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人身攻击 [打印本页]
作者:
naniwa 时间: 2013-2-7 21:49 标题: 人身攻击
原帖由 ylh2004 于 2013-2-7 18:00 发表
作为岳飞区的版主,咱觉得不骂楼主一句白痴,就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楼主应该很荣幸,你是咱上轩辕春秋论坛后第一个挨我骂的人!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horuid=0&page=2
51楼
中度人身攻击:对他人进行人格上的侮辱或乱扣大帽子的情形,用词如“猪”、“狗”、“白痴”、“傻X”、“人渣”、“垃圾”、“汉奸”、“卖国贼”等。
[ 本帖最后由 麒麟子 于 2013-3-8 08:15 编辑 ]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3-2-8 08:26
接案
1、截止接案,楼主最后一次编辑帖子是2月5日,ylh2004发帖是2月7日,此贴已注明是转帖,所以内容与楼主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炎黄春秋不欢迎这种骂人言论。
2、对岳飞区版主言论,深感意外,虽民告官的案子非我所司,但炎黄春秋在我管辖之下,本版主可代为呈奏尚书省。还大家一个公论。
[ 本帖最后由 麒麟子 于 2013-2-8 08:34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3-2-8 12:09 标题: 回复 #2 麒麟子 的帖子
好吧,就事论事的话,咱认为骂的就是楼主那你娃,而不是被转帖的作者。
作者:
司马光 时间: 2013-2-8 12:13
原帖由 麒麟子 于 2013-2-8 08:26 发表
接案
1、截止接案,楼主最后一次编辑帖子是2月5日,ylh2004发帖是2月7日,此贴已注明是转帖,所以内容与楼主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炎黄春秋不欢迎这种骂人言论。
2、对岳飞区版主言论,深感意外,虽民告官的案子 ...
借地说一句,那个贴子别锁。还是打开吧。
昨天我的报告,是误操作,在手机与IPAD上回,不方便,容易出错,我也给你回短消息了。因为有人投诉就锁贴,这个不大好吧。
作者:
李敬玄 时间: 2013-2-8 12:15
锁帖有什么意思,因为讨论中有情绪激动就阻止讨论,难怪现在人气这么差
我对此提出疑问
骂人方面支持萧雨客,他骂了什么,可以视为我也骂了同样的一句,求一罚俱罚
[ 本帖最后由 李敬玄 于 2013-2-8 12:18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3-2-8 12:17
同意,讨论的那木热闹,锁帖就是给咱当头一盆凉水。再说,虽然有不客气的言论,但讨论还是占了主流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3-2-8 12:19
和司马光兄的投诉无关,因为投诉内容不涉及此案。
话题逐渐由历史真相,转向民族问题了,而且一些国外历史渗入,参与人越来越多,为防患于未然,防止更大范围激辩,所以本版主不得以锁帖。
为保证大家过个快乐年,暂锁几日,稍后解锁,也好让有关人士冷静思考一下。
作者:
璞雨 时间: 2013-2-8 12:22
如果你们认为我和某些人的想法太过“无知”,需要你们“教育”,不好意思,我不接受,我坚持我的观点。
对锁帖我没有任何想法,不表示赞同或不赞同。
作者:
司马光 时间: 2013-2-8 13:01
原帖由 璞雨 于 2013-2-8 12:22 发表
如果你们认为我和某些人的想法太过“无知”,需要你们“教育”,不好意思,我不接受,我坚持我的观点。
对锁帖我没有任何想法,不表示赞同或不赞同。
就是让你接着坚持你的观点,我们好痛批,让大家看看,你的观点有多幼稚。
作者:
卫天龙 时间: 2013-2-8 13:08
楼上两楼是否构成轻度人身攻击了,明显是不尊重他人思想的言语
作者:
璞雨 时间: 2013-2-8 13:23
原帖由 司马光 于 2013-2-8 13:01 发表
就是让你接着坚持你的观点,我们好痛批,让大家看看,你的观点有多幼稚。
是不是我回一句,你就必须接上一句?
