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为武侠小说一辩 [打印本页]
作者:
刘国重 时间: 2011-10-29 10:41 标题: 为武侠小说一辩
一
读袁良骏教授《武侠小说指掌图》,想起英格兰“动物庄园”里那群老绵羊。
“它们常常一卧在地里,就咩咩地叫:‘四条腿好,两条腿坏。’‘四条腿好,两条腿坏。’有时连着叫几个钟头也不住口,从来不感到厌倦。”(《动物庄园·第三章》)
“四条腿好,两条腿坏”,是它们眼中嘴上唯一的、绝对的真理,
袁教授很看得起“金庸武侠小说中一些接近生活原型的普通人”,认为“这些人物刻画的成功,再一次表现了金庸卓越的纯文学潜质”(256页《指掌图》),然而,“潜质”只是“潜质”,你要说武侠小说也可以达到“纯文学”的高度,袁教授死活可就不答应了。“(郭靖、杨过)这些‘江湖人物’,…… 不可与纯文学中的人物形象混为一谈,……(杨康、岳不群等),作为‘武林人物’,可以视为成功形象,但同样是不能用严格的纯文学标准去衡量的。”(256页《指掌》)
袁教授的同情心无远弗届,不限于对金庸,他还“为很多武侠小说家惋惜:以他们的旷世天才(刘按:同一时代中,有偌多‘旷世’天才并立,真奇迹啊),从事严肃的纯文学创作,该有多好!”(274页)
四条腿好,两条腿坏!
纯文学好,俗文学坏!
四条腿(纯文学)好,两条腿(俗文学)坏!
呕耶!
二
袁教授读过的武侠小说,比我多多了。
原来袁教授“从儿时算起,也曾是一个武侠小说的着迷者、嗜读者”,万幸啊,“自从考上大学后,就和武侠小说告别了。在《诗经》、楚辞、唐诗、宋词、元曲面前,在《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儒林外史》《聊斋志异》面前,在巴尔扎克、莎士比亚、托尔斯泰……众多的世界名著面前,深深感到武侠小说的荒诞与渺小,……”(274页)
教授毕竟是教授,人家读过多少“名著”!
俺唯一不解的是:您老“考上大学后”,所读的,那都是“纯文学”啊?
《诗经》中的十五《国风》、楚辞、宋词皆源于民间文学,出身“俗”门【注1】。元曲更是一“俗”到底,从元朝“俗”到了清朝,到近世海宁大儒王国维先生,才把它们当“文学”看。《红楼》《水浒》《三国》《西游》《儒林》《聊斋》,无一例外,都是它们各自时代的“俗文学”!惟有托尔斯泰“四条腿”,巴尔扎克不是四条腿,可也不好说是两条腿,算三条腿罢。说到莎士比亚,更是玩笑开大了,他活着的时候,就是一戏子嘛,几个人把他的剧本当“纯文学”看?!
我很怀疑,袁教授早出生几百年,会不会看出《红楼梦》等“俗文学”的“荒诞与渺小”,为关汉卿、王实甫、罗贯中、施耐庵、吴承恩、曹雪芹、吴敬梓、蒲松龄这一大帮“俗文学作家”扼腕叹息:“以他们的旷世天才,从事严肃的纯文学创作,该有多好!”
四条腿好,两条腿坏!
现在的纯文学好,现在的俗文学坏!
古代的、洋人的俗文学好,当代的中国的俗文学坏!
呕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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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史记》张守节正义谓:“上行谓之风,下习谓之俗”。
下层的、民间的,就是“俗”的。
三
《鹿鼎记》是“俗文学”,且是当世的“俗文学”,袁教授自然看出了“荒诞与渺小”:
“金庸笔下尚有如此一妻多妾的‘爱情描写’,说来实在让人笑掉大牙!是的,封建社会中人是可以一妻多妾的,……问题是值得歌颂吗?值得赞美吗?金庸武侠小说恰恰是用艳羡笔墨写韦小宝‘艳福齐天’的。”(《指掌图》246页)
既然那个袁教授所谓的“封建社会”——中国真有“封建社会”,也早结束于秦代——确实普遍存在一夫多妻现象,则《鹿鼎记》写到这点,似乎不算罪错。再则,俺就没有袁教授那么犀利的眼神,一眼看出金庸在“歌颂”“赞美”“恰恰是用艳羡笔墨写韦小宝‘艳福齐天’”。
袁教授,您就那么笃定?
