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本人向金大版主下战书,金版可敢应战? [打印本页]
作者:
luke19821001 时间: 2013-1-8 13:40 标题: 本人向金大版主下战书,金版可敢应战?
起因是某些造谣分子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新消息:停止使用劳教制度”一贴中无端造谣挑衅说本人支持劳教制度,原帖在下面: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p;extra=#pid3546433
本人一向认为中国法制落后,而劳教制度不符合法制精神,所以本人不曾记得什么时候有支持过劳教制度。所以对于这种无事生非对本人造谣的人我一向不会给好脸。
然后金大版主出现了,放着造谣分子不管,却说我人身攻击。然后金大版主在后面的回帖中对某些人的造谣予以支持。
很显然金版是在玩拉偏架的游戏,他希望打倒我,自己又不好出手(也没有证据),于是希望借狗腿子之手来达到打击我的目的,就像美国放任日本狗腿子向中国狂吠一样恶心人。
本人再此严重鄙视金版的阴暗行为,我没有兴趣和那些只会造谣的文盲多费口舌,不过金大版主好歹自称文化人,所以在此明确挑战金版,如果金版能找到本人在讨论劳教制度时有”明确支持劳教制度而反对法制“这类行为的,那本人道歉。如果没有找到证据,那就请金大版主向本人道歉。
金大版主可敢应战?
[ 本帖最后由 luke19821001 于 2013-1-8 13:41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3-1-8 13:47
君子绝交,不出恶声
金版老矣,尚能饭否
作者:
sos2290 时间: 2013-1-8 13:51 标题: 回复 #2 KYOKO 的帖子
这个事情还真不能含糊。
我以前说苏联的JY认干爹,结果被他们传成了我说政府是干爹,黑锅背到现在。
作者:
存在就是合理 时间: 2013-1-8 14:00
不由得想起sos的常用语,“TG固然不好,我也认为TG不好,但是.....”
作者:
轮回 时间: 2013-1-8 14:01
小金多矫情
作者:
comsich 时间: 2013-1-8 14:07
原帖由 sos2290 于 2013-1-8 13:51 发表
这个事情还真不能含糊。
我以前说苏联的JY认干爹,结果被他们传成了我说政府是干爹,黑锅背到现在。
是啊,你赖账的事情也不能含糊,对吧。
我天天说你赖账,你怎能缩着头不敢吱声呢?是不是这个黑锅你认了?
作者:
zhwenh_0421 时间: 2013-1-8 14:14 标题: 人家有枪
原帖由 存在就是合理 于 2013-1-8 14:00 发表
不由得想起sos的常用语,“TG固然不好,我也认为TG不好,但是.....”
劳教固然不好,我也认为劳教不好,但是劳教不能废除……
PS:
共产国际传下来的东东,可以否定么?
作者:
关内侯 时间: 2013-1-8 14:38
事情的起因是ID“存在就是合理”的一句无端猜测的回帖造成的,按照版规,版主对这样的无端猜测回帖是没有裁量权的,但后来楼主进行人身攻击的回应,属于版主的管辖范围。
所以我觉得楼主要找麻烦还是应该找那个ID“存在就是合理”的,而金版主的问题是在合理利用版规漏洞而已。
作者:
luke19821001 时间: 2013-1-8 14:42
原帖由 关内侯 于 2013-1-8 14:38 发表
事情的起因是ID“存在就是合理”的一句无端猜测的回帖造成的,按照版规,版主对这样的无端猜测回帖是没有裁量权的,但后来楼主进行人身攻击的回应,属于版主的管辖范围。
所以我觉得楼主要找麻烦还是应该找那 ...
处罚我人身攻击我认账,我本来就人身攻击了嘛,不过金大版主这种放狗咬人拉偏架的阴暗作风是我鄙视的,而姑息那些无端扣帽子挑衅的行为是明显的。
今天在这里不是为了讨论轩辕的管理制度,他扣我的分没有关系,我认了,我是想大家打开天窗说亮话,金大版主在帖子中支持某些人的造谣行为,既然你支持,就明说支持,不要躲在暗处放枪。你敢不敢站在阳光下吧话说清楚!
