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三种不同的红色人身攻击 [打印本页]
作者:
concish 时间: 2011-12-27 00:56 标题: 三种不同的红色人身攻击
原帖由 三种不同的红色 于 2011-12-26 21:11 发表
想我十年前在早报论坛,也曾战斗力爆表过。但如今老了,也打不动了,所以如今的我一直对自己说淡定淡定,看到有些不知所谓的货出口挑衅,本来也懒得理他,谁知这货却不知收敛,一再相逼。
还以为他有多大学问呢,说到最后,却是一个连“走出中世纪”这样重大命题都不知道的夯货。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43738-1-1.html
29楼
[ 本帖最后由 TOP 于 2011-12-27 22:56 编辑 ]
作者:
饭富昌景 时间: 2011-12-27 02:35
论辩双方都使用了过激言语, 此帖将会被扣分, 其他参与会员则会被警告.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1-12-27 02:51
饭版威武,一个小留后就敢扣本区经略使的 money,不是一般的牛啊。
可惜你的刚正不阿要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喔
[ 本帖最后由 颖颖 于 2011-12-27 02:55 编辑 ]
作者:
romadream 时间: 2011-12-27 10:03
三红却是是语言过激了....恩,估计是年底了,仓库里比较忙,心情也比较烦闷吧
ps:饭饭威武
作者:
夜阑 时间: 2011-12-27 10:10
红红真是杯具……打脸连带当被告……有这闲功夫还是偷粮偷纸砸石头来的舒畅……^o^
作者:
谭文山 时间: 2011-12-27 10:11
老张,三红,老金,公主最近火气都很大啊,厚厚~
作者:
zhaohaidao 时间: 2011-12-27 10:47
老张是哪个 求真相
作者:
爱华 时间: 2011-12-27 11:02
28搂分明对人家进行了人身攻击
却没受到警告
饭版主威武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1-12-27 11:07 标题: 回复 #8 爱华 的帖子
附议
作者:
三种不同的红色 时间: 2011-12-27 11:41
首先,作为超版,我不应该使用不恰当的语气,对此我承认错误,接受版主的处罚。
其次,我想敬告楼主一声,自己从一开口就使用那么冲的语气,张牙舞爪,气焰嚣张,就犹如三流网络小说中描写的纨绔一般,等到把对方激怒了,反击了,于是反过头来您就真的和那些纨绔一样,哭哭啼啼地找人去哭诉了。——这是一种何等奇葩的行为啊。这种行为,我想大家在小学时,大约这样的人每个班上都有一两个,不过等到上初中后,基本就绝迹了。而楼主能把这种做法一直保留到成年,的确是大不容易啊。
当然,您的这种行为不违反轩辕刑律,但却很招人鄙夷的。
我劝您一句:要么一开始就把姿态放低,不要用那种攻击性的语言去挑衅别人,而用一种平和、平等的态度来和大家讨论。要么您就嚣张到底,被人反击了,打疼了,您也打落门牙和血吞,绝不犯怂,冻死迎风倒,人死鸟朝天,是吧?这样估计还能赢得大家的一句赞赏。
象您现在的这种做法,我真诚的鄙夷您。
作者:
司马光 时间: 2011-12-27 11:56
原帖由 三种不同的红色 于 2011-12-27 11:41 发表
首先,作为超版,我不应该使用不恰当的语气,对此我承认错误,接受版主的处罚。
其次,我想敬告楼主一声,自己从一开口就使用那么冲的语气,张牙舞爪,气焰嚣张,就犹如三流网络小说中描写的纨绔一般,等到把 ...
三红啊,你居然回复了,而且还这么回复,让俺BS你.
作者:
爱华 时间: 2011-12-27 12:04
原帖由 三种不同的红色 于 2011-12-27 11:41 发表
首先,作为超版,我不应该使用不恰当的语气,对此我承认错误,接受版主的处罚。
其次,我想敬告楼主一声,自己从一开口就使用那么冲的语气,张牙舞爪,气焰嚣张,就犹如三流网络小说中描写的纨绔一般,等到把 ...