或许——或许二字很重要——流涎“艳羡”的,未必就是作者,恰恰正是袁教授您老人家?
“读《金瓶梅》而生怜悯心者,菩萨也;生畏惧心者,君子也;生欢喜心者,小人也;生效法心者,禽兽也。”(东吴弄珠客《金瓶梅序》)
曾经俗之又俗的《三国》《水浒》,在二十世纪已经获得了无可争辩的经典地位,袁教授自然青眼有加,高度赞美,“《三国演义》《水浒传》诚然充满了侠义精神,但整部小说却远远超出了侠义小说的范畴。……这部小说的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与侠义小说又怎可同日而语?”(《指掌图》第9页)
我很同意袁教授的观点:真正的小说杰作,一定远远超出某一文学品类的范畴。
俺与袁教授不同,在于:以同等、平等的眼光打量古代的俗文学与现在的俗文学,古代的纯文学与现在的纯文学,古代的纯文学与古代的俗文学,现在的纯文学与现在的俗文学,然后得出——虽未必正确,却是我自己的——结论。
我的结论:金庸最后三部小说,《天龙八部》《笑傲江湖》《鹿鼎记》,远远超出了武侠小说的范畴。
我并不认为武侠小说比其它小说更低级或更高级,而是坚信:一部小说优秀到一定程度,就再也不适宜给它贴上任何标签——无论这标签的材质是金箔或是草纸。
(补记:此文写成后两个月,欣喜地看到,李劼先生亦持同样观点,“ 我从来不把金庸小说看作是武侠小说,正如我不会把《红楼梦》看作是言情小说一样,因为金庸小说的历史文化意味远远超出了其武侠外形所具有的消闲娱乐功能。”据我个人理解,“不把金庸小说看作是武侠小说,正如不把《红楼梦》看作是言情小说”云云,蕴涵两层意思,一则,《鹿鼎记》《红楼梦》的先天属性,其外形,确为“武侠”与“言情”。相信李先生断不会说“我从来不把《老残游记》看作是武侠小说,正如我不会把《儒林外史》看作是言情小说一样”。二则,《鹿》《红》戛戛独造,其精神气质,其内涵远远超出了“武侠”与“言情”的范畴。“武侠”,不止于“武侠”;“言情”,早超越了“言情”。)
四
陈寅恪先生高度评价清代小说《再生缘》。《再生缘》作者陈端生的祖父,却认定这样的“弹词小说”荒诞渺小(“深鄙弹词之体”),陈寅恪先生认为:“此老迂腐之见,囿于时代,可不深论。”
“囿于时代”四字,有意思,我喜欢。
“常识就是人到十八岁为止所累积的各种偏见”,爱因斯坦这话,说的是“一个人”,对于“一群人”,整个“社会”来讲,也同等适用。
每个时代都有它的“常识”,为多数人所信奉恪守。每个时代的“常识”中,无可免地都存在有大量的“偏见”。
500年前一读者,读《水浒传》,喜欢极了,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同时,他又很看不起这本小说,甚至因为自己阅读、喜欢《水浒》而愧汗,觉得见不得人,这位“老”读者的眼光未必比袁教授更劣,却不敢信《水浒》的杰出与伟大,此亦无它,“囿于时代”而已。
那个时代的“常识”:所有的小说,《水浒》在内,皆俗陋不堪,当日不登大雅之堂,且,永远不会身登“大雅堂”。
今日看来,这种“常识”当然是“偏见”,是“迂腐之见”,在500年前,却是绝大多数人的共识,以为天经地义,不容改移。
“囿于时代”的人们,都活在古代近代?现代当代,人们再也不致“囿于时代”?我们正生存的这个时代,纠正了以往时代“常识”中许多“偏见”,再加先进思想的教育、武装,因此我们的“常识”中,“偏见”已然绝迹?