作者:
咪兔 时间: 2013-1-8 14:44
支持楼主,金大版主可敢应战?
作者:
axeaxe 时间: 2013-1-8 15:04
我个人认为这个帖子可以有助于澄清言论自由和人身攻击的边界和定义,这个是可以支持的。但是,主贴中出现了金版····希望利用狗腿子···这样的言辞,本身也就构成了对两个特定对象的人身攻击···
没有证据表明有利用或者人身依附关系出现之前,这种行为可以视为违反版规···
P.S.关于方竹笋被劳教一事的讨论,确实让人大开眼界啊···
[ 本帖最后由 axeaxe 于 2013-1-8 15:10 编辑 ]
作者:
存在就是合理 时间: 2013-1-8 15:07
原帖由 关内侯 于 2013-1-8 14:38 发表
事情的起因是ID“存在就是合理”的一句无端猜测的回帖造成的,按照版规,版主对这样的无端猜测回帖是没有裁量权的,但后来楼主进行人身攻击的回应,属于版主的管辖范围。
所以我觉得楼主要找麻烦还是应该找那 ...
阁下不妨回去看下帖子再下结论,看我是否造谣,帮腔嘛也要凭点良心,难道你忘了某ask为sos帮腔洗地时丑态百出的表现了?
作者:
存在就是合理 时间: 2013-1-8 15:10
原帖由 axeaxe 于 2013-1-8 15:04 发表
我个人认为这个帖子可以有助于澄清言论自由和人身攻击的边界和定义,这个是可以支持的。但是,主贴中出现了金版····希望利用狗腿子···这样的言辞,本身也就构成了对两个特定对象的人身攻击···
没有证 ...
双斧也不妨回去翻翻之前关于劳教制度的帖子,看看某luke的表现,难道sos成天说我也认为TG不好,就能澄清他的五毛本质?
作者:
luke19821001 时间: 2013-1-8 15:31
原帖由 axeaxe 于 2013-1-8 15:04 发表
我个人认为这个帖子可以有助于澄清言论自由和人身攻击的边界和定义,这个是可以支持的。但是,主贴中出现了金版····希望利用狗腿子···这样的言辞,本身也就构成了对两个特定对象的人身攻击···
没有证 ...
虽然没有证据,不过金大版主和这些人沆瀣一气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当然以他的智商必定不会留下结党营私的证据的,我又不是公安机关,也不可能查到什么证据,不过大家都是明白人,有些事情不需要遮遮掩掩。
比如这个帖子就可以看出,我挑战金版,与comsich有什么屁关系,为什么他在这里上蹿下跳就像自己是主角一样?至于杀猪的,他在原帖被我骂得更惨,为什么放着原帖不跳,却跑来这里雀占鸠巢?很明显他们把金大版主当成是“自己人”嘛。
另外,我从来不讳言对某些人的攻击,就是攻击他了,怎么地?如果这类无事生非的事情继续发生,我会视为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并还击。
[ 本帖最后由 luke19821001 于 2013-1-8 15:35 编辑 ]
作者:
关内侯 时间: 2013-1-8 16:35
原帖由 存在就是合理 于 2013-1-8 15:07 发表
阁下不妨回去看下帖子再下结论,看我是否造谣,帮腔嘛也要凭点良心,难道你忘了某ask为sos帮腔洗地时丑态百出的表现了?
我不会对你的言论妄下判断,因为那样明显不合适,说白了你造谣与否,不是我们可以做出的判断,就如你说我在帮腔而且说我要凭点良心,我必然是不赞同你的结论一样。
同理,你的那句回帖的内容,楼主同样拒绝承认,所以不知道你给他人下的结论的依据是什么?主观判断?
