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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诉风使 [打印本页]

作者: 金庾信    时间: 2011-8-26 23:17     标题: 投诉风使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38409-2-1.html
造谣不打草稿,我从未炫耀我公费旅游,我去倭国也是自费。一般性的人身攻击我一概无视,但是这种造谣中伤,我还是要投诉的。

[ 本帖最后由 TOP 于 2011-8-28 14:44 编辑 ]
作者: 金庾信    时间: 2011-8-26 23:19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22661-1-2.html
倭国旅游的原帖,我说的很清楚我们是自费,花费多少都给大家汇报了。
作者: 天下第一水货    时间: 2011-8-26 23:24

老大,看不出你是自费还是公费啊?
作者: 轩辕苍龙    时间: 2011-8-26 23:26

你们两位,本身是一对友好的基友,今天为了攻与受体位问题导致了感情破裂,你们这样做,要让别人怎么相信爱情是永恒的?
作者: 金庾信    时间: 2011-8-26 23:26

哼哼,如果是公费,我会知道需要花多少钱吗?
作者: KYOKO    时间: 2011-8-26 23:27

1L总裁下课有啥关系
ps:其实,排除炫耀的话,光公费旅游真木啥
作者: 金庾信    时间: 2011-8-26 23:29

风使毁尸灭迹的动作倒是快,只是这样做太没有气概了吧。
作者: 风使    时间: 2011-8-26 23:36

证据都分割在斩监,有权限的都可以围观。操作都有给你短信通知,你权限也看得到,不必装不知道,什么“毁尸灭迹”?我要不要告你诬陷我“毁尸灭迹”呢?不用了,我没那么小心眼。

首先向大家道歉下,分割之前我已经向该帖楼主短信道歉了,两个节度使跑题掐起来,是不好。虽然是你先挑起的,帖子里你自己也说了 因为你的一句话...不过后来我也激动了,是我不好。

然后对金版表示歉意,我不该随意怀疑金版是否公费旅游。不过怀疑是否也算人身攻击了?提出质疑就要被控告被刑裁了?我好怕,传说中的网络迫害?会被辟谣群体追杀吗?会被跨省吗?

去埃及的呢?还有其他的呢?都晒一下好了。大家今后出游也可以参考。

政府机关、国企、事业单位、高校等等这类公营机构,从来没有公费旅游?金版从来没有参加过贵高校的公费旅游项目?这说笑了吧?你当我们都是小孩?可惜,我们从小孩开始就知道学校经常组织老师旅游的。公布不公布,这是你的自由和权力,不过你说你从来没有...

要不要套用贵党的名言啊?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 本帖最后由 风使 于 2011-8-27 08:14 编辑 ]
作者: 轩辕苍龙    时间: 2011-8-26 23:45

坐等茶馆基友们回复。
作者: 金庾信    时间: 2011-8-26 23:46

哼哼,你那是质疑吗?根本就是把这个事情当做结论来讲。
你不要YY了,我除了带学生实习,还真没享受过什么公家补贴的“出游”,实习本来就属于出差,而且15天才补贴500块,自己倒贴一大堆进去。
作者: 江城子    时间: 2011-8-26 23:56



QUOTE:
原帖由 轩辕苍龙 于 2011-8-26 23:45 发表
坐等茶馆基友们回复。

你是不是不把话说得这么找抽就不会说了?
作者: 风使    时间: 2011-8-27 00:01     标题: 回复 #10 金庾信 的帖子

呵呵,我觉得是你的问题,你自己反应过度、反应过激。你可以天天怀疑这个、质疑那个,我就不能怀疑一下,质疑一下?就要被你扣上人身攻击的帽子?嘻嘻,你茶座类似的不要太多,你几乎不处理觉得很正常,我看我的怀疑很寻常嘛。

就在同一个分割贴中,你已经给我扣了更多的造谣,什么“为某些利益集团的不良行为背书”、什么“舍己利人”的“好同志”、什么“老兄比电力公司老总还牛”,这些你有证据吗?这种是造谣中伤吗?你不是当成结论来讲了吗?我要对你提告吗?大家可以围观。

你,只准自己放火,不准别人点灯?

面对怀疑,说清楚不就好了。你这么激烈的行动,网民会更觉得怀疑、抵触。

至于你说你从来没有享受过旅游,这与现实常态相差太大,教师待遇之好堪比公务员。如果是老李在基层农村教育,我相信。高校教师从来没有旅游,我依然持怀疑态度。有部话剧叫《怀疑》,电影版也有叫《虐童疑云》,就像里面说的,我有怀疑的权力。

[ 本帖最后由 风使 于 2011-8-27 00:14 编辑 ]
作者: 轩辕苍龙    时间: 2011-8-27 00:04



QUOTE:
原帖由 江城子 于 2011-8-26 23:56 发表


你是不是不把话说得这么找抽就不会说了?

