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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凭什么对封我号啊?这不是乱搞啊。 [打印本页]

作者: 全聚德    时间: 2011-10-24 17:29     标题: 凭什么对封我号啊?这不是乱搞啊。

为什么封我啊?
就因为这个?

QUOTE:
原帖由 sos2290 于 2011-10-22 23:48 发表
http://www.xycq.net/forum/redire ... o=lastpost#lastpost


啥也不说了,各位大大自已看着办吧,咋个见谁


看看里面904楼,说是封我的理由。这不是扯淡嘛?在某些种类人中卡扎菲都是烈士了,那么羡慕,摆明这些人是很羡慕卡扎菲嘛,那个语调。

竟然这么喜欢卡烈士,那我就只好说实话了,给他们指条路咯。

好,就算管理员认为那是言辞不当,OK,那也可以。可是这个投诉贴算嘛回事?

意思是在鼓区就行,直接看篇就上就行。

QUOTE:
原帖由 sos2290 于 2011-10-23 23:37 发表
我只能做到不主动骂人,其他的么,涵养还没这么到家,基本的底线倒还是有的。

然后还要装纯,从来不骂人。还要被装成不主动,我的904楼哪一句主动骂人了。倒是这个投诉贴,开篇第一句就来了。

我们先说回来。

我承认,我先认我是发言不当,这个没问题。我认,我就认。

那也请TOP你参看对我的处罚标准,世界和茶座多少这样类似发言,SOS,ASKY,什么拖拉机之流多了去了,还有挂小号的,比如YSY,不要开枪,LUCK这些海了去了这样发言。

TOP和另外几个,一期都来盯着我警告了。其他人也不管了。这样也行,没事,可问题在现在你绕过论坛订得标准规则,不说我是不是违规,用不恰当的方式参与讨论的行为,扰乱论坛秩序来判罚。

版规里面有界定哪些行为是恰当还是不恰当?又没有什么固定标准和范文给我参考

现在好了,来这个标准的理由封我,但是这个标准的口袋太大,套谁谁都中,标准口袋罪啊。按这个套法,投诉我的那帮人,哪个能跑掉,一样都能套中,结果你封我两周,其他人难道都无辜清白么?

我对这次TOP和另外几个人对我的处罚出台很不爽,哪有这样搞,搞个这样的理由来封我。TOP你平时在鼓区处理都是一一举例违反哪一条违反在哪,可是这次呢?

摆明我被双重标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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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这样帖子就关了,TOP干嘛这么急啊。我还没回呢,你就不让我说了。

还有楼下的那个A别废话,非当事人别废话。

TOP按你的回复的话,那我点名的N个ID也同样被投诉多次,那檫边球打的,只是没处理而已,也没封掉。

因此你的回复很没公信力啊,这样的处理根本无法让我信服。

你这么搞我,这次摆明针对我啊。

现在还把贴锁了,我还要编辑才能回答。

你权利大,OK。

我也不陪你玩扯淡了。茶座世界帖子多,慢慢抓,到鼓区来投。

[ 本帖最后由 全聚德 于 2011-10-24 20:43 编辑 ]
作者: asky    时间: 2011-10-24 18:06

你要觉得我哪句言论有你这么离谱直接找出来投诉呗,貌似我最离谱的话就是引用你的各种言论,我都脸红啊。别诬赖人不打草稿连个链接都贴不出来,何必害我躺着中枪。
作者: TOP    时间: 2011-10-24 18:11

楼主,根据你的意思表达,我可以认为你是“秃鹫派分子”的马甲。首先我要指出,在之前有关投诉贴没有关闭,你完全可以跟帖表达,那既然开了主贴,我就把原来的投诉贴关闭了,在这里答复一下。

首先,我承认你的一些发言并非属于违规的人身攻击性质。但是这些也是不妥的发言内容。对这些踩线的言论,论坛已经不止一次的提醒过楼主了。甚至就我个人回忆,我发出的就有4、5次了。在这么多次提醒的前提下,楼主依然继续有这样的表现,这才被判定为“扰乱论坛秩序”。

我曾经多次表示过,论坛管理不能以法律法规的高度去要求。很多时候,仍然需要依靠管理员的主观判断。就我的主观判断,我认为楼主已经达到了需要处罚的程度。

当然,这个尺度适用所有人。哪怕是本案的投诉人,我也同样在结案陈词中队他提出了提醒。这跟过去提醒楼主是一样的。如果之后有其他会员,屡次三番的打擦边球,论坛多次提醒无效的,仍然会按照本次的标准进行判断。

本案已经结案,如果楼主需要申诉,可以请求你信任的枢密院成员为你在枢密院提案。

本贴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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