作者:
axeaxe 时间: 2013-1-8 16:38
我的理解是你要求和金版主来一场公平的pk,谁错了谁向对方道歉···也就是你要求的是公平。问题是你在一个请求帖子中对对方首先进行了人身攻击,那就造成了先天的不平等和不公平,他即使赢了,也不过赢得你的道歉,而你已经对他攻击过了···那他何苦要干着吃力不讨好的事呢?你不给别人公平,自己要求单方面的公平是不可行的。
退一步说,即使说他有合理利用规则的嫌疑,为什么自身不合理利用规则而破坏规则呢?游戏规则是对所有方都适用的,你不会用,那是你的问题。
我认为版主其实不是一个什么了不起的职位,也许是因为关注这个论坛才把它抬高···事实上版主也是可以灌水发表意见的普通坛友···我觉得他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可以视为个人言行,这个和处罚等并不矛盾。
我觉得如果你要有改变论坛风气的想法,首先要从对自己加强要求开始。这个其实也是对提高自身修养有帮助的。如果修养学说增加了,话语权也会增加,那么可以对论坛更有条件有实质性的改造。
[ 本帖最后由 axeaxe 于 2013-1-8 16:45 编辑 ]
作者:
金庾信 时间: 2013-1-8 19:06
这娃不可理喻啊,我只管骂人的事情,不管其他的,他要觉得不公平,去告状好了。
作者:
凯坦尼古斯基 时间: 2013-1-8 19:07
说实话,看了本帖涉及的前因后果,LZ你要说金版对你有点个人看法,这个类同于“莫须有”;
你要说老金当时处理就是阴暗、拉偏架,这个就过头了点——原贴尚在,起码证据上就不怎么支持吧。
PS:
当然了,我以这个ID说这个话,你也可以归于“拉偏架”的认识,这个是个人看法的问题——但关键是,你在论坛上辩论,论点总要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不然的话,不好说以理服人,言之有据吧。
作者:
luke19821001 时间: 2013-1-8 19:15
原帖由 金庾信 于 2013-1-8 19:06 发表
这娃不可理喻啊,我只管骂人的事情,不管其他的,他要觉得不公平,去告状好了。
早知道你不敢应战,因为你明知道某些人是在造谣,只不过因为他们是你的“自家人”而故意假装看不见而已,然后在旁边拉拉偏架,在模棱两可的说几句阴阳怪气的话,达到既打击目标,又不落把柄的目的,不过你在逞口舌之快的同时丢了人品而已
作者:
luke19821001 时间: 2013-1-8 19:24
原帖由 凯坦尼古斯基 于 2013-1-8 19:07 发表
说实话,看了本帖涉及的前因后果,LZ你要说金版对你有点个人看法,这个类同于“莫须有”;
你要说老金当时处理就是阴暗、拉偏架,这个就过头了点——原贴尚在,起码证据上就不怎么支持吧。
PS:
当 ...
原帖是在,整件事的起因是某些人无端造谣挑衅,在他造谣之前我没有发过一个帖子,就好像你走在路上突然遇到一个疯子跑过来骂你欺负了他老娘一样,难道你就不该生气吗?
本人是人生攻击了,不过我是在反击造谣,当然了,如果论坛管理人员有诚意处罚这种造谣挑衅行为,那我本可以用更文明的方式来解决,不过可惜的是论坛管理人员不会那么做,那我只能用自己的方式反击。难道在网上被人挑衅了还不敢出头吗?我可不是什么爱心主义者。
至于金版,很明显就他的纵容造成了这些造谣挑衅者的嚣张,他如果一开始就制止这类行为,那就没有今天这种事情了,不过金版不但不制止,反而在后面留言,言下之意就是支持造谣者的言论,关于这一点,帖子还没有删除,你可以去看看。金大版主干这种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所以我向他下战书,不是想得到什么公平的辩论,也不屑于得到他的什么道歉,而是想将这种无耻的行为公之于众,如果金大版主真的认为我错了,那就明说吧,不要躲在背后下暗刀子。
如果是我错了,那金大版主就是对的,那以后也不用玩模棱两可的花样了,你光明正大的直接指出我的错误就行了。如果我没有错,那也请金大版主以后不要再玩这种低级伎俩了,你骗不了明白人的。
[ 本帖最后由 luke19821001 于 2013-1-8 19:25 编辑 ]
作者:
无敌是寂寞 时间: 2013-1-8 19:36
原帖由 luke19821001 于 2013-1-8 15:31 发表
虽然没有证据,不过金大版主和这些人沆瀣一气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当然以他的智商必定不会留下结党营私的证据的,我又不是公安机关,也不可能查到什么证据,不过大家都是明白人,有些事情不需要遮遮掩掩。
...