我可没骂人,不过茶馆本来就很基,我只是发表我对现实的意见而已,再说如果你想抽我,你首先得打得过我。
作者: 钱大哥    时间: 2011-8-27 00:07

老江 VS  轩辕苍龙

我看好苍龙,我赌1000TB,苍龙胜
作者: 江城子    时间: 2011-8-27 00:16



QUOTE:
原帖由 轩辕苍龙 于 2011-8-27 00:04 发表

我可没骂人,不过茶馆本来就很基,我只是发表我对现实的意见而已

只能说现在轩辕的管理是太宽松了--如果在以前,按照你这句对茶馆全体坛友的评论,早该领处罚了。
作者: 轩辕苍龙    时间: 2011-8-27 00:24



QUOTE:
原帖由 江城子 于 2011-8-27 00:16 发表


只能说现在轩辕的管理是太宽松了--如果在以前,按照你这句对茶馆全体坛友的评论,早该领处罚了。

罚也这样,不罚也这样。
关于“基友”这个词语,我的理解是玩笑成分要比“欠抽”的玩笑成分更多一些。
因为很多人不会拿“你这个人欠抽”去当玩笑开,而会把“你这个基佬”当做玩笑。
菜帮都这样了,我还不是做入乡随俗状?

[ 本帖最后由 轩辕苍龙 于 2011-8-27 00:26 编辑 ]
作者: asky    时间: 2011-8-27 02:40

娘哦,茶座某些人天天说我拿了钱,还说我因为PS哥被封禁领了奖金,跟自己花钱上网忍受侮辱比起来,这么大落差我都忍了。

[ 本帖最后由 asky 于 2011-8-27 02:48 编辑 ]
作者: 墨叶    时间: 2011-8-27 06:55



QUOTE:
原帖由 轩辕苍龙 于 2011-8-26 23:26 发表
你们两位,本身是一对友好的基友,今天为了攻与受体位问题导致了感情破裂,你们这样做,要让别人怎么相信爱情是永恒的?

不应该在登闻鼓开玩笑。
现在轩辕管理真松。
作者: consich    时间: 2011-8-27 07:50



QUOTE: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1-8-27 06:55 发表


不应该在登闻鼓开玩笑。
现在轩辕管理真松。

连某管理员都在登闻鼓对投诉人冷嘲热讽,还指望什么登闻鼓纪律。

QUOTE:
原帖由 风使 于 2011-8-23 11:53 发表
分苹果不是你最喜欢的幼稚园游戏么?苹果都是你的,最后一个也是你的。

至于你问的苹果不苹果、相关不相关、无聊不无聊、跑题不跑题、笑话不笑话、黑不黑、充分不充分等等自我疑问,你去买本十万个为 ...


作者: 农民工    时间: 2011-8-27 07:58

这又不是法院,浪费许多口舌。
作者: 关内侯    时间: 2011-8-27 09:15

两个节度使互相掐架,也是奇观了。不过金版我觉得你太激动了,被调侃、质疑就接受不了,包括我在内茶座很多人都有过被政见不同者挖苦讥讽的人,你不还说是善意的吗?昨到你就不能容忍了?
作者: 首席屠宰官    时间: 2011-8-27 09:25



QUOTE:
原帖由 风使 于 2011-8-26 23:36 发表
证据都分割在斩监,有权限的都可以围观。操作都有给你短信通知,你权限也看得到,不必装不知道,什么“毁尸灭迹”?我要不要告你诬陷我“毁尸灭迹”呢?不用了,我没那么小心眼。

首先向大家道歉下,分割之前 ...

能提供下链接么,我想去恶意围观,没看到有啊
作者: 首席屠宰官    时间: 2011-8-27 09:29

风使这个人老阴阳怪气的,像那啥
作者: 风使    时间: 2011-8-27 09:35     标题: 回复 #23 首席屠宰官 的帖子

链接都找不到?像那啥
作者: 碳纤维拖拉机    时间: 2011-8-27 09:45

金版不淡定啊。须知你入党是原罪,体制内是蛀虫,造谣者有良知,辟谣者是五毛。嗯我说的是茶座军规,金版混了这么久了还没适应啊。
作者: 首席屠宰官    时间: 2011-8-27 09:50



QUOTE:
原帖由 风使 于 2011-8-27 09:35 发表
链接都找不到?像那啥

找到了


作者: 恨地无环    时间: 2011-8-27 10:10

关了,待处理。
作者: TOP    时间: 2011-8-28 14:44

首先,我认为管理团队成员之间发生争执的话,应该在版主区发起。既然已经发到鼓区了,那我也就先在这里处理一下。

本人认为,相关被投诉贴中,“风使”版主对“金庚信”版主一些个人情况的质疑,表达形式和措辞不恰当,很容易被误解为结论定义。因此我虽然不认同本投诉发布在公开性质的鼓区,但是就该投诉本身,我认为有效。

有关帖子的分割转移,没有篡改过,投诉双方和裁判都可以查看,而相关帖子的内容与话题本身没有相关性。因此我认为,分割转移行为首先在版务上是恰当的,在事实结果上并不能让被投诉方得利,我不认为“风使”版主该行为属于对本投诉的证据掩盖。

在此,我以论坛副枢密使身份提出调解,希望两位和解。如果任何一方不认同我的调解,可以在“中书省”继续发帖申诉。

此外,我希望所有会员注意在投诉贴中发言的态度。如果不尊重鼓区,那鼓区也没有立场对你和蔼。特别提醒“轩辕苍龙”会员注意言辞,整个“轩辕茶座”版面参与者群体的概念,是大于你所认识的“轩辕茶座”版面参与者群体概念的。在你对这整个群体开玩笑之前,请考虑到不认同这种的人的心情。某QQ群中有大量论坛会员,那是论坛会员以个人名义参加的讨论组,并不代表本论坛的价值观。

本案结案,如有中书省申诉,将在中书省裁决。我希望投诉双方,不要在其他版区发起本投诉相关的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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