书的难道不明白?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4-4-21 14:53



QUOTE:
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4-4-21 14:14 发表

舉頭三尺有神明,仁兄這番說詞,對得起良心二字麼?

这种是说良心是不是太过了?现实来说装个瞎子根本不算什么事。但是在坛子里真是浪费资源,这位都装成这样了我是不会再回了的。麒麟子也是,在旁边贴一群人帮他解释工作自己连个迟都没说过的,转头还要来这张帖子解释,这官当得没救了,在我看来对所有人公平和对所以人不公平都是一个意思,我希望这个裁判再悲哀一点,五毛嘲讽美分是你的责任,正规区灌水是你的责任,人身攻击也是你的责任,所有论坛里的违规事件都是你的错误,所以你只能化身上帝来审判自己的罪恶。 人身攻击,封禁;谩骂党争,一起封禁;胡搅蛮缠,下一个帐号见。
作者: 考拉国毛香蕉    时间: 2014-4-21 14:54



QUOTE:
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4-4-21 14:14 发表

舉頭三尺有神明,仁兄這番說詞,對得起良心二字麼?

别问我。
我一没说澳洲妓女是谁。
二我没讨论怎么嫖妓。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14:55



QUOTE:
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4-4-21 14:29 发表

呃好罷,為了盡量做到幫理不幫親

我也反對公主調侃飯富,菜刀"冷暖自知"

我承认,说女会员这方面是过份,但问题也得分人。

如果,天宫每次过来,骂人也只是说,你这个弱智,智商低之类的,我估计,这方面的骂战应该不会有,就象之前的慕容嫣然。

问题是,她一过来,各种逼啊,操啊,就出来了,时间久了,你让别人在这方面还会尊重她吗?
作者: 考拉国毛香蕉    时间: 2014-4-21 14:56



QUOTE:
原帖由 feiyue1206 于 2014-4-21 14:46 发表
很久之前,我认为公主是“受害方”,后来公主也露出各种问题。。。公主也就不那么无辜了

这个和无辜无关。

当然了,我们手上没有这里某个叫XX公主私信辱骂论坛网友的证据,也是不会乱说了。

当然被骂的网友,别看是管理,但是涵养比较好,懒得和XX公主计较,证据就没放出来了。

否则你们现在早看不到这个XX公主了。

要是只骂一次就算了,好可惜,几次都有。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14:58



QUOTE:
原帖由 考拉国毛香蕉 于 2014-4-21 14:56 发表


这个和无辜无关。

当然了,我们手上没有这里某个叫XX公主私信辱骂论坛网友的证据,也是不会乱说了。

当然被骂的网友,别看是管理,但是涵养比较好,懒得和XX公主计较,证据就没放出来了。

否则你们 ...

当时你们还不如放出来呢,省着现在她满轩辕的开骂。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4-4-21 15:28



QUOTE:
原帖由 heismine 于 2014-4-21 14:53 发表

这种是说良心是不是太过了?现实来说装个瞎子根本不算什么事。但是在坛子里真是浪费资源,这位都装成这样了我是不会再回了的。麒麟子也是,在旁边贴一群人帮他解释工作自己连个迟都没说过的,转头还要来这张帖 ...

本來打擦邊球就是要靠裁判的判斷了
這點之前有過共識,炎陽也認為擦邊球不必都罰,也不必都不罰,可以視乎裁決

私以為打了擦邊球應該要有不罰當慶幸
罰了當認命的心態

口口聲聲說自己完全不是那個意思,這顯然是良心問題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4-4-21 15:31



QUOTE:
原帖由 考拉国毛香蕉 于 2014-4-21 14:56 发表


这个和无辜无关。

当然了,我们手上没有这里某个叫XX公主私信辱骂论坛网友的证据,也是不会乱说了。

当然被骂的网友,别看是管理,但是涵养比较好,懒得和XX公主计较,证据就没放出来了。

否则你们 ...

私信辱罵也能說事,那有天要是我和光哥在壇聚真人打架了是不是也能帶回論壇處分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4-4-21 15:32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15:33



QUOTE:
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4-4-21 15:31 发表

私信辱罵也能說事,那有天要是我和光哥在壇聚打架了是不是也能處分

坛子还真有过短消息骂人被封的。

你只要是通过坛子,坛子就可以管,但你要是通过什么微博,微信,QQ之类,坛子是管不了的。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4-4-21 15:40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21 15:33 发表

坛子还真有过短消息骂人被封的。

你只要是通过坛子,坛子就可以管,但你要是通过什么微博,微信,QQ之类,坛子是管不了的。

我認為這是個爭議議題

私人郵件充其量只能算是私德問題,論壇處分的應該是公德
具體道理我也說不上來,容我三思一下再說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15:41



QUOTE:
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4-4-21 15:40 发表

我認為這是個爭議議題

私人郵件充其量只能算是私德問題,論壇處分的應該是公德
具體道理我也說不上來,容我三思一下再說

通过邮件,到是没事。

坛子是这么认定的,只要通过坛子提供的工具,坛子都有权管理。
作者: 木下弥右卫门    时间: 2014-4-21 15:43



QUOTE:
原帖由 颖颖 于 2014-4-21 11:28 发表
请把考拉国香蕉和考拉国毛香蕉给永封了吧

鸟人的所有马甲都应该永封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4-4-21 15:44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21 15:41 发表

通过邮件,到是没事。

坛子是这么认定的,只要通过坛子提供的工具,坛子都有权管理。

私以為論壇短消息處分涉兩個問題

1. 私隱
2. 取證困難(更無法判斷是否斷章取義了)

雖然炎陽不是說私信罵人正確,只是說這樣操作還不如不處分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15:46



QUOTE:
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4-4-21 15:44 发表

私以為論壇短消息處分涉兩個問題

1. 私隱
2. 取證困難(更無法判斷是否斷章取義了)

雖然炎陽不是說私信罵人正確,只是說這樣操作還不如不處分

取证一点也不困难,被骂的截个图就可以了。
作者: 木下弥右卫门    时间: 2014-4-21 15:47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21 15:46 发表

取证一点也不困难,被骂的截个图就可以了。

有种东西叫PS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4-4-21 15:48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21 15:46 发表

取证一点也不困难,被骂的截个图就可以了。

舉例我說光哥木有小JJ
光哥回說炎陽木有小JJ

我馬上截圖,怎麼著?
作者: 綠炎陽    时间: 2014-4-21 15:49



QUOTE:
原帖由 木下弥右卫门 于 2014-4-21 15:47 发表


有种东西叫PS

這也太高端了,不在此列

私以為沒法看到前因後果的,試問處罰要怎麼個量刑法?
再說了,要保護短信騷擾的,用黑名單就好了啊
作者: feiyue1206    时间: 2014-4-21 15:50



QUOTE:
原帖由 木下弥右卫门 于 2014-4-21 15:47 发表


有种东西叫PS

后台能够查到所有的短消息吧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4-4-21 15:51



QUOTE:
原帖由 feiyue1206 于 2014-4-21 14:46 发表
很久之前,我认为公主是“受害方”,后来公主也露出各种问题。。。公主也就不那么无辜了

受害方需要的不是同情而是正义。等待时间过久了,自然就会反击的。
作者: 橙炎陽    时间: 2014-4-21 15:51



QUOTE:
原帖由 feiyue1206 于 2014-4-21 15:50 发表

后台能够查到所有的短消息吧

難以置信,這聽起來是犯罪
作者: 橙炎陽    时间: 2014-4-21 15:52



QUOTE:
原帖由 feiyue1206 于 2014-4-21 15:50 发表

后台能够查到所有的短消息吧

試假設下FACEBOOK的後台可以查到所有的短消息,並真實地有個管理者能隨時查閱
私以為這是觸犯法律的行為
作者: 木下弥右卫门    时间: 2014-4-21 15:54



QUOTE:
原帖由 feiyue1206 于 2014-4-21 15:50 发表

后台能够查到所有的短消息吧

没那么简单,在后台清空所有短信容易,查看某人的短信就需要特殊技术手段了,非技术人员是做不到的
作者: 橙炎陽    时间: 2014-4-21 16:04



QUOTE:
原帖由 木下弥右卫门 于 2014-4-21 15:54 发表


没那么简单,在后台清空所有短信容易,查看某人的短信就需要特殊技术手段了,非技术人员是做不到的

問題不在於技術

比方我在順豐快遞工作,每個包裹都經過我的手
我能去"檢查"每個包裹裡的內容嗎?

"做到"是很簡單的,問題是"不能做"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16:05



QUOTE:
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4-4-21 15:48 发表

舉例我說光哥木有小JJ
光哥回說炎陽木有小JJ

我馬上截圖,怎麼著?

在迄今为止的判决中,好象这种情况没有出现过,投诉者挨骂就来投诉,没有回骂。
作者: 橙炎陽    时间: 2014-4-21 16:15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21 16:05 发表

在迄今为止的判决中,好象这种情况没有出现过,投诉者挨骂就来投诉,没有回骂。

我改個描述
1. 私隱
2. 斷章取義

即便二者能解決一個,也不能實行,應該要兩個問題都不侵犯的前提下才執行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16:16

要是我,就提供账号密码,管理层自个进去看。让他们截出图来。
作者: 粉炎陽    时间: 2014-4-21 16:20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21 16:16 发表
要是我,就提供账号密码,管理层自个进去看。让他们截出图来。

兄提供密碼不代表不侵犯對方的私隱
公開別人的信件,這是很嚴重的道德(犯罪?)行為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16:28



QUOTE:
原帖由 粉炎陽 于 2014-4-21 16:20 发表

兄提供密碼不代表不侵犯對方的私隱
公開別人的信件,這是很嚴重的道德(犯罪?)行為

这个,犯罪谈不上吧,就是道德,也有可商榷之处,你给我的信,我难道不能公开吗?当然有的内容公开是不道德的。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4-4-21 16:30

麒麟子还是把楼主永封了吧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4-4-21 16:32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隐私权应归于民法范畴。严格的说,中国目前并无真正编纂的民法典,我们可以称其为《民法通则》。但因为我国的《民法通则》是一部民事基本法,规范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因此,也可以说《民法通则》就是形式意义上的民法。

============

炎陽法律很爛,感覺上公開信件是犯了上述的5,9
希望來個懂行的仁兄來解個畫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16:35

我觉得不是,我允许的情况下,

不是私拆他人信件,也不是偷看他人日记,更不是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

公开在我允许的情况下,当然没问题。
作者: naniwa    时间: 2014-4-21 16:39



QUOTE:
原帖由 灰炎陽 于 2014-4-21 16:32 发表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这么说类似  文章出轨 之类的事件,发布者有罪?该如何治罪?
作者: 粉炎陽    时间: 2014-4-21 16:41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21 16:35 发表
我觉得不是,我允许的情况下,

不是私拆他人信件,也不是偷看他人日记,更不是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

公开在我允许的情况下,当然没问题。

我给某人发了一份私信,属于私下交流,涉及了关于个人感情,婚姻等隐私信息。但是收信人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向多人公开。对我本人的感情和精神造成了损害,是否构成侵权?我该如何追求其责任或者获得赔偿?
来自:江苏

=======

如果有他将你的隐私向多人公开的证据的话,可以要求他道歉。如果他拒绝,可以起诉或者发律师函。但是,要考虑他跟你在单位的上下级关系,以及以后的工作环境问题。
律所

=======

可以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
律所

=======

涉嫌侵犯隐私,可要求其赔礼道歉并予以赔偿
律所

=======

可以起诉他,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律所

==========================
==========================

這個是隨手一翻的,下面應該是四位律師的意見,具體人物隱去不表,坐等懂行的來判斷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4-4-21 16:43



QUOTE:
原帖由 考拉国香蕉 于 2014-4-10 17:41 发表
这傻逼就应该回国。

然后大骂美国政府黑暗,阴谋搞掉自己。

然后把去美国的喊成汉奸。

本坛已经有人给他树立了良好榜样。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p;page=1#pid3768590

QUOTE:
原帖由 飞风划过 于 2014-4-11 14:37 发表
那不同的,一个是被插烂的澳洲妓女,一个是还有点地位的美国大叔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p;page=1#pid3768924

QUOTE:
原帖由 asky 于 2014-4-17 16:24 发表
不把世界风云骂成茶馆,这帮人是不会罢休的。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p;page=1#pid3771548

QUOTE:
原帖由 考拉国毛香蕉 于 2014-4-21 10:38 发表




好奇怪为什么ASKY说是澳洲妓女形容天宫?

这个有什么典故啊?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p;page=1#pid3772870

QUOTE:
原帖由 asky 于 2014-4-21 13:40 发表


你怎么知道我不觉得澳洲妓女是形容你呢?

这个有什么典故啊?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p;page=1#pid3773021

QUOTE:
原帖由 考拉国毛香蕉 于 2014-4-21 13:43 发表


呀,哇。

本公主的事,你都知道啦?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p;page=1#pid3773026




好歹也贴个链接啊。带歪楼的已经被禁言了,还想多拖几个下水?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16:43



QUOTE:
原帖由 粉炎陽 于 2014-4-21 16:41 发表

我给某人发了一份私信,属于私下交流,涉及了关于个人感情,婚姻等隐私信息。但是收信人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向多人公开。对我本人的感情和精神造成了损害,是否构成侵权?我该如何追求其责任或者获得赔偿?
...

你破口大骂,这涉及什么隐私了?
作者: 粉炎陽    时间: 2014-4-21 16:44



QUOTE:
原帖由 naniwa 于 2014-4-21 16:39 发表




这么说类似  文章出轨 之类的事件,发布者有罪?该如何治罪?

我倒是認為公開他人的一切罪行都屬於侵犯私隱

比如張三偷東西了,也認罪了,這件事情了結了
李四到處宣揚張三的案底,就是另一個犯罪行為了

可以舉報,不可以發佈
作者: 考拉国毛香蕉    时间: 2014-4-21 16:45



QUOTE:
原帖由 木下弥右卫门 于 2014-4-21 15:54 发表


没那么简单,在后台清空所有短信容易,查看某人的短信就需要特殊技术手段了,非技术人员是做不到的

澳洲的就给自己洗白了,还上小号。
还替人洗白。

PS,有必要么?

论坛里面,自己说的话,被人原文引用被打脸都不承认的多了。
作者: 考拉国毛香蕉    时间: 2014-4-21 16:46



QUOTE:
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4-4-21 15:31 发表

私信辱罵也能說事,那有天要是我和光哥在壇聚真人打架了是不是也能帶回論壇處分

一,私信骂其他会员,如果没有骂,只要是威胁一点点。

参考轩辕原有的案例,是被永封IP,还不是封号。

这方面,你就要去问问,这个论坛的箱子,当年是怎么下的手的,开的先例。

不合规矩也这么操作的。

TOP也有印象的。
作者: 朕即太阳    时间: 2014-4-21 16:53

楼主你太不会做人了?很难想象你曾经是老会员。没看麒麟子未出,已经有很多人为其辩护了吗?

想要不被处理关键要“会做人”。

你看我曾经在帖子里直言不讳的把某人和我相差无几甚至比我稍微恶劣的令麒麟子“绝不忍受”的帖子贴出来让他看,避免他“太忙看不到”。结果如何?我都说了扣个tb也好,虽然我扣得是功绩,你这么做起码可以自圆其说一下。结果他直接用实际行动证明,同样性质的东西,他自己“判断”能否忍受。其余的不多说。我也就明白了,你又何必较真?重新再来还是一条好汉。

以后有人质疑麒麟子,你先出来帮他说个话,遇到他不得已要做样子的时候扣你几个通报或者直接删除你的帖子,你也要表现深深的悔悟。这才是长久之道。

还有,我看你那个帖子那么热闹我也就不多说了,只帮你揭穿一人,那就是墨叶,这孙子典型的亲友团,当初我投诉司马光说我是新人什么都不懂,这种人身攻击行为是否允许时,就是他说一句“新人了不起呀!”,这类人你可以直接忽视,说出你想说的就行了。

声明一下,这事出于善意的提醒。我这找东吴霸王传存档呢,看到你这么冲动,所以来提点一下你,好了,一会估计有人来反驳我了,我得赶快溜呀

[ 本帖最后由 朕即太阳 于 2014-4-21 16:54 编辑 ]
作者: 粉炎陽    时间: 2014-4-21 16:53



QUOTE:
原帖由 考拉国毛香蕉 于 2014-4-21 16:46 发表


一,私信骂其他会员,如果没有骂,只要是威胁一点点。

参考轩辕原有的案例,是被永封IP,还不是封号。

这方面,你就要去问问,这个论坛的箱子,当年是怎么下的手的,开的先例。

不合规矩也这么操作 ...

暈......這我可不敢表態了,我膽小,我怕事,當我沒說可以嗎,我閉嘴了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4-21 16:56



QUOTE:
原帖由 考拉国毛香蕉 于 2014-4-21 16:46 发表


一,私信骂其他会员,如果没有骂,只要是威胁一点点。

参考轩辕原有的案例,是被永封IP,还不是封号。

这方面,你就要去问问,这个论坛的箱子,当年是怎么下的手的,开的先例。

不合规矩也这么操作 ...

如果有案例就可以被参考,估计在这里发言的除了炎阳外,都差不多永封IP了。

当年就有过一个在登闻鼓胡闹直接永封的条例。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17:02



QUOTE:
原帖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4-21 16:56 发表

如果有案例就可以被参考,估计在这里发言的除了炎阳外,都差不多永封IP了。

当年就有过一个在登闻鼓胡闹直接永封的条例。

因为短信被封的,在我记忆中可不是一个案例。

以至于后来在QQ上骂人,有人还来鼓区投诉。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17:06



QUOTE:
原帖由 feiyue1206 于 2014-4-21 14:48 发表

bingo!

我记得有次顶爷判案,对方说了句“轩辕自诩公平正义,也怎么着怎么着”(大意),顶爷说,轩辕从来没说过自己公平正义。。直接霸气侧漏了

这个我有印象,是小陆,当时TOP那话让我目瞪口呆,我暗自琢磨,如果我是小陆,定会被打得落花流水,瞠目结舌,败下阵来,不过小陆还是很强的,硬撑了过去。
作者: 考拉国毛香蕉    时间: 2014-4-21 17:10



QUOTE:
原帖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4-21 16:56 发表

如果有案例就可以被参考,估计在这里发言的除了炎阳外,都差不多永封IP了。

当年就有过一个在登闻鼓胡闹直接永封的条例。

青蓝,莫非你也干过私信骂其他会员?
作者: 考拉国毛香蕉    时间: 2014-4-21 17:12



QUOTE:
原帖由 heismine 于 2014-4-21 16:43 发表

好歹也贴个链接啊。带歪楼的已经被禁言了,还想多拖几个下水?

歪楼?

楼哪里歪了?

本人发言针对主楼内容回答?歪在何处?

ASKY怎么问我,我高兴回答就回答了,有什么问题?
作者: 考拉国毛香蕉    时间: 2014-4-21 17:13



QUOTE:
原帖由 朕即太阳 于 2014-4-21 16:53 发表
楼主你太不会做人了?很难想象你曾经是老会员。没看麒麟子未出,已经有很多人为其辩护了吗?

想要不被处理关键要“会做人”。

你看我曾经在帖子里直言不讳的把某人和我相差无几甚至比我稍微恶劣的令麒麟子 ...

你是主动出来,开嘲讽,让我要给你放大?

殴打小朋友我没兴趣。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17:15

我估计你这次胜算不大。可能性极低。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4-21 17:16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21 17:02 发表

因为短信被封的,在我记忆中可不是一个案例。

以至于后来在QQ上骂人,有人还来鼓区投诉。

折腾登闻鼓被永封的貌似有2人,然后被封的号貌似在一段时间内是一批批的。

总有一款适合的,这个就不必太在意了。

天宫的变化,有点跟轩辕堕落同步。

to 考拉国毛香蕉

QUOTE:
青蓝,莫非你也干过私信骂其他会员?

我被一个萧云飞的私信骂过。这句话的意思只是说按这样的条件去追溯没太大的意思,因为…… 追溯条例的场景太多。
PS:当时我记得是被有位版主开导过的,有恩怨可以私信解决,别污染版面。

[ 本帖最后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4-21 17:20 编辑 ]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4-4-21 17:19



QUOTE:
原帖由 考拉国毛香蕉 于 2014-4-21 17:12 发表



歪楼?

楼哪里歪了?

本人发言针对主楼内容回答?歪在何处?

ASKY怎么问我,我高兴回答就回答了,有什么问题?

这个是讨论建议贴不是举报投诉,我帮忙补充了下链接地址。

对于上面引用的问题,嗯,我同意你的观点。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17:21



QUOTE:
原帖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4-21 17:16 发表

折腾登闻鼓被永封的貌似有2人,然后被封的号貌似在一段时间内是一批批的。

总有一款适合的,这个就不必太在意了。

天宫的变化,有点跟轩辕堕落同步。

我觉得不是与轩辕堕落同步,而是远远超过。

轩辕问题是当年照顾人情太多,以致于后来不管管理如何严格,都没用。现在就是想扭转这个局面,都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务。

至于折腾登闻鼓被永封的貌似不止两人。沧州吧的人,基本都折腾过,但是封IP的,我还真不知道。

萧云飞,好象就是他把你的主号打掉的吧。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21 17:22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17:23



QUOTE:
原帖由 heismine 于 2014-4-21 17:19 发表

这个是讨论建议贴不是举报投诉,我帮忙补充了下链接地址。

对于上面引用的问题,嗯,我同意你的观点。

你不是一般的坏啊。太佩服你了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4-21 17:28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21 17:21 发表

我觉得不是与轩辕堕落同步,而是远远超过。

轩辕问题是当年照顾人情太多,以致于后来不管管理如何严格,都没用。现在就是想扭转这个局面,都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务。

至于折腾登闻鼓被永封的貌似不止两人。 ...

额,不是,我躲过了萧云飞,没躲过小马爱犬屋。

本来愿意折腾的人在才热闹起来的,后来这方面的苦果吃不下,加上刚好论坛管理层还矛盾重重。这些都陈年旧账了。

其实我来这贴说事儿的原因呢,其实跟劝你的基本观点一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真无聊么睡个觉都比来论坛添煤油加炸药的好。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4-21 17:31



QUOTE:
原帖由 考拉国毛香蕉 于 2014-4-21 17:10 发表


青蓝,莫非你也干过私信骂其他会员?

被人骂过才是真相,我都不怎么喜欢用私信功能。

散了吧,纠结这些干啥,天天折腾个你针对的外国人也折腾够了,除非这儿是你唯一的发泄通道,哈哈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17:32



QUOTE:
原帖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4-21 17:28 发表

额,不是,我躲过了萧云飞,没躲过小马爱犬屋。

本来愿意折腾的人在才热闹起来的,后来这方面的苦果吃不下,加上刚好论坛管理层还矛盾重重。这些都陈年旧账了。

其实我来这贴说事儿的原因呢,其实跟劝你 ...

