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5.6star引擎,指令45战场全局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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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ng4444000
时间:
2013-6-23 13:35
标题:
5.6star引擎,指令45战场全局变量
如题,5.6star引擎,指令45战场全局变量,只要设置-1,敌军的等级全部变成1级,除了在47出场设定中设置+等级的外,
有没有整体降低敌方出场全员的指令啊,我修改器设定的人物最高等级是99,战场形象指定器设置的是50,是不是这里有问题呢?
作者:
WHITESHIP
时间:
2013-6-23 16:45
这不是显然的吗。
现在你设置的-1相当于-50级,而设置+51级的实际效果就是-1级。
剧本编辑器是显示,形象指定器设置的是实际效果,调整下数值看看效果就能得出这个规律。
所以我现在不想在制作区回帖答疑了。因为这些问题在我看来太基础,基础到只要自己实验一下就可以得出答案的。
不过我不怪你们,因为我在其他的领域也是被人吐槽基础知识怎么总是不过关,这是正常的,也会让人感到沮丧,所以我能理解,
而且对我来说过于基础的问题,对大家来说可能很困难,这个我也能理解。
但是瓶颈就是用来突破的,难关也是用来给你打破的,过关就能获得EXP,你就能升级。
这个过程,在生活中的任何领域都是通用的。碰到坎不过去就只能停留在LV1,在和平年代就是庸庸碌碌度过一生,在战争年代就是毫无反抗地被杀死。
所以不管有多少问题,绝对不能甘于等待问题自行解决,那样只会产生更多你无法解决的问题。
碰到什么想都不想就问,脑子只会生锈,永远不会有长进。而当你懂得基础知识积累起来,就能触类旁通,解决更多相似的问题,从而使制作过程越来越顺利。
所以,当你想把游戏做得更好一点的时候,会遇到有很多磨耐心的事情,耗时间的事情,让人头痛的事情,你会觉得自己捉襟见肘,会觉得水平落后于其他人,也会觉得自己的游戏这里没弄好那里没弄好,一点头绪都没有。这些都是正常的,放平心态,集中精力,各个击破。
我承认我能不太费力地弄熟曹操传MOD的制作,可能有那么一点点天赋,但是我也是零基础起步的,而且和一门成熟的技艺比起来,学会这些修改工具的难度几乎是零。
每碰到什么问题我都尽量自己摸索----确实这里面有我性格内向的原因。总之除了初学时问过个别奇怪的问题,几乎没问过别人。
尤其开始搞汇编以后,很多问题除了godtype和star175就没人能解答了,这些问题又很难,几次都有“干脆找毅大解决算了”这种想法,不过过一阵子又柳暗花明,自己解决了。长此下来我变得越来越能解决更困难的问题。
不过这是反汇编---一个正常点的程序员都不屑于弄的冷门玩意儿。而相比起来,剧本编辑器的使用要容易太多了,除了指针变量,其他所有的问题都可以通过一个小学生现有的知识结构解决。
轩辕春秋欢迎和接纳小白,但不欢迎伸手党,小白之所以成为伸手党不是他们不懂,而是不想懂---只希望借助外力解决问题的不劳而获心态就是伸手党的温床。
看到本帖的人一定会有觉得自己中枪了的。不过请清楚一点,我没有排斥你们的意思,而是希望大家能够更努力,自强不息。
自助者天助。
于是,继续去码OD教程了,这个可能还是得专门教一下。
作者:
dennis2669
时间:
2013-6-23 16:55
标题:
回复 #2 WHITESHIP 的帖子
....太長沒看中間..只看了解答..
話說我mod能力都好差..
作者:
狂笑四海
时间:
2013-6-23 18:39
以后有问题在群里问紫虚吧,这些小问题确实基础性太强,让人回答起来也提不起兴趣。
作者:
dennis2669
时间:
2013-6-23 19:21
标题:
回复 #4 狂笑四海 的帖子
群??
作者:
WHITESHIP
时间:
2013-6-23 19:52
标题:
回复 #4 狂笑四海 的帖子
和兴趣没有关系,我也不那么忙,解答一下不会死人。
但是,所有问题一一予以解答,这样对制作者真的好吗?
鱼渔悖论,一百年不会过时。
也许我把明明是偷懒的借口自诩为一种人文情怀,但是的确一万篇水帖也换不来一个人才。
作者:
狂笑四海
时间:
2013-6-23 20:10
这个就没办法了,我记得从去年至今看到过N多个人在这里求助,但是时至今日却没看见几部MOD诞生。在这期间紫虚确实辛苦了。
作者:
long4444000
时间:
2013-6-28 17:22
看了紫虚的话感触良多,现在论坛能这么热闹,不是一两个人可以撑起来的,有制作者,当然也有捧场者,一个MOD做的再好,没人去玩也是徒劳,何况做MOD的人毕竟不是专门研究的人,很多人也是趁着空余时间去做,有了研究人的劳动成果,作者们才会轻松,才有了做MOD的动力。
总之感谢轩辕论坛各位大大,如果没有你们的努力,就没有曹操传MOD今天的辉煌。
当然没有那么多作者和玩家的努力,你们的付出没有一点价值……
作者:
long4444000
时间:
2013-6-28 17:39
另附:狂笑哥,群里扯不过不用逃到这里来扯淡吧……
欺负我不能回帖啊!
作者:
狂笑四海
时间:
2013-6-28 20:15
你先看看我的回帖日期,然后再喷,好不好?
作者:
long4444000
时间:
2013-6-28 20:24
标题:
回复 #10 狂笑四海 的帖子
原来如此,误会啦……
作者:
q19961121
时间:
2013-7-1 12:42
标题:
回复 #2 WHITESHIP 的帖子
诶,斑竹大人何必在这种地方吐槽、、、
不过吐吐有利于身体健康。。。
作者:
q19961121
时间:
2013-7-1 12:44
标题:
回复 #7 狂笑四海 的帖子
太监何其多耶。。。本屌丝就是一枚。。。
烦心事太多了,mod只能放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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