不能不佩服袁良骏教授,真是一位常识完备的学者。他对梁羽生先生的小说颇为认可,因为梁先生“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和革命辩证法并不陌生”(《指掌图》224页)“全新的阶级观点、阶级分析”(228页),遥想教授当年,“考上大学”之前与之后,都是好学生,教科书背得蛮熟嘛!
“常识”中,有正见,有偏见,需要以自己的眼光加以甄别、估定。有些人,完全没时间质疑“常识”,却有绝大的勇气捍卫“常识”。技止此也,止增笑尔。
五
“100%的小说100%的俗,都是荒诞渺小的”,是500年前的“常识”。
“100%的武侠小说100%的俗,都是荒诞渺小的”,是500年后的“常识”。
再500年后的人们,仍会具备、认可这样的“常识”?
六
武侠小说这一文学形式,自然是有缺陷的。然而,容我大胆说一句:任何文学形式都是残缺的,有所长有所短,有所得有所失。
如其不是残缺的,古来、世间,就应该只有一种文学体裁了。
多数戏剧无可免地会有太多的巧合,这一点,跟武侠小说不是不相像的。
分得再细些。同在“诗歌”旗下,旧体诗有旧体诗的残缺,白话诗有白话诗的残缺;格律诗有格律诗的残缺,自由体诗有自由体诗的残缺。
赵飞燕的任务,就是把自己长成赵飞燕;杨玉环的任务,就是把自己长成杨玉环,仅此而已。
任何文学形式都是残缺的,一位作者,选定某一文学形式,而将之写到极致,即此便称“完满”。
归结到金庸与武侠小说,则陈世骧先生给他那封信里所言“艺术天才,在不断克服文类与材料之困难,金庸小说之大成,此予所以折服也”,表达的正是同样的意思。
创作成就有高低,文学形式无高下。
宋词与元散曲,源头都在民间,很“俗”。数十年间元散曲的创作成就远不及三百年的宋词,不代表散曲这一文类低劣于词。
世间若无屈原在,楚辞的成就必然大打折扣,不是楚辞这一文学形式不行,没人将它写到极致写到无可再好罢了。
我说的“无可再好”,不是现实意义上的“无可再好”(小人国中他最高),是理想意义上的“无可再好”(放到任何时代都是最好,与其它任何文学形式中最好的作品相比都不逊色)。
夏济安先生曾对人言:“武侠小说这门东西,大有可为,因为从来没有人好好写过。将来要是实在没有其他办法,一定想法子写武侠小说。”
有网友从夏先生话里,听出“仍是看不起武侠小说”的弦外之音,我的理解与这位网友不同。夏济安先生不是袁良骏那样的陋儒,是真正的通人,对一切文学形式一视同仁【注2】。他既没有特别看不起武侠小说,也不会特别看得起武侠小说。如果语气间似有看不起武侠小说的味道,是看不起之前武侠小说的创作实绩,不是看不起武侠小说这一文学形式。又似乎夏先生特别看得起武侠小说,至于想写,那是因为其它文类已经被很多人“好好写过”了,夏先生写得再好,也不过与之前最好的作品一样好,必得与几人十几人共处一堂,“一字并肩王”。而“武侠小说这门东西,从来没有人好好写过”,一旦夏济安先生以自己的创作将武侠小说写到极致,写到无可再好,这份功业,已足不朽。在武侠小说的殿堂上,就是千古一帝,一人独尊了。
夏济安先生的武侠小说,终于没有写,因为看到了金庸,“真命天子已经出现,我只好到扶余国去了!”我理解的夏济安口中的“真命天子”,就是此人有才气手腕将武侠小说写到极致,且不是现实意义上的“极致”,是理想意义上的“极致”。夏济安先生要写武侠,至多像金庸一样好,再不会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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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夏济安先生还曾谈过:“清末小说和民国以来的《礼拜六》小说艺术成就可能比新小说高,可惜不被人注意。”
七
或以为:“武侠毕竟是不登大雅的,这点金老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国风、楚辞、乐府、唐诗、宋词、元曲(散曲与杂剧)、明清小说,细细数来,就中有哪几种文学形式,从一开始即登大雅的?