问题是,这火都架上去了,所有的论坛又被微博微信冲击,现在想灭火,哪有那么容易。这贴子的老人,很多当年都比较乖的,刺头早就闹够了,结果现在。。。。。
作者: 考拉国毛香蕉    时间: 2014-4-21 19:12



QUOTE:
原帖由 heismine 于 2014-4-21 17:19 发表

这个是讨论建议贴不是举报投诉,我帮忙补充了下链接地址。

对于上面引用的问题,嗯,我同意你的观点。

我什么观点,你说来听听?
作者: 考拉国毛香蕉    时间: 2014-4-21 19:17



QUOTE:
原帖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4-21 17:31 发表

被人骂过才是真相,我都不怎么喜欢用私信功能。

散了吧,纠结这些干啥,天天折腾个你针对的外国人也折腾够了,除非这儿是你唯一的发泄通道,哈哈

轩辕怎么样都不会和某一个人 有关。

不是天宫怎么样,因为来了轩辕变成什么样。

而是来了以后本性露了多少,有些帖子皮都拔的差不多了。

还能被骗只能说那些人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4-4-21 19:25     标题: 回复 #91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我本人没有変,只不过讨论环境変了。比如说大航天时代的可行性,以前在轩辕还能有些建设性意见,现在除了被讥讽已经得不到任何干货了。

轩辕的大环境决定了我带什么内容来这里讨论。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4-4-21 19:26     标题: 回复 #95 考拉国毛香蕉 的帖子

此君连香蕉头都露的大大的,万一被咔嚓了怎么办? 据说那东西很脆弱的哦。。。

[ 本帖最后由 颖颖 于 2014-4-21 19:28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19:28



QUOTE:
原帖由 颖颖 于 2014-4-21 19:25 发表
我本人没有変,只不过讨论环境変了。比如说大航天时代的可行性,以前在轩辕还能有些建设性意见,现在除了被讥讽已经得不到任何干货了。

轩辕的大环境决定了我带什么内容来这里讨论。

以你为参照物,是轩辕在变,变好了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4-4-21 19:29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21 17:23 发表

你不是一般的坏啊。太佩服你了

惭愧啊,第一次在登闻鼓支持的居然是个鬼。

要是早一点有人理解,考拉国香蕉或许就不会被斩了。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19:50



QUOTE:
原帖由 颖颖 于 2014-4-21 19:26 发表
此君连香蕉头都露的大大的,万一被咔嚓了怎么办? 据说那东西很脆弱的哦。。。

炎阳,你来看看她说的是什么,在这种情况,你要求别人以礼相待,那就是缘木求鱼。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4-4-21 19:55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21 19:50 发表

炎阳,你来看看她说的是什么,在这种情况,你要求别人以礼相待,那就是缘木求鱼。

不是啊,关键我投诉过香蕉帝的头像,结果被官方告知香蕉就是香蕉,没有别的意思。你不能说我投诉时告诉我没别的意思,现在又说其中有别的意思。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19:57



QUOTE:
原帖由 颖颖 于 2014-4-21 19:55 发表


不是啊,关键我投诉过香蕉帝的头像,结果被官方告知香蕉就是香蕉,没有别的意思。你不能说我投诉时告诉我没别的意思,现在又说其中有别的意思。

笑,你投诉之前,没人往那个地方想,你当时却向那个地方说,那么不管别人如何相,你肯定是向那个地方想是没错的。
作者: 缅甸光    时间: 2014-4-21 19:59     标题: 回复 #97 颖颖 的帖子

公主勿忧,缅甸光来也。

P.S. 谁敢欺负公主我咔嚓谁。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1 20:01

我就知道天宫早晚得派上这个马甲,我第三楼的贴子还放着呢。
作者: 考拉国毛香蕉    时间: 2014-4-21 22:32



QUOTE:
原帖由 颖颖 于 2014-4-21 19:26 发表
此君连香蕉头都露的大大的,万一被咔嚓了怎么办? 据说那东西很脆弱的哦。。。

正常啊, 你吃香蕉的时候,难道不咬头?
作者: 考拉国毛香蕉    时间: 2014-4-21 22:33



QUOTE:
原帖由 缅甸光 于 2014-4-21 19:59 发表
公主勿忧,缅甸光来也。

P.S. 谁敢欺负公主我咔嚓谁。

忠心护主。
作者: 颖颍    时间: 2014-4-21 23:46



QUOTE:
原帖由 考拉国毛香蕉 于 2014-4-21 22:32 发表


正常啊, 你吃香蕉的时候,难道不咬头?

我喜欢吃水果沙拉,所以几乎都是先剥,再切,再叉,再吃。

[ 本帖最后由 颖颍 于 2014-4-21 23:47 编辑 ]
作者: zeloti    时间: 2014-4-21 23:57

有人为了党同伐异,见到不用扣钱的非投诉帖,立马迫不及待急于现形,还是老马甲了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2 00:08

好,很好,天宫就这么闹腾吧,迟早有一天,上面会护不住你的,就这贴你说的这几句话,且看70子如何处理吧。
作者: 考拉国毛香蕉    时间: 2014-4-22 00:11



QUOTE:
原帖由 颖颍 于 2014-4-21 23:46 发表

我喜欢吃水果沙拉,所以几乎都是先剥,再切,再叉,再吃。

不要修改啊。一个中国人不好好学的,学洋人。

啧啧,还洋人的吃法,剥皮还上沙拉,口味很重啊。

看来洋人教了不少,重在实践嘛。
作者: 颖颍    时间: 2014-4-22 00:24     标题: 回复 #107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凭什么只许我投诉的时候他头像就没事,我说吃水果沙拉你们各种龌龊想法就来了?凭什么啊?!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2 00:28



QUOTE:
原帖由 颖颍 于 2014-4-22 00:24 发表
凭什么只许我投诉的时候他头像就没事,我说吃水果沙拉你们各种龌龊想法就来了?凭什么啊?!

道理之前,我说过了吧。
作者: 颖颍    时间: 2014-4-22 00:30     标题: 回复 #110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我之前的确有所误会,看了高层判决书之后,我真诚地相信他的图就是香蕉,没有任何别的意思。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2 00:37



QUOTE:
原帖由 颖颍 于 2014-4-22 00:30 发表
我之前的确有所误会,看了高层判决书之后,我真诚地相信他的图就是香蕉,没有任何别的意思。



QUOTE:
原帖由 颖颖 于 2014-4-21 13:45 发表
就冲考拉国毛香蕉的淫秽头像,封他 IP 都不为过。对了,最近国家搞网络扫黄,为了论坛安全还是封了他好。孟夫人是谁啊?

这贴的33楼,看你还如何狡辩。
作者: 颖颍    时间: 2014-4-22 00:46     标题: 回复 #112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首先,是你在使用双重标准狡辩。其次,狡辩谁不会啊?那个判决书是我发完 33 楼之后又重温的。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4-4-22 00:52



QUOTE:
原帖由 颖颍 于 2014-4-22 00:46 发表
首先,是你在使用双重标准狡辩。其次,狡辩谁不会啊?那个判决书是我发完 33 楼之后又重温的。

罢手吧,你的策略和考拉香蕉一样的,现在麒麟子突然爆豆,趁他有机会发大招的时候该维权就去维权,这么玩你猜你猜你猜猜猜没意思。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22 00:37 发表



这贴的33楼,看你还如何狡辩。

该投诉就去投诉吧,斗了这么久,观众也腻了。我本来想投诉zeloti的,可惜他太机智了都没有指向对象的挑衅,有对象了就大胆去追吧。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4-22 00:57     标题: 回复 #113 颖颍 的帖子

浪女回头金不换,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2 00:57



QUOTE:
原帖由 heismine 于 2014-4-22 00:52 发表


罢手吧,你的策略和考拉香蕉一样的,现在麒麟子突然爆豆,趁他有机会发大招的时候该维权就去维权,这么玩你猜你猜你猜猜猜没意思。




该投诉就去投诉吧,斗了这么久,观众也腻了。我本来想投诉zelot ...

她在这贴拐弯骂我时,我都没投诉,现有还去投诉什么。
作者: 颖颍    时间: 2014-4-22 01:00     标题: 回复 #115 KYOKO 的帖子

你最好知错能改,支持我封了各种考拉香蕉。
作者: 颖颍    时间: 2014-4-22 01:01     标题: 回复 #116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你拐弯骂我还少啊?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2 01:03



QUOTE:
原帖由 颖颍 于 2014-4-22 01:01 发表
你拐弯骂我还少啊?

这个贴子里,开始我根本就没想攻击你。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4-22 01:04     标题: 回复 #117 颖颍 的帖子

我之前的确有所误会,看了高层判决书之后,我真诚地相信他的图就是香蕉,没有任何别的意思。

==================
奇怪了,你现在不是不封他了吗?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4-4-22 01:04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22 00:57 发表

她在这贴拐弯骂我时,我都没投诉,现有还去投诉什么。

问题就出在这里啊,他骂你你不去投诉,然后直接找他抗正面,中途来了个打黑枪的他就记到你头上,以后只要是跟他观点不一致的人都叫某光,这种恩怨了结了算了。
他挑衅你你就投诉,过不了多久就转移目标了,坛子里正常讨论的帖子不少,被别人带歪了,自己和不相干的人死掐没意思,又不是你要挑衅他的。

[ 本帖最后由 heismine 于 2014-4-22 01:05 编辑 ]
作者: 颖颍    时间: 2014-4-22 01:18     标题: 回复 #120 KYOKO 的帖子

你不就是想跟司马光一伙挤兑我么?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4-22 01:27



QUOTE:
原帖由 颖颍 于 2014-4-22 01:18 发表
你不就是想跟司马光一伙挤兑我么?

冤沉海底了

你一会正话一会反话我到底该信哪一句??
作者: 粉炎陽    时间: 2014-4-22 06:00



QUOTE:
原帖由 颖颖 于 2014-4-21 19:55 发表


不是啊,关键我投诉过香蕉帝的头像,结果被官方告知香蕉就是香蕉,没有别的意思。你不能说我投诉时告诉我没别的意思,现在又说其中有别的意思。

光哥,我來看完公主說的話
我真心覺得她說的是對的

這香蕉兄都敢貼這種頭像了,怪不得別人點評罷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4-22 06:01

如果投诉,就请发投诉贴,并说明路径.

跟贴投诉历来不予受理,请单独发投诉帖.

我从未说过有新规,所采取措施只是针对那些一贯不遵守老规则的人.
作者: 粉炎陽    时间: 2014-4-22 06:06

私以為大家都開始放出那麼點善意了

炎陽以為,對人不對事,或者人身攻擊是一種很惡劣的事情
但這種惡劣有兩種情形

一種是無時無刻地惡劣,另一種是針對特定人才轉惡劣

炎陽建議從今天起,大家約定放下對人不對事的討論方式,一切內容不得指向個人,只能指向事物
如果對方做到了,那是互為友善
如果對方做不到,那就當自己一番修練罷了

=================================

私以為水王兄與炎陽都是一路天然呆的貨色,都是下意識覺得誰理虧就擠兌誰的,沒有看人下手
重提那件"為泰黨"的老事,水王兄當時一開始擠兌的是光哥

作者: 橙炎陽    时间: 2014-4-22 06:21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21 19:57 发表

笑,你投诉之前,没人往那个地方想,你当时却向那个地方说,那么不管别人如何相,你肯定是向那个地方想是没错的。

光哥這話有點不通了
明面上說,既然大家都表態說香蕉的頭像沒有問題,就不能再拿這個說其他想的人如何如何了

暗地裡說,這兄的帳號人身攻擊的是誰,你我都明白,炎陽以為,浪跡天涯的苦難,是很多人難以想像的,歷盡滄桑,不忘祖國,也是很值得敬佩的
這要是換來同胞兄弟的一句香蕉,未免太不近人情

於情於理,不合

炎陽依稀記得這位香蕉兄也略是敲打過O總,當陽侯?(可能是記混了,說錯莫怪)
炎陽以為,這下要是不說話,怕是今日的諸賢,會是明日的我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2 08:02

炎阳啊,要这么说的话,这位香蕉兄弟还真是冤枉。

这位香蕉兄弟在我的投诉贴里那番话,是挤兑过来捣乱某A的,后来给70子封了,大家都认可的原因是什么?

就是水王所说,他是借机来骂天宫而已。如果硬要说是违规,充其量只能扣得通宝。

天宫刚才那几贴与这位香蕉兄弟是师出同门,对香蕉就是从事实出发,行诛心之举,对天宫就要按版规处理,不能无据封人。

heismine这位老兄也承认天宫与香蕉是一路招数。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2 08:06



QUOTE:
原帖由 粉炎陽 于 2014-4-22 06:00 发表

光哥,我來看完公主說的話
我真心覺得她說的是對的

這香蕉兄都敢貼這種頭像了,怪不得別人點評罷

香蕉这个图像是挤兑天宫的,我承认,但我一直强调的是无攻击性。

天宫认为那是男性的生殖器官,而我认为,这不过意思为香蕉人而已。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2 08:11



QUOTE:
原帖由 粉炎陽 于 2014-4-22 06:06 发表
私以為大家都開始放出那麼點善意了

炎陽以為,對人不對事,或者人身攻擊是一種很惡劣的事情
但這種惡劣有兩種情形

一種是無時無刻地惡劣,另一種是針對特定人才轉惡劣

炎陽建議從今天起,大家約定放下對人 ...

天宫行事霸道,作风泼辣。你想让她改好?

第一,她来轩辕就是骂人的;第二,右派都是垃圾,左派都温文而雅;第三,因为我被攻击投诉没人管,这才导致我现在如此。

只要以上三条在,对事不对人,只怕是痴人说梦。

话说回来,即使她做到了以上三条,我充其量可以不理她,对她印象要转好,十年八年之内是不可能的。

我上面发了这几贴,即便把天宫从记忆抹掉,她今天看了这几贴,也恨不得把我杀了。

水王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2 08:21



QUOTE:
原帖由 橙炎陽 于 2014-4-22 06:21 发表
暗地裡說,這兄的帳號人身攻擊的是誰,你我都明白,炎陽以為,浪跡天涯的苦難,是很多人難以想像的,歷盡滄桑,不忘祖國,也是很值得敬佩的
這要是換來同胞兄弟的一句香蕉,未免太不近人情

前面大部份我也说过了。只不过爱国这个,还有几句讲一下。

首先,我从来不认为爱国有多高尚。只要不卖国,爱国不崇高,不爱国不可耻,这应该是平等对待。

其次,有些爱国行径是可以看得出人品的,我还是极为敬仰的,如钱学森那一批人,放弃更好的生活条伯,回国同甘同苦,还是彭德怀,在老毛千方百计保存实力,他仍能抵住压力,与日寇血战,不管他以后出了什么错,我都认为,他大节上都是不亏的。当然我没有要求天宫这么高,但她最初对陈盲人的态度,我半分也没看出来,只看见她对权贵的谄媚,对强权的崇拜,对百姓的无视,对弱者的践踏。加上她这一贯的作风,这种爱国,比卖国更不可让人接受。我承认,陈盲人出国后,很有可能会变得反华。不过,当年在国内的遭遇,是一个普通人都能理解的。
作者: 橙炎陽    时间: 2014-4-22 08:41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22 08:02 发表
这位香蕉兄弟在我的投诉贴里那番话,是挤兑过来捣乱某A的,后来给70子封了,大家都认可的原因是什么?

我覺得原因是黑吃黑啊

會員敢來擦邊式馬甲罵人,裁判也敢擦邊式封掉

舉個例子,要是我橙炎陽和水王都用類似的語言攻擊樹熊,可能水王是封禁,我橙炎陽號會永封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2 08:42



QUOTE:
原帖由 橙炎陽 于 2014-4-22 08:41 发表

我覺得原因是黑吃黑啊

會員敢來擦邊式馬甲罵人,裁判也敢擦邊式封掉

舉個例子,要是我橙炎陽和水王都用類似的語言攻擊樹熊,可能水王是封禁,我橙炎陽號會永封

天宫这几贴何尝不是擦邊式馬甲罵人。
作者: 橙炎陽    时间: 2014-4-22 08:47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22 08:06 发表

香蕉这个图像是挤兑天宫的,我承认,但我一直强调的是无攻击性。

天宫认为那是男性的生殖器官,而我认为,这不过意思为香蕉人而已。

承上

香蕉這詞本身就是地域/人種攻擊了,和港狗是一個意思
只要是在外國待過,你要怎麼反駁?

這種以人廢言的話誰都會說,炎陽要是不要臉天天黑大家的所在地區,誰受得了?只不過是炎陽一張嘴,壇子裡一萬張嘴,炎陽罵不過罷了
說句不好聽的話,炎陽以為在大陸地區的漢人兄弟,頗有些是群仗人多仗欺少,網上不花錢黑少數族群的人罷了

從少民到香港,台灣,海外華人
對人不對事,唯血統身份論,這種不自律現象,炎陽深感自危

公主之所以捉住生殖不放,一來是反擊,二來也是提供給裁判一個黑吃黑的理由

要是找個無怨無仇的,比如三紅兄來個不雅頭像,誰有閒情投訴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14-4-22 08:56 编辑 ]
作者: 橙炎陽    时间: 2014-4-22 08:53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22 08:42 发表

天宫这几贴何尝不是擦邊式馬甲罵人。

事情總有因果罷

殿下開口都是這個背景如何,這個原理如此
香蕉兄開口都是你丫的逃票,你丫的香蕉,你丫的澳大利亞

要是你不敢/沒時間把原理說清楚,那你乾脆別回
硬要表明自己對,丟下一句人身攻擊走人,這等屠夫行徑,不太好罷
作者: 橙炎陽    时间: 2014-4-22 08:55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22 08:42 发表

天宫这几贴何尝不是擦邊式馬甲罵人。

我贊成處分任何不規則的事情
誰是楊志,誰是牛二,我心中自有一把尺,我會默默地為楊志叫好

但是楊志要真殺了人,我可不會替他劫法場

光哥也當過青面獸.....兄懂的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2 09:06



QUOTE:
原帖由 橙炎陽 于 2014-4-22 08:55 发表

我贊成處分任何不規則的事情
誰是楊志,誰是牛二,我心中自有一把尺,我會默默地為楊志叫好

但是楊志要真殺了人,我可不會替他劫法場

光哥也當過青面獸.....兄懂的

我当杨志时,是杨志与牛二一起上法场;天宫当杨志时,牛二砍了,杨志没事。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2 09:08



QUOTE:
原帖由 橙炎陽 于 2014-4-22 08:53 发表

事情總有因果罷

殿下開口都是這個背景如何,這個原理如此
香蕉兄開口都是你丫的逃票,你丫的香蕉,你丫的澳大利亞

要是你不敢/沒時間把原理說清楚,那你乾脆別回
硬要表明自己對,丟下一句人身攻擊走人,這 ...

在我看来了,因果已是难辩了。

天宫一上来,你们五分SB,你们五分人渣,然后,凭她的好恶,把人打成五分。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2 09:10



QUOTE:
原帖由 橙炎陽 于 2014-4-22 08:47 发表

承上

香蕉這詞本身就是地域/人種攻擊了,和港狗是一個意思
只要是在外國待過,你要怎麼反駁?

這種以人廢言的話誰都會說,炎陽要是不要臉天天黑大家的所在地區,誰受得了?只不過是炎陽一張嘴,壇子裡一萬張嘴 ...

焦蕉人与港狗一个级别?

这个我还真不知道,在我的记忆里,焦蕉人就是指海外华人移民的第二代、第三代子女。没有什么其它恶意。

百度了一下:

香蕉人又叫ABC(American Born Chinese),最初意指出生在美国的华人。现在,这个概念的范围已不再限于美国,而扩及整个海外,泛指海外华人移民的第二代、第三代子女。他们虽然也是黑发黄皮,但不识中文,说一口地道的美国英语。他们自小就受美国文化、美国教育的熏陶,其思维方式、价值观也是完全美国化的,同移民来美的上辈不同。这其中,“黄皮其外、白瓤其内”、“黄皮白心”、“夹缝中的人”、“中文盲”、“边缘化”,是描述“香蕉人”时使用频率最多的词汇。

是一个很中性的词语啊。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4-4-22 09:14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22 09:06 发表

我当杨志时,是杨志与牛二一起上法场;天宫当杨志时,牛二砍了,杨志没事。

我希望牛二上法場,楊志跑掉最好,跑不掉,我默哀,我不劫法場
誰是因,誰是果,按光哥這個方向的確是難辨

但是炎陽有另一個方向

天宮公主畢竟是留下過溫文儒雅,才學德佳的形象的
跟殿下放對,或是平時好破口大罵的那幾位,只怕沒留下過甚麼

這刻他們的確是泥漿摔角,但是殿下能拿出以前貴族風度,稱是被扯下去的,這自然可信度高
反之兄要說殿下自毀武功,硬拖個小角色下去泥漿摔角,這也太低估炎陽智商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4-4-22 09:14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22 08:02 发表
heismine这位老兄也承认天宫与香蕉是一路招数。

首现我要表明对你们的态度,我不是劝合。

颖颖的态度是被敌人逼的,现在疯狂的报复,司马光是有党派的。
落叶聚还散的态度是被颖颖看到了就攻击,原来和现在都是个人意愿来对抗颖颖,现在不想理他了。

这一点来说颖颖是说到做到,而你是嘴上说不要还是一直打,最郁闷的是帮别人背黑锅,其他人攻击颖颖还是记在你的账上,所以我从你的态度上提出的不成熟的建议让你看见了就举报不要继续相互回帖。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2 09:16



QUOTE:
原帖由 灰炎陽 于 2014-4-22 09:14 发表

我希望牛二上法場,楊志跑掉最好,跑不掉,我默哀,我不劫法場
誰是因,誰是果,按光哥這個方向的確是難辨

但是炎陽有另一個方向

天宮公主畢竟是留下過溫文儒雅,才學德佳的形象的
跟殿下放對,或是平時好破口大罵的那幾位,只怕沒留下過甚麼

這刻他們的確是泥漿摔角,但是殿下能拿出以前貴族風度,稱是被扯下去的,這自然可信度高
反之兄要說殿下自毀武功,硬拖個小角色下去泥漿摔角,這也太低估炎陽智商

如果天宫一直保持以前的形象,我根本就不会与她交恶,闹到这个地步。哪怕不保持以前的形象,不要象现在这样,上来就全屏攻击,而且都是不雅的话语,只要她不找我的麻烦,我充其量不理她,就如慕容嫣然。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4-4-22 09:17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22 09:10 发表
“黄皮其外、白瓤其内”、“黄皮白心”、“夹缝中的人”、“中文盲”、“边缘化”,是描述“香蕉人”时使用频率最多的词汇。

是一个很中性的词语啊。

1. 充滿負面信息
2. 退一步說,不管是否中性,標籤別人總是不好的,光哥是個受過良好教育的人,這點應該明白
3. 黑人,某教徒,某民族,女人,這些都是中性標籤,從前這些人因標籤受過多少傷害,大家都明白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2 09:18



QUOTE:
原帖由 heismine 于 2014-4-22 09:14 发表


首现我要表明对你们的态度,我不是劝合。

颖颖的态度是被敌人逼的,现在疯狂的报复,司马光是有党派的。
落叶聚还散的态度是被颖颖看到了就攻击,原来和现在都是个人意愿来对抗颖颖,现在不想理他了。
...

我没说你是劝合啊。

另外,我可没有党派。天宫是逼的现在疯狂的报复,还是本来如此,也难说的很。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4-4-22 09:20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22 09:16 发表

如果天宫一直保持以前的形象,我根本就不会与她交恶,闹到这个地步。哪怕不保持以前的形象,不要象现在这样,上来就全屏攻击,而且都是不雅的话语,只要她不找我的麻烦,我充其量不理她,就如慕容嫣然。

仁兄想來也不是因,這我明白

究竟殿下是不是因,仁兄大好男兒,是非黑白,炎陽懇請兄丟下個話罷
還請莫要說出"互為因果,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之類的和稀泥的話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2 09:21



QUOTE:
原帖由 灰炎陽 于 2014-4-22 09:17 发表

1. 充滿負面信息
2. 退一步說,不管是否中性,標籤別人總是不好的,光哥是個受過良好教育的人,這點應該明白
3. 黑人,某教徒,某民族,女人,這些都是中性標籤,從前這些人因標籤受過多少傷害,大家都明白

多谢炎阳,既然这个词语有很强的负面意思,那我还得注意了,在网络上的时间长了,有时会时不时的把这类话放到嘴边,自己不知道,反而得罪人,这可不好了。
作者: 灰炎陽    时间: 2014-4-22 09:22     标题: 回复 #145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兄過謙了,炎陽該去搬磚了,先聊到這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4-4-22 09:37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22 09:18 发表

我没说你是劝合啊。

另外,我可没有党派。天宫是逼的现在疯狂的报复,还是本来如此,也难说的很。

上面几句是我自行脑补的你们两的态度。

天宫认为自己是被逼后报复,司马光是有党派的。
你认为司马光是无党派的,现在被迫反抗是个人行为,天宫不是被逼后报复。

是不是报复只是天宫有没有对你攻击的理由,与你们俩的形式的发展没有任何的关系,天宫没有对你攻击的理由他也不会对你停战,他有攻击你的理由你也不会单方面挨打。

我的意思是:
你认为自己无党派,天宫认为你有党派,把针对他的攻击全部算在你头上,然后对你实施报复攻击,也就是别人攻击他,他就来攻击你。

别人攻击他,他攻击你,你举报,结案。
他攻击你,你举报,结案。
他攻击你,你反击,别人来打天宫的黑枪,有人来打你的黑枪,被人举报,结案,你看不起他,他记恨你。
别人攻击他,他攻击你,你来反抗,他来回击,别人来打天宫的黑枪,有人来打你的黑枪,被人举报,结案,你看不起他,他记恨你。

[ 本帖最后由 heismine 于 2014-4-22 09:38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2 09:40



QUOTE:
原帖由 heismine 于 2014-4-22 09:37 发表


上面几句是我自行脑补的你们两的态度。

天宫认为自己是被逼后报复,司马光是有党派的。
你认为司马光是无党派的,现在被迫反抗是个人行为,天宫不是被逼后报复。

是不是报复只是天宫有没有对你攻击的 ...