杀猪的躺着也中枪啊
作者:
凯坦尼古斯基 时间: 2013-1-8 19:45
原帖由 luke19821001 于 2013-1-8 19:24 发表
原帖是在,整件事的起因是某些人无端造谣挑衅,在他造谣之前我没有发过一个帖子,就好像你走在路上突然遇到一个疯子跑过来骂你欺负了他老娘一样,难道你就不该生气吗?
本人是人生攻击了,不过我是在反击造谣,当然了,如果论坛管理人员有诚意处罚这种造谣挑衅行为,那我本可以用更文明的方式来解决,不过可惜的是论坛管理人员不会那么做,那我只能用自己的方式反击。难道在网上被人挑衅了还不敢出头吗?我可不是什么爱心主义者。
至于金版,很明显就他的纵容造成了这些造谣挑衅者的嚣张,他如果一开始就制止这类行为,那就没有今天这种事情了,不过金版不但不制止,反而在后面留言,言下之意就是支持造谣者的言论,关于这一点,帖子还没有删除,你可以去看看。金大版主干这种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所以我向他下战书,不是想得到什么公平的辩论,也不屑于得到他的什么道歉,而是想将这种无耻的行为公之于众,如果金大版主真的认为我错了,那就明说吧,不要躲在背后下暗刀子。
如果是我错了,那金大版主就是对的,那以后也不用玩模棱两可的花样了,你光明正大的直接指出我的错误就行了。如果我没有错,那也请金大版主以后不要再玩这种低级伎俩了,你骗不了明白人的。
恩,我说,你如果觉得”存在就是合理“那句话挑衅了你,或者说不是事实,你与他折辩就是。实在是你不解气,敲鼓,乃至拼着罚款警告封号去骂了,也不是不可理解;
但你这里说老金无耻纵容包庇,就有点说不通吧——按理说,老金也不能为旁人背书,也该对骂人作处理嘛。至于你提到后面的留言,我看了,你说是言下之意对前者的支持,这个似乎就牵强了点。
当然,你说老金对你个人有意见,前面我就说了,这个在旁人看,不好说——即使有,只要不越线,其实也正常。
不过呢,我还是那句话,你这里的指控,就我个人看,恐怕性质上不怎么站得住,而且其实说穿了也没多大意思——不就是你感觉,或者说确实你和老金不大合卯嘛?
好了,这话题我也就自觉性地说到这,说穿了,我这么横插个杠子进来——这年下,也是闲的,说穿了也没多大意思。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3-1-8 20:43
凳子,瓜子,妹子……,一二三四五……,我们等得好辛苦……
作者:
小贩 时间: 2013-1-8 20:44
香烟、火柴,薄荷糖……
香烟、火柴,薄荷糖……
作者:
comsich 时间: 2013-1-8 22:37
原帖由 luke19821001 于 2013-1-8 15:31 发表
比如这个帖子就可以看出,我挑战金版,与comsich有什么屁关系,为什么他在这里上蹿下跳就像自己是主角一样?至于杀猪的,他在原帖被我骂得更惨,为什么放着原帖不跳,却跑来这里雀占鸠巢?很明显他们把金大版主当成是“自己人”嘛。
我来学学楼主的逻辑:
你挑战金版,与sos有什么屁关系,为什么他在这里上蹿下跳就像自己是主角一样?sos可以参合进来,我就不行?很明显你们是自己人嘛,还一天到晚不承认你们是组合体。
作者:
luke19821001 时间: 2013-1-8 23:09
原帖由 comsich 于 2013-1-8 22:37 发表
我来学学楼主的逻辑:
你挑战金版,与sos有什么屁关系,为什么他在这里上蹿下跳就像自己是主角一样?sos可以参合进来,我就不行?很明显你们是自己人嘛,还一天到晚不承认你们是组合体。
嘿嘿,凭你的智商要和我辩差远了,憋了这么久才憋出这么肤浅的一句话。
SOS出现在这贴可以是来声援我的,也可以是来看热闹的,不过我可没有看见他将自己当成主角,至少没有对金版和本人恶言相向,也没有下过任何什么结论。
不过你这么着急干什么?我又没有骂你,你跳什么跳?你是来帮金版声援的吗?可惜在你发帖之前他根本没有出现,你对着空气声援难道是有病?你是来帮我声援的吗?你是来看热闹的吗?怎么一副皇帝不急太监急的模样,迫不及待要跳出来顶缸。
作者:
luke19821001 时间: 2013-1-8 23:20
原帖由 凯坦尼古斯基 于 2013-1-8 19:45 发表
恩,我说,你如果觉得”存在就是合理“那句话挑衅了你,或者说不是事实,你与他折辩就是。实在是你不解气,敲鼓,乃至拼着罚款警告封号去骂了,也不是不可理解;
但你这里说老金无耻纵容包庇,就有点说不 ...