我从开始到现在没有发过一句不干净的话,观点幼不幼稚是次要的……发帖如果连最起码的一点道德都不能遵守,就不必看内容的正确与否了。
=========
这里不在炎黄区,不需要追究观点是否正确,不需要追究转帖者的意图,只看有没有“违法”(轩辕法)。
在这里,我不认为楼主做错了什么。
作者:
司马光 时间: 2013-2-8 13:27
原帖由 璞雨 于 2013-2-8 13:23 发表
是不是我回一句,你就必须接上一句?
我从开始到现在没有发过一句不干净的话,观点幼不幼稚是次要的……发帖如果连最起码的一点道德都不能遵守,就不必看内容的正确与否了。
=========
这里不在炎黄 ...
我这话,不干净?最起起的道德?哪地方不讲道德了?
作者:
璞雨 时间: 2013-2-8 13:56 标题: 回复 #12 司马光 的帖子
放屁。当时辽金蒙古就是异族,这当然就是侵略。总不能八年抗战也是内战,第一第二世界大战也是内战。
当时中华大地也有日本人,德国境内也有英法国人。
没看过你说个PP“到宋词里去收复中原”
果然是张嘴就放P啊
其实很多话,不构成人身攻击,但会让人听着不舒服……这个问题不必再讨论,上面的话,我也没指明是谁说的。
作者:
司马光 时间: 2013-2-8 13:59
原帖由 璞雨 于 2013-2-8 13:56 发表
其实很多话,不构成人身攻击,但会让人听着不舒服……这个问题不必再讨论,上面的话,我也没指明是谁说的。
敢情又不是这里了。
那好,原贴你之前骂我,为什么就不说了?66楼,你先攻击的我。
你大概又会说我,先骂你,让我来告诉你,我是按你的逻辑来的,而你不是按我逻辑来的。
你之前说,也没有唐人否认女真族属于中华民族。所以我在64楼才用了那个比喻。
结果到你这里,到成了没有不干净的话,别人不讲道德。
PS,对了,麒麟版主,你只扣了我通宝,66楼,你可没扣他通宝。
[ 本帖最后由 司马光 于 2013-2-8 14:06 编辑 ]
作者:
璞雨 时间: 2013-2-8 14:08
原帖由 司马光 于 2013-2-8 13:59 发表
敢情又不是这里了,那好,原贴你之前骂我,为什么就不说了?
你大概又会说我,先骂你,让我来告诉你,我是按你的逻辑来的,而你不是按我逻辑来的。
我是不是按你的逻辑来的,你不知道!你怎么可能知道我是不是按你的逻辑来的?
你和我一样,都是人,你可以为自己辩护,我也可以。
===========
我劝你不要再回帖,这个问题已经结束了,互说对方是“狗”的问题也结束了,谁对谁错,谁也没有计较。
以后,如果每个人都注意发帖道德,我想什么人身攻击的案子都不会再出。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3-2-8 14:11 标题: 回复 #14 司马光 的帖子
说明一下,本版主现在是上班时间,刚才单位有事,不能时时盯在论坛上,希望大家理解。
本版主已经认定出言不逊是从64层开始,在14层疑问之前,已经在64层和70层对出言粗鲁这执行了扣分处理。
最后希望大家冷静讨论,理性讨论,不要把历史话题提升到民族问题、外国历史等偏离主题的高度,如果大家让爱论坛,就行遵循论坛的学究规则。再次表示感谢。
[ 本帖最后由 麒麟子 于 2013-2-8 14:20 编辑 ]
作者:
司马光 时间: 2013-2-8 14:16
原帖由 璞雨 于 2013-2-8 14:08 发表
我是不是按你的逻辑来的,你不知道!你怎么可能知道我是不是按你的逻辑来的?