我又想起了当初你发杀猪的那贴来。

这话说得我好悲惨。

想起南北棒的段子,北棒是,谁骂他,他打南棒;天宫是谁骂她,她来骂我。
作者: 饭富昌景    时间: 2014-4-22 10:00

P大点事, 敢骂就敢回骂, 敢举报就敢回告. 先侮辱人的如果还有一点廉耻的话是不会先告状的, 当然也有例外情况.
作者: 考拉国毛香蕉    时间: 2014-4-22 10:42



QUOTE:
原帖由 麒麟子 于 2014-4-22 06:01 发表
如果投诉,就请发投诉贴,并说明路径.

跟贴投诉历来不予受理,请单独发投诉帖.

我从未说过有新规,所采取措施只是针对那些一贯不遵守老规则的人.

敢情你的措施和规定不是一路啊。

规定摆的好看,实行就另个标准。

你这么说就行了。还用投诉,完全没必要嘛。
作者: 考拉国毛香蕉    时间: 2014-4-22 10:44



QUOTE:
原帖由 heismine 于 2014-4-22 09:14 发表


首现我要表明对你们的态度,我不是劝合。

颖颖的态度是被敌人逼的

本年度最搞笑台词。

被人逼的,哈哈。

大家逼他吹牛,骗人么?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2 10:47



QUOTE:
原帖由 考拉国毛香蕉 于 2014-4-22 10:42 发表


敢情你的措施和规定不是一路啊。

规定摆的好看,实行就另个标准。

你这么说就行了。还用投诉,完全没必要嘛。

兄弟,你要投诉,且先按正规途径,不管70子怎么处理,你得先按规矩,不然,就是算是借口,你也没辙。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4-4-22 10:54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22 09:40 发表

我又想起了当初你发杀猪的那贴来。

这话说得我好悲惨。

想起南北棒的段子,北棒是,谁骂他,他打南棒;天宫是谁骂她,她来骂我。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p;page=5#pid3773612

QUOTE:
原帖由 考拉国毛香蕉 于 2014-4-22 10:44 发表


本年度最搞笑台词。

被人逼的,哈哈。

大家逼他吹牛,骗人么?

这是打黑枪的栗子,只不过我没有宿敌没人来补刀,是你自己不想陪天宫折腾了,所以我认为投诉是最容易解决的办法,攻击下去还不是被别人打了黑枪,起码我是不认为你俩继续单挑会分出胜负的,只是为打黑枪的人提供靶子和舞台而已,参与正常讨论的人会不爽本来正常讨论的帖子会被腰斩。
作者: 考拉国毛香蕉    时间: 2014-4-22 13:01



QUOTE:
原帖由 heismine 于 2014-4-22 10:54 发表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p;page=5#pid3773612




这是打黑枪的栗子,只不过我没有宿敌没人来补刀,是你自己不想陪天宫折腾了,所以我认为投诉是最容易解决的办法,攻 ...

你竟然在空开场合发帖,你觉得这不该那不该,那你自己去写日记去。
作者: 木下弥右卫门    时间: 2014-4-22 19:47



QUOTE:
原帖由 考拉国毛香蕉 于 2014-4-21 16:45 发表


澳洲的就给自己洗白了,还上小号。
还替人洗白。

PS,有必要么?

论坛里面,自己说的话,被人原文引用被打脸都不承认的多了。

有本事你上大号,你这种人能专门注册马甲挑衅,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
作者: 存在就是合理    时间: 2014-4-24 18:08     标题: 麒麟子处事有很大问题

投诉麒麟子!

作为论坛判决人,绝对不可以搞诛心判罚,即使某人确实有这个意思或想法, 但是没有明确表达出来, 不可以作为你的判决依据。

你最近的行为我觉得太过分了,做人不能这样。 论坛有明确的规定, 你依律判决没有问题,即使同样的行为,你判有的人1周,有的人2周这些毕竟还在规定之类,甚至有的人你处罚了,有的人你不处罚,你可以认为有的人行为你没有看见。 但是如果你非要按自己的意愿去判定一些没有规定的行为为攻击性行为,这就很主观,而且你这些主观的判定很烂。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4 18:29

存在,你这是无用功。
作者: 长葛李子龙    时间: 2014-4-24 18:33

关于这个问题,似乎早就在鼓区讨论烂了,就连当值版主都有权按照自己的理解来处理坛处,更何况鼓区仲裁。
再说,伪轩明确的表示过:这是一个由私人出资的个人类型论坛
作者: 3_141592653589    时间: 2014-4-24 18:36

还真把论坛裁判当法官断案了……
轩辕现在才几个人,整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大家说话啥意思谁不能猜个七七八八。
一方面攻击别人的时候利用这一点冷嘲暗讽,另一方面受罚的时候用这一点玩无罪辩护……
网络上都是虚拟身份,敢作敢当点行不?
作者: 存在就是合理    时间: 2014-4-24 18:39

攻击就是攻击,没有攻击就是没有攻击, 不能自己来揣测某人是否想攻击。 这种判决方法不就是跟判决南京老太的那个法官方式一样了吗?
作者: 存在就是合理    时间: 2014-4-24 18:43

我觉得这种行为对管理员来说是很严肃的, 否则很容易出现很不客观的情况, 这么容易避免的毛病非要去犯我觉得很不应该。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4 18:46



QUOTE:
原帖由 存在就是合理 于 2014-4-24 18:43 发表
我觉得这种行为对管理员来说是很严肃的, 否则很容易出现很不客观的情况, 这么容易避免的毛病非要去犯我觉得很不应该。

就是找借口封香蕉而已。

而且轩辕历来有打击右派的传统。

所以,存在你就歇一会儿,看个热闹吧,较真有什么用啊。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24 18:50 编辑 ]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4-24 19:04

对于有德的人,以德报德。
对于有礼的人,以礼还礼。
对于用心的人,将心比心。
对于多才的人,应尽其才。
对于另类的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温馨提示:状告本版主,直接短信TOP,否则无济于事。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4-4-24 19:15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4-24 18:46 发表

就是找借口封香蕉而已。

而且轩辕历来有打击右派的传统。

所以,存在你就歇一会儿,看个热闹吧,较真有什么用啊。

是个东西就能叫右派么?特别还加上“人士”,我叉,太给人家涨脸了。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4 19:20



QUOTE:
原帖由 小贩 于 2014-4-24 19:15 发表

是个东西就能叫右派么?特别还加上“人士”,我叉,太给人家涨脸了。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我问你一句,是个东西普能叫左派吗,估计你肯定不满意。
后半句更赤裸裸的人生攻击。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4-4-24 19:21

坛子里,一些家伙自艾自怨、东施效颦,以“右派”分子、民主“人士”自居,都是被迫害的“高端”“学者”“知识分子”,个个这么牛,你们家人知道么?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4-4-24 19:29     标题: 回复 #11 小贩 的帖子

自诩民主斗士,用的却都是文革时期的红卫兵手段。此等伪右实乃轩辕建坛以来最大之毒瘤。
作者: 木下弥右卫门    时间: 2014-4-24 19:59

管理不能自己判定,莫非要根据楼主的想法来判定?

PS:楼主回来了?顺便欢迎一下楼主
作者: 存在就是合理    时间: 2014-4-24 20:20



QUOTE:
原帖由 麒麟子 于 2014-4-24 19:04 发表
对于有德的人,以德报德。
对于有礼的人,以礼还礼。
对于用心的人,将心比心。
对于多才的人,应尽其才。
对于另类的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温馨提示:状告本版主,直接短信TOP,否则无济于事。

痴长你几岁,不过是提醒一下做人的方式。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不知道你站在什么立场上? 由你这句话就看得出你把自己的位置放的不对!

[ 本帖最后由 存在就是合理 于 2014-4-24 20:30 编辑 ]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4-24 20:36

做事既要有原则性,也应有灵活性,对于论坛的现状,不能以偏概全,不能教条刻板。

谁在捣乱,谁在申冤,浊者自浊,清者自清,不在于我站什么立场,关键我自己滴有杆秤。
作者: 木下弥右卫门    时间: 2014-4-24 20:37     标题: 回复 #15 麒麟子 的帖子

公道自在人心,你真的没有必要理楼主这种人,你看看他发的所有主题,有三分之二是投诉、挑事、攻击别人的。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4-24 20:47



QUOTE:
原帖由 木下弥右卫门 于 2014-4-24 20:37 发表
公道自在人心,你真的没有必要理楼主这种人,你看看他发的所有主题,有三分之二是投诉、挑事、攻击别人的。

批评一下也无妨,古人云:委身当任,始知时事之难;
                                    袖手旁观,何怪人言之易。

  很多会员等当上版主那天起,也许才会了解他自己,这样的帖子会随着时间消逝,真没什么。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4 20:52



QUOTE:
原帖由 麒麟子 于 2014-4-24 20:47 发表


批评一下也无妨,古人云:委身当任,始知时事之难;
                                    袖手旁观,何怪人言之易。

  很多会员等当上版主那天起,也许才会了解他自己,这样的帖子会随着时间消逝,真没 ...

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4-24 21:05

唉,怎么说呢,再过两个多月吧,我就在轩辕糗十年了,就像歌里唱的:“一心要江山图治垂青史,也难说身后骂名滚滚来。”

估计前半句下辈子也赶不上,后半句我在轩辕兴许会有幸赶上。

[ 本帖最后由 麒麟子 于 2014-4-24 21:06 编辑 ]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4-4-24 21:09



QUOTE:
原帖由 颖颖 于 2014-4-24 19:29 发表
自诩民主斗士,用的却都是文革时期的红卫兵手段。此等伪右实乃轩辕建坛以来最大之毒瘤。

你用起來红卫兵手段就是得心應手理所當永遠不戒。
作者: 考拉公主吃香蕉    时间: 2014-4-24 21:12



QUOTE: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4-4-24 21:09 发表


你用起來红卫兵手段就是得心應手理所當永遠不戒。

侬们都没见到,他疯狂咬人时,一口一个汉奸,一口一个走狗。

可惜他洗不白。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4 21:13



QUOTE:
原帖由 麒麟子 于 2014-4-24 21:05 发表
唉,怎么说呢,再过两个多月吧,我就在轩辕糗十年了,就像歌里唱的:“一心要江山图治垂青史,也难说身后骂名滚滚来。”

估计前半句下辈子也赶不上,后半句我在轩辕兴许会有幸赶上。

你不管鼓区时,从来没有这些指责之声。是有些无奈,但不全是。
你想当清世宗,可我还是认为你很可能是明思宗。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4-24 21:20

还清世宗呢,咱就是网上玩玩,毕竟喜欢论坛嘛。

回头看看大家不都消磨的,就像香蕉党的这些号,前赴后继到来,各有各的玩法。只不大家选择了自己喜欢的角色。
有人愿意扮演悍匪,有人喜欢扮演警察,有人喜欢愤世嫉俗,有人喜欢凑凑热闹,有人喜欢闲话闲说,有人喜欢庸人自扰。

虚拟环境的乐趣,也许就在其中。
作者: 考拉公主吃香蕉    时间: 2014-4-24 21:37



QUOTE:
原帖由 麒麟子 于 2014-4-24 21:20 发表
还清世宗呢,咱就是网上玩玩,毕竟喜欢论坛嘛。

回头看看大家不都消磨的,就像香蕉党的这些号,前赴后继到来,各有各的玩法。只不大家选择了自己喜欢的角色。
有人愿意扮演悍匪,有人喜欢扮演警察,有人喜欢 ...

人要自知自明,要有坦诚的心。

明明特别在意的事,千万别装的不在意。

对吧,你的签名深深出卖了你。
作者: 存在就是合理    时间: 2014-4-25 09:02



QUOTE:
原帖由 麒麟子 于 2014-4-24 20:36 发表
做事既要有原则性,也应有灵活性,对于论坛的现状,不能以偏概全,不能教条刻板。

谁在捣乱,谁在申冤,浊者自浊,清者自清,不在于我站什么立场,关键我自己滴有杆秤。

那你就是明确了以自己的好恶来行事了?

你说民不究官不管,结果掉头就封一些没人投诉的发言; 你说不永封某些人是因为他马甲多,封了起不到惩罚左右,话音未落就把另为一个人永封了;

你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你都没参与讨论,谈什么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还是你不明白这个词的意思?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4-25 09:13

有些投诉和讨论有多大关系,明摆着在登闻鼓兴风作浪,发擦枪走火的帖子,说模棱两可的话语,拿论坛规则的空隙,百般刁难,节外生枝。

有些会员,来论坛消磨时光,既不会创作,也不尊重别人,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在登闻鼓扯皮。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唯恐论坛不乱。

我很少参与敏感话题的讨论,就是为了避开观点的倾向,纯吵架的有几人,纯捣乱的有几人,在登闻鼓都看的明白。

[ 本帖最后由 麒麟子 于 2014-4-25 09:15 编辑 ]
作者: 存在就是合理    时间: 2014-4-25 11:57



QUOTE:
原帖由 麒麟子 于 2014-4-25 09:13 发表
有些投诉和讨论有多大关系,明摆着在登闻鼓兴风作浪,发擦枪走火的帖子,说模棱两可的话语,拿论坛规则的空隙,百般刁难,节外生枝。

规则有空隙,需要的是完善规则,而不是在自己心中有另外一个规则。
有些会员,来论坛消磨时光,既不会创作,也不尊重别人,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在登闻鼓扯皮。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唯恐论坛不乱。

这个好, 可以看看是谁喜欢在登闻鼓扯皮!

我很少参与敏感话题的讨论,就是为了避开观点的倾向,纯吵架的有几人,纯捣乱的有几人,在登闻鼓都看的明白

正因为你很少参与,所以我觉得你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很奇怪,至于你后面说的话太主观,就是太诛心,你不用管别人的目的,你需要管的是别人的行为有没有违规举行了,一个杀人犯杀人前你就把他抓起来?...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4-25 12:15

事在人为,一切违规,一切扰乱,不能怨天怨地,皆由人祸。完善的规则,取决立法机构的工作,毕竟这是虚拟环境,大家都明白。

解释一千遍,也是这样。
作者: comsich    时间: 2014-4-25 15:53



QUOTE:
原帖由 颖颖 于 2014-4-24 19:29 发表
自诩民主斗士,用的却都是文革时期的红卫兵手段。此等伪右实乃轩辕建坛以来最大之毒瘤。

讽刺你就算红卫兵手段?使用暴力才是红卫兵的特征。

说实话,在论坛上,真想要用红卫兵手段也很难,因为论坛是无法使用暴力。你给别人扣疆独帽子,还有某人不满你的意你就起哄要抵制某某区,胁迫管理层来达到你打到版主,换上自己这边的人的目的,这种做法嘛倒是有些和红卫兵勉强可以类比。
作者: 秃鹫派分子    时间: 2014-4-25 15:58



QUOTE:
原帖由 comsich 于 2014-4-25 15:53 发表




讽刺你就算红卫兵手段?使用暴力才是红卫兵的特征。

说实话,在论坛上,真想要用红卫兵手段也很难,因为论坛是无法使用暴力。你给别人扣疆独帽子,还有某人不满你的意你就起哄要抵制某某区,胁迫管理 ...

只有红卫兵才会张口闭口,对方是资产阶级,对方是右派,对方是地主,对方是黑五类,对方是卖国贼,对方是汉奸的。

只有红卫兵有事没事就需要得到高层支持的,一旦高层不支持了,就要给高层扣帽子,高层和右派,地主和资产阶级,汉奸一起的。

红卫兵所谓的公平都是要高人一等的公平。你无法满足。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4-4-25 16:03



QUOTE:
原帖由 考拉公主吃香蕉 于 2014-4-24 21:37 发表


人要自知自明,要有坦诚的心。

明明特别在意的事,千万别装的不在意。

对吧,你的签名深深出卖了你。

在軒轅用軒轅的經歷做簽名檔有什麼問題。
如果是其他場合用這個做簽名檔就比較怪異了。
作者: 关内侯    时间: 2014-4-25 19:32

其实就是想让擦边球搞人参公鸡合法化而已。

比如我特别讨厌赵本山,于是注册一个“赵木山是傻逼”的ID出来招摇过市,这样既不违法也能达到自己攻击赵本山的目的?

累不累?大家明明都知道你的想法,还要大家配合你装出都不懂的样子。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4-25 19:39

赵木山是傻逼,是攻击无疑;赵木山很有趣,可不是攻击
作者: 关内侯    时间: 2014-4-25 20:05

我只是举个擦边球的例子,关于擦边球的合法性,论坛的管理者有自己的解释权,这不需要以社会普遍性来要求论坛。而且已经有很多人解释了论坛是私人的,你如果不接受不理解可选择离开。

所以我觉得论坛管理者的一些处理擦边球的方式没有问题。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4-4-25 20:26



QUOTE:
原帖由 关内侯 于 2014-4-25 20:05 发表
所以我觉得论坛管理者的一些处理擦边球的方式没有问题。

我觉得过于民主解释过多,职业喷子挑战非职业版主,版主何必陪喷子辩呢。
作者: 考拉公主吃香蕉    时间: 2014-5-10 00:25



QUOTE:
原帖由 木下弥右卫门 于 2014-4-22 19:47 发表


有本事你上大号,你这种人能专门注册马甲挑衅,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

啧啧,这么快就有罪推定了啊。

我刚大号回来,拉根香蕉。我可没本事不上大号,会憋坏的。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14-5-11 11:58     标题: 麒麟子乱扣功绩纯属滥用职权

建议早点辞职以谢天下人

ps:真想辞职就爷们点直接挂冠而去,别假惺惺的发个贴辞职,然后有人出面挽留下就顺坡下驴

[ 本帖最后由 风雪夜归人 于 2014-5-11 12:04 编辑 ]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4-5-11 12:05

不服你也练一个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4-5-11 12:07

这点我还是赞同麒麟老哥的,功绩作为论坛的荣誉之一,扣掉的时候还比通宝更让人肉痛一点,威慑力还是有的,而且扣多了是永封威慑效果更大,与其莫名其妙封了谁的ID或是IP,这种渐进式的也更占理

至于有没有滥用权力,我认为权利既然给了人,那就别说滥用,要么就明确把权利划走,给了而不让用基本上就是难为人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14-5-11 12:16



QUOTE:
原帖由 卫天龙 于 2014-5-11 12:07 发表
这点我还是赞同麒麟老哥的,功绩作为论坛的荣誉之一,扣掉的时候还比通宝更让人肉痛一点,威慑力还是有的,而且扣多了是永封威慑效果更大,与其莫名其妙封了谁的ID或是IP,这种渐进式的也更占理

至于有没有滥 ...

论坛规定里根本没有扣功绩这一项,他擅自扣功绩就是滥用职权

扣功绩不是肉痛不肉痛的问题,而是他借此将不够永封的人变相永封(功绩为负就无法登陆了)

这根刘瑾 魏忠贤之流有什么区别

[ 本帖最后由 风雪夜归人 于 2014-5-11 12:19 编辑 ]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4-5-11 12:25     标题: 回复 #4 风雪夜归人 的帖子

规矩是人定的,自然可以根据需要变更,只要真正有助于论坛清净

而且论坛规定我一直在看轩辕刑律,那里面连扣通宝都没说,说的是封禁和警告,而警告的方式我理解成是开个帖子公布?但目前我没看到有哪个人是这么做的

或许刑律真的只有这两个意思,但封禁和警告之间,落差太大,需要中间补充一点东西,通宝可以存到银行,负数顶多是难看,那么扣功绩似乎是个更合理的补充
作者: 木下弥右卫门    时间: 2014-5-11 12:34



QUOTE:
原帖由 风雪夜归人 于 2014-5-11 12:16 发表

论坛规定里根本没有扣功绩这一项,他擅自扣功绩就是滥用职权

扣功绩不是肉痛不肉痛的问题,而是他借此将不够永封的人变相永封(功绩为负就无法登陆了)

这根刘瑾 魏忠贤之流有什么区别

论坛规定里根本没有禁止扣功绩这一项,他当然可以扣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14-5-11 12:45



QUOTE:
原帖由 木下弥右卫门 于 2014-5-11 12:34 发表


论坛规定里根本没有禁止扣功绩这一项,他当然可以扣


作者: 轮回    时间: 2014-5-11 12:46

我支持麒麟子永封杀猪的所有的号
作者: 木下弥右卫门    时间: 2014-5-11 12:49



QUOTE:
原帖由 风雪夜归人 于 2014-5-11 12:45 发表


没话说了吧?知道自己没理就少出来挑衅
作者: 长空归雁    时间: 2014-5-11 13:27

支持扣功绩,支持永封屡次骂街者。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4-5-11 14:36

麒麟子乱扣功绩中饱私囊,翻修“登闻鼓”,极其腐败.......
作者: 长空归雁    时间: 2014-5-11 15:01



QUOTE:
原帖由 小贩 于 2014-5-11 14:36 发表
麒麟子乱扣功绩中饱私囊,翻修“登闻鼓”,极其腐败.......

扣功绩惩罚分明倒还不错,若中饱私囊……就大大不该了,今上若知,可要问罪斩头的哎。
作者: 颖颍    时间: 2014-5-11 15:13

乱扣谁的功绩了?

本以为投诉贴跟贴都是扣功绩的, 结果司马光和那个考拉香蕉回了那么多废话, 一点功绩都没扣。
作者: 存在就是合理    时间: 2014-5-11 16:21

就这个帖子的处理方式,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88085-1-1.html, 楼主还指望麒麟子的判罚? 他凭感觉的,号称一切为了轩辕的未来。

[ 本帖最后由 存在就是合理 于 2014-5-11 16:22 编辑 ]
作者: 存在就是合理    时间: 2014-5-11 16:33



QUOTE:
原帖由 木下弥右卫门 于 2014-5-11 12:34 发表


论坛规定里根本没有禁止扣功绩这一项,他当然可以扣

这逻辑无敌了!
作者: 存在就是合理    时间: 2014-5-11 17:07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88085-1-1.html

按这个判罚处理, 本来一个很明显的骂人行为,结果被麒麟子以什么什么背景为缘由, 从轻处理, 凡事以我以为是什么样的, 不是典型的诛心判罚吗?

[ 本帖最后由 存在就是合理 于 2014-5-11 17:10 编辑 ]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4-5-11 17:17



QUOTE:
原帖由 存在就是合理 于 2014-5-11 17:07 发表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88085-1-1.html

按这个判罚处理, 本来一个很明显的骂人行为,结果被麒麟子以什么什么背景为缘由, 从轻处理, 凡事以我以为是什么样的, 不是典型的诛心判罚吗?