这贴已经被移到登闻了,不知道在这里和你继续辩论有何不妥。
大部分国家法律中都有毁谤罪,我想任何人被无端毁谤和挑衅都是有权利维护自身利益的。不过在金大版主治下,无事生非的宵小可以肆无忌惮的造谣中伤,这种行为不止一此两次,而是常态。之前我也曾好言相劝管理人员管一管,不过金大版主显然是故意将茶座搞成这种乌烟瘴气之地的,所以我不会再对他心存幻想,他不管,我也不能白白受气,我将用我自己的方法来解决问题。
我下了战书,金大版主不敢应战,很明显他自己也知道我是被人毁谤。既然如此,他作为茶座版主,为什么要放任这种行为?既然他要和这些人同流合污,我把他拉出来一起骂又有何不可。
作者:
存在就是合理 时间: 2013-1-9 08:07
原帖由 关内侯 于 2013-1-8 16:35 发表
我不会对你的言论妄下判断,因为那样明显不合适,说白了你造谣与否,不是我们可以做出的判断,就如你说我在帮腔而且说我要凭点良心,我必然是不赞同你的结论一样。
同理,你的那句回帖的内容,楼主同样拒 ...
呵呵,很搞啊,如果不是主观,你何谈我是无端猜测?
作者:
存在就是合理 时间: 2013-1-9 08:09
“我下了战书,金大版主不敢应战,很明显他自己也知道我是被人毁谤。既然如此,他作为茶座版主,为什么要放任这种行为?既然他要和这些人同流合污,我把他拉出来一起骂又有何不可。”
又现神一样的逻辑!
作者:
comsich 时间: 2013-1-9 09:16
原帖由 luke19821001 于 2013-1-8 23:09 发表
嘿嘿,凭你的智商要和我辩差远了,憋了这么久才憋出这么肤浅的一句话。
SOS出现在这贴可以是来声援我的,也可以是来看热闹的,不过我可没有看见他将自己当成主角,至少没有对金版和本人恶言相向,也没有下过任何什么结论。
不过你这么着急干什么?我又没有骂你,你跳什么跳?你是来帮金版声援的吗?可惜在你发帖之前他根本没有出现,你对着空气声援难道是有病?你是来帮我声援的吗?你是来看热闹的吗?怎么一副皇帝不急太监急的模样,迫不及待要跳出来顶缸。
sos出现在这个贴子里不能证明你们是组合体,我出现在这贴就证明我把金版当作自己人?税法专家的智商果然不同凡响。
我的回复很清楚,就是找sos讨账。如果轩辕同意我开一个讨账转帖,我就不必在别的贴子讨账了,这能得出我把金版看做自己人?税法专家的智商果然不同凡响。
作者:
luke19821001 时间: 2013-1-9 12:59
原帖由 comsich 于 2013-1-9 09:16 发表
sos出现在这个贴子里不能证明你们是组合体,我出现在这贴就证明我把金版当作自己人?税法专家的智商果然不同凡响。
我的回复很清楚,就是找sos讨账。如果轩辕同意我开一个讨账转帖,我就不必在别的贴子 ...
