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20日已过,版主,请制裁宋亡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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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ycnc5522
时间:
2011-12-21 00:10
标题:
20日已过,版主,请制裁宋亡志
如果宋大师确实是因为太忙,没来得及发布,可以缓刑,在本周以内发布都不算坑爹。
如果超过本周,那么,我请求永久封号,将这类玩弄广大三国玩家感情的人彻底毁灭,毕竟20号发布不是我们强求的,是他自己说的。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1-12-21 00:12
算不算伸手党。
跳票合理。
即使做不出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要是做出来了楼主不满意,又有什么说词?
[
本帖最后由 墨叶 于 2011-12-21 00:13 编辑
]
作者:
11thapollo
时间:
2011-12-21 00:15
QUOTE: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1-12-21 00:12 发表
算不算伸手党。
跳票合理。
即使做不出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要是做出来了楼主不满意,又有什么说词?
只要有个东西,哪怕是个垃圾,和他发的图片差远了,也就认了,我是会宽容的。
现在这样什么都没有,我是真不能忍受。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1-12-21 00:17
标题:
回复 #3 11thapollo 的帖子
吹牛不犯法。
作者:
邓仲华
时间:
2011-12-21 00:18
某汉化组成员说今年年内不发布某游戏的汉化补丁就自己XXX,现在来看不发的可能性非常大,如果不发他还真能XXX了?
游戏公司还跳票N回呢
作者:
mycnc5522
时间:
2011-12-21 00:22
标题:
回复 #3 11thapollo 的帖子
对,要是真的只是做出个垃圾,我也认了,虽说网络很多东西都是假的,虽然只是个游戏,虽然是免费的,然而就像传统文化说的,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做不好,不怪,甚至做不到,也该出来解释下,就这样一声不响,难道怪我们要求太高?轩辕文化论坛是什么论坛?既然讲文化,就要讲点诚信,讲点以德服人,现在好了,骗子横行,版主还不制裁的话,又有什么意思呢?
作者:
11thapollo
时间:
2011-12-21 00:22
QUOTE: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1-12-21 00:17 发表
吹牛不犯法。
当然不犯法。也曾在某些坛子里混过,我是不认为版主有制裁必要和可能的。哪怕是透露IP等个人信息也不该。
但群众的鄙视和愤慨就是另一回事了。这是他所为应负的后果。
作者:
阿瞒.
时间:
2011-12-21 00:37
发不了或迟发都没关系 关键宋先生勇敢地站出来对弟兄们澄清一下。这样对网友及轩辕有个交代 虽然是网络世界 但做人做事也应诚信为先 人心换人心 没什么大不了的 否则会打击热心的三国fans 也会给论坛带来不好不利的影响。还望版主明察
作者:
11thapollo
时间:
2011-12-21 00:45
QUOTE:
原帖由
邓仲华
于 2011-12-21 00:18 发表
某汉化组成员说今年年内不发布某游戏的汉化补丁就自己XXX,现在来看不发的可能性非常大,如果不发他还真能XXX了?
游戏公司还跳票N回呢
一方面,你说的这种情况,发布组成员和游戏公司都要面临着声誉的下降和人们的不满。
我们在此对某人也是能进行类似的愤怒谴责和无尽鄙视。(至少我是不支持版主制裁的)
另一方面,他们最终仍是会必然推出一个结果的,不管跳多久。
好比当年的《血狮》,也是屡屡跳票,最后推出一个垃圾,部分导致了国产游戏的十余年杯具。况且尽管这样,人家也是推出了一个东西。
某人要是最终能有一个东西出来,至少我还真就是满意了。
[
本帖最后由 11thapollo 于 2011-12-21 02:11 编辑
]
作者:
29800020
时间:
2011-12-21 03:38
帖子還是被版主加亮的,別傻了
作者:
伤云
时间:
2011-12-21 08:01
前几天就看见有人折腾这事,今早一看竟然从折腾变成胡闹了。
类似于楼主这样的无理取闹型伸手党就是目前国内游戏动漫民间汉化组太监解散的罪魁祸首之一。没出来的时候一帮人哭爹叫娘求汉化求MOD,跳票了全都爬上不知道哪儿来的优越感高地呼东喝西骂跳票,出来后又歪着眼睛挑毛病,最后玩腻了留一句我靠这破游戏有啥意思啊。
人家一个私人作品娱乐自己的同时顺带着大众分享,类似楼主这样的不知道理解只知道伸手,还伸手的理直气壮的吆三喝四,还有人让人家出来为了“维护一下三国fans的感情”,都一群什么东西,都不拿自己当压桌碟呢。
用对商业游戏公司的态度去要求一个私人MOD制作人,在想方设法玩免费的同时还真有消费者意识啊。如果说MOD制作人是没有及时解释不能完成承诺而德行有亏的话,这种赤裸裸的强盗FANS根本就谈不上有德行。
友情提醒一下人家:
做MOD跳票没触及轩辕的规章制度,但是大肆申请和现有会员主ID类似的马甲并用之进行明显的和主ID有关活动可是违反了轩辕的规矩哦。
[
本帖最后由 伤云 于 2011-12-21 08:21 编辑
]
作者:
x-dvd
时间:
2011-12-21 08:48
20日已过,版主,请制裁LZ。
如果LZ确实是不满18周岁,没来得及思考,可以从轻处罚,只要LZ别执迷不悟下去就不算坑爹。
如果LZ继续执迷不悟,那么,我请求永久封号,将这类以“维护广大三国玩家感情”为名、行文革小将之事的人彻底毁灭,毕竟不是我们引蛇出洞,是他自己说的。
作者:
godtype
时间:
2011-12-21 09:07
建议在原帖中催新的、新开帖催新的,通通送数日沧洲机票,完全将版块当水区了,如果是在我的版块早就咔嚓了。
[
本帖最后由 godtype 于 2011-12-21 09:08 编辑
]
作者:
feiyue1206
时间:
2011-12-21 09:32
1,本人对楼主的愤怒表示理解
2,本人不认为需要对“宋亡志”进行处罚,宋只不过是哗众取宠而已
3,本人提醒过不要再开类似的主题帖,此贴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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