是的,意思就是两个都是老坛友要和气和谐,本来是该直接封号的变成了关小黑屋反省,刑律上说的是三次屡犯要重判而麒麟子的重判就是禁言3天到一周。

这个禁言三天的行为如果此号是多次禁言早就该永封了,我支持楼主希望楼主能认真监督。
作者: 金炎陽    时间: 2014-5-11 17:49



QUOTE:
原帖由 风雪夜归人 于 2014-5-11 11:58 发表
建议早点辞职以谢天下人

ps:真想辞职就爷们点直接挂冠而去,别假惺惺的发个贴辞职,然后有人出面挽留下就顺坡下驴

四、补充条款
1、虽然本条例只针对违规ID进行处罚,但在必要情况下仍有对同一个人的其它ID作出处罚的权利。同一人的不同ID被处罚时,其它ID的纪录将被累计。
2、凡由webmaster公告宣布的处罚决定,即为论坛的最终决定。
3、封禁IP作为辅助手段在必要时采用。
4、论坛对会员的处罚并不限于以上条例,出现特殊情况则特殊处理,且管理层不排除在非常时期加重量刑的可能。
5、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归轩辕枢密院。
6、本条例自2006年12月7日起在全坛范围内实施,其它一切有关会员处罚的条例与本条例不符者同时废止,以往案件非必要不予追溯。从实行之日起三个月为试行阶段,在此期间管理层保留修改权利。

=========================================

你這話倒是說得響亮,別人的家屬活該被你問候,管理層倒是不能讓你馬甲消停會了
然後大家對著你的馬甲眾深深無力,以後只好如同你口中的英雄好漢一般只能與你鬥嘴髒了對罷?

閣下這等躲在電腦屏幕後張牙舞爪的英雄好漢,我輩不以為然

你的標準要是成立,再看看你的仁義禮智,人之四端,我心裡要建議你的那句話我都不好意思說出來了

[ 本帖最后由 金炎陽 于 2014-5-11 17:51 编辑 ]
作者: 颖颍    时间: 2014-5-11 17:53     标题: 回复 #14 存在就是合理 的帖子

扣谁功绩了?
作者: 木下弥右卫门    时间: 2014-5-11 18:06



QUOTE:
原帖由 存在就是合理 于 2014-5-11 16:33 发表




这逻辑无敌了!

你能说“论坛规定里根本没有扣功绩这一项,他擅自扣功绩就是滥用职权”,我就能说“论坛规定里根本没有禁止扣功绩这一项,他当然可以扣”。这是学你的逻辑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5-11 23:58

70子提出辞职了?
作者: 存在就是合理    时间: 2014-5-12 13:03



QUOTE:
原帖由 木下弥右卫门 于 2014-5-11 18:06 发表



你能说“论坛规定里根本没有扣功绩这一项,他擅自扣功绩就是滥用职权”,我就能说“论坛规定里根本没有禁止扣功绩这一项,他当然可以扣”。这是学你的逻辑

首先我没有说过那句话, 拜托你水平稍微高那么一点点, 连楼主是谁都看不懂吗?

另这两个逻辑一样是你们家推断出来的吧, 回去学习一下吧, 你实在是太水了。
作者: 木下弥右卫门    时间: 2014-5-12 13:39



QUOTE:
原帖由 存在就是合理 于 2014-5-12 13:03 发表


首先我没有说过那句话, 拜托你水平稍微高那么一点点, 连楼主是谁都看不懂吗?

另这两个逻辑一样是你们家推断出来的吧, 回去学习一下吧, 你实在是太水了。

你就是杀猪的的马甲,装什么新人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5-12 13:47

在我没有正式申请辞职之前,诽谤造谣,以讹传讹,都是扰乱登闻鼓行为。

先斩马甲以谢天下。
作者: 存在就是合理    时间: 2014-5-14 14:17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88327-1-1.html

当事人也不知道以什么标准来封别人? 这个也够得上封禁? 自己还是当事人;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88332-1-1.html

这个也够得上永封的标准?  同样的行为, 某人的小号就封禁3天?

越来越肆无忌惮了啊!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5-14 17:32


同是人身攻击有轻度、中度和重度之分的。被封的还跟他鄙视的那货对赌,结果翻译出来了那位马甲就不出来驳斥了,我还想看看那位马甲怎么把天宫的伪学士扒得干干净净的,真失望。
作者: 秃鹫派分子    时间: 2014-5-14 20:45



QUOTE:
原帖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5-14 17:32 发表

同是人身攻击有轻度、中度和重度之分的。被封的还跟他鄙视的那货对赌,结果翻译出来了那位马甲就不出来驳斥了,我还想看看那位马甲怎么把天宫的伪学士扒得干干净净的,真失望。

可惜了,封了。
这招不错, 还真不是每个人都能用出来。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5-14 21:12



QUOTE:
原帖由 秃鹫派分子 于 2014-5-14 20:45 发表


可惜了,封了。
这招不错, 还真不是每个人都能用出来。

难道不可惜?已经吊到上钩了来对赌了,居然接招之后就没再继续,隔天还被封了。这么难得的亮题目见水平的讨论比那些一个个怨妇般的埋怨来埋怨去不精彩多了。结果当然可惜啊。

当然,真不是每个人都愿意看真实水平对对碰的。遮遮掩掩东一酸西一醋的倒是每个人都能用的。
作者: 颖颍    时间: 2014-5-15 00:59



QUOTE:
原帖由 秃鹫派分子 于 2014-5-14 20:45 发表


可惜了,封了。
这招不错, 还真不是每个人都能用出来。

无非一个马甲而已。他 alcatraz 主号敢出来走走么?
作者: 颖颍    时间: 2014-5-15 01:02



QUOTE:
原帖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5-14 21:12 发表

难道不可惜?已经吊到上钩了来对赌了,居然接招之后就没再继续,隔天还被封了。这么难得的亮题目见水平的讨论比那些一个个怨妇般的埋怨来埋怨去不精彩多了。结果当然可惜啊。

当然,真不是每个人都愿意看真 ...

Alcatraz 挑战我的时候是在我投诉他之后, 而且他在投诉贴中明确表示自知必赴沧州。

所以一个自知命不久矣的马甲, 提什么永远离开轩辕的空话, 就知道一点诚意都没有。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5-15 07:23



QUOTE:
原帖由 颖颍 于 2014-5-15 01:02 发表


Alcatraz 挑战我的时候是在我投诉他之后, 而且他在投诉贴中明确表示自知必赴沧州。

所以一个自知命不久矣的马甲, 提什么永远离开轩辕的空话, 就知道一点诚意都没有。

好象你不是马甲似的。
作者: 颖颍    时间: 2014-5-15 09:56     标题: 回复 #44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我是明马甲, 不似某些卑鄙无耻找不到主号的暗马甲。
作者: 存在就是合理    时间: 2014-5-15 10:18

好光荣啊, 谁卑鄙无耻的用自己的马甲给自己投票刷支持?
作者: 轮回    时间: 2014-5-27 06:21     标题: 麒麟子,你写判词的时候咋想的?

“脏话不休,众生共愤。
满坛同怨,何止一人”
又是众生,又是满坛的,果然是气势汹汹,十分骇人。
问题在于,真的是众生公愤吗?公主算众生不?本人算众生不?凭什么你把我们排在众生之外?
还满坛同怨呢,我还在坛上呢,你总得把政治观点和某派对立的全清除掉,你的满坛才会同怨呢!现在首先我就是不和你同怨!
司马光之流明显一直在挑衅围攻公主一人,你们在干什么呢?跟着罗织罪名,只不过他们没有管理权用的是软刀子,你们有管理权用的是硬刀子。
先由一帮人挑衅,然后自己在冲出来对反抗者制裁,这是啥?保护伞嘛!
作者: 轮回    时间: 2014-5-27 06:23     标题: 给麒麟子的公开信

“脏话不休,众生共愤。
满坛同怨,何止一人”
又是众生,又是满坛的,果然是气势汹汹,十分骇人。
问题在于,真的是众生公愤吗?公主算众生不?本人算众生不?凭什么你把我们排在众生之外?
还满坛同怨呢,我还在坛上呢,你总得把政治观点和某派对立的全清除掉,你的满坛才会同怨呢!现在首先我就是不和你同怨!
司马光之流明显一直在挑衅围攻公主一人,你们在干什么呢?跟着罗织罪名,只不过他们没有管理权用的是软刀子,你们有管理权用的是硬刀子。
先由一帮人挑衅,然后自己在冲出来对反抗者制裁,这是啥?保护伞嘛!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7 08:58

好吧,我挑衅,大师你强悍。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4-5-27 09:04

不是,还有个“重案”待判吗?那贴子里几个涉嫌“辱侮论坛女性照片”的。这可是重罪的说。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4-5-27 09:09     标题: 回复 #3 小贩 的帖子

同意。
為了更多的女同胞能發照片,堅決抵制“辱侮论坛女性照片”的行為。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7 09:22

大师,其实你真令我失望,本以为你会做大义凛然状,慷慨陈词呢。
作者: naniwa    时间: 2014-5-27 09:24

天宫兵败白帝城,大湿闻难独捐生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7 09:27



QUOTE:
原帖由 naniwa 于 2014-5-27 09:24 发表
天宫兵败白帝城,大湿闻难独捐生

岂不闻千古艰难唯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
作者: 小陆伯言    时间: 2014-5-27 09:28

一个低级粉顶多少个高级黑来着?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4-5-27 09:38     标题: 回复 #8 小陆伯言 的帖子

看不出來的高級黑才是真-高級黑。
作者: sos2290    时间: 2014-5-27 09:44

我如果是你的话,就会支持麒麟子,一个ID而已,执法规范点没什么不好。

等确立了这个规矩就可以了,别忘了,另外有个帖子里,有人还在涉嫌侮辱女性会员的照片呢,那个罪不会轻吧。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7 09:46

罚了三天,这就是一个莫须有的罪,等着吧。
作者: 郝伯道    时间: 2014-5-27 09:53



QUOTE:
原帖由 小陆伯言 于 2014-5-27 09:28 发表
一个低级粉顶多少个高级黑来着?



伯言牛
直戳要害

[ 本帖最后由 郝伯道 于 2014-5-27 09:54 编辑 ]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5-27 10:38

挑衅的没有严重违规行为。刚立下规矩回来就犯也不说了,还用以前思路说没提那几个字。这不严肃处理才怪呢。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5-27 10:51

既然是给我的公开信,我就收下了,愿洗耳恭听,为避免此贴被删,先转移到登闻鼓啦。
作者: 木下弥右卫门    时间: 2014-5-27 11:25

看公主不爽的也就那几个人,那个公告里的处理结果的确不妥,公主那号无限期封禁没有问题,但落叶聚还散一样应该无限期封禁,故意挑衅只封禁三天太轻了,在公主被落叶聚还散等人围攻的情况下作出这样差距明显的判决,也难怪大师会认为是拉偏架。

[ 本帖最后由 木下弥右卫门 于 2014-5-27 11:30 编辑 ]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7 11:29



QUOTE:
原帖由 木下弥右卫门 于 2014-5-27 11:25 发表
看公主不爽的也就那几个人,那个公告里的处理结果的确不妥,公主那号无限期封禁没有问题,但落叶聚还散一样应该无限期封禁,故意挑衅只封禁三天太轻了

果然又来一个牛叉的,如果我这种要是永封,轩辕应该没几个人了,绝大多数都应该去沧州了。

QUOTE:
原帖由 木下弥右卫门 于 2014-5-27 11:25 发表
在公主被落叶聚还散等人围攻的情况下作出这样差距明显的判决,也难怪大师会认为是拉偏架。

而且,你还能不能再颠倒黑白一些,天宫用违禁止词在先,我嘲讽在后,居然是她在被我围攻的情况下作出这样的举动。

你们这些人就会倒因为果,明明天宫攻击在先,结果硬生生地从你们嘴中,变成了挑衅的MJ在先。

[ 本帖最后由 问天贱 于 2014-5-27 11:34 编辑 ]
作者: 木下弥右卫门    时间: 2014-5-27 11:32     标题: 回复 #14 问天贱 的帖子

除了那些恶意马甲以外,在喜欢挑衅的人里,你完全可以进入前五

PS:你对公主的挑衅是持续性的

[ 本帖最后由 木下弥右卫门 于 2014-5-27 11:34 编辑 ]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7 11:35



QUOTE:
原帖由 木下弥右卫门 于 2014-5-27 11:32 发表
除了那些恶意马甲以外,在喜欢挑衅的人里,你完全可以进入前五

PS:你对公主的挑衅是持续性的

她对我的挑衅,你看不见了?而且我一般情况下,只针对她一个人。

PS,颠倒黑白的,我不知道,你排第几,反正这是一个现形让我捉住了。
作者: 木下弥右卫门    时间: 2014-5-27 11:45



QUOTE:
原帖由 问天贱 于 2014-5-27 11:35 发表

她对我的挑衅,你看不见了?而且我一般情况下,只针对她一个人。

PS,颠倒黑白的,我不知道,你排第几,反正这是一个现形让我捉住了。

自己也承认是针对公主挑衅了?专门对人不对事的挑衅还有理了?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7 11:47



QUOTE:
原帖由 木下弥右卫门 于 2014-5-27 11:45 发表


自己也承认是针对公主挑衅了?专门对人不对事的挑衅还有理了?

笑,她既然针对我,我还不能针对她,她做得了初一,就别怪我做十五。

另外,少转进,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说你呢。
作者: 木下弥右卫门    时间: 2014-5-27 11:47     标题: 回复 #2 sos2290 的帖子

如果落叶聚还散也一样无限期封禁,就不会有这么大的争议了,3天实在是太轻了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7 11:50



QUOTE:
原帖由 木下弥右卫门 于 2014-5-27 11:47 发表
如果落叶聚还散也一样无限期封禁,就不会有这么大的争议了,3天实在是太轻了

好吧,你去敲鼓,或者搞个投票之类的,看看我是不是应该永封。
作者: zeloti    时间: 2014-5-27 11:58

轮回,你写主帖的时候咋想的?

“脏话不休,众生共愤。
满坛同怨,何止一人”
又是众生,又是满坛的,果然是气势汹汹,十分骇人。
问题在于,真的是众生公愤吗?司马光算众生不?本人算众生不?凭什么你把我们排在众生之外?
还满坛同怨呢,我还在坛上呢,你总得把政治观点和某派对立的全清除掉,你的满坛才会同怨呢!现在首先我就是不和你同怨!
颖颖之流明显一直在挑衅围攻司马光一人,你们在干什么呢?跟着罗织罪名,只不过你们没有管理权用的是软刀子。
先由一帮人挑衅,然后自己在冲出来对反抗者制裁,这是啥?自己知道嘛!

[ 本帖最后由 zeloti 于 2014-5-27 11:59 编辑 ]
作者: zeloti    时间: 2014-5-27 12:05

包括本坛节度使在内的多人多次围攻PS帝,怎么不见你出来主持正义啊?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4-5-27 12:06

等等 ,我看看 对于 哪些 侮辱 论坛女性照片的人的判辞怎么写。
记得以前那可是重罪。。基于上是封一个月起,主要责任马甲好象都是要去“沧州”劳改吧?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7 12:08



QUOTE:
原帖由 小贩 于 2014-5-27 12:06 发表
等等 ,我看看 对于 哪些 侮辱 论坛女性照片的人的判辞怎么写。
记得以前那可是重罪。。基于上是封一个月起,主要责任马甲好象都是要去“沧州”劳改吧?

你去找,这个罪,我还第一次从你这里听到的。

PS,我今天到想看一眼,罗织罪名这场大戏是如何拉开的。

[ 本帖最后由 问天贱 于 2014-5-27 12:12 编辑 ]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4-5-27 12:20

和我吵没什么用。等着判吧。。。。你最好别折腾,要是弄得其它女性坛友也关注了。估计更麻烦。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12:21

写公开信没有用, 当正义无人主持, 我们唯一的出路就是联合起来反击。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12:23

我还是呼吁所有同情我的人, 每天注册一个针对司马光, 突鹫等人的马甲。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7 12:26



QUOTE:
原帖由 小贩 于 2014-5-27 12:20 发表
和我吵没什么用。等着判吧。。。。你最好别折腾,要是弄得其它女性坛友也关注了。估计更麻烦。

我一直不想与你吵,说句实话,除了天宫,我在轩辕不想与任何人吵,包括轮回,问题是你悄悄打我闷棍不是一次两次了。现在已经判完了,你还不同意。

你既然说有这个罪,还有判词,麻烦你拿出来,让我来开开眼。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7 12:31



QUOTE:
原帖由 颍颎 于 2014-5-27 12:23 发表
我还是呼吁所有同情我的人, 每天注册一个针对司马光, 突鹫等人的马甲。

当所有的人离开你的时候,我劝你要安静从容,独自一人渡过生命中最长的寒冬,无奈的宽容。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12:33     标题: 继续投诉天宫烧饼, 顺带投诉麒麟子判决不公

继续投诉天宫烧饼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88085-1-2.html

我的马甲以前有说"兰州烧饼", 遭到处罚的先例, 说明烧饼带有攻击性是麒麟子认可的。

为什么"天宫烧饼"不算对我主号天宫公主的攻击?

http://www.xycq.net/forum/profile-uid-501342.html

[ 本帖最后由 颍颎 于 2014-5-27 12:35 编辑 ]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4-5-27 12:35



QUOTE:
原帖由 问天贱 于 2014-5-27 12:26 发表

我一直不想与你吵,说句实话,除了天宫,我在轩辕不想与任何人吵,包括轮回,问题是你悄悄打我闷棍不是一次两次了。现在已经判完了,你还不同意。

你既然说有这个罪,还有判词,麻烦你拿出来,让我来开开眼。

我不知道其它管理员如何看待这句话的,但就我感觉这句话已经很”偏激“了。论坛上,一个虚拟的空间,这么较劲得好好考虑一下背后的心理行为因素了。
而且这种情况,不敢说是引燃“战火”,起码让这战火无处不烧的一个原因吧?

这世界上就“自己无辜”,要是别人不围着你转呢?收拾到“天宫”后,怎么办?


PS.别再发誓,誓言承诺只有第一次才值钱。
PS.悄悄的闷棍,这心理得阴暗到什么程度才有这样的考量。除了泡妞和谢红包,咱又不发纸条。全是公开言论,这“悄悄”,“闷棍”谈何说起?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12:36

如果进一步推演, 你注册 XX 烧饼, 我注册 YY 烧饼, 可见此案不处理, 论坛的将来估计都是烧饼党了, 论坛净化空气计划估计又要落空。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12:40     标题: 回复 #22 问天贱 的帖子

有人写公开信, 有人在公开信里支持, 就说明并不是所有人都离开我了。按照自然人来划分, 论坛支持我和反对我的撑死对半开。

我只是希望大家把这份支持化做行动, 各种马甲咱们也注册起来恶心恶心对方!

[ 本帖最后由 颍颎 于 2014-5-27 12:42 编辑 ]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7 12:42



QUOTE:
原帖由 小贩 于 2014-5-27 12:35 发表
我不知道其它管理员如何看待这句话的,但就我感觉这句话已经很”偏激“了。论坛上,一个虚拟的空间,这么较劲得好好考虑一下背后的心理行为因素了。
而且这种情况,不敢说是引燃“战火”,起码让这战火无处不烧的一个原因吧?

这世界上就“自己无辜”,要是别人不围着你转呢?收拾到“天宫”后,怎么办?


PS.别再发誓,誓言承诺只有第一次才值钱。
PS.悄悄的闷棍,这心理得阴暗到什么程度才有这样的考量。除了泡妞和谢红包,咱又不发纸条。全是公开言论,这“悄悄”,“闷棍”谈何说起?

我偏激,您好多中立,多公正啊。立即就要转到心理因素上。如果我这是让战火无处不烧,您呢,您做什么了?我要求别人不围我转了吗?您这个想法,好生奇怪,我对某人看不上眼,就得宽容是吧。这又转移到收拾到天宫之后了,你还能阴暗到什么地步?

我发什么誓了?我只是让你找出以前的判词,怎么找不到了,开始转移话题?

你在相关贴子后面,不指名,放冷箭次数少了吗?从何说起,就从这说起吧,这字盯呕眼的,怪不得准备罗织罪名呢,有这方面的天赋嘛。
作者: 三鬼夏树    时间: 2014-5-27 12:44

又被代表了,我、庆次、逍遥之花庆次、逍遥庆次和逍遥花庆次以及逍遥之庆次都不同意麒麟子的观点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12:45

大家还是多想想反击的手段吧, 我们反击到正义得到伸张为止。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5-27 12:46



QUOTE:
原帖由 颍颎 于 2014-5-27 12:23 发表
我还是呼吁所有同情我的人, 每天注册一个针对司马光, 突鹫等人的马甲。

像你这样呼吁,本来同情你的也会离开你了(代表下)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5-27 12:50

如果是“天宫公主烧饼”,毫无疑问是人身攻击。问题现在仅仅是“天宫”,我想贵轩绝大多数人(代表下光哥、艳阳、小卫、alance、树熊、狂战士等人)都不认为“天宫”是你的专利

麒麟子,你怎么看?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12:51     标题: 回复 #25 KYOKO 的帖子

你何曾同情过我? 你完全跟司马光是一伙的。别人注册天宫驸马你支持, 我注册 xjko 你反对。

[ 本帖最后由 颍颎 于 2014-5-27 12:53 编辑 ]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7 12:52

既然被水王代表了,咱也说一下吧。这个ID,我认为该罚,不过,楼主也用过同样的词攻击别人,所以一碗水端平,一起沧州永驻吧。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5-27 12:53     标题: 回复 #4 问天贱 的帖子

光哥你不上道啊,坑我

=============================
哦 理解了,咱才回过味儿来

[ 本帖最后由 KYOKO 于 2014-5-27 12:55 编辑 ]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7 12:54



QUOTE:
原帖由 颍颎 于 2014-5-27 12:51 发表
你何曾同情过我? 你完全跟司马光是一伙的。别人注册天宫驸马你支持, 我注册 xjko 你反对。

恶意MJ,我一向反对,只不过,对是不是恶意MJ,你我之间有争议,你却认为我反对恶意MJ。无语了。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12:55

本投诉贴跟贴的都应该去沧州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5-27 12:56     标题: 回复 #27 问天贱 的帖子



光哥是水王马甲啊~
作者: 天宫烧饼    时间: 2014-5-27 12:59

既然扯到我了,进来看看,楼主的观点其实很明确,就是说,在轩辕,只有她能使用天宫两个字,其他人用不得,封了天宫烧饼,指不定有人再注册个天宫大烧饼,天宫小烧饼神马的么,反正成功人士有钱有时间,继续投诉就是了。咱注册这个账号,如果没记错的话,在被投诉和被某人呼吁注册别的账户来反攻之前,貌似没有和楼主发生过正面冲突吧?至于说咱别有用心注册这个ID来恶心谁谁谁的,咱无话可说,毕竟嘴长在别人脸上么,俺也管不着不是。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5-27 13:00     标题: 回复 #28 暂时发言马甲 的帖子

把光哥排在咱后面就不妥了

现在光哥二人是贵轩双璧,一时之瑜亮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5-27 13:00     标题: 回复 #2 颍颎 的帖子

我说你是有多不识趣啊,要有人肯模仿我的ID来个XX烧包之类的,我高兴还来不及呢,只要那位同学出现一贴,我插得上话的立马跟上去,先尊敬的问候一句”烧包兄“再发表观点,这是多少求之不得的事情啊。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7 13:03



QUOTE:
原帖由 颍颎 于 2014-5-27 12:55 发表
本投诉贴跟贴的都应该去沧州

别人用这个词,就得永封,你用这个词最多轻罚,甚至不罚,天下还能有这种道理不成?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7 13:04



QUOTE:
原帖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5-27 12:56 发表


光哥是水王马甲啊~

汗,天宫提到我了,不然我为什么说这话?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13:05



QUOTE:
原帖由 天宫烧饼 于 2014-5-27 12:59 发表
既然扯到我了,进来看看,楼主的观点其实很明确,就是说,在轩辕,只有她能使用天宫两个字,其他人用不得,封了天宫烧饼,指不定有人再注册个天宫大烧饼,天宫小烧饼神马的么,反正成功人士有钱有时间,继续投诉 ...

反之会怎样呢? 我注册司马光烧饼? 突鹫烧饼? 一直注册下去?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13:08     标题: 回复 #29 KYOKO 的帖子

你就和你光哥瑜亮去吧, 少在我这假惺惺。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5-27 13:08



QUOTE:
原帖由 颍颎 于 2014-5-27 13:05 发表


反之会怎样呢? 我注册司马光烧饼? 突鹫烧饼? 一直注册下去?