1969年,金庸曾对林以亮等人谈起过武侠小说:
“作品本身是哪一种形式,这本来没有多大关系。任何形式都可以有好的作品出来。不过武侠小说到现在为止的确还没有什么好作品出来,……我想任何一种艺术形 式,最初发展的时候,都是很粗糙的。像莎士比亚的作品,最初在英国舞台上演,也是很简陋,只是演给市井的人看。那个有名的环球剧场,都是很大众化的。忽然 之间,有几个大才子出来了,就把这本来很粗糙的形式,大家都看不起的形式,提高了。假如武侠小说在将来五六十年之内,忽然有一两个才子出来,把它的地位提 高些,这当然也有可能。”(《诸子百家看金庸·金庸访问记》)
似乎金庸也不是特别看不起武侠小说,认定永远“不登大雅”,他只是对武侠小说迄今为止的创作成绩,包括他自己的小说,不够满意就是了。
“陈世骧先生指出:武侠小说并不纯粹是娱乐性的无聊作品,其中也可以抒写世间的悲欢,能表达较深的人生境界”(金庸《天龙八部·后记》),令金庸终生感念。
偶尔也有皮里阳秋不够谦虚的时候,多数情况下,金庸都对自己的作品贬抑有加。这样的态度让某些人满意极了,像袁良骏教授,就直夸金庸“有自知之明”。
最高指示:“ 什么‘大树特树’,名曰树我,不知树谁人,说穿了是树他自己。”同理,表扬别人有“自知之明”,同时更表扬了自己,真真大有“知人之明”。——无非二人的观点凑巧一致罢了。
一个作者的自我认知,恰好与某位读者的看法相似,就对了?“明”了?作者对其作品的评价,必将成为最终结论?
作者的意见,也无非是一家之言,或对或错,有对有错,聊备一格,仅供参考。哪能他说神马就是神马,他说劣马就是劣马。
如若作者本人的看法即为定论,那么,曹雪芹而后二百年间最伟大的小说家只能是姚雪垠先生了,卡夫卡的作品当然价值极低,就该一把火烧了。至于那啥《堂吉诃德》,简直就不成个东西,因为它的作者早已在《致贝哈尔公爵》的献辞中很有“自知之明”地表示:“把这种小东西作为献礼,实在不值挂齿。”《堂吉诃德·前言》中的塞万提斯更有“自知之明”:“我无才无学,我头脑里构想的故事,也正相仿佛。”
八
武侠小说只是一种文学形式,谁也不能保证它一定会产生伟大作品,谁也不能保证它一定不会产生伟大作品,对,即袁良骏教授也是不能。
小说只是小说,要说能促成法治社会的建成,俺不信。要说武侠小说有大能力足以破坏法治,俺更不信,哪好这样子抬举武侠小说和武侠作家啊。
破坏法治,需要更伟大的人物更伟大的力量。
袁教授认为武侠小说“拉帮结派,江湖义气,污染社会,毒害青年”(35页),袁教授高度推崇的《水浒》中的“拉帮结派,江湖义气”似乎只有更严重,但《水浒》已经荣升“四大名著”,该不会再“污染社会,毒害青年”了罢?