你和我一样,都是人,你可以为自己辩护,我也可以。
===========
我劝你不要再回帖,这个问题已经结束了,互说对方是“ ...
你这又是一次人生攻击,我的逻辑,我不知道,你知道?
要不是你胡扯,什么没有唐人否认女真不是中华民族,言外之意,因此,当时女真就是中华民族,我会用那个比喻。
你要非说是按我的逻辑。
来,我把这几个贴列出来,你给我讲一下。小子。
我61楼,哪个唐人说过,女真属于中华民族。
你63楼,也没有唐人否认女真族属于中华民族。
所以我64楼,才有这个比喻,你这是什么鬼逻辑。没人否认你是狗,你就是狗?
说我人生攻击,我可有论据,这可是按你的逻辑来的。
然后你66楼,按照你的逻辑,没人说你不是狗,你就不是狗?
按照哪个逻辑来的。
咱俩之间混帐王八蛋,婊子养的,在混淆扭曲别人的逻辑。你敢不敢与我打这个赌?
你赤果果的攻击,胡搅,反而是我不讲发贴道德。
真是自粪不觉其臭。
你要讲发贴道德,就不要搞这种诡辩。
[ 本帖最后由 司马光 于 2013-2-8 14:30 编辑 ]
作者:
司马光 时间: 2013-2-8 14:17
原帖由 麒麟子 于 2013-2-8 14:11 发表
说明一下,本版主现在是上班时间,刚才单位有事,在14层疑问之前,已经在64层和70层对出言粗鲁这执行了扣分处理。
66楼呢,他那个是直接骂人。我可是按他的逻辑,说白了,是他自个的事。
我在用他的逻辑骂他之前,一直是好好说话的,只不过,他后来那一句在胡搅,根本不是讨论,才有后来之事。
[ 本帖最后由 司马光 于 2013-2-8 14:23 编辑 ]
作者:
苍龙偃月 时间: 2013-2-8 15:22
花些大洋劝个和!
两位,算起来都是轩辕坛友,有必要如此计较嘛?
哪个挨了骂的都算偶骂的,偶让你们当靶子骂个够。哪个心里不爽都冲偶发泄,不就一口火压着没出来嘛!有啥大不了滴?不就见解不同嘛?男人嘛!都大度点,不屑如妇人般争辩!
作者:
阿巽 时间: 2013-2-8 15:53
放假了,中二也开始上论坛了,正常现象
作者:
司马光 时间: 2013-2-8 18:54
原帖由 苍龙偃月 于 2013-2-8 15:22 发表
花些大洋劝个和!
两位,算起来都是轩辕坛友,有必要如此计较嘛?
哪个挨了骂的都算偶骂的,偶让你们当靶子骂个够。哪个心里不爽都冲偶发泄,不就一口火压着没出来嘛!有啥大不了滴?不就见解不同嘛?男人嘛 ...
这不是人生攻击的问题,有人造我的谣,我当然不会同意。
作者:
TOP 时间: 2013-2-18 06:58
既然,曾有经略使级裁判参与处理,也没有做出版务干涉。那么,对于以上各位非当事人参与投诉的贴的行为,均不作处理。
本帖之下,希望非投诉帖当事人不要发表回复,否则将处以扣分直至ID封禁的处罚。
有关投诉事务,枢密院正在处理,请等待后续结论。
相关贴子,已经解锁。对之前讨论中有许多,不礼貌的言辞,已经有相关管辖管理员做出版务干涉,也提出了呼吁。希望参与讨论的各位会员,能够保持冷静和克制。轩辕历来不欢迎吵架行为,希望各位会员能够尊重论坛传统。
作者:
TOP 时间: 2013-2-18 09:03
根据枢密院决议,论坛认为人身攻击行为成立。根据初犯的有关规定,对被投诉人处于公开警告。
由于,属于现任版主违规,特另发公告。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77344-1-1.html
枢密院并向投诉人表示歉意。
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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