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删除我帖操作理由有误
[打印本页]
作者:
飞刀,又见飞刀
时间:
2011-11-7 07:15
标题:
删除我帖操作理由有误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发表的主题被 风使 执行 删除 操作。
主题: 外媒称解放军很像美军
发表时间: 2011-11-5 13:11
所在论坛: 世界风云
操作理由:
文不对题
[
本帖最后由 TOP 于 2011-11-7 19:07 编辑
]
作者:
飞刀,又见飞刀
时间:
2011-11-7 07:17
标题:
删除我帖操作理由有误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发表的回复被
风使
执行 删除 操作。
QUOTE: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1-11-3 13:47 发表
殿下啊,国家有木有破产的情况,一旦国家破产会咋样
看了半天,就这个提问令人纠结……
PS:
一提到赖账,国有银行行长就笑了。
发表时间:
2011-11-5 09:26
所在论坛:
世界风云
操作理由:
灌水
作者:
飞刀,又见飞刀
时间:
2011-11-7 07:27
标题:
删除我此帖操作理由有误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发表的回复被
风使
执行 删除 操作。
QUOTE:
海外磨刀霍霍,我朝刀枪入库……
PS:
CCTV的最后10分钟是亮点。
[
本帖最后由 飞刀,又见飞刀 于 2011-11-5 08:59 编辑
]
发表时间:
2011-11-5 08:32
所在论坛:
世界风云
操作理由:
灌水
作者:
飞刀,又见飞刀
时间:
2011-11-7 07:34
标题:
删我此帖操作理由有误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发表的回复被 风使 执行 删除 操作。
QUOTE:
中国啥时统一呢?
PS:
德国庆祝统一20周年,详见:
http://news.qq.com/a/20101005/000240.htm
发表时间: 2011-11-6 19:53
所在论坛: 世界风云
操作理由: 灌水
作者:
飞刀,又见飞刀
时间:
2011-11-7 07:36
标题:
删我此帖操作理由有误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发表的回复被 风使 执行 删除 操作。
QUOTE:
楼主本帖的标题让中国人看了不爽哦,中国不能统一并不一定能证明中国人智商不如德国人嘛。
PS:
马英九先生说:民主是中国统一的前提。
[ 本帖最后由 飞刀,又见飞刀 于 2011-11-6 17:43 编辑 ]
发表时间: 2011-11-6 17:37
所在论坛: 世界风云
操作理由: 灌水
作者:
飞刀,又见飞刀
时间:
2011-11-7 07:36
标题:
删我此帖操作理由有误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发表的回复被 风使 执行 删除 操作。
QUOTE:
当年日本人差点就统一亚洲了,真是海水不可斗量啊!
PS:
中国的……那个……蒙古人也蛮厉害的……
发表时间: 2011-11-6 17:46
所在论坛: 世界风云
操作理由: 灌水
作者:
飞刀,又见飞刀
时间:
2011-11-7 07:37
标题:
删我此帖操作理由有误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发表的回复被 风使 执行 删除 操作。
QUOTE:
中国要统一,首先得有统一的决心。如果人家杀害咱们的国民,都要装着无所谓,那不被别人统一就谢天谢地了。
PS:
想当年,莫斯科都是咱们的领土……
发表时间: 2011-11-6 17:58
所在论坛: 世界风云
操作理由: 灌水
作者:
风使
时间:
2011-11-7 11:56
现在管理已经比以前宽松很多了,对跑题和灌水也都比较宽松,我也乐见一个宽松的讨论范围,不是不准跑题不准灌水,适当的跑跑题也是蛮有意思的,适当的灌灌水也是蛮轻松的。对楼主的PS风格,之前我也乐观其成,并无干涉。
可是,楼主已经太超过了,PS系列跑题灌水已经发展到肆无忌惮的泛滥歪楼,无论什么话题,不管是历史还是国际,PS都扯向不太相干的国内政治,这些并非世界风云的主要范畴,更往往和主题相去甚远,已经影响到其他坛友正常的讨论,这方面不少坛友向我反映要求管理介入,就我个人体会而言,我个人也受到同样困扰。所以我决定介入楼主的PS系列跑题灌水。
我的介入楼主应该可以感受的到,我并非一开始就采取删除管理,我从开始的提醒,到之后的扣分,再之后的逐渐提高扣分,再到现在的删除,每次都有短信沟通,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劝导过程,可惜楼主并未感受到我的善意,采取我行我素的无视态度,那么我只能保持耐心继续维护次序。
在此过程中,楼主的不少回帖我并无处理,因为只要你灌水中还算言之有物,我还是认真拜读领会的,已处理的确实都是比较超过的系列。
楼主对现实的焦虑,其实我也非常理解,楼主忧国忧民的胸怀,我也表示赞赏,但是这种带着焦虑来进行PS轰炸,试图将自己的焦虑转嫁论坛所有坛友,让大家陪着你一起焦虑的心态,是比较值得商榷的。毕竟你是你,他是他,我是我,我们都是相互独立的个体,并不是生命共同体,你的焦虑可能别人并不想分享,如果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迫大家接受,那是不是有些过于自我的自私?
说仁至义尽应该不至于,我管理应该还有不到位的地方,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请楼主多包容,不过为了平和有序的论坛讨论氛围,还请楼主以一颗平常心来论坛和大家交流。
[
本帖最后由 风使 于 2011-11-7 11:58 编辑
]
作者:
飞刀,又见飞刀
时间:
2011-11-7 12:34
标题:
我的主张
1、不同意楼上代表“不少坛友”对我贴属于灌水或者歪楼的论断。
2、以上被删帖子都是我与坛友正常交流的结果。
3、请轩辕春秋文化论坛高层管理者明察。
PS:
4、如果可行的话,希望楼上能给出“歪楼”与“被歪楼”及“灌水”的明确界定,对应我的被删帖子一一重新甄别。
[
本帖最后由 飞刀,又见飞刀 于 2011-11-7 12:35 编辑
]
作者:
全聚德
时间:
2011-11-7 13:44
讲赖账,竟然说了国外,再说国内赖账,一个对比。有何问题?