这就属于迫害了,我小声告诉你,司马光和秃鹫都不是这位的主号。你就姑且只称呼他烧饼兄把。他应该是个大号。来个天宫大烧饼的ID,就是大烧饼兄,来个天宫小烧饼的ID,就是小烧饼兄。这都是很直面的事呢,真别把这些事都算司马光和秃鹫头上,说话风格就完全不是一路子的。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13:18     标题: 回复 #11 暂时发言马甲 的帖子

迫害又怎样? 当初聂夫人不知道是谁注册的, 司马光迫害我还少么? 东郭先生不知道谁注册的, 迫害我还少么?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7 13:20



QUOTE:
原帖由 颍颎 于 2014-5-27 13:18 发表
迫害又怎样? 当初聂夫人不知道是谁注册的, 司马光迫害我还少么? 东郭先生不知道谁注册的, 迫害我还少么?

我迫害你什么了?我注册哪些ID,针对你?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5-27 13:22     标题: 回复 #12 颍颎 的帖子

问题的实质在于你迫害他们完全没用啊,当年别人迫害你的时候有用么,不就换来了被封禁嘛。

何况聂夫人,东郭先生的ID还没什么槽点,这几个针对你的ID槽点简直就是满血槽的好资源,当一个人躲在背后领了烧饼兄这名号,是他舒服,还是你舒服?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5-27 13:23     标题: 回复 #13 问天贱 的帖子

她指的是你曾经指责过的那些是她小号。我所说的迫害也是她现在指责某ID是你或者秃鹫联合整的小号。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7 13:30



QUOTE:
原帖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5-27 13:23 发表
她指的是你曾经指责过的那些是她小号。我所说的迫害也是她现在指责某ID是你或者秃鹫联合整的小号。

见了鬼了,联合整小号,为什么天宫以及一些她的粉丝,总认为我在坛外与别人联合,对付她?坛子里任何一个群我都没去过,除了轩辕,与这些人根本就没有交集。

说句实话,我值得费这么多精力与时间吗?上班期间,躲躲懒,上轩辕玩会儿,我还把全部精力扔在她身上啊,这些人也不好好想想。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4-5-27 13:43



QUOTE:
原帖由 颍颎 于 2014-5-27 12:55 发表
本投诉贴跟贴的都应该去沧州

還是你自己建一個論壇吧,想幹嘛就幹嘛。
作者: 天宫之主    时间: 2014-5-27 13:46

我今天注册了一个马甲天宫三号,因为天宫一号天宫二号都被注册了。天宫早就说不是楼主的专利,楼主就别折腾了。
作者: 郝伯道    时间: 2014-5-27 13:47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4-5-27 12:46 发表

像你这样呼吁,本来同情你的也会离开你了(代表下)

同情?
一个人
比你富有比你能干比你强势比你事业有成
水王有资格同情么
作者: xkjo    时间: 2014-5-27 13:57

楼主不要扭曲事实,麒麟子判决天宫绝非因为政治观点,而是其一直在用对号入座式的谩骂。而且,在处理之前,麒麟子已经发出了对此进行处理的公告。刚刚发出公告,天宫就顶风作案,受到严惩纯属自找。说实话,我不认为她常用的那些直奔下三路的谩骂对于表达观点有何必要。论坛众生,看不惯天宫这种对号入座式的谩骂的,有我一个。请不要混淆视听,把对于谩骂的处理上升到政治观点上来。
作者: 天宫烧饼    时间: 2014-5-27 14:02

话说楼主这可以算是扰乱论坛秩序了吧?
作者: xkjo    时间: 2014-5-27 14:03

天宫不是楼主独家注册的,我相信轩辕管理层也没有给楼主天宫这两个字的独家授权。你用了天宫公主就不许别人再用天宫,那未必霸道的过分了。我还是那个问题,是不是你叫了天宫公主,其他与天宫有关的名字——类似玉皇大帝,天庭之主,天界霸主之类的网上常用名都是对你的恶意攻击?看你的签名里有司徒家的颖颖,不管是真是假,如果有人起和司徒颖有关的名字,那么自然算是对你的恶意攻击,但是天宫,你没资格也没权利独占。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14:10     标题: 回复 #20 xkjo 的帖子

如果轩辕官方认可这个说法, 那么任何人对自己 ID 相似字段都没有保护。那我反击的空间就大了。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5-27 14:11     标题: 回复 #20 xkjo 的帖子

恶意马甲一看发言,二看ID。
真往严里说,无论针对不针对”天宫公主“,她都有权利投诉以及阐述这个ID涉嫌攻击天宫。这个论坛里有多少个天宫就攻击多少个。

天宫和烧饼不是常用组合词。烧饼涉嫌攻击。就这么简单的事儿。可不能因天宫一人而失偏颇哟。

当然,我是不反对这类ID的。有人敢去担当烧饼兄这名号,我是无论如何都很钦佩的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14:12



QUOTE:
原帖由 天宫烧饼 于 2014-5-27 14:02 发表
话说楼主这可以算是扰乱论坛秩序了吧?

不算。麒麟子说了不服就直接找王爷。
作者: 天宫之主    时间: 2014-5-27 14:13



QUOTE:
原帖由 颍颎 于 2014-5-27 14:10 发表
如果轩辕官方认可这个说法, 那么任何人对自己 ID 相似字段都没有保护。那我反击的空间就大了。

字母的辨识度低,发生混淆的可能性大,汉字不是字母,词组有意义,辨识度高,就这么简单。
作者: 关内侯    时间: 2014-5-27 14:13



QUOTE:
原帖由 郝伯道 于 2014-5-27 13:47 发表

同情?
一个人
比你富有比你能干比你强势比你事业有成
水王有资格同情么

有必要说实话吗?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4-5-27 14:17



QUOTE:
原帖由 天宫之主 于 2014-5-27 13:46 发表
我今天注册了一个马甲天宫三号,因为天宫一号天宫二号都被注册了。天宫早就说不是楼主的专利,楼主就别折腾了。

1號2號可能都是樓主馬甲。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14:18     标题: 回复 #33 关内侯 的帖子

有。我最看不惯水王这种表面假惺惺, 背后桶刀子的人了。这种人哪怕是被我赶到对立面的, 我也在所不惜。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14:23     标题: 回复 #14 xkjo 的帖子

新规则我会遵守, 但我不认为这会改变你对我的看法。所以说, 最终一切斗争还是看政治阵营。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14:25



QUOTE:
原帖由 天宫之主 于 2014-5-27 14:13 发表


字母的辨识度低,发生混淆的可能性大,汉字不是字母,词组有意义,辨识度高,就这么简单。

可你想过没有, 那样的轩辕又是怎样一个马甲满天飞的论坛呢?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5-27 14:26     标题: 回复 #34 颍颎 的帖子

你恐怕就没有在所可惜的人吧,有你也不会承认的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5-27 14:28     标题: 回复 #26 颍颎 的帖子

我没想到过,至少在公主号召的这几天没有几个人闲的蛋疼到注册大量疑似攻击马甲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14:32     标题: 回复 #27 KYOKO 的帖子

那是因为大家认为还有一丝最后挽回的可能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4-5-27 14:36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4-5-27 14:28 发表
我没想到过,至少在公主号召的这几天没有几个人闲的蛋疼到注册大量疑似攻击马甲

不給錢, 誰給黨國賣命。
沒好處,你會主動去做虧心事?
作者: 落叶    时间: 2014-5-27 14:39

对公主说一句,见怪不怪其怪自败,你越在意这些,某些就越来劲,你开地图炮和违规的机会就越大,你自身受损的机会就越大。最终输掉这场战争的就是你,还是把注意力放在帖子内容上,因为这个是你强项,有那么些同学就是因为在这个战场上占不了上风才转向另一战线的。

我自己认为,麒麟子这次的处理没有什么问题,如果非要说就是那首诗多少有点不必要。一罪一罚,毙了就足够了,干毛还要加个“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后缀。

[ 本帖最后由 落叶 于 2014-5-27 14:40 编辑 ]
作者: 小陆伯言    时间: 2014-5-27 14:41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4-5-27 12:50 发表
如果是“天宫公主烧饼”,毫无疑问是人身攻击。问题现在仅仅是“天宫”,我想贵轩绝大多数人(代表下光哥、艳阳、小卫、alance、树熊、狂战士等人)都不认为“天宫”是你的专利

麒麟子,你怎么看?

同意,如果烧饼是攻击的话,那么攻击的也是天宫,而不是天宫公主,就算攻击的是天宫牌群体,人家天宫之主不是还没发话呢,那轮得到天宫公主,呵呵。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14:50

小陆白眼言之有理
作者: 小陆伯言    时间: 2014-5-27 14:54



QUOTE:
原帖由 颍颎 于 2014-5-27 12:40 发表
有人写公开信, 有人在公开信里支持, 就说明并不是所有人都离开我了。按照自然人来划分, 论坛支持我和反对我的撑死对半开。

我只是希望大家把这份支持化做行动, 各种马甲咱们也注册起来恶心恶心对方!

有的时候感觉也未免太过良好了,就这份希望,就能再吓走为数不多的几个。

ps:我说现在政简刑清、官民和弦,绝大多数热爱党国,估计习总都不信。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14:56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4-5-27 14:26 发表
你恐怕就没有在所可惜的人吧,有你也不会承认的

有啊。本贴挺我的几个, 我都珍惜他们的情意。
作者: 天宫烧饼    时间: 2014-5-27 14:58



QUOTE:
原帖由 颍颎 于 2014-5-27 14:50 发表
小陆白眼言之有理

我是眼花了么?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5-27 14:58



QUOTE:
原帖由 颍颎 于 2014-5-27 14:56 发表

有啊。本贴挺我的几个, 我都珍惜他们的情意。

你珍惜,因为他们挺你

一旦他们反你,你不会有任何可惜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15:06     标题: 回复 #38 KYOKO 的帖子

这不废话么?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5-27 15:07     标题: 回复 #33 天宫烧饼 的帖子

烧饼兄,你确实没看错……
作者: 天宫烧饼    时间: 2014-5-27 15:10     标题: 回复 #34 暂时发言马甲 的帖子

那我就搞不懂了,既然楼主投诉了,那么就不应该认可小陆伯言的说法啊。现在这算咋回事呢?楼主突然转变观念了?不像她的一贯作风啊。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15:13     标题: 回复 #35 天宫烧饼 的帖子

烧饼哥连基本的反讽都看不出来了
作者: 小陆伯言    时间: 2014-5-27 15:13



QUOTE:
原帖由 天宫烧饼 于 2014-5-27 15:10 发表
那我就搞不懂了,既然楼主投诉了,那么就不应该认可小陆伯言的说法啊。现在这算咋回事呢?楼主突然转变观念了?不像她的一贯作风啊。

第一种可能,楼主一时大意打错字了,此白眼就是彼伯言。

第二种可能,楼主赞同的是小陆白眼,不是小陆伯言。
作者: 天宫烧饼    时间: 2014-5-27 15:15



QUOTE:
原帖由 颍颎 于 2014-5-27 15:13 发表
烧饼哥连基本的反讽都看不出来了

呵呵,人嘴两张皮,想说啥说啥,虚拟空间置气,不值当啊。
PS:俺文化低,反讽啥的,真心不懂。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5-27 15:20     标题: 回复 #38 天宫烧饼 的帖子

烧饼兄,所以她说她在反讽,她想说的就是反讽了嘛。难道,哥们还想替她说些话~~ 这不太正常啊~
作者: 天宫烧饼    时间: 2014-5-27 15:25

追书去了,有空再回来闲扯吧。
作者: sos2290    时间: 2014-5-27 15:27

麒麟子这次并没有什么错,只是没必要写什么湿,落话柄了。

至于公主嘛,其实人家是算准了你在意这个,所以故意这么刺激的,按常规的做法,你不去理会就可以了。

不过话说回来,不可能所有的人都采取这种方式,有些事虽然看上去很傻,但还真得有人去做。

既然公主你有了这个觉悟,就应该找到相应的方法才对。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7 15:40



QUOTE:
原帖由 颍颎 于 2014-5-27 15:39 发表
SB 兄走好

又捉到一次。
作者: 天宫烧饼    时间: 2014-5-27 15:45     标题: 回复 #43 问天贱 的帖子

呵呵,所谓本性难移就是这样吧,那句俗话怎么说来着?一下子想不起来了。一边投诉别人人参公鸡,一边又做着人参公鸡的事情。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16:18     标题: 回复 #43 天宫烧饼 的帖子

烧饼不是追书去了么?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16:18     标题: 回复 #42 问天贱 的帖子

小贱贱你个大烧饼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5-27 16:24



QUOTE:
原帖由 颍颎 于 2014-5-27 16:18 发表
小贱贱你个大烧饼

这话过了好吧。。。

称呼和”人身定性“不是一回事。烧饼是烧饼,问天贱是问天贱,两者谁都不是谁。难道叫问天贱贱哥和叫另一个ID烧饼还没吃够便宜?
一定要超出对人的称呼范围来发帖吃亏的只会是你自己啊。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7 16:25



QUOTE:
原帖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5-27 16:24 发表

这话过了好吧。。。

称呼和”人身定性“不是一回事。烧饼是烧饼,问天贱是问天贱,两者谁都不是谁。难道叫问天贱贱哥和叫另一个ID烧饼还没吃够便宜?
一定要超出对人的称呼范围来发帖吃亏的只会是你自己啊。

随她去,她愿意如何就愿意如何。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16:28     标题: 麒麟子办案不公

前些日子我的马甲因为说了句"兰州烧饼, 鉴定完毕"结果被封三天并扣 500 通宝。原贴在此,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88085-1-2.html

而今天麒麟子又出来说"目前能解释的烧饼不是禁用词语"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88660-1-1.html

如果烧饼不是禁用词语, 我请求麒麟子为封我马甲一案公开道歉, 并将处罚撤回。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88024-1-1.html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7 16:32

好吧,既然如此,请将楼主封禁。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88653-2-1.html
45楼。

楼主强烈要求,烧饼一词具有攻击性,那么刚才她还骂我,所以希望70子可以满足楼主的要求。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16:34     标题: 回复 #2 问天贱 的帖子

我现在只投诉麒麟子判案前后矛盾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7 16:34



QUOTE:
原帖由 颍颎 于 2014-5-27 16:34 发表
我现在只投诉麒麟子判案前后矛盾

按我的方法,就不矛盾了。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4-5-27 16:36

烧饼不是禁用词,但兰州烧饼就是楼主sb的意思,这个是人身攻击。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16:36     标题: 回复 #4 问天贱 的帖子

同时请严厉处罚投诉贴跟贴者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16:40     标题: 登闻鼓版规, 希望高层能够重视

六.关于投诉的要求
1:投诉时应当说明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及相关当事人,最好尽量能够附上一定的证据.被投诉人也同样说明相应问题,不得涉及攻击投诉人.

2:非当事人及当值管理人员不得在投诉贴下跟贴.

3:不得在投诉帖进行争吵,否则一律删除.

4:投诉被受理后,双方应保持耐心,不得在等候裁决的时间内另发贴,否则一律删除,严重者依照恶意灌水给予处理.

5:具体投诉须知请参照关于争议的一点个人想法(点击进入)

6.投诉时涉及的ID必须使用完整的ID名,不得使用简称、绰号等。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5-27 16:47     标题: 回复 #7 颍颎 的帖子

这是个问题,但不让其他人在投诉贴说话也不现实。704可以说下自己的想法,毕竟版规不能回避

ps:个人认为重罚不是办法,不能解决问题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4-5-27 16:54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4-5-27 16:47 发表
这是个问题,但不让其他人在投诉贴说话也不现实。704可以说下自己的想法,毕竟版规不能回避

ps:个人认为重罚不是办法,不能解决问题

投诉的涉及人员提交证据,本区版主也可以协助,其他无关人等本来就不该来搀和,解决的办法只能从重,要不天天鼓区的帖子都可以追水区了。

此贴是投诉版主,是专门的刑律和专人来受理的,按基本刑律我投诉你不公,然后你判自己不公,这样些编剧肯定拿不到薪水。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5-27 16:57

既然是投诉麒麟子,那肯定要由更高层来判决了

至于投诉贴无关人不能回帖,不管怎样,现在这种情况至少得重申一下处理办法吧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4-5-27 17:02     标题: 回复 #10 KYOKO 的帖子



QUOTE:
本版原则上禁止灌水!灌水分三级:
1、只用几个字,诸如“好”、“顶”等骗经验数的、发布黄色图片和反动文章的、攻击网友人身的,视为一级灌水,立删!情节严重者报告中书省扣除积分乃至封ID、IP;

2、将一个帖子的内容分成几部分发布,以此增加发帖数,或者重复发同一帖者,视为二级灌水。版主会将这几个帖子编辑合并并删除多余帖。情节严重、屡劝不改则报中书省进一步处理;
一二级灌水删除时不作通知!



QUOTE:
2:非当事人及当值管理人员不得在投诉贴下跟贴.

3:不得在投诉帖进行争吵,否则一律删除.

4:投诉被受理后,双方应保持耐心,不得在等候裁决的时间内另发贴,否则一律删除,严重者依照恶意灌水给予处理.

其实刑律已经写得很重了,只不过版主都是取最轻的来处罚。要商讨的是多次扰乱公堂按二级灌水来算是不是太轻了。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17:53

建议大家最好另开一贴讨论投诉跟贴问题, 本贴只讨论投诉麒麟子办案不公问题。
作者: xkjo    时间: 2014-5-27 18:10     标题: 回复 #22 暂时发言马甲 的帖子

我也认同恶意马甲首先看发言,如果天宫烧饼这个id一直针对公主,那么说他是恶意马甲我不反对。但是仅仅看id就要求封禁,这确实霸道的过分了。至于说注册恶意马甲,这种手段楼主自己用了都不知道多少次了。我一贯看法是,如果别人用了违反版规的方式攻击你,而你没有采用类似的方式反击,那么你有投诉的权利,一旦你采用了相同的方式反击,那就相当于自己放弃了投诉的权利。就天宫来说,曾经注册恶意马甲针对我,这个不会否认吧,所以,在我看来,她确确实实是自己早就放弃了投诉恶意马甲的权利。我还是那句话,就注册恶意马甲来说,天宫任第二,恐怕轩辕没人敢认第一了。
作者: 轮回    时间: 2014-5-27 18:25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4-5-27 14:58 发表

你珍惜,因为他们挺你

一旦他们反你,你不会有任何可惜

君子和恶不同,群而不党
我和公主也发生过争吵
但是,我坚持认为,论坛一些会员是刻意在针对公主,有组织的挑衅,而以小金、水王之流的管理层推波助澜,很简单,政治立场不同,就利用公权力打压
麒麟子倒未必是因为政治立场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屈从于民粹,立场不坚定,建议麒麟子学学什么是真正的民主和法治精神,民主绝对不是三分之二的人可以决定另外三分之一的人是奴隶,法治也不会不问缘由,不问发展方向。
所以,提请麒麟子幡然悔悟,亡羊补牢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4-5-27 18:36



QUOTE:
原帖由 木下弥右卫门 于 2014-5-27 11:32 发表
除了那些恶意马甲以外,在喜欢挑衅的人里,你完全可以进入前五

PS:你对公主的挑衅是持续性的

不得不说问天贱和颖颖都是刚正面的,论起挑衅来说两个都排不上前五。

能排前五的就不说了,说了就是挑衅。
作者: 3_141592653589    时间: 2014-5-27 18:39     标题: 回复 #48 xkjo 的帖子

恶意马甲这事上,天宫确实只能到第二……
按个人记忆,天宫(或疑似天宫,即针对天宫敌人的)注册的恶意马甲有——针对你的xjko、xjko的爷爷,针对司马光的马光、司马池、司马炫、聂夫人;
而针对天宫的,光考拉香蕉系列就有三个、天宫系列都快到10个了、还有诸如鸸鹋之髭之类的……

另,目前天宫之主已经半公开承认他是con的马甲,con和天宫是有宿怨的,这能算了吧?

[ 本帖最后由 3_141592653589 于 2014-5-27 21:37 编辑 ]
作者: 乌亮传媒    时间: 2014-5-27 18:44



QUOTE:
原帖由 zeloti 于 2014-5-27 12:05 发表
包括本坛节度使在内的多人多次围攻PS帝,怎么不见你出来主持正义啊?

PS帝无差别攻击全体中国人,作为中国人反击一下还不行啊

不好意思,看错了,我以为你说的是甜椒

PS:我从来没有参与围攻PS帝,因为我从来不看他的帖子

[ 本帖最后由 乌亮传媒 于 2014-5-27 18:47 编辑 ]
作者: xkjo    时间: 2014-5-27 18:47

是否为恶意马甲首先看发言,不管主号是否有宿怨,如果发言针对,故意纠缠,那么就算是恶意马甲。否则,还真不能轻易断定。再者说,天宫系列的,据我所知以前有天宫郡马被作为恶意马甲投诉,现在还有天宫之主也被投诉,这两个id不能仅凭名字就被当做恶意马甲算吧。老实说,我也认为天宫烧饼有针对天宫的嫌疑,但是看其发言并没有故意纠缠天宫,因此投诉稍嫌证据不足。而针对天宫郡马与天宫之主,这就纯属无理取闹了。
作者: 乌亮传媒    时间: 2014-5-27 18:49

完了,麒麟子摊上事了,敏感词永远无法穷举啊
作者: xkjo    时间: 2014-5-27 18:55

不管楼主说挑衅什么的也好,天宫群体谩骂是不争的事实,之前麒麟子有过公告,既然在轩辕,自然要遵守轩辕的规则,因此被封一点也不冤。而且,看来天宫也确实缺乏自省,没想过自己谩骂不对,相反,现在还提议注册恶意马甲扰乱论坛秩序。麒麟子判决的时候也说过了,不满可以向诸王投诉,这是天宫的权利,但她却并未使用正当的权利,反而想煽动一起注册恶意马甲破坏论坛秩序,这就像法庭审判以后,不服可以上诉,但是拒绝上诉却又继续胡闹,这恐怕就不是一个文明人当为了。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19:39     标题: 回复 #43 xkjo 的帖子

无对象谩骂我承认我是在钻规则漏洞, )现在漏洞补上我也就不谩骂了。但我丝毫没有感觉到我停止谩骂之后, 你对我态度有什么好转。所以, 我不认为我们之间的矛盾根源仅仅在谩骂上。说白了还是左右之争而已。

关于恶意注册马甲一事, 请你搞清楚, 是别人恶注册在先。如果这些马甲可以通过正常投诉得到处理, 我也断然不会发动马甲兵团战役的。

[ 本帖最后由 颍颎 于 2014-5-27 19:43 编辑 ]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4-5-27 19:42



QUOTE:
原帖由 xkjo 于 2014-5-27 18:10 发表
我一贯看法是,如果别人用了违反版规的方式攻击你,而你没有采用类似的方式反击,那么你有投诉的权利,一旦你采用了相同的方式反击,那就相当于自己放弃了投诉的权利。

1. 我感情上非常同意,這也是儘管我馬甲多,我也一直克制的原故

2. 延伸來說,xkjo兄說的這點是對一件事情的處理方式,到第二次發生,我們可以再次選擇私了還是公了,這才是公平的
打個比方,仁兄18歲那年被打了,私下報復了,到了20歲又被打了,難道非得報復不可嗎?這點是不太妥的

3. 私以為男子漢頂天立地,想說甚麼可以直接點,何必注冊了偷偷摸摸昧著良心說,我講的就是天宮,就是燒餅,不是天宮公主呢

炎陽從香蕉到天宮一直都覺得這群仁兄裝萌裝得不太雅觀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19:45     标题: 回复 #49 3_141592653589 的帖子

马光, 司马池, 司马炫我认, 聂夫人和东郭是一个性质。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7 19:48



QUOTE:
原帖由 颍颎 于 2014-5-27 19:45 发表
马光, 司马池, 司马炫我认, 聂夫人和东郭是一个性质。

缅甸光,也是你。别假装不记得。
作者: fin    时间: 2014-5-27 19:51



QUOTE:
原帖由 颍颎 于 2014-5-27 17:53 发表
建议大家最好另开一贴讨论投诉跟贴问题, 本贴只讨论投诉麒麟子办案不公问题。

其实这次麒麟子最大的问题不是办案不公,而是这条论坛法令的颁布实施。
如此重要的条令,24日颁布,25日就要执行,而且还是在宣传告知不到位的情况下,这样就显得太仓促了。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19:56     标题: 回复 #13 fin 的帖子

没错。我说过不止一次我就是没看到, 他就发配我马甲。各种冒牌天宫明摆着就是挑事的, 他却不闻不问。一碗水要端平, 不然必会激发民愤!

