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humi100人身攻击 [打印本页]
作者:
consich 时间: 2011-10-28 16:13 标题: humi100人身攻击
原帖由 humi100 于 2011-10-28 16:06 发表
所以我说你祖宗是混蛋,你最好把你祖宗的人生历史记录拿出来,不然我就不是造谣了。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41604-1-1.html
12楼
辱及对方亲属,应该属于重度人身攻击。
[ 本帖最后由 TOP 于 2011-10-31 00:55 编辑 ]
作者:
humi100 时间: 2011-10-28 16:27
请举证我这是造谣,这不是你说的吗?
作者:
consich 时间: 2011-10-28 16:33
原帖由 humi100 于 2011-10-28 16:27 发表
请举证我这是造谣,这不是你说的吗?
混蛋属于侮辱性用语。不存在举证问题。
如果我说论坛某id是他爸日他妈日出来的,难道还需要他举证才能证明我是人身攻击吗?
作者:
luke19821001 时间: 2011-10-28 16:40
文盲居然连比如都看不懂,难道“自由”的国度不需要文化?
作者:
consich 时间: 2011-10-28 16:43
原帖由 luke19821001 于 2011-10-28 16:40 发表
文盲居然连比如都看不懂,难道“自由”的国度不需要文化?
注视你三分钟,不带深情。你在哪里看见了比如二字?何况humi100在二楼的回复也说明他就是这样说了,他认为只要我拿不出证据来,就不能证明他造谣。
作者:
humi100 时间: 2011-10-28 16:47
原帖由 consich 于 2011-10-28 16:33 发表
混蛋属于侮辱性用语。不存在举证问题。
如果我说论坛某id是他爸日他妈日出来的,难道还需要他举证才能证明我是人身攻击吗?
混蛋也可以用作事实陈述。你祖宗做了伤天害理的事,当然是混蛋。
[ 本帖最后由 humi100 于 2011-10-28 16:49 编辑 ]
作者:
asky 时间: 2011-10-28 16:48
这不是你自己的观点么,只要胡乱写一篇文章,什么都没有,就可以证明被维稳电了鸡鸡。说你是造谣,反而需要对方举证,你还有一点逻辑没有?
作者:
consich 时间: 2011-10-28 16:55
原帖由 humi100 于 2011-10-28 16:47 发表
混蛋也可以用作事实陈述。你祖宗做了伤天害理的事,当然是混蛋。
哪怕是事实陈述,如果用了侮辱性用语,也是人身攻击。
何况论坛不是现实,有些事情即使有证据,也不可能在这里拿出来。
现在你再次表明了,你不是在打比方,很好,等裁决吧。
作者:
humi100 时间: 2011-10-28 17:02
原帖由 consich 于 2011-10-28 16:55 发表
哪怕是事实陈述,如果用了侮辱性用语,也是人身攻击。
何况论坛不是现实,有些事情即使有证据,也不可能在这里拿出来。
现在你再次表明了,你不是在打比方,很好,等裁决吧。
混蛋也算人生攻击,舔菊算什么,五毛算什么?人渣算什么?
作者:
consich 时间: 2011-10-28 17:16
原帖由 humi100 于 2011-10-28 17:02 发表
混蛋也算人生攻击,舔菊算什么,五毛算什么?人渣算什么?
注意,如果你不仅用了混蛋这个词,而且辱及他人的祖先。这是重度人身攻击。
作者:
humi100 时间: 2011-10-28 17:31
原帖由 consich 于 2011-10-28 17:16 发表
注意,如果你不仅用了混蛋这个词,而且辱及他人的祖先。这是重度人身攻击。
我说过了,这不是侮辱,是事实描述,如果你认为我造谣,拿出证据来。
作者:
Askylovesos 时间: 2011-10-28 17:45
围观各种,攻击楼主的XX行为。好精彩啊。
原帖由 luke19821001 于 2011-10-28 16:40 发表
文盲居然连比如都看不懂,难道“自由”的国度不需要文化?
原帖由 humi100 于 2011-10-28 16:47 发表
混蛋也可以用作事实陈述。你祖宗做了伤天害理的事,当然是混蛋。
原帖由 humi100 于 2011-10-28 17:02 发表
混蛋也算人生攻击,舔菊算什么,五毛算什么?人渣算什么?
原帖由 humi100 于 2011-10-28 17:31 发表
我说过了,这不是侮辱,是事实描述,如果你认为我造谣,拿出证据来。
请humi100拿出事实来证明所说的,否则你口说无凭啊。你说啥是啥?
作者:
consich 时间: 2011-10-28 20:06
原帖由 humi100 于 2011-10-28 17:31 发表
我说过了,这不是侮辱,是事实描述,如果你认为我造谣,拿出证据来。
你怎么认为是你的事。总之你不断确认,你就是在说别人的祖先是混蛋了,那句话不是在打比方。这就行了。我投诉的事情,在事实层面上大家没有异议,有异议的是怎么定性。怎么定性你说不算,我说了也不算,等着裁决就行了。
作者:
consich 时间: 2011-10-31 00:25
距离投诉时间已经超过48小时了。
是因为投诉太多,看漏了?
作者:
TOP 时间: 2011-10-31 00:38
我认为会员“humi100 ”的发言中,侮辱性措辞属于“举例”行为。但是其用意很明显,同时鉴于在投诉区的措辞不当,我认为属于扰乱论坛秩序。
封禁一个月。
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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