三红说的好像听上去很有道理的样子
(此处省略附议的意见一万字)
清者自清
有人就是来找乐的
认真了你就输了
作者:
concish 时间: 2011-12-27 13:50
原帖由 三种不同的红色 于 2011-12-27 11:41 发表
我劝您一句:要么一开始就把姿态放低,不要用那种攻击性的语言去挑衅别人,而用一种平和、平等的态度来和大家讨论。要么您就嚣张到底,被人反击了,打疼了,您也打落门牙和血吞,绝不犯怂,冻死迎风倒,人死鸟朝天,是吧?这样估计还能赢得大家的一句赞赏。
你又错了,我不是被反击了,打疼就怂了。我只是不想超过论坛的言论尺度。“夯货”这种词你以为只有你会说吗?说你水平低、理解力低,都属于正常评论,人的水平本来就有高低,理解力也有不同。你的理解错误是明摆着的。所以,我对你的批评没有针对你的人格,没有否认你是一个人,没有说你是“货”。
很多网上的所谓高人(非仅限于轩辕),其实既没有令人信服的水平,也没有闻过则喜的雅量,原形毕露后,就恼羞成怒,呵
[ 本帖最后由 concish 于 2011-12-27 14:07 编辑 ]
作者:
luyuancuo 时间: 2011-12-27 14:08
楼主明显是找事的。
作者:
三种不同的红色 时间: 2011-12-27 14:36
原帖由 concish 于 2011-12-27 13:50 发表
你又错了,我不是被反击了,打疼就怂了。我只是不想超过论坛的言论尺度。“夯货”这种词你以为只有你会说吗?说你水平低、理解力低,都属于正常评论,人的水平本来就有高低,理解力也有不同。你的理解错误是 ...
对不起,我曾经称呼您为“货”了。现在我做出诚挚的改正,您不是货,您确实不是货。——货里面没您这样的。
您看,我现在都称呼您为“您”了。您应该满意了吧。
至于水平什么的,就象您在顶楼所引用的我帖子里所说的那样,连“走出中世纪”这样重大的命题都不知道,见到别人一提起“中世纪”三个字,于是惊诧万分,如获至宝。——您这种水平确实不是我能评价的。
至于闻过则喜什么的,我确实没有这种雅量。我会和别人心平气和的讨论,但我绝不会任凭连半瓶水都没有的货(这个说的是货,不是您)在我面前嚣张。
您从回我的第一个帖子开始,就极端的张牙舞爪,我不会和善的以为您是心平气和的来和我讨论的,所以我没有理会。当然,您可以把 这种态度理解为“理屈”、“退让”或者“不屑”中的任何一种。但您再而三,三而四的指名道姓,对不起,我必须让您明白,有时候您是会错了意的。
不要在激怒对方后,装出一副乖宝宝的样子。也不要以为只有你才会钻论坛制度的这种空子,这套玩意,我十年前都已经玩剩了。
至于“高人”什么的,我从来就是一个低人,从来不是高人,您才是高人,“高人”二字,原璧奉还,我担当不起。
作者:
concish 时间: 2011-12-27 14:46
原帖由 三种不同的红色 于 2011-12-27 14:36 发表
对不起,我曾经称呼您为“货”了。现在我做出诚挚的改正,您不是货,您确实不是货。——货里面没您这样的。
您看,我现在都称呼您为“您”了。您应该满意了吧。
至于水平什么的,就象您在顶楼所引用的我帖子里所说的那样,连“走出中世纪”这样重大的命题都不知道,见到别人一提起“中世纪”三个字,于是惊诧万分,如获至宝。——您这种水平确实不是我能评价的。
至于闻过则喜什么的,我确实没有这种雅量。我会和别人心平气和的讨论,但我绝不会任凭连半瓶水都没有的货(这个说的是货,不是您)在我面前嚣张。