不过闲杂人等还是不要在投诉贴发言了。

[ 本帖最后由 颍颎 于 2014-5-27 19:57 编辑 ]
作者: zeloti    时间: 2014-5-27 20:20

发帖机器人算不算敏感词?
作者: 天宫之主    时间: 2014-5-27 20:23



QUOTE:
原帖由 3_141592653589 于 2014-5-27 18:39 发表
另,目前天宫烧饼已经半公开承认他是con的马甲,con和天宫是有宿怨的,这能算了吧?

不要造谣,天宫烧饼不是我的马甲。
作者: xkjo    时间: 2014-5-27 20:26     标题: 回复 #44 颍颎 的帖子

我们绝不是左右之争,茶座上有关政治方面的我很少关注。可以说,我根本不在乎你们到底谁支持什么,反对什么,我看不惯的就是我明说的,钻规则漏洞,对群体进行谩骂,而在被处罚的时候,所持的原则是就算死也得拉几个垫背的,因此一定要纠缠别人,没有敢作敢当的精神。印象中,有关政治方面的发言,似乎就是在你那个要求论坛恢复发配新疆,我在里面表示了反对。至于说恶意注册马甲,你真别把自己说的这么纯洁,似乎是纯粹的反击,你和别人的恩怨我不了解,只说和我有关的,以前你针对我注册恶意马甲的原因,也是和擦边球有关,我当时说的也是,擦边球就是你越在意别人越会用这种手段对付你,你不在乎那擦边球对你就没什么伤害,我一直在和你讲道理,纵然说的不对你的心思,但是绝没有任何人身攻击,但结果呢,你注册恶意马甲针对我,之后还发帖说如果赞同你的意见,你就停止使用那些恶意马甲。而当时事情的起因是有人注册了天宫郡马这个id,你投诉使其被封,我认为这种做法过于霸道。
    就现在你投诉的两个id,天宫烧饼与天宫之主来看,我认为投诉天宫之主纯粹是无理取闹,天宫不是你独家注册的。而天宫烧饼是否恶意还要看其是否针对你纠缠,如果有这种行为你投诉他我支持你,但在此之前投诉,还是证据不足。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7 21:05



QUOTE:
原帖由 xkjo 于 2014-5-27 20:26 发表
我们绝不是左右之争,茶座上有关政治方面的我很少关注。可以说,我根本不在乎你们到底谁支持什么,反对什么,我看不惯的就是我明说的,钻规则漏洞,对群体进行谩骂,而在被处罚的时候,所持的原则是就算死也得拉 ...

天宫就是这个逻辑,你支持她,是理所当然,你不支持她,就是反对她,就是她敌人。
作者: 3_141592653589    时间: 2014-5-27 21:37

回复 #54 问天贱 的帖子
原来你一直觉得缅甸光是天宫的马甲?
我本以为你喊他马甲的原因是东郭和南宫不仁,那个时候好像他们都在立场上同情公务员。

回复 #56 天宫之主 的帖子
抱歉,记混了。原文已修改。

[ 本帖最后由 3_141592653589 于 2014-5-27 22:13 编辑 ]
作者: 天宫之主    时间: 2014-5-27 21:50



QUOTE:
原帖由 3_141592653589 于 2014-5-27 18:39 发表
另,目前天宫之主已经半公开承认他是con的马甲,con和天宫是有宿怨的,这能算了吧?

注意,我跟天宫公主有宿怨,跟天宫没有。除非天宫是天宫公主的马甲。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4-5-27 21:52



QUOTE:
原帖由 3_141592653589 于 2014-5-27 18:39 发表
恶意马甲这事上,天宫确实只能到第二……
按个人记忆,天宫(或疑似天宫,即针对天宫敌人的)注册的恶意马甲有——针对你的xjko、xjko的爷爷,针对司马光的马光、司马池、司马炫、聂夫人;
而针对天宫的,光考拉香蕉系列就有三个、天宫系列都快到10个了、还有诸如鸸鹋之髭之类的……

另,目前天宫之主已经半公开承认他是con的马甲,con和天宫是有宿怨的,这能算了吧?

如果天宮系列不是同一個人,那麼還是天宮公主排第一。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5-27 21:57     标题: 回复 #59 墨叶 的帖子

恶意马甲一看发言二看ID。第一是谁不是很清楚么。
考拉香蕉系列、鸸鹋之髭系列完爆。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4-5-27 21:57     标题: 回复 #46 问天贱 的帖子

我最煩的就是天宮的“敵我關係論”。
有不同意見是常態,周總理都講過存異求同。而公主對不同意見著都視為敵人,未免心胸太狹隘。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5-27 22:02     标题: 回复 #47 墨叶 的帖子

不能存异求同的是天宫?那么天宫之主、天宫烧包、考拉公主吃香蕉这类是存异求同的举动咯~~

可以要求存异求同,但是别要求只有天宫一个人去存异求同。

天宫现在的问题在于对那些注册马甲来给她玩”求异“的报复手段是打击一片。

PS:
敌我关系论是杀猪的首提并贯彻执行滴。

[ 本帖最后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5-27 22:04 编辑 ]
作者: xkjo    时间: 2014-5-27 22:04     标题: 回复 #46 问天贱 的帖子

是的,我记得她说过她的原则是非黑即白。只不过,她的家人亲戚朋友或许会迁就她这种性格,但我没那个义务也没那个兴趣去迁就她的性格。其实此前她不止一次给我划过阵营,我标明我的立场就是,不参与茶座里的政治方面的纠葛,没那个兴趣也没那个耐心,所以不要随便给我划分阵营,额,假如非要划分的话,那我选择我行我素派,不同的事情有不同的看法,绝不会为了阵营而却说违心的话。
    另外说一句,她说自从被封以后不再钻规则漏洞谩骂,而我没有主动改变对她的态度,这一点我想说,她真的是自我感觉太好了。姑且不说她以前注册针对我的恶意马甲,在马甲被封以后没有一句道歉或者悔改的表示——当然我也不在乎,就说现在,她不再谩骂是因为知道后果严重会被封,但是很明显她并不认为自己错了,甚至还要纠结同道去注册恶意马甲,足以说明她并不认为自己错了。当然,是否认错是她的自由,我的要求仅仅是在轩辕,就遵守轩辕的规则,不要总希望论坛或者别人去迁就你。
作者: 天宫之主    时间: 2014-5-27 22:06

一个对我多次进行政治污蔑,并且多次叫嚣要动用公权力抓人的人,显然已经超出观点分歧,对这种人已经没有求同存异的可能。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5-27 22:08     标题: 回复 #49 xkjo 的帖子

”姑且不说她以前注册针对我的恶意马甲,在马甲被封以后没有一句道歉或者悔改的表示——当然我也不在乎,就说现在,她不再谩骂是因为知道后果严重会被封,但是很明显她并不认为自己错了,甚至还要纠结同道去注册恶意马甲,足以说明她并不认为自己错了。”

当初对恶意马甲这类事件里你的发言就是别人注册你别理。从来没发表过知错要道歉之类的言论,现在怎么一直耿耿于怀针对你的恶意马甲了呢……
要是让针对天宫的恶意马甲来登报道歉,天宫出来道歉也是简单的事情,问题是:为什么别人不需要道歉,只有她要道歉呢?

至于其他的,她非常有可能是知道自己有错但是只能以错制错、并且坚持以错抵错来玩罢了。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7 22:16



QUOTE:
原帖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5-27 22:08 发表
”姑且不说她以前注册针对我的恶意马甲,在马甲被封以后没有一句道歉或者悔改的表示——当然我也不在乎,就说现在,她不再谩骂是因为知道后果严重会被封,但是很明显她并不认为自己错了,甚至还要纠结同道去注册恶意马甲,足以说明她并不认为自己错了。”

当初对恶意马甲这类事件里你的发言就是别人注册你别理。从来没发表过知错要道歉之类的言论,现在怎么一直耿耿于怀针对你的恶意马甲了呢……
要是让针对天宫的恶意马甲来登报道歉,天宫出来道歉也是简单的事情,问题是:为什么别人不需要道歉,只有她要道歉呢?

至于其他的,她非常有可能是知道自己有错但是只能以错制错、并且坚持以错抵错来玩罢了。

青蓝,你也这个逻辑不成?

那些恶意MJ骂你,你应该去找那些恶意MJ,不是找一个假想敌,进行攻击,然后,停止攻击之后,那个假想敌就得感恩戴德,立马改变对她的看法,这逻辑也太霸道了。

如果是这样,有一个人打了我,我打不过他,或找不到他,随便看一个人不顺眼,就殴打一顿,然后第二天,我不打了,这个挨打的,难道对我还要理解万分?

这样要求人家X老兄,太过份了。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4-5-27 22:18     标题: 回复 #60 暂时发言马甲 的帖子

你能證明考拉香蕉系列、鸸鹋之髭系列都是同一個人?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5-27 22:28     标题: 回复 #61 墨叶 的帖子

就凭这两系列ID经常的“啧啧啧、中二”、“啧啧啧,秀智商”等语气来说,谁不知道呢。本坛还有第二号分店?
当然,你不知道也可以理解,基本上你的注意力之放在天宫那上面,其他的,基本上是一概不管的。
作者: 3_141592653589    时间: 2014-5-27 22:31

回复 #58 天宫之主 的帖子
con你在轩辕的日子不少了,包括我在内,不少人都用“天宫”来简称“天宫公主”、“颖颖”系列id背后的那个人,这你也是知道的。
天宫都认了马光等等了,你现在这么说……咱别这样行么?

回复 #59 墨叶 的帖子
考拉香蕉、鸸鹋、加上天宫系列中的几个,应该是一个人,可能是秃鹫吧。
那种“字里行间意思谁都懂,字面偏偏不是这个意思”的说话方式,坛子里没见过第二个,别人也很难学。你看天宫和con,这么用马甲过几天自己就兜不住了。
考拉香蕉这个系列都不止一年了,自己还是明面上不漏口风。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5-27 22:37     标题: 回复 #52 问天贱 的帖子

我的逻辑不是说了么…… 哦,不在这贴里。

天宫现在的问题是一遇到不明身份的恶意马甲,会胡乱攻击,把曾经涉及恩怨的号都给拉了进来。

我的逻辑没要求xkjo理解万分,但是在当初对于恶意马甲的讨论贴里,xkjo反而是要求被攻击的不必理会,别理就成。可没有要求道歉的说法,现在却对曾对自己的恶意马甲耿耿于怀。

xkjo的观点要天宫知错。这只属一厢情愿的想法而已吧。这对天宫来说不也就是你说的那种感觉么。

我没要求xkjo怎么样啊,我只要求xkjo能给天宫做个好榜样,不理这些事而不是耿耿于怀啊。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7 22:48



QUOTE:
原帖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5-27 22:37 发表
我的逻辑不是说了么…… 哦,不在这贴里。

天宫现在的问题是一遇到不明身份的恶意马甲,会胡乱攻击,把曾经涉及恩怨的号都给拉了进来。

我的逻辑没要求xkjo理解万分,但是在当初对于恶意马甲的讨论贴里, ...

X老兄,不理天宫就可以了,为毛还要做一个对直报怨的榜样?

他劝天宫不理那些MJ,可不是让天宫对这些MJ树立什么榜样。

你天宫骂了人家,人家不理你,还不够宽宏啊,还要人家如何?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4-5-27 23:02



QUOTE:
原帖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5-27 22:28 发表
就凭这两系列ID经常的“啧啧啧、中二”、“啧啧啧,秀智商”等语气来说,谁不知道呢。本坛还有第二号分店?
当然,你不知道也可以理解,基本上你的注意力之放在天宫那上面,其他的,基本上是一概不管的。

1. 分析很專業到位
2. 但是這類分析要斷定99%是某某,還是有點武斷
3. 故此要報復馬甲,在無法很確定下是不容易的,不管是報復司馬光,還是報復禿鷲,還真的是很較人為難啊
作者: xkjo    时间: 2014-5-27 23:04     标题: 回复 #51 暂时发言马甲 的帖子

我是不在乎,只是我通过这件事看出天宫的本性来。假如说她不屡次进行对号入座式的谩骂,那我不会主动管这些事。我不想每天上论坛就看到她那些谩骂,也因此才会在登闻鼓发言要求解决。至于说她对恶意马甲,我只是觉得,她本身就是惯用这种手段的,那就没资格再去投诉别人。更何况,有些id还未必是恶意马甲,是她过于敏感。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23:09



QUOTE:
原帖由 天宫之主 于 2014-5-27 22:06 发表
一个对我多次进行政治污蔑,并且多次叫嚣要动用公权力抓人的人,显然已经超出观点分歧,对这种人已经没有求同存异的可能。

已经到了需要冒充一个对你"多次进行政治污蔑, 多次叫嚣要动用公权力抓人"的地步, 可见你的人生多可怜了。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23:11



QUOTE:
原帖由 xkjo 于 2014-5-27 23:04 发表
我是不在乎,只是我通过这件事看出天宫的本性来。假如说她不屡次进行对号入座式的谩骂,那我不会主动管这些事。我不想每天上论坛就看到她那些谩骂,也因此才会在登闻鼓发言要求解决。至于说她对恶意马甲,我只是 ...

我以后不会谩骂了, 你会对我中立点么? 还是会一如既往的敌视? 如果是后者, 那么你当初的敌视就和我谩骂无关了。谩骂撑死算一个借口罢了。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23:20



QUOTE:
原帖由 问天贱 于 2014-5-27 19:48 发表

缅甸光,也是你。别假装不记得。

缅甸光估计是东郭, 也可能是自然人。

[ 本帖最后由 颍颎 于 2014-5-27 23:25 编辑 ]
作者: xkjo    时间: 2014-5-27 23:21     标题: 回复 #52 问天贱 的帖子

我倒不是以直报怨,归根结底来说,我比较懒,是非常懒。09年注册到现在有4年半了,一直就这一个号,到现在发帖也才刚过900,恐怕远不及别人一周发的帖数,也算是资深潜水员吧。坦白讲,我不怕和任何人为敌,可是也不想和任何人为敌,因为上论坛本为消遣,如果上来就是想看看对方又说什么,然后考虑怎么组织语言反击,那实在太累了,有违我上论坛的初衷以及懒惰的本性。
    至于说做榜样,我自认没这个资格,另一方面,我自身也比较反感榜样,虽然从小受的教育是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但我还是觉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最好,没必要非得统一。我的希望就是,对于论坛,可以反对,可以有不同的意见,但是在这个论坛就要遵守这里的规则,另外,在论坛也如在现实生活中一样,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就要敢于承担后果,不要没处罚就得意洋洋,处罚了就找各种借口。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23:24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4-5-27 23:02 发表

1. 分析很專業到位
2. 但是這類分析要斷定99%是某某,還是有點武斷
3. 故此要報復馬甲,在無法很確定下是不容易的,不管是報復司馬光,還是報復禿鷲,還真的是很較人為難啊

麒麟子当初要是都给发配了, 谁都不用报复了。
作者: 反斗奇彬    时间: 2014-5-27 23:43     标题: 回复 #1 颍颎 的帖子

烧饼本身不带攻击性,加上兰州就不一样了,这也是汉字的组合之精妙啊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5-27 23:53     标题: 回复 #54 问天贱 的帖子

不理和以直报怨不是一回事,不理和耿耿于怀也不是一回事。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5-27 23:57     标题: 回复 #55 xkjo 的帖子

在天宫投诉恶意马甲的时候,你奉劝恶意马甲她别理,反正不碍着她,在恶意马甲对过你的现在,你说她错。这不就是两种标准么?既然别人对她的时候你说恶意马甲于她无碍,现在你又说恶意马甲是她错,前后矛盾的价值判断也让你丧失了资格在这要求天宫呢?

至于敏感,考拉香蕉系列、某某之须系列、现在的天宫烧饼,哪个是她敏感过度呢?说句不好听的,天宫之主这类的也就存在“理论上”不算针对罢了。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7 23:57     标题: 回复 #67 反斗奇彬 的帖子

如果烧饼没有 SB 的谐意, 又何来兰州烧饼的攻击性呢?
作者: xkjo    时间: 2014-5-28 00:18     标题: 回复 #60 暂时发言马甲 的帖子

我当时说的并非是恶意马甲,而是擦边球马甲,我从来没有让她对于恶意马甲不要理会。当时她投诉的是天宫郡马这个id,当时论坛上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都认为她的名字是公主,人家的名字是郡马不是驸马,不在被投诉范围之内。至于恶意马甲,我从来没有反对她投诉,甚至还支持她投诉。而当时她针对我注册的马甲,却属于真正的恶意马甲。在你说我双重标准之前,拜托你先弄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
    至于现在用大胡子代指她的,我曾明确表示过如果能证明对方目标明确,那应该投诉。至于说恶意马甲,我还是认为,如果她也动用,甚至鼓动别人也注册恶意马甲来还击的话,那她就没有投诉的资格。相反,如果她能承诺不采取这种手段,那我会支持她投诉。只是,恶意马甲的判断上我未必与她相同,就像天宫之主,除了名字里有天宫之外,没有主动骚扰攻击过她,那不应该当做恶意马甲,甚至不应该当做擦边球来处理。而天宫烧饼,我也在之前的发言中承认这id有恶意之嫌,但是没有发帖攻击,作为投诉,证据不足。至于她和香蕉他们的恩怨,我基本上没有参与。
    你说我双重标准对待天宫,那我倒想问问你了,你在天宫用恶意马甲伤人以及钻规则漏洞进行对号入座式谩骂的时候,什么也不说,而当别人指责天宫时你又跳出来为其辩护,此外还称自己保持中立的态度,但你不觉得你所作所为与自己所说不太一致么?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8 00:26     标题: 回复 #61 xkjo 的帖子

如果说

xkjo 的爷爷是恶意马甲
xjko 的爷爷是擦边球马甲

最后还是按恶意马甲给封了。呵呵。。。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5-28 00:35



QUOTE:
原帖由 颍颎 于 2014-5-28 00:26 发表

xkjo 的爷爷是恶意马甲
xjko 的爷爷是擦边球马甲

你说的很对啊

不过“天宫的爷爷”应该也是擦边球马甲?公主你就来个痛快点儿的吧,在贵轩所有“天宫”代表的都是天宫公主?!——如果这样的话,那就不是擦边球马甲了,就是恶意马甲了
作者: 颍颎    时间: 2014-5-28 00:42     标题: 回复 #63 KYOKO 的帖子

我要说跟天宫沾边的就算对我的恶意马甲, 你们又该说我霸道了。

我就跟你们玩另一个游戏。既然我对天宫没有版权, 任何人对自己名字相似字符, 外号同样或相似字符都没版权。那就不要怪我发动擦边球马甲大战了。放心, 不会违反现有版规的, 但轩辕的讨论环境或许会比以前还遭吧。

什么时候你们受不了了, 自然会回来跟我谈如何处置各路冒牌天宫。

顺便奉劝所有想永封我的人,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 变个 IP 简直太简单了。只要论坛还允许新号注册, 理论上不可能永封任何人的(除非跟秦火火那样送公安局)。那种想封了谁了事的人们, 只怕以后会遭受更严厉的报复。

以德服人, 秉公执法, 是唯一可以换取和谐轩辕的出路。

[ 本帖最后由 颍颎 于 2014-5-28 00:51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5-28 01:02

要玩就快玩,光说不练假把式
作者: xkjo    时间: 2014-5-28 01:15     标题: 回复 #62 颍颎 的帖子

无所谓的事情,封与不封我根本不在乎,你使用那两个马甲的时候我急过吗?还记得我当时怎么说的吗?我倒希望麒麟子不封,这样当你用这两个马甲的时候,论坛上的朋友就都知道你到底是怎样的人了。至于说恶意马甲的定义,以前的帖子里说的很明白,你的id是天宫公主,那么包括天宫公主这四个字的id都可算作是针对你的擦边球马甲,而如果加上长辈称呼的就算做恶意马甲,但是单独包含天宫或者单独包含公主的并不算是擦边球马甲,更算不上恶意马甲。就像上次你投诉的那个天宫郡马,如果是天宫驸马,算作擦边球id或者恶意id都说得过去,而骏马,却绝对都算不上。
    所以你注册的那两个马甲,xjko属于擦边球id,xjko的爷爷则属于恶意马甲,你不必混淆概念。当然,针对我的马甲你随便注册,我依然是那个态度,以前那个算是第一第二季吧,现在则是第三第四季该来了。
    对了,刚刚你说你不再谩骂了,以后我应该中立对待你。其实我觉得我对你一直是中立的,你指责你都是在你违规的情况下,除此之外,除了在你那个建议恢复发配新疆的帖子里提出过反对意见以外,基本上就和你没什么交集了。当然,如果你认为在你违规的情况下,我指出来是对你的恶意的话,那恐怕我还会坚持下去。
作者: 小京子    时间: 2014-5-28 01:25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4-5-28 01:02 发表
要玩就快玩,光说不练假把式

あたしも

[ 本帖最后由 小京子 于 2014-5-28 01:52 编辑 ]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8 07:25

果然有人又送死老鼠了,看来现今轩辕委实民主多了。
作者: ouyangnitian    时间: 2014-5-28 09:37



QUOTE: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4-5-27 21:57 发表
我最煩的就是天宮的“敵我關係論”。
有不同意見是常態,周總理都講過存異求同。而公主對不同意見著都視為敵人,未免心胸太狹隘。

党同伐异而已
与自己意见相左的,必然是反动派,必须要被打倒!

这年头,要想成事,还真得做这种人。宫主做为一个成功人士,这是她的一大优点!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5-28 10:18     标题: 回复 #61 xkjo 的帖子

郡马 -- 民间流传的郡主的丈夫的称谓,由公主之驸马演变而来,并非官方称谓。
所以我说在这些事情上你就已经偏颇了。当你说针对天宫的部分Id只是打擦边球时,却对天宫的对号入座谩骂称呼为钻规则漏洞。
一边说对恶意马甲也不支持,一边否认针对天宫的是恶意马甲。连有明确攻击词汇的都只是涉嫌,那么…… xjko是怎么被定义成对你的恶意马甲?
http://ggllok.blog.sohu.com/
http://llokll.i.sohu.com/v2/profile/index.htm
http://bbs.tianya.cn/post-146-532446-2.shtml

搜狐和天涯一抓一大把xjko的账号哟,你为什么那么耿耿于怀呢?还是x、j、k、o这几个字母组合都是你的专利碰不得?这个该为你自己说句霸道了不?

至于说我。我从来没说过我中立,我跟司马光在登闻鼓里讨论这个问题,以及和你讨论的时候都公开说过,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偏向性,这没问题,就比如说我,对天宫的同样类型的事件,我一般是不去说她的,这并不表示我认为她做的是对的。

我在天宫用恶意马甲伤人以及钻规则漏洞这两件事情上,我什么都不肯说……?看看光哥投诉规则宣布后天宫违规我说了啥好吧,看看天宫在对恶意马甲发言越界的情况我又说了啥。至于钻规则漏洞,在5.25之前,又跟你说的相反了。别人钻了针对天宫也针对过我,结果倒是我在实行双重标准嘛。而在登闻鼓的天宫疑问贴里,就直接有跟帖二人组是用这种方式谩骂的,我也啥都没说嘛,我怎么双重标准了?难道我一边说对号入座式谩骂是攻击一边说天宫没问题?

不知道这么说你满意否。

[ 本帖最后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5-28 11:26 编辑 ]
作者: 天宫之主    时间: 2014-5-28 10:23



QUOTE:
原帖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5-28 10:18 发表
郡马 -- 民间流传的郡主的丈夫的称谓,由公主之驸马演变而来,并非官方称谓。
所以我说在这些事情上你就已经偏颇了。当你说针对天宫的部分Id只是打擦边球时,却对天宫的对号入座谩骂称呼为钻规则漏洞。
一边说 ...