无非就是不对你风使胃口罢了。不比较,不对比那么帖子还用回复做什么,还要讨论做什么。
主贴直接下好定义了。
风使你在讨论一个事不用比较啊?
直接说看了不顺眼拉倒,扯淡那么多做啥,绕来绕去的核心就是,不准讨论,讨论就是歪楼。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1-11-7 16:26
我也出来说两句, 世界风云区歪楼现象的确很严重, 歪楼的大概规律是
1. 不利于美国的话题被贴出。例如,占领华尔街,美国经济危机,中国和平崛起
2. 一批亲美却不知美的人开始把话题转向中国。
为什么不直接反驳呢?
一是美国的确在衰落,但更重要的是这批人通常不学无术,对国外事情一无所知,根本不知道从何反驳。
3. 激怒其他会员在国内问题上与之争辩
你们想说国内问题去茶馆好不好? 对国际问题水平不够, 就不要来世界区发言!多虚心学习难道会死人么?
当然了,所有这些人里面最可恶的就是人称 PS 帝的 zhwenh_0421,别人的话通常是歪几楼就走了,zhwenh_0421 是永远歪楼永远不走,被发配了还换个马甲回来继续歪楼,而且是毫无逻辑的歪楼。这等帖子如果不出多少删多少,世界必将成为茶馆第二(事实上世界以前很长一段时间就是茶馆第二,风使也就最近刚刚整出了点起色)。
大家看看楼主在世界区发的主题,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41928-1-1.html
,简直驴头不对马嘴,什么玩意儿嘛!
[
本帖最后由 颖颖 于 2011-11-7 16:38 编辑
]
作者:
TOP
时间:
2011-11-7 16:43
各位有兴趣对该投诉案讨论的会员,请到水区开贴,或者利用《鼓事》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41710-1-1.html
这个综合讨论帖讨论。
后面再有违规,将处罚ID。
警告“全聚德”,如再有鼓区违规,将处罚其他关联ID。
作者:
TOP
时间:
2011-11-7 19:07
本人认为,该案属于版主对版务尺度的把握争议。本案中版主对版务尺度的把握仍在合理范围内。
根据调查,被投诉版主的确在近期对投诉人的发帖行为进行了提醒、扣分、较高扣分,直至最后删贴的逐步增加处罚力度的过程。而同时,楼主在同期有相当部分的回帖,并没有收到任何处罚。我分析了其中处罚与不处罚的区别,我认为被投诉版主在本贴的应诉所说明的尺度同其行为是吻合的。
投诉人,你的一贯发言习惯都非常晦涩恣肆,汪洋无际,让人很难理解其意义。除了在鼓区,我跟你没有任何交流。但只是在鼓区的少量交流中,我仍然体验到了这种风格。如果说有几个帖子是这样的,或者偶尔是这样的,那还容易理解。但是坚持不懈的以这种风格发帖,本论坛,尤其是一些有专门话题要求的版区,不欢迎这种做法。
答复一下投诉人的主张
1:支持投诉人对被投诉版主应诉中所提到的“不少坛友”说法的抗议。因为究竟多少才是“不少”很难判断。不过,我肯定的确有。因为我本人也接受过类似对投诉人不满的说辞。在我管理轩辕这些年的经验中,一般只有版主才会引起这种不满说辞,普通会员能够引起这种不满是很罕见的。
当然,我认为投诉人的抗议有效,我在此作为副总版主,作出官方声明
有关“不少坛友”的版主声明,属于措辞不当,更正为“不知道多少的坛友”
2:我支持投诉人对相关被删除回帖都属于同其他会员正常交流的说法。但是本论坛所提供的不是一个SNS向,或者一个会员交流功能的平台。对一些虽然属于正常交流,但是同版区定位,版区规则有相违背的交流内容,还是不能保证会妥善保存,不能保证会保障一定长期留存的。如果是一些本身主题,或者讨论进行中就已经水化的帖子,论坛管理也不会苛刻要求后来者就一定要一本正经。但是对正在正常进行比较严肃讨论的话题,进行一些同主题无关的话题引导,导致讨论偏向水化,这是会受到惩罚的。这一点,8楼的版主应诉中也已经说明了。
3:我支持并且欣赏投诉人对相关版务不满提出投诉的做法。这是遵循正常渠道解决问题的态度。
4:我支持投诉人对有关规则的要求。我这里就给出一个简单的建议。
建议投诉人就像在本投诉里写你的主张那样,围绕主题,发表意见,不写无关PS,那就很好了。
逐一甄别的工作,被投诉版主已经做过了,因此才有了删帖,才有了这个投诉。对这些逐一甄别的版务判断,我认为版主处理并无不当。
维持原删帖版主判断。
结案。
PS:当事人可以继续回贴发表对裁判的意见。
作者:
飞刀,又见飞刀
时间:
2011-11-7 19:14
1、我的意见前面已经表述的很清楚了。
2、我对你的裁判结论表示反对。
[
本帖最后由 飞刀,又见飞刀 于 2011-11-7 19:16 编辑
]
作者:
TOP
时间:
2011-11-7 20:48
任何一位枢密院成员认为有必要在枢密院提案讨论投诉人对裁判意见不认同的上诉案的,可以在枢密院开贴。
本帖锁。
欢迎光临 轩辕春秋文化论坛 (http://xycq.org.cn/forum/)
Powered by Discuz!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