您从回我的第一个帖子开始,就极端的张牙舞爪,我不会和善的以为您是心平气和的来和我讨论的,所以我没有理会。当然,您可以把 这种态度理解为“理屈”、“退让”或者“不屑”中的任何一种。但您再而三,三而四的指名道姓,对不起,我必须让您明白,有时候您是会错了意的。
不要在激怒对方后,装出一副乖宝宝的样子。也不要以为只有你才会钻论坛制度的这种空子,这套玩意,我十年前都已经玩剩了。
至于“高人”什么的,我从来就是一个低人,从来不是高人,您才是高人,“高人”二字,原璧奉还,我担当不起。
把“中世纪”当作至宝的是你,不是我。从你的言论来看,很难认为你懂得“走出中世纪”的内涵。玩弄一个名词,就想吓唬人,还是算了吧。
是货不是货这种小孩吵架用的招数,你还玩得这么起劲,我诚挚地向你表示同情。
如果你承认自己是低人,干嘛有人说你水平不够时这么激动啊?还是顺耳的话听多了,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 本帖最后由 concish 于 2011-12-27 14:48 编辑 ]
作者:
三种不同的红色 时间: 2011-12-27 15:10
原帖由 concish 于 2011-12-27 14:46 发表
把“中世纪”当作至宝的是你,不是我。从你的言论来看,很难认为你懂得“走出中世纪”的内涵。玩弄一个名词,就想吓唬人,还是算了吧。
是货不是货这种小孩吵架用的招数,你还玩得这么起劲,我诚挚地向你 ...
我是低人,所以从来也不敢居高临下的俯视哪一位,因此在这个论坛这么多年,无论平时大家如何争论,我大都不敢高声。自己知道错了就改正,自己认为正确就坚持,不过就是如此而已,这个我想全论坛的人都能作证。
可面对您,我还真不吝于俯视您一把。不就是战嘛,谁不会。
作者:
夜阑 时间: 2011-12-27 15:17
^o^鄙视红红,居然不能闻过则喜唾面自干打了左脸给右脸打落牙齿和血吞……只晓得以牙还牙以直报直典型的西羌党项生番习性,不识我央央天朝河蟹风范……极度鄙视西羌红……←_←
作者:
concish 时间: 2011-12-27 16:10
原帖由 三种不同的红色 于 2011-12-27 15:10 发表
我是低人,所以从来也不敢居高临下的俯视哪一位,因此在这个论坛这么多年,无论平时大家如何争论,我大都不敢高声。自己知道错了就改正,自己认为正确就坚持,不过就是如此而已,这个我想全论坛的人都能作证。
可面对您,我还真不吝于俯视您一把。不就是战嘛,谁不会。
战嘛,谁不会呢?不过还是要注意论坛的尺度,对不对。
另外,再回复下去,就成版聊了。所以不再在此贴中对你进行与投诉无关的任何回复。
要战,请移步合适的地方。当然,你要执意在本帖中战,那你就战去吧,我不会回复,你可以认为你胜利了,呵呵呵呵呵
作者:
三种不同的红色 时间: 2011-12-27 16:21
我在这里战,是不想影响茶馆的正常讨论。
也不要装出一副高姿态,看看水区和鼓区的回帖,就会知道论坛上的人对你的风评并没有你认为的那么高。
不过这一切,还是什么等你学会了平等、平和的和别人讨论后,再来说吧。
作者:
六分 时间: 2011-12-27 17:53
楼主来论坛就是找茬来的
作者:
TOP 时间: 2011-12-27 22:56
鉴于被投诉人已经认同2楼版主裁判,投诉人在比较长的时间内,而且也在本投诉贴发布了较多回应的情况下没有提出异议。
本人裁判,视为双方认同版主裁判。
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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