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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不允许仿造版主扣分、加分标记的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TOP    时间: 2011-5-12 10:51     标题: 关于不允许仿造版主扣分、加分标记的公告

各位,近期发现在水区有在帖子中模仿版主扣分标记的情况。虽然这是一种玩笑行为,但是这种模仿会引起歧义,尤其是会误导不熟悉这些扣分标记的会员。论坛不希望大家这样做。

今后如有发现类似模仿行为,将可能受到扣分处罚。

对本公告发布之前,因模仿版主扣分标志而被处以扣分的会员。由于规则再后,本人作为枢密副使,认为不应追究。请受到类似扣分处罚的会员在本公告下回帖,提供链接、楼层。本人将给予返还扣分。

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发生的模仿版主扣分、加分标志行为,均不予追究。

以上

[ 本帖最后由 TOP 于 2011-5-12 20:32 编辑 ]
作者: 奔波儿灞    时间: 2011-5-12 11:05

大尾巴狐狸 2011-5-11 21:58 现金 -100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p;page=8#pid3165161

Indelibe 2011-5-11 23:55 现金 -100 求仁得仁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p;page=9#pid3165386


青天大老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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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处理

[ 本帖最后由 TOP 于 2011-5-12 11:14 编辑 ]
作者: 00249598    时间: 2011-5-12 11:25

大尾巴狐狸         2011-5-11 21:52         现金        -500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p;page=8#pid3165192
ps:鉴于本校尉的先进事迹,是不是可以额外给几根棒棒糖?
楼上楼下跟帖的都要给俺发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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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处理,棒棒糖都给YYP拿走了。

[ 本帖最后由 TOP 于 2011-5-12 11:50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1-5-12 11:47

大尾巴狐狸 2011-5-11 21:57 现金 -700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oruid=0&page=10

======================
281L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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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处理

[ 本帖最后由 TOP 于 2011-5-12 11:51 编辑 ]
作者: 首席屠宰官    时间: 2011-5-12 11:52

扣就扣呗,不在乎,现在通宝有啥用

前两天买了阿珂的床戏5万,连看都没去看,到现在不知写的啥样
作者: acceehi    时间: 2011-5-12 14:12



QUOTE:
原帖由 首席屠宰官 于 2011-5-12 11:52 发表
扣就扣呗,不在乎,现在通宝有啥用

前两天买了阿珂的床戏5万,连看都没去看,到现在不知写的啥样

早就给乃写完了,轮回看了都要和我疯了。
作者: 63690479    时间: 2011-5-12 14:13

最近质疑的比较多..新坛友因此下意识反感的不少.不是每个坛友都有大堆存款的...多数还是会心疼的...T版是在做给大家看的吧.免的夏天到了火气都高了......话说马甲可是萌物哇....用来吐糟被扣不心疼....只是凡事还是适可而止好点...T版身在其位是宿命.....我们就不要特地表现是让人认为在装13惹人反感了....
作者: 三国群英    时间: 2011-5-12 14:14

搞得这么假,新人看不出.?
作者: alance1981    时间: 2011-5-12 18:34



QUOTE:
各位,近期发现在水区有在帖子中模仿版主扣分标记的情况。虽然这是一种玩笑行为,但是这种模仿会引起歧义,尤其是会误导不熟悉这些扣分标记的会员。论坛不希望大家这样做。

今后如有发现类似模仿行为,将可能受到扣分处罚。

对本公告发布之前,已经被处以扣分的会员。由于规则再后,本人作为枢密副使,认为不应追究。请受到类似扣分处罚的会员在本公告下回帖,提供链接、楼层。本人将给予返还扣分。

以上

本来钱扣了就扣了,反正通宝也没什么用,但是这个处理原则的逻辑太彪捍了。

如果我的理解没错,本公告不应追究的对象仅适用于在本公告发布前已经被扣分的会员,而对于那些在公告前有模仿扣分的情况,在公告后才被扣分的对象则应当追究,也就是说追究与否并不考虑模仿者在公告前模仿还是公告后模仿,仅考虑处罚者在公告后处罚还是公告前处罚,即先指定违规行为,后定义什么是违归表现,是这个意思吗?
作者: romadream    时间: 2011-5-12 18:39     标题: 回复 #9 alance1981 的帖子

你理解错了,顶王的意思是,这公告发表之前的所有违规行为就不计了.而那之前被扣分的同学都可以拿到补偿.但是如果本公告发表后,继续违规,那就是咎由自取了.
作者: 00249598    时间: 2011-5-12 18:43     标题: 回复 #9 alance1981 的帖子



QUOTE:
也就是说追究与否并不考虑模仿者在公告前模仿还是公告后模仿,仅考虑处罚者在公告后处罚还是公告前处罚,

因为在公告前模仿才会在公告前被处罚,在公告后模仿才会在公告后被处罚啊……
我在说什么、混乱ing

[ 本帖最后由 00249598 于 2011-5-12 18:45 编辑 ]
作者: alance1981    时间: 2011-5-12 19:20     标题: 回复 #10 romadream 的帖子

从公告内容,特别是我红字加重显示的部分,我完全看不出你说的意思

如果将红字部分替换为“已经模仿版主扣分标记的会员”,那么你的解释才算成立
作者: TOP    时间: 2011-5-12 20:34     标题: 回复 #12 alance1981 的帖子

您的质疑很有道理,我做了一些措辞上的修改。如果还有人为不妥当的地方,也请继续指出来。

个人能力有限,也没有先同有关更专业的管理员商议措辞就擅自发布了公告,导致了一些歧义。向大家表示歉意
作者: dasha1989    时间: 2011-5-12 23:20     标题: 我也要回水

大尾巴狐狸 2011-5-11 21:55 现金 -100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horuid=0&page=9

267L
我冤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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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处理

[ 本帖最后由 TOP 于 2011-5-13 00: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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