吾国青年拉帮结派,以1966年为最严重,敢情都是受了武侠小说毒害?又似乎不是,据袁教授自己说来,“自从第一次文代会(1949年8月)起,武侠小说便被打入另册。它的创作、出版、发行、借阅一概停止,武侠小说实际上断流了。”(第1页)
英侠罗宾汉先生有言:“在暴政和不公的时代,法律压迫人民, 亡命之徒将永载史册。”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喜读罗宾汉故事,并未妨害他们建立最严密完备之法治,福泽延及华人地区的狮城、香江。
“文人美女,必负亡国之责,近似亦有人觉国之将亡,已在卸责于清流或舆论矣。”(鲁迅语)同样道理,一干手无缚鸡之力的武侠小说家们,活该要负起法制不健全的罪责,近似亦有人觉法治之难期,已在卸责于武侠作家与武侠小说矣。
九
袁教授认为“武侠小说实在是中国文学的一大赘疣,一个死结”,“拉帮结派,江湖义气,污染社会,毒害青年”又是袁教授给金庸作品以及武侠小说开列的一大罪状,而青年袁教授正是“一个武侠小说的着迷者、嗜读者”,很可以现身说法,谈谈自己青年时期遭到何等惨酷的“毒害”。怎样被 “诲淫”,满脑子黄色思想;怎样被“诲盗”,充满暴力倾向;怎样拉帮结派为非作歹;怎样荒废学业,否则,他必定会成为宇宙级学者而不是今天我们从他那几部学术著作中看到的那样只会堆积材料、复述常识。
如是,将唤醒多少无知少年与青年。
很遗憾,可能事实过于骇人听闻,袁教授对自己青年时期被武侠小说毒害的经历竟是讳莫如深。
据袁教授自供,他是考上大学后因为看出武侠小说的“荒诞与渺小”,这才告别了武侠小说。其实,即使看不出武侠小说的“荒诞与渺小”,他还是要——像那个时 代的每个人一样——告别武侠小说,因为“自从第一次文代会(1949年8月)起,武侠小说的创作、出版、发行、借阅一概停止”。
《武侠小说指掌图》,详谈金庸、梁羽生、古龙、温瑞安诸家作品,这难道也是袁先生“考上大学”之前,没有看出武侠小说“荒诞、渺小”的时候读到的?偌大年纪,明知其“荒诞渺小”,非得捏着鼻子逼自己去读(三五个月根本读不完啊),成心找不痛快不是?
《指掌图》读罢,全不见武侠小说之毒害?也不见得。袁良骏先生,写文瞎三话四,行事颠三倒四,该不会正为读武侠小说太多,这才脑子坏掉了?
2011、10
补记:
关于武侠小说,想说的话题很多。
或将继有“二辩”“三辩”,请俟以他日。
“创作成就有高低,文学形式无高下” 这话还是有问题的,说得太绝对,须稍作修正:
在某种情况下,文学形式的选择,对创作成就仍是大有影响的。
我说的是篇幅。刨除了“篇幅”的因素,“创作成就有高低,文学形式无高下”一言才可以成立。
从作品的篇幅,最可以见出作者驾驭题材、人物的气魄腕力,岂可轻忽哉?
理想意义上最好的多幕剧,其成就必然高于最好的独幕剧。
理想意义上最好的长诗,其成就必然高于最好的短诗。《浮士德》是歌德最好的长诗(诗剧),再过五百年也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好的长诗。《一切的峰顶》是歌德也是文学史上最好的短诗。但《浮士德》成就明显远高于《一切的峰顶》。
理想意义上最好的长篇小说,其成就必然高于最好的短篇小说。《红楼》高出《聊斋》,不止一头。
要评定世界十大小说家,我不认为应该给专写短篇的作者留出哪怕一个位置。
老舍、钱钟书都不很佩服鲁迅的小说才能,出于同一原因:鲁迅无长篇。20世纪40年代,老舍对徐訏讲过,他认为鲁迅“只有杂感可称首屈一指。小说则‘气派太小’”。1979年钱钟书访美,也曾对水晶说起:“鲁迅的短篇小说写得非常好,但是他只适宜写 ‘短气’的篇章,不适宜写‘长气’的,像是阿Q便显得太长了,应当加以修剪才好。”
老、钱二氏因鲁迅无长篇而怀疑其小说才能,很正常,很合理。可惜,老舍《骆驼》、钱钟书《围城》也够不上理想意义上最好的长篇小说,不因其“长”便足超越《呐喊》。
可能,沈从文《边城》、鲁迅《呐喊》确为新文化运动以来“纯文学”中成就最高的小说(集),这同时显示着近百年“纯文学”长篇小说创作的整体失败,决定着现代“纯文学”的小说创作成就有限,不容高估。
对作品之篇幅,只能笼统而言。要说越长越好,百万字长篇成就必然高于五十万字的,那就不是我的本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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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网友:
【一】
“民间文学”和“俗文学”是两个概念,不能混淆。
宋词从冯延巳李煜到晏殊欧阳修,草创之际就已经是文豪们的兴趣了,这些都是民间文学的精华演化成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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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答:
