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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88岁老人告开发商强拆百年祖坟 [打印本页]

作者: hsb59heb    时间: 2011-5-17 16:14     标题: 88岁老人告开发商强拆百年祖坟

来源: 京华时报


记者昨天获悉,88岁的王老先生将开发商告上法庭。他认为在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开发商强拆了自家祖坟,起诉要求恢复原状并索赔精神抚慰金2000元。

  王老先生现年88岁,去年开始健康状况恶化,目前已成为植物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这起案件的代理人是其儿子王先生。王先生说,早在清朝时,他的祖先就在朝阳区东坝乡高杨树村购买了一块土地,面积4亩多,专门用于埋葬亲人。截至1965年埋葬祖父,这块坟地已经埋了180名祖先。他们一直保存着买地时的“顺契”,直到1951年,政府将顺契收走,下发一张土地所有权证给王家。

  王先生介绍,祖坟在文革期间被铲平,随后有村民在地上建房,王家没有阻拦,但一直用作坟地拜祭祖先。去年,北京富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富利房地产公司)开始在这块地上施工建房,并给每个村民发放拆迁补偿。

  王先生说,他们找到富利房地产公司协商,对方表示愿意每个坟地补偿50元,被他愤怒拒绝,一气之下提出总价5000万的补偿。双方协商未果,王老先生便告上法庭,要求负责拆迁的富利房地产公司恢复原状。

  法庭上,富利房地产公司认为,王先生不是高杨树村村民,不具备宅基地使用权,要求恢复原状没有法律依据。另这块地是国有土地,公司早于2003年就取得了使用权,目前拆迁工作已经完成。

  朝阳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记者刘杰)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1-12-9 16:27

中国死人占地确实面积很大,而写目的又有很多不合理条款,应当改改习俗了
作者: KYOKO    时间: 2011-12-9 16:39

反正听。。忽悠吧,谁让地不素自己滴捏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1-12-9 16:44

想起一首诗:万里长城今犹在,谁见当年秦始皇。我国地确实没法成个人的,历史原因太重了
作者: 鸡肋    时间: 2011-12-9 16:49

死人和活人争地的鬼事早就该狠抽了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1-12-9 16:57

现在是弄得既没有传统,也不学外邦,都是胡乱整,该死的不敢死,或者说死不起的事实在是太多
作者: 飞风划过    时间: 2011-12-9 20:30

支持开发商破除迷信从死人那里夺过土地给活人造房子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1-12-9 21:23

事情没有那么简单,现在有些坟地都是人家交了租金的,强拆就不好了。而且不同的坟地情况各异,很难一刀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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