这说明什么呢?说明郡马是公主的丈夫?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5-28 10:28     标题: 回复 #71 天宫之主 的帖子

对你来说不说明啥。
所以对你来说xjko不是针对xkjo的恶意马甲,因为xjko是有实体存在的。是不特指轩辕的xkjo会员的。
作者: 天宫之主    时间: 2014-5-28 10:53



QUOTE:
原帖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5-28 10:28 发表
对你来说不说明啥。
所以对你来说xjko不是针对xkjo的恶意马甲,因为xjko是有实体存在的。是不特指轩辕的xkjo会员的。

少转进。你想用郡马“由公主之驸马演变而来,并非官方称谓。”说明啥?如果你承认自己在说废话,那就不需要问了。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5-28 11:06     标题: 回复 #73 天宫之主 的帖子

说明郡马也是某某之夫的恶意啊。指向不指向天宫嘛,就跟你这个ID一样。
所谓转进嘛,观点就在你回我的原贴里。你想转到哪去呢?当然,对于你来说,是不需要问了。
作者: 天宫之主    时间: 2014-5-28 11:15



QUOTE:
原帖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5-28 11:06 发表
说明郡马也是某某之夫的恶意啊。指向不指向天宫嘛,就跟你这个ID一样。
所谓转进嘛,观点就在你回我的原贴里。你想转到哪去呢?当然,对于你来说,是不需要问了。

只要郡马不是公主的丈夫,就不指向天宫公主。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5-28 11:21     标题: 回复 #75 天宫之主 的帖子

只要郡马是某某之夫,就属于恶意马甲。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5-28 11:36     标题: 回复 #76 暂时发言马甲 的帖子

这就扯不清了啊

咱的意思就是管理层可以乾纲独断,说咱ID违规咱也认,不能质疑、不能上诉。一切清净了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8 11:37

郡马与公主如果夫妻的话,只有偷情这一种可能。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5-28 11:47     标题: 回复 #77 KYOKO 的帖子

我在跟 xkjo 扯他认为的恶意规则,没给伪轩管理层定义任何内容。不要误解成这是什么管理层大事。

现在也就两边都在既要自己合理又要对方违规的精神作祟罢了。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5-28 11:48     标题: 回复 #76 暂时发言马甲 的帖子

天宫账号曾经获封伪轩某某郡主一职。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8 11:52



QUOTE:
原帖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5-28 11:48 发表
天宫账号曾经获封伪轩某某郡主一职。

汗,这也能算?她现在不是郡主了吧。

这弯子拐的,能想到这儿的,只怕不多。至少我在你点出这个之前,是做梦也想不到的。

而且还有一个天宫郡主的ID,在此ID不在意的情况下,硬往天宫公主身上靠,太说不过去了吧。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5-28 11:59



QUOTE:
原帖由 问天贱 于 2014-5-28 11:52 发表

汗,这也能算?她现在不是郡主了吧。

这弯子拐的,能想到这儿的,只怕不多。至少我在你点出这个之前,是做梦也想不到的。

而且还有一个天宫郡主的ID,在此ID不在意的情况下,硬往天宫公主身上靠,太说不 ...

这不是符合公主的一贯作风吗,啥事儿都往自己身上揽,生怕别人不知道这ID和自己无关
作者: naniwa    时间: 2014-5-28 12:02

天宫不如在伪轩直接申请专利,大凡和“天宫”撘把的ID都属于挑衅行为,都要封禁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8 12:06



QUOTE:
原帖由 naniwa 于 2014-5-28 12:02 发表
天宫不如在伪轩直接申请专利,大凡和“天宫”撘把的ID都属于挑衅行为,都要封禁

那每年得给点专利费吧,不多,几千元就可以。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4-5-28 12:07



QUOTE:
原帖由 xkjo 于 2014-5-28 01:15 发表
无所谓的事情,封与不封我根本不在乎,你使用那两个马甲的时候我急过吗?还记得我当时怎么说的吗?我倒希望麒麟子不封,这样当你用这两个马甲的时候,论坛上的朋友就都知道你到底是怎样的人了。至于说恶意马甲的定义,以前的帖子里说的很明白,你的id是天宫公主,那么包括天宫公主这四个字的id都可算作是针对你的擦边球马甲,而如果加上长辈称呼的就算做恶意马甲,但是单独包含天宫或者单独包含公主的并不算是擦边球马甲,更算不上恶意马甲。

1. 這點更說明公主是個光明磊落的人,要是她真想玩諸如假天宮,香蕉一派的手法,根本就不打招呼直接蒙面上了,那裡會告訴你說"哦,這馬甲真身是某某某"?假天宮這種才要受到遣責的
2.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點是很公道的,大家男子漢,摸著良心講,今天要是來個xkj之主,kyok之主,炎陽之主,誰受得了?如果自己受不了的,硬要公主接受,太難了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4-5-28 12:08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4-5-28 00:35 发表

你说的很对啊

不过“天宫的爷爷”应该也是擦边球马甲?公主你就来个痛快点儿的吧,在贵轩所有“天宫”代表的都是天宫公主?!——如果这样的话,那就不是擦边球马甲了,就是恶意马甲了

舉頭三尺有神明,這種事問問自己的良心即可
水兄你的良心信不信這天宮之主是巧合的?

如果上蒼有知,這雷應該劈公主血口噴人,還是劈另一邊用心不良,不喻自明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8 12:09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4-5-28 12:07 发表

1. 這點更說明公主是個光明磊落的人,要是她真想玩諸如假天宮,香蕉一派的手法,根本就不打招呼直接蒙面上了,那裡會告訴你說"哦,這馬甲真身是某某某"?假天宮這種才要受到遣責的
2.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

炎阳啊,这话说的,这叫光明磊落?自己受了委屈,找别人乱打,声称是对方先动的手,所以这么做,这明明是胡搅蛮缠,猖獗之极。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8 12:12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4-5-28 12:08 发表

舉頭三尺有神明,這種事問問自己的良心即可
水兄你的良心信不信這天宮之主是巧合的?

如果上蒼有知,這雷應該劈公主血口噴人,還是劈另一邊用心不良,不喻自明

天宫之主,是针对天宫,这无须讳言,按炎阳你的理论,天宫能诬蔑某C轮子,某C注册这么一个,这不正是光明正大吗?他为什么不注册一个水王之主?炎阳之主?

这雷该劈谁,只怕你说了还不真不算。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5-28 12:14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4-5-28 12:08 发表

舉頭三尺有神明,這種事問問自己的良心即可
水兄你的良心信不信這天宮之主是巧合的?

如果上蒼有知,這雷應該劈公主血口噴人,還是劈另一邊用心不良,不喻自明

我不相信。但是

法律还是大于道德的,你可以要求人人讲法律,你不讲法我就制裁你;但你不能因为别人不道德就制裁他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8 12:19

炎阳,你现在还没看出来吗?我之前说,很多人对天宫态度的转变,你可能没什么感觉,水王的变化,你感觉出来没有?原因在谁?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4-5-28 12:24



QUOTE:
原帖由 问天贱 于 2014-5-28 12:09 发表

炎阳啊,这话说的,这叫光明磊落?自己受了委屈,找别人乱打,声称是对方先动的手,所以这么做,这明明是胡搅蛮缠,猖獗之极。

她只是出來讓別人將心比心了一下,並沒有天天一直追著這位xjo兄
如果香蕉偽天宮出現的次數是100,x兄那個次數只有1

========

我還是一句老話,我對蒙面客非常反感
這樣連報復都無法找到對頭

公主不論做了甚麼,至少是敢做敢擔當
她可以選擇隱身犯案,但她選擇承擔,論惡,她至少不是首惡

1. 這也是我不贊成申請黑光哥的號的原因
2. 當然,我相信光哥不會做這種偷偷摸摸的事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8 12:27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4-5-28 12:24 发表

她只是出來讓別人將心比心了一下,並沒有天天一直追著這位xjo兄
如果香蕉偽天宮出現的次數是100,x兄那個次數只有1

========

我還是一句老話,我對蒙面客非常反感
這樣連報復都無法找到對頭

公主不論 ...

要不是把那几个号封了,你看天宫还用不用?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4-5-28 12:28



QUOTE:
原帖由 问天贱 于 2014-5-28 12:19 发表
炎阳,你现在还没看出来吗?我之前说,很多人对天宫态度的转变,你可能没什么感觉,水王的变化,你感觉出来没有?原因在谁?

水兄和熊兄一樣水,但是水兄比熊兄差一點,他有點更管不住嘴,在別人的傷口撒鹽

一邊是大家天天見面的老朋友,一邊是惡意馬甲客
應該幫誰一目了然

至少得混個默不出聲嘛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8 12:34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4-5-28 12:28 发表

水兄和熊兄一樣水,但是水兄比熊兄差一點,他有點更管不住嘴,在別人的傷口撒鹽

一邊是大家天天見面的老朋友,一邊是惡意馬甲客
應該幫誰一目了然

至少得混個默不出聲嘛

我到没觉得水王有什么撒盐,基本上是中立,有时对天宫还略有些照顾。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5-28 13:44



QUOTE:
原帖由 问天贱 于 2014-5-28 11:52 发表

汗,这也能算?她现在不是郡主了吧。

这弯子拐的,能想到这儿的,只怕不多。至少我在你点出这个之前,是做梦也想不到的。

而且还有一个天宫郡主的ID,在此ID不在意的情况下,硬往天宫公主身上靠,太说不 ...

xjko和xjko的爷爷又是怎么往xkjo上靠的?

别人的弯要怪,天宫的弯不能拐,这叫啥?别再别人身上就一个劲的说别人自作多情胡乱联想,一到自己身上就立马规则翻转吧。

是太说不过去,还是非要给针对自己不认可的人树立恶意马甲留条道?
作者: 小京子    时间: 2014-5-28 14:18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4-5-28 11:36 发表
这就扯不清了啊

咱的意思就是管理层可以乾纲独断,说咱ID违规咱也认,不能质疑、不能上诉。一切清净了

你所谓的乾坤独断就是个笑话
作者: 小京子    时间: 2014-5-28 14:20



QUOTE:
原帖由 问天贱 于 2014-5-28 12:19 发表
炎阳,你现在还没看出来吗?我之前说,很多人对天宫态度的转变,你可能没什么感觉,水王的变化,你感觉出来没有?原因在谁?

KYOKO 放在社会上就是典型的那种背后捅刀子的人
作者: 小京子    时间: 2014-5-28 14:28



QUOTE:
原帖由 问天贱 于 2014-5-28 12:27 发表

要不是把那几个号封了,你看天宫还用不用?

想法太幼稚
作者: xkjo    时间: 2014-5-28 15:58     标题: 回复 #70 暂时发言马甲 的帖子

xjko与xjko的爷爷,这可是天宫都承认的她注册的针对我的id,所以你也不必再睁眼说瞎话了。当然,我确实没在乎,没投诉,封禁是管理员直接进行的。当然,她承认是因为,轩辕的管理规则只封禁恶意马甲,而不针对主号,而这种恶意马甲本来就是消耗品。再者说,当时,一直到现在,我都在和她讲道理,语气不够友善的是有,但绝没有一句人身攻击,而她却率先用恶意马甲针对我,这个是不争的事实。就像你说的,我从来没在乎过xkjo或者xjko这几个字母,别人想用随便,我不明白,你从哪看出来我对此耿耿于怀了?我只是把过去的事情说出来而已,叙述事实就是耿耿于怀?如果是这样,那我对你的逻辑表示遗憾。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5-28 16:03     标题: 回复 #99 xkjo 的帖子

就当没看见

xjko的爷爷、奶奶同张三李四阿猫阿狗的ID一样对待
作者: xkjo    时间: 2014-5-28 16:07

我举出自身的经历,只不过想表明天宫不像她所表示的那样无辜,甚至她会主动用恶意马甲攻击别人。至于说什么天宫光明正大,我觉得那只是她有恃无恐而已,因为版规规定不处罚主id,所以她才会承认,毕竟恶意马甲只是消耗品,随用随注册,就像她之前对号入座式谩骂一样,认为不会受处罚才会如此。至于说天宫的性格是做大事的,当然现实中如何我不了解,就在论坛上看到的,自己做的事情不敢承担责任,一心钻系统漏洞,遇事一定要纠缠别人,典型的是就算死也得拉几个垫背的,如果这是成功的必备条件,那我还宁愿一辈子不考虑成功了。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5-28 16:30



QUOTE:
原帖由 xkjo 于 2014-5-28 16:07 发表
我举出自身的经历,只不过想表明天宫不像她所表示的那样无辜,甚至她会主动用恶意马甲攻击别人。至于说什么天宫光明正大,我觉得那只是她有恃无恐而已,因为版规规定不处罚主id,所以她才会承认,毕竟恶意马甲只 ...

这都不用你举。

当初我与她没破脸时,她说我不公正,因为她投诉的人,我认为不妥。她对我说,都是别人先骂她的,还威胁我不要管她的闲事,否则她就是骂人,后来,我发现她率先攻击,结果她果然对我开骂。她有个头无辜。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4-5-28 17:29



QUOTE:
原帖由 问天贱 于 2014-5-28 16:30 发表
后来,我发现她率先攻击,结果她果然对我开骂。她有个头无辜。

率先攻擊還真的不好發現

兄能發現的頂多是"特定一帖內率先攻擊"
這個與我們理解的"率先攻擊"概念略有區別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5-28 18:32     标题: 回复 #99 xkjo 的帖子

在叙述事实的时候对于恶意马甲的两种标准以及对够不上你的“恶意马甲”规则里的ID冠以恶意马甲。他针对你注册的就是恶意马甲了么?那么,你说的这些“打擦边球”的意思是不针对天宫注册咯~?

还是对于你来说,恶意马甲的区别并不是什么“打擦边球”还是“针对不针对”,而是“注册者”自身承认不承认针对?如果你认为不针对,那么这些ID连擦边球和嫌疑都算不上。为啥你又要说他们擦边球、有嫌疑但是都不是呢?当然,要你的判别逻辑真的是我说的那种,也就拜托别说什么涉嫌和擦边球了。在你的概念里没这回事呢。


我从哪看出你耿耿于怀嘛,但凡说天宫的内容你都必须提一遍天宫注册恶意马甲的事情来宣扬自己对天宫的行为正义性,还很介意天宫并未为此道歉,对我来说,这就是耿耿于怀。并且乐于以此来针对天宫。对于这样的价值观判断和事务特征判断,我并不说对或者错。但是你可以以类似光哥那种别人打狐狸他打狼的心态去定位自己,别把自己树立成一视同仁的中立主义者。

[ 本帖最后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5-28 18:35 编辑 ]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5-28 18:59     标题: 回复 #101 xkjo 的帖子

我从来不反对“天宫不无辜”这种观点,我针对的也不是这一点,而是你在对于同一件事情的判断上,对天宫是一个标准,对非天宫是另一个标准,这样去做裁判还不如你就只谈天宫本身的问题靠谱点。

至于“我觉得那只是她有恃无恐而已,因为版规规定不处罚主id,所以她才会承认,毕竟恶意马甲只是消耗品,随用随注册,就像她之前对号入座式谩骂一样,认为不会受处罚才会如此”。
我倒觉得那些不敢承认的并非“畏惧规则”,并非“无持有恐”,而是就是让天宫不知道是谁在刺激她,让天宫抓狂,让天宫因为抓狂而随便地图炮而看戏。

天宫用承认的方式去消耗马甲不过是她本意的延续:她并不乐意玩恶意马甲,那样扭曲阴暗化的心理不是一般人能持续进行的。
作者: xkjo    时间: 2014-5-28 19:06     标题: 回复 #104 暂时发言马甲 的帖子

首先我说的都是事实,我只是把所有的事实说出来,如此而已。再有,在我看来,擦边球马甲与恶意马甲是不同的,两个是两种概念。所谓恶意马甲,本身就带有侮辱或者占便宜之类的攻击性,比如说天宫驸马,那肯定算是恶意马甲。但是,天宫郡马——而且还有天宫郡主的id存在,只能算是擦边球,只要这个id没有针对天宫公主进行攻击,那么绝对不应该当做恶意马甲进行处理。不过我倒是明白了,你的看法也和天宫公主一致,只要包含天宫两个字的,就是针对她的恶意马甲。所以说嘛,不要伪装中立的,应该是你才对。至于说鉴别恶意马甲,你自己也曾说过,一看id,二看发言,所以再没有攻击性发言的情况下,名字类似不能当做恶意马甲看待。
    至于说我耿耿于怀,我看不惯的是天宫这种一方面违规,钻版规漏洞,但又敢做而不敢当,另一方面,装无辜,甚至想把别人当枪使的做法。我不是一个绝对中立者,但我对天宫的做法绝对是中立的,有关她的攻击我会支持她投诉,我针对的也是她违规。在她不违规的情况下,我绝不干涉她的言行。至于你怎么看我,说实话,那是你的自由,我并不在乎。
作者: 马光    时间: 2014-5-28 19:43     标题: 回复 #106 xkjo 的帖子

你一边嘴上说别人注册 xjko的爷爷没事,一边联合小号投诉他去沧州。真是一个口是心非的人。。。
作者: 天宫之主    时间: 2014-5-28 19:44



QUOTE:
原帖由 3_141592653589 于 2014-5-27 22:31 发表
回复 #58 天宫之主 的帖子
con你在轩辕的日子不少了,包括我在内,不少人都用“天宫”来简称“天宫公主”、“颖颖”系列id背后的那个人,这你也是知道的。
天宫都认了马光等等了,你现在这么说……咱别这样行么?

你们愿意用天宫做谁的简称是你们的事。我分得很清楚。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5-28 19:49     标题: 回复 #106 xkjo 的帖子

我说…… 你有点混乱了吧。
第一,我以我的判断规则告诉过天宫了。一看发言二看ID,这两是不是恶意马甲,我根据ID判定是。但是论坛里的仲裁不认为,那么就不用纠结。有人愿意用自己背负一个“烧饼”ID,那是他的勇气。
第二,是你说只包含天宫二字不算恶意攻击,又说了天宫曾经对你注册了恶意马甲。而天宫的“恶意马甲”并没用xkjo,而是xjko和xjko的爷爷,天宫郡马有天宫郡主在,难不成xjko的爷爷有你啥事儿?也就是说,你用以判断恶意马甲的规则在曾经的天宫注册的马甲上并不生效,可你又非得坚持天宫那是对你的恶意马甲。
后面又说天宫承认针对你注册的马甲,针对你注册的就是恶意马甲了?那么天宫之主、天宫烧饼不针对天宫?
不针对天宫还来什么“涉嫌”、“擦边球”?

用两种标准分别判断天宫的恶意马甲和别人的擦边球还叫对天宫的作法是中立?并不在乎就不在乎好了嘛,我也就针对你发言的观点,其他的关我啥事么。

[ 本帖最后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5-28 19:51 编辑 ]
作者: 天宫之主    时间: 2014-5-28 19:53



QUOTE:
原帖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5-28 19:49 发表
回复 #106 xkjo 的帖子

我说…… 你有点混乱了吧。
第一,我以我的判断规则告诉过天宫了。一看发言二看ID,这两是不是恶意马甲,我根据ID判定是。但是论坛里的仲裁不认为,那么就不用纠结。有人愿意用自己背负一个“烧饼”ID,那是他的勇气。
第二,是你说只包含天宫二字不算恶意攻击,又说了天宫曾经对你注册了恶意马甲。而天宫的“恶意马甲”并没用xkjo,而是xjko和xjko的爷爷,天宫郡马有天宫郡主在,难不成xjko的爷爷有你啥事儿?也就是说,你用以判断恶意马甲的规则在曾经的天宫注册的马甲上并不生效,可你又非得坚持天宫那是对你的恶意马甲。
后面又说天宫承认针对你注册的马甲,针对你注册的就是恶意马甲了?那么天宫之主、天宫烧饼不针对天宫?
不针对天宫还来什么“涉嫌”、“擦边球”?

用两种标准分别判断天宫的恶意马甲和别人的擦边球还叫对天宫的作法是中立?并不在乎就不在乎好了嘛,我也就针对你发言的观点,其他的关我啥事么。

天宫是谁?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5-28 20:00



QUOTE:
原帖由 天宫之主 于 2014-5-28 19:53 发表


天宫是谁?

xjko是谁,天宫就是谁。对于天宫是谁的这个话题,请用xkjo标准自我衡量。我对xkjo的判别标准没啥专利。

至于我的标准嘛,自行参考水区技术考证贴。在轩辕,天宫就是天宫公主。
到目前为止,你如果有本事,大可以去在伪轩的帖子里所陈述的“天宫”二字里看看有多少不是天宫公主的来瞧瞧嘛。

当然,我已经预料了这位comsich自称是天宫的。
作者: xkjo    时间: 2014-5-28 20:09     标题: 回复 #108 暂时发言马甲 的帖子

再给你说明白一点,xjko和xjko这两个是针对我的恶意马甲,这是天宫公主本人承认的,而不是我自己认定的,当然,你可以让天宫公主现在否认这一点,对我来说根本无所谓。当时那两个马甲活跃的时候,我都没在乎。至于说论坛怎么仲裁,恐怕现在也没有定论,如果按照你说的带天宫就是针对天宫公主,那天宫烧饼与天宫之主早就被封了,而论坛没有进一步的措施,起码说明管理员也不认为这就是恶意马甲。对于天宫烧饼,我说过有恶意之嫌,但没有进一步的语言攻击,投诉证据还嫌不足。不知道这句话是不是被你忽视了。而天宫之主,我还是认为不能光凭名字断定其恶意,毕竟在网上这也算是常用名。
    反正你相信什么是你的自由,我从来没想过说服你或者得到你的认同。如果是天宫本人,那么我还有兴趣奉陪,至于其他人,我无意再多说什么了。反正我没想说服你,你怎么看我我也不在意,而无论你怎么说,我还是会按照我的想法去做。
    就此打住。
作者: 天宫之主    时间: 2014-5-28 20:17



QUOTE:
原帖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5-28 20:00 发表

xjko是谁,天宫就是谁。对于天宫是谁的这个话题,请用xkjo标准自我衡量。我对xkjo的判别标准没啥专利。

至于我的标准嘛,自行参考水区技术考证贴。在轩辕,天宫就是天宫公主。
到目前为止,你如果有本事,大可以去在伪轩的帖子里所陈述的“天宫”二字里看看有多少不是天宫公主的来瞧瞧嘛。

当然,我已经预料了这位comsich自称是天宫的。

为什么我需要用别人的标准来衡量?
你的标准是什么跟我有关系吗?
那个什么技术贴考证出了在轩辕天宫就是天宫公主?
在一个单位,如果只有一个人姓王,老王当然就是指那个人,姓王的人多了,自然就不会了。
我什么时候自称过天宫?这么喜欢自作聪明。我的id是天宫之主,不是天宫。

阿q正传有一个不许别人姓赵的赵太爷,这里呢?

