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自首]我骂人了,封吧 [打印本页]
作者:
地铁之狼 时间: 2012-5-3 11:04 标题: [自首]我骂人了,封吧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page%3D1#pid3413448
[ 本帖最后由 TOP 于 2012-5-4 01:00 编辑 ]
作者:
无人可畏 时间: 2012-5-3 11:33
素质教育任重道远呀。什么时候你们这些人才能真正的包容不同意见,到时候再来谈什么民主自由吧。
不过就此事而言,本人认为首先挑事的是茶馆的金版等人,利用版主身份多次使用“畜生”、“SB”等词含沙射影的作大范围攻击,因此搞坏了风气,将人也影响得暴躁起来。
本人一向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如果轩辕管理层任由这种事态继续发展下去,本人也不是好脾气的,被人惹了自然要还击,到时候不要说我故意扰乱论坛。
作者:
夜阑 时间: 2012-5-3 11:41
就事论事,天天话还没说两句,就开始排座位戴表戴帽子,两帮子人占着茶馆巴掌大的点地方,吵过来骂过去真心有意思咩……
估计也没人能听进去,各位继续……偶只是鹿过打酱油的……
作者:
feiyue1206 时间: 2012-5-3 11:47
上行下效
兰州不发言还好,一发言,我竟然看出真身了,果然兰州观点一以贯之
作者:
KYOKO 时间: 2012-5-3 11:50 标题: 回复 #4 feiyue1206 的帖子
看不出,求科普
ps:针对性反讽任重而道远啊,兰州太直接鸟
作者:
feiyue1206 时间: 2012-5-3 11:54
原帖由 KYOKO 于 2012-5-3 11:50 发表
看不出,求科普
ps:针对性反讽任重而道远啊,兰州太直接鸟
前些天看到兰州的某个回帖,一种纯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扑面而来,又一看ip,猜测是某王,纯个人猜测,误测勿怪
作者:
无人可畏 时间: 2012-5-3 12:00
原帖由
feiyue1206 于 2012-5-3 11:54 发表
前些天看到兰州的某个回帖,一种纯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扑面而来,又一看ip,猜测是某王,纯个人猜测,误测勿怪
难道又是杀猪的?
作者:
KYOKO 时间: 2012-5-3 12:14
原帖由 feiyue1206 于 2012-5-3 11:54 发表
一种纯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扑面而来
那俺也懂鸟
当俺没说,反讽确实不适合他
作者:
咪兔 时间: 2012-5-3 13:54
楼主各位非投诉相关人员,在他人投诉贴中进行回复,违反论坛相关规定,特此提出警告。
本投诉不符合论坛管理规定的适用投诉的行为,且投诉贴未注明相关ID及具体投诉内容等,不符合投诉格式,本人对此投诉不予受理。
本论坛管理资源不足,造成投诉处理延迟,对此我深表歉意。由于论坛管理运营,造成投诉延迟,从而衍生的投诉当事人轻度版务违规,不做严格追究。
结案。
作者:
崔浩 时间: 2012-5-3 13:59
楼上的确实很早的一个ID了。
作者:
无人可畏 时间: 2012-5-3 14:26
原帖由
咪兔 于 2012-5-3 13:54 发表
楼主各位非投诉相关人员,在他人投诉贴中进行回复,违反论坛相关规定,特此提出警告。
本投诉不符合论坛管理规定的适用投诉的行为,且投诉贴未注明相关ID及具体投诉内容等,不符合投诉格式,本 ...
这人是谁?很有意思嘛。
作者:
崔浩 时间: 2012-5-3 14:32
我估计是乌龙喽
作者:
饭富昌景 时间: 2012-5-3 14:37
原贴被我修改并扣分, 如果TOP需要审议的话可以联系我.
作者:
无人可畏 时间: 2012-5-3 15:49
直接指名道姓的辱骂,扣几分就算了?看来混轩辕真是要坐对屁股呀。
嗯,原帖已经编辑了,这算是毁灭现场么
作者:
TOP 时间: 2012-5-3 15:51 标题: 回复 #13 饭富昌景 的帖子
我需要审议,请在本贴回复陈述当时贴子原貌的意思表达,以及版主版务干预的理由。
作者:
长葛李子龙 时间: 2012-5-3 15:56
我接到线报说,顶王的马甲被不小心穿出来了,我是来看热闹的
作者:
轮回 时间: 2012-5-3 16:04
原帖由 TOP 于 2012-5-3 15:51 发表
我需要审议,请在本贴回复陈述当时贴子原貌的意思表达,以及版主版务干预的理由。
我作证,当时楼主是点了SOS还有无人以及LUK什么的网名,说他们是畜生。
作者:
moyanxiawei123 时间: 2012-5-3 17:25
原帖由
咪兔 于 2012-5-3 13:54 发表
楼主各位非投诉相关人员,在他人投诉贴中进行回复,违反论坛相关规定,特此提出警告。
本投诉不符合论坛管理规定的适用投诉的行为,且投诉贴未注明相关ID及具体投诉内容等,不符合投诉格式,本 ...
围观一下
作者:
TOP 时间: 2012-5-3 17:54
9楼的“咪兔”会员,投诉区是严肃的版区,不欢迎插科打诨。你的发帖属于扰乱论坛秩序,在此提出警告,如果再有投诉区违规行为,将处罚ID。
本话题不认为是投诉贴,会员可以就投诉话题本身发言。但是自本楼之下,有跑题灌水,发布和投诉无关内容的,将处罚ID。
[ 本帖最后由 TOP 于 2012-5-3 17:56 编辑 ]
作者:
饭富昌景 时间: 2012-5-4 00:55
楼主地狱之狼在相关回帖中点名辱骂了几名轩辕会员。 我将帖子修改并扣分之后才发现他已经在鼓区投诉自己。 个人认为地狱之狼的攻击行为极其恶劣, 应该从严处理。 本人平时会照着从宽处理的概念, 一般都是编辑之后给于扣分的处置。 既然地狱之狼进行自我申诉的话, 那就请TOP按照坛规处理。
作者:
TOP 时间: 2012-5-4 00:59
根据版主举证,有关当事人有重度人身攻击行为。结合其他扰乱论坛秩序行为,一并处罚封禁3个月。
为了版面建设,对一些非常过激的措辞,包括人身攻击措辞,进行编辑,我认为是合理版务。但是,建议对已经失去控制的话题,应该关闭讨论,或者移动到隐藏版区留证,以免造成版务误解。
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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