你继续上蹿下跳,等你上蹿下跳到SOS的水平,或许他就成组合体了,不过他是不是组合体关我屁是,你以为他成了组合体我会像你看见老金挨骂一样皮发痒吗
作者:
comsich 时间: 2013-1-9 14:00
原帖由 luke19821001 于 2013-1-9 12:59 发表
你继续上蹿下跳,等你上蹿下跳到SOS的水平,或许他就成组合体了,不过他是不是组合体关我屁是,你以为他成了组合体我会像你看见老金挨骂一样皮发痒吗
sos一个人怎么能成组合体?税法专家智商超高的luke就这水平?
我在无数个贴子里向sos讨账,跟老金挨不挨骂有什么关系?你一边说别人造你的谣,你另一边又造我的谣,你还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
作者:
ouyangnitian 时间: 2013-1-9 14:07
还以为是约架帖,白开心一场了
继续围观
作者:
李敬玄 时间: 2013-1-9 14:11
五毛互掐,社稷之福
加油
作者:
asky 时间: 2013-1-9 20:32
原帖由 存在就是合理 于 2013-1-8 15:07 发表
阁下不妨回去看下帖子再下结论,看我是否造谣,帮腔嘛也要凭点良心,难道你忘了某ask为sos帮腔洗地时丑态百出的表现了?
确实,一被我戳破灯笼纸,某些谣言和造谣的人还真是丑态百出。
作者:
asky 时间: 2013-1-9 20:36
还在说组合体的,请先证明我和sos还有luke关内侯什么的为什么是组合体,谁来组成头部啊?
组合体这帽子戴了好久了,怎么某些民煮柿油人士21世纪使得手段还和文革编个筐子把人塞进去差不多呢?
作者:
岳光寒 时间: 2013-1-9 20:49
原来当版主还有义务帮人辟谣
作者:
岳光寒 时间: 2013-1-9 21:23
原帖由 asky 于 2013-1-9 20:36 发表
还在说组合体的,请先证明我和sos还有luke关内侯什么的为什么是组合体,谁来组成头部啊?
组合体这帽子戴了好久了,怎么某些民煮柿油人士21世纪使得手段还和文革编个筐子把人塞进去差不多呢?
这个…… 组合体这个词不是我提出的,但组合体的概念似乎是我先提出的(都别跟我抢!),我提出时只是一种假说,因为看到各位实在太默契了,而且互相之间团结友爱,同仇敌忾,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像北约一样,一个成员受侵略,其它成员都要帮忙,所以有感而发,提出了这么个疑问。似乎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了认同,于是后来就传开了。这之后桶发个帖子说要对组合体保持无线电静默,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这个词。但我提出这个假说之后,再未对其有任何贡献,之后的事我就不负责解释了。
请容我先推推眼镜……
咳 咳
关于组合体的成员问题,应该说在组合体学界还是有分歧的,我作为原始假说理论派的泰斗,是坚决反对扩大化和坐实化的,坚决不支持把天宫、轮回、关内侯等也算作“组合体”成员。
把所有跟自身有过“坦率交流”的人都列为组合体成员,这不是科学严谨的作风,我坚决呼吁净化组合体学界的研究风气。
静默派的庞桶和首屠对我提出的理论进行了延展,并且正式命名,应该说是对该学说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的,但我对他们的理论有很多不同见解。
至于组合体研究究竟取得了哪些成果,请届时关注下一期 Unity and Combination 学报即将登载的我的文章《关于“疑似组合体”成员作息规律及交叠状态下发生干涉情况的研究报告》,同时对该学报编辑试图将我的文章标题中“疑似”2字及双引号去掉的行为表示愤慨,进而对目前组合体学界由坐实派独霸的现状表示深深的忧虑。
我的发言完了。
作者:
zeloti 时间: 2013-1-9 23:49
进来瞧瞧
好吧,我又被认认为来拉偏架了
作者:
关内侯 时间: 2013-1-19 13:18
见到有人提我的名字了,不得不出来说话了,以后谁TMD再说我的坏话,你就是美分党,你全家都是美分党,你祖宗十八代都是美分党。
作者:
绝世天骄 时间: 2013-1-24 01:38
我时不时上上这论坛,就是看看谁和谁在吵架。俺才是真阴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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