“民间文学”和“俗文学”确实是两个概念。
但所有起自“民间”的文化,最初都被认为“俗”,没有例外。
词的发展历程,我多少也知道些,所以写道:【宋词源于民间文学,出身“俗”门。】
自觉表达完全没有问题。
假设:几个朝代之后,武侠小说竟然“雅”“纯”起来了,推究历史,它们照样【出身“俗”门】啊。
崇祯皇帝的“家庭出身”,不能只算到朱元璋,好像他们家自古就做皇帝似的。
【二】
而一部小说是不是“纯文学”,我看到可以从作者的动机去分析。
比如金庸,个人认为前期的一些小说在创作时还是有一些“取悦”读者的意向的,因此这部分恐怕有“俗”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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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答:
我只信陈寅恪先生讲的一点;“无自由之思想,即无优美之文学”。其它商业性啊,试图取悦读者啊,只要不太过份,对文学的伤害很小,甚至,完全无害。
想想莎士比亚的剧本,没有商业性?不是在取悦观众?
里边那么多荤话,哈哈。
【三】
当年的俗是指当年读书人里的俗,现在的俗是指现在普通大众里的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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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答:
古今不同,就是识字率高了。
现在的“普通大众”就是古代的“读书人”。
您不会以为:几百年前的读书人都觉得《水浒》很俗,反倒是当时的普通大众早看出了《水浒》很雅很纯?
【四】
老刘你写这个文章就是抬高这种“砖家”了,何必搭理这种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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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答:
写过几篇驳文,都不是为反驳而驳,
只以此为发端,畅说俺自己的看法。
【五】
武侠小说不必超越武侠小说才能伟大。
金庸自称写故事的,这是自信的表现。
骨子里不自信,所以总是要超越。
远远超出了武侠小说范畴的武侠小说才好,
不超出就不好。
推论是:武侠小说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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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答:
“不落窠臼”,总是相对更好些。
所有“窠臼”都不太好,不独武侠小说为然。
想超越未必超越,不想超越未必不超越。
写到最好,必然超越;未能超越,终非最好。
[ 本帖最后由 刘国重 于 2011-11-19 09:16 编辑 ]
作者:
伤云 时间: 2011-10-29 11:07
文学这东西,既然成了学科,那么他就不仅仅有“娱人”的本分,还要有“育人”的意识。
于是仅仅“娱人”的,在既能“娱人”又能“育人”的面前,自然被看得矮了一头。倘若这“娱人”的连“娱人”都不能完善,甚至可能“毁人”,那么自然要被扫进毒草一堆的行列。
武侠小说,优秀的并非仅有,但倘若把武侠小说集合起来算个百分比的话……那便不好说了。其实这样也没什么,同样的问题存在于文学的各个领域,真正的问题在于武侠一类,不仅仅是分子为人喜闻乐见,就是分母也是流传甚广的……这位袁某人的说法固然偏颇,但其出发点却是好心。
以我亲身所经历论,90年代港片进军大陆,在青少年中影响甚广的有一套名为《古惑仔》系列,片子本身没大问题,但对于青少年确实是流毒不浅。
[ 本帖最后由 伤云 于 2011-10-29 11:10 编辑 ]
作者:
Shadowleech 时间: 2011-10-29 12:19
从精髓上说,武侠的意淫向太重,包括金庸的作品。
套路上来说,武侠的路子太窄了。
作者:
luyuancuo 时间: 2011-10-29 12:29
四大名著的成功在于牵扯了政治。
作者:
刘国重 时间: 2011-10-30 18:54 标题: 回复 #2 伤云 的帖子
伤云兄:
那么最近官家发的”限娱令“也可以说是出于好心,应该欢迎的了。
没有一部小说作品,对所有的人都毫无副作用。
《家春秋》让无知而热血之青年背叛家庭,参与到毁灭传统文化的大潮去。是否也该禁绝呢?