[ 本帖最后由 天宫之主 于 2014-5-28 20:19 编辑 ]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5-28 20:20     标题: 回复 #111 xkjo 的帖子

求天宫承认是对你的“恶意马甲”的段子瞧瞧?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horuid=0&page=4
具体内容也许有部分删减了。但是里面xjko的发言没有一句承认是针对你的恶意马甲。

记住哦,是承认针对你的恶意马甲,不是承认针对你哦。

你相信什么当然都是你的自由,我从来就不需要得到谁的认可,我只是把针对一些自诩客观的观点却暗中双重的言论点评点评罢了。
作者: xkjo    时间: 2014-5-28 20:54     标题: 回复 #113 暂时发言马甲 的帖子

当然不是xjko的发言,没记错的话是颖颖的发言,大意是如果赞同她的观点,她就停止使用这几天注册的恶意马甲。我懒得去翻旧帖子,也用不着你相信——你相信什么是你的自由,我没兴趣管,也不在乎。反正那时候的事情当时亲历者都知道,你愿意怎么理解就怎么理解。至于说xjko与xjko的爷爷是不是针对我的,随你怎么理解好了,我不在乎。
    我想对你说的都说完了,所以不会就这个话题再回复你了。你愿意怎么样就怎么样吧,玩的开心。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5-28 21:07     标题: 回复 #114 xkjo 的帖子

你也知道是同意她的观点,她才承认是恶意马甲啊。现在你不承认她的观点直接当成她承认是恶意马甲。

这不就是“断章取义”的逻辑嘛。

你喜欢相信什么,我也管不着呀,我只针对发言和观点做出评论。88吧
作者: 寂寞沙洲冷    时间: 2014-5-28 22:34

其实说白了,就是让我们大家都假装“天宫”这个词别无他意,不过这样有意思吗?一群人明明知道是怎么一回事,还要假装不知道的样子……
作者: 穎穎    时间: 2014-5-28 22:41



QUOTE:
原帖由 寂寞沙洲冷 于 2014-5-28 22:34 发表
其实说白了,就是让我们大家都假装“天宫”这个词别无他意,不过这样有意思吗?一群人明明知道是怎么一回事,还要假装不知道的样子……

我觉得希望大家这么想的, 是对轩辕众人智商的极大侮辱。
作者: 颖穎    时间: 2014-6-1 19:51     标题: 追加投诉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88778-1-1.html

麒麟子滥用职权,  公报私仇, 以莫须有罪名封调投诉他的楼主, 已然造成民愤! 因为屠虎壮士已经陈述过程, 这里就不再重复了。
作者: 光哥    时间: 2014-6-2 00:55     标题: 回复 #1 颍颎 的帖子

案子没结,原告先砍了。高,实在是高。
作者: 捏烧饼    时间: 2014-6-5 06:52     标题: 麒麟子,你读过《鹿鼎记》不?

麒麟子,别装糊涂!
要不我称你为吴应熊好不?说你好呢,说你是江南圣人呢,吴者江南也,应熊者姜尚也,好不?

[ 本帖最后由 麒麟子 于 2014-6-5 08:29 编辑 ]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6-5 08:28

你在文学版区怎么聊吴应熊,我都不管,但在这里挑衅,我先送你去沧州

[ 本帖最后由 麒麟子 于 2014-6-5 08:31 编辑 ]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6-18 10:35     标题: 麒麟子,你搞错了

麒麟子,天宫开发商不是我的马甲,麻烦你别这么说。手机发贴,写的简略,见谅。
作者: 武三郎    时间: 2014-6-18 10:39

你们老是组队打怪,认茬了也正常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4-6-18 10:48

这是说,转移话题的和投诉的不是一个人的意思么……

但你好像也只是说其他国家有的没有死刑,到底说他们是“文明国家的”,还是天宫开发商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6-18 10:53

我们没组队,我与天宫开发商更无来往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6-18 10:54

转移话题是我与青蓝
作者: 3_141592653589    时间: 2014-6-18 11:03

开发商是con
还有,麒麟子的判决里面“楼主突然话题拐弯”,不是指“你和开发商是一个人”吧?他指的话题拐弯似乎是原帖而不是投诉贴。
作者: heismine    时间: 2014-6-18 11:08

楼主又不是你
作者: 存在就是合理    时间: 2014-6-18 11:13

我奇怪的是什么拐弯跟之前的被投诉行为的判罚有什么关系?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4-6-18 11:15     标题: 回复 #8 存在就是合理 的帖子

我觉得投诉人曾变相说“中国不文明”,考虑到词词汇的挑衅性,故称“事出有因”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6-18 11:22

跑题说事儿的是con的马甲天宫开发商,不是你啊光哥。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4-6-18 11:26

也有个挺有意思的事,自从CON注册了天宫开发商这个马甲,忽然就会作诗了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6-18 12:04

那是我理解错了,刚才在路上,手机快没电了,看了一眼,理解错误,还以为是投诉贴转向了,实在抱歉,这贴锁了吧。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6-18 12:06



QUOTE:
原帖由 卫天龙 于 2014-6-18 11:26 发表
也有个挺有意思的事,自从CON注册了天宫开发商这个马甲,忽然就会作诗了

我一直不愿意理你,你可别含沙射影的说,COMISH就是我的马甲。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4-6-18 12:08

正是: 不怕 S 一样的对手, 就怕 Z 一样的队友啊。。。哈哈哈哈。。。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6-18 12:25



QUOTE:
原帖由 颖颖 于 2014-6-18 12:08 发表
正是: 不怕 S 一样的对手, 就怕 Z 一样的队友啊。。。哈哈哈哈。。。

这可是正了八经的挑衅。

敲鼓了。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6-18 13:06

依顶爷的说法,说谁是谁马甲是不科学的
作者: 天宫开发商    时间: 2014-6-18 15:31



QUOTE:
原帖由 卫天龙 于 2014-6-18 11:15 发表
我觉得投诉人曾变相说“中国不文明”,考虑到词词汇的挑衅性,故称“事出有因”

这也能联系上?
作者: 天宫开发商    时间: 2014-6-18 15:35



QUOTE:
原帖由 卫天龙 于 2014-6-18 11:26 发表
也有个挺有意思的事,自从CON注册了天宫开发商这个马甲,忽然就会作诗了

今天刚做了一首。做诗嘛,又不是什么难事,我不可以一下子就学会吗?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6-18 16:11

看看了过去的发言,我没说天宫开发商是你马甲呀,我也从来不连坐马甲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4-6-18 16:55     标题: 回复 #13 问天贱 的帖子

有事就是有事,没事就是感叹,你怎么那么怕别人说你有马甲呢……

话说回来,我记得你向颖姨认过你就6个号(落叶、问天、4炎阳),现在多出来的这个CONSISH,又想表达啥
作者: 碧炎陽    时间: 2014-6-18 16:59



QUOTE:
原帖由 问天贱 于 2014-6-18 12:04 发表
那是我理解错了,刚才在路上,手机快没电了,看了一眼,理解错误,还以为是投诉贴转向了,实在抱歉,这贴锁了吧。

路上手機沒電還記得上軒轅,我說哥你是多愛論壇啊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6-18 17:54



QUOTE:
原帖由 卫天龙 于 2014-6-18 16:55 发表
有事就是有事,没事就是感叹,你怎么那么怕别人说你有马甲呢……

话说回来,我记得你向颖姨认过你就6个号(落叶、问天、4炎阳),现在多出来的这个CONSISH,又想表达啥

圆润地离开。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6-18 17:55



QUOTE:
原帖由 麒麟子 于 2014-6-18 16:11 发表
看看了过去的发言,我没说天宫开发商是你马甲呀,我也从来不连坐马甲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89275-1-1.html

抱歉是我理解错了,我以为你说的贴子内容是指投诉贴呢。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6-18 17:56



QUOTE:
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4-6-18 16:59 发表

路上手機沒電還記得上軒轅,我說哥你是多愛論壇啊

反正一会儿到公司,就可以充电,怕什么,没事看看鼓区,很有意思的。
作者: humi1000    时间: 2014-6-20 12:29     标题: 麒麟子处罚不公,184楼我反击你看见了182楼主动开骂的不处罚

别告诉我184楼是攻击,问天贱182楼不是攻击。我184楼还有明引用,你这不是眼花没看见能混过去的。

[ 本帖最后由 humi1000 于 2014-6-20 12:32 编辑 ]
作者: 问天贱    时间: 2014-6-20 12:35

182楼是我,既然扯到我身上,我也说一句,你之前攻击我的多了去了,160、169、173楼比比皆是。

你来纠缠我,没几楼就开始攻击,如132楼,自个去看。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6-20 12:36



QUOTE:
我说过,这是可能性,你脑子注水了?注水猪肉值钱,你脑子不值钱。这条史料既然有问题,再加其它的史料,我说有这种可能性为什么不行?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extra=page%3D1

确实,70子漏看了。
作者: humi1000    时间: 2014-6-20 12:36



QUOTE:
原帖由 问天贱 于 2014-6-20 12:35 发表
182楼是我,既然扯到我身上,我也说一句,你之前攻击我的多了去了,160、169、173楼比比皆是。

你来纠缠我,没几楼就开始攻击,如132楼,自个去看。

不论我怎么开骂要处罚,至少182楼是你先攻击的,既然我184楼回击算人身攻击,182楼你不算人生攻击吗

有本身你自己可以说。只会转移话题,到自己身上人生攻击了就不敢说怂了,没见过这么没种的。我回击我认了,绝不做有胆子说,没胆子认的怂人。

[ 本帖最后由 humi1000 于 2014-6-20 12:40 编辑 ]
作者: humi1000    时间: 2014-6-20 12:38



QUOTE:
原帖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6-20 12:36 发表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extra=page%3D1

确实,70子漏看了。

别说什么看漏了,我184楼是明引用182楼的话,如果他看了184楼,他能看不见吗。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6-20 12:39



QUOTE:
原帖由 humi1000 于 2014-6-20 12:36 发表



不论我怎么开骂要处罚,至少182楼是你先攻击的,既然我184楼回击算人身攻击,182楼你不算人生攻击吗

有本身你自己可以说。

攻击我不否认,问题是,凭什么你攻击在先,成了反击,我攻击在后,反而是主动开骂?

而且麒麟子,因我人身攻击也对我进行了处罚。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6-20 12:40     标题: 回复 #2 问天贱 的帖子

131的发言就开始针对他脑子研究了,133用“问你妈去”回应了。

光哥不能只看别人发言不看自己发言啊。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6-20 12:42



QUOTE:
原帖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6-20 12:40 发表
131的发言就开始针对他脑子研究了,133用“问你妈去”回应了。

光哥不能只看别人发言不看自己发言啊。

麻烦你要先看全些,130,他先说我YY,131楼,我才说他脑子糨糊,132,他拿我家人举例,我133才这么回应的,合着他好端端的,我是率先攻击他的?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6-20 12:44 编辑 ]
作者: 武三郎    时间: 2014-6-20 12:44

反正都觉得自己是无辜的受害者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6-20 12:45

我可没说我无辜,只不过,谁先攻击,应该还是能分清楚的。
作者: humi1000    时间: 2014-6-20 12:46



QUOTE:
原帖由 武三郎 于 2014-6-20 12:44 发表
反正都觉得自己是无辜的受害者

我可不认为什么无辜,出来混就要还,不能“上帝”一来公审,只有我还了,他屁事没有。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6-20 12:48



QUOTE:
原帖由 humi1000 于 2014-6-20 12:46 发表


我可不认为什么无辜,出来混就要还,不能“上帝”一来公审,只有我还了,他屁事没有。

不管如何,我先问一下,你我之间,谁先攻击的?这句又有攻击之嫌。
作者: 暂时发言马甲    时间: 2014-6-20 12:49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6-20 12:42 发表

麻烦你要先看全些,130,他先说我YY,131楼,我才说他脑子糨糊,132,他拿我家人举例,我133才这么回应的,合着他好端端的,我是率先攻击他的?

说你YY,只是说你靠想象去做结论。针对性有,这算不算得上攻击就是另一回事了。
可是你直接研究他脑袋那句嘛,按70子的判决书来说已经算是开始针对性攻击了。

他说你YY还不是因为你前面的发言,这样引申下去谁是因谁是果还说得清么?
作者: humi1000    时间: 2014-6-20 12:50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6-20 12:42 发表

麻烦你要先看全些,130,他先说我YY,131楼,我才说他脑子糨糊,132,他拿我家人举例,我133才这么回应的,合着他好端端的,我是率先攻击他的?

首先YY是攻击吗?

其次,你自己要扯出个诸侯归之就证明是被逼禅让,我说你YY有什么问题。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6-20 12:52



QUOTE:
原帖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6-20 12:49 发表

说你YY,只是说你靠想象去做结论。针对性有,这算不算得上攻击就是另一回事了。
可是你直接研究他脑袋那句嘛,按70子的判决书来说已经算是开始针对性攻击了。

他说你YY还不是因为你前面的发言,这样引申下 ...

要这么说,脑子糨糊,只不过是说他糊涂,针对性有,这算不算得上攻击就是另一回事了。

我前面的发言又怎么了?

举出史料,得出可能性,然后他跑来攻击,你掉头就改成非攻击了。
作者: 落叶聚还散    时间: 2014-6-20 12:53



QUOTE:
原帖由 humi1000 于 2014-6-20 12:50 发表


首先YY是攻击吗?

其次,你自己要扯出个诸侯归之就证明是被逼禅让,我说你YY有什么问题。

我说的是可能性,你又扣什么帽子?

如果YY不是攻击,脑子浆糊更不是攻击。

我有史料为证,你看不懂,我说你脑子浆糊有什么问题?
作者: humi1000    时间: 2014-6-20 12:55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4-6-20 12:53 发表

我说的是可能性,你又扣什么帽子?

如果YY不是攻击,脑子浆糊更不是攻击。

我有史料为证,你看不懂,我说你脑子浆糊有什么问题?

脑子浆糊不是,我说你脑子注疯牛肉水凭什么是,你有什么史料为证?

半天举证出来没有一个能证明是被逼迫字眼的。这叫举证。
作者: 邓仲华    时间: 2014-6-20 12:58

等相关人员处理 锁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9-1 14:12     标题: 麒麟子你进来。

你说我挑衅谁了?我就是说前一阵子相互举报的情况而已,用了一个不雅的词就是“狗咬狗”。

这个词怎么了?我指名道姓了吗?论坛前阵子没有这事吗?非要把论坛弄得跟wen革似的吗?

两点功绩你说扣就扣,理由就是一个小号出来兴风作浪。你说我挑衅请问你能告诉我挑衅谁了!

好好的论坛,非要在这乱整,因为你的纵容导致小号们猖獗的兴风作浪。最后随意一个小号都可以抓住他人和别人的一句话拿出来举报,最后让你出面收拾。

真是滑稽呀。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9-1 14:14

别人装枪你放炮。怎是一词滑稽能说明的了的。
作者: 迪乌斯    时间: 2014-9-1 14:43

被锁的帖子要引用还真麻烦……

QUOTE:
原帖由 麒麟子 于 2014-9-1 13:58 发表
我要是不罚,谁咬谁都会立马广泛流传,算挑衅了,扣功绩2点

今天这事我真不知道支持谁……
作者: 小陆伯言    时间: 2014-9-1 16:11

虽然楼主比较无厘头,但是狗咬狗是挑衅,我看还真算不上。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9-1 16:23

而且这个话题是我在帖子和水王之间的闲聊,主题就是网络骂人喷子和讨论气氛的问题。

水王说轩辕风气不错,我只是提出了个相反意见,而举例就是前阵子大家相互举报的事件,用的形容词就是“狗咬狗”

结果一个小号,不知道谁的马甲出来截取了就举报,把我说“前阵子”那一时期的严重现象改成了我说举报和被举报“都是”狗咬狗,明显是陷害。就算我说那话有问题和那个小号有什么关系?他出来举报什么?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9-1 16:28

就算这是挑衅把?请问这种擦边球的挑衅用不用扣2功绩?几十通宝在警告一下不行吗?多重的罪?一定要一撸到底?我要是有三功绩是不是也要扣三点?

我好奇我这个擦边球的“挑衅”都口俩功绩,要是他人直言不讳的挑衅具体的对象。该扣几点功绩呢?
作者: 秦王嬴政    时间: 2014-9-1 17:28

麒麟子就是爱判谁判谁,爱怎么判怎么判。一个彻头彻尾的独裁昏君!
作者: xkjo    时间: 2014-9-1 17:54

就非指向的对号入座式的谩骂论坛早就有规定,处罚一直很严,楼主说的狗咬狗理解成非指向性对号入座式谩骂也不算离谱。以前违规的基本上都被封禁了,所以这次扣了两点功绩没什么可抱怨的。别人以兰州称呼楼主楼主都要投诉,而你以狗来形容坛友,被投诉也算是理所当然。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9-1 17:58     标题: 回复 #8 xkjo 的帖子

你看不懂话吗?这是一个“形容词”。是形容前段时期的现象。除了用词不雅外没有针对个人,而是一种“现象”。

我举报别人说我兰州前我发帖声明了自己对“兰州”这词的厌恶,以后再说我才会举报,那个沙发在我发那贴之前又称呼我兰州,我看时间不对也取消举报了,你看不懂这些文字吗?不然怎么这么颠倒黑白不明始末呢?
作者: xkjo    时间: 2014-9-1 18:06     标题: 回复 #9 邪恶的小胡子 的帖子

是形容词,但这个形容词本身就是带有侮辱性的,就是以狗喻人。而兰州,这是网上公认的不含侮辱性的中性词汇,你在这个论坛上发言,自然要遵守大多数人公认的准则,而不是让别人遵守你个人的看法。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9-1 18:14     标题: 回复 #10 xkjo 的帖子

狗咬狗是一种俗话,通常出现在双方面不计后果的相互诋毁。生活中遇到这种状况都会用“狗咬狗”形容。

而对比一件很下流的事情不用相应的形容词用有什么?如果这样发明这些词的人又是吃饱了撑的?

注意,我在发帖声明不喜欢兰州的词时,是不是可以避免随大流了?就算不能好歹我后来也放弃举报了。

没有具体指责具体人物而是对一种现象表示鄙视用了个相应的形容词。根本没有挑衅任何人。
作者: xkjo    时间: 2014-9-1 18:18

百度搜索:狗咬狗(词语解析)编辑[gǒu yǎo gǒu] 狗咬狗是个贬义词,比喻两个都不讨好的人自相残杀。
       你用贬义词来形容网友,被投诉确实怪不了别人。你发帖喜不喜欢兰州,那是你自己的事,如果在你家,或者在你的天地,可以成为规矩,但在网上,规矩不是你发什么就是什么。
作者: ptcn    时间: 2014-9-1 18:31

这事两说,楼主的本意是希望早日进入茶座。但偏巧这两天在别处遇到了伤心事,所以有点言论过头。所以70子扣2点功绩对楼主的本意来说的确影响很大。

楼主看重功绩,还是处于对本坛的看重,从这个人情上讲,70子扣功绩的做法的确难免显得粗暴。

但另一方面,裁判者就有相应的裁判权限,甚至没有对裁判结果做进一步解释的义务,否则裁判者的权威何在。所以,窃以为,70子不解释,也说得过去。

不过,我可以安慰一下楼主:这两天茶座里,没啥新东西,总共每天不到10个跟贴。关于时下最热的反腐话题几乎没有帖子。
作者: ptcn    时间: 2014-9-1 18:33

BTW,某人好像挺反感狗,轮回大师好像也是因为把别人比做狗,结果被不定期禁言了。
作者: 木下弥右卫门    时间: 2014-9-1 18:35

以狗喻人还有理了?
作者: 沙发的王者    时间: 2014-9-1 19:25

兰州这是一夜回到解放前。

又说兰州了,这算挑衅吗?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9-1 19:37     标题: 回复 #12 xkjo 的帖子

呵呵,你跟我逗乐呢?兰州你愿意叫我能如何?起码你有理由。管不管我反感。而且针对这个词我也取消举报了,更多的是希望人们理解,既然不理解我又能如何?我信佛难道你们非要谤佛我不爱听还能杀了你?顶多让你们不说,你们听不听随你们个人素质了,我还能逼迫你们吗?

那么我随意评论一段时事怎么就不能用“狗咬狗”?这个事实是双方都不怀好意的相互揭短式的举报,而不是正常间的举报关系。

那么我问你,谁是非正常举报符合我说的狗咬狗的?如果我挑衅也是挑衅事实根据上真的如我所说这般的人的,无关人员正常投诉的何必管我呢?我说论坛有人蛇鼠一窝,那么是不是所有自以为符合情况的人都要举报我?

其实我倒是有一个方式可以认可,那就是举报我的哪个小马甲就是这类人,那么它的确有资格举报我。

[ 本帖最后由 邪恶的小胡子 于 2014-9-1 19:47 编辑 ]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9-1 19:42     标题: 回复 #13 ptcn 的帖子

这根我心情无关,事实就是这样。评价一件事和和单独对应一个人是不一样的。我说甲乙俩人狗咬狗那么是我的问题。我说前一阵子论坛有了非正常的相互揭短的举报方式,形容为狗咬狗,那么形容的就是一个事了。为啥有人非要往枪口上撞?

ps:轮回形容别人是狗那是侮辱,而且有明确目标,而我的对象则是一个现象。是对这现象的性质做出自己的评判,一没指名道姓,二没针对”举报“这件权益的侮辱,而是对非正常类似”狗咬狗“式不安好心的现象。怎么能一样?

再有,70子可以不解释,像你说的,他手中有判官笔,我只能无声的呐喊了,起码我要申诉我自己的问题。让他继续无视把。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9-1 19:43     标题: 回复 #15 木下弥右卫门 的帖子

你认字?没看我前面解释主题对象是一个”现象“吗?只有不认真看贴的人才会扯什么有理无理的。
作者: xkjo    时间: 2014-9-1 21:28     标题: 回复 #17 邪恶的小胡子 的帖子

我提兰州,是因为你为别人叫你兰州你举报了,假如你没有举报只是在帖子里表示反感,那我根本不会提这事。至于说狗咬狗,这本身就是贬义形容,举个例子,假如某一天你和别人吵架了,而另外的人形容你狗咬狗你会觉得怎么样?你愿意别人用这个词形容你的事吗?当然,或许现在你嘴硬会说没什么,但是论坛上有多少人愿意别人这么评论自己的事呢?不必谈形容什么现象,因为所有的现象都有人作为其主体,避重就轻没有用。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9-1 21:37     标题: 回复 #20 xkjo 的帖子

第一,我不知道兰州是什么意思。

第二,我表示反感发帖声明。

第三,我发完贴有人还这么说,我看到了发现他在我声明贴的前几分钟我就取消了投诉。

第四,现在又有人称呼我兰州,我也没举报了,因为这事既然大家都不在意我也没矫情。

请问你从头到位看到我说的是什么了吗?一个事实于形容相符的现象,用狗咬狗无非是质疑这种行为。结果你非要套到人上面去,你和比人吵架要是我说你俩狗咬狗那么你俩可以告我,但请问我明确指出谁了?没人!就是一个现象。过往的现象怎么就不能说了?

你既然不服,那么我现在再说一下,论坛有的蛇鼠一窝,请问你觉得我是在说谁?起码是个人。我说论坛之前风气不好,举报不公正,好多“狗咬狗”的现象。 请问我评价的是人还是现象?
作者: godqinwang    时间: 2014-9-1 23:15     标题: 回复 #21 邪恶的小胡子 的帖子

又提“狗咬狗”。这个狗咬狗,我看到了侮辱的味道。
作者: 木下弥右卫门    时间: 2014-9-2 00:59     标题: 回复 #19 邪恶的小胡子 的帖子

再怎么强辩也改变不了你挑衅的事实
作者: xkjo    时间: 2014-9-2 08:48     标题: 回复 #21 邪恶的小胡子 的帖子

任何现象都不能脱离其主体,而你形容的现象其主体就是论坛上的其他坛友,用狗咬狗来形容,本身就缺乏对坛友的尊重。在一个论坛上,你可以不认可他们的言行,但起码要有基本的尊重。如果你形容的是论坛之外的现象,那么用狗咬狗——就我个人而言,不喜欢这种带侮辱性的形容词——也无可厚非,但形容一个坛子里和你同样的坛友而被举报,麒麟子这么处罚也不为过。
作者: 马光    时间: 2014-9-2 12:52

有一条可恶的恶狗又出来狂吠了
作者: 天宫开发商    时间: 2014-9-2 17:55

马光辱骂论坛会员为恶狗,
比小胡子说的狗咬狗更为恶劣,建议永封。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9-2 21:38     标题: 回复 #22 godqinwang 的帖子

侮辱谁了?请问?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9-2 21:39     标题: 回复 #23 木下弥右卫门 的帖子

你又不是法官,用得着跟你辩解吗?自己都是个小号了,好意思在这说我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9-2 21:40     标题: 回复 #24 xkjo 的帖子

你说你,我等正主来呢,你们先在这“护驾”了。这叫我怎么说好呢?
作者: 邪恶的小胡子    时间: 2014-9-2 21:41     标题: 回复 #26 天宫开发商 的帖子

马光。。。。天宫开发商,哈哈,老对头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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