也许官家与袁教授都是好心,可惜,不知姓什么了,以为自己是”国人导师“啊。
参差多态才是文化发展的本源。
作者:
00249598 时间: 2011-10-30 19:04
既然是参差多态,人家发表发表看法也没啥嘛,各人有各人的想法哈。
话说俺是挺楼主的。
作者:
刘国重 时间: 2011-10-31 06:29 标题: 回复 #6 00249598 的帖子
很赞同房龙的观点:唯一不应该被宽容的,是“不宽容”本身。
袁良骏对武侠小说就是一种“查禁”的专制思维,手里没权尚做不到而已。
作者:
坚硬的稀粥 时间: 2011-10-31 07:00
“创作成就有高低,文学形式无高下”
金玉之言也
作者:
伤云 时间: 2011-10-31 11:22
原帖由 刘国重 于 2011-10-30 18:54 发表
伤云兄:
那么最近官家发的”限娱令“也可以说是出于好心,应该欢迎的了。
没有一部小说作品,对所有的人都毫无副作用。
《家春秋》让无知而热血之青年背叛家庭,参与到毁灭传统文化的大潮去。是否也该 ...
“一刀切”历来都不是什么好办法,我也不赞同,但说实话这种办法的好处是可以迅速达到其目的。不明真相群众始终是绝大多数,而就我个人的经历看,忽悠这些人造反很难,忽悠这些人形成舆论很容易。我个人认同的是在一个稳定的环境里发展文化的参差多态。我以为精神需要的优先级始终都是低于物质需要的,当物质需要的满足出现问题的时候,精神需要必须让路。
所以官家的做法我未必认同,但我认同的是官家的出发点。假如有一天官家的出发点我不认同了……呵呵。
百家争鸣,其声音自然是多方面的。各种思想、观点、价值观念等等的互相冲突,也是文化参差多态的一个表现罢。
作者:
半块通天碑 时间: 2011-10-31 20:07
额,一切文学都是缘于生活高于生活的
作者:
刘国重 时间: 2012-1-15 22:29
【补充】
“报纸上不断有新闻报道无知青少年离家出走,寻仙访道,求师学艺,引起社会舆论的抨击。”(《指掌图》引述胡蝶的说法,18页)
这武侠小说,真是造孽啊。
瞧瞧“纯文学”,多么的纯洁,祸害的,就不是区区几个“无知青少年”了。
成千论万的无知青年、少年,读了几本茅盾、巴金的“纯文学”,凭着一腔子热血和满脑子浆糊,就着手要“改造社会”了。糊里糊涂送掉性命——未必死在他们给自己制造的“敌人”手上,更许是死在自己人手上——不说,“社会”也由此给他们改造的一塌糊涂。民族元气斲丧殆尽,华夏之伦理、文化终于断裂,几乎酿成 “亡天下”的大祸。
要论作孽,武侠小说作孽,哪如现代纯文学作孽之重,之多?
作者:
郭春海轮回 时间: 2012-1-16 08:43
太文艺了
作者:
五袋石果 时间: 2012-3-24 19:27
支持楼主的观点。
关于“禁......什么的.......令”,我不认为官家的出发点是好的。
神马清宫剧啊穿越剧啊之类的,确实令人讨厌,但是,应该凭一纸禁令禁掉吗?都改成主旋律的东西......那估计很多人的夜生活又只能恢复造人运动了。
官家只知破坏,不知建设,这出发点就不对。有本事提点建设性的意见。这也不允许那也不允许,那也得说说允许什么吧。
作者:
小兵1234 时间: 2012-5-31 23:16
其實我喜歡喬靖夫的作品─武道狂之詩。
沒太多情愛、也沒太多政治。
只是單純寫出武人真正的心態,同時以真正格鬥技跟武術發勁取代庸俗虛幻的內功,釐清多數人因為武俠